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英文小说读后感(汇总16篇)

时间:2023-11-29 21:01:50 作者:笔砚

读后感是在阅读的过程中与作者进行心灵的对话和思维的碰撞。以下是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观点。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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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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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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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全书后,我从伊利莎白的爱情婚姻中明白,她的婚姻既是理性的选择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伊丽莎白自身上体现着婚姻的真正价值和时代追求。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

实际上反映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面对情感,她保持了做人的尊严体现了思想和理性的力量;面对现实,敢于面对阻挠她的一切力量勇敢地捍卫了自己高尚纯洁的爱情。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她坚持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是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反对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这在当时妇女处于无权地位把婚姻当作己唯一出路的社会是极具进步意义的。

面对婚姻的选择时,是追求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还是享受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同样是值得思考的。因此在读完《傲慢与偏见》后我对于如何面对与选择爱情与婚姻有了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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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说《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作家,名叫简・奥斯丁。可能有些人不太熟悉他,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实力与声望。

可以和莎士比亚并称,可想而知简・奥斯丁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简・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乐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为脍炙人口的一部,也最具有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17,到17才发表,原名《初次印象》。曾经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比“初次印象”更能抓住此书的特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一年有一万英磅收入的青年男子达西和一位出身不太富裕的女孩伊丽莎白。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大概可以这样形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会面是在一个舞会上,达西和他的朋友是作为嘉宾来参加的。

达西给人的感觉十分傲慢,他只跟熟人说话,只跟朋友跳舞,让所有人都觉得他高不可攀,伊丽莎白就对他产生了一些偏见。后来,经过很多事情后,两人产生了更大的误会。再然后,双方渐渐熟悉起来,误会就解除了。最后,有情人有终成眷属。通过这些,证明有些事情是不可以依靠初次印象。

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一部关系爱情的小说,可能不太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小学生看,也许更适合我们的父母看,但我觉得它并不是人们想所想象的简单的言情主题,这是需要申明的,《傲慢与偏见》还是反映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部社会史。

我还是从一个学生的角度来评价以及谈论一下我的想法。在平时生活中,处事一定要矜持,要有独立思维,但是不要骄傲到不合群,与人交谈不要言过其词,生活中也不要有一丁点儿的疏忽,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让别人抓到你的漏洞。因为大多数人只记恨,不记好,要想成功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一定要留心这几点。

小说读后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一本有世界影响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后,我的思绪如大浪拍岸一般激动。

书中的主人公叫海伦凯勒,她的光明只陪伴了他十九个月就离开了。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家里没人能治住他,但幸运女神依然眷顾她们一家,他们找到了一位好老师,叫沙利文。在老师的帮助下,她不再厌恶生活,学习热情日益上涨,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

比起她我就差远了,海伦凯勒一天要学习好几个小时,而我一有空闲就找人玩,况且她是残疾人,我们这些健全人怎么比得上她?记得有一次,我正因老师布制作业太多而发愁,心里不停唠叨和埋怨。但仔细一想,海伦凯勒一点也不讨厌她的老师,反而很喜欢她的老师。想到这儿,我打消了坏念头。我还在空闲时做了这样一个试验:眼睛紧闭,用双手捂住耳朵。眼前一片漆黑,黑得让人害怕,我赶紧睁眼。由此,可以看出海伦凯勒生活的艰辛。

海伦凯勒度过了87年无光无声的生活,但她仍然像正常人一样学习,努力,玩耍。我们应牢记她最后的忠告:珍惜眼睛吧,就像明天你将失去光明。

小说读后感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19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

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

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

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

“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

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

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

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

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苏童的长篇小说《城北地带》讲述了一代少年的故事,这个故事也是属于香椿树街的一代少年的故事。

小说中的四个少年,李达生、沈叙德、王小拐和孙红旗同属于城北的香椿树街,他们一直不学无术和放浪形骸,整日游手好闲晃晃荡荡,而且被学校开除学籍也毫不关心,他们的理想就是在香椿树街这个地方,在城北地带扬名立万,他们瞄准了扬名立万的方式就是逞凶斗恶,通过蛮狠暴力建立自己在城北地带的赫赫威名。而在父母的眼里,这群香椿树街的少年当然是属于问题少年,有小偷小摸的习惯的不良行为,鄙视亲情特别是父母,父母在他们心里成为了可以任意侮辱和取消的对象,他们追求自由,力争挣脱束缚,性格冥顽冷酷。后来经历了一系列的事件之后,四个人的多舛的命途有了不同的落场:李达生在一场一对众徒的斗架中丧了命,沈叙德与骚货金兰私奔到了青岛,王小拐因为举报有功而成了香椿树街的模范人物,孙红旗早早地因为案件而进入了草篮街的监狱。本来是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玩伴,最后落得个曲终人散,人鬼殊途。

在四个少年身上发生的事件互相交织在一起织成了一部属于香椿树街的某个年代的历史。通过一个个事件我们看到了一些比较有趣的东西。《城北地带》是先由李达生身上展开故事情节的,最后也是在李达生的身上结束了小说的叙述,这可以认为是前后呼应的一个轮回,具备了时代的意味,有历史的痕迹在里面。小说的最后是李达生的母亲腾凤在寻找李达生遗失在他丧命的现场的那只双猫牌闹钟,双猫牌闹钟的遗失意味着属于李达生他们那个少年时代的结束,意味着一片时间,一个时代,一段历史的结束,是青春一去不复返的意思,是一种悲剧性的色彩;沈叙德的一生可谓都搭在了骚货金兰的手上了,是宿命中无法挣脱的冥冥之意,他跟金兰私奔后在火车上丢下了钥匙,钥匙意味着开启的意思,有开启未来之门的意味,所以丢弃钥匙意味着沈叙德的前程也将变得下落不明,变得扑朔迷离了;王小拐可以说是四个少年中最风光的一个人了,但是王小拐是个瘸子,也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意思,环绕他身上的光环是一种暗淡的光荣与荣耀;孙红旗因为了美琪而进了监狱,是比较有现实意味的破碎结局。由此可以知道,四个少年的故事都带着时代变迁的影子和烙印,到此我们可以推知苏童写作这部小说的企图只是缅怀了一个时代,追忆了过往的岁月,怀旧了一番历史而已,而其中透露的则是一些悲观的感性情感与对旧时光无限消逝的惋惜和追恋。

如果说发生在少年身上的巨变是城北地带的时代变迁的缩影的话,那么从香椿树街上也可以看到时代变迁的影子和写意。比如小说中提到,以前夜饭花是香椿树街的标志性植物,可是后来太阳花代替了夜饭花。夜饭花是一种在晚上盛放的话,而太阳花向阳开放,这里也许代表着苏童唯一的一点乐观的对于香椿树街的想法或者期盼。另外化工厂在小说中是从一而终的角色,是小说中静止的事物,而化工厂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许是苏童一直控诉的对象,他似乎也很痛恨工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弊病,他产生了不满,进而进行抨击。

以上所提到的都是苏童从正面叙述了时代的变迁,小说中也穿插了第三者的旁观眼睛,通过这个眼睛我们也看到了香椿树街和城北地带的变与迁,那个第三者就是拾废纸的人物老康,老康从一名寿康堂药店的老板被划分为四类分子,他的身世的跌宕起伏与时代的发展是交相辉映的。从老康的眼中我们看到的也是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演变。

时代自有它的传奇色彩,老康就是一个传奇的色彩泼洒在香椿树街上,老康被王小拐揭发了他暗藏地窖的秘密,老康的真实身份在香椿树街上就成了一种传奇被人们议论着,一个时代因为有了传奇色彩已经成型了一半。时代的另一半在于它的神秘色彩,这一半神秘色彩在小说中是由幽灵美琪来充当的,香椿树街上许多人都说目睹过幽灵美琪,她神出鬼没的影子成为了香椿树街人们心头的一块阴影。这神秘色彩也是苏童的一种悲观意识的凝结,说明美好的事物,比如美琪,只能以一种虚无的、不现实的成分而存在,也许可以被目睹,但事实上也许只是人的幻觉与臆想在作祟而已。

香椿树街在苏童的作品中一直是一个一而再再而三被提及的地方,是苏童虚构出来的另一个与现实世界相互依存的地方,那里发生的事情是现实世界的折射和反映,我们也可以认为香椿树街就是苏童的精神层面的东西的依附之地,而在《城北地带》中,什么是香椿树街的精神代表呢?也许是李达生一类少年渴望一战成名的理想,也许是老康一直想要回来的寿康堂,也许是化工厂、是玻璃厂、是石桥洞、是北门大桥之类的事物,又或许就是美琪的幽灵,这些也许都是不得而知的。

也许另一种成功的写作方式就是效仿苏童,构造一个固定的属于自己的精神层面的地方,属于自己的香椿树街。如果你清楚香椿树街每户人家里发生的故事,那么让你写十个时代,百个时代都书写不完,因为精神联想可以有许多外延的方向,因为精神是具有可塑造性的。

多一点现实关怀,多一份体察生活的耐心,是《城北地带》带给我的一次写作启导。

日本民族好学,善于取他人之长为己所用。远的如派出遣唐史,几乎从国家制度、思想文化到民风民习,大规模照搬唐朝,这种引进的影响力迄今仍处处可见;近的如明治维新,又是一次整体性的对西方文化的模仿,从而使国家一跃而变为东亚强国。

读读日本的读本小说,我们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日本民族的学习精神。

所谓读本小说,主要指日本江户时代译介改编中国明清世情小说而成的一种文学作品。它采用中国《剪灯新话》、“三言”、《水浒传》之类小说的基本故事情节,把人物、地点、历史背景改换成了日本的,又融入日本的民风民情,从而开创了日本小说发展的一个新时代。

这本《日本读本小说名著选》收录了《英草纸》《繁野话》《雨月物语》《忠臣水浒传》《曙草纸》《南柯梦》《飞弹匠物语》等读本小说名著,从中可以看出日本读本小说发展的主要脉络。

日本古代把小说称作“物语”。近世以前,物语文学主要为少数贵族阶层所欣赏和把玩。随着文化的世俗化需求不断增长,旧有的“物语”远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一些日本作家便把注意力转向了中国。其时正是明清之际,中国的世情小说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迅速发展,水准之高,内容之精彩,都是空前的。这倒为善于吸纳先进文化的日本人打破其国内小说创作停滞不前的状态提供了便利。于是,自浅井了意翻改明朝《剪灯新话》为《伽婢子》后,便陆续出现了一批译介名家,如都贺庭钟、上田秋成、山东京传、曲亭马琴等等,也产生了一批影响巨大的读本小说名作。这样的引进改编,对于中日文化交流,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日本人对中国文化的学习也不是盲目的。读本小说吸纳了明清小说中儒家文化的仁义道德主旨,佛教文化的劝善惩恶思想;也充分借鉴了世情故事情节的传奇性、可读性。然而,他们没有把他们认为是糟粕的东西也译介过去。他们认为,像《水浒传》《西游记》之类作品,固然是“裨史之大笔,和文之师表”,但也存在过于注重“强人之侠义”的不足;而“三言二拍”之类,则存在淫秽之弊。他们更需要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故事,需要“示劝善惩恶于儿女”的故事,因此,像中国小说中的男盗女娼、偷香窃玉之类描述,就难得见于读本小说中。诚如石川五老跋《忠臣水浒传》中说:其内容认真记述三纲五常,可谓完全是警世之书。可以看出日本所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之深。而用意如此,并不意味着其作品内容一定枯燥泛味,他们会努力“施国字陈俚语”,让故事通俗易懂,让田客村童都晓畅明白,“使所谓市井之愚夫愚妇,敦行为善耳”。

日本人学习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艺术,经历了一个由模仿到创新的过程。初期读本小说总是以保留中国格调和汉语文风相尚,尽可能在小说故事中完整地再现明清小说原作里的精彩情节和精彩言词,从《英草纸》《繁野话》到《雨月物语》,无不打上了深深的中国古典小说烙印。尽管当时日本有少数人嘲讽这样做不过是制造了一批“傀儡院本”(式亭三马《阿古义物语》中语),但这样的作品反映了日本人最初是怀着一种对中华文化无比敬仰的心情来认真模仿的,而且这种模仿,客观上也深受日本民众欢迎,并有力地促进了日本近世小说创作的新发展。随着译介作品越来越多,也随着作者们翻改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开始关注于把中国式的小说本土化——虽然终究不可能彻底摆脱汉化影响(没有汉化影响,就不称其作品为读本小说了),但他们努力从本国历史中寻找创作素材,借鉴《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形式,写出了具有浓郁日本风味、代表读本小说创作高峰的长篇章回体历史小说,如《忠臣水浒传》《南总里见八犬传》等,从中倒也可以看出日本人在经过学习和模仿后,总会把他山之石变为自己攻玉之具,走上自主创新之路。

从日本读本小说的发展中,或许我们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意的启示。

小说读后感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小说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骆驼祥子》,脑海中不禁思绪万千。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很快,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认识不断在追求着的,追求成功,追求幸福。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原来的自己,失去了自己最初的理想。就像一粒有棱有角的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挑入波涛汹涌的大江里面,随着浇水一路前进,不断磕碰,最后,为了生存,原来的棱跟角都会被消磨掉。人生也许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明天会是什么样?没人知道。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小说读后感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的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间无暇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论。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但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

在当今的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天真烂漫。

小说读后感

这套书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动物的生命旅程,动物和我们一样,有快乐、有悲伤、有感情、有思想,每一个小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看到精彩的时候,哪怕国王跟我交换角色,我也不干。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一个小小的故事就能让你感动万分。猎狗汉克因为偷吃了主人的火腿,被主人送给了别人,结果主人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便到处寻找他,等他找到汉克时却发现他一惭愧的自杀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对亲人和朋友要宽容、大度,不然就会失去他们。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小说读后感

这本书真好!那一天,六(4)班的同学突然流行起写小说,最积极的要数宁佳心、黄小月和卢竟这三个“小丸子”,死党了,他们还专门开了一人三个人的`小说博客,把自己的小说分别定为“梦幻公主风”“校园搞笑风”和“爽朗中性风”,吸引了很多读者。这期间,老师发起“围剿”,网上恶意攻击,妈妈善意的批评,都不断打击着他们的信心。虽然小说总是写不到结尾,但他们感受到写小说的过程真的很快乐,那就是用心表达,赢得共鸣。

我喜欢读小说,没事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本书,但我从没想过我也会写小说。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心可真有些痒了,为什么我不能写呢?写小说多好,不用限定格式,也不用规定题目,天马行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且,还可以寄托自己的梦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以大胆地构思,还可以发自内心地自由地表达,多好的想法。

那么,还等什么,现在就动笔吧。悄悄地告诉你,我这篇小说的题目就叫――呵呵,你猜!

小说读后感

其中,我最佩服上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因为他很机智,就以《草船借箭》的故事为例。

在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令他在10天内完成10万支箭。面对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自信地回答说,不需要10天或3天就能完成,并立了军令。鲁肃很担心。孔明一点也不担心。他让鲁肃接他20艘船。每艘船有30人,1000人,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四更的时候,诸葛亮突然派人去请周瑜,说他一定要一起去拿箭,周瑜会怀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

五更时分,船队靠近曹军水寨。孔明命令船只一字排开。士兵们挑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以为会有伏击,于是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河边一字排开,向河中放箭。稻草人上的箭插满了。诸葛亮立即命令士兵将船转头迅速离开。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信。派人把草上的箭数,确实有十万多个。从此,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

小说读后感

在我还没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之前我很不喜欢熊、狐狸、狼,觉得它们都是很凶猛的野兽,但是当我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知道狐狸听觉灵敏,但生性多疑,行动谨慎,熊以肉食为主,从寒带到热带都有分布,狼是以肉食为主的动物,头狼中出众者则成为狼王,每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挺身而出,救回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些动物了。

每个妈妈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应该向狼学习,自立孩子,在适合的'时候放手,让它们学会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大自然当中的智慧,这才是对孩子真正无私的爱。

小说读后感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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