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高一(通用21篇)

时间:2023-12-02 12:50:31 作者:念青松

高一读书笔记

英莲,是甄士隐的爱女,在元宵看花灯时被拐走了,从此一步步地走向毁灭。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癞头和尚说出这词时,便可看出英莲自元宵后,就开始她坎坷的一生。

判词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这是她生活环境之艰。本来她可以嫁给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冯渊,可却碰上了薛蟠这个“呆霸王”。跟随薛蟠来到荣国府,名唤香菱,从高洁的“莲”变成普通的“菱”。

周瑞家的送花遇到香菱,赞她“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的小蓉奶奶的品格儿”。这里突出她的模样与气质和其他丫鬟是不同的。香菱学诗的片段让我更了解她是个认真,有耐心和毅力的人,“香菱拿了诗,回到蘅芜苑中,诸事不顾,只向灯下一首一首的读起来”。即使她作诗底子不如人,但是她愿意用努力来换取,她这般苦心,怎能不叫人心疼与喜爱呢?她作了一首诗,不好,又另作,“便自己走至阶前竹下闲步,挖心搜胆,耳不旁听,目不别视”,连宝钗都说:“可真是诗魔了。”最终她成为大观园中唯一一个入得了诗社的侍妾。

后来薛蟠正房夏金桂给她取名“秋菱”,这更显得她命运的悲凉。在夏金桂的手里,她一步步走向死亡。

英莲——香菱——秋菱,是她坎坷孤独的一生,但她还是乐观的,抱着对生活的希望一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高一读书笔记

悲剧的开始,并不是一个动人心弦的错误。富家少爷——周朴园在空虚寂寞的生活中与女仆——鲁侍萍堕入爱河,对于那个时代的背景,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身为大家门户的“一把手”是公然反对这种交往的,认为这种交往等级过分悬殊,封建思想都是要找门当户对的。所以,在大年三十的夜晚活生生地将侍萍以及那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赶出了周家,但是他们却留下了第一个儿子,即悲剧开始的原由形成了。

年轻时的周朴园爱上侍萍,或许可以说他的感情还有一丝纯洁。可自年三十晚,他在听任家中长辈将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久别三十年后,当他又重新认出侍萍时,那无情的表情,分明不是久别后的喜悦,而是怀疑与恐惧;那虚伪的做法,口口声声说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保留她的习惯,珍藏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衫,分明不是对她的爱,是虚伪支配了他的理性,都是要彰显他那已经不存在的良心,哪里还有什么感情可言,即便是有,也已经在三十年前早已灰飞烟灭了。对于他那些种种做法,补偿给她的支票,承担她所有的开支,却是为了让她永远不要再踏进周家的大门,这是多么的冷酷,无情。为了树立自己虚伪的形象,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去维护;为了金钱,又开枪打死多少小工。那是多么的残忍,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啊!这个资本家的代表,已经在商界的“熏陶”下,变得血肉模糊,心狠手辣。

想起了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不悔改,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

周萍和四凤的爱情是纯洁的,但却沾上了亲情这种不该有的关系。两人身陷爱河,但最终却没有好结果。这对本应该是一对幸福的鸳鸯,却被抹杀了。可怜周冲,单纯的少年,却也被封建思想埋葬了。面对现实,四凤不幸被电死,周冲拉了一把也不幸死去,周萍听到这个晴空霹雳的消息,也随之而去——用枪自杀。徒留下身为长辈的三人。

然而这仅仅是个故事,但却反映了一个社会制度,读了《雷雨》这部小说,我似乎读懂了作者,读懂了当时的时代面貌。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书高一作文

春风吹拂,柳絮飘飞。叛逆的我时常遐想未来,憧憬美好。或许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住着豪宅,开着轿车,过着神仙般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怎样才能让我变得如此潇洒自在呢?我又不由自主地感叹起来——读书真好!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随处可见,更不要说学历低技能低的人了。读好书也许正是我们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的最佳途径。

读好书,不是说要科科成绩都出类拔萃,只要我们尽心尽力即可。而我们真正要从书本中学习的是一种方法,一种灵活运用头脑的方法,使我们能社会中能少被欺骗甚至不被欺骗,面对困难能应对自如,得心应手。这点很重要。

其次,读好书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经济头脑,而且还可以充实我们的精神生活。随着经济全球化,大量的西方文化涌入中国,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就领略到西方各国文化。这其中的一种途径就是读书。我们可以从书画中品艾菲尔铁塔的壮观,看引领时尚的巴黎美景,领略马尔代夫的风情万种……总之,在书本中,我们的思想得到了畅游,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见识。真的,读书真好。

有时,读书真的很累。为了能考取梦寐以求的大学,为了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们不断看书做题。好像读书不再是我们精神上的美食,而成为了我们攀上更高楼的阶梯。但在这书山题海中,也常常让我们脸上流溢出真诚快乐的笑容。每当我们读书,遇到不懂的问题,老师轻轻一点让你恍然大悟时,你会露出开心的笑容。遇到让你百思不得其解的题,你经过与同学协作解出答案来时,你也会兴高采烈。那种获得成功的喜悦,充满小小成就感的幸福是无与伦比。所以,读书真好。

书有很多种,如天上的繁星,遍布苍穹。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读尽所有的书。我们应该珍惜这一方课桌一张板凳上的读书时光,使我们的青春生活绚丽多彩。

高一读书笔记

这本书的主角不是那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不是那个想着回高老庄娶媳妇的肥猪,不是那个只会喊“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的木讷沙僧。而是那个在我们记忆中那个“被妖怪抓走就是最主要的工作”的唐玄奘,但是这本书里的他却不再忙于被妖怪抓,不再忙于念紧箍咒,而是在忙于寻找答案,那个他为何要西游的答案。即使观音告诉他等他找到答案时,那个答案也会被更改。他却也依旧义无反顾。《西游日记》以着三奘的口吻,用着日记的形成写着西游的事,却有着和以前我们所知道的西游不一样的角度,带给了我们不一样西游的感觉,书中的猴子经过五百年的时光和那个金箍,早已不乖张如初,那个狂长膘的肥猪也不再如以往好吃懒做,那个挑着行李默默跟随在后的的沙僧也不再只会听从唐三藏的意见,而那个在我们记忆中只会念着“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的白净和尚在书里也变成了一个会损队友,有着自己坚持的存在。只不过数百年的光阴。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也终究会改变一切的。

海子曾在诗中写道:“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而在《西游日记》这本书的最后,那只猴子因为有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答案,最终没能来到灵山。而三奘回答着天逢的那个“因为在灵山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做,才来此地吗”的问题,他说:“不,我们走这条路,只是为了路本身,在路上才是全部的意义。”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长成男子汉;一只海鸥飞过多少个海洋才会躺在沙滩上;一座山要矗立多少年,才会被冲刷到大海,答案都被吹在风里了。

我们曾经看《西游记》的时候年纪小,只会惊叹于六小龄童那七十二变的法术,却从未看到过西游这条路的意义,然而时隔多年之后,我翻完这本诙谐的《西游日记》才看透了一点点真正的西游。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件特别想去做,去寻找到的东西,而这个念想存在久了便成了一种执念,一种支撑着我们无论前方多艰难,也奋力把这条路走完的力量,书中的玄奘几人,现实中的我们,都是如此,当我们站在人生中的尾巴上,回头看着这一路上的脚印,或深或浅,我们都不会怎样后悔,因为那都是我们花了许久时光才完成的事情,嗯,就是这样的。

浮生面具三千个,谁人与我共长歌。

高一读书笔记

《飘》是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其唯一的作品,《飘》可以说是史上最经典的爱情巨作。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侑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高一读书笔记

在《简爱》这本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但唯一能使我着迷的,还是“她”。她,她的笑,她的言语,分分秒秒都在触动我的心,一串串涟漪在我的心中荡漾。

在我进入梦乡,她的声音又回荡在我的耳旁。“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和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曾赋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同站在上帝面前,就像我们本来就是那样!”这些话,一遍遍地重复在我的脑海中。

这个她,就是简妮特。这个名字是多么有力量,她让我的心无时无刻不为之颤抖,她的脸庞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我的大脑中。就算她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但我还是以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子,不,她一定是最好的。她是一多么渴望爱的人,她能为爱奋不顾身,她希望自己被爱,而不是宠爱。她爱他,他也爱他,这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她只希望,她不会迷失了自我。但她,为了爱,可以去面对她爱的人。

岁月的沧桑,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虽然,此时,他以及失去了光明、臂膀,但是并没有失去他的心。他们只相互倾诉着,倾诉者。简妮特,简妮特,这个女子,给了我憧憬的未来。

读书高一作文

读书是很重要的,自古以来,有关读书的名言可真不少。像大家熟悉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从咿呀学语到知书达理,正是读书引领着我不断成长。

小时候最喜欢的,无非是《世界交通工具大百科》和《动物百科》。前者让我认识了最早的车、最快的车、最大的船等。而后者却深奥许多,它从极地到雨林,分环境讲述动物界的奥秘,尽管当时我并不懂“苔原”、“针叶林”等专业名词,但我却深深地被这本书迷住了。它们是我小时候最爱看的。

后来,我有了一本《学唐诗》,里面的诗都是最著名的。我很快把那里不多的诗全背完了。老妈见我这么爱背,又给我买了《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那是我诗词的启蒙,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诗词,它们让我更好地领略了伟大祖国的传统文化。《中国诗词大会》大家都知道吧,那里的题目我很多都会做。这主要归功于小时候打下的诗词功底。

童话也是必不可少的。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我几乎把所有著名的童话都看了几遍。三四年级主攻郑渊洁的作品,《皮皮鲁总动员》全套56本我看过54本,还有两本找不着。童话真是个神奇的世界,是它们使我养成了大胆想象、放手去做的习惯。

四五年级,我又喜欢上了外国名著,《哈利·波特》中哈利、_罗恩、赫敏的友情给我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生活中,朋友是不可或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告别了娇气和胆怯。记得第一次一千米跑步考试时,我跑到第二圈就已经筋疲力尽了,脑袋晕晕乎乎的,腿上像绑了沙袋,只能一步步拖着走,似乎永远无法到达终点。这时我想到了保尔。他有着多么顽强的意志!面对种.种巨大的打击和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也要向他学习!想到这,我咬咬牙,抬起早已麻木的腿跑向了终点。冲过终点线的瞬间,喜悦和疲惫皆而有之,但更多的是骄傲和感激,是保尔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之后呢,看的书就更丰富了。六年级时解决了《三体》,光怪陆离的世界让我流连忘返;《明朝那些事儿》让我穿越历史震惊于古人的世界;最近读了一本《上帝掷骰子吗?》,带我重回物理学的黄金时代;名人传记也是我碗里的菜。我是个爱啃难题的孩子,有时做数学题,路径很多,像个迷宫,看不见尽头,难以抉择。我犯了难,要全试一遍?太麻烦了吧。想起爱迪生,人家为了做灯丝试了一千多次呢!何况这么几条路?我又下定决心,逐一去试,最终找到了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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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高一作文

从小,不管是父母还是学校,都提倡以学习为主。还有一句话广为流传“读书改变命运”。那时候我想,学习真的很重要。

依稀记得,曾经我也是一名爱学习的好学生。然而,就因为考试前有些贪玩,我中考落榜,回到了家中后,每天看着以前的好朋友高高兴兴去上学,我的心里感到特别遗憾。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懊恼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为什么要中考落榜。

那几年,中国好像很厚爱那些分数高,成绩好的学生们,我每次看电视,都能看到新闻上的某某同学考取了名牌大学,然后国家帮忙解决毕业后找工作的问题等等。看到这里,我更加觉得,读书真的能够改变命运。

我认命了,而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又喜欢上了读书,因为我从现实的利益中感受到了书的魔力。我相信,它同样也可以改变我的命运。

虽然我知道我读书没有意义,但是我还是会坚持读。每天看一两篇别人写的文章,成为了我唯一的乐趣。

中国有句古话这样说:风水轮流转。是的,又过了几年后,我从街坊听到了一条另我失望又窃喜的消息:不管是名牌大学,还是普通大学,以后的学生一律不包分配工作。

后来有一次出去玩,我的一位老同学告诉我,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最后也没有工作。早就猜到的我还是问了他为什么。他说了一句话让我很震惊:“书不在于读的多,有用才行,学历不等于实力”。

我听后,点了点头。他接着说道“读书固然可以长见识,增道德。但是,如果要靠读书活命,自己必须有独到之处,也就是过人之处。”我愣了愣,回家仔细想了想。是的,他说的有道理。

在这个社会上,读书不在多,有用才行。但是要想有用,必须先读书。

高一读书笔记

卡特琳娜·谢娜的文字极具真实性,与丈夫马克·吕布的摄影形成纪录片式的互文性。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痛苦,而随着女儿一天天的成长,慢慢流露出怜惜之情,欣赏女儿的可爱与天真。她没有把智障女儿写成一个天使,而是如实地记录她别样的成长,她的喜怒哀乐。而在马克·吕布的镜头下,女儿与母亲相处时的欢跃,以及女儿独处时的神情,都留下了真实又温情的家庭胶片。

读完这部作品,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们都应该学会感恩!看春天一片桃红柳绿,那是爱,回报阳光的沐浴;看夏天大树投下绿阴,那是爱,回报大地的养育;看秋天庄稼硕果累累,那是爱,回报农民的辛勤;看冬天腊梅迎风开放,那是爱,回报风雪的考验!读懂爱,接受爱,付出爱,并向一切感恩!

文章结尾说道:克莱芒斯,从今天起,我可以对你说出童话故事的结尾,美女对野兽说的那句话:“有我,你别怕。”是的无论日子呈现出怎样的色彩,无论是惊心动魄还是安然无恙,我也能对你说:“有我,你别怕。”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天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然而马克用自己的爱始终呵护这自己那先天性智障的女儿,是他对坎坷命运的感恩!

恰恰因为卡特琳娜·谢娜生活中有着这么多缺憾,他才有了更多美好的追求。起初他在奢求着什么,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是。但她很快就意识到:命运是不能改变的,她唯一能做的,是用自己的心去呵护女儿,用自己的心去爱女儿,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失去正常人的智力后,再失去她本身应得的母爱!于是卡特琳娜·谢娜忘记了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相反的,他怀着一颗剔透感恩的心,呵护着自己的女儿!

感恩的心,是一颗智慧的心,无论我们是尊贵地生活还是卑微的存在,无论生活在何处,有着怎样曲折特别的生活经历,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自可沉淀出许多的浮躁不安,消解内心的积怨与不满,收获健康的心态,完美的人格和进取的信念!

读书高一作文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江湖义气,但细细想来不无道理。

于是,像了解兄弟一样,我翻开了书,走上了读书之路。

时光回流,时空逆转,瞬间回到过去。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我听见东坡居士在赤壁下低叹,看见他在荒凉无人的赤壁古战场边摇头吟诗,感叹时光飞逝,物是人非,对自己远贬他乡的遭遇愤愤不平。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对人世沧桑的无奈之情。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听见李白在酒桌边高唱,看见他眼中流露出的对奢华宫廷生活的厌烦与不屑。只见他举起酒壶,一饮而尽,泼墨挥毫,造就了一首首笑傲于天地的名诗。他的狂傲不羁﹑不拘小节,仿佛在向世间一切权贵表达自己的不屑﹑蔑视与嘲讽。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傲视权贵的不凡气度。

时光飞逝,转眼来到了19世纪的英国。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听见简爱在桑菲尔德庄园里用坚定有力的声音说出了自己的心声,看见在她那瘦弱平凡的身上,闪耀出对平等的追求的不平凡的光芒。她的思想已摆脱了那个时代对她的束缚与人们的偏见,为自己的幸福唱响了一曲动人的歌。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大胆为自己寻求幸福的高尚人格。

时光来到了20世纪的'中国。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一声“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诗句,如雷贯耳,响彻云霄,回荡在中华大地,振奋着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心。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感天动地的爱国情怀。

我了解书,一如我了解我的兄弟。我知道,要了解一个人,要长期地细致观察下去。所以,我明白,我对书的了解还只是肤浅的。我会继续将我的读书之路走下去,一如我希望我的兄弟一直陪伴着我一样。

高一读书心得

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一个女神。她不仅有高尚的品质和人格,还有着巨大的贡献。她因为发现并提炼出镭,在1920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成为世界上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第一人。但她却淡泊名利,继续研究科学。她对事业有着很深的执着,还与着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我认识的所有着名人物里面,居里夫人是一个不为盛名而颠倒是非的人。”

居里夫人给我们叙写了一个个传奇,一个个奇迹。偏偏是在她最艰难的情况下,完成学业和伟大成就。她的经历告诉我们,知识是多么的可贵,如果不是因为她甘于刻苦学习并掌握知识,如果不是她那锲而不舍,顽强不屈的精神之柱支撑着,就不会发现并提炼出镭。这个伟大的成就是无人否定的,大家都崇拜她,赞颂她。

读了这本传记,使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居里夫人的精神,现在这种精神是不断但无形地激励着我。使我明白了许多,也让我今后的人生有了新的目标和计划。我原来紧封着的“窗户”,因为我被居里夫人的精神彻底征服了;现在这扇窗户怅然、豁达地打开了。

居里夫人锲而不舍,坚定不移的精神永远照亮着我的心窗,直至成功之道。并再一次地感动了我。

读书高一作文

漫画,是我们这个时代儿童的最爱,当然,漫画也分好几类:有搞笑类,有益智类等等。我最喜欢的还是画家从生活中取材,运用夸张、比喻等手法,讽刺、批评或表扬某些人、某些事,让我们从中得到启示。我最喜欢的一幅漫画叫做《假文盲》。

《假文盲》写的是在某处公共汽车站的入口处,几个身穿厚厚的衣服的男子,在标着“母子上车处”的过道中排队站在那儿。他们的身旁却站着一位被他们挤到一边的怀抱婴儿的母亲,这位母亲衣着单薄、身材瘦小,不禁被寒风吹的瑟瑟发抖,用无奈的眼神看着这几个男子。而这几位男子却视而不见,神色坦然,似乎没有看到那位母亲,和那个标着“母子上车处”的醒目的车牌。

这幅漫画颇具讽刺的味道。我不知道那几个男子心里在想什么?是否会有一丝羞愧?但是,我知道:他们为了个人的利益,没有遵守公共秩序。为了一己之利,在公共场所,置他人与社会公德不顾,这种行为是多么可耻呀!这是道德上的真文盲,知识上的假文盲。多么令人愤怒呀!

真希望这一切不要再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了!

读书高一作文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美好,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

但是,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出处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

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涅赫留朵夫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但最终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高一读书笔记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读书高一作文

前几天读了作家张之路的一篇文章《打架的风度》,虽然作品不长,但却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中讲述了作者本人外出吃饭,因被一位女服务员端的盘子上的水滴到了身上,对服务员批评了几句,而这时女服务员的男朋友站了出来,与作者打了起来,作者把那个人揍了一顿。

后来离开的时候,作者开始反省自己,其实自己不该当着那个小伙子女朋友的面让他难堪的,其实自己也不对。

正好证明了自己是个小人物,遇事不懂得忍让,不会退一步,总是靠着自己的莽撞、无知,随心所欲地行事。

在我们的身边可以观察到,那些爱争吵,爱打架的人往往是那些不务正业,学习差的人,而懂得礼仪和忍让的人恰恰是工作态度认真,学习好的人。

通过这篇文章我也深刻地反省了我自己,遇事要学会吃亏,不能小心眼,要做一个温柔的“大动物”,不当一只斗来斗去的“小公鸡”。

读书高一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高一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著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方向标。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不错哦。

高一读书心得

老舍先生是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和剧作家,我们经常接触到他的作品。今年夏天,我品尝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真实地描绘了北京的一位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总是坚强而奋斗,他所梦想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劳动而过上独立的生活。像他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却得不到上帝的爱。最后买的新车被抢了,妥协娶了自己不爱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后自杀……这些事情给了祥子一个沉重的打击。他想用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但经过这些打击,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自愿堕落,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最后,他忍不住被夏太太的诱惑,得了脏病,变成了一堆行尸走肉。

我非常同情祥子的悲剧。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但他结束了。事实上,他一开始也在努力与生活作斗争,但他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下去,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事实上,祥子之所以如此结束,是因为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不合理。书中说:人们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来,但现在人们仍然把他们的同类驱到野兽中。祥子还在文化之城,但他变成了一只动物。这根本不是他自己的错。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真的可以把人变成鬼魂!

可以说,这是一场悲剧。与此同时,祥子的最终堕落与社会的堕落是分不开的。有些人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因为他们出身贫寒,但他们失败了。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现实社会中,金钱似乎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因此,要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和良好的生活背景是必不可少的。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反映的人格变化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祥子在生活压力下一步步堕落成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那么糟糕,祥子就不会这样了。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当今社会,情况肯定会有所不同。但事实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很多事情就像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而且这种问题似乎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了性格。当人们醒来时,他们会发现后悔已经太晚了,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祥子后来的样子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从生活开始的那一天起就没有了,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前进,所以我们必须永远不要后悔。

高一读书笔记

我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节。

初读《窄门》,我对它的一切都感到迷茫:阿丽莎为何执着于追求“天堂”,乃至于不顾自己与杰罗姆之间的爱情、不顾那触手可及的幸福?而那所谓的,阻挡杰罗姆靠近阿丽莎的美德,到底是什么?朱丽叶选择了另一条道理,而她真的对这件没有希望的爱情释怀了吗?她真的幸福了吗?而最重要的是,到底完美是幸福的基石,还是幸福是完美的途径?也行是阅历毕竟有限,我对整部书的主旨、内涵并没有把握清楚。因此我特意上网查看资料,才终于对这部书有了些许了解,在此,我便谈谈《窄门》给我留下的难题,以及对我的启示。

首先必须得了解的,自然是书题“窄门”的含义了。这是路加福音书中的词语,简单来说,就是通往天堂的必经之门。只要你认清了自己的罪恶,那道引向完美、引向永生的门就会开启。当然,名曰“窄”,道路自然无比艰辛,而阿丽莎,就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上帝、选择完美,以她的道德观念为轴心,杰罗姆、朱丽叶也被卷入其中,谁都无法抽身。

作为本书的第一女主角,阿丽莎给我的印象从始至终使我困扰,根据作者对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气质独特、通晓诗文,与男主人公青梅竹马、彼此照顾。然而,阿丽莎明知俩人互相爱慕,却一次次地、不近情理地拒绝了杰罗姆的爱情。甚至在明白自己的妹妹朱丽叶同样喜欢着杰罗姆时,还要帮助她们的感情。这让我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她的作法,甚至有了一丝反感。而在书的后篇中,阿丽莎内心的悸动、矛盾和彷徨,却全都通过她的日记散发了出来。阿丽莎的这些行为,似乎体现了她的宗教迷狂,但也不尽然。在阿丽莎年幼时,她的母亲就和别的男人私奔了,这一定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也许正因如此,她才变得自律、克己、信仰上帝,从而逃避杰罗姆的爱情,怕改变自己。正如她自己所言:“现在我觉得不为了他是绝不会‘臻于完美’的,而这种完美也只有不与他一起才能达到”。就因为如此,她才作出将杰罗姆让给妹妹的举动,通过自我牺牲,来达到“完美”。可她最后换来的,却只是孤独的迎来人生的终点。

而这俩人爱情的悲剧,只是由阿丽莎一人造成的吗?当然不是。杰罗姆内心丰富,感情炽热,但实际上,他所建立起来的、与阿丽莎之间的感情,却是失之抽象的。别看杰罗姆对感情执着,可他从一开始似乎就走偏了:他与阿丽莎,是通过虚幻的书本联系起来的,他们所体会的幸福,大多是从虚幻中感受到的,这种爱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书本上的观念,若没有现实对应物,就必然空洞、虚无。他们二人可能都意识到了这点,可已无力改变。到了故事最后,杰罗姆终于抱怨起阿丽莎,不明白为何永远接近不了阿丽莎。终于放任自流,纸碎金迷。

而作为二人的中间者,阿丽莎的妹妹,单恋着杰罗姆的朱丽叶,似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嫁给了一个原本就不爱的葡萄酒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平静地过着不同于杰罗姆的“庸俗”的生活。就结果而言,她已经足够幸福,可在故事最后,她与杰罗姆俩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她还是放不下杰罗姆,她的心情不一定比阿丽莎好过。正如她所说,生活之风天天吹过,可吹不灭原先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适用。

想要确定本书的主旨,对我来说万分困难。这本书中,处处体现了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我认为,《窄门》是反对宗教迷信的。“做自己身体的主人”,应是作者纪德的意思。我们是要走过“窄门”,可应是我们自己来,向着幸福迈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纪德在写完《窄门》后,便立刻剃掉了胡须,我希望,我们也能鼓足勇气,坚定地迈向人生的“窄门”。

读书高一作文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所谓碎片化生活,是社会由传统型转向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代表了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社会群体更追求生活的多元与个性。碎片化这个词虽然在平日里可能不多见,但它却是深深扎根在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

记得有一次爷爷感叹说,从前的生活截然不同,人们只需要在每天做好同样的工作,重复同样的生活,没有过多的选择,每一天都简单机械,而人们也总以为未来不会有太大变数,人生道路上没有什么岔路可言。而如今,碎片化生活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想要吃饭,就上“大众点评”;想要购物,就看“淘宝”;想要打车,就用“嘀嘀打车”;想要付钱,就打开“支付宝”……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变化,其实已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甚至连阅读,都变成碎片化的了。人们不再像以往那样在周末花上一整天时间端坐在书桌前,或者在图书馆中,静静地读完一本书,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在随时随地,紧盯着手中的电子屏幕。

然而,这样的便捷之下,问题也随之产生了。

像这样零碎的阅读,会使人们改变读书习惯,喜欢读一些简短的节选与摘要,而不是仔仔细细地看完所有的文章篇目。而且他们在阅读一些长篇文章时,往往不能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从而变得浮躁。碎片化阅读过于浅显,渐渐地竟成了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记得很久以前看到过一个笑话,说是一个人看书报文章总是静不下心,几乎每次草草看几眼标题,就算是阅读完了整篇文章。结果一次他看到了一篇名为《棉布鞋》的文章,便以为是介绍棉布鞋的说明文,不料其实一篇描写母爱的散文,因此被人嘲笑。现在想来,这样的阅读习惯真是浅尝辄止,断章取义,自欺欺人。其实这样的方式根本不可取,对自己与他人都没有好处,所以即使进行碎片化阅读,也必须做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才是“知”啊。

我认为我们在阅读时可以将传统与现代碎片化阅读习惯相结合,取之长处,避其不足,在工作日时挤出零碎时间进行碎片化阅读,而在周末,可以找一个慵懒的午后,捧起一本实体书,细细品味其中的情感、人物与描写手法。记得论语中曾这样说过:“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因此在现代的碎片化生活中,我们要学会融会贯通,取长补短,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智者。

看来碎片化生活,也大有讲究!

读书高一作文

农村的孩子生在大山,长在大山,他们都明白,只有读书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我曾经读过一个故事:一个出生于大山深处的女孩,每次过年,和女孩差不多大的`孩子都有花衣服穿,唯独她没有;别的孩子都可以邀请小伙伴到自己家里做客,品尝“佳肴”,而女孩却从来不敢;每当看着别的小朋友背着自己的新书包耀武扬威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女孩的眼睛里充满了羡慕和渴望。女孩明白:摆在农村孩子面前唯一的一条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读书,通过读书考大学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女孩每天认真写完作业,然后就开始阅读哥哥的书。长大后,女孩来到新疆投奔自己的哥哥。因为找不到工作,女孩每天都经历着煎熬与等待,失望与失落。有一天,沙湾招老师,女孩竟然考了第二名,这时,她明白,她读了那么多书并没有白费。现在,女孩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

如果女孩没有努力,没有读书,那么现在她仍旧是一个普通的大山女孩,永远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为什么读书改变命运呢?因为我们获得的知识,全都是从书中获取的。只有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才能丰富大脑,才能提升自己,然后,走向辉煌。

不止大山的人需要改变命运,我们成长在城市里的人,也同样需要读书,也同样需要通过读书去改变命运。电视天津台有一个电视节目,叫做《非你莫属》。这是一个帮助人们求职的节目,各个公司的总裁或者ceo都会在这里挑选来求职的人。曾经有过一个人,被各个公司的领导抢着要,为什么?因为这个人是清华大学毕业生。为什么?因为他是读书人。就因为他读书,所以他改变了命运,得到了自己的理想职位。

同学们,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改变人生。读书吧,这是你辉煌人生最重要的一步,也是最需要的一步。踏下这步,你就踏向了成功!

读书高一作文

生活中,我们可以做许多有意义的事,而绝大多数的事情都能让生活增添色彩,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比如:种花可以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比如运动,比如旅行……都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好。但是我认为,阅读,更能让我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书虫,因为我很喜欢看书,家里随手可及的地方都是我的书,我喜欢看书一是因为我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当然也可以读到很多有趣的故事。我喜欢看书,喜欢到洗澡都看,这一点没让我妈少吐槽我。

我经常会在洗澡的时候带本书进浴室,肯定有人会问我怎么把书带进去的,嘿嘿嘿,我就靠两招,第一招“裹巾大法”,我经常会裹一条大大的浴巾去洗澡,藏在里面不容易被发现,第二招“先下手为强”就是提前把书藏进浴室里,然后抓紧时间进去就行。通常我的这两招很管用,所以我能经常在洗澡时边沐浴边阅读不过还是建议大家不要学我这样。

我喜欢看书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对历史感兴趣,所以我尤爱看跟历史有关的书籍。我看过《三国演义》《明朝那些事儿》《中华上下五千年》等许多书籍,都说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知道了历史上发生过的许多事情:《三国演义》里长板坡一战,赵云赵子龙单枪匹马,在曹操大军中七进七出救出阿斗,十分威武霸气;《明朝那些事儿》中明太祖朱元璋的手下不仅有名将徐达、常遇春以外,还有智囊刘基刘伯温这样厉_害的谋臣,他享有“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的美誉,能和诸葛亮相提并论的人,在历史上也没有几个,实力不容小觑。

这些历史书籍里,我最喜欢读的还是《明朝那些事儿》,因为我觉得这本书是关于明朝的历史,可能是因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布衣出身,发生在他身上的很多离奇的事情让我一直觉得非常的有趣和神奇,而且他的勤政廉政也为大明奠定了一个相当坚实的基础,所以对这样一个人打出来的江山,以及后来的发展历程,我都非常的痴迷,所以我对中国古代史的所有朝代中,明朝最为熟悉,就连明朝的十六位皇帝登基顺序我都能倒背如流。我最初开始看是从漫画版开始的,我当时觉得这套书的编写手法十分符合我们小孩子的胃口,文笔也非常的幽默,里面有一场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仗就是“鄱阳湖之战”,因为跟赤壁之战十分之相似,所以我记得非常清楚;而说到《三国演义》那就更不用说了,里面有太多的著名的历史故事,每一篇都能让我细细品味,和大朋友讨论起来也能津津乐道,非常长知识、长见识。

阅读,让我通过书籍认识了很多人,也读到了很多优秀作者的作品,通过阅读,我就像可以和他们在一起,听他要讲给我们听的故事,和他进行交流,品味他的思想。从一次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世界真的很大,优秀的人真的很多,而自己知道的东西真的很少,于是促使我越发想去知道更多的东西,去探寻生活中更多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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