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5 10:41:09 作者:ZS文王 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19篇)

合同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以下是一些合同协议的成功案例,供大家研究和参考,希望能对大家编写合同协议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指导。

解除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庄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广东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判决解除原、被告_________年8月19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500000元;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物管费和水电费共计人民币50000元;

判决被告于__________年7月31日前自行撤出商铺内其安装的设备、设施,恢复原貌,付清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的物管费和水电费。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神仙树南路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为5年,自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并约定了双方若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该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了商铺,但被告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拒绝按约定支付租金,并长期占用商铺。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解除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院___号楼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___中心_______层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代理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__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给被告交纳了代理费________元,但被告严重违约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派技术员上门技术培训指导、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设备),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理费________元,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x)办字第x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xx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通知书》,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xx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xx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x)办字第x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xxx年三月二十一日

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被告: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立即腾退上述涉案房屋;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约定由原告出资________元购买涉案房屋,暂时由被告居住使用,原、被告立下书面协议。后因双方之间发生纠葛,原告要求被告腾出房屋,被告拒不配合。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立即腾退倒出,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原告: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院___号楼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___中心_______层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代理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__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给被告交纳了代理费________元,但被告严重违约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派技术员上门技术培训指导、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设备),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理费________元,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合同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层_____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__________元;。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给被告交纳了代理费__________元,但被告严重违约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派技术员上门技术培训指导、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设备),致使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此,原告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理费__________元,被告不理,无奈只有诉至贵院维护其权益。综上所述是关于撤销合同的民事起诉状的解答。

此致

敬礼!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

法人代表:________,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____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___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_______年___月___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______酒______箱,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原告于当年___月___日将______箱______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______万元的转账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账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账户上存款只有______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____张。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公司(公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2、请求被告偿还贷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8月8日被告向我行xx支行提出购房借款申请,并提供了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文件,经我行xx支行审查,同意其贷款申请并与其签订了(hc合阳)农银个房字(xxxx)0173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xxxx年9月4日对所购房屋(hc市南办处xxx大道1108号9幢2-4-2号)进行了抵押登记。xxxx年9月16日我行合阳支行按约向其发放贷款9万元,期限。贷款发放后,被告按约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至xxxx年2月,从xxxx年2月开始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根据上述借款合同第十六条2款(2)规定,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我行有权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并依法行使抵押权。根据上述约定及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此致

hc区人民法院。

附:

起诉人:中国xx银行cq市hc支行(公章)。

xxxx年六月一十九日。

解除合同起诉状案例

原告与被告自然情况。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立即将上述房产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原告;。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4月8日,原告全权委托处理址在xx市xx区路x号公寓楼1号楼202室、203室、301室、302室、303室的五套房产的出租等一切相关事宜。x年4月14日,傅x将上述五套房产出租给被告用于经营“足浴”,相应达成了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1、各套房产的租金标准分别为,202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203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1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2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303室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2、租赁期间均为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29日止;3、各合同均规定被告应提前并每一个月一次缴纳租金,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则每天按拖欠金额部分的2%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被告一直拖欠自x年4月15日以来的租金,拖欠的租金从x年4月15日计至x年11月15日为元,相应的滞纳金暂计至x年11月15日为元,已经构成严重违约。经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才于x年11月16日支付了18万元款项,此款项尚不足清偿滞纳金。鉴于被告严重违约并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于x年1月6日向被告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告》,单方解除上述五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函已于次日送达被告。另外,被告未支付从x年6月以来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截至x年11月,被告拖欠物业管理费元、拖欠公共维修基金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贵院起诉,请判如所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特别授权代理人:

(签字)。

原告:杨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

劳动合同。

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

通知书。

》,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年三月二十一日。

民事合同起诉状

原告:

彭x,男,汉族,20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3x217,地址:x开发区45号。

被告: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业厂区。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xx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xx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

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xx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广州××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xx××汽车客运配客点”,而以范才云为法人注册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的“xx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xx客运站,按照法律规定只能配用“xx市xx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而不是现注册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xx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xx市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

4、其它违约事实《xx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政府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xx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xx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xx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xx、并在xx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xx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xx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xx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5、实际损失金额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单)。

解除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书的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24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xxxx年12月的工资9200元;。

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6400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1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自始进入被告处工作,一直从事“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该工作主要涉及被告全园区主/备idc机房及厂级主机房规划、设计与实施,全园区机房新增、整改、优化等需求专案工程规划、评估与实施。

原告自入职以来,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违反被告的任何规章制度,也从未有任何失职的行为,并始终严格按照被告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业绩突出。原告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9200元,被告每月通过银行打卡等形式发放。

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未经协商,突然于xxxx年11月28日单方面向原告发出《部门调整通知书》,将原告的工作岗位调整到“oa网络通讯运维课”,主要从事电脑维修工作,并大幅度降低原告的薪资标准。同时,强行将原告的`工作邮件账号、电话、电脑、门禁卡全部停用,并即刻要求原告到新岗位报到。原告为此向被告提出异议,并自始至终坚守工作岗位,从未旷工,但被告又恶意编造原告种种违纪理由,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违法解聘原告。

实际上,原告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在八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从未受到被告的任何处分、处罚,更没有发生过被告所杜撰的重大违纪事项,被告这种单方面对原告进行调岗,后又单方面解聘原告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从中不难看出,调整岗位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岗,员工完全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就本案而言,原告从入职之日,就一直履行“硬件网络dba系统课工作”职责,从事园区机房网络规划、设计工作,被告未经协商,便单方面将原告调岗至“oa网络通讯运维课”,从事电脑维修工作。虽然这两个工作岗位都在同一部门内,但二者的工作性质、内容、级别、待遇都有天壤之别,被告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调岗,原告当然有权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原工作内容。

其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岗位发生争议的,应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难看出,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举证其调岗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

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调整原告工作岗位的任何具体理由,只是笼统地提出“考虑公司(被告)之生产经营需要及您(原告)过去展现的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就擅自调整原告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告的具体什么生产经营需要,原告的具体什么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只字未提,显然,被告纯粹是找个调岗的借口而以,根本没有理由,更别说具有充分合理性的理由了。因此,由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原告完全有权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至于被告将原告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定性为旷职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是原告xxxx年11月28日、29日,12月2日、3日、4日、5日这一段时间一直坚守在被告处,并对被告单方面调岗的行为提出异议,既然被告调岗根本没有任何充分、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履行相应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原告完全有权拒绝,其行为当然不属于旷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七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工会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否则程序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根本没有通知工会,也没有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就单方面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其程序严重违法,其行为完全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被告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出调岗,之后又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56400元【具体算法如下:9200×8.5×2=156400元)】;其外,被告无任何理由扣除原告xxxx年9月至11月期间的部分工资,合计2400元,理应返还;被告未向原告发放xxxx年12月的工资,理应按原告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向原告支付9200元。

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上述请求,但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某劳人仲()办字第号]裁决,原告不服,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某某。

xxxx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女,汉族,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庄__________,男,汉族,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广东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一)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20__________年8月19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3.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_____元;。

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物管费和水电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5.判决被告于20__________年7月31日前自行撤出商铺内其安装的设备、设施,恢复原貌,付清20__________年3月20日至7月31日的物管费和水电费。

6.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8月1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神仙树南路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为5年,自20__________年8月25日起至20__________年8月24日止,并约定了双方若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该租赁合同约定交付了商铺,但被告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拒绝按约定支付租金,并长期占用商铺。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起诉状

原告:

法人代表:

住址:

被告:

负责人:

住址: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费为每年_______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元,_____年和_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元,累计欠交租金_______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_______元的_____%计______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解除车辆买卖合同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男,1981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广宁县__________村委会_____村99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44122319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9295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义务,协助原告方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手续。

二、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事实与理由20__年5月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将本人所有的丰田牌tv7180gl-型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粤lc2号小型轿车出卖给原告,原告支付车辆价款八万五仟七百元,同时合同约定原车主无条件协助王双远完成过户手续。原告付款后被告同时将车辆交付给原告所有。但是时至今日原告方多次督促被告过户均未果,无耐诉至贵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义务,协助原告方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手续。

此致

原告: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撤销合同的民事起诉状

1、判令被告撤销给第三人刘__________颁发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单元_____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f201100__________)。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原告与第三人刘__________均系原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单位职工,夫妻关系。20__年12月第三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单位以家庭为单位为原告及第三人刘__________分配到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南小区_____幢_____单元_____号的房屋一套。2020__年初,原告听闻第三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局已为职工统一办理了包括上述房产在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遂向第三人刘__________索要查看,但遭到拒绝。原告随即向______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中心申请查看诉争房产所有权登记情况,才发现第三人刘__________隐瞒真实婚姻状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被告,将诉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__________一人名下,房屋产权登记为刘__________单独所有,房产共有人信息一栏中登记为“离异”。第三人刘__________骗取房产登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房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原告随后向被告提出交涉,要求撤销并更正诉争房产所有权登记信息,但遭到拒绝。无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公正判决,判如所请!

此致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这就是一份撤销房屋权属变更起诉状。

担保合同民事起诉状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__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__年__月__日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身份证号码:xx。

住所地:xx。

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地址:xx。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0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xx年12月17日,被告由于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5万元整,约定月利率为1.5%,为方便结算,双方同时约定:利息从20xx年1月1日起算,至20xx年12月31日截止,利息结算时间为20xx年春节前,以后以此类推。

原告当日即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被告支付人民币65万元整,20xx年1月26日(20xx年春节前几天),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月1日至20xx月31日期间的利息117000元;20xx年2月xx日(20xx年春节前几天),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67000元,同时,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称无法及时支付该期间另外5万元利息,并承诺将该5万元金额作为借款本金,加之原65万元借款本金,同时向原告出具合计人民币70万元的收据,并约定自20xx月1日起,月利率为2%。

其后,原告因急需用钱,多次与被告协商、发函,要求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但被告都严辞拒绝,原告无奈,只好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20xx年9月xx日作出判决,以还款期限未到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请,并同时认定,原告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后通过合法途径再行主张。

现被告仍拒绝还款,原告只好再行起诉。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70万元,应立即返还,并按约定支付利息168000元【具体算法如下:700000×2%×12=168000元(注:暂计至20xx年12月底,并实际支付至付款之日)】。

在此,原告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xx年一月五日。

装修合同民事起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4号,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内蒙古东达加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永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迎春北,联系电话:

第三人:鄂尔多斯市亚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江苏省鄂尔多斯市,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不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0日作出的(2012)达民初字第227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被上诉人是《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使用人,故有付款的义务。

上诉人于20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先后与鄂尔多斯市亚升(以下简称亚升)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上诉人于2012年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分别进入工地施工至今。迄今为止已投资的300多万元的装饰标的物在被上诉人处。而被上诉人与亚升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因该租赁合同的解除并非自然到期,故被上诉人和亚升均无权利无偿转交装修物。而根据添附物的处置原则,添附物应当归产权人所有,但添附人(上诉人)应得到补偿,本案中,上诉人其行为是善意的,且涉案装修施工所形成的装潢添附物是在被上诉人规划许可内,对被上诉人有充分利用价值。因此,被上诉人对涉案装修施工工程所形成的装修款有付款的义务。

二、涉案装修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撤离工地,其恶意逃避支付装修工程款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

上诉人于上诉人于2012年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分别进驻场地开始装修截,至今年6月,上诉人完成工程价款为3329661.31元。现该项装修工程尚未完工,该项装修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被上诉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知上诉人撤离.工地,其恶意逃避支付装修工程款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

三、一审法院判决要求上诉人撤离施工现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上诉人飞龙公司占有租赁物的前提是其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而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履行的基础是第三人亚升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合同被解除,则工程施工合同即失去了履行的权利基础,被告继续占用原告房屋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属无权占有,其与第三人基于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另行解决。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是《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使用人,故有付款的义务,而现被上诉人在该项工程尚未完工,被上诉人在未支付装修款的情况下,机械理解合同相对性原理,属于对法律的错误理解,上诉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要求上诉人撤离施工现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审法院的判决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本案中,如果仅仅因为被上诉人解除了与第三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而忽视上诉人以投入巨额装修工程款基本事实,机械地认定该装修款应通过上诉人与第三人工程施工合同另行解决。而忽视该案中由装修款转化而成的添附物已归产权人(即被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是装修物的实际使用者和受益者,则无疑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

同时,上诉人进行装修改造的`工程的现值达3329661.31元,而本案的现实情况是,被上诉人已解除其与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上诉人已实际接管和控制涉案标的物,而原审法院对这些基本案件事实熟视无睹,机械适用法律,有可能导致上诉人投入巨额装修工程款所要无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首要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可能导致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所要无门,更有可能导致特定社会矛盾的激化。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存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原告:广州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温州*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12月8日,被告将瓯海*厂房防腐工程发包给原告,并与原告签订了《*厂房防腐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面积约为1350㎡,总工程价约为100000元,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工程款。在原告施工过程中,被告又增加了*厂房三楼、四楼的地坪防腐工程。合同对如何支付工程款作了约定:1、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总款30%作为合同定金;2、工程全部完成,经现场验收合格,核对施工数量,被告向原告付清工程款65%,余下5%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2012年2月21日,被告验收了该工程,并对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和工程总价款都予以了签字确认。原告实际施工防腐面积为3237.7㎡,工程总价款为256409元。时至今日,该工程的保修期早已届满,但被告分文未付余下工程款206409元。原告曾多次催讨该款项,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付。

撤销合同的民事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不当得利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款项40万元人民币。

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从20__年5月30日起计至20__年7月2日为156240元,应计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利率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某子,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某中学学生,现住某某街1号某某局1栋单元102室。

法定代理人刘某某,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石家庄某某公司职工,现住石家庄市某某区某某街1号某某局1楼1栋单元102室。

被告刘某父,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工人,现住石家庄市桥东区某某南大街5号11栋2单元501室。

诉讼请求。

1、判定其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认为,自己作为一名中学生,正在处于身体、学习迅速成长和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一定的生活学习费用,而刘某不但不支付其抚养费,而且多次催要还不给予。情节十分严重。

基于以上理由,原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被告对原告的抚养费。望贵院公正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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