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管理制度汇编(优质14篇)

时间:2023-11-23 21:17:04 作者:雁落霞 餐饮业管理制度汇编(优质14篇)

规章制度的普及和宣传是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实际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餐饮业管理制度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餐饮业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超过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品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产品标识食品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本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7.采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8.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9.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业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餐饮业消防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餐饮业管理制度

顾客投诉是指宾客主观上认为由于酒店服务或产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烦、不愉快或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等情况向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表示的不满。投诉会让我们失去一部分宾客,更会给酒店带来不好的声誉。但是一次有效的不仅可以让宾客满意,也可以让我们有重新改正的机会,可以提高饭店的服务水平。为提升饭店整体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投诉,提高宾客满意度,结合博雅饭店管理实际,特制定以下投诉管理办法:

1、对服务员态度的投诉。

包括:粗鲁的语言,不负责任的答复或行为,冷冰冰的态度,若无其事,爱理不理的接待方式,过分的热情,待客不主动,不热情,不注意语言修养,冲撞宾客,挖苦、辱骂宾客;拿物品给宾客不是递而是扔或丢;无根据地乱怀疑宾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误以为他们没有结帐就离开等。

2、对的投诉。

包括:服务员没有照宾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取送物品不及时甚至送错,未经宾客同意私闯客人房间,不尊重宾客的风俗习惯,忘记或搞错了宾客交代办理的事情,损坏、遗失宾客的物品等。

3、对清洁卫生、食物的投诉。

包括:房间床铺不干净、未按宾客要求更换布草,房间/浴缸内有头发丝或污垢,餐厅菜品有异物或毛发,食品有异味不新鲜,菜品不合口味等。

4、对安全事故及异常事件的投诉。

包括:停水(电)、偷窃、伤病、醉酒、电梯卡人、房内反锁等情况引起的投诉等。

5、对个人隐私受侵犯的投诉。

包括:偷听宾客谈话,未经允许进入宾客房间,打听宾客年龄或收入,泄露宾客等。

6、对设施设备的投诉。

包括:淋浴热水不热,空调不制冷,电梯运行不正常,马桶堵塞,卫生间漏水,照明不足等。

7、对环境的投诉。

包括:环境嘲杂、噪音、房间不隔音等。

在消费过程中的额外要求。

包括:要求赠送小吃、菜品、饮料酒水、鲜花、水果、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

(1)有效投诉。

指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宾客投诉的.问题是由于酒店方违反有关的标准、规定或程序,即属酒店责任的投诉。

(2)合理的额外要求。

指宾客确因喜欢本饭店的产品而提出的额外要求,或者现场员工实施了管理授权确能增加宾客的期望值和满意度。

(3)无效投诉。

指经过查证最后核实,非酒店责任的投诉。

(4)重大投诉。

a、经济纠纷在20xx元以上的投诉事件。

b、由服务员的态度、部门间的协调、酒店的制度、条例等引起客人的强烈不满。

c、顾客向酒店的上级部门、消协、媒体等部门提出申诉、索赔的投诉。

d、由于顾客强烈不满的投诉,影响了本酒店的声誉,导致日后公关销售工作的困难,或反映出部门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

因为博雅饭店是园林式饭店,经营场所相对分散,暂时未设,故常常让宾客感觉投诉无门的情况。根据饭店实际,特做以下要求:

1、酒店任何一级员工接到宾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都必须认真对待,服务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或逐级报告)部门当值上司,如果宾客未接受部门的处理意见,部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饭店质量管理办公室,下称质量办(目前暂设在人资部,负责人暂定为人资部经理)。因员工或部门原因推委、延迟或隐瞒了宾客投诉处理,给予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5-20分质检,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饭店制度另行处理。

2、日间宾客投诉由各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负责处理,并做记录、及时填写《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3、夜间宾客投诉,遇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也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饭店总值班经理。遇值班经理也处理不了的,值班经理应及时与该部门最高负责人联系;即使如此仍然无法解决的,值班经理应及时上报饭店值班领导,直至问题解决。夜间投诉原则上由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并填写《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4、周六、日和节假日宾客投诉,部门当值的最高层管理者也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驻店领导处理,并由驻店领导填写《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5、质量办应根据《宾客投诉记录表》反映的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处理部门,并全程监督跟进各部门、人员处理投诉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并在投诉记录表上注明投诉最终的处理情况。因质量办督查不力,延迟了宾客投诉的处理时间或导致宾客投诉未果的,给予质量办负责人5-20分质检,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饭店制度另行处理。

6、对酒店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顾客投诉,由在《顾客投诉记录表》上批示,必要时可亲自主持处理。

7、《顾客投诉记录表》由质量办存档,并按照饭店档案制度,于年末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8、博雅饭店总投诉受理部门为质量管理办公室,投诉固定电话26123456转,24小时投诉热线13547293223,13547293001。饭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年末将所有的宾客投诉汇总编写成《案例分析》,作为人资部日后的。

1)住客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24小时内。

2)离店宾客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72小时内。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与宾客协商,尽量缩短宾客的等候时间,让宾客对我们的处理感到满意。

餐饮业管理制度

1.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清洁无食物残渣,墙壁、墙裙、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标识明显,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等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使用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内。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应及时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顾客使用的餐巾必须洁净。

8.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9.餐厅内设卫生间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10.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9、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餐饮业管理制度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通知餐厅部门领导前往火警现场察看。

2、火情确认后,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

3、通过广播、警铃疏散用户。

4、做好火警记录。

1、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空调机组。

2、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3、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帮忙消防队,并予以一切便利。

5、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帮忙消防队工作。

6、照料火灾现场老、幼、病、残、孕人员,抚慰受灾家属。

8、扑灭火灾后,分析着火原因,惩罚当事人,教育群众。

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快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1211灭火器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妥当组织群众撤离不安全地带。

1、对管线、开关常常检查,发觉问题适时维护和修理。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2、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适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3、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需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常常检查,发觉损坏,适时更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5、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予以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一旦遇有火险,各部门必需全力投入、从容迎战、分工协调,快速排出险情,切实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工作失职、临阵脱逃等有碍或拦阻抢险救灾工作的,餐厅将依照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查处。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二、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三、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四、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五、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六、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一、食堂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原料验收员。

二、验收食品和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三、检查所购食品原料有无产品合格证或检疫、检验证明,并做好记录。

四、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五、验收合格的食品、原料方可转交库房管理员。

六、验收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先进先出。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三、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四、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六、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七、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八、仓库保管规范化。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于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心,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烧透。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加盖。

三、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制品经冷藏,食用前应再次加热且要彻底。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食堂的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定位、保洁存放。

五、煎炸食品用油多次使用以后,颜色变深、有异味的要废弃。

六、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用前要先洗净消毒;不用变质的散黄蛋或破损蛋。做馅使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求。待加工食品要离地上架。

七、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果酱、果料、豆酱等原料。

八、面肥(引子)变质、发霉不得继续使用;有异味的发面缸、盆、点心模子要认真洗刷,保持清洁。

九、加工直接入口面点的工作台、用具、容器要专用;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

一、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洗消工序。感官检查以光、洁、涩、干为达到消毒要求。

二、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三、洗碗池要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油垢,表面清洁。

四、使用洗碗机、蒸汽进行消毒作业,物品摆放要正确、合理。

五、废弃物要有专用容器盛放,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六、各种盆等较大用具要用苫布防尘,消毒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

一、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三、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有明显标记。

四、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五、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六、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七、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八、生菜上架,先洗后加工。

九、水池清洁,菜、肉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十、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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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员工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餐饮部的管理,本部实行奖勤罚懒的.管理制度,以上条例定为1分为人民币1元,最低罚款5分以上最高罚款200分以下。

2、员工上班不按时签到出岗影响工作进度扣罚《10分》如迟到半小时内以此扣罚,如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下扣罚半天工资,如迟到一小时以上当旷工一天处理。

3、员工上班如衣着不整洁,不化淡妆影响仪容仪表规定要求扣罚《5分》。

4、上班时间不配带工牌,火机,巾夹等有关规定等扣罚《5分》。

5、在客人面前不允许两手插进裤袋、挖鼻孔、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化妆、梳理头发等,违反条例扣罚《10分》。

7、在为顾客上菜时,手应握盘边及刀叉的把手,以防食物被污染。要经常用洁净布清洁桌面及服务台面,违反条例扣罚《5分》。

9、当值时间未经上司批准善离岗位5分以上15分钟以下扣罚《10分》。

10、工作中如遇困难,不向经理上报或同事寻求帮助影响工作质量扣罚《5分》。

11、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甚至辱骂顾客违反条例扣《100分》。

1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嚼口香糖,不能吃喝东西,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事情或做其他有损酒店形象的行为,违反条例扣罚《20分》。

15、员工下班时未向部门经理申请私自下班扣罚按早退处理。

16、未经上司批准不参加部门会议或无故迟到扣罚《50分》。

17、当值时间抽烟打架聚众赌博拉帮结派、搬弄是非影响组织及团队精神,开除处理。严重送公安局处理。

18、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所有员工不准穿着工作服外出外。如反条例扣罚《10分》。

餐饮业安全管理制度

(8)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2)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禁烟区不得吸烟;

(4)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6)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10)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5)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餐饮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餐厅员工的有效管理、提高本餐厅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改善员工待遇、给顾客提供一个优雅、安静、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必须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二、上班时间内不得聚众聊天、闲谈、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粗言秽语;

八、爱岗敬业,厉行节约,完成当班服务后,及时关闭用电设备设施;

以上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希全体员工敬业。

餐饮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留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实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牢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别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别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供应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商定实在服务内容。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供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紧要负责人担负。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引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为消防安全管理供应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订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学问和管理本领,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订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形,适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不安全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命和自救;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依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觉问题应当适时报告;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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