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09-14 15:04:37 作者:JQ文豪 2023年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总5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一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我辖区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配合区打传办来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遣散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的扩散和蔓延,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xx

1、建立和完善高效运转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继续完善由洪山局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全区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继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迎接市打传办和区打传办检查考核准备,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2、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辖区内传销活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传销活动易发区域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区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动,对涉传人员予以登记在册、教育遣送,要求各社区于每月25日将清查情况报送局打传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情况要求详实掌握,确实发现传销情况,立即报告局打传办,由局打传办上报区打传办统一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全社会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洪西社区要出动宣传车,进行连续宣传,揭露传销的本职和危害、特点和手法,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要求各社区上报宣传工作信息。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待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防范传销进社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4、完善基层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根据区打传办要求,扎扎实实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并在10月份做好市打传办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成立专职打传队,原则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2人,洪西社区2人,将组织打传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区打传办指示及时出动,有力地对传销活动进行打击,有效遏制其扩散和蔓延。

1、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2、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洪山局与社区及职能单位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建立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局打传办。

各社区及职能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局打传办对各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洪山街道打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在检查期间,如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

2、纪检督查组也将不定期在各区进行打传工作暗访,如果区暗访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批评,以洪山局打传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并进行组织处理。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性,联手打击非法传销,建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一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二

心校、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财政所、宣传办及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xx 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镇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

二、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重要意义 传销违法犯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xx 镇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单位通力合作,持续不断,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遏制了传销违法活动。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传销违法犯罪相结合,是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乡镇和深化平安 xx 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开拓创新,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不断开创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新局面。

三、目标任务 从 xx 年开始,利用 3 年时间,使 xx 镇 9 个村(社区)100%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评价标准,xx 年确保xx 社区、xx 村委会、xx 村委会、xx 村委会成功创建无传销社区(村),xx 年确保 xx 村委会成功创建无传销村,实现全镇 x 个村(居)委会无传销组织活动迹象、无传销活动隐藏窝点、无传销人员集聚、无重大传销案件发生、无经常性传销举报投诉、无辖区群众流出到异地参与从事传销活动,社会面“拉人头”式传销基本清除,并有效查处打击网络传销活动,由省级打传办统一命名为“无传销社区(村)”。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中心、办公室要在镇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思想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明确职责,共同履职,形成合力。要认真学习借鉴打击传销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以刑事打击为主,自上而下积极推动建立“公安部门为打击传销工作中打击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一线组织全力配合、积极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严密防范传销,严厉打击传销。

(三)确定整治重点及整治重点地区,重拳出击。针对网络传销出现不断增加的态势,要把网络传销列为整治重点。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和联合行动,加大清理排查和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力度,挤压传销生存发展空间,坚决杜绝传销回流反弹和渗透蔓延。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和协调配合,严密监控、高度关注网络传销,积极挖掘发现案源线索,认真查办网络传销案件。要认真受理、核查群众申诉举报和信访举报线索,认真查办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案件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督查督办的大要案件,按照落地查人的方法,“精、准、狠”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新进入。为了防止传销反弹,杜绝传销回流,巩固已取得成果,必须继续强化监控预防措施,强力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一方面防范传销的发生,另一方面逐步挤压直至消除传销生存空间。

1、切实抓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 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要切实加强外来暂住人员和流出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要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要依法从严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人员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不给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人员立足之地。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对已采集登记的信息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拾遗补漏工作。要适时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推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要推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奖励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解决,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

内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对可疑动态的监控,把打击传销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一体化的监管网络。要加强传销人员流入地、流出地衔接,实行双向监控,尤其是传销人员流出地的基层组织要做好后续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参与传销人员重返传销。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公安两部门的数据信息,配合村(居)委会把工作做到传销人员的家庭、亲友,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将酒店、宾馆等集聚场所纳入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及一线组织日常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控,严防传销组织有机可乘。要积极招募并推广建立打击传销志愿者、信息员队伍,加强巡查巡访,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拒绝、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镇级各有关站所、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加强领导,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作为文明村组创建、平安村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全面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全面开展。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及治安处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所组织全镇法律法规宣传、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认识传销危害性,增强免疫力,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宣传办要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纳入文明村组创建范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要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范畴实施考评考核,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财政所要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支持。镇党政办要在全镇开展相关信息报道、传销的危害等报道,切实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防范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中心校要做好全镇各学校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向学校渗透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能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回流反弹和渗透蔓延,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申诉和信访举报线索,认真查办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案件,按照落地查人的方法“精、准、狠”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宣传教育工作是广泛动员群众、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从源头防范传销的有效手段。要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式宣传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时效,充分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努力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形成全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要针对传销组织炮制的种种谬论,组织力量针锋相对进行驳斥,揭穿其欺诈实质,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认识传销危害性,增强免疫力,在全镇范围内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防范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创建无传销村社区工作总结

乡镇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街道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汇报

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协调处理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要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要作为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社区综治考核内容,把工作落实到第一线。

五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传办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核评先。

一是要突出抓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站、码头等传销易发重点地域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条例》。

三是组织开展两次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春雷” 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在10月份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要根据省“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拟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工商、公安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要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打击。

工商局: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确打击;依法查处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负责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诈骗行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试点工作,开展“无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劳动市场”和“防止传销进企业”宣传活动。

监察局: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传销情况严重和整治不力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积极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罪犯。发现和查办放纵传销行为的职务犯罪,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商务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

财政局: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税局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银监局、人民银行: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工商、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为传销组织人员提供场所的,要根据工商、公安部门的要求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网等措施。

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和人员要有时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各地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和“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联系点工作,健全创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创建经费,完善有关创建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打传民间力量建设,在社区楼栋、村镇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构筑打传信息联络网,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打传责任和义务,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 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点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稳步推行“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

3、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选择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试点,并组建一支打击传销学生志愿者队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四

梨江社区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西边,地处星沙大道以西,107国道辅道以东,漓湘路以北,南山路以南。社区由楚天中苑,楚天馨苑,明城公寓,尚都花园城四个楼盘及银河小区一个单位宿舍组成,因社区属纯楼盘社区,居民多为外来人口。

为了有效打击传销人员,彻底清除传销毒瘤,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公安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大力协同下,通过狠抓“三个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基本实现了无传销的目标。

为正确认识传销的本质,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传销组织,使之在社区无立足之地,给居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首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每天活跃在全社区范围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工作性质和责任,我们集中时间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学习相关传销知识,下发有关传销宣传资料,明确目标和任务,把打击传销组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扎实推进我社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和减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社区从实际出发,制订了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组织机构,为打传工作奠定了坚定的组织基础。

到辖区内发放各种宣传单,印发打击传销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的危害伎俩,使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要求大家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出租屋房主充分认识到将房屋租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是违法的,增强抵制传销的自觉性,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

经过多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摸底后,在县,街道的部署下,社区发动一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积极配合参与县、街道组织的专项打击行动,并配合街道做好打传善后工作,对不明真相的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做好解释工作,有效的保持了社区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们始终依靠上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合,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在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必须坚持长抓不懈,针对近期传销人员有所回流的现象,社区一直在组织人员摸排,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与公安紧密配合,紧紧围绕创建“无传销社区”这一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巩固打传成果,积极探索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五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协调处理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要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要作为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社区综治考核内容,把工作落实到第一线。

五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传办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核评先。

一是要突出抓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站、码头等传销易发重点地域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条例》。

三是组织开展两次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春雷” 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在10月份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要根据省“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拟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工商、公安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要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打击。

工商局: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确打击;依法查处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负责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诈骗行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试点工作,开展“无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劳动市场”和“防止传销进企业”宣传活动。

监察局: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传销情况严重和整治不力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积极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罪犯。发现和查办放纵传销行为的职务犯罪,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商务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

财政局: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税局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银监局、人民银行: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工商、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为传销组织人员提供场所的,要根据工商、公安部门的要求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网等措施。

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和人员要有时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各地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和“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联系点工作,健全创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创建经费,完善有关创建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打传民间力量建设,在社区楼栋、村镇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构筑打传信息联络网,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打传责任和义务,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 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点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稳步推行“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

3、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选择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试点,并组建一支打击传销学生志愿者队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