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调研报告(实用20篇)

时间:2023-12-02 15:52:07 作者:温柔雨

调研报告是一种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特定问题或主题进行详尽研究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调研报告写作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但由于南寨镇镇大人多,要真正把养老保险管理好,将需要下很大功夫。于是,我针对南寨镇养老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南寨镇位于xx县城以东北方向6公里处,辖20个行政村,6451户,25086人,享有中国刺绣之乡美誉。三合村在20xx年7月份开始实施新农保制度,20xx年其他各村养老保险工作才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全镇参保15312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3%,其中缴费11800人,待遇享受3754人,待遇享受率基本达到100%,但是在工作开展中经常出现一些漏报、错报等问题,直接影响工作质量。

入户调研、问卷调研、电话抽查调研。

通过调查问卷、电话抽查、以及入户走访多重方法调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归纳:

(一)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这次走访和调查问卷汇总,我了解到全南寨镇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知晓率只有95%,还有5%的人对政策不太了解,并对养老保险制度怀有一定的质疑态度。

(二)村级服务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通过调查了解我镇真正有协管员的只有10个村,其他10个村都有文书代劳,但是文书大多年龄偏大,又不懂电脑,对养老保险的有些工作完成起来有点力不存心。

针对上面这些问题,我进行了针对性调查分析,其中有以下几方面:

中午14:30左右,我在正在大厅办公,县农保中心打来电话说:南寨村一个人,到农保中心去冒领丧葬费。让我查是什么原因?据调查,他父亲已去逝好好几个多了,村上给他通知,可他自作聪明以为不去销户就可以继续领,村上等过了2个月不见他销户就报了死亡。就这小小一件事情,反映出很多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没把政策真正宣传到位引起的。还如,在今年4月份年审过程中发现,全镇50名死亡者,其中有35名在冒领养老金,据了解都是村级管理松散的杰作。

资料2:在20xx年5月21日我依次对邓家塬、南寨、尧头、千塬等4个村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入户调查。他们都是专职人员,但参保率一直不高。据我了解他们每年都很努力,真的该做也做的不该做的也做了,参保率就是提不高。到底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是村民的参保意识真的很差,这也值得我们深思。我同时对这几个村的未参保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其中抽查的50名当中,有15名政策他们知道,但是自己现在年龄还小离交够15年早着哩,家中也没人享受不愿意参保。其他都说准备今年开始参保,原先他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点质疑。这一句句朴实的话,给我一种无形的压力,也给我前进的动力。

这反映的一些列问题,我觉得我们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加强管理,让养老保险这项惠民真正惠及于民。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参保率。新农保工作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县乡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相对比较重视。再加我镇镇大人多,参保率本身也不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是不可省略的环节。可经常组织已享受养老保险金群众现身说法,采取集中发放等形式,营造氛围,大造舆论,充分调动未参保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要我保转变为我要保。

(二)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运行顺畅。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要强化考核机制,对村级工作人员进行奖优罚劣,增强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要逐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保费收缴、资料管理、养老金发放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运转顺畅。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关制度。

(三)细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随着农民群众对新农保工作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人数的逐步增多,工作量将进一步加大,对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工作作风,带着感情服务群众。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好县农保中心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开通信息化网络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县财政要足额安排县农保管理经办机构业务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逐步提高乡村协管员待遇,加强技能培训,造就一支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新农保工作队伍。结合我镇实际,因地制宜设立网点,坚持开展经常性服务,尽量方便参保对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服务。

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

xx区是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辖县级区,位于xx市城区中西部,版图面积657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万人,辖8个乡镇街办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xx区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区情,积极探索,采取“五法”并举,狠抓落实,卓有成效的推进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20xx年3月,省人社厅授予区“20xx年度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居民参保22622人,其中参保缴费13880人,征收保费417.34万元,参保缴费率达99.86%;待遇领取8722人,发放养老金579.76万元,发放率达100%,发卡率100%,已超额完成省、市定20xx年度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合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金融、公安、人社、审计、社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相关单位、部门负直接责任的三级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实施办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先后组织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召开协调会20余次,进行工作对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畅通宣传渠道,营造参保氛围。一是成立政策宣讲专班,进行有声宣传。区人社系统成立了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的城乡居保政策宣讲专班,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宣讲惠民政策,讲参保带来的好处,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进行有形宣传。印制《致xx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00份,《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5000余本,为群众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氛围。三是利用手机平台,进行动态宣传。把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编辑成短小精湛的信息,每日向城乡居民群发一条,加强动态宣传,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开展经办人员培训,进行日常宣传。成立9个工作专班,分片、分点对乡镇、村居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入户宣传的骨干作用,促进参保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层级责任,增强工作动力。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纳入了区政府“十件实事”及部门“二三工作法”,重点予以推进、重点督办检查、重点细化考核,同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强化了抓落实的动力。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区人社系统成立了7个包帮领导专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各自包帮乡镇街道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推进工作。三是落实帮建责任。区委、政府成立了“百队千人进万家”工作队,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工作队重要内容,落实帮建责任,聚力帮助抓落实。

(四)规范经办重点,促进参保缴费。一是规范经办流程。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稽核内控等环节,汇编成流程手册,免费下发基层经办人员,提高经办质量。二是规范缴费方式。对收缴的方式,采取“上门征收、加班征收、典型带动、亲属代缴、政府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对申请参保对象的材料首先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审核把关,再集中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存档;对参保所交费用统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征收,集中后转账到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规范待遇发放。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实际,采取信息核对一批、确定一批、发放一批的办法,发放待遇统一使用“惠农卡”,发卡时,由区人社局领导带队、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经办机构派人参加,深入到乡镇街道按花名册现场签字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四是规范信息录入。按照省、市要求,在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基础信息录入率达100%,实现了省、市、区、乡四级信息专网联通,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区、乡镇、村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居保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六是规范基层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突出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乡镇基层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已基本到位,办公场所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制作标识、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统一订购桌椅、档案柜、除湿机、灭火器,统一安装空调,统一职能、职责、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资料建档。

(五)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扎实有效。一是建立定期反馈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各基层单位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反馈,做到及时掌握、及时跟进、相互促进、总结提高。二是建立大员督办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一个乡镇街道,加强工作督办,保证进度。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区、乡、村三级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二、存在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城乡居保参保扩面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城乡居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比,缴费虽然较低,但退休后待遇也偏低,致使其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参保后又要求退保;二是部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较低,生活有较大压力,虽然每年可最低交100元,但参保畏难情绪大;三是少数乡镇村组干部重视不够,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方法措施还不够灵活,致使村(居)民被动参保较多;四是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加,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的凸显,客观上增加了抵触情绪,影响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2、城乡居保经办队伍素能亟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显著增加,居保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这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来说,也越来越高。但问题是,目前区级经办工作人员10人中,学历偏低(第一学历高中就有6人),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46.8岁),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业务的偏少(仅有3人),身体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人少,还不够稳定,随意变动较大,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有效性;村级工作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导致全区城乡居保工作推进不平衡,城市街道、社区参保情况较好,偏远乡镇参保率相对较低。

3、城乡居保经办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场所不容乐观,基础条件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区级经办机构不仅没有足够的场所创办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基、服务层群众受到限制,而且缺乏标准的档案室,影响了城乡居保档案的提档升级;乡级办公条件拥挤,大小不一,有的仅有一间办公室,既是档案室,也是办公室;村级多数还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些都难以适应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需要。二是基础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城乡居保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的深刻变化,客观上对居保经办服务信息网络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刚刚实现省、市、区、乡四级接轨,基础设备、业务经办手段仍然与信息化建设有较大差距,直接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经办业务程序、基础台账不够规范,影响了工作深入。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仍处在一种自上而下“赶、压”式操作模式,基层自觉、常态化的“自下而上”工作模式尚未形成,且经办手续不规范,初始档案资料不健全,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4、城乡居保工作专项经费不足。主要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市没有下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由于财政体制等原因,区级财力匮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规定,区政府在经费上虽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结合经办机构日常征收业务办理和待遇报销所需要的帐、表、册等印刷费用,易耗材和电脑设备等维护费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费用以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开支的实际,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经办工作质量和实际工作效果。

5、稽核任务面临更大挑战。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参保城乡居民居住分散、情况复杂,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上门稽核难度大;二是稽核渠道单一,特别是与大型企业东风等公司离退休人员、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信息比对渠道不够通畅,协调难度大,影响了稽核工作深入;三是稽核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稽核程度不高,再加上区级经办人员少、缺乏必要的稽核专用车,稽核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导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重领、冒领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高屋建瓴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旗帜、方向、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以此来总领、以此来谋划思路和对策。

1、要更新观念明思路。新观念决定新思路,新思路就是新出路。推进并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全域稳定、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把握城乡居民工作的内在规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为主线,突出“宣传、收缴、发放、稽核、管理”五大重点,强化层级责任、业务督办、培训教育等措施,克难奋进,锐意创新,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要多法并举促参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可持续,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根本促参保。要充分运用报纸、刊物、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宣讲团、样板戏等多种方式方法,把专项宣传与常态化宣传、动态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让城乡居民真正明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惠与好处,充分调动其参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以灵活收缴为基础促参保。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按照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信息录入目标要求,积极灵活的采取服务上门收缴、培植样板典型带动收缴、鼓励亲属代缴、政府落实养老待遇促缴等多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以奖惩激励为动力促参保。对参保缴费积极的乡镇、村户、居民,要在创先评优、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中优先考虑;要完善奖惩办法,实行以实物奖,或发一定数额奖金,或免交一年保费等方式,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3、要强身健体抓经办。提升经办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核心。要紧紧围绕“扩面、续保”目标要求,一是调优配强经办人员队伍,提升经办能力。要本着“年龄结构调轻、文化素质调高、业务能力调强、基层经验调丰”的要求,采取竞选、交流、下派等多种手法逐步配强区乡村具体经办城乡居保工作人员队伍,务实工作基础。二是规范三级经办程序,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村级参保缴费,突出在参保登记、缴费档次、基础信息采集,待遇领取、关系转移等环节完善程序,确保台账清晰、收缴、发放及时;乡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基础信息录入、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服务、档案资料等环节规范到位;区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参保基础信息的核对入库、待遇发放、基金的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稽核与内控、统计报表等环节下功夫,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规范城区居民参保缴费,配合地税部门,规范全区城区居民参保缴费程序,把好参保缴费的核定关,确保居民参保缴费率的上升。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按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六有”目标要求,区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重点在区乡村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基层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工作上水平。

4、要严格稽控强管理。稽核和内控是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加强基金安全管理,提高城乡居保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配强稽核人员队伍,要建立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稽核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合力,落实稽核专用交通工具、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稽核有计划深入开展;二是规范稽核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健全日常稽核、专案稽核、现场稽核、书面稽核等制度,规范参保人数、缴费凭证、养老金发放、生存认证等重点环节,保证稽核深入有效。三是畅通渠道,积极采取电话、深入乡村户、与东风公司、市养老局、公安部门、财政、民政部门、农行等比对信息等方式方法,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等问题发生。四是健全基金内控稽核机制,建立规范内设科室、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控流程,强化动态监管,严把政策关口,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积极建立基金收缴定期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5、要健全机制保实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效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健全责任机制,抓好三级落实。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重要内容,会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与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责任、目标,强化抓落实。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督办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切实把城乡居保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办,保证进度;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要实行月督办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狠抓奖惩落实。要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要拿出一定资金对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兑现,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用人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绵费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法》划定,实时介入社会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元的法界说务。用人单元该当自创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社会保险挂号。同时.该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办社会保险挂号,并定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用人单元未实时介入杜会保险或未定时足额缴纳保险用度应包袱哪些责任?

《社会保险法》划定,用人单元不治理参保挂号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责令期限纠正;过时不纠正的,对单元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划定,用人单元未定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期限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过时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分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欲。

三、单元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怎样确定?

《社会保险法》划定,用人单元及其职工参保的,由用人单元和职工配合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个中单元按单元缴费基数的20%比例缴费,小我私纪獯个人缴费基数的8%比例缴费。参保职员个人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均匀人为收入;月均匀人为收入高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300%以上的部门,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60%计较缴费基数。单元缴费基数为本单元参保职员缴费基数之和,参保职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元统计年报人为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元缴费基数。单元人为总额是指用人单元在一按时期(一样平常以年计较)内,直接付出给本单元所有职工的劳动酬金的总额。人为总额的计较,应以直接付出给全体职工的所有劳动酬金为按照。职工个人月均匀人为按国度统计局划定列入人为总额统计的项目计较,包罗人为、奖金、补助、津贴等收入。

城镇个别工商户、城镇机动就业职员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或其60%,缴费比例为20%。

职工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元该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社会保险挂号”和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背社会保险法令、礼貌的举动举办举报、投诉”的划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举办投诉,要求依法举办处理赏罚。

五、参保单元没有按职工现实人为收入如实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划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背社会保险法令、礼貌的举动举办举报、投诉”;“个人与地址用人单元产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整、仲裁、提告状讼。用人单元侵吞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可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赏罚”。

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权益亲近相干,职工个人该当保存人为收入的原始根据,按期查询,查对本身的缴费环境,若发明单元少报漏报缴费基数,职工应实时向地址单元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单元社保包办职员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举办修改,补缴养老保险费;单元差异意修改可能没有定时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举办修改的,职工个人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举办投诉,要求依法处理赏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划定:“违背劳动保障法令礼貌或规章的举动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分发明,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分不再查处”。因此,职工必需在侵权终止之日起二年内提出,不然视为放弃了举报、投诉的权力。

国有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调研报告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中国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这项规定是国家为企业和个人解决后顾之忧的良策,然而近年来部分企业时常出现大额欠缴职工养老金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部分企业因经济困顿而导致无力续缴。

例如今年笔者在对我市某国有企业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企业至20xx年末,已累计欠缴职工养老金200多万元。企业主要收入来源是开发的门面房租金收入,仅能维持较低的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虽说造成企业拖欠职工的养老金主要原因是企业经济困顿,但除此之外,现今的养老金缴费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事实上的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也是造成养老金拖欠的重要原因。就上述企业为例,养老金政策中规定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大于该企业实发工资数,这项规定无形中加大了该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支出,而政府相关部门也未能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来解决拖欠问题。然而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拖欠,不仅影像到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着区域内社会养老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就如何解决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金问题,笔者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解决。

一、应加强对养老基金的宏观管理。政府部门从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上来进行宏观管理。法规制度应包括养老基金的筹集、给付和监管三大部分。监督机制上建议成立有关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建立社保部门定期向监督机构报告制度,同时监督机构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并将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且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养老保险给付水平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区域内失业率、投资、储蓄等经济活动的增减,所以有必要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管理中,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全盘设计。可考虑将社会保险基金提取比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并建立统一的领导体制和政事分开的运行机制。同时应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支出项目和支出行为,减少公务性支出,节约资金来保证社会保障的支出。

三、给予特困企业适当的政策倾斜。对困难企业基金筹集不足的部分,经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保证,以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

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同时加大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力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保险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养老金的问题。

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如何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立新型城。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县已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xx年底,在全县11.14万名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居民2.03万人,农村居民9.11万人)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8334人,占7.48%;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2674人,占2.40%;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4620人,占4.1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8928人,占16.99%。上述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居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全县还有约8.15万名城乡一般居民(占全县常住户籍人口的73.16%),缺乏系统性的养老制度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不尽合理,致使农村原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加上这一块,相当于全县实际上有90.15%的居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因此,在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快探索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思路,尽快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养老保障方面,只有实现广覆盖,使城乡居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共享,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覆盖到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部分居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缺乏应有的保障功能。因此,探索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使然。

第二,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表现。一方面,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城乡大批青壮年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人口地域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农村老年农民的日常生活较为困难。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削弱,城乡家庭养老功能逐步淡化和弱化,靠代际供养已经难以解决养老问题。再一方面,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加上目前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由于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保障程度低等缺陷,无法满足参保人员养老的需要,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我县城乡社会养老所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这几年来,城乡居民要求解决养老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种情况,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抓紧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这一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从而缓解广大居民因老致贫、因老返贫等问题,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时代要求。

第三,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依据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各类保险只有不断扩大覆盖面,才能提高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十五”期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付能力越来越强,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符合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乡居民的养老之忧,正是坚持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丰富了大社保体系的内涵,必将推动大社保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1、发展历史及沿革。

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

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1995年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规定,从1995年起,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类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政办〔1995〕16号)和《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办〔1995〕21号),并于1995年4月在云和镇红光、沙溪两个村进行了试点。二是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县铺开,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及1个零散户。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上不封顶(浙政发〔1995〕4号文件规定的月缴纳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十个档次);农保基金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实现保值增值,同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国务院将此项工作从民政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1999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务院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我县的农保工作以保持稳定为原则,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基金不丢”,并于20xx年9月把该项工作从县民政局下属的农保处整体划入县社保处管理,顺利完成了农保机构的职能划转。

2、工作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在农村也有一定的影响面,但成效一般。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4个乡镇、170个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和1个零散户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人数有18928人,参保率为20.77%;积累基金341.54万元,累计支付待遇1.49万元;在目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86人中,享受待遇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0.21元,最多的每人每月也只有21.42元,月平均待遇为2.20元,月领取额在1元以下的有194人,20元以上的只有2人。由于缴费起点低、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没有新保及续保人员,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农保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县农保工作处于不宣传、不发动,上门参保不中止的状态。

(一)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县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其主要政策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范围:6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公民,包括务农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招聘干部、应征入伍青年、民办教师、医生和其他各业劳动者等。

2、资金筹集方式: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和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和储蓄积累式的办法进行筹集;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3、资金积累方式: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均记在个人名下。

4、待遇享受规定:我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待遇标准按达到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确定,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

5、基金管理方式: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并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运营管理,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

现行农保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规划制订的,符合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和农村特点,也曾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县农保工作出现了因缺乏激励机制和扶持政策而“扩不出”、因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而“保不齐”、因制度衔接性差而“流不动”等问题。现行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稳定性和适应性差。首先,我县现行的农保制度基本上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导致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其次,在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将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雇员等有劳动关系的群体继续纳入现行农保制度有失公平性。第三,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1995年我省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6—20元之间,但十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第四,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明特征。但是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人才,都是将基金存入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从1995年的10.98%下调至现在的4.14%),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就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出现了参保的人越多而国家赔得越多的尴尬局面。

3、保障功能弱。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同时,基金积累类似于银行存款,靠自我积累模式,而养老金待遇则仅靠自我缴费的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加之,当时是在预定利率12%的情况下制订政策的,较少考虑到金融风险,结果在政策推出后,银行利率接连下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农民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1997年1月下调至8.8%,1998年1月下调至6.8%,1998年7月下调至5%,1999年7月起更下调至2.5%),造成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不高,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4、政府责任缺位。原民政部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一方面,由于在制度设计中没有硬性规定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而变成了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由于多年来各类养老保险宣传以及社会高度信息化,广大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有了基本认识并产生较为强烈的要求。一是城乡居民的养老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要求出台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或完善现行“农保”政策)、依靠养老保险实现养老的意愿较为强烈。二是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的广泛传递,广大城乡居民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比较羡慕,从而增加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要求。三是商业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多了一份比较。绝大部分居民感觉商业养老保险有吸引力但缴费额较高,希望政府能承办低缴费额的“政府福利型”养老保险业务。这都为尽快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又适应广大城乡居民缴费能力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党的xx大早已经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除了继续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外,还以农村人身保险为突破口,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表述。

(3)党的“xx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求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xx〕28号)提出,要“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20xx年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重视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列入今后五年要抓好的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提出要“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3、多年实践所积累的管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我县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比较健全,队伍比较稳定,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规范,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建设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除了要考虑社会认同程度、制度发展方向、现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因素外,重点要考虑地方财政支持能力、城乡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制度本身保障功能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从20xx年到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从8.01亿元增长到22.41亿元,年均递增11.9%;人均生产总值从7530元增长到20xx8元,年均递增11.7%;农业占三产结构的比重,已经从24.6%下降到12.5%。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农业占有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较大,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2%,同时,财政收入只有2.8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6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5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4267元。因此,我县经济社会仍将以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财政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仍然较弱,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必需的物质基础还较为薄弱。

以上分析表明,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思想认识基础和工作经验,制度建设的政策走向也已经较为明确。虽然目前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执政为民和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应主动创新,稳妥谋划,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适应民生需求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以储蓄积累与享受待遇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为新型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从近期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进入二、三产业,或者季节性、阶段性地从事非农产业。因此,当前这个阶段要有所侧重,重点解决好大龄农村人员(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养老问题,对此年龄段以下的人员,可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长远看,随着政府财政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提高,养老保障体系的容纳能力会不断增强。所以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从适应户籍和职业转移的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角度来设计,以利于今后的沟通和衔接。

2、保障水平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原则。从我县实际来看,首先,区域之间也还存在着经济不平衡,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个村之间的经济情况存在不小的差异性,由此造成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存在着较大不同。其次,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农村居民毕竟有所区别,农村居民或多或少还拥有着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土地,相对而言,他们的生活费用中需要由现金支出的比例相对低一些,而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要用现金来获取。同时,这两个群体的医疗需求也存在较大距离。因此,当前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要着眼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养老保险来为他们年老以后的生活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同时继续立足于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地解决其养老问题。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原则。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必须弥补原先制度设计中缺乏政府投入机制的不足。缴费可以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自身经济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明确政府缴费补贴的具体比例,并对经济困难群众予以适当倾斜。

4、简洁直观、便于接受的原则。居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群体,需要的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因此,新制度的设计必须简单直观,具有灵活性,让城乡居民真正感觉到实惠,这样才易于群众的接受和参与。

(三)具体设想。

1、制度定位。新制度应该定位在建立我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不是对现行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新制度出台后,应该明确暂停受理老农保业务,通过制度衔接,逐步消化老农保,以利于推进新型养老保险。

2、范围对象。新制度的实施对象界定为在云和县行政区域内16周岁至60周岁、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由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换,城乡居民中已经有部分参加了现行的各类政府性养老保险,所以重点解决对象是除已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中的大龄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3、缴费标准。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参保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人员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缴费,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首先,根据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县财政的支持能力,同时考虑到有关统计数据的公布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缴费基数可按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另一方面,缴费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其自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同时县财政可按不低于上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标准进行补贴,并向经济困难的群众适当倾斜(县财政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补贴)。其次,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也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意识,可确定缴费年限为20xx年。再者,参保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于年纪较大,逐年缴纳不现实,所以可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金额按缴费时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和缴费月份确定,缴费月份具体标准视年龄增长情况逐年递减。

4、帐户管理。为确保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确定性,可将个人缴纳部分和村集体补助部分用来建立个人缴费帐户。同时,为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可将县财政补贴中的一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帐户(比如县财政补贴5%,其中3%补贴到个人),并按规定与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合并计算养老待遇。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将县财政补贴部分的其余部分(比如县财政补贴5%中的2%部分),用于建立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借以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也为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补贴账户和统筹帐户每年可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帐利率标准计息一次。参保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开始,其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再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迁居,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能转移的,转移迁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转移的,可一次性退还本人。

5、待遇享受。设计待遇时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计发办法采取缴费确定型,根据缴费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待遇标准;二是设置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支付能力及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具体来说,月养老金起领标准为缴费账户积累总额乘以待遇计发系数。假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20xx年,则年满60周岁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为1/156;60周岁以上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则与其缴费月份保持固定的比例关系。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制度衔接。本着平稳过渡、操作方便的原则,新制度可以与原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条件内衔接,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账户和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可以按有关规定折算过渡,以利于今后城乡保障方式的融合。

(四)费用测算。

鉴于我县实际,在设计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一方面,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应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鉴于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还可以借助耕地来实现基础保障,其保障水平可略低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7.8元(其中单位缴纳2648.4元,个人缴纳1059.4元),月平均养老金享受标准为1164.32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四个档次的平均缴费标准为每人2.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1.375万元,个人和集体缴纳1.325万元),月平均享受待遇为150元。

按照上面的具体设想,如果我县在20xx年开始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97.3元和1025元;按政府补贴5%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得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5.8元和640.65元;经过20xx年,也就是到20xx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90.2元和311元。据统计,全县未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有3000多人,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有6.3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约有1.2万余人。按以上标准,要让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障,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9300多万元的配套补贴资金,约年均投入186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0%,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14.8元和395.9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1.86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360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5%,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39.4元和480.7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2.79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5580万元。到底以何种方案为妥,需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定。

社保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由于疫情、省级统筹、征缴职能划转等原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多有变化,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我局精心组织,通过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执行情况作出调查研究。

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xx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xx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规范业务经办操作。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县社保局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一是根据数据比对分析未参保的法定参保对象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上门宣传,发动年轻人及时尽早参加养老保险。二是精准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将社保宣传的阵地扩展到新业态从业人员应用最广泛、最频繁的平台网站和手机app上,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三是广泛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多次借助相关平台为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等讲解养老、工伤、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及近期企业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万人进企进社区”活动,深入企业开展社保政策及近期社保惠企政策宣传,提升企业法人、企业职工对各项社保政策知晓度。新增扩面约xxx人。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自2020年12月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将工商银行支出户用于接收市上拨付的待遇支出基金。自2020年1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保留的收入户用于接收转移收入及被征地农民代缴费。

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局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减轻个体和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我县本年度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xxx万元。

我局严格按政策规定给达到退休条件并成功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给参保人员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发放一次性待遇,联合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四川农商、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代支各项养老待遇,确保每月15日左右为全县企保退休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我局为全县xxx万企保退休人员发放xxx万元养老金。

(三)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一是加深政策研究及熟练业务操作,确保我局职工政策解读无误,为群众解答无误,为群众办理无误。二是加强政策解释及业务指导,为各乡镇(街道)的业务分管领导、经办人逐条解析政策、逐步讲解流程、手把手指导业务经办,与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人员、被征地农民面对面宣传政策,用农民能听懂的方式把政策讲清楚、讲透彻,打消被征地农民顾虑。三是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待自规局征地结束后,积极为xxx高铁建设占地的失地农民参保。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识不够。一是大部分参保人员满足于缴够15年就不再缴费,他们只注重目前的既得利益,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参保费用而获取最大金额的养老费”,以致他们只愿意缴纳最低档次、最低规定年限。二是我县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未达到全省平均工资水平,导致部分人员虽然对退休后有长远规划,但受限于收入情况,对缴费本身也存在限制,从而放弃参保。尤其是16岁-35岁的年轻人认为自己还年轻,不愿意早参保或者没有多余的资金参保。同时45-60岁的中年群体有余钱参保但是受制于需要缴费15年且不能补缴的限制,仍在观望政策,期望能退休时一次性补缴。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受缴费标准、年限、退休上年省平工资等多种因素影响,使群众在参保时无法准备计算出若干年后养老金计发金额,限制了部分参保人积极性。

(二)企业拖欠社保费情况严重。一是我县多数为中小微企业,大都是小规模、低科技、无竞争力产品,经营情况不良、效益不高,尤其受新冠疫情影响,到目前仍大部分未恢复到疫情前经营水平,以致很多个体工商户、企业经济效益好就为职工缴纳社保,生意不好就不缴纳。二是经走访部分企业,企业负责人仍认为社保缴费过高,企业有负担,从前还可以通过少报工资、漏报人数的方式降低缴费金额,但是现在税务征缴社保,少报工资和人员都可能说明公司盈利能力不行,在领税票时出现问题,希望国家考虑再次调整社保费率。三是历史遗留欠费清收困难。根据国务院不得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的工作要求,历史欠费清收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加之目前征收职能划转税务,还需协调税务一起共同追收,追收手段不多,处罚力度不足,以致很多历史欠费企业如xx、xx等职工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职工反应强烈,维权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三)政策宣传效果不够理想。虽然我局在宣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宣传手段、宣传内容依然有待提高,致使宣传效果达不到最理想的状态。据群众反应,我局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多以标语、横幅、宣传单、摆摊设点、入企入基层、网上政策解读等方式,群众想要专业人士点对点对群众进行系统化详细解读政策,也有群众表示不愿意电话了解,网上的政策文件太复杂看不太懂,致使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政策的了解仅停留在表面化和碎片化的阶段,如个体人员的社保缴费40%计入个人账户,认为剩下的60%归为社会统筹就是被社保局所用,认为缴费金额与享受待遇不对等、不划算。又如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参保群众从其他人口中了解社保政策,认为社保只能缴15年且不能断缴,以致参保人按照退休年龄倒推15年来缴费。

未及时准确掌握参保人员服刑情况,累计违规金额过大,追回难度增大。

三、下一步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建议优化养老金计算方式。一是建议让缴费达到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待遇增幅加大以刺激有能力缴费人员的激情。二是建议优化待遇计算方式,增加缴费指数影响养老金的比重,调待时考虑缴费指数。三是建议简化养老金预测办法,以群众看得懂的方式对养老金进行预测,让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摇摆不定的人能通过测算出的数字直观的感受到所缴纳费用与预期享受养老待遇的回报率,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加大力度以宣传促参保。一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务信息网、电视台、xx人社app、“xx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村委会大喇叭和社区居委会广播、公开宣传栏和群众聚集地张贴宣传语等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在宣传时,结合实例予以讲解,避免晦涩难懂的专业词汇,力求通俗易懂,并着重对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解释。二是注重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纠正一些企业主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加社保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加大力度培训多面手工作人员,熟悉社保各项政策及业务,提高社保经办人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是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建议社区、村上定期开就业指导等会议的时候能邀请社保局人员到场讲解社保政策,回答群众疑问。坚持到企业走访,提升企业法人法律意识,主动为职工参保,提高企业职工维权意识。四是有参保企业、参保群众建议继续降低缴费标准,向低工资群众倾斜一定政策,同时有群众建议对年龄大且有能力参保的人群出台一次性补缴政策。

(三)加强部门协同与监管。一是建议建立共享数据系统,将税务、工商、社保、审计、银行等部门的企业用工情况、收入情况等信息进行互联,税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涉税风险控制,对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全面对比,一旦有异常,可将违规企业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各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对政策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把控。二是加大执法稽核力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对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管,利用大数据参照企业信用评级的标准,对企业数据进行分析,重新评估分级。对缴纳社保不及时、存在漏缴现象企业降低信用评级,增加抽查检查次数,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对检查结果不正常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让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继续加强违规领待人员稽核。一是加快推进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进一步落实失信行为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增大违规领待人员违法成本及惩处力度。二是建议系统开发模块,采集退休人员家庭成员信息,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尽可能完整采集退休人员所有信息。三是建议逐步取消人工肉眼识别认证,杜绝“人情认证”“关系认证”,大力宣传网络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引导退休人员使用“xx人社”app认证。四是尽快完善落实社会化服务认证方式,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将待遇领取人员出行、就医、购药、体检、银行办事等社会化行为时间同步到业务认证系统,系统自动视为已认证。五是进一步完善与民政、卫健、医保、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电信运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获取参保人员家庭成员、死亡时间、土葬火化情况、服刑等信息,准确计算待遇,从源头防止违规领取待遇、死亡冒领待遇情况的发生。六是建议上级尽快建立市与市之间、省与省之间的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协查机制,以便违规领取待遇追回工作更好沟通交流协作,更便捷的开展。

企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的同时,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加大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基本形成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用人单位367户,涉及职工26472人(在职19686人,退休671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83户,涉及职工15957人(在职11654人,退休4303人),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84户,涉及职工10515人(在职8032人,退休2408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15957人,欠缴保费46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7327人,欠缴保费506。8万元;参加医疗保险15957人;参加工伤保险946人。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6690人,欠缴保费437。56万元;参加失业保险2323人,欠缴保费47。71万元;参加医疗保险3476人,欠缴保费264。45万元;参加工伤保险3257人,欠缴保费18。27万元;参加生育保险2301人,欠缴保费15。25万元。

(一)部分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个别企业未参加社会保险。一是个别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在稳定员工队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因而缺乏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二是员工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的意识,由此减弱了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这一点在我县的外来企业中较为突出。

(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我县的企业一般都是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科技含量低、产品档次不高企业,产品成本高、利润低,有些初始运行的企业都在负债经营。为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部分企业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三)存在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失业、工伤风险较低,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积极性较高,而不愿参加失业、工伤保险。我县大多数企业员工是本地农民,就近务工,半工半农较多,因此多以土地为保障,所以参保缴费意识淡莫,只求多挣点钱,从而存在尽量少参保甚至不参保现象。

(四)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企业为尽可能降低企业成本,保证利润的最大化,想方设法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

(五)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参保管理困难。目前,我县相当部分企业的员工大多属于临时用工,存在今天干,明天走的现象,人员极不稳定。社保经办部门很难准确掌握企业职工人数,多数老板都会以此为借口不参加社会保险。另外,由于各地社会保险制度不衔接,在政策上也有一定差异,许多外来务工人员考虑到在务工当地参保几年,一旦回乡又是一件麻烦事,因此务工人员不愿参保。

(六)企业改制进程缓慢导致部分人员参保困难。由于我县企业改革的进程较慢,而且原来单位欠费时间较长,企业长期处于关闭、停产阶段,间断缴费情况存在,而这些单位的人员又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到私企去打工,他们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而又与新单位形成了实际劳动关系,在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非常棘手。

(七)社会保险政策的'盲点导致部分人员参保较困难。在实行社会保险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原三社企业(铁器社、缝纫社、补鞋社)人员,未能参加社会保险,在企业关闭破产后,失去了退休费来源。现在年老体弱多病,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相当艰难。去年,省政府虽出台了川办发185号文件,解决原国有、集体企业超龄未参保人员老有所养问题,一次性参保缴费额近4万元,因这部分人员无力支付所交的巨额保险费,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第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目前,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保缴费较困难,反应出制度、体制、管理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征缴。搞好宣传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引导,工商、税务部门应搞好监督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对参保缴费的执法检查、监督等工作都要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意识。用人单位员工特别是民营企业员工对社会保险在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是目前阻碍社会保险缴费进展的现实问题。因此必须充分发动新闻媒体、社区组织、厂矿企业、社保主管部门和其他宣传机构,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在社区、村开设社会保险咨询站点,开展咨询服务;同时要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险意识,牢固树立参保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

第三、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我们应以国家的政策。

法规为依据,针对地方经济、企业劳动用工的实际特点,采取灵活适用的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例如对农民工数量多,经济效益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采取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新农保政策引导其参保。同时要加大改制力度,尽快让那些停产破产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及时做好重新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第四、求真务实,常抓不懈,着力做好民营企业参保扩面工作。民营企业保险扩面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一方面,应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分部分批推进这项工作,从少到多,从局部逐步扩展,最终达到全覆盖的目标。如果不顾企业的实际问题全员参保,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还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增加失业、加重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民营制企业扩面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使新增企业员工和老企业新增的员工及时分批参加社会保险,争取做到不漏新企业、不漏新员工。只有这样才能持之以恒,实现最终全覆盖的目标。

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0最新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问题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养老保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保”)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功能障碍、影响社会稳定等严峻问题。近日,笔者走企业、访职工,对我县企业欠保问题的基本情况、成因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如何破解欠保现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是欠保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我县从1994年开始就出现了参保企业欠保的现象。之后,欠保企业逐年增多,欠保金额逐年增大。截止xx年12月底,企业欠保金额累计已达834万元。

二是欠保现象较为普遍。从企业数量上看,我县已缴但未缴足保费的企业有51户,占568户已参保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上看,商贸、文化、农业、工矿等行业都有涉及;从企业性质上看,公有、私有企业都存在欠保问题。

三是欠保问题较为严重。我县目前正常纳税企业共1103户,其中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117户。有58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无心”缴纳保费。

部分企业领导受年龄、文化程度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无所适从。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一个字——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略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忽略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没有把参保缴费工作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基于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体现在行动上就是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个体私营企业老板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出于利益考虑,对缴纳“养老保险金”持消极、观望态度,得过且过,致使扩面征缴步履维艰。加之部分单位把应负担的部分转嫁到缴费职工个人身上,加重了职工的负担,收缴过程中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原因之二:企业经济效益滑坡,“无力”承担保费。

随着市场化日渐深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发展中举步维艰,企业效益滑坡,缴纳保费压力加大。我县主要参保企业属电解金属锰行业,x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至今,多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停保、断保,直接涉及参保企业55家,参保人数xx多名,间接影响其它行业达10万人。还有部分企业因市场减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以致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如我县丝绸公司属原蚕桑局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88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xx年8月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万元,无力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欠保约210万元,涉及职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机制措施,“无法”征缴保费。

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有部分职工没有完全明白养老保险与自己老年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和保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特别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难,加之所在单位的诱导性宣传,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表现消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或认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资,只要暂时有钱收入腰包,哪还管得着以后有无养老待遇;或认为老板永远处于主动地位,哪敢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从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权利,更谈不上维权,甚至为了眼前多一点收入反而支持帮助欠保企业规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企业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也有对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目前,正值我县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部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钻我们发展环境宽松的空子,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投机钻营意识强,动则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软拖硬磨,拒不参保,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摸清了情况,纳入征缴计划,依然无法收缴保金,强制执行困难,局面十分被动。

(一)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影响面。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参保单位经营状况,特别是对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要做实做细,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自觉性。相关部门可以共同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面,协调保费缴纳事宜。可以建立统筹地区养老保险指标定时通报制度,对缴费自觉性差和欠缴情况严重的单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报批评,把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及时向社会反馈,利用社会监督来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清欠工作。

放在欠费数额多、欠费时间长的大户、难户上。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让欠费单位作出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欠费;欠费单位当年应缴金额必须足额缴纳,争取把往年的坏帐、死帐盘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补缴欠费的单位,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供发票,待按要求补缴欠费后再予办理。建立多项监督制约措施,把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列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考核内容,规范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如:欠费单位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恶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等。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做到有针对性的清理欠费,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缴,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缴纳能力而屡催不交、缴纳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对欠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种阻力、纳入法律程序,落实兑现滞纳金制度,给欠费企业以应有的压力。人力社保部门和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也应采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务工作,适时收回欠费。对暂无缴费能力的企业,不宜适用强硬手段,以免造成“杀鸡取卵”的悲剧。面对这类企业,要在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补缴费计划,并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从各方面帮扶企业,使之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缴费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社保部门要倡导为社会保险事业作出贡献的敬业精神,深入实际了解所管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其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变被动为主动,使保费的征缴做到有的放矢。促进企业缴费的实现,关键在于企业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考核部门及相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将保费缴纳作为评比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特别是优惠政策兑现与否的必备条件。落实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等有效措施,使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收缴。同时,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基本、广覆盖角度考虑,核销破产欠缴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并简化相应办理程序给予及时办理落实。

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

3月21日,由县政协副主席李亚燕带队,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一行15人,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人社局、农村商业银行、桑涧镇、仓镇等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召开了由县农保中心、相关乡镇、村委会、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和部分参保、享保群众参加的座谈会。

大家一致认为,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是合民意、顺民心的造福工程,务必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20xx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人社局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把城乡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县、乡、村三级联动,克服任务重,工作量大,困难多等不利因素,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狠抓落实,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度参保人数为54.01万人,个人缴费7161.6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9%。领取待遇人数为12.9万人,共计发放养老金8401.44万元,发放率100%,基金专户积累1.46亿元。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益22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累计参保人数达55.5万人,参保率为99.46%。并已为全县参保人员制发个人参保存折卡,全面实行养老金银行代扣代缴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平台建设,促进工作办实办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社保所,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县政府主导、人社局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乡镇主办、村委会(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各乡镇还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村级聘任了协理员。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县、乡、村三级办公,并为乡镇社保所配备了电脑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安装了信息系统,实现了县、乡服务网络的畅通,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大力宣传发动,促进政策进户入心。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让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万份;在网站设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窗口,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自由查询个人账户,了解政策法规;在定远电视台开辟专栏,答疑解惑;表彰先进,以先进带后进,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全力营造“以点带面、以人带人、人人知晓、全民参保”的工作局面。

(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服务快捷便利。明确县、乡、村三级工作职责,在社保所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将规章、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流程等统一制牌上墙,做到标识清晰、台帐完备,确保办事程序透明,工作服务到位。利用农商行网点遍布城乡,业务经办力量强大等优势,在滁州市率先实现保费由银行网点直接代扣代缴,增加了参保缴费的灵活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做到便民、利民,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又保障了基金的安全、准确及时收缴到位,得到了省市人社系统肯定。

(四)任务落实到位,促进业务高速高效。按照“早谋划、早开展、早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和征缴工作。一是开展了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养老金发放提供准确的一手资料。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按计划实施。实行县领导统一指挥、局领导班子包乡镇、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级级把关、层层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的保费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核算。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将收入户中的1亿元积累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以增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收益率,提高了养老保险的共济性。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调研情况看,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一)政策宣传有疏漏,部分干群认识不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的政策宣传不够全面细致。群众和干部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仍有困惑或不理解地方,在具体操作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由于心里无底不敢明确表态。如:已在外地购房的农民工,已购买保险的村干部、在外打工人员,是否还要继续参加保险;女孩参加保险,出嫁以后怎么办等问题。更有甚者,个别乡镇从主要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误读有关文件精神,对重度残疾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符合参保条件本人不需缴费的对象全部漏登漏保。少数乡镇存在网络故障维修不及时,人死了无法退保;一些参保人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全选最低的缴费档次;也有一些农民担心政策变化和资金安全,年轻达龄参保人认为养老问题遥远参保不积极等等问题。

(二)平台建设较薄弱,人员不稳经济无支撑。我县基层平台比较薄弱。一是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人员不稳定,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二是村级办理员待遇偏低,且多数兼职,变动频繁,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积极性不高;三是各项相关管理工作有待健全,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金融经办机构服务质量还需提高。这些都制约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制度衔接不完善,保费征缴时间不科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各省、市、县之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调动续交,这些还需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出具体办法,以提高社会养老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我县保费的集中征缴时间不确定,间隔时间不到一年,此项工作有时还与乡镇其它中心工作相冲突,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奔命,工作成效不佳。

四、对策建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城乡劳动者年老时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具有收费最低,保障力度最强,受益人群最广的特点。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对解决我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解除后顾之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该项工作应列入为常态化管理、经常性工作。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参保工作落实。一是要干部、群众吃透文件精神,真正理解这是造福工程,强化对所有参保人员的政策教育。二是通过党校或劳动技校培训乡镇干部和经办工作人员,让培训过的骨干再培训村两委和村协管员,村两委干部和协管员再宣传到每户参保对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利用媒体、黑板报、致参保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参保,变行政干预参保为群众自觉参保,变干部被动征保费为群众主动存保费。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保险服务网络。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人员要定编。同时县乡应加大经费投入,经费列入预算。要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县社保中心、农商行均要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确保信息化系统能够长年工作、信息畅通、网络透明。

(三)协调制度衔接,科学安排工作时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不可或缺。同时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搞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十分重要。因此,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应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等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保险格局出发搞好统筹协调。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能转移”的原则,做到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并确保转移过程中参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失,真正为城乡居民筑起一道科学、便捷、顺畅、牢固的社会保障防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可同时同步进行,最好安排在春节前开展突击抓,这样最科学,最能节约人力、财力,又因春节前农民手中有钱,村干部无需垫资就可完成任务,从而大大减轻工作难度,做到事半功倍。

(四)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的监督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用人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绵费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险法》规定,及时参加社会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参加杜会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应承担哪些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参保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欲。

三、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和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20%比例缴费,个人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比例缴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其60%,缴费比例为20%。

职工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五、参保单位没有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如实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权益密切相关,职工个人应当保留工资收入的原始凭据,定期查询,核对自己的缴费情况,若发现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职工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不同意修改或者没有按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的,职工个人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因此,职工必须在侵权终止之日起二年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了举报、投诉的权利。

国有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调研报告

职工文化建设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手段,对于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和谐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工会十五大报告指出:“职工文化建设是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的重要载体”。这对职工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次调查从职工文化建设入手,查找出职工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该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达到繁荣职工文化活动,陶冶职工情操,强健职工体魄,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促进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

一、职工基本情况。

现有职工共人,其中正式员工人,非正式员工人。

(一)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的人,36—40周岁的人,41—45周岁的人,46—50周岁以上人,50周岁以上的人。

(二)学历结构:硕士研究生人;大学本科人;大学专科人,;中专及以下人。其中,第一学历为硕士人;大学本科人;大学专科的人;中专的人。

队伍中,按现工作岗位统计,岗位共人。其中岗位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人;管理岗位人,硕士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人,中专及以下人;岗位人,本科人,大专人,中专人。

二、职工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者担心职工文化活动难登大雅之堂。当下电视节目及各种音像制品的普及,已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欣赏水平,而职工文化活动水平参差不齐,组织者顾虑难保质量,难成特色,因而不愿筹划此类活动。

(二)职工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甚其高。由于职工文化活动水平参差不齐,不少职工失去了参与兴趣。再加上当今娱乐方式丰富多元,人们选择趋于多样性,简单化的文化活动已吸引不来较多的参与人众。

从深层次讲,影响职工文化建设的根源,其实还是组织者思想解放不够,创新勇气与能力不足,推进文化建设的使命感欠强。

三、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完善职工文化建设领导机制。职工文化建设的过程,是用先进的理念教育职工、用崇高的精神激励职工、用明确的目标鼓舞职工、用规范的制度约束职工、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职工、用领先的科技武装职工的过程。是推进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的根本之举,是实现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迫切需要。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关系到增强文化软实力,关系到保持和发展职工的先进性。职工文化建设是党政工的共同职责,要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职工文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政工齐抓共管的职工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形成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推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将职工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共同设计、共同实施,创造出更多具有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的活动载体与活动形式。

(二)科学管理,健全职工文化建设运行机制。要建立职工文化目标管理考评体系、持续改进体系等日常工作评价运行机制,形成职工文化建设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评价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职工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职工文化氛围。还要总结推广职工文化建设经验,及时发现、培育、宣传和推广职工文化建设的优秀典型。特别是要做好重要发展阶段的职工文化融合工作,以共同的愿景凝聚职工、以共同的价值观激励职工,建立起职工文化建设的融合机制,将职工的前途命运和的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要做好职工文化阵地的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内容。

(三)以人为本,建立职工文化建设创新机制。实践证明,只有体现以人为本,才能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进而推动职工文化建设的持续创新。要在职工文化建设中体现先进性、把握时代性、富于创造性,营造职工文化创新氛围,创新职工文化建设的方法和载体。一要不断深化传统文化活动品牌,不断推陈出新,吸引更多职工广泛参与;二要加强工会建设和兴趣小组建设,推动职工文体活动向全员化、自主化、业余化、多元化、小型化方向发展;三要依托工会,加强职工业余文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专业水平,努力打造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新的品牌;四要抓好文化阵地建设针对职工需求,不断为提高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创造条件。五要深化“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大力推进“职工书屋”、“职工讲堂”、“职工论坛”、“金阳光”健康计划等活动的开展,使职工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切实分享到职工文化发展的成果。

(三)着眼实际,推动职工文化建设见到实效。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增强职工文化素养、职业技能和工会履职能力上下功夫,求实效。一要着眼于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的精神文化素质。职工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群体环境,具有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教育人、塑造人和改造人的作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能够有效陶冶职工情操、营造先进文化氛围、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提升职工精神文化素质。实践证明,将提升职工队伍的`精神文化素质作为职工文化建设的立足点,就能更大限度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他们的智慧凝聚到为发展建功立业上来。二要着眼于提高职工队伍的职业技能素质。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提高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关系到增强竞争力,是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职工培训、职工技术运动会、职工自主管理、职工自学成才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等活动,加快培养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引导职工干在岗位、学在岗位、练在岗位、奉献在岗位、成才在岗位,推动职工队伍知识化、技能化进程。

三要着眼于普及与提高的有机结合。职工文化活动必须突出职工的广泛参与,不断扩大参与面,不断提高参与率,不断探索新领域,吸引更多的职工及家属参与到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来,促进职工文化活动更加群众化。同时必须不断提高文化活动重点项目的水平和质量,形成特色,创造“品牌”,在全国及省市相关比赛中夺得好成绩。只有将普及与提高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职工文化的基础更为扎实、活力更为强大、发展更具后劲。四要着眼于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职工文化组织和职工文化阵地是工会开展群众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的最好方式之一,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和教育职能的具体体现。深化职工文化建设,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结合起来,把服从服务大局与全面履行工会基本职责联系起来,把党的要求、行政的需要与职工的意愿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职工文化建设的作用。

总之,充分重视职工文化活动的生活化、品牌化和规范化,把先进性、广泛性、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贯穿于活动之中,就必然能不断开创管理有序、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精彩纷呈的职工文化活动新局面,就能更好地职工生活、促进发展、营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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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为准确掌握xx区xx乡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现状,了解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真实想法,征求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见,从而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今年初,我们对xx区xx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xx乡辖6个村委会,54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0539人,有汉、彝、傣、拉祜、佤、白、回、哈尼等民族。耕地面积总计24901亩,人均耕地面积2.949亩,是典型的山区乡镇,种植业以咖啡、水稻、玉米为主,养殖业以黑山羊、土鸡为主。,全乡人均纯收入6019元。

据统计,xx乡农村居民共计10539人,符合参加新农保计7363人,符合参加城居保计88人。20实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只有2616人,其中:新农保1244人,城居保9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363人,参保率为35.53%。20实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124人,其中新农保2684人,城居保4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436人;参保率达56.01%。

农村参保人员中:选择100元档次的占总缴费人数的81.43%,选择200元的占13.26%,选择300元的占1.19%,选择400元的占0.03%,选择500元的占3.76%。

城镇参保居民中:选择100元档次的占总缴费人数的50%,选择200元档次与1000元档次的各占25%。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形式,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设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相应的经办机构,配置了工作人员。三是安排专项经费作保障。年和年,在乡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安排工作经费3.7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定政策,规范业务操作。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政发〔2012〕81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xx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细则》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经办流程、缴费方式、待遇发放、信息录入和基层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新农保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参保。把政策宣传贯穿试点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把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参保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和切入点。二是进村入户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材料,利用赶集等人流较多时在街道专门组织宣传。三是通过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四是对乡、村经办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共96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设立政策咨询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由乡服务中心牵头,公安、民政、财政、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有效推进了新农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经济发展落后老百姓收入偏低。

xx乡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结构单一,2013年老百姓收入5919元,比xx区xx镇8533元、南屏镇9623元分别少2514元和3604元,比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少1888元。

(二)属典型的“山区乡镇”和“移民乡镇”

一是大沙坝村移民村,全村238户912人。以种植咖啡、玉米为主,是xx乡经济比较落后的'村之一。加之,受过去传统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影响较深,思想比较封闭落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不容易,参保畏难情绪大;二是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年轻劳动力基本外出务工,致使参保率受到很大影响。

(三)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

对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面上的有了,但深度不够。

(四)对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办法宣传不够。

由于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办法才出台不久,有参保人员反映:对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么衔接不清楚。

(五)参保对象个人权益知情率不高。

虽然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对个人参保信息进行了张榜公示,但存在着老百姓不注意看或看不懂的情况,造成老百姓对个人参保缴费信息模糊不清的问题。

(六)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

部分群众对参加新农保受益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新农保领取待遇低,缴费周期长(15年),参保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参保。还有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过去“老农保”影响,担心政策变化为参保资金的安全问题担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认为参保缴费时间长,等到年纪大些再参保。

(七)基础建设比较薄弱。

一是目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全部为新考录用人员,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比较欠缺。二是存在农保经办场地、经办机构人员不足,经费、设备缺乏,相关系统软件常出错等问题。三是村级代办人员待遇偏低,且大多数为兼职,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

(八)基金收缴存在安全隐患。

由工作组和代办员直接收取缴费的方式,致使资金在收缴过程中停留时间过长,基金安全存在隐患。

四、措施与建议。

xx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12年7月1日正式启动,是全市最后一个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县(区),工作起步晚,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今后要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让老百姓听得清、看得明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参保条件、所需材料、审核审批程序、以及“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么衔接作为宣传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参保程序、参保档次等,为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保营造良好氛围。

(三)改进参保人员信息公布方式。一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上反映个人缴费信息。二是在张榜公示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的同时,将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进行宣读。

(四)加大经费投入。要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思政发〔2012〕81号)文件精神,将工作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村级代办人员待遇水平。要配足配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加强基础经办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村级代办人员待遇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与乡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门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七)抓好新政策的组织学习。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国发〔〕8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险”合一工作。二是抓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号)的贯彻落实,按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八)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安全一旦出问题,不仅害了我们的干部,更是影响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动摇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一定要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保值增值。

(九)搞好服务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市人社局优质服务规范》,认真学习升级版的孟连经验,扎实推进服务窗口“五心工作法”和“七个零”的服务承诺,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用最优质的服务兑现每一句承诺。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4月。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4个,其中:党政机关46个,事业单位188个(乡镇转制事业单位74个),现有参保人员2335人(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442人),退休人员425人,供养遗属20人。在职参保人员与供养退休人员比例5.5:1。历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14万元,历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868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214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与州局及部分县(市)不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资源整合、“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实现。经办机构尚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控制机制、反馈机制、导向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基础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没有统一政策和法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与事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四)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不完善,特别是计发养老金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尽合理,如缴费满15年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提高1%,致使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今年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

三、对策。

(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单位为管理主体,表现在社会保险管理上,主要是通过单位管理“单位人”;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险管理的是“社会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从而减轻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果不创新管理体制,管理就会遇到体制性障碍,而且难以提升。要遵循“机构职责明确、权限分配适度、制约配合平衡、控制调度及时”的原则。形成“服务、管理、监督”三级管理模式框架,将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调整为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原来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明显存在工作协调难和业务经办权限过于集中两个弊端,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和职工综合素质不利。而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因此,建议将县(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进行整合,通过“五险合一”使机构设置上下统一,同时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形成“一站式”办理业务的服务网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统一化、标准化、高效化。

(二)强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环境。依托计算机系统规范业务管理,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控制机制。主要是控制业务经办人员的具体操作情况;控制社保基金的资金流量。二是反馈机制。对一线操作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全面反馈的方法快捷处理,形成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导向机制。努力提高数据库质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通过内部局域网络对工作计划、规范管理进行及时高效引导。

(三)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沿用的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鹤政发12号)。从现行的情况来看,有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工作实际和新的政策规定,建议县人民政府对12号文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尽快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参公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在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上下功夫。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继20xx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11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12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12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1年度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2011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012年度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贪腐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20xx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xx年x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xx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xx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xx年x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x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0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贪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解决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我们调研,在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中,还有许多存在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经济收入水平差异很大,现行“一刀切”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实行。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依然薄弱,集体补助部分不能到位。

三是失去土地后收入不稳定,被征地农民个人经济实力较弱。

四是被征地农民理解政策有偏差,参保意识不强。

五是被征地农民未及时就业,造成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六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急需进一步完善。

加快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步伐,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今后一段时期,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逐步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模式,使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带来的成果。

二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养老保险政策。

三是积极研究完善具体的配套制度,解除被征地农民的顾虑和疑问,使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都能从中体现并解决。

四是促进被征地农民及时就业。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和引导三产的快速、健康发展。完善劳动力市场,帮助文化程度较高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就业。制定三年培训规划,为尽快转岗打下基础。

五是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加强征地工作的管理,时调整现行征地政策,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六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被征地农民转变他们“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树立“保险养老”的新观念,不断提高他们参保的积极性。

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2005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11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12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12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1年度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2011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012年度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养老保险宣传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活动,让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特别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开展有说服力、吸引力、感召力的养老保险惠民政策的宣传,调动他们的参保缴费积极性,以此推动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将党的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精神落到实处。

二、宣传原则。

整个宣传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统一口径,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注重实效;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

三、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各类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法;

(四)参保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

四、宣传方式。

本次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上街宣传活动。

上街宣传日定在年月日。宣传日当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社区要统一在当地繁华街道、城市中心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集中场所设点宣传,采取设置拱门、悬挂宣传气球、摆放宣传板报、向社会公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解疑答难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争取当地公交公司的支持,在公交车上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

(二)新闻媒体宣传。

通过当地广播电台、电视、报刊和网络等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行宣传,形成较浓的宣传氛围。

(三)网站宣传。

逐步建立网站宣传的长效机制,请各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自身网站,切实搞好本次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地方也要成立宣传活动小组,负责本地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并报市社保处备案。整个宣传活动期间,各地要按照分级、分工负责原则,统筹协调,搞好配合。各地宣传活动由当地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事务的组织实施和联系协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力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20xx年x月,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级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29054人,已参保128810人,参保率达99.8﹪。参保缴费人数98489人,保费收缴1244余万元,待遇享受人数30321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305.07万元,做到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基金结存4815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自从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成立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构,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细化分工,各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分工,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每户一张)、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释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乡干部、村干部、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进村逐户解说政策,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有效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同时,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对本县所有经办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对业务模糊的地方由县农保所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创新观念,大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在外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方便的情况下,将村干部的银行卡号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外出务工者,督促其将养老保险费汇入其卡账号,代其缴纳保险费,待外出人员回家时,再将收费凭证交给其本人。

四是确保导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的保费与实际一致。根据各个行政村到邮局的缴费收据,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的缴费金额,在把参保信息导入系统时候,注意信息上的总额是否与本行政村的缴费金额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决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及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该所明确专人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把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一)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随着扩面工作的开展,新增参保的城乡居民会越来越多,面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靠目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去完成,已远远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这必将成为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办公设施不齐全,基层网络不健全,成为扩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所需的自动化办公电脑及各类表、单、帐、卡、册等的存放和以后参保人员的管理缺乏详细的考虑,显得相对滞后。加之系统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系统功能设置与实际操作应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这一切已成为迅速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一是规定统一基础养老金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利于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有困难;三是在外打工的城乡居民买了保险的现还不能转回;由此应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四)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觉得平时工作千头万绪,没有能及时统筹协调城乡保险工作,部分乡镇没有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五)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有待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户籍、职业发生变动,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两个制度能很好进行衔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规定,其原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只能暂时封存,其原缴费还不能转移到新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上,如此该类人员心有疑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立体化、多样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说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配套政策需迅速跟进。

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须的办公设备。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继2019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19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2019年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

责任书。

》,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19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9年度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2019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019年度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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