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公司法培训心得范文(20篇)

时间:2023-11-02 15:08:11 作者:梦幻泡 热门公司法培训心得范文(20篇)

培训心得是对培训效果评估的一种方式,可以反映出培训的实际效果和改进的空间。在下面列举了一些关于培训心得的范文,快来看看吧,或许能给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启发。

参加公司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化,公司越来越需要拥有独立的法律团队或外部法律顾问。在这个背景下,公司法律培训也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人才培养方式。本文将分享我参加公司法律培训的心得体会。

公司法律培训课程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法律实践案例、合同规定和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内容。在这些课程中,我最大的收获是深入了解了公司的法律风险,掌握了法律防范的技巧,这些对我的工作实际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处理公司突发事件,并据此制定公司应对危机的方案,这在以后的工作中也非常有用。

第三段:知识的转化。

在公司法律培训中,仅仅掌握知识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认知和行为。因此,在参加此次培训时,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尝试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工作中。比如,在面临重大合同的签署,我会更加细心仔细的进行审查,从而避免风险。在新项目的立项时,我会更多的考虑法律因素,从而做到事前预防,防范风险。这些实践使我对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熟练和深入。

第四段:沟通与交流的重要性。

在公司法律培训中,我还深刻认识到了沟通与交流的重要性。无论是与客户沟通,还是与团队成员协作,与他人进行积极有效的交流都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在培训中,我时常与老师和同学交流我的看法和体会,并积极参与课堂互动。这些交流使我能够更好的理解课程内容,并与他人分享经验和想法。

第五段:结语与总结。

在公司法律培训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学会了怎样应对突发情况,如何预防风险,并认识到了与他人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性。这些经验和教训令我深受启发,也更加自信的开展了自己的工作。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为公司和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

(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

(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1、标的是否合法。

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地铁公司法制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地铁公司举办的一次法制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受益匪浅,深刻体会到法律意识和法制培训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从培训内容、个人影响、团队合作、社会责任以及终生学习的角度出发,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培训内容非常丰富。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还了解了地铁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通过专业的讲解和具体的案例分析,我对公司内部运行机制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培训还包括应急处理、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处理各种复杂情况。这些知识不仅对我们的工作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次,培训对我个人的影响也非常深刻。培训强调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教导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和遵守。我意识到,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才能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受到保护,同时也能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在培训中,我还学到了如何正确处理工作与个人生活的关系,如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富,将对我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培训过程中强调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地铁公司是一个集体,每个人的工作都与其他人密切相关。只有加强团队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通过团队合作的训练,我了解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且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协作以及如何处理团队中的矛盾。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与团队的沟通和配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此外,培训还强调了地铁公司的社会责任。地铁公司作为大型企业,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中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培训教导我们如何正确地对待公共资源的利用和节约,如何保护环境,如何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如何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责任,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这次培训让我体会到终生学习的重要性。法制知识的更新很快,我们必须不断学习和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培训期间,我结识了很多同行,并在交流中了解到他们不断学习的动力与方法。我决心将终生学习融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这次地铁公司法制培训,我得到了知识的充实、人格的培养和思维的转变。我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将不断学习,保持对法律意识的高度警惕,为自己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能为地铁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多贡献。

公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公司法》是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和保障,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在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公司法》后,就其中内容提出以下几点浅显的体会(本文内容中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章程》可以有任意性的规定。

《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制度方面,确立了公司章程可以有任意性的规定。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有多大,经理的权限有多大,股东会的权限有多大,都允许章程作规定。明确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但是法定代表人是谁,是不是非得董事长就不一定了,可以由章程来规定。对于董事长的权限,公司法的规定是任意性的,由章程规定。同样,经理的权限除了公司法规定以外,“公司章程对经理权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的权限可以限制,也可以扩大。股东会的权限也是这样,章程可以规定哪一些问题可由股东会做出决定,例如对外担保。

2、监事会构成更体现职工权益。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迷住选举产生。另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的规定。监事会和监事对董事会、公司经营层的活动、指定的政策有监督、检查、建议的权利,职工代表的增加就使职工的发言权得到更大的支持。并且,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职工代表的比例,是职工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政策的制定者,如果可以兼任监事,那么他们就成了政策和制度的建立者同时也是监督者,这样不利于维护职工权益、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的规定更好地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非常感谢证监局、协会再次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学习交流的宝贵机会。新的《证券法》《公司法》颁布后,我们立即认真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对修订中一些重大的变化有了清晰的了解,并通过这些变化,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发展、自律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感到收获很大。这里主要偏重于《证券法》谈谈几点体会,借此抛砖引玉,请各位领导和同行批评指正,帮助我们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首先,此次证券法、公司法同时修改通过和同时实施,更好地衔接了《公司法》和《证券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将原公司法中有关股票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上市交易和监管的规定,放到《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当中去;在《公司法》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等内容。《公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环境建设的基础,《证券法》的修改则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清除了障碍,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有关内容作了全面修订。

第二,此次两法的修订,吸收了我国资本市场15年来,尤其是《证券法》颁布实行6年来的经验与教训,也符合我国加入wto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开放的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对混业经营、融资融券、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金融衍生产品发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市场参与主体行为规范、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资本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在更高起点上进行制度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留了发展空间,奠定了证券公司创新和发展的法律基础。

第三,证券法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对证券公司的自律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方面,在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方面,在信息报送方面,在风险监管指标体系尤其是净资本方面,在经纪、承销、自营、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方面等等。

第四,证券法特别强调了保护证券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对证券公司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证券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

一是加强了对客户资产的保护。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二是规定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法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20xx年9月底已经开始运作。

三是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对客户资料的保存义务,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四是明确了独立存管制度,应该说以后这种方式是一个大的趋势。最近我们有许多营业部正在进行第三方存管上线工作。这一规定对于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制度,更好地保障客户资产安全,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对证券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客户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第五,加强了监管措施。今后证券市场将进入一个新的依法严格监管的新时期。规范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证券市场整体上规范了,市场的参与者才能够真正地长期从正面获益。作为营业部,我们需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以利于切实做到严格执行。

应该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新的法律实际上更好地体现了限劣扶优的精神,既为券商创造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也提出了更高的风险控制要求。作为证券营业部,我们要在认真学习两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公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新公司法在旧法的基础上作了很大的修改,是在旧法的基本框架之下进行完善。这次修改中,不仅在结构、具体条文的叙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而且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例如,一人公司的规定、股东诉权、分缴制度等等。笔者在对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思考和查阅相关理论资料之后,本文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问题为切入点,并由此分析新法的一些特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协议在新法的第八十条中,新增了“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明确设立中的事项;一方面,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反映了新法中投资者意思自治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以协议来协调和保证公司的设立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此条规定并非鼓励性条文,而是明确了此协议为公司发起阶段的必备条件。由于在设立过程中有许多灵活的问题存在,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法律化、制度化,通过协议约定,能更好的调节实际中的问题。另外,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能让发起人更好地了解之间的信息和情况,有助于在公司设立之后的各项事务的进行。

2、取消审批制度新法取消了旧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设立批准的内容,仅进行设立登记的申请。又一次强调了新法中的公司自治的立法倾向,减少了政府的干预,并且因减少了这一环节节约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率。这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同时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中。在取消审批而以登记制度取代它的同时,新法中处处可见的是对登记的多次强调。

3、发起方式新法第八十一条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缴制是这次新法一大变化,发起设立方式的明确和其实行分缴制是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做法,也是这次公司法的立法倾向之一的体现。有专家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行分缴制是效仿国外的普通做法,而以“折中资本制”代替旧法中的“法定资本制”;并认为,在旧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制”是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并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而导致部分资金的限制;这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适用的分缴制是否同等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仅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情况适用分缴制。对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实行分缴制的内容,其履行方式基本一致,但在最低限额上,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其最低限为五百万元,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而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的情况,限制了在缴足总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在保证该设立的公司在资本上有设立和经营的能力的同时,使社会资源和公司个体的资源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因此也算是新法修改的中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在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折中资本制”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授权资本制”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募足,公司即可合法成立;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募足的资本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期间内募足。两种制度的比较之下,后者更有益于提高效率,而前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而实际操作较为复杂。“授权资本制”在新法修订前在学界中的呼声很高,但在新法的修订中并没有采纳。

二、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取消了旧法中的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的关于募股的审批的规定,新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中将原来的“审批”改为“核准”。新法第五章取消了股票发行价格的批准方面的规定和发行审批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设立的审批相比,此处所表明的立法倾向相同;而且,这是在新法修订前人们提到的减轻证券监管机构担子的实际措施;另外,这也是为适应现实状况改变而做出的一种变化。在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初期,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参与者的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审批制度的宏观调控手段。而在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之后,法律化、制度化的加强,行政的强制力量应该适当的减少,即人治的色彩应当减弱。另外,在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的原则的基础上,其遵循的理念应是“卖者自行小心”和“买者自行小心”。而由“审批”向“核准”转变可以视为,由“实质审”转变为“形式审”。

20xx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通知》;而证券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等也做出了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司法中有关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由“核准”代替“审批”乃是势在必行。

三、知情权新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对股东有权查阅的内容规定中增加了: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议决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为新增内容。关于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公开公司相关情况的内容是为适应核准制度做出的规定,再此就不重复分析。但关于股东的知情权上,学界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这是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保护股东利益、对股东重视的表现;但也有观点认为,股东的知情权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控制,因为在查阅各项决议的同时可能会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利,且可能会出现对察看资料的私自修改情况。笔者比较倾向于前一种观点,因为股东查阅各项资料是为了保护公司及个人的利益,如果在公司章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情况下,这项权利的行使应该是利大于弊的。

四、投票制度和民主新法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都是新增内容。一人一票制和累计投票制在新法制定之前学界中已有一定的呼声,而在我国的实践中一些公司也出现了一人一票制的使用。尤其是在股东大会上规定的累积投票制代替一股一票制,有益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使各股东的利益得到均衡。这正是新法立法中的另一个立法倾向--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另外,这些投票制度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更科学地实现投票决议中的民主。民主的体现并非只体现在投票制度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增加了职工与职工代表的内容,再结合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和总则看关于职工及职工代表的规定,如职工代表在监事会中的比例、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不难看出,在许多细微的条文之下新法对职工和职工代表利益的保护。

五、监事会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对监事会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加和更改,对监事会的重视是新法的一大特点,而在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监督职能更是不能轻视。例如监事会召开的规定,监事会费用的承担,监事会特定情况下代替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等内容就是最好的体现。

结语:在对新旧公司法的对比中,最直观的感觉是,新法的结构和法律语言的阐述上更严谨和具有科学性,更深的体会到了初入课堂时老师所说的立法的艺术和法律的严谨思维。另外,还有关于“制度化”的重视,即“法治”与“人治”的问题,这一点尤其是在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或核准制度这一部分感受最深。在众多修改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属于改变较多的内容之一,且它和其他的内容在修改的性质上具有一定的共性,笔者故以此为切入点,结合之前了解的一些新法的立法背景,总结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上仅为一些分析,并没有对新法的批判或提意见的内容。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已经从06年就要开始实施了。

回顾中国的证券市场从91年成立以来,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历程,由摸着石头过河到99年7月第一部证券法出台,经隔数年的证券市场检验,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急需一部适合资本市场发展、适合金融业务创新、适合券商生存、适合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合监管层监管和操作的新法。这次新两法的同时出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在推出“国九条”后,大力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决心和魄力。这既适应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走高背景下的新形势需要,也是为了更好地在法制上促进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两法的推出,特别是取消诸多的限制性条款,拓宽了资本市场的边界,更是为今后几年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阳光政策的指引,对我们这些证券从业人员和广大投资者而言,是长期和实质性的利好。

此次新证券法在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明确了证券公司;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以及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均做出了较大调整,其现实和长远意义我个人认为主要由以下几点:。

1、建立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新坐标体系,进入了证券立法的新时代。

2、能够积极地应对世贸组织和金融对外开放的挑战。

4、从法律角度和市场良性发展的需求,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5、为深化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预设了明确的监管制度;法律制度和责任;。

6、实现了责权利的分置和监管流程。

本人通过学习两法,深切地感到,此次两法的修改,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历程碑,将对今后未来的中国证券市场及证券行业的发展指明一条阳光大道,并且不容置疑的提供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法律保障作用。

作为国信证券总部及天津营业部来说,对于此次两法的修改也给予了高度重视。除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新两法学习会议。同时公司专门安排了公司范围的全员专题视频培训,邀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成员陆泽峰博士亲自给大家讲解。

为了让国信的每一位投资者对新两法能有充分了解,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结合天津地区的特色,营业部通过横幅宣传、设置两法学习专栏、公告两法主要修订内容、设立两法咨询台、安排专人进行咨询活动等方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普及宣传,从回馈结果看,客户对我部的宣传十分认可,效果和成效相当显著。

归纳起来,我认为旧证券法主要是一部,以规避风险为主的偏保守型、限制性法规,而新《证券法》则是承上启下的一部开拓性法规,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早先的诸多束缚现在决策层能放手的基本上都已经放开手了,而且从上层公开地提倡了市场和业务创新,这对于沉寂已久的证券行业来说,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曙光,对于我公司一个创新类券商更是具有重大的机会和内涵。在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下,在证券业协会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我们全体证券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证券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时机,祝中国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和我们的前景无限光明!

感受和认识比较肤浅,希望协会领导和与会同志批评指正。

地铁公司法制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地铁公司举办的法制培训课程。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深感受到了培训的重要性,也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开篇点题。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法制意识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地铁公司开展法制培训课程,旨在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很庆幸能够参加这次培训,从中学到了很多有关法律的知识,也体会到了法制建设对企业的重要性。

第二段: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包括法治基础知识、企业法务管理、劳动法规等相关内容。在法治基础知识环节,我们了解了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企业法务管理环节,老师详细讲解了企业法务的职责、作用以及重要性,教给我们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合法合规经营。劳动法规环节中,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法》等劳动法规,了解了员工与企业应该遵守的规定。

第三段:培训收获。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了解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我开始重视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在面对劳动纠纷时学会了正确的维权方式。当我碰到一些法律问题时,我能够主动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此外,我还对企业法务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企业法务的重要性,并能够在工作中积极配合法务部门的工作。

第四段:培训反思。

尽管这次培训收获颇丰,但我也意识到自己在法律理念和法律实践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在法律理念方面,我认为还需要加强对法治观念的理解和坚守,培养自己正确的法律意识。其次,在法律实践方面,我觉得自己需要加强学法用法的能力,能够将学到的法律知识真正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次地铁公司法制培训,我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升华,法律素养得到了提高。我将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企业的法制建设中,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我也会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为自身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在法治社会中更好地发展自己,并为社会进步做出更多的贡献。

公司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公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森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必须克服企业改制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建立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利用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董事会和监事会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可以增设外部董事和监事,形成共同治理机制;解决内部各种问题,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

张学勤书记在最近的林区干部大会上提出要落实好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过修改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面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新《公司法》的精髓。作为林业党干校的一名法律讲师,在学习新《公司法》的过程中,我认真思考了森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它的法人治理怎样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解决哪些关键问题?为此,我把这些问题结合学习新《公司法》谈谈我的几点浅薄的认识。

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常是:资产所有者(即全体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经理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就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建立有效地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效率,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我们森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我国的公司制改造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进行的,实行公司制以后,由于国有股仍然占绝对控股或独资地位,企业最大和唯一的股东还是国家。国资委根据授权,对企业资产进行监管,但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他们既要代表国家,替国家负责,又要代表职工,对职工负责,同时还是企业的一员。因此,就出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在某种程度上错位的现象。而且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班子都是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的。这种公司权力的高度重合,不仅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且在具体工作中往往造成党内监督无法落实,企业监事会难以操作。还有就是对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地激励与约束机制。这主要表现经理人员激励机制失缺,经理人员往往是凭责任心、事业心去工作,其收益没有与承担的风险、付出的劳动以及和取得的成果挂钩,人力资本价值未能得到真正重视。

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必须克服企业改制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建立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前提。对于森工集团这样的林业产业企业来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主要有:在国有资产分级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可以吸收新的国有股东、吸引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通过债权转股权、贷改投等方式形成多元股东;在企业并购、技改、搬迁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与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实行高层管理人员持股;通过中外合资或法人相互持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积极引入共同治理机制。企业的目标既要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也应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利于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克服企业监督不力的问题;在设计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时,可以增设外部董事和监事,以弥补其他董事和监事专业知识的不足,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水平,克服局限于本位利益,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等缺陷。

(三)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我认为要明确在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明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平等的主体地位,正确划分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管理界限;二是明确按照“双向进入”的原则,构造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党委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妥善解决党委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也应当分设;三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四是明确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五是明确集团公司履行母公司的职责,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集团公司的产权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六是明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七是明确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条件具备时可试行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金报酬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长期艰巨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森工集团的改革也会不断深入,改革将会有更多地创新,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在新《公司法》的指引下,也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李桂梅)。

公司法律合同培训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法律合同培训课程。这次培训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使我对公司法律合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课程介绍与目的。

在课程一开始,培训师详细介绍了公司法律合同的概念和重要性。他们强调了合法合规经营对公司的重要性,公司合同在保护公司权益和规避法律风险方面的作用。他们还向我们清晰地阐述了公司法律合同的主要构成要素和关键条款。通过这些介绍,我对本次培训的目的有了清晰的认知,即了解和掌握公司法律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二段: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

在课程的第二部分,培训师详细讲解了公司法律合同的相关理论知识,并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他们讲解了合同的签订程序、格式和文件细节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并强调了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和风险因素。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我深刻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和合同中条款的灵活运用。同时,培训师也耐心回答了我们的问题,使我们对合同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第三段:实践演练与角色扮演。

在培训的第三部分,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演练和角色扮演。培训师设置了一些常见的合同案例,并要求我们根据所学知识和角色扮演的情景来进行合同的洽谈和签订。这种实践形式使我们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场景,并提高了我们的合同谈判和签订能力。我特别感受到了合同中条款的灵活运用对洽谈过程和结果的影响,也更加理解了良好合同的重要性。

第四段:合同风险识别与规避。

在培训的第四部分,培训师向我们介绍了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规避方法。他们列举了常见的合同风险,如漏洞条款、违约和争议解决等,并提供了相应的规避策略。我深刻认识到了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如何细心地审查合同条款,以及如何避免合同风险的重要性。这些规避策略不仅在公司合同管理中具有指导意义,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具有普适性。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次公司法律合同培训,我对公司法律合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明白了合同在公司运营中的关键作用,了解了合同的主要构成要素和注意事项,并学会了如何规避合同风险。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将能够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并为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做出贡献。

通过公司法律合同培训的学习,我不仅增加了专业知识,而且提高了与他人沟通和谈判的能力。我将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价值。我相信良好的合同管理和合规经营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公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一周紧张而有秩序的学习,聆听老师深入浅出的授课,使自己的思维豁然开朗,受益非浅。下面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浅谈一下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体会。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并在不断发展中建立完善了300多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每项经营活动、每个工作环节员工的行为规范有规可循,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管理创新,使各项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高。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管理创新、激励作用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

现代的竞争,资源不是优势,钱不是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结构、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公司制胜必须发挥激励的作用。

1、没有创新的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的干部不是优秀的干部。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管理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把“超越自我、创新求优”确定为公司核心价值观。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围绕主价值链再造,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把“做强做大,打造一流企业”确立为公司的共同愿景。

3、将“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争当表率,关心厚爱严暖结合,全员同心共创佳绩”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将“设计师、仆人、教练”作为领导者的角色。企业领导者成为企业文化的代表。

4、将薪酬、目标、培训、工作设计、职业生涯、员工参与等作为重要的激励因素,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的实践者,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体察到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的脉搏,了解国际管理发展趋势,找到现实差距与当代管理“接口”的途径,把握管理创新可行和适度的进程,努力创造推进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使企业管理“更上一层楼”。

公司法律合同培训心得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公司的法律合同培训课程,通过这次培训,我对公司法律合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总结和体会。首先,这次培训让我意识到合同对公司的重要性;其次,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多不胜数;再次,了解法律条款对合同起到重要作用;最后,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也是需要谨慎处理的重点。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了解到合同管理对公司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认识到合同管理的复杂性,进一步培养了我在公司日常工作中合同管理的技巧和经验。

首先,合同对公司的重要性是我在培训中首要的收获之一。合同是公司交易和运营活动的基础,它规定了每个交易的权责和义务,保障了合作方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没有合同,公司在面临合作方违约或争议时将会陷入被动地位,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在合同规范化的公司中,消除了很多潜在的合同风险,为公司的稳定运作提供了保障。

其次,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多不胜数。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理解,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了解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法律合规的原则,确保公司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再次,了解法律条款对合同起到重要作用。在培训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法律合同的各种条款,包括合同的目的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了解这些法律条款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解读合同,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起草和修改合同。因此,学习法律条款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预防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有效手段。

最后,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也是需要谨慎处理的重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能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我们需要及早采取对策,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我们还需要学会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通过这次合同培训,我对公司法律合同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合同管理既要注重细节,又要把握大方向,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洞察力。作为一个员工,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时刻关注与合同相关的事项,并学会如何与合作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公司合同的顺利执行。同时,我们也要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提高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合同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总之,这次公司法律合同培训为我开启了新的认识之门。通过学习和演练,我不仅对合同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掌握了一些合同管理的技巧和经验。合同作为公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公司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员工,我将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对待合同管理,并努力提升自己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法心得体会

公司法是指针对公司组织与运营的法律规范,对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繁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深地领悟到了公司法对于保护企业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法人责任、股东权益、公司治理以及公司合并与分立等方面,进行一下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司组织和运作的基石,也是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有有限责任原则、独立法人原则以及公司自治原则。有限责任原则是指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既保护了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安全,又激励了投资者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独立法人原则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这保证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分开,维护了公司法人身份的独立性。公司自治原则则强调了公司内部自主经营的原则,减少了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增加了企业自主权利。这些原则的遵循和贯彻,对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次,公司法对于法人责任的规定和约束,旨在确保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法人责任的核心在于明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并约束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在公司法的制度框架下,法人责任主要体现在公司的合法性、经济责任以及管理责任等方面。通过公司法的约束和规范,可以避免公司滥用权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再次,股东权益是公司法中一个重要的关注点。公司作为法律主体,股东是公司内部权力关系的核心。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保护主要包括限制公司股东的经营自由和投资权益,保障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分红权等。在公司法的规定下,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够激励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司和股东双赢的局面。

此外,公司治理作为公司法的核心内容,是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司治理旨在建立有效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管机构,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透明度。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素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外部监管等多个方面。通过公司治理的规范与监督,可以有效解决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问题,减少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最后,公司合并与分立是公司法中涉及到的重要制度之一。通过公司合并,可以整合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份额。通过公司分立,可以分散企业风险,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公司合并与分立在保障企业利益、推动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法对合并和分立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合并与分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并为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通过公司法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组织和运营至关重要。公司法不仅规范了公司的行为,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还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公司法的制度内容也为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对于我个人而言,学习公司法让我深入了解了现代市场经济模式下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规则,对于以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培训师培训心得

此次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洗礼、一次震撼、也是一次破茧而出的这六天五夜的学习、生活,不仅让我在心灵上得到震撼,知识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高,观念上真正领悟了职业生涯规划对个人、家庭、企业、社会和国家的意义,而且在办班思路、培训方法、细节把握、心理引导、团队合作、工具运用等方面均有很多感触和收获。此次培训的主要收获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培训中我们观看了失去双臂的任吉美的自强不息的生活、工作录像,与残奥会火炬手孙长亭进行了交流,和来自汶川灾区的失去右臂的14岁的李丹同学的共同学习,他们乐观、积极的心态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使我充分认识要有更高的追求,要实现人生的价值,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程社明老师在汶川灾区的行动、感受以及在培训班上对价值观的阐述和对人生的感悟深深地打动着我,也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我做得如何?我能否做得更好。

2、明确了个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通过对需求理论、生命周期、人生阶段、五种年龄、职业成功的多样性、内外职业生涯理论、终生学习理论等知识的学习我明确了自己所处的阶段、应该努力的方向。把眼光从职位、工资、待遇等外职业生涯转为能力、技能、意识、观念等内职业生涯方面。在了解目标订立的9大要素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应用后,我给自己拟定了近期、中期、长期的奋斗目标,即在三年内成为管理培训领域的专家,打造一支积极主动、精简高效的培训团队,致力于将管理理论转化为实际执行力。

3、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训中穿插了很多的管理知识和操作方法,如看板讨论法相关流程、三三法总结经验、职业化和终生学习的有关理论、十条重要的职场观念、12种有效工作方法等。这些课程的学习解决了我很多平时存在的.问题,如不要推卸责任,、正确思考问题和运用能力等内容让我明办了很多道理,对我公司的企业文化也有了更好的理解。对于接受工作问职责、准备工作学经验、请示工作说方案、实施工作求效果、汇报工作说结果、总结工作改流程、交接工作将道德、回顾工作谈感受、布置工作定标准、关心下级问过程、批评帮助摆事实、表扬鼓励夸人品这些有效工作方法能够提高我的工作绩效和水平。

4、了解了潜能的有关理论。

潜能是指一个人自身虽然目前还看不出但可能存在的能力,它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逐步显现成型,反过来又帮助目标的实现。我们可以利用设定合理的目标、提高自己的信心等方式加强自己的潜能转化。提高自己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突破潜能的练习,我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心,我一定能够完成我的目标,实现我的理想,我一定能够把潜能开发工作落实到培训中。

5、提升了培训技能。

这次培训中对培训师的培训非常到位,既有培训师技能的讲解与示范,也有每日一练的教学安排,还安排了天津交广台的主持人谭艳、为我们作了2个专题的讲授和演练,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体验式的培训方法,使我对课前的准备、教学内容的把握、讲课的技巧、语音语调、体态语言均有很大的提高。

职业生涯在人生发展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是以心理开发、生理开发、智力开发、技能开发等人的潜能开发为基础,以工作内容的确定和变化、工作业绩的评价、工资待遇、职称职务的变动为标志,以满足需求为目标的工作经历和内心体验的经历。通过外职业生涯和内职业生涯的交替发展,来实现自身价值。通过确定方向、明确目标、努力实践来提升自己的职业化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职业生涯的成功要有强烈的愿望、明确的方向、具体的目标、有效的方法、大胆的实践。

2、熟悉了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的体系结构。

职业生涯开发是发现潜能、激发潜能、强化潜能的过程。职业生涯开发有三件事:“测、定、学”。职业生涯管理是发挥潜能、评价潜能、实现潜能的过程。职业生涯管理有三件事:“干、评、发”。由于职业生涯具有个性化、开放性、主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作为心理合同,必须先要激发个人愿望,再制定个人目标,并通过系统的分析方法确定好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实践、评价来实现个人的成功、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3、明确了开展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工作的方法。

开展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首先应进行理念宣贯,明确潜能的作用和激发方法,引入职业化和内外职业生涯概念,提出“要”和“给”的理念,人生发展周期的概念,通过案例分析和概念阐述,利用价值观念激发个人愿望,再通过系统观念介绍如何进行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最后对职场经验和有效工作方法进行介绍,提高对职业生涯的控制能力。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必须符合三个特点:个人要有需求、开发要有方法、实施要有系统。

1、团队管理。

培训班采取团队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团队间的竞争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从团队的沟通、共同愿景的建立、矛盾的处理、领导艺术、任务分配、有效激励等方面体验了团队合作的美妙感觉。通过每天的团队排名、爱心大使、团队关爱、团队认同、团队合作、团队竞赛、团队表演等方式使大家充分融入团队,在团队中开放自我、提升自我、积极主动、创造佳绩。

此次培训组织非常严密,每一个环节都紧张有序,从报道开始就进入了高度紧张和高速进步的阶段。培训内容引入有趣、合理、对主题的支持性强。各培训内容间联系紧密,通过案例、游戏、讲演、视频、提问、启发等多种方式始终紧紧抓住学员的注意力,培训效果非常好。在今后的培训中我们也应该积极探讨如何加强培训内容的有趣性和说服力,对课程的各个环节也要仔细研究认真准备。

3、心理引导。

在培训班中大量运用了心理引导的技巧,用爱贯彻始终、用认同强化信念、用信念改善行为,让学员逐步打开心灵的壁垒,融入到这个集体中。我们在培训中也要考虑心理引导的作用,让学员们感受到我们的真诚,使讲课变为人生观的展示、自我价值的感动、知识的传播、爱心的传递。

4、注重细节。

此次培训让我在心灵上得到震撼、知识上有所收获、观念上有所转变、能力上迅速提高、也收获了很多的友谊,是一次心灵之旅,也是自我价值的极大提高,让我更有勇气做我自己,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为同事、为企业干好自己的工作、创出自己的事业。

公司

在我所从事的公司,法制建设一直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方面。我们公司注重法制意识的培养和员工的法制素质提升,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与同事交流和自我反思,我对公司法制建设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法制意识是公司法制建设的基础。在公司的各级管理者中,法制意识的重要性无可忽视。只有管理者本身具备了严谨的法制思维,才能对团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作为一名管理者,我经常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和研讨会,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制素养。同时,我也要求团队成员保持警觉,时刻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每个人都将法制意识内化到日常工作中,才能确保公司的运营合法、稳定。

其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法制制度。正规的公司往往会制定一系列的法制制度,以约束员工的行为,并为员工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我们公司的法制制度包括《劳动法》、《公司章程》、《合同法》等,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各种合法的处理流程。公司通过定期进行法规宣讲和知识测试,确保员工对法制制度的了解和遵守。在实践中,我发现这些法制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还能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

另外,公司要与执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作为一家正规企业,与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至关重要。我们公司与当地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保持定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与执法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可以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解决意外状况的法律纠纷。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建立诚信企业的形象,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信任。

最后,我认为公司的法制建设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努力和共同维护。任何制度都离不开执行,而执行离不开全体员工的支持和遵守。在公司内部,我们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制素养。同时,我还会定期召开团队会议,让大家分享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经验,互相学习和进步。通过这些活动,我们激发了员工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使每个人都意识到法制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并努力践行法制建设的理念。

综上所述,公司法制建设对于企业的发展和长期稳定至关重要。公司应该不断培养和提升员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素质,建立健全的法制制度,与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也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维护。只有在这样的良好氛围中,企业才能合法、有序地运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我相信,在公司法制建设的引领下,我们公司会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公司

作为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公司法制意识的重要性。在公司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在我个人的工作实践中,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制的理解,也深刻体会到了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意义。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在公司中体会到的法制心得,希望能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些启示。

公司法制体系的核心是法规核心价值观,它是公司法律法规的总纲,也是指导员工行为的准则。在高度重视法规的指导下,公司在各方面建立了规范运作的机制。公司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违纪处罚措施。员工只有自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在我的工作中,我时刻牢记着对法规的尊重,坚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工作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法制培训课程,通过学习了解了公司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工作中的法务操作。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了解了违法行为的后果。这些教育为我提供了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明确的法律要求,使我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员工。

在实际工作中,法制意识的落实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销售人员,我经常与客户接触,要保证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得以违法手段获取利益。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我始终坚持合同的诚实原则,不会采用欺骗手段去获取签约的机会。同时,我也坚决杜绝涉及商业贿赂和非法竞争的行为。这些都是我在公司法制观念的指导下,树立起来的正确的工作原则。

在我参与的一项项目中,有一个合作方曾提出了一些违法行为的要求,试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得一些利益。在这个关键时刻,我的法律意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及时向上级汇报了这个情况,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保证了合作的合法合规进行。这次经历深刻告诉我,法律意识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法规,更是公司发展的保障和基石。只有坚持合法合规,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提升公司的声誉。

通过公司法制教育和实践经验,我深刻认识到保持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公司发展的保障。我将继续保持法律意识,在工作中严守法律底线,与公司共同成长、发展。希望广大员工也能时刻保持警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各类企业中,这其中就包括我。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工作,通过与同事们的交流和实践,我深深感受到了公司法制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司法制规范了企业的运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发展需要遵守各种法规和制度。法制是一种最基本的约束力,它规范了企业内部行为和对外交往。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法制,企业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各项运营活动,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员工的权益。同时,公司法制也限制了企业的行为,避免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其次,公司法制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当企业内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机制时,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自己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样一来,员工不仅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也能够在面对问题和冲突时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方式。同时,公司法制还规范了企业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从而提高了企业内部的协同效率。

另外,公司法制培养了企业的诚信文化。在现代社会中,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法制的建立不仅要求企业遵守法律规定,还要求企业员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推行公司法制,企业传递出了一个“合规经营、诚实守信”的信号,倡导了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品牌形象,还为企业赢得了顾客和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此外,公司法制的完善也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在法制环境下,企业会形成一种稳定的发展预期。而有稳定预期的企业能更加注重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同时,公司法制还提供了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健康竞争能够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正是因为公司法制的存在,企业才能够公平、合理地利用资源,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深信公司法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公司法制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规范了企业内外部的行为,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同时,公司法制还培养了企业的诚信文化,从而促进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我将继续遵循公司法制,严守法律底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法条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介绍公司法条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公司法条是指一系列规范公司运作的法律条款。在现代经济体制中,公司作为一种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司法条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深入研究公司法条,我们可以了解公司的成立和运作所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公司与股东、债权人等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公司法条通常涉及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股东权益、公司责任等方面内容。其中,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高级管理层等。公司的管理制度则是指公司的管理程序、行为准则和决策程序等。股东权益是公司中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其涉及股东的投票权、信息披露权以及利润分配权等。此外,公司法条还明确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如披露真实信息、保护股东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等。公司法规定的这些内容和原则保证了公司的运营与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公司法条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首先,公司法条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使其在投资公司时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投资者可以依据公司法条来了解公司的运作机制,判断公司的盈利能力、稳定性和成长性,从而减少投资风险。同时,公司法条也为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公司能够有序运作,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其次,公司法条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公司法条设立的公司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推动了企业的竞争,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最后,公司法条的实施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了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尽管公司法条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部分公司法条过于繁琐和复杂,增加了企业的操作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其次,部分公司法条对公司的督导和监管不够,使得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非法活动。此外,公司法条中的部分内容在实践中遇到了困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现行的公司法条进行优化和改进。一方面,可以通过简化法律条款,减少盲目的限制,提高企业的自主权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公司的督导和监管,防止公司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公司法条的修订也需要紧跟经济发展的需求,审慎地修改已有条款,并根据实践的需要增加新的法规。

通过学习公司法条,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公司的重要性和作用。合理的公司法条可以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也意识到公司法条的完善与调整需要明确的目标和实际需求。不仅需要保证公司法条的严谨性和权威性,还要考虑到企业实践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在既保证法律合规性又适应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法条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作为一名未来的企业从业者,我将始终关注并学习最新的公司法条,合法合规地运营企业,为社会和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法说课心得体会

在法学课程中,讲师对于《公司法》的授课可谓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公司法的讲解课程,对于其中的讲解深感受益匪浅,特在此写下心得与体会。

二段:学习笔记。

在法学实践中,对于公司法的研究,需要从公司的设立及注册、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会议及股东行权等方面进行详细地阐述。而我在学习中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思考。首先是公司设立、注册、撤销等方面的问题。其次,公司权利和义务、公司的财产及财务等共同经营的方面。再次是公司的管理和作出决策的方式、股东行权及股东会议等方面。最后是公司关系的有机联系和人力资源等方面。总的来说,公司法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需要我们对其中的各个方面都要有所了解。

三段:真实案例。

在讲师的课程展示中,不仅仅是单纯的理论学习,还融入了各种真实案例的介绍。例如,公司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难题和解决方案等,都是通过实际的案例来进行讲解。这些案例不仅能加深我们的理论学习,还能为我们提供贴近实际的解决思路,让我们更能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四段:授课收获。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发现讲师不仅有着丰富的知识,更能将知识娓娓道来,并结合具体实例和实际情况,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司法。值得一提的是,讲师在课程中也教授了一些具体操作细节,让我们对公司法的实施和运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五段:结论。

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而公司法更是一个紧密联系实际的知识点,不仅仅需要我们记忆理论知识,也需要我们结合具体实施情况,才能更好地做好法学实践工作。因此,我们也需要不断深入学习和理解公司法的内在规律和实践思路是必不可少的。从讲师的讲解中,我深深认识到,要全方位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才能更好地应对多样化的法律案件,进而在法学的研究和实践中取得更加出色的成果。

培训师培训心得

培训师培训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培训师培训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培训师培训心得优秀5篇】,供你选择借鉴。

四点宝贵启迪。

一终生学习是对包括培训师在内每一个人的要求,尤其是对培训师本身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关于这一点,在前面的企业培训师是不容易做的中已有阐述,我们还可以找到无数成功者的事例来证明,像梁玉柱刘羚王囤等老师,我们看到的是他们在讲台上精彩的演讲高超的指导技巧,但我们完全可以从他们的精彩高超中看到他们勤奋刻苦的磨练正所谓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三做事先做人。

四挑战自我才能实现自我。

六点学习感悟。

一投入是基本的要求。

二立即行动是关键。

三兴趣是最大的动力。

四学员是最好的老师。

五苦练是最佳的捷径。

六时刻反省促提高。

七同学友情是宝贵的资源。

八选准机构也比较重要。

我在报名之前咨询过5个以上的机构,每一个机构都信誓旦旦,保证多多但是在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选择了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学校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供有意参加企业培训师及其他职业鉴定类培训的朋友们参考:

最后,感谢广东省企业培训师项目组,感谢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培训学校!感谢我们教给我们渔具的梁玉柱刘羚王囤刘建宇明等培训师老师!

应公司安排于3月14日、15日去济南参加了由海纳管理学院组织的为期两天的ttt培训,首先感谢公司为我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培训机会,经过此次培训,我觉得受益颇丰,也有许多需要总结的地方,以便日后在公司内部培训工作中能更好地运用。

培训一开始就进入分组,其主要强调的是一个团队合作精神,体现团队的力量,以竞赛的形式进行,团结成员,尽最大的努力为团队争取分数,以这种方式贯穿于整个培训过程,有效地活跃了培训的氛围,提高了学员的积极性。为我们进行培训的是资深培训师刘有林老师,他以图片引导法开场,把培训师比作那个砸到牛顿头上的苹果,他说每上培训师都是一个苹果,都有可能开启一扇神奇的门。整个课场运用理论引导、影片分享、案例分晰、互动讨论、身体力行的参与、列举解决方案的给予、多媒体影片的应用等等方式进行,让大家在这样的快节奏的带领下,思想得到了非常大的震撼。

这次培训让我学到很多实用的专业的知识,结合这此培训的收获,我将向大家分享以下几个方面:

1、空杯心态。所谓空杯心态就是学习的心态。做为一个培训师或者要加入培训师队伍的人来说,学习与持续学习是最重要的。因为在培训过程中,学员是主体,培训师是起到一种引导的作用,培训师在整个过程中让学员有效的接受到知识,为学员提供条件信息,帮助学员达到适应岗位提高能力自我发展的目标。而让学员做到这一点,做为一个培训师就必须拥有更多更高层次的知识。还有一点就是要真正做到终生学习,就必须终生持有空杯心态,简单讲就是要谦虚,向学员学习,学员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可以通过互动来和学员进行探讨,让学员能更展示自己,在展示自我的同时你何常不是学习?向身边的每个人学习,学习无处不在,看如何如何去学,做为一个学习型的培训师,一定要懂得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有值得自己学习的东西,明白学得越多未知更多的道理。

2、准备永远比资历更重要。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找到无数成功者的事例来证明。象为我们做过培训的刘晓老师和培训职场上资深培训师余世维老师,我们看到的是他们在在讲台上精彩的演讲高超的指导技巧,但我们完全可以从他们的精彩高超中看到他们勤奋刻苦的磨练,正所谓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自己真正懂得做人的道理才可以为人解惑,才可以引导于人,否则再精彩的演讲再高超的技巧,只是博学员一笑的闹场,应付培训的时间消耗,无职业道德可言。

4、培训的真实性与意义。每个企业做培训的目的就是能通过培训,让员工更迅速地成长起来,能更好的服务于自己本职工作。也就是我们平时听到的化培训力为生产力的说法。化培训力为和生产力是一个很大的概念,这就必须立足于企业本身的状况以及培训的目的性,企业不能因为培训而培训,一定要有自己的培训制度与配套的评估,这一点我觉得咱们公司做的很好。对于企业的内部培训师来说,一定要了解企业培训的意义,一定要注重培训内容的真实性与针对性,去真正结合当前培训本身做诊断,知道培训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这是做培训的原则,也是一个内部培训师的职责。

5、兴趣是最大的动力。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得,但有了兴趣还远远不够,那就对这份职业的热爱。在本次本培训中刘有林老师不至一次的提到,对于我们这些已经跨了一只脚在培训师门槛里面的学员甚至想要跨进来的人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培训工作并不是如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记得刘晓老师在给大家做培训师说过这样一段话,她说:“做一个培训师,一定要读100本书,看100部电影,懂得分晰100个实际案例,如果可以至少要做100场以上的培训实练。”试想,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兴趣和足够的对这份职业的热爱,真难想象我们是否能坚持下去。经过多次培训的人都可以体会到,培训场如战场,在这个战场上,你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学员,他们有的职高权重,有的知识丰富,有的甚至问题刁钻??,面对诸多的这些,做为一个培训师就必须有足够的兴趣来推动自己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有持之以恒信念,有足够的爱来呵护这份职责。

培训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全员的参与,接下来还有一个艰巨的任务等着我去完成,我会好好准备,把自己的所学所知分享给大家。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我更相信,通过我们内部培训师的努力,我们的培训工作一定会取得可喜的成果!

一、企业培训师不是单纯从事培训工作的企业培训师究竟是做什么的?

在接受培训之前,的确是存在很大的误解:我以为培训师就是在企业做培训的——不就是做个计划,写个讲义,上个课嘛。我相信,有我这种理解的人不在少数。事实上,企业培训师并不是我想象的这么简单。按照教材的定义:培训师是指能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我们看看教材中关于制定培训总体计划、开发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开发培训教材、教师任用资格与培训评估、指导培训工作、人员素质测评、岗位职务描述、现代教育培训技术应用、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教学活动的实施各个章节的内容阐述,不难明白培训师究竟是吃什么饭干什么活的。

按照老师的概括,企业培训师的本质职责是企业培训工作的策划开发、组织实施,即培训管理者。在培训管理体系--iso10015培训体系中就有企业培训管理者的说法,这与iso9001中的质量管理者代表一样。企业培训师主要的工作在于企业培训的策划和组织管理,也即企业培训的管理者。

弄清楚这个概念,对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培训师作用,增强培训师自信心、调动培训师积极性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培训师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通过这几天的系统学习,知识丰富并具实战经验的老师用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培训师必须具备:自我感知的能力、激励他人的能力、建立关系的能力、变通的能力、前瞻的能力、控制的能力、把握职业界限的能力、诊断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法的能力、从事商务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组织教案、充分运用各种现代教学设备的能力;学习能力强,能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特别需要有调动气氛的能力和案例分析能力,能够设计并运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游戏、角色扮演等手法。

企业培训师不单单是培训,更重要的是培训的管理。要管理培训就必须是培训的内行,动起嘴来有两口子,动起手来有两刷子。培训师需要掌握的知识是相当广泛的,最基本的都要做到一专多能,尽可能是多专多能。不仅仅掌握知识,更需要丰富的实战实践经验,现场操作演示能力,对主讲的课程有丰富的相关工作背景,具有专业的培训或授课经验。要管理好企业的培训工作,就必须了解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企业培训的基本规律,掌握企业培训的各种相关知识和技能技巧,并能熟练运用于实践。同时,还必须了解有关经济的、市场的、质量的等方面的知识,特别需要掌握工商企业管理的知识,以及具备人员素质测评、岗位职务描述等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知识、工具、能力。

仅仅从前面这些肤浅的体会中,我们已不难感受企业培训师要学的东西、掌握的技能、熟练运用的工具实在是不少,这就意味着做培训师并不容易,做一名优秀的培训师就更难。

三、企业培训师的前景光明但道路是曲折的。

广东广播大学副院长邱培彪表示,虽然准入制度是企业培训师的趋势之一,但是准入制度管不住企业内部的培训师,尤其是一些舍不得花钱培养培训师的企业,因此,国家应出台专门政策,对企业内部的培训师也进行管理规范。邱院长说这话是针对“企业无法管理”忧虑而言的。

我个人认为,就算国家出台专门政策,对企业内部的培训师也进行管理规范,这也无多大的现实意义。你总不能像现在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样,你企业不具备多少个培训师国家就不允许你开业。就算是这样,像现在的若干行业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等等,其约束作用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就当前现实看,持证上岗的企业培训师未必是企业的必备要件。

第二,外请培训师有点啃鸡肋的感觉。有两个关键:一是提高一个企业的经营业绩,不是简单的一次两次哪怕是若干次系列化的培训就可以解决的,这是一个常识问题。哪怕你再深入调研,你开发的课程针对性再强,如果企业的相关配套政策跟不上,那也是收效甚微。还有就是一个企业本身的文化,要想借助培训师一己之力进行再造的话,几乎是一个美丽的神话。不培训,“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愿意为部分员工或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或是把培训作为奖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了培训而培训,没有系统。第二是除非长期跟踪合作,再深入的调研也难以做到贴近企业的实际,因为企业所处的内部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而我们现在企业界对培训界的看法多数是“就像做软件一样,顶多我修改一两个组件就足以应付”。

第三点忧虑来自我们做培训师的本身。这里我仅仅站在做企业内部培训的角度谈个人看法。当前,除了外资、合资企业和一些大型,以及像软件、电信、大中型餐饮娱乐等行业外,大多数企业都还没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及培训师,特别是当前活跃的民营企业中的制造型企业更是如此。做培训的多半是兼职,我本人就是主管品质,仅仅是因为品管需要用到培训这么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大家的主要精力都在主管工作上,就算想提高自己,都会在时间、精力等等多个方面难以把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放在重要位置,更不要说是放在首要位置。个人如此,企业亦然。

所幸,国家已经重视而且成效初显,企业认识不断提高且需求激增。这使我们看到了希望,也由此有了信心。虽然难度很大,当我相信我们通过这次培训,已经开始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有了老师教给我们的渔具,再通过我们自身的不懈努力,我们就一定可以做合格的培训师进而成长成为优秀的培训师。

我在公司不是专职的培训工作者,但作为负责部门培训的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所以为了能系统学习培训知识、掌握更多的培训技能技巧、开阔培训视野,考取企业培训师资格证,更重要的是为了真正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能力,为公司出力。我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报取万里培训学校的企业培训师培训班。

本次的培训老师按授课时间顺序依次为褚莉莉、赵瑞银、王颖莉、陆兆章老师,他们都各有特点,使我印象深刻,在他们身上学习到了很多知识,他们是我培训方面的启蒙老师,也是今后学习的榜样。

我们利用周末时间,共进行了四个月的培训学习,收获颇多,主要有以下五点心得体会:

一、培训需从岗位需求出发。

之前我一直在思考企业培训实效性差的原因,通过培训使我找到了最根本的答案,那就是培训要先做培训调研,了解需求,找到员工能力与岗位素质能力、员工素质与公司要求间的差距,然后深入挖掘该岗位优秀员工的做法及经验,梳理总结后有针对的对该岗位进行理论与实践培训,着重技能培训,而不是一味的采取机械宣贯式培训,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真正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1、授课流程清晰,层次分明,主要有开场白、目录、每段过门、每段正文、每段总结、结尾等。

2、语言表达要简洁、明了,仪表仪态要适合培训。

3、要选择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互动手段,如做问答、做练习、做游戏、看电影、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这样可以提高学员的接受度,以致提高培训效果。

4、要学会控场技巧,也要学会如何应对处理紧急局面。

三、学习需态度谨慎、思路清晰。

1、在学习中需掌握全书结构,将所有内容的框架刻在脑子里,如,岗位职务描述、人员素质测评、项目开发、课程开发、教材开发、培训质量管理、培训评估、现代技术应用等,并逐一进行消化吸收。

2、学习的思路需清晰,在对待方案设计时要掌握设计思路及模板应用,重要的是要联系工作实际开展。

3、注重学习方法与记忆技巧,快速、深刻的记住重点知识。

4、掌握考试技巧,借鉴以往经验。

5、做事要肯付出时间与辛苦,认真对待每一天,完成学习目标。

四、培训需知识渊博,现身说法。

在每个岗位上都要积极思考、尽职尽责,不断总结经验。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培训师,可以现身说法,这样才更能吸引学员的注意力与好奇心,让学员敬佩培训师的经历与能力,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以利培训效果的提高。

五、培训需熟练掌握各类培训工具。

例如,学习ppt制作新方法,使用褚老师传授的方法,将一个word版教材变成幻灯片形式,只需两分钟。而且可以批量加入不同照片。再加上配色技巧,解决了以往制作ppt费时、费力的困扰,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一份优美的幻灯片课件。

除了学习以上知识与技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充电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勤于练习,修炼成一名优秀的培训师,为企业(部门)做好参谋和培训。

培训师顾名思义就是培训的老师,做好一名”老师”,不但要业务熟练,还要对”学生”言传身教,教会”学生”,教好”学生”.更不能出现误人子弟的现象,这样做不但害人还害己.

进入公司工作有几年时间了,公司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作为一名老员工,同时作为一名培训师,为许多新进公司的员工进行了培训,我对培训工作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的几点看法:。

1.把握好培训质量。

2.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挖掘潜力。

每个人的性格和特点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在培训的过程中发现新员工的优点,特点,,看现在培训的岗位是否适合它,有没有更适合的岗位,如果有那我们将为其更换更合适的岗位以发挥其本身的潜能.对于在培训中掌握技能慢的,我们要不断的鼓励,正确的引导,使其尽可能尽快的掌握工作技能,达到我们的培训要求,进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

3.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以上是我的一些肤浅认识,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整体素质,同样在以后的培训的工作中我也将会更加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培训心得培训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背景介绍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不断的学习和培训已经成为我们获得成功的重要途径。为了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我参加了一次为期两周的培训课程。通过这次培训,我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知识,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二段:培训前的期望(介绍对培训的期望和预期)。

在参加培训之前,我对课程内容和学习环境有一定了解,并因此对培训期望很高。我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够了解最新的行业趋势和创新理念,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领导能力,以便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此外,我还期待能够与其他有相同目标的人们交流和互动,从他们身上学到更多。

第三段:培训过程中的收获(介绍培训过程中学到的具体知识和经验)。

在整个培训期间,我们接触了各种各样的案例、工具和技巧,对我来说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其中,我特别受益于实践教学和小组讨论。通过参与模拟案例和团队项目,我学会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所学的知识,并培养了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此外,培训中的专家讲座和分享会也为我拓宽了视野,了解了行业内一些前沿的理念和趋势,这将对我的职业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第四段:个人成长(介绍培训对个人成长的影响)。

这次培训不仅仅帮助我提高了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培训过程中培养了我的自信心和自我认知能力。通过参与各种讨论和演练,我学会了主动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这使我更加自信,并且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此外,培训还加强了我的人际关系和沟通技巧,让我更加善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总结培训的收获并展望未来发展)。

通过这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不仅仅是专业知识和技能,还有自我成长和人际关系方面的提升。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我相信自己会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好的成就,并且能够适应未来工作环境的变化。我也会继续保持学习的习惯,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机会,以便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个人素质。

总结: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掌握了新的知识和技能,还发展了自己的自信心和领导能力。这些宝贵的经验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我将不断取得进步,并为自己的未来发展铺就一条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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