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实验室自检自查报告(专业17篇)

时间:2023-12-11 16:39:09 作者:雅蕊

自查报告是一个自我觉察的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生物实验室自查报告

进一步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管理,保障公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我院实验室进行一次专项自查活动。一: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我院生物实验室备案信息完善,制度建设情况符合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已于2010年在我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了备案,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建全得到落实。

二:我院开展的实验均以得到批准,未擅自开展实验室以外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三:实验室已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且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

四:实验室每周能进行自查并有记录。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实验后,生活垃圾及医用垃圾统一保管专职人员处理。七:并且需高压灭菌的能统一按要求灭菌。

通过专项自查活动,切实加强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规范管理,并对自查中发现不足能及时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辽源市中心医院生物安全实验室。

2013年1月14号。

实验室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xxxxxx通知,xx系于20xx年9月7日按相关要求对使用的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实验室化学药品的采购;

2、实验室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3、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废液或残渣的'处理;

4、实验室过期化学药品的处理;

5、“三漏”情况。

1、化学药品采购先由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实验课题和教材要求提出购买计划。做计划时,严格控制了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需到公安局备案的化学药品的购买,均按程序办理。采购时均查验了供货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化学药品专柜摆放,摆放整齐。化学药品容器有标签、实验室有使用记录、管理人员有账册、有领用记录册、对化学药品的管理没有实行“四双制度”。

3、化学药品的废液或残渣直接流入下水道。

4、化学药品存储室和器材保管室合二为一,没有通风换气设施以及消防和安全预警系统;实验室以及存储室无消防、防毒面具等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沙子)。

5、药品及实验室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粘贴的位置不够醒目。

6、过期药品已经隔离摆放,但没能及时处理。

1、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化学药品的管理知识。

2、严把化学药品供货渠道,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3、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反应的药品要严格分柜隔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做到人离门锁。

4、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6、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7、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建立健全化学药品和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化学药品的使用环节有据可查。

9、精简或合并实验课题,减少药品存储室化学药品的存储量。

10、补充相应设备设施,完善药品储备室和实验室建设。

11、药品存储室和器材室分离摆放。

1、增加相应的设备设施,使药品摆放更安全。

2、应配备懂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3、过期药品急需处理。

生物实验室自查报告

为深入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县卫生局安排,对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

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及运输。

登记等内容。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四、医疗垃圾废物处理工作。

五、提高意识,加强学习。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生物实验室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根据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开展出厂检验能力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我公司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按照要求根据出厂检验项目对检验人员的配置、资质、技能、化验室格局、条件及检验设备配置、精度、检定有效期等相关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实验室配备2名化验员,均持证上岗,资质符合任职要求,工作技能满足生产检验需求,能够出具相对公正性数据,不存在超越技能范围的检测。

经对实验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我公司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措施得当,并能够按照规定实施;仪器设备的配置能够满足日常检验需求,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按照计划检定和校准。

实验室格局合理,能严格区分检验区域,防止交叉污染。通过对实验室检测环境自查,基本能满足检测需求,但是出现个别灯管不明,以免影响亮度,立即进行了更换。

自查过程中发现,化验员的培训计划不是很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检验人员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实施。

县生物实验室自查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生物实验室自查报告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上级安排,对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医院检验科已于20xx年x月向卫计委申请bsl-2实验室备案,实验室资质已于20xx年x月通过邢台市临检中心现场评审。

我院已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明确了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检验科在此基础上建立实验室安保制度,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目前检验科共有工作人员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三名均获得医学检验专业资格资质,并建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所有实验室的活动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非实验有关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操作人员防护水平符合相关规定。

实验室入口处张贴有生物安全危害标识,走廊设置紧急撤离路线标识,实验室内整洁无与实验无关物品,实验室内各消毒用品均在有效期内,实验室内设有洗手池及洗眼装置。各仪器运行状态正常,均有相关操作及维护程序,实验室内配备1台生物安全柜,放置位置合理,使用规范,均已定期更换滤网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目前实验室尚未通过生物安全审批,但已申请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均有记录,样本保存及销毁均有记录,消毒液配制及使用均有记录,实验室备有紧急安全防护装备(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n95口罩、橡胶手套)定期检查,均在效期,实验室各设备均有使用维护记录,操作人员已通过考核。

实验室有针对相关意外事故的紧急预案,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并及时处理。

有专门人员承担院感控制工作,实验室人员每年有体检,并有健康档案,个人防护用品充足。

目前本实验室不保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病原微生物,样本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样本在离开实验室前均进行高压灭菌销毁时做好销毁登记。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物、容器符合标准,警示物品醒目,不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销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完整。从业人员每年进行相关培训,并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实验室要对样本进行高压灭菌并记录欠完整,实验室台面消毒没有登记。

整改具体措施。

1、管理者及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尚不够高,在思想上、管理制度上准备不充分,对于个人防护及环境生物污染的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条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管理力度不足。所以要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力度。

2、多年来实验室工作人员大多数专业人员只偏向于检验专业技术的提高,未系统学习生物安全方面的知识,对预防微生物污染的意识不强,缺乏具体的技术操作规范。所以,加强生物安全方面的知识的培训,对全科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考试。

3、建立了实验室台面消毒登记本。完善了高压锅消毒登记,加强了生物安全的管理。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1微生物室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无菌室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微生物室工作人员,在所有的细菌培养处理过程中都应戴乳胶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3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培养管等。

4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细菌暴露性操作,严防操作产生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或真菌的气溶胶。

5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操作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6防止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

7及时处理在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

8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向室负责人报告。

9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

小学实验室自检自查报告

xxx唯一一所半寄宿制完小,属二类学校,全校共有七个教学班。我校在芒市镇中心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正有序的开展着实验室教学工作。现就20xx—20xx年度“普室”评估验收的各项指标汇报如下:

我校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严格要求教师认真做好实验教学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目前,我校有一间实验室和一间保管室,总面积约110平方米,使用面积基本符合二类学校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有课桌凳18套,仪器柜16个,且各种仪器按要求归类合理的入柜摆设,实验室有一张演示台,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电路安装科学规范。

学校现有兼职实验员4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1人(中专学历)、小学一级教师3人(大专学历)。都已达到从事3年以上实验室教学工作的要求,在工作中都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认真的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直接监督下,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着。实行由村教导主任及实验员共同负责和管理的机制,并结合我村实际成立了“普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每学期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定期开展实验教学研讨会1—2次,“普室”领导小组深入实验室对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深入课堂对实验员进行听课、交流。且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节。

在实验室各种仪器材料的购置建设上,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设有专项经费,以保证需要补充的或损坏的各种仪器设备,能按要求及时有效的得到配置。完善各种账、表、卡、册的整理和填写,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科学管理、安全管理、保障有力;做好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工作。各种仪器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有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并悬挂在显眼的位置,以便实验教师能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学生也能科学规范的做好各项实验。

为了更好的把我校实验教学跨上新的台阶,更好地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让学生在科学规范的教学要求中进一步安全合理的完成每次实验,结合我校实际做了如下规定:

1、教学管理。

学校教研组在“普室”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严格要求实验教师必须做到每学期有实验计划(分组实验计划、演示实验计划)、有进度、有记录、有实验报告、并存放在公示栏或档案柜上,而且要求实验教师做到学期初写好实验计划、学期中有有过程记录、学期末有总结。最终整理好入档备查。

2、分组实验。

科学教师指导学生作好分组实验,培养学生实验素质。在分组实验活动中,教师做到了准备全面,考虑细致,有放有收,收放结合,因势利导总结实验结果,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实验任务,锻炼了学生实验技能,培养了学生的实验素质。管理人员严格要求教师有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及实验报告单,实验教师做到及时签名和批改。在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求实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科学、规范、安全地操作指导。

3、演示实验。

上好演示实验,培养学生能力。在演示实验教学中,教师能够准确、规范、清晰演示,能够引导学生正确观察,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管理人员严格要求实验教师做到演示实验有计划、有进度、有记录、并签名,教师演示实验时要科学、规范、安全地操作。

1、实验教学适于动手操作,给学生创造了实践的机会,保证了学生能真正地动起手来进行探究学习,促进了学生思维的深度参与。

2、近年来,我校的科学教师,加强了实验教学研究,优化了课堂结构。

3、近年来我们通过开放实验室,提高利用率使教学效果显著提高。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率均达到了100%。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落实《xx省林业厅文件》xx检【20xx】第377号文件精神;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水平和防治成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森防站组织人员对全局各林场(所)的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预测预报准确率分别为:93%,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以上指标均达到省“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规定的指标标准。

xx林业局20xx年防治作业总面积2819公顷,其中:有效防治面积2626公顷,预防面积193公顷,通过检查验收,防治作业质量均达到《规程》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全民森防护林意识,层层签订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责任状,使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森防意识。

2、森防人员配备齐全,按要求配备专职森防测报员、兼职检疫员、划分责任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局森防站对上报数据进行了严格核查,从而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传递的时效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3、森防工作有保障措施,主管领导年初有安排、有布署,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落到实处,并制定了《xx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保证了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自查,使我们全面细致地掌握了全年森防工作,进一步总结了经验,为完成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奠定了基础。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我院检验科根据xxxx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他们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医院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我院现不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的检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主要学习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日期、数量。在菌(毒)种的管理,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措施,保管过程中,传代、分发及使用,均应及时登记,定期核对库存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

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公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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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并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二)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前款规定所称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并应当召开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应当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认可;实验室通过认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的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县生物实验室自查报告

1、化学药品专柜专放,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会发生反应的物品分柜隔离存放。

2、化学药品容器有标签。

3、实验室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4、管理人员有详细账册、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化学药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室进行详细记载。

5、化学药品专人管理,校长杨巧娟和副校长樊京华进行监督。

6、化学药品使用有登记。

医院生物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为深入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据县卫生局安排,对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检验科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登记等内容。

在此次自检中,我院实验室对以前制订的处置意外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进一步进行了修订,使之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其处理原则。同时规范了菌(毒)种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处理原则、皮肤刺伤(破损)的处理原则、离心管发生破裂的处理原则并建立了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实验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医院、水、电气维修部门电话。

组织检验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实验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标明实验室类型、负责人及其联络方式。加强了个人安全防护,并要求检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通过这次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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