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扶贫日活动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7 14:52:39 作者:ZS文王

一个好的活动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提前预测问题和解决方案,从而确保活动的成功。通过阅读这些活动方案范文,我们可以学习一些成功的活动策划和执行的经验。

天然气公司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xx市、xx市、xx镇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xx镇万家桥村扶贫帮困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万家桥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为根本,扎实开展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精准帮扶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原则。针对xx镇万家桥村已识别的102户(351人)贫困户情况,广泛开展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帮扶责任人要定期开展入户进户调研活动,要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情况(见附表2),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确保“扶真贫”。

(二)坚持帮户原则。以贫困户为单元,对每个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开展结亲结对帮扶,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措施,实行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不走人,确保“真扶贫”。

(三)坚持发展原则。坚持扶志扶根扶本,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定发展定力,帮助102户贫困户落实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致富项目,发展增收产业、寻找增收门路、提升增收能力,通过发展加快万家桥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三、帮扶内容。

(一)改善生存条件。参与结亲结对帮扶责任人要深入万家桥村贫困群众家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贫困群众意见,结合贫困群众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

(二)发展增收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助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努力探索构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三)增强致富本领。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成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四)提高幸福指数。坚持物的扶贫与人的扶贫有机结合,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与其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把改善贫困村贫困户人居环境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万家桥村“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神气”,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

四、帮扶方式。

(一)参与帮扶人员。总公司第一党支部、第四党支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部分预备党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对象。xx市xx镇万家桥村102户(含12户特困户)贫困户,共计贫困人员351人。

(三)结亲结对帮扶时间。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一定三年不变,对象不脱贫、结亲不脱钩、帮扶不走人。

每人结亲结对帮扶4户贫困户。(见附表1)。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总公司成立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总经理柴勇任组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邵杰任副组长,杨彬、席涛、蒲树郁为成员,其中蒲树郁为驻村第一书记,全面负责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整合扶贫力量。各部门、各帮扶责任人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实行“一对一”参与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统一整合总公司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三)落实帮扶责任。总公司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对此次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负领导责任,参与帮扶人员为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帮扶责任人要在总公司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每位结亲结对帮扶人员的帮扶资金投入不低于每户元/年,帮扶人员每年到村到户时间不低于天,达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资金和增收产业,实现见项目、见产业、见增收、见成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总公司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总公司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各责任人开展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工作的情况,并进行通报。

扶贫日活动方案

1017,邀您一起,为减贫扶贫献爱心。

在第三个“扶贫日”到来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广泛开展“扶贫日”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班主任将组织少先队志愿者到困难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全校各少先队中队将于10月16日(本周五)要围绕“减贫扶贫献爱心”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贫困山区孩子学习的不易,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主动去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献出一份爱心。同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发动少先队员与贫困地区(家庭)少年儿童开展以“四个一”(即:给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写一封信,为贫困学生捐一本书、一个书包、一个玩具)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本周五班会检查,取素材)。

3、开展扶贫帮助活动。全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响应区社管局扶贫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帮助活动,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活动,为贫困学生献爱心送温暖。

1、统一思想认识。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全校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参与扶贫日活动,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认真对待,周密部署。

2、注重活动实效。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根据实际组织发动好广大团员、青少年开展扶贫活动,大造“扶贫日”活动声势,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共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的良好氛围,提倡“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

3、加强扶贫日集中宣传。学校将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led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每年的10月17日为教育“扶贫日”,增强全校师生的扶贫意识。

扶贫活动日方案

实施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是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化和延伸,能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时,实施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对于统一党员思想认识,提高党员政策理论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25日。

(二)活动内容。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员集中活动日”与“三会一课”有机融合起来,突出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组织上党课等内容,做到日子固定、时间集中、活动方便,让组织生活接地气、好落实。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把“党员集中活动日”与我县推行的党员“链式”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在“党员集中活动日”这一相对固定的时间,组织开展党员每季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党员先锋指数的考评,研究处置不合格党员,定期进行党内谈心谈话,把“党员集中活动日”打造成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抓手。

3.开展义务服务活动。将“党员集中活动日”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在职干部返乡报到服务、“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三认”联系服务群众、重大项目攻坚、重点工作推进等有机统一,推动广大党员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党支部党员集中活动日集中活动时,所有党员必须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开展活动须做好记载,并拍摄图片或影像资料,做好档案的收集存档;。

3.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必须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并收存好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同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信息进行宣传,年终以此为向上申报评先评优的依据。

扶贫日活动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是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2016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2016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2016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2016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2016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2016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1.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6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2.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3.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00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4.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2016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5.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2016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2014〕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016年9月底前对省直2014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201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6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2016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扶贫活动日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发办〔20xx〕26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扶贫的工作部署,制定我省20xx年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携手同行。

(二)主要目标: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努力营造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的良好环境,倡导社会扶贫人人皆可为的公共参与理念,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事业的氛围,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和目标,开展行业扶贫活动,各系统各单位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

(一)举办广东扶贫改革创新论坛

会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以“扶贫创新与基层治理”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重点扶贫县干部、扶贫一线人员参与,围绕创新扶贫主题共同探讨精准扶贫、社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青年扶贫、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思路和措施。(省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单位负责)

(二)开展扶贫创新大赛

整合扶贫创新要素,搭建为广东省扶贫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扶贫,促进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创新发展。由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广东省精准扶贫创新大赛,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扶贫队伍,及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战略性新兴扶贫项目,提升新时期扶贫创新水平,同时运用“互联网+扶贫”理念,巩固扶贫成果,优选符合时代潮流、可复制性强的扶贫模式。(省市县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及相关单位负责)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各级领导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帮扶单位负责)

(四)开展社会扶贫公益活动

1、开展20xx年广东“梦想知识包”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以捐赠图书为主的“梦想知识包”,丰富贫困乡村学龄儿童的课外阅读。(省扶贫开发协会、省邮政总公司、省报刊发行局负责)

2、开展“思源反哺老区,助解医疗困境”书画义卖活动。动员一批知名的书画家捐赠书画,爱心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认购书画,举行捐赠书画义卖会。所筹款项用于资助革命老区医疗卫生建设。(省老促会、省老区建设基金会、九三学社负责)

3、开展“贫困单亲母亲关爱工程”活动。发动社会捐助患“两癌”的贫困单亲母亲治病。(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负责)

(五)“奉献爱心携手同行”帮扶贫困村特困家庭子女行动

由2571个省定重点帮扶村驻村工作组每村推荐1―2个特困家庭子女受助项目,建立社会扶贫对接家庭项目库,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等媒体单位,以“奉献爱心携手同行”为主题,发动社会各界点对点参与帮扶。(省扶贫办、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驻村扶贫工作组及相关单位负责)

整合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发展观察杂志、南方日报等中央及省级各大媒体优势,多媒体组合,实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的立体传播。以媒体、网络、专门平台、社区宣传等渠道,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对帮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一)扶贫日前后,筹划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我省精准扶贫成果;协调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在重要时段播出扶贫日公益广告;组织南方日报等省级媒体大版面、大力度、高强度的集中宣传报道;在广州地铁和公交站场开展专门社会宣传;在《南方日报》、广东扶贫信息网、广东扶贫网、广东老区网等开展扶贫济困先进事迹、好人好事系列报道,扩大扶贫日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面向广东省范围内的移动通讯客户发送扶贫宣传短信,开通微信、微博、移动端新媒体公益广告,实现“掌上传播”,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增强互动。

(三)市县上下联动,在街道、社区、农村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以及举办“慈善万人行”、“公益慈善展”、“慈善大家谈”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基层全面广泛宣传发动,力求把扶贫日活动深入到街道、社区、乡镇、农村方方面面,把活动宣传发动覆盖到全省基层。

(各级宣传部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各级扶贫办以及相关单位负责)

(一)组织领导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省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按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各级要成立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宣传、民政、扶贫、慈善会、老区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规范管理

扶贫日活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后勤保障

为确保扶贫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各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各级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要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

(四)表扬和总结

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活动工作情况,届时将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总结要于10月21日前书面报送省扶贫办综合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

扶贫日活动方案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7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扶贫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17,邀您一起,为减贫扶贫献爱心。

二、活动目的。

在第三个“扶贫日”到来之际,组织全校师生广泛开展“扶贫日”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班主任将组织少先队志愿者到困难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全校各少先队中队将于10月16日(本周五)要围绕“减贫扶贫献爱心”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了解贫困山区孩子学习的不易,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主动去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献出一份爱心。同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发动少先队员与贫困地区(家庭)少年儿童开展以“四个一”(即:给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写一封信,为贫困学生捐一本书、一个书包、一个玩具)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本周五班会检查,取素材)。

3、开展扶贫帮助活动。全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少先队员积极响应区社管局扶贫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帮助活动,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活动,为贫困学生献爱心送温暖。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全校广大团员、少先队员参与扶贫日活动,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认真对待,周密部署。

2、注重活动实效。全校各团支部、各少先队中队要根据实际组织发动好广大团员、青少年开展扶贫活动,大造“扶贫日”活动声势,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共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的良好氛围,提倡“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

3、加强扶贫日集中宣传。学校将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led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每年的10月17日为教育“扶贫日”,增强全校师生的扶贫意识。

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扶贫活动方案

市科协作为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现将全市科协系统开展“扶贫日”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体要求,各级科协和所属学(协)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站在讲大局的角度落实扶贫内容,进一步加强统筹。各区科协作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协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全力做好扶贫工作。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实施党建引领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重要抓手,动员科技专家积极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围绕我市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有效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普活动,产业服务。

各区科协、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将扶贫日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制定“扶贫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做到早谋划、主动抓、出成效。要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具体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总结。

全市科协系统要扎实做好“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扶贫日”活动。

一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年度重要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座,让更多农民群众掌握农业生产致富技能,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是把扶贫日活动与农业科普项目相结合。大力实施“x市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通过扶贫日活动,加快推进农业科普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培训、科普教育的引领辐射功能。

三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小分队相结合。组织学会科技扶贫小分队与各贫困村需求精准对接,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为贫困地区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人才、技术、成果优势等,通过科技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对口扶贫相结合。市科协将继续在资金、人员、技术培训支持对口扶贫村,协助帮扶村委会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培育扶贫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逐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帮助驻点村巩固脱贫成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帮扶村开着“三查三看”大行动,着力提高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准确率。各级科协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制定的驻点村帮扶规划,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科技扶贫工作。

扶贫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xx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xx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三、履行工作职责。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扶贫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开办〔20xx〕26号)、《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开发〔20xx〕7号)、《广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广元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开发〔20xx〕6号)和xx县《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xx县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扶贫日xx活动的开展,引导全乡各单位、村委会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推动我乡精准扶贫深入开展。

以“爱心助贫、共同奔康”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募捐、特色扶贫、“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推进我乡到20xx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全乡各单位、村委会、各行各业。

(一)广泛宣传动员

发20xx年扶贫日xx乡活动倡议书

9―10月,在乡场镇和各村委会张贴扶贫日活动倡议书。

开展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活动

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乡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活动主题、“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和“xx爱心扶贫网”等相关信息。

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

扶贫日活动期间,乡、村组织联动,在乡内必要路口、重要通道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制作永久性扶贫宣传标语2幅以上。

(二)乡领导集中走访活动

9―10月,乡领导集中到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走访活动。

(三)举行座谈会

10月,邀请县级帮扶部门在xx乡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召开全乡及村干部扶贫座谈会,为xx乡扶贫攻坚提出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

(四)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对象范围。制定本乡扶贫捐赠活动方案,自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

扶贫捐赠组织。乡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扶贫捐赠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捐赠原则。是否参与捐赠、捐多捐少、以何种方式捐赠,均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得搞硬性摊派。

活动时间。捐赠活动为全年常态化工作;扶贫日集中捐赠时间为20xx年10月17日前。

捐赠方式。捐赠款实行统一管理,捐款按县上要求统一上交专户或者用于本乡建卡贫困户。

捐赠统计。乡扶贫办分别统计本单位、本辖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20xx年扶贫日xx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额捐赠。一次捐赠额度超过5万元的单位和5000元的个人将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颁发捐赠证书。

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活动。乡政府将组织干部职工到困难户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发展产业致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全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爱心助贫、共同奔康”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捐款活动,为贫困地区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同时,号召全乡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围绕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积极参与扶贫捐款活动。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严禁硬性摊派。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乡政府将积极联系帮扶部门与我乡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一帮一、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本次活动所募集的资金将直接捐赠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贫日xx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xx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日xx乡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在乡扶贫办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9月,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捐赠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公示、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捐赠款项使用情况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示。乡纪委要依法对捐赠款物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三)做好总结表扬。要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以扶贫日系列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扶贫活动日方案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中国“扶贫日”。“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扶贫日”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级政府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切实抓好全县“扶贫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饮水难、发展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起过上好日子。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1、做好省“五项”活动的衔接工作。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xxx5〕4号)文件精神,省里将开展“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等五项活动,为将五项活动项目争取到位,我们要根据活动项目内容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制作一批户外广告。在国省道、高速路出入口、公路沿线、乡集镇等处悬挂一块精准扶贫宣传牌匾,在扶贫村制作悬挂一块扶贫工作宣传横幅,掀起精准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的政府)。

3、制作播放一个宣传片。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特色,制作精准扶贫宣传片,在每天的宣恩新闻前后播放。(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4、举办一期精准扶贫影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收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和贫困村、贫困户自发图强,奋力发展的照片,举办精准扶贫影展,展示我县精准扶贫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摄影家协会)。

5、组织一次募捐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捐赠资金用途另报方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开展一次访贫问苦活动。各乡镇、县直驻村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县领导要带领驻村单位对联系的贫困村的特别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各驻村单位、乡镇)。

7、成立一个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由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立足县直机关、社会组织等,成立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等开展扶贫志愿者活动。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其他县直单位、事企业单位)。

8、协助开展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州扶贫办的安排,组织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推荐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9、发表一篇精准扶贫主题电视讲话。10月17日,县领导发表“全县行动,全民参与”扶贫的.精准扶贫主题讲话,在电视台播出。(责任单位:县委办)。

(一)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有活动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迅速制定出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整个“扶贫日”活动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开展“扶贫日”活动,使“扶贫日”活动更具人气,更具实效。

(三)注重监管,督促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县乡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集中采写、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恩县“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210室,联系人:龙艳琼,联系电话,xxxxxxxxx,qqxxxxxxxxxxxxxx)。

扶贫活动方案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市卫计系统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明扶办〔〕33号)精神,结合我市卫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扶贫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xx年8月28日开始,至20xx年10月20日结束。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扶贫日活动,使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卫计系统干部熟悉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各级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责任意识和政策执行力,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权益。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捕捉新闻素材,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扶贫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特点,进一步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影响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一)更新签约信息。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与扶贫部门做好信息核对,更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及时兑现签约服务项目,开展个性化的随访干预活动,并将履约情况录入基层卫生信息网家庭医生签约模块。对扶贫日活动期间临时外出贫困人口,通过电话联系、邮寄签约协议书等方式,开展签约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兑现签约服务“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漏”的目标要求。

(二)开展五项服务。

一是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指导贫困人口学会常用健康保健知识和防病治病知识,引导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方式,做到生活规律、心态乐观,防止过度劳累,保持良好睡眠,科学摄取营养,低脂低盐饮食,膳食合理,戒烟限酒,达到满足人体所需营养和预防慢病的目的。

二是开展中医保健。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向贫困人口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指导贫困人口运用刮痧、艾灸、拔罐、药浴等简便的保健方法,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利用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家庭保健,达到治未病的目的。

三是开展优生优育宣传。举办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育咨询等活动,优先为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人群妇女病普查、出生缺陷干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四是开展健康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5岁以上的疑似慢病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并登记造册,根据检查结果甄别健康、亚健康、慢性病、老年病和患病人群,做出疾病诊断和制订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科学指导、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

五是开展健康管理。根据体检排摸结果,对贫困人口目标人群健康问题实施跟踪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积极利用中药材、食疗方法、运动疗法、心理疏导等综合干预措施,对健康、亚健康、患病贫困人口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程干预,达到节约医疗费用支出、维护健康的目的。

(三)强化政策引导。

各县(市、区)卫计部门、总医院要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医和计生专干进村入户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卫生计生惠民政策,让每个贫困人口的扶贫资料袋中都有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品,让每位贫困群众明白健康扶贫政策、熟悉报销程序。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分级就诊,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和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提高贫困人口对各类医疗资源的合理选择意识和各类利好政策的受益程度。

(四)做好健康关怀。

9月底至10月上旬,各级卫计部门领导要对挂包责任村进行入户走访贫困户,在宣讲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同时,深入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适时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的帮助,重点解决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迫切需求。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xx年9月1—9月10日)。制定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作悬挂扶贫宣传牌匾,编印宣传手册。

第二阶段宣传报道(20xx年9月11日—10月20月)。主要围绕上述扶贫宣传举措及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报道健康扶贫工作中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报道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吸引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扶贫工作。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20xx年10月21日—10月25日)。做好成果展示、整理资料存档及总结上报,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为下一阶段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参考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计部门切实把扶贫日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及方法步骤上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具体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扶贫活动,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材料。

(二)全力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卫计局要会同扶贫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对在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和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

(三)严格督导评价。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对辖区内开展扶贫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县级总院要将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扶贫日开展系列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相关内容,进行综合督导和考评,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兑现奖惩。

(四)做好经验总结。各级卫计部门要认真总结扶贫日活动的经验做法,收集活动影像图片和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并于10月20日前将扶贫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及纸质盖章件报送市卫计委基层妇幼科。

扶贫活动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自xx年起,每年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为了做好第xx个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现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召开一次扶贫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学习贯彻xx、xx关于全国“扶贫日”的批示,学习李鸿忠、王国生关于扶贫工作的`文章。

2、部署“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在赤壁电视台进行宣传。

1、对“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相关新闻报道;

2、滚动字幕宣传。

三、在《今日赤壁》上进行系列宣传

四、发一份《倡议书》

五、各乡镇、市直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

3、开展走访、慰问等。

xx扶贫办

二0xx年十月

扶贫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扶贫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