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合同书(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5 13:16:09 作者:文轩 钢筋加工合同书(优秀16篇)

加工是在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工艺和操作,对其进行加工和改变其形态的过程。这是一些关于加工行业的案例研究,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实战经验和借鉴。

钢筋加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

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_____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xx;《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xx;《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xx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19xx、《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_____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元。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钢筋加工合同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__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__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

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项目位于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____、____、____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01-69-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g107-9。

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16-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____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____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________公司、____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

(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____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公司地址:____。

公司地址:____。

签订日期:____

签订日期:____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

委托书。

原件、工程项目。

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2

页,当前第。

2

1

2

钢筋加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钢筋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___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___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____________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___________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____________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____________、《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____________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___________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___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____________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钢筋加工合同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

证明书。

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钢筋加工合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确定劳动关系,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条件。

第三条: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工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计量工资的,按计量付酬。

第五条:按技术工种发放工资,工资按天结算。,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直至找到合适交接人,完成交接后予以批准。未按要求离职者,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第六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生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九条: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本合同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按造成的直接经济和间接经济损失赔偿。

4.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若一方违反合同中的条例,造成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涂改、冒签无效。

钢筋加工制作协议

托方: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罐头,有关食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

(2)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_罐头食品,有关食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甲方为罐头食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食品专利权。

(4)甲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甲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7)甲方必须最迟在乙方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乙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乙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甲方将负责食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甲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乙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甲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乙方对食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食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甲方承担,除非:

(14)首次加工费,甲方在食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1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乙方为甲方的食品代加工商。

(17)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食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甲方负责上述加工食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甲方将负全部责任。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20)协议终止后,甲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食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钢筋加工制作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负责设计制作成品。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委托制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制作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工期。

制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数量:标准专柜7节。

工期: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的日期按时交货,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因素,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延期2天交付,如不能按照合同日期准时交付,甲方将扣除乙方尾款的作为违约金。

二、制作要求。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作,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应按照最终确认的设计要求进行制作。

三、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设计内容的审定并提供相关标识文字。甲方有权对设计、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

四、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及相应资质证明,以备甲方查验及存档。乙方须认真遵守本合同附件1之报价明细表,向甲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合格柜台。乙方有权在合同签定时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定金,并在所有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要求甲方支付其尾款。

五、价款及支付方式:

项目总造价: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整)。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元,柜台完工后验收合格尾款一次性付清。

六、运输及售后。

1、乙方不承担送货和包装。

2、乙方应对其交付的柜台在一年内给予质量保证,比如脱漆等因原材料不合格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甲方售后。

七、其他。

1、本合同含1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末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钢筋承包合同书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钢筋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钢筋的制作和安装。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钢筋工程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价格:

每吨包干价××元,计量均按施工图纸实际抽筋经核对后为准。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在××天内完成好基础工程钢筋的制安;主体每层柱钢筋安装××天要完成;主体梁板钢筋每层××天要安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等钢筋累计在××天内要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乙方应对材料质量负责,进场的钢筋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提供原件),并负责提供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和承担试验费用。

2、乙方对钢筋使用焊接接头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负担试验费用。乙方同时应提供焊条(剂)的合格证给甲方。

钢筋加工制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作1+8鞋品吸塑灯箱门头,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制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广告牌名称:

二、设置地点:

三、制作安装、调试、维护、吸塑字等总费用为元,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4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30%,工程结束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总金额的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总金额的10%,留10%的质保金于一年半后付清。

四、工程施工工期:个工作日。

五、该门头保修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六、其它约定:

1、乙方须按效果图施工,正面红色吸塑灯箱全部为红色亚克力进口材料,字为白色吸塑字,吸塑材料为进口原料,保修期为三年,三年内吸塑发光字保证不腿色、不变形、不起泡,亮度保证不变,字高3厘米,面高3厘米,四边采用不绣钢包边,不得低于5厘米。

3、安装前必须由甲方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4、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如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5、甲方以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为验收标准。

6、保修期内如有甲方所造成的任何问题,正常情况需24小时内修复到位。否则每晚一天扣乙方500元。

8、乙方必须按期完工,否则甲方有权按拖延时间天数扣除乙方500元/天。

9、乙方必须凭正式发票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钢筋加工制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___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筋加工制作协议

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罐体制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1、加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价:__________(大写:)。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锥形瓶加工定金_________(大写:)。

2、乙方钢板及其他材料进入甲方工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大写:)。

3、乙方完成工程中的罐体锥形瓶制作,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锥形瓶验收合格。乙方将锥形瓶交付给甲方时,剩余工程款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工程款,严格按照约定支付,如因工程款不到位,造成误。

工,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四、运输:

锥形瓶运输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物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义务:

1、甲方提供水电住宿及一切施工便利条件。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件发生。

2、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施工,保证按期完成工程。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的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迟支付部分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钢筋加工制作协议

定做方:(称甲方)承揽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200×6×9.35。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1).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