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那一瞬间的感悟(热门14篇)

时间:2023-12-02 06:49:39 作者:字海

优秀作文不仅在内容上有独到的见解,还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篇章,值得我们仔细钻研和借鉴。

那一瞬间的感动

人的一生,唯“情”最重。血浓于水的亲情,真挚深厚的友情,甜蜜温馨的爱情。诸情之中,唯“亲情”最真。

亲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地,亲情是最广博无垠的天空,亲情是黑夜中驱除恐惧的明灯,亲情是风浪中停泊休息的港湾。作为学生,亲情无时不刻不在我们身上闪现:也许是一句让你刻骨铭心的叮咛,也许是一张令你愧悔不已的纸条,也许是一顿合口味的午饭,也许是一幅雨中送书的额画面……而对于我来说,亲情就体现在那一瞬间。

那时暑假的一个中午,我和妈妈正在谈话,我们正在讨论一个问题。妈妈正经八百的对我说:”你到底去不去考外国语学校?“我满不在意的说:”当然去考了,不考白不考吗!”“我对自己有信心,我一定能够考的上!”说完后,妈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意味深长的对我说:”你考不上,那没办法,“妈妈突然提高了语调,说;”如果你考上了,我们就算是天天吃萝卜白菜,生活过的朴素一点,我们也一定要供你去上学!”说完以后,妈妈就走出去了,脸上没有一点忧郁。而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妈妈说的那句话,一直在我的心里回荡。我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但是这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他已经浸湿了我的脸颊,就在那一瞬间。

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内心如波涛汹涌般。妈妈的那句话是那么的让人感动,催人落泪。也许每一个做妈妈的都是这样想的吧,因为在他们的心中,孩子永远是最重要的,在他们心中,孩子永远胜过无数黄金,无数钻石,更胜过他们自己。妈妈的亲情永远只在细微之处!

那一瞬间的感悟作文

人的生命中有许许多多的一瞬间,会让人欢乐、让人痛苦、让人感动、让人辛酸,能让人记住很久都难忘记。

记得是在暑假的一个午时,我拽了两个同学去步行街,或许是因为刚放假,每路公交车上的人都很多。等了很久,我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抓住那两同学,爬上了一辆人很多的公车。

一路上人很多,再加上是在夏天,我们一个个热得汗流浃背,直到站得脚酸得都麻掉了才在车厢后面等到三个座位,我眼疾手快地把他俩拽上了座位,坐一边揉着自我发麻的双腿。“诶你看,那里有个人抱了一个小朋友上车诶!”朋友老黄拽了拽我,说道,还把手往那边指向车门。我顺着她的手望去,是一个约六十几岁的一个老婆婆,头上一块花布盖着她一头白色而又稀疏的头发,穿着一件洗的掉了色的蓝色短袖,袖子上还留了一块油渍,一条黑色长裤明显不合尺寸,还系了根松紧带在外面。她手中紧抱着一个不大的的小孩,那小孩用花布包着,很安静,似乎并不厌恶公车上嘈杂。那个老婆婆颤颤巍巍地往车厢的后方走,一旁的人们都斜眼看了看她,把身子挪了挪,似乎并不想碰到她。“你说我们要不要让座啊?”坐在一旁的老黄用胳膊肘捅了捅我,我看了看他,又望着前面缓缓走来的老婆婆,她浑身散发着一种像臭鸡蛋一样的怪味,脸上长满了褶子,头发也是很油的样貌。大概是因为懒吧,又怕她不会坐,再加上腿又麻,实在懒得起来让座,心里还默默地想:“车上这么多人都不让座,我干嘛要让啊?再说我站了这么久才坐到座位,腿还麻得厉害,我才懒得站起来让座呢。”

忽然,坐在一旁一向没说话的呆李站了起来,说“老奶奶,你坐我的位置吧,如果摔到就不好了。”“那真是多谢你了!”那老婆婆笑呵呵地坐了下来。那一瞬间,我对呆李肃然起敬,也为自我的怯懦与懒惰感到羞愧,同样身为学生,她做善事做得那么果断,而我却因自我的懒惰而找借口。

下了车,我问呆李:“你为什么要让座啊?”“就是觉得她那么老还抱着小孩,在公车上摔倒了不好。怎样了?”她奇怪地看着我“没…没什么。”我慌张的回答道,不住又为自我的行为羞愧。其实公车上那些人们不也和我一样吗?因为自我利益而放弃帮忙他人的机会,冷眼旁观却不伸出援手。但也有像呆李一样善良的人,看到别人有困难,尽自我所能帮忙他们。那一瞬间让我懂得了,为自我的利益而活活得没有任何的意义,时常帮忙别人,才能活出真正的人生意义。

感悟生活的好文欣赏:那一瞬间的幻灭感

今天跟朋友在天坛走了一大圈,一起回顾自己自我意识强烈以来,比较重大的决定,不得不遗憾地说,它们如今都已经幻灭了。

幻灭。是一种精神方面的灾难。

对于一个执着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当年,毕业时面临选择,其一去外地高校做老师,宽松的环境和轻松的工作;其二留在北京,较大的压力,尤其是对于一穷二白,白手起家的我们。

本能的思考反应让我做出决定:留下。

这里承载了出身于小城市的我,对于知识改变个人命运的一切幻想。从此,摇身一变,我成了“首都市民”。

想去人人敬仰的天安门广场吗?十几分钟就到了。

想去故宫看看吗?随时。

想去皇家园林享受皇帝的待遇吗?抬抬腿就能做到。

未来,我们的孩子不会再像青春期的我们,穿着宽大的校服,把一切关于未来的想象都压死,只管低头拼死拼活刷题,扫荡黑压压的竞争对手,在极低的录取名额的威压下,才能考上心仪的高校。

他们也可以像北京本地孩子一样,有北京户口,录取分数线大幅度降低,考上北大清华的可能性大幅度提升。

一想到未来孩子想上北大上北大,想上清华上清华,简直不能再激动了。北京这些全国考生都心向往之的高校,不再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为了这些,我们留在了北京。

如今,满满都是,幻灭。

故宫?颐和园?天安门?几百年都不会去一次。这些居然也能成为留在北京的理由。我服了当时的自己。

可是如今的我(是不是成长太迅速太超前了?)已经不要求孩子一定要考上大学。

当孩子的人格日渐独立,思维日渐清晰,尊重孩子的选择就尤为重要。我特别同意朋友的观点,让孩子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什么都重要。当他们还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我们可以伸手给予支持。让他们不必为了生存,委屈自己做不想做的工作,打不想打的工。

那么上北大还是上清华的选择之痛,这个甜蜜的苦恼,我就留给别的家长去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了。

再来看另一个重要决定——调工作。

为什么当时一定要调工作,交了n多违约金也要调工作?只因为一个想法——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

如今这个目标实现了。

可是,幻灭也出现了。

远在孩子上一年级之前,我就在想,为什么一定让孩子上一个所谓的好学校?

做老师越时间长,越深切感受到优秀的学校之所以盛产优秀的学生,主要原因并非学校优秀,更重要的是家长优秀,家庭教育优秀。

如果你忙到根本没有时间陪孩子,没有那个思想高度能指导孩子,缺少前瞻性去培养孩子,而仅仅指望孩子进入优秀的学校就能优秀,基本上跟买彩票期待中百万大奖一样,希望渺茫。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一线老师的孩子,普遍表现都很一般的原因所在。一线老师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杂乱的工作和学生身上,分给自己孩子的就很少了。

而他们所付出的大量精力和时间,真的对学生有用吗?未必。

一群没有时间读书,自身根本不成长的老师,付出再多给学生,也都是低效能消耗,并不能给学生带来实质性的提升。这也是课外机构越来越火的根本原因。

然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幻灭,看似是一件痛苦不堪的憾事,其实却是一件无比幸运的妙事。

因为幻灭的原因是个人不断成长,思维高度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不断拓宽拓广。

回过头来,再看看所谓的幻灭,也不能不说,有它歪打正着的神奇。

留在北京虽然目的是为了孩子容易考上好大学,调工作的目的虽然是为了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实际收益的却是:

个人更开阔的眼界,更开放的思想来源,更多的社会教育资源,更多的个人成长机会,更广泛可供选择的信息,更棒的身边榜样……这些一起促成了个人的成长。

我爱北京,我爱新的工作环境,我喜欢这里,在这里我感觉自己心情舒畅,喜欢这里的氛围和气场。我不必为了任何人任何事必须待在这里。我可以随时选择离开,而且我拥有这个能力。

这是一种多么神奇的自由感觉!

说到这里,就不要再说什么幻灭了。

幻灭感是必须存在的,但是也是一瞬间的。那一瞬间过去后,沉淀下来,你才会发现,人生更重要的不是孩子,不是孩子的未来,这辈子谁都不应该为孩子而活,即使你的母爱父爱再宽厚。

最应该培养的是自己。

当你大力培养了自己,对孩子的很多促进作用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奏效了。

抹去幻灭感。

继续一起在培养自己的路上走得更远。

公众号:读书巴学园。

那一瞬间的幸福作文

鸟儿睡了,月光洒下了银霜覆盖了大地。花儿闭目养神,而我,正哭泣着坐在公园的一角!

深夜显得无比和谐,微风吹拂着我发烫的脸颊,我只觉得冷,从心里散发出来的寒冷。缩了缩身子,紧紧地靠着墙壁。我身边的人只是匆匆走来又匆匆走过。让我原本失落的的心变得更加寒冷。我望着满天星星,它们眨着眼睛看着我,流露出怜惜。它们好像读懂了我的心!今天,是我最害怕的一天,因为今天是我们发考试卷的时刻。看着手中那红叉密布的卷子,身子在颤抖。我在不知不觉间回到家。还不来得及开口,一个突然的耳光让我不知所措。晶莹的泪珠就这样落下。我转过头,把试卷仍了,推开门,跑下楼。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爸爸竟然没有叫我,我好想听到妈妈叫我,但转瞬即逝。泪眼朦胧的我不知要去哪,就四处绕了绕,不知觉间走到了公园。

风吹过,我瑟瑟发抖,可能是我一天没有吃东西,显得十分脆弱。远处,微弱的灯光照映着以为老爷爷在卖烤红薯。我下意识的摸了口袋,才意识到自己出门太急没有带一分钱。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走到那,还问了句:“多少钱。”老爷爷笑着回答:“只剩几个小的了,要的话两元给你。”我低着头往前走,老爷爷叫住了我,笑着说:“我要回家了,就把剩下的这两个给你吧!”满是和蔼。我很感激,老爷爷又说:“姑娘是和家人吵架了吧!”我眼里感激的泪光闪烁,老爷爷又说:“你看,我只是给了两个红薯你就这样感激,那你父母给了你十几年的饭,你不觉得感激吗?还是你认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我未答。老爷爷走了。

我吃完了红薯,就往家的方向跑去,正遇到眼前满头大汗的他们。我觉得,幸福就在这一瞬间开花了!

文档为doc格式。

那一瞬间的感悟作文

每每想起过去那一段日子,你我两个好友因8年级分班,而有了很深的隔膜,不再形影不离时,总会使我不寒而栗。

小时侯,总以为友情是天长地久,身边的朋友能在白发苍苍时,依旧相互扶持着走在海边,任海风徐徐地吹,两颗心贴的更近。

那时,我笑了,我相信,友情不是沙滩上的楼房,不会轻易破碎。

然而,8年级,当我们分班一年后,在学校走廊上,我们再次相遇的那一幕,却总隐约闪烁于我的脑间,知道吗?当时,我的心都寒了。

记得那一天,又是走廊上的相遇,我望着你,我真希望那一刻能停下来,让我享受这短暂的永恒。也许唤一声,我们的友谊会回到过去。也许跨出一步,我们的友谊回从天文数字边成零距离。我能打碎这玻璃般的友情吗?你走的越来越近,要不要喊你呢?我的心简直是七上八下,你近在咫尺,但眼前的你是隐约的。你越来越近,我觉得我们俩像两块互相排斥的磁铁,离得越近,距离越远。

这位和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不想失去;这份友情,我不愿放弃;在这一刻,我终于在徘徊中跨出了一步,我鼓起勇气唤出了你的名字,在这一刻,奇迹出现了。我再次看到了你明亮的目光,看到了你阳光般的笑容,那么温暖,那么亲切。我也笑了。我知道我们中间的玻璃已经破碎了,我们的友谊,在日益增加。我不再犹豫,不再徘徊了。

那个瞬间,看着你的笑,我明白了:一步虽小,却值千金。友情是阳光与温暖,而不是疑惑与徘徊。瞬间,我感悟到了,生活中的很多事,只要迈出这第一步,努力去争取,就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现在,每当我和你走在一起,说说笑笑时,我都不由地感谢,感谢那瞬间的感悟,使我们的友谊变得更加的深,我更加感受到友情的可贵。

那一瞬间的感动作文

感动可以是疲惫时的一杯水,可以是伤心时地一句话,也可以是激动时的一个拥抱,而我心中的感动仅仅是一个瞬间而已。(题记可要也可不要。)。

感动有时只是一瞬间的,在地震中,有一个妈妈抱着一个孩子,这时正好地震来了,房子一下子塌了下来,当时,孩子渴得直哭,那里一点水都没有,那位母亲只好把自己的手指咬流血给孩子喝。就在他们被救出来时,孩子还活着,但那位伟大的母亲已经死了,她的死因是因为她的血已经被孩子吸光了。这一瞬间的感动。

有一种情感叫感动,亲人之间如此,有时一个小细节,一的温暖的眼神,足以让对方感动不已。从小我就是一个没有主见,什么事都爱听别人的意见,而妈妈为让我改掉这个毛病,从不同方面给予我指导,鼓励,我都没有改掉这一毛病。后来每当发生什么事情,只要我有自己的想法妈妈就会给我一个和蔼又感到温暖的眼神。这简简单单的眼神,给了我自信,给了我安慰,同时也给了我那份伟大宽容的母爱。这个眼神就像一股暖流溜进了我的心里。

自尊心很强的我小的时候就受不了挫折和失败的打击。就在一次考试上,我被认为是抄袭的,这对我当时的年龄来说无疑是很大的伤害。老师要求我重考,而且找到了我的家长。我不同意重考,因为我觉得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老是和妈妈谈之后,回到家,我想妈妈也会和老师一样要求我重考,而出乎我的意料。妈妈对我说:“妈妈相信你”。对了我点点了点头,同时附带一个微笑和一个温和的眼神。让我恍然大悟,既然我不是抄袭的,那么我更要证明我自己,我答应了重考,结果也很好。事后,虽然母亲什么都没有说但我能感觉到她很开心。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所以我们要用心感受身边的母爱。

也去一件事情,你体会不到什么。当那一个小小的瞬间,会让你感动一生。

忘不了那一瞬间的作文

“我是一名光荣的大队委员!”这句话我经常脱口而出。直到现在,竞选大队委员的那一刻我还记忆犹新。

那一天,我接到了老师的通知:作为大队委员候选人,我即将参加星期五举行的竞选,还要进行才艺展示。啊?这下我懵了,因为我从小就怕羞,不敢上台。

准备的时间只有4天,我又怕又急,像热锅上蚂蚁——团团转。这时,妈妈过来安慰我:“鼓起勇气来!这个表演事关大队委员的竞选,连站在大家面前展现自己都害怕,哪还有资格当上大队委员呢?再说了,你不是最喜欢朗诵吗?就表演朗诵吧!”“好!就表演朗诵!”我下定决心,高兴地大喊了起来。

说干就干。第二天,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诗歌朗诵集》。书中《课堂上》这首诗吸引了我的眼球,老师上课的场景好像就浮现在我的眼前,栩栩如生。于是,我决定就朗诵这首诗。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到了星期五这天,我激动万分,不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中午,我一吃完午饭就早早地来到竞选场,独自排练起来,嘴里一边念念有词,一边来回踱步,可一想到会有那么多双眼睛望着我,我就控制不住地会忘词。竞选开始了,我是7号,也就是第7个上场,我多么希望我是最后一个上场呀!前面的选手个个精神抖擞,表演得特别好,我自叹不如。直到6号选手上场,我真傻,竟然希望竞选场突然停电,这样,我就可以拖延时间了。

6号选手还没表演完,我就立刻向前走去,这可闹了个大笑话,连我自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6号选手终于下场了,我开始了我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来自……”怎么结结巴巴的?不行,不能紧张,我要振作起来,深吸口气,我重新流利地说了起来:“我为大家带来的才艺表演是诗朗诵——《课堂上》。”我的手使劲拧巴了起来“课堂上……”糟糕了,我忘词了,一旁的张校长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小声说道:“别紧张。”就是这一句“别紧张”使我冷静了下来。老师家长都支持着我,我一定能做到!我暗暗对自己说!于是我重新鼓起勇气,富有激情地朗诵完了整首诗,台下立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一刻我激动不已,舒心地笑了。

结果可能大家已经知道了,但是那已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刻我战胜了自己,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那一瞬间的离别作文

发件人:梦中的梦2835645545@。

那一天,妈妈就要离开,就在前一晚我回忆以前开心的日子,这些回忆象一根针插进我的心中去让我无比难过,泪水一颗颗不禁的流下来也许这就是爱吧!哭够了,睡着了,这一切就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面临分开了,这一去又何时也见呢?走的`时候妈妈上车,我看到她坐上车时,我的心里一阵疼,当车开走时妈妈说了一句话;”一定要乖”听了这句话我哭了,泪水一颗一颗,一滴一滴的落了下来。

”钱,有钱又怎样,有钱可以去买感情吗?

忘不了那一瞬间的作文

人们总会有许许多多难忘的一瞬间。或是欢乐,或是悲伤,或是成功的喜悦,或是失败的懊悔。我最难忘的一瞬间,是军训时拓展课上“走钢丝的瞬间”。

天空中太阳当头,柔和的光茫也变的火热起来,仿佛被我的熊熊斗志点燃了一般,我的同学们激情也早也爆发,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老师给我们安排好了顺序,进行试炼。我们宿舍是第二组。

轮到我组时我们依次疾行走上台阶,来到起点。我担任小组的开路先锋。我欢快的“啊”了一声,小心翼翼地走上钢丝,踏上钢丝绳,我感觉脚下不是很平稳。我的心情与准备时截然相反,反而变得平静下来。这时我忽然悟到走钢丝要想成功有三点很重要,净心、悉心和恒心。悉心是要不受旁人影响,做到心无旁骛;细心是要仔细思考,怎样才能最快最好的完成;恒心则是要记住:只要不松手就一定成功。同时,我作为领头人要尽可能保持钢丝绳的平稳。

走到2/3的路程时,两根绳子突然向左侧倾斜,我急忙借助反作用力反弹回来,使自己的身体尽量保持平衡,回头一看,掉下去了两位同学。我面向前方,继续慢慢地走着,为空一个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可绳子活像脱缰的野马似的,一会儿往左拉,一会儿向右拽。这是坐着的同学有一些都喝起倒彩来,让我们快些掉下去。我心中一直坚持着这样一个信念:死也不松手!

不一会儿,又掉下来一位同学,我们剩下的四位同学一步一脚印,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到达了对面。

在我跨出最后一步到达终点的一瞬间,我的心情十分激动,高举双臂,面向蓝天,仰天长“笑”,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的我高声喊道:“我终于成功了!”

在这一瞬间,我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在这一瞬间,我的心扉融入了阳光,寒冬的风仿佛也变得温暖起来,不再冰冷刺骨。

忘不了那一瞬间的作文

在小学六年里,有很多事让我难忘,其中记忆最深刻的是“阳光组”,记得才升六年级,老师就让我们把座位移成高效课堂的小组形式,经过几次的座位变动,就有了这个让我忘不了的“阳光组”。

阳光组的成员有王金辉、刘文、邵敏芳、孙李健、张露和我,俨然一个小家庭,他们在我心中,都早已成了好朋友,我们总是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学、一起玩、现在要毕业了,都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还在一个班,心里不免有些伤心失落。

刘文和王金辉特别幽默,他们总能轻易地把我们逗笑,但他们各科的成绩并不是很理想,所以我们就得轮流去辅导他们,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他们的成绩,也使我们更团结了。

邵敏芳和孙李健才算是我们组的“牛人”!别不信啊,听听他们的故事就知道啦,我们组总给了邵敏芳一个外号,叫“败佛”,“败佛”是“败神”的“升级版”,而现在的“败神”又光荣地落在了孙李健身上,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号呢?原因就是他们很会东西,新的能整成旧的,好的能整成坏的,坏的能整成修不好的,就是名副其实的败家子!如果你们能亲眼看见他们整东西,就知道我这个比喻一点儿也不夸张。

我和张露在五年级就是好朋友了,所以在组里,我们俩的关系最好,我们不公关系好,默契也深,我们经常合作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而且也完成的非常出色。

那一瞬间的幸福

幸福是甜蜜的,它能让我们的心情变得欢快起来,也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美好而充实。那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品尝幸福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记得那年清明时节,我才8岁,便要跟着家族里的人一起去踏青了,应为那是汽车少,山路崎岖所以踏青都是步行的。正值初春,山清水秀,山上的植物正孕育着新的生命,嫣红的杜鹃花楚楚动人,褪了皮的茶饵身上沾着晶莹的露珠,远远望去,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我满怀着欣喜,一路上哼着欢快的歌儿,还时不时俏皮地打着路边的野草,一蹦一蹦地,不多时便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我们需要祭奠的亲人的长眠地。

待到大人们在位祖坟除草时,我便抓住这短短的几分钟自由活动,早就把临行前母亲的话,什么要小心,不要走远了之类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小跑着到一棵相对我来说矮小的茶树旁,看着那白得褪皮的茶饵,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突然,一股锥心的疼痛从我的脚心蔓延开来,我定睛一看,一个夹子此时正牢牢地咬住我的脚,鲜红的液体顺着夹子的边缘缓缓溢出。从未受过如此疼痛的我遇见这样的疼痛,被吓得嚎啕大哭。一边叫还不忘用自己那脏兮兮的衣袖去擦干眼泪,可怎么也不敢把脚稍稍挪一挪,从内心深处升起的恐惧占据了我的整颗心。爸爸似乎是听见了我的哭声,放下了手中的镰刀,快步朝我跑来,焦急地问我,“诗诗怎么了?”我痛得不敢说话,只能含着泪花可怜地看着爸爸,然后不发一语地盯着那只呗夹了的脚。见我这样,爸爸也将目光转移到了我的脚,当他的目光触及到地上那抹正在流动的猩红时,身体也不由得一怔,之那么一秒,他边果断的俯下身子用力地为我把夹子挷开。当夹子离开我脚的一刹那,我清晰地感受到了内心深处微微荡漾的幸福。

大概是我的哭声太过悲惨吧,正在摘茶饵的兄弟姐妹们也都络绎不绝地来到我的身边,慢慢围成一个圈,同情的目光一束接一束地朝我射来。见我不仅丝毫不在意,反而死死地盯着他们手中的茶饵,然后便无奈地摇了摇头,走上前来将自己刚摘的新鲜的茶饵送给我吃。见是我喜爱的茶饵,我便停止了哭声,破涕为笑。那笑容,夹杂着泪水,泪水与赃物纵横交错,简直是比哭还难看。可正吃着茶饵的我哪会注意哪些个琐碎小事呢,更不会知道自己成了全场的笑料。

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果真是不错的。我选了棵大树,让他们用杂草堆积在树下,然后坐在上面。软软的,很是舒服。我细细地挑选着他们送给我的茶饵,小的,扔,没褪皮的,扔,还有点红的,扔。就这样,我拿着精挑细选出来的茶饵慢慢地往嘴里塞,细细咀嚼,一股甘甜的滋味从我的味蕾一直蔓延到心底,一股暖流在我心中流过,犹如冬日里的阳光,那样的温暖。清风徐徐,令人神清气爽,此时此刻,幸福就在我的眼前,它那么美好,触手可及。

初一作文那一瞬间的幸福

“吱”妈妈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轻轻挪动着细微的脚步向我走来,一杯正腾着热气的牛奶捧到了我的面前。“怎么了?在学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啦?”我强忍着内心的酸楚,使劲摇了摇头。妈妈轻柔地抚摸我的头,丝丝爱意混着淡淡的牛奶馨香瞬间流遍全身。我不由自主的端起热乎乎的牛奶,一饮而尽,蒸腾的热气瞬间雾花了我的眼镜,只觉得有眼泪在眼眶中不停打着转,我强忍着不让它落下来。我真想一股脑向妈妈说出自己的委屈,但又哽咽在喉。

妈妈静静地站在我的身旁,双手紧握,时不时地来回摩挲几下,却一直没有再追问;而我则强装正经、漫不经心地翻着书。一抬头,无意间和妈妈的眼神相撞,此时此刻,透过那双焦灼而又担忧的眼睛,昔日母亲对我呵护有加的温暖画面,又像放电影般的在我眼前不停地切换:气温骤降,是您为我早早地准备好了御寒的棉衣,默默地放在床前;早上刚起,是您为我精心准备了永远也吃不够的花样早餐;风雨中,又是您手中那把大伞总是悄悄地倾斜到儿子这一边……想着想着,泪水模糊了双眼。千不该,万不该,我真不该自尊心使然,让妈妈为我担忧和不安。

瞬间句子那一瞬间的美

1、消融的冰雪流下的不是对冬天眷恋的泪滴,那是对春天的暖意的感激。

2、成熟是,能清醒迎受任何人的亲近,也能从容面对任何人的疏远。

3、所有回不去的良辰美景,都是举世无双的好时光。

4、你自己都没活明白,少给别人人生建议。

5、生活总是两难,再多执着,再多不肯,却也不得不学会接受那些渐渐的不再纯粹。从哭着控诉,到笑着对待,到头来,不过是一场随遇而安。

6、偶尔对自己好些,偷个小懒,抽点小疯,不算伤天害理。

7、你总是太容易放弃自己了,生活坏到一定程度就会好起来,因为它无法更坏。努力过后,才知道许多事情,坚持坚持,就过来了。

8、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该动脑的时候,不再动情。

9、好好生活,以此回报爱你关心你的人,也以此回答伤害了你的人。

10、晚安这个词好像变成了一种必要的礼貌,睡不睡谁知道呢,反正话题是终止了。

11、生活中的不期而遇,都是你努力后的惊喜。

12、经济不能自立,人格尊严就没底气,爱情和自由都得受委屈。

13、岁月向来慷慨温柔,擅长把好坏都带走。

15、红颜薄命,空有一世才情,一泓情泪,终成两世相思,再相逢时,桃花还依旧,人面已全非。

初一作文那一瞬间的幸福

水流过世上的家宅,人走过废诗与旧梦,落日与断桥。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然而在那一瞬间,这句话却产生了微妙的改变。

那是一个微凉的清晨。早春三月,空气中氤氲着湿凉的水汽,如同朦胧的细雨,落在每个人的发上,轻梦般染湿了心情。安静的行道树尽头,一树早生的桃花在风中有一种妖娆的美。天地依旧仿佛一挤就挤出水来i,它却早醒了,明艳地红了一树。蝉翼般的花瓣在风中抖动,如同婴儿均匀而温柔的呼吸。一年里最早的春光鲜活重生,于是那些关于爱与生命的生灵以鲜绿的形式钻出地面,等待着草长莺飞。

“我出门喽!”和母亲道过别我便如往常一般出门。人影稀疏的街头,那一树桃花一下闯入我的眼帘。真好,我淡淡一笑。晨练的人们拉开序幕,而桃花树前,却相伴走来一对年逾花甲的老人。虽然头发早已花白,但他们脸上却洋溢着宁静而幸福的笑容。相互搀扶,缓慢走着。他们走路有些不稳,在初春的风里那身影担保欲坠。但两人却一直紧紧牵着手,一步一顿地走着。我羡慕地笑着,想也许他们想来看看桃花吧,然后准备离开。我刚走出几步,一个无意的回头,却让我刹那惊讶地伫立在原地。

那一瞬间,老爷爷轻轻地将一朵桃花插在老伴花白的头发上。他的嘴角有一丝儿羞怯的笑,仿佛是一个第一次向心爱姑娘表白的小伙儿。而老奶奶垂下头,目光沉静而温柔,那如水的目光婉转,仿佛溯回了时光里的青葱于喜悦,流露出女孩般娴静温顺的美。我不由愣住了。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但我分明看见,老人的目光里,没有年华逝去的沧桑,没有辛苦半生的愁虑,满满如这春日的空气般温柔,一挤就可以挤出水来。再次抬头,老人却已相伴离开,独剩那缕嫣红在老人发上抖动,渐行渐远,成为视线里漫卷了无限温柔的一点。

那一瞬间何其短暂,却成为我的心中无限悠长的景象,那一桃花何其轻盈,却成为老人发上无比甜蜜的负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样落幕的爱固然有一种荡气回肠的美,然而有一人执你的手,为你撷春日的桃花,岂不更是回味无穷的幸福?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只有经得起年华磨砺相守到老的爱情,才最悠长,穿越时光洪流永远年轻着。

水流过世上的家宅,人走过废诗与旧梦,落日与断桥。那一瞬间谁不曾想,宁用三生繁华,换一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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