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整治工作总结范文(13篇)

时间:2023-12-14 11:20:15 作者:雁落霞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习惯,能够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

居环境得到改善,幸福生活指数得到逐步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面铺开“四大工程”

丽家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集镇移民安置点安居桥、南沟公路桥;

平方米;

全镇共有镇村农家书屋11间,存书30000余册,满足居民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文化生活。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延伸”的批示要求,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镇本着“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和文明常识,使管理秩序、保洁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镇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认识,重点推进。

今年是“”汶川大地震三周年和建党90周年,为充分展示我镇两年多来的整治成果,以整洁优美的环境为党的生日献礼,接受上级对我镇整治工作的检验。我镇在持续深化“七进”工作的基础上,将“治五乱,建机制”作为整治工作的重心,通过抓好“城管、保洁、清运”三支队伍建设,促进集镇、院落、交通道路沿线、主要河流和沟渠沿线等的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在继续加强资料宣传的同时,我镇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发布栏、展板、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主题宣传活动3次,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二是以“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把整治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三是坚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12次,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112人次。制止和规劝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引导群众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好习惯。四是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2次,接受服务群众1860人次,以此推动和组织好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

三、分责实施,合力推进。

(一)抓重点,重细节,打造优美集镇。镇城管中队集中力量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组织人员参加清洁卫生行动260余人次,集中治理集镇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和经营和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在重大节假日与纪念活动期间加大集镇的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维护好整治效果。二是大力开展容貌和秩序整治行动。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50处,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134个,清除“牛皮癣”126处。并加强对宏发综合市场和宏发大市场的秩序管理,通过加大对流动摊点的治理,有效的规范摊点,维护了市场秩序。三是城管协助派出所大力整治“车辆乱停”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200余次。四是加强对集镇周边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今年上半年,全镇共清运垃圾1200余吨,并对垃圾中转站施药,积极防止蚊虫的大量滋生。五是清理和规范施工场地。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12吨,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8处,查处抛洒建筑垃圾车辆1辆。六是完成新建垃圾中转站两个,分别位于场镇周边的龙潭村8社和双石村12社。分别位于场镇高雄路、线子街、朝阳路和东升街的4个公共厕所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二)抓亮点,促全面,构建文明新农村为扎实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保持灾后美好新家园的风貌,确保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各级检验。我镇在“进村社”、“进家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综合治理。

一是通过“一池三改”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和卫生厕所的改建,抓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各村吸取园龙村、水磨村创建“五十百千”示范村建设经验,结合春季植树活动,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道路、庭院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地推进环境美化亮化行动。在美化农家环境的基础上,打造靓丽庭园,营造欢乐、喜庆气氛。三是各村对道路沿线进行集中清理,清除杂草和建渣后开展植树添绿活动。龙潭村、金九村、双石村和园龙村加大北京大道沿线整治力度,按照在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能有垃圾及建渣出现的要求落实治理。四是各村结合大春备耕对沟渠进行清掏,对河道垃圾进行打捞,针对桥墩下、院落旁等重点区域开展治理行动。仅“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实施过程^v^植树新增绿化面积350平方米,清运垃圾100吨,清掏沟渠45公里,清掏民堰10座。五是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环保意义,治理不文明行为。六是大力推进农村保洁队伍建设,配备村级保洁人员16人,开展保洁人员垃圾分类技能培训561人次。

三、落实精神,健全机制。

和兴会议结束后,我镇立即召开分类处理池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在抓好原整治措施的同时按照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投、组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机制建设。一是以建设广青公路贯穿村、“五十百千”示范村以及环境优美示范村的垃圾分类处理池、户投垃圾池、垃圾清运设施配备为重点,以点促面为健全我镇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尽快做到分类垃圾池在全镇各村每个社全覆盖为重点,户投垃圾池在全镇所有自然院落全覆盖;三是逐步实现以村镇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镇农村和集镇垃圾收集处理组织、制度体系。四是以广泛开展农村和集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村民居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

垃圾分类处理池和户投垃圾池建设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是场镇、广青公路沿线的相关村、“五十百千”示范村和高兴路、高南路沿线的全镇8个村22个社和一个场镇共计建设28个垃圾分类处理池和112个户投垃圾池。现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建设中,力争在xx年6月30日前建成。第二批在xx年12月31日前在全镇8个村的其余的136个社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池,全镇所有自然院落的680个建设户投垃圾池。

全镇各村统一组织施工,资金由各社、各村筹集。垃圾处理池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以奖代补的形式给各村建一个垃圾分类处理池补助1000元,一个户投垃圾池补助100元。

为使村民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要求各村为村民统一印制图文并茂的垃圾分类投放手册,主要包括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的措施、垃圾分类方法、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方式、村规民约等信息。通过将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宣传参与垃圾分类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意义,培养村民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四、强化机制,注重实效。

在两年多的整治中,我镇逐步建立起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整治体系,从镇、村、社、群众中形成四级责任划分,从源头抓实整治活动。一是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制定《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定工作措施,深化整治工作。二是各村签订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强化村社干部意识。三是与店商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镇机关干部进行责任划分,分段负责,监督店商业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集镇整治效果。四是以《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规划》为依托,加大道路、基础设施整治投入力度,增强城管中队管理及服务水平。五是制定《高坪镇城管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高坪镇城管工作月检查日志》、《高坪镇场镇各街道保洁人员考勤》等措施,划分具体责任段,对城管队工作人员、清扫保洁队和清运人员严格考勤考核,对村实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挂钩,确保整治高效持久。

五、加大监督,强力推进。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防治整治效果反弹,按照《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导工作方案》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坚持不定期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督查小组深入到场镇、各村,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在检查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拍照留存,通过将照片制作成幻灯片将各村整治情况直观的在会议上进行反映,同时要求各村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有效的促进了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通过城管、保洁、清运队伍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清扫保洁队伍每天坚持巡回保洁,常态化管理,场镇保持干净整洁,停放有序。监督、整改措施的有力推进和机制的不断完善,我镇逐步呈现出镇风文明、镇容整洁的良好状态。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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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我区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一体、镇村共建”的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构建富裕、和谐、宜居新农村。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区农村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现将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多管齐下,我区的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组道路保持了常态化清扫,路面及两侧基本没有垃圾。许多陈年垃圾及卫生死角得到清除。二是取缔马路市场。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国、省道两侧马路市场取缔工作,今年以来共取缔占道马路市场2座。三是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爱护环境的意识逐渐加强参与农村环境综治逐渐变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四是水体质量得到改善,通过一年的整治,现在所有水塘内基本都没有了漂浮垃圾,同时结合xx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开展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水塘、水渠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化肥养鱼得到全面控制。

二、工作措施。

我区按照“党委领导、全民参与、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抓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区在组织领导方面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民生实事来办,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专班专抓,定期调度,高效推进。二是组织到位。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唐学石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建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陈礼洋任常务副组长,全体常委、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办主任颜新华任办公室主任。全区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一把手”抓“一把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区按照从严、从高、从细、从实的要求,全力保障城乡同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城乡同治各项具体工作的大开展和大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区政府建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我区年内召开了三次区长办公会议和五次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出台了《雁峰区城乡同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抓机制保障。

今年我区把城乡同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出台《雁峰区城乡同治考核办法》和《雁峰区城乡同治考核细则》,成立专门考核机构,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公众举报与督察督办相结合的原则,对各乡镇、村(管委会)按照月检查排名、季考核奖惩、年度总体表彰的方式进行考核。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性,我区的日常检查由农办组织人员进行,月底检查由上个月前三名及后三名的书记参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各村(管委会)的评比意识和积极性,进而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三)抓协调保障。

城乡同治牵涉面广,我区严格实行责任分工、互相配合。区政府办、区城市工作办负责城乡同治的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区农办负责牵头抓总和日常组织工作,负责向上争取资金和协调相关资金,指导各村(管委会)工作开展的责任。区环卫局负责村民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划定位工作。区水利农机局落实水源保护责任,负责村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示范区内村民饮用水设施建设的招、投标、施工和质量监管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城乡同治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进行宣传教化,组织电视、广播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区财政局统筹区本级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区发改局负责村级公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负责各项工程建设的日常施工质量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规划雁峰分局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同治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等具体工作。环保雁峰分局负责加大环境污染源监测力度。制订农村环境监测方案,确定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会同市级监测部门广泛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具体分工,全区形成了上下密切配合、互相补充、齐心工作、全面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抓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硬件设施、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群众鼎力参与是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我区共兴建11处安全饮水工程、1215口四池净化池,21座垃圾中转站,4所环保公厕,5000余组垃圾果皮箱、63台垃圾工作车。全区共成立村级环卫清扫专业队伍21支,聘用环卫清扫人员173人。

(五)抓投入保障。

区财政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60万元,下拨各乡镇、街道、村(管委会),积极多方筹措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整合项目资金,各村在村级财务相当吃紧的情况下安排一定的经费投入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据统计各村平均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月10万元。并积极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六)抓宣传劝导。

各街道、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教育教化宣传活动。共做宣传报板21块,横幅60余条,并在各村部门口及交通要道张贴、悬挂。特别是文昌村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了大型的宣传牌,大大提高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力,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乡镇、街道组织宣传车辆在辖区内流动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各村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致广大市民(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并在显要位置张贴。各单位还制定了“全民卫生日活动方案”和“三个一”活动方案。各街道、乡镇、村成立了志愿劝导员队伍,由街道、乡镇干部、村干部分别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化劝导活动。各村还制定并实施了“五星农户”、“不文明农户”大评比活动方案,力求通过树立正反两面典型,以先进带后进。

三、存在问题和打算。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

(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全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建立由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xx乡水污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格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考核,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逗硬奖惩,使水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少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政绩,不讲环境污染的行为,我乡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切实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工作。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农药化肥施用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列出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需要治理或完善的规模化养殖场名单,同时还对其制定了关闭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部分畜禽养殖场,对其栏舍和污染物进行处理。

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水污染治理计划,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各项整治工作,为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进度。对河流沿岸各村(社区)卫生环境、生活垃圾的治理,并认真抓好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流周边环境进行有效整治,同时,突出特色,努力做好环保日常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做好上报辖区内开展的环保信息工作。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指导、有检查、有成效,不断开创全乡环保建设工作新局面。

为切实加大全乡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xx乡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证水平持续提升。为xx乡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提供保障,确保至20xx年考核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逐年消减。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和标志标牌的建设与维护;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的设施。确保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

(三)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互动推进的良好局面。尝试建立水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水污染行为,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坚决查处水污染案件,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水环境的舆论氛围。

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对入海排污口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新发现的入海排污口要立即按照整治要求整改,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业排污口整治以及其他类排污口二分之一以上整治任务。落实监管措施,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管控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工业排污口。

1.厂区雨水排口(共1处,位于山钢集团日照分公司西侧)。雨水排口原则上要明沟明渠,安装安全防护措施。涉油类企业要在雨水排放口前设置单独除油处理设施,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石化、电镀、印染、制药、制革、农药行业、机械加工、汽车修理等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需设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沿海各镇街道落实)。

(二)农业农村排污口。

1.水产养殖排污口(共654处,位于镇)。根据海水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取缔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排污口;清理合并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海水养殖分散排口,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工厂化养殖企业排污口要实施综合治理,依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区海洋发展局牵头,镇落实)。

2.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共3处,位于镇)。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纳入规范管理;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污水收集设施,进行有效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应符合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镇落实)。

(三)城镇雨洪排口(共24处,其中街道4处、街道17处、镇3处)。规范雨洪排口管理,对于非降雨时排水或雨污混流排口,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沿海各镇街道负责配合落实)。

(四)沟渠、河港等(共15处,位于镇)。结合河长制工作、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将入海河流、排水沟渠等纳入规范管理,及时清除垃圾等杂物,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水质达标。(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沿海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其他排污口(共8处,位于镇)。参照上述排污口整治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整治规范。(沿海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六)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设置。参照生态环境部《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组织开展分类命名并编码,健全入海排污口台账,建立实时动态管理。参照生态环境部《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设置入海排污口标志牌。(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沿海各镇街道配合)。

三、责任分工。

区直有关部门根据《日照市区入海排污口清单》(附件1)职责分工,对接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各类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标准;负责制定入海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程序,及时会同沿海各镇街道对完成整改的排污口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并向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整治销号审批表。沿海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制定工业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及统一排污口整治标准;制定工业排污口的整治、验收、销号程序,督促沿海各镇街道加快推入海排污口的.整治,会同沿海各镇街道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并提交整治销号审批表。

2.区海洋发展局牵头负责制定水产养殖排污口及渔港港口码头整治实施方案,制定验收、销号程序,督促沿海各镇街道加快推入海排污口的整治,会同沿海各镇街道进行验收、销号,并提交整治销号审批表。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污整治实施方案及统一排污口整治标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的整治、验收、销号程序,督促沿海各镇街道加快推入海排污口的整治,会同沿海各镇街道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并提交整治销号审批表。

4.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制定城市雨洪及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实施方案及统一排污口整治标准;制定城市、城镇雨洪排污口的整治、验收、销号程序,会同沿海各镇街道加快推入海排口的整治,分别会同沿海各镇街道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并提交整治销号审批表。

5.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制定城镇沟渠、河港等排口的整治实施方案及统一排污口整治标准;制定城镇沟渠、河港等排口的整治、验收、销号程序,督促沿海各镇街道加快推入海排口的整治,会同沿海各镇街道逐一进行验收、销号,并提交整治销号审批表。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沿海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生态环境、海洋发展、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分工协作,沿海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辖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落实有力。

(二)明确整改时限。20xx年8月中旬前,各有关部门要编制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日照市区入海排污口清单》(附件1),按照“一口一策”明确排污口整治方案、整治标准、整治要求、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建立排污口整治台账(附件2)。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排污口标志牌树立。20xx年12月底前,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其它各类排污口完成二分之一以上整治任务。

各有关部门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附件3),整治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整治进展情况,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

(三)建立工作档案。待省生态环境厅省入海排污口管理app系统启用后,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对已完成整治的入海排污口,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将整改方案、整治成果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进行上传存档。

(四)强化监测监控。区直有关部门会同沿海镇街道对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和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进行检查,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督促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加大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监测频次。

(五)实行动态化管理。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后期新发现的入海排污口,按照《日照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中的分类进行明确,区直有关部门指导各相关镇街道开展整治工作,确保立行立改。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沿海各镇街道要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发布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监管身边的排污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调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快推进相关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进度。

该工程于20xx年10月开工,投资约6000万元,扩建万吨/日处理规模,同时对处理设施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80%,预计6月底前完工。

二是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

四是启动老赵店河、古襄河水环境治理工程。

五是加强畜禽养殖整治。

以滁河、襄河沿线1050米为主要重点,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关闭拆除,已拆除襄河沿岸养殖场96家、滁河沿岸养殖场87家,全县禁养区累计拆除278家;同时加强对限养区、可养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水质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严厉查处。

六是大力开展农业面源防治工作。

已组织开展滁、襄河流域8镇13个村的种植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成立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专业技术组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构建生态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减少农业生产对两河水体的污染。

(二)强化治理工作调度。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

我乡按照“三线三边”环境治理第二阶段的重点任务,认真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经过一个季度的努力工作,基本完成预期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目标任务,乡党政联系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首先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大会,动员全乡人员参与环境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广泛宣传“三线三边”第二阶段环境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然后组织发动集中治理,国、省道沿线和四个集镇由乡政府统一组织人工、机械集中整治。成立两个整治组,分别是国、省道沿线环境整治组和集镇、行政村环境整治组。分别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村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整治标准不高,一些乱象没有得到彻底整治。

二是广大群众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完全改善,脏、乱、差现象反弹快。

三是乡镇财力不足,制约了工作开展。

四、下一步打算。

继续巩固我乡第一季度的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延伸”的指导方针上,把“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推向前进。

五、工作建议。

加大对乡镇的资金帮扶力度。

第二篇。

镇第一季度三线三边工作重点在“三个延伸”方面下功夫,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镇政府所在地由各机关、主街道向镇区、次商业街及村延伸。新增长效保洁范围公里,次商业街道4条,商业面铺30家,完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00多份。新增垃圾车1辆,新增镇区保洁员1名,新增垃圾桶60个,采取生活垃圾日常日消的办法及时清扫清运。改造破旧门头50多家,更新户外宣传牌6块,新增绿化植树560棵。

二、美好乡村示范村由中心村向自然村延伸。利用县开展“三城同创”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条幅、标语、led等进行宣传,利用“小手拉大手”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在大力营造三城同创的氛围中,对其他自然村的田边地头、沟渠河塘、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的清理采取集中突击与长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共清理了田边地头垃圾堆(片)500多处处、清理沟渠河塘3条,清理房前屋后垃圾3500吨,清理卫生死角1000多处,治理堆物废料场8处。

三、由县道向高速公路两边和其他乡道延伸。镇出入主干道为,境内全长公里,第一季度以来,对主干道两侧的缺损树木进行了补植,对道路两侧的三乱进行了治理和巩固,加宽了路肩并进行了硬化处理,清理了道路两侧的沟渠、水面漂浮物。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境内的合徐高速两侧50米范围内进行了植树,完成了绿色长廊行动。对魏南到胡巷、到张店等境内县道进行了维修改造,并对两侧进行了绿化提升,打造了1条公里的绿色精品路。

第三篇。

为改善我镇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我镇从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明创建保洁员队伍、定期检查成效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创新“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法,推进“三线三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小组,主抓全面工作。为扎实有效的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等,力争通过领导小组的调度协调,更好的完成“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

2、稳定保洁队伍,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在总结我镇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镇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主要做到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镇政府出资在我镇各交通路口、居民聚集区、公共活动区建立垃圾池。

3、定期深入检查,发现解决问题。为定期总结环境治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表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组织及人员,镇党委制定“三线三边”考核奖惩制度,考核每月一次,每次抽取若干组织及人员进行检查,对环境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且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镇政府还将把成绩突出的作为典型,在全镇进行学习。

二、工作成效。

1、整体上主要是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过去干部台上“演戏”,群众当“观众”的环境整治被动局面,形成干群同唱一台戏,齐心协力美家园的良好局面。

2、在具体工作方面,我镇“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以镇政府牵头,对过境的s225省道沿线、找常路沿线等重要交通干线环境卫生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树干统一刷白,广告、乱像的同意清理、违建的严格防控,发现就拆。在新河南岸积极实施2300亩石榴基地绿化工程,截至目前,共清理垃圾260吨,清理广告1600余处,乱象1200余处,拆除违建6处,防控13处,刷白沿线树木8000余棵。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过年前后成为在外务工人员返乡潮、农村集中办事潮,农村形成的垃圾骤然增多,有的人缺乏公德意识,在路边、沟内乱扔垃圾,我镇第一季度的环境整治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个别地方清理不完全到位,环境整治有反弹的趋势。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增强环保意识,把生产的垃圾清理、投送到垃圾池或垃圾堆放处理点。

2、重点抓长效机制的落实,制定一系列环境整治管理、奖惩、考核、监督机制,确保环境整治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力求实效。

3、进一步创新环境整治方式方法,在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对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边做边总结,边总结边创新,力争在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通过更好的方式达到更加突出的效果。

4、在第二季度的工作中,我镇将把重心由第一季度的主抓集镇所在地、主抓中心村转移到向各自然村延伸。我们将积极主动的将之前的工作经验与成效加以改变,灵活运用于各自然村,力争在第二季度将我镇各自然村的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第四篇。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三线三边”环境集中整治的要求,乡行动迅速,组织有力;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与文明创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同部署、齐推进,扎实开展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强化活动氛围。

通过宣传标语、横幅、电子屏、公开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借以增强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优化环境意识上转变观念、主动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努力使环境整治工作达到了乡域范围全覆盖。

三、因地制宜,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我乡将303、225省道路两侧和县城周边、新上、城西3个村为重点地段进行整治。联合公安、工商、城建、城管和保洁公司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道路两侧范围内的经营户的乱挂横幅110幅,落地广告牌150余块。同时还组织保洁人员,对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除道路两侧的柴草杂物,清扫各类垃圾,先后投入万元,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清理乱堆乱放370多处,疏浚沟塘2140米,进一步加大对沿路村庄、骑路逢集清理力度,清理违建1100平方米,清运各类垃圾1150余吨,清理路边厕所128个,新建垃圾池10个,国省道沿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整治任务。二是对新河沿线开展整治活动,督促沿河各村组织人员,雇用挖机,对沿河岸的垃圾进行清运和填埋。三是对县乡道沿线及高速可视线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各村在原有35名保洁人员的基础上,增用人员,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清扫和转运。

四、以整治标准为准绳抓好落实,确保环境整治出成效。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

为加强全镇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提升水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望江县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华阳镇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

要对全镇57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完成全面整治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和“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追根溯源、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建立健全排污口档案,规范设立排污口标识牌,合理配置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切实解决入河排污口突出问题,形成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体系。

1.城镇雨洪排口。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流出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备此条件的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2.港口码头排口。

(1)封堵排污口,所有港口码头废水由管道输送至陆地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生活、生产废水收集后送至陆地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1)现有水质已经达到地表水v类,并有近期的水质监测报告可以不纳入整治。

(2)纳入日常管理,每季度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采样检测(采样检测由镇环保办负责)。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5.农业农村排污口。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分类收集、集中分类处理,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把入河排污口整治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整治过程中,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涉及管网建设等需要时间的,明确阶段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持之以恒整治到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行边整治边验收,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完成后纳入常态化监管。通过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活动,积累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和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入河排污行为。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全面贯彻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做出积极贡献。

全面摸清我县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及“一口一策”问题清单,到20xx年底,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将排污口分为五种类型:

1、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矿山及尾矿库、港口码头等排污口。

2、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雨洪排口。

3、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4、农田排口。包括各类农田灌区退水口、规模化经营的农田退水口。

5、其他排口。包括规模以下畜禽、水产养殖场排口,尚未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农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农田排口等。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个“清单”

1、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有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损害担责”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

对于尚无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并确定其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实施排污口排查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有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的,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监测指标在水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类型及下游断面或水功能区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结合现场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主要污染原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单。(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完成三个“一批”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城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迁建的排污口,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原则上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便于分清各自责任。

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采集水样、计量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其中,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加快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尽早实现城市、园区污水和初期雨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1、规范设置审核。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实行备案制;其他排口不纳入审批管理。各地要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和《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补办手续类有关说明(暂行)》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相关设置审核手续。生态环境局要将行政区内入河排口的审核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2、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未经同意设置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因他人借道排污导致排放异常,排污口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且能够自证清白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排污单位应当对所属的排污管道负责,定期开展巡查维护,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应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3、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排污口名录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对于仅接纳一家排污单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现行规定在排污单位厂区边界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作为判断排污单位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对入河排污口开展不定期查抽测,结果用于校核排污单位达标放情况。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辖区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监测、溯源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生态环境局为入河排污口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园区落实“查、测、溯、治、管”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全县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关资料,建立县级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3、县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河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配合做好各行业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为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灌溉等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指导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督促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园区管委会等属地或主管部门(单位)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要抓好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信、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2责”,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职责,做好相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加强公众参与。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调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问题“销号”制度,核实、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将纳入20xx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并适时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水质未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于每月5日前更新、上报《调度表》(见附件),并及时按照“现场排查情况、水质监测情况、溯源结果、整改措施”四个方面做好工作台账。相关“一口一策”档案情况于20xx年12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局。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xx〕708号)、《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xx〕103号)和《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精神,确保按期完成20xx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年度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开展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在20xx年已完成283个排污口整治基础上,分年度完成剩余471个排污口的整治,即20xx年底前完成180个,20xx年底前完成166个,20xx年底前完成125个排污口整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xx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为平台,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统筹落实,狠抓立行立改,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汉川市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xx年内“扎实完成一批、优先启动一批、提前谋划一批”,将年度及以后要完成的排污口整治任务达到序时进度。

同时要以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为牵引,充分发挥“查、测、溯、治”行动效能,促进成果转化衔接,针对存在污水直排等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污口,运用排污口溯源监测成果,严格依法查处,实现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监管。

(一)20xx年3月底前。制定本辖区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计划,按季度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二)20xx年4-5月。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加强监测分析,查漏补缺,严防问题反弹,着力推动解决一批问题整改到位,严厉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三)20xx年6-8月。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8月底前完成应测尽测、标志牌树立和一批示范整治工程,迎接省专项战役指挥部交叉执法抽查。

(四)20xx年9-12月。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确保完成20xx年计划的180个排污口的整治任务,其它达到序时进度,并制定本单位20xx年重点整治工作清单。

(五)加强信息报送,从3月起,在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感环境保护等平台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栏,每月公布整治进展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各责任主体单位每月20日前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展具体清单;各责任主体单位和各主管部门每年至少报送2篇典型案例或经验做法。

(一)定期调度整治进展。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定期调度整治进展具体清单,全面掌握溯源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同时针对推进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加强现场帮扶,并视情况报请市领导领衔督办。每个季度末对当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建立工作提醒机制。对于工作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到位的乡镇,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将及时反馈,提醒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注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

(三)加强现场组织推进。根据日常掌握工作情况,针对工作推进滞后的重点、难点问题,报请市领导开展现场调研,实地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乡镇要以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配备,针对短板、弱项,开展现场攻坚,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切实解决排污口突出问题。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核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和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县境内河道、湖泊、水库和渠道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摸底、排查,对手续齐全的且排放达标的排污口保留,违规设置或排放不达标的排污口进行整改、关闭。最终使县境内水源的水质稳定达标,河道水质普遍改善,提升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提供足够的环境容量。

(一)前期准备阶段。

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委、农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8月25日前,按照《池州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中提供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基本情况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的调查,完成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的摸排、复核、登记和补录上报工作,同时对每个排污口设置单位填写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梳理出的入河排污口存在问题,制定东至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表,要求一个入河排污口一个整治对策,并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方式、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改阶段。

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委、经信委、农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20xx年9月前完成立标牌和建档,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清理、登记等工作,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台帐资料,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规划布局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拆除、关闭工作;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规划布局的入河排污口,及时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审批等相关工作。

(三)强制执行阶段。

20xx年12月31日前,对于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规划布局的入河排污口,且在限期内未能有效拆除、关停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水务、环保、住建等部门,成立整治执法队伍,调用专用设备,对排污口实施强制拆除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四)总结报送阶段。

县水务局按照该方案整改步骤和时间节点按时将各阶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池州市人民政府和池州市水务局,并提出下一阶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

(一)县水务局。

牵头组织全县入河排污口的核查、登记、建档和整改工作,负责完善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指导全县乡(镇)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指导开展水质监测、立标立牌、执法监管等工作,组织水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汇总相关部门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县环保局。

组织核查登记全县入河排污企业名录、污水处理厂名录并对设置单位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环评审批与监测等信息整理、核查、报送;配合水务部门完成入河排污口建档工作;负责把好入河排污口环评审批关,务必将水务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登记和核实工业排污口整改;负责落实建设单位按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对拒不配合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改工作的工业企业,县环保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三)县建委。

负责提供全县生活污水排污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名录及相关信息整理与核查,并负责填写相关基本信息调查表、设置单位基本调查表,提供项目设计、审批等材料复印件,并完成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登记建档工作,提出需要整治的生活污水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整治方案,负责落实建设单位按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四)县经信委。

配合环保局及水务局核查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单位基本资料,负责落实规模以上企业按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五)县农委。

负责核查全县向河湖排污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名录及其设置单位、排放方式等信息整理和核查,提出需要整治的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方案,牵头依法取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排污口,负责落实建设单位按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六)各乡镇。

落实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要按照整治的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并对提供的数据负责。

通过本次的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活动,积累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及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行为。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根据《铜陵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为原则,以有效管控入河排污量为目标,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的工作步骤,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排查长江干流岸线入河排污口现状,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和性质,了解污染物排放源头、种类、总量及规律,建立全口径入河排污口名录,分类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一)排查范围。此次排查区域以长江干流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顺安河等长江一级支流、红星河等长江二级支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1公里;其他长江三级支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500米。以上范围内的.园区全域排查。

(二)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渗坑、裂缝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责任划分。各镇办社区和高新区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长江岸线所有排口排查等相关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统筹长江岸线码头区域排口排查等工作。

(一)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应对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排查整治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已有问题整治。

收集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涉水排放资料,整合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监管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对《铜陵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中已掌握的铜陵段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核查,对存在超标排放及雨污合流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建立第一批问题清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

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做到“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具体分为二个阶段:

1、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排查范围内的无人机航测工作。在航测基础上,各单位完成第一轮人工排查。进一步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进行“全口径”排查,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

2、长江三级支流。不开展省级无人机航测,各单位组织完成人工排查工作。

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人工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监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对所有存在排放行为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快速监测,主要监测指标有酸碱度(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类。二是对快速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排污口开展详细监测,确认超标排放事实。建有自动在线监测的排口,在保证数据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

根据排查和监测情况,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废水来源。对涉及的工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按“一口一策”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思路,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原则如下:

1、按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关闭取缔,拆除相关设施;有审批许可,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规范化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工业企业排口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没有审批许可,私搭乱接的入河排污口,一律依法关闭,确有必要保留的,依法办理许可手续,整治规范后开放;市政管网范围内小而散的入河排污口,原则上通过清理合并,实现截污纳管,集中收集处理。

2、按步骤。长江干流(含沿岸2公里范围)入河排污口20xx年8月前完成整治;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20xx年11月前完成整治。

各单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立行立改、能快则快。自20xx年5月起,各责任单位应于每月19日前向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报告,直至所有问题整治到位。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建立权责统一、职能清晰、权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一)制定方案。

按照《安徽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铜陵市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细化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落实。(20xx年5月中旬)。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副区长担任,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具体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为各区域(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推进落实排查整治工作,并对排查及整治结果负责。(20xx年4月底前)。

(三)初步核查。

对《铜陵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中已掌握的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进行核查并开展监测。根据核查、监测情况,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将核查结果和第一批问题清单(附件3)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排查办,联系人:许灵鹃,联系电话:xxxx)。(20xx年5月25日前)。

(四)干流排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干流无人机航测结果,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责任划分范围采用人工现场踏勘的方式,对辖区内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并就排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第二批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区排查办。(20xx年6月25日前)。

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责任划分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并就整改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反馈至区排查办。(20xx年8月10日前)。

(六)一、二级支流排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长江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无人机航测结果,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责任划分范围采用人工现场踏勘的方式,对辖区内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将排查结果和第三批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就第一批、第二批问题清单中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和未完成问题的下阶段工作反馈至区排查办。(20xx年10月25日前)。

(七)三级支流排查及深入排查。

各相关单位开展三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将排查结果和第四批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区排查办。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市、区的部署安排,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全口径”排查,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20xx年12月25日前)。

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持续推进并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管控长江干流入河排污量,逐步改善入河排污口水质。同步建立权责统一、职能清晰、权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编制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至区排查办。(20xx全年)。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抓实抓好,突出长江保护修复总体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镇办社区、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并明确1名专项联络人员,落实各项排查整治任务,确保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排查办将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督导长江入河排污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协调联动。排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全面排查向长江干流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做到应查尽查,确保无遗漏。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等,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财政局统筹做好排查整治经费的保障。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办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区排查办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要点》(赣环办[20xx]8号)文件精神及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信江、饶河及鄱阳湖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饶环水字[20xx]2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制定《婺源县开展饶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保障此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利用4月1日至7月30日的120天时间,按照“有口必查、全面整治”的原则,对我县饶河(乐安河)干流段及其主要支流各类入河排污口展开一次全面排查、溯源、整治,做到摸清底数、建立名录、完善信息,对各类入河排污口排水情况进行监测,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实行有效的溯源整改,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1、排查整治时间:从20xx年4月1日到7月30日。

2、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对我县“十四五”地表水监测断面(江湾镇汪口、许村镇大源、太白镇玉坦、秋口镇秋口、蚺城街道西门大桥、共产主义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汇水区上游所有的排污口和支流(或溪流),开展排查、监测、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动和20xx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总体按照“实地复核、查缺补漏、排污监测、溯源整治”的工作流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方式,由各乡(镇、街道、园区)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原清单中38个排污口(含已纳管)进行整改回头看,实地复核有关整改情况;重点落实新发现入河排污口坐标、特征、照片等信息,及时纳入清单进行管理。对未纳管的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监测,实时掌握其污染状况信息,为下步的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针对前期整改未到位和新发现的排污口,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依实际情况采取纳管、封堵或规范化整治等措施进行整治,对有明确排污主体的,督促其开展整治;不能明确或无排污主体的`,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承担整治责任,自行开展整治工作。通过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监测超标的排污口,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同步组织溯源分析和污染源排查(必要时可依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的固定企业污染源及时报告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协调调度工作。要按照此次行动时间任务要求,根据“安全第一、全面排查、把握重点、积极整治”原则,统筹推进各项排查与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由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涉入河排污口的违法排污行为;县环境监测站配合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准确把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范围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选派精干力量,扎实开展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要点请参照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动中《上饶市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动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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