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这本书初中(专业19篇)

时间:2023-12-03 16:00:23 作者:JQ文豪

优秀作文在内容上独具一格,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度的思考。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摘抄,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我现在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千字文》,作者是周兴嗣。我是在幼儿园学前班接触的,当时我很好奇,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拿到书我迫不及待的让妈妈教我读了几遍,发现这是一本讲解古代国学的书,于是我更感兴趣了,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古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了。

每天我都让妈妈给我讲一篇,妈妈读了很多次后,我现在也会单独读完一整遍了,我最喜欢的三遍是《盘古开天辟地》,《熠熠生辉的随侯珠》,《仓颉造字》因为里面的内容都很有趣。

《盘古开天辟地》主要讲的是很久以前,因为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所以世界是漆黑一片,盘古就沉睡在这个漆黑的世界里,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突然醒来,当他发现自己在这一团混乱之气中时。他感到很憋闷。就拿起旁边的一把大斧头,朝着前方的黑暗猛劈过去,突然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天和地突然分开。盘古就一直站在那里,防止天和地再次连接。因为天和地太沉。盘古的腰都直不了了,于是,盘古就用手托着天,用脚踩着地,只要他再长高一点点,天和地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远了,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已长成一位高达9万里的巨人,但是他顶天立地,天和地再也无法合拢,就在这时,因为太过于劳累,盘古终于倒下死去了,盘古死后他身体的部分纷纷别化为了太阳,月亮,山川,江河,田地,以及所有地方。盘古开天辟地,美好的生活从此依然诞生了。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了解古时候和世界上很多美好的事情。我也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的这本书,因为它让我了解十万个事物。我一定会坚持读书,看书,读书可以修生养性,可以丰富多彩的生活,提升精神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有许多种,有作文类、童话、神话类等。

我国最著名的书是四大名著,分别是《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而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还很佩服刘玄德、曹孟德等人的领导能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个国家,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最后晋国统一了三国的故事。而书中著名的情节有赵子龙七进七出,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玄德三请诸葛亮,诸葛亮祭风烧赤壁等。

三国领导者中,刘备是汉室皇族后人,为人仁慈,爱民如子,与张飞、关羽在桃园结义,后得到诸葛亮的辅佐,建立了蜀汉政权。曹操曾担任东汉丞相,后加封魏王,有雄才大略,处事果断,但为人奸诈诡秘,老谋深算,喜欢玩弄权术。孙权是孙策之弟,天生具有帝王的威严和驾驭群臣的能力。善于发现和提拔人才,后称帝成为吴国君主,与魏、蜀形成鼎足之势。

需要有人在背后辅佐自己。每个人都有天生的能力,但是不努力,再好的能力也会被你埋没。在现实中,许多人没有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而是去做自己最不擅长的事,多费了许多精力。在遇到困难时,要想好每个选择所要付出的代价,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书是山,他告诉我凝重;书是水,他告诉我柔情;书是云,他告诉我变化。书中有许多秘密,还有许多乐趣。

作者:褚天。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书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其中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因为这本书有趣好玩,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一讲故事吧。

在马小跳五岁那年,他爸爸马天笑开车开马小跳去奶奶家过暑假。奶奶家有条多管闲事的大黄狗,有跑的比马还快的猪,还有说话说的比鹦鹉还好的八哥,还有一只可爱的大黑猫。

一天马小跳找不到大黑猫就问奶奶:大黑猫呢?奶奶说:“大黑猫喜欢上了隔壁的大白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不喜欢大黑猫,所以就天天把大白猫关在家里。大黑猫就天天在隔壁家外面转悠等大白猫出来。

马小跳一天碰见了大白猫主人的儿子—小非洲,马小跳问小非洲:“你爸爸妈妈为什么不把大白猫放出来和大黑猫玩?”小非洲说:“因为爸爸妈妈说怕大白猫和大黑猫在一起生出来的孩子一黑一白的不值钱,纯白的猫才值钱,所以不让大白猫出来。”马小跳听了以后觉得的有点难过,后来他们一起想了一个办法,让小非洲假的绝食骗他的爸爸妈妈把大白猫放出和大黑猫在一起玩。经过这件事以后马小跳和小非洲成为了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

人不能太自私,比如大白猫喜欢大黑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说白猫值钱,黑猫不值钱。这是不对的,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这就是我看了这本所领悟到的道理,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

——题记。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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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中

飞机翱翔在天空,轮船畅游在海面,汽车行驶在街道,特别是高铁的到来刷新了,我们对于路程时间之间关系的体验。现代化交通工具带给人们的是便捷、舒适的享受,生活在这和平时代,世界上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有一本书告诉我们这些都是暴风雨后的阳光,书中“二万五千里”和“十三个月”已远远超越了速度的概念,这本书就是我所喜爱的《长征》,长征就是一个奇迹,阳光下的我被深深震撼。

众所周知,在遭受第五次反“围剿”的巨大损失后,红军被迫开始转移,开始了令全世界惊叹的长征,期间中央红军共经过14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行程二万五千里,历时十三个月,同时经受着血与火的考验。

从挺进湘西,到冲破四道封锁线,从强渡乌江,到飞夺泸定桥,可谓危机四伏,艰难重重,进行了380多次战斗,最终突破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多少战士献出了宝贵生命,留下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短缺的衣物,匮乏的粮食,不断围堵的敌人,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钢铁般的意志终于完成了战略转移的艰巨任务,写就了一篇史诗般的壮丽篇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表现了革命道路的艰难,“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最好地诠释了红军战士这段征程的革命豪情。

“二万五千里”,是时速350公里的高铁约36个小时的路程,似乎缩短了它的长度,看完《长征》,了解了那段历史,你会对这个数字肃然起敬,感觉根本无法单纯用尺度来衡量,因为“二万五千里长征”已经变成了一股力量的代名词—“长征精神”。

它弘扬了共产主义精神,它鼓舞了数万万人的心,它激励着世世代代的人民,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

它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小部分,却具有非凡的意义——《长征》。

初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几十年前,霍乱席卷了美国,小小的玛丽丧失了父母,小玛丽性格孤僻暴躁,从小就只有女佣与她一同长大,但在霍乱后,女佣也离开了她,她被接去了姨夫的家里。房子很大,却没有几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孤独的玛丽找不到乐趣,在女佣玛莎的鼓励下,她开始找寻自己在大宅子里能够找到的乐趣,在聪明伶俐的知更鸟的带领下,小玛丽无意间找到了一处神秘的花园,花园里一片萧瑟,荒芜,杂草丛生,但在那里,她也找到了热爱动物的迪肯,她与迪肯一同在花园里耕种,种植鲜花,种植树苗,养小动物,使早已荒芜的花园重新焕发了生机。

如果《xxx》的内容仅此而已,那它也不会是享誉世界的青少年名著,它的魅力更在于玛丽与忧郁的少爷柯林间的故事。

随着劳动量的增加,玛丽也变得越来越健康了,苍白的脸上出现了红晕,身体也强壮了一些,看着更加可爱,性格也有了很大的转变,由原来的霸道变为了随和亲切,忘记了曾经的忧愁和烦恼,在一个晚上,玛丽听到了哭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玛丽找到了柯林,柯林暴躁无礼,不作文吧顾及别人的感受,在玛丽那如八月正午阳光般的乐观下有了转变,而后成为了生机勃勃的欧洲小伙。

《xxx》的结尾如童话般美好,其中反映的是当时浪漫主义的盛行,是对自然的赞美,是对人类善的一面的讴歌。

在这本书中,我也学会了许多,知错就改,是人们一直赞颂的美德。在孟子所著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之中有“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类,可见知错就改在古代的重要,在儒家学说中的地位。而在如今,知错能改仍有较大的意义,但凡是知错而不能改,不知错且不肯改之人,有几人有大作为?这样的人注定无所作为。人非圣贤,又孰能无过,正因如此,才更需懂得知错就改。

信念,也是这本书一个主题,现在的社会,很多青年都有拖延症,很多事都会拖着不做,但信念是可以让人积极坚持完成一件事的动力,连做小事的动力都没有,更何论大事。古语尚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奇迹永远只会发生在有准备,信念坚定的人身上。

所以,带着自己的梦想,怀揣着坚定的信念,拥有者知错然而能改的精神,向诗和远方不断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著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中华文化有着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留存下来许多让人赞叹不已的文学巨作,如《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多得数不胜数!

在这些文学巨作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了。书中,唐僧在四位徒弟地保护下一路西行,他们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造福苍生。师徒五人,个性鲜明。孙悟空算是最机智、最勇敢、最衷心的一位。他凭着自己高超的本领,一路保护师傅,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听之闻风丧胆。更可贵的是,在师傅误解他时,能不计前嫌,忠心耿耿。孙悟空让人刻骨铭心,唐僧也一样。虽然他只是一个凡人,没有七十二般变化,没有火眼金睛,没有筋斗云,可是他意志坚定,克服重重困难,千里迢迢来带灵山脚下,取得真经!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真让人佩服啊!

我喜欢读这本书,每次读时书中师傅四人齐心协力,共战妖魔的情景就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是啊,正是因为他们的齐心协力,才能最终取到真经,造福百姓。这让我明白了在一个团队中,要想有所成就就必须要学会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只要团结在一起,再大的困难都能解决,最大的难关都能攻克。前几天,我们进行了。上,二十人的接力赛最为精彩。比赛开始了,所有的接力赛队员屏息凝神,全身心投入比赛。随着一声枪响,第一位队员如离弦之箭,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我们班暂时领先。可是,好景不长,第二棒队员接棒出现失误,一下子就与其他班拉开了距离。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可是我们所有的接力赛队员,没有气馁,不受丢棒影响,齐心协力,奋勇追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班反超其他班级,最终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三跳比赛中的长绳比赛也是如此,每个团结一起,随着一二一的节奏,一个紧跟着一个,连续不断。没有一个走神,没有一个同学说话,“啪啪啪”的甩绳声,“嗒嗒嗒”的脚步声,走出了一首振奋人心的美妙乐曲——团结协奏曲。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众人拾材火焰高”,读着,读着,我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只有团结才能让我们的集体走向成功!《西游记》真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精彩的情节让我记忆犹新,蕴含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我爱读书,我更爱与这些好书交友,结伴同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大家好!我是二班的贺树葳,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草房子》。其实,提起这本书,还是先应该说说它的作者——曹文轩,就在今年,他在新西兰领取了国际安徒生奖,这是中国作家首次获此殊荣,就是因为这个新闻,我才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兴趣,我要看看,他的作品到底好在哪里,于是,就捡起了这本《草房子》,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它的文字深深吸引了。

“草房子不是用一般的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的。那些生长在海滩上的茅草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掩的阳光的曝晒,一根一根的都长得很有韧性。”“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或在这些草房子之间,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或三株两株,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这些安排,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仿佛是这个里原本就有的,原本就是这个样子。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油麻地的草房子美得精致、美得纯粹。”作家的文字也是如此精致优美,把我带到这令人沉醉的诗画之中。

书中讲述了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喜欢异想天开,常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来。他为了让自己养的的鸽子有个像样的的家,把家里的碗柜改造成了一个鸽子舍;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成了一张渔网;炎热的里他看到卖冷饮的将冰棍裹在棉被里,就突发奇想将自己裹起来……《草房子》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桑桑,和他的们、们之间展开的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故事。

我常常幻想我就是桑桑,幻想我正在经历他的小学生活和一切,令我感到激动不已,我常常想象自己也象桑桑那样:去田垄上蹦蹦跳跳欢歌笑语,到河里自由自在嬉戏打闹,或躺在沉甸甸的麦堆上仰望蓝天,呼吸新鲜空气,感受的美好。《草房子》用它神奇的文字,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遐想。

怎么样?你也想感受这份快乐吗?让我们一起走进《草房子》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生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啊!在书海里,我最喜欢的名著非《西游记》莫属了。《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早看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明代的吴承恩写的。

《西游记》充满了奇情和幻想,让我百看不厌。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同心协力地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西游记》中有善良的唐僧,无所畏惧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别看他懒惰贪吃,以前可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呢!默默无闻的沙僧,善良忠心,任劳任怨。还要可爱的白龙马,他也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西行路上最长的一个,默默承担驮唐僧这个艰巨的任务。唐僧没什么本事,但他善良、和蔼、乐于助人,有让人敬佩的超出常人的执着。三个徒弟都有上天入地的非凡本领,而唐僧没有让徒弟借助非凡本领直接飞去取真经,而是一步一步走到西天的。

小朋友们都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这个了不起的英雄更让我无比敬佩。他既不怕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又不怕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他机智灵巧,有七十二变的本领,可真让我佩服。他对危害人民的妖精绝不放过。我们的生活假如有更多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人,世界就会更美好。

《西游记》中性格鲜明的人物让我非常欣赏,但书中的情节更加精彩。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当他们经过火焰山时,想借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来扇灭火焰。可是铁扇公主不愿意借,因为孙悟空把她的孩子——红孩儿送到洛伽山做童子。孙悟空没法子,只好和铁扇公主、牛魔王几次斗智慧斗法力,最后借助天兵神力,将伏三怪,扑灭了大火;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片段。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她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下手。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制造了唐僧和徒弟孙悟空的种种误会。孙悟空被逼回花果山,但他得知师傅被抓的消息,立即赶回去救了唐僧。唐僧安全了,知道误会了孙悟空,感到很后悔。师徒终于言归于好又重新踏上了取经的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支坚强团队,终于战胜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的作者让我们认识到一个美好的事业,不会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重重困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只要永不放弃,学习道路上的荆棘也会变成美丽的玫瑰。

《西游记》让我受益无穷,让我如痴如醉地喜欢上它。感谢吴承恩爷爷,是他用这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精彩作文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

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

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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