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2 13:25:04 作者:纸韵 2023年乡镇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优秀17篇)

工作方案的制定不能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优化。以下是一份多个工作方案案例的综合分析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社会普遍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20“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创新形式手段,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布置,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6月1日——6月30日在各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工会主席任组长,宣传办、政法办、工业办、财办、城建办、中心学校、人社中心、卫生院、广播站、文化站、农业办、国土资源所、交通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工会、供电所以及各办、村、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性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各部门要利用广播、墙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2、安全生产活动期间,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一次面向广大民众的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展板宣传、电视广播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部门要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战线要组织所辖单位、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4、具体活动。一是5月28日结合我镇实际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6月的第二周为宣传周,即6月9日组织观看“安监局长”电影,观看主题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督促企业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提高企业全员自我防范意思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确定6月的第三周为演练活动周,镇安监办安排在化工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各部门各企业也要通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三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确定6月第三周为安全文化周,各部门、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安全文化“六进活动”每个企业要有2-3块警牌,放在醒目的地方,以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五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方案》,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迎接镇和市的安全生产检查;六是务求实效,加强督办。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活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专班,对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帐。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项活动顺利展开。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新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大力宣传,凝聚共识,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围绕中心,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改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以月促年的目标,更好地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143号)和威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文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目前用途等,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一)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二)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根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限额以下的乡村建设工程负有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镇街应分别组织牵头,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结合已有数据和信息,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统计登记,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将相关信息在排查软件上进行报送。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区市场xxx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xxx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农村房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方案。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它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本方案印发后,各镇街立即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排查工作,并完成信息填报至普查app软件。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经各镇街汇总统一上报区住建部门。由区住建部门组织对房屋结构性安全进行评估或鉴定,由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进行灾害风险排查,由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涉及火灾隐患的房屋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其他行业部门在各自业务范畴内分别指导镇街开展工作。确有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通报所属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在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对相关镇街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镇街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镇街、村分别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镇街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落实相关法规规章体系,严格执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各镇街要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普查app软件的填报培训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各行政村专人负责熟悉普查app软件操作,启动基础准备工作,做到按照进度安排,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第一时间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和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导。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创新形式手段,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布置,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6月30日在各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工会主席任组长,宣传办、政法办、工业办、财办、城建办、中心学校、人社中心、卫生院、广播站、文化站、农业办、国土资源所、交通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工会、供电所以及各办、村、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性活动。

1、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各部门要利用广播、墙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2、安全生产活动期间,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一次面向广大民众的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展板宣传、电视广播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部门要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战线要组织所辖单位、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4、具体活动。一是5月28日结合我镇实际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6月的第二周为宣传周,即6月9日组织观看“安监局长”电影,观看主题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督促企业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提高企业全员自我防范意思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确定6月的第三周为演练活动周,镇安监办安排在化工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各部门各企业也要通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三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确定6月第三周为安全文化周,各部门、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安全文化“六进活动”每个企业要有2-3块警牌,放在醒目的地方,以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五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方案》,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迎接镇和市的安全生产检查;六是务求实效,加强督办。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活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专班,对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项活动顺利展开。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新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大力宣传,凝聚共识,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以家访的形式对家长做工作,宣传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拖拉机等车辆。存在不稳定的安全隐患,要求他们在没有通公交车的情况下,对子女上下学要一对一接送。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开展,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0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按照省、市、区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要认真梳理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列入20xx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专题学习。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课程。

3、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主题宣讲活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宣传周”、“安法宣传周”等活动4次。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实行“一岗一清单”。

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

3、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开展明查暗访,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全面清查辖区非煤矿山。

(五)消防安全整治。

1、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工作。

2、加大对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的整改及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工作;

3、聚焦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乡村、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改。

4、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年内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2、开展城市燃气使用安全宣传。

3、对辖区内全部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进行重点排查。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排查辖区内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相关单位做好,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油气长输管道、气瓶充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按月上报的“四个清单”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定。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畜牧水产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一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购销、使用台帐制度。还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二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和生产者标准化知识的培训,严格按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三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有机、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应用生物和生态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农业标准化新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资打假作为整顿和规范区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和重大植物疫病应急救援队建设。

(六)严格节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记录,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补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农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辉安字〔〕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6月至9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常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

三、检查内容。

(一)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治理烟花炮竹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3、消防: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建筑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5、建筑工地: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手脚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6、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村、各企业、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办。

(三)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全镇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至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发动和安排企业开展自查,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深入检查,全面推进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监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本单位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认真负责,加强反馈。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监办。

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户和各相关养殖企业沼气安全使用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农村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全面落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构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村能源稳步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加大农村能源安全执法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化沼气安全使用与管理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沼气安全零事故,不断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农村户用沼气。各乡镇要建立和健全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输气管路、沼气灶具和脱硫设备安全维修等环节。做好培训,指导农户安全使用沼气,出现跑气、漏气及时维修和处理。沼气池出料口要做到安全覆盖,防止人畜掉入池内发生意外。切实提高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沼气中毒和火灾事件发生,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2、大中型沼气工程。包括各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及新农村卫生新校园沼气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沼气建设和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检查施工过程是否规范安全、是否存在漏气或排空等安全隐患、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等、输气管道是否装有阻火器和冷凝排水装置,发酵池、集污池、调节池、观察井、观察口等是否加盖防护、危险地带是否设有明显的标志、关键设备是否建有定期安全检查保养制度等。切实加强沼气工程配套产品质量安全,消除配套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相关养殖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沼气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要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本企业的沼气安全生产负责。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宣传,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各乡镇要加强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常识,做到警钟常鸣。通过办板报、走访农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到沼气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乡镇和各相关养殖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健全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认真查找沼气建设和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遇有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当日内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定期检查,切实保证安全。各乡镇要定期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沼气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造册,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严格督导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对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将阶段工作总结、排查整改工作总结材料报县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如今安全生产是各行业肩负的社会责任,而乡镇的安全生产是重点实施对象,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各村(居)委会,镇内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旨在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举措,牢固树立“抓宣教也是抓落实”、“抓宣教也是抓治本”、“传播力也是领导力”三个理念,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红线,从严执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民安全素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为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和实现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一)集中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部署。

(二)普及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知识。

(三)重点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案例。

(四)广泛宣传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三、活动安排。

1.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传活动(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安全生产月”期间,镇安委会将向各村(居)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发放《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辅导资料,镇班子成员要组织进行专题学习。镇安委会要组织宣讲团到各村(居)及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进行宣讲,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1次职工专题学习活动。

2.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20xx年6月10日至25日)。

(1)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监管业务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安委办的相关培训。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主管行业领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在全镇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警示教育片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图片展、一次安全教育大讨论、一次安全专家讲座。5—7月,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一起看1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向企业负责人宣讲1次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同时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员工开展类似的“三个一”活动。

4.上好安全生产教育课(20xx年6月1至10日)。

由全镇所有学校、机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负责组织。要求所有承办单位均要有授课。

教案。

教育培训课的签到记录。

(1)学校:学校重点教育学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应急自救等安全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

(2)机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

(3)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岗位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

5.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20xx年5月至12月)。

镇电视台要求每月至少播放1条以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广告要突出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和不同风险,重点结合汛期安全、水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方面制作针对性强、触及灵魂、极具警醒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二)开展统一咨询日活动(20xx年6月中旬)。

20xx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镇安委办6月16日上午组织在镇综治办门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镇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参与。活动要按照“五有”的标准,做到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积极组织全镇所有高危企业和工商贸行业企业职工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由县总工会牵头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其中职工参赛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赛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参加《邵阳日报》或《邵阳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达100%。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20xx年6月20至25日)。

活动方案。

演练记录演练总结和应急救援预案修改方案等书面资料和活动影像资料,并将。

应急预案。

演练总结材料于6月28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王剑锋任组委会主任,胡颖、廖倩任副主任,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夏年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及指导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活动开展所需的人、财和物,保障活动有序开展,做到有方案,有具体部署,有活动实施材料。

(二)精心组织实施。活动涉及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单个活动的详细实施方案,将每个活动环节的内容及责任细化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个活动有特色、有实效、有亮点、有影响,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着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宣传安全生产,在辖区内或单位的重要场所、重点地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至少悬挂宣传横幅一条,张贴宣传标语20条。

(四)加强总结考核。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活动信息。活动情况汇总表要于6月28日前报镇安委办,活动实施方案和。

活动总结。

分别于5月25日和7月1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镇20xx年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3日。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时间安排。

4月3日至4月5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4月5日至4月7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4月7日至4月9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管区、村、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各项工作的落实,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字[20xx]16号(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20xx年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上档升级,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安全新提供强大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组织领导。

由镇办公室、经贸委、安监站共同组成大束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管区、村、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

五、活动要求。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突出“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主题,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管区、村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同时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管区、村、组基层单位,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努力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组织开展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四)6月份第三周为国家确定的应急预案演练周。

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参加市“组织的各项活动。镇安监站、团委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和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各管区、村和镇直有关部门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于7月2日前报送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5月9日——6月30日)。

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7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2、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员安全员、街道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和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12月1日——31日)。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乡镇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针对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车间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

硫化罐、储气罐、行车、叉车、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工作状态正常,是否超期是否有专人管理。

5、操作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周检记录。

6、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7、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增强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防汛抢险救援灾各项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部署、早安排,强化检查督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

先后印发了《“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气候特点,对贯彻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提出工作要求。6月5日自治区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1-5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原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张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抓好预测预警预报,全面开展汛前安全检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部署,从6月20日开始,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盟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全区12个盟市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汛期安全防范、“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去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巡查督查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4个督查组共抽查盟市、旗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31个、企业87家,发现问题隐患285项。

三是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第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早预判、早分析、早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针对性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方面,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对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等地区接近服务年限的生产设备系统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凡达不到要求的,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危化生产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现状评估,为监管执法提供支撑;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停产3-6个月。

非煤矿山方面,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矿山企业超能力生产行为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好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加强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水害、冒顶片帮、露天矿边坡坍塌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

冶金等工贸行业方面,持续加大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高温金属液体、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

同时,深入开展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综合监管手段,发挥安委办的作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重点时节、重大活动期间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综合巡查、定期形势分析和警示通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地区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加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这几天自治区安委会正在对乌海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查。

四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通过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案例警示、动画动漫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社和中国应急管理报签订合作协议,加大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力度。“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设安全生产专栏、专刊、专题节目300余个,刊发稿件500余篇,发布信息1万余条,制作宣传作品600余部,播放公益广告2万余次。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内蒙古日报先后播放、刊登了汛期安全生产提示,对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各类应急物资,确保做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汛期特点,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应急演练活动。

自治区安监局。

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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