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汇总12篇)

时间:2023-11-24 18:28:17 作者:琉璃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汇总12篇)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种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案例供大家学习。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应持续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持续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务必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务必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本库各类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二、学生借阅图收以一周为限,教师对口教学参考用书,以一月为限。到期再需续借者,须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以一次一周为限,逾期不再续借。

三、学生实行闭架借阅,每次限借一本。先从目录柜中找自己需借的书,然后写上索书号和书名交给老师,再办借书手续。

四、教工实行开架借阅,教工进入书库不准吸烟,不能带包,查阅时注意书号顺序,请勿乱插乱放。

五、借书时当场手续清楚,还书时如发现残缺、污损等情况,按如下办法赔偿:

(1)图书被污损,但不影响继续流通者,就赔偿修补费。

(2)严重污损或残缺,已不能继续流通者,应赔偿相同版本相同装帧的`图书,否则,视情况按定价若干倍赔偿现金。如属成套多卷书中的一本,则按成套书总定价计算赔偿费,并且其余各卷不给赔偿者。

六、借书逾期不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手,按第4条第2款处理。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照学校规定的开放时间,按时开放图书馆。

2、注意书刊信息,及时做好新书订购、添置、登记、编类、介绍、出借工作。不断增加新书架数目,推荐新书和教学资料。

3、安排好各年级的借书日期,简化借书手续,力求做到方便师生,热心为师生服务。

4、开学两周内做好新生借书证的发放工作。每学期结束前,做好遗留课本数字的统计工作。开学前认真做好教材的清理,发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教科室。

5、严格借书手续,一旦学生毕业或教工调动,要及时追回出借图书、资料,要特别注意保管好高价值的`经典图书。

6、坚持每天打扫,经常开窗通风,定期翻晒存书,做好防霉防蛀工作。

7、完成教科室主任委派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优先选用国家和自治区推荐的优秀图书。重视对校本资源、特色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应用。馆藏资源必须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坚决杜绝非法出版物、不健康书刊进入学校。

二、图书馆(室)须建立书刊总括登录、个别登录和注销登记账册,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馆内藏书数量达标、结构合理。馆内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师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藏书量、藏书分类比、剔旧更新等规定科学配备。注重整合实体和虚拟资源,形成相互补充、多元统一的馆藏资源体系。图书复本量可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

四、馆藏资源科学摆放,整齐美观。书刊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书刊著录应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校本资源可根据载体形式分类、著录,编入藏书。

五、图书馆(室)应以全开架借阅为主,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通过建立班级图书角、图书柜及图书走廊等多种形式,创新图书借阅方式,简化图书借阅管理,方便师生借阅,拓展阅读空间,营造书香校园氛围。

信息化管理,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

七、图书馆(室)要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应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览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八、图书馆(室)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鼓励适当延长并向社会开放。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公共文化体系、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

九、图书馆(室)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等条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十、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

简单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持续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持续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务必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务必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资料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室管理制度

社区图书室是为社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凡进入本室,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入室读者须文明,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2、本图书室实行开架阅览。

3、书刊应分类编号、摆放整齐,并有醒目的标签;新书须及时登记编号,损坏图书及时修补。

4、应指定一名专(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

5、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需在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限借2本,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

6、本室书刊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保持图书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3、对学校图书室图书进行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

4、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

6、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7、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8、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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