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心得体会(精选21篇)

时间:2023-12-14 17:11:02 作者:灵魂曲

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展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请看以下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够给大家一些关于写作和总结的新思路。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分化日益明显,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变得尤为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资助措施,让更多贫困学生接受到良好教育。作为一名义务教育学校的受资助学生,我深刻感受到这些资助带来的积极影响。以下是我对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心得体会。

首先,义务教育学校资助使我能够顺利入学。在我家庭情况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没有政府的资助,我可能得不到上学的机会。然而,多亏政府的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我能够免除学费和生活费的负担,顺利入学。这为我创造了一个平等的机会,让我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不再受到贫困的限制。

其次,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在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匮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然而,资助政策的实施改变了这种状况。通过政府的资金投入,学校得以提供优质教学设施和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室等。这让我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政府还注重师资培养和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育的公平和质量。

再次,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提供了全面的成长支持。政府的资助政策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的学习需求,更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例如,在资助计划中,政府还提供了免费的午餐和校服,确保学生能够健康营养地成长。此外,政府还为资助学生提供了免费的课外活动和兴趣班,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同时,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增强了家庭支持。贫困家庭常常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给孩子的教育带来了困扰。然而,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助力家庭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政府的资助,孩子可以免除学费负担,家庭的经济压力得到减轻,父母可以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其他方面。这让贫困家庭有了更多的信心和动力,从而更好地支持孩子的学习。

最后,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培养了我对社会的责任感。作为受资助学生,我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关怀和帮助。这让我意识到,我不仅仅是个人的发展,还应该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发誓要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总结起来,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是中国政府为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状况所采取的重要举措。这些资助政策不仅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还为他们提供了优质的学习条件和全面的成长支持。同时,资助政策也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增强了他们对教育的支持。作为受益者,我深感责任重大,将努力珍惜机会,为自己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学习《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感悟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又一次提醒我们,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身为担负着教书育人重任的一线教师,我深深地认识到,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要当好一名教师,就要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爱得专心致志,爱得无私无畏!

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在第二个师德建设月中,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这次参加新一轮高中数学课改培训,听了有关的专家、学者对《高中数学课程标准》的解读和对新教材的详细说明,使得自己对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的认识也逐渐加深,对新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评价理念、等也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同时也明白岗前培训的重要意义,使我对新课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让我更加走近了新课程。下面是我参加培训的一些体会:

一、对新课程的认识。

1、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连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定性的把握和定量的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来源于生活实际的,它在人类社会中,是无处不在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并不是孤立于书本之上的,它是与生活有着紧密联系的,是与生活密不可分的,所以数学应该是来源于生活,并且能够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因此,在新教材的编写中更多的采用了生活化与情景化的场景,使学生觉得学有所用并能投入其中。2、更注重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教材的设计更注重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个性。我们知道每一个学生因为生活环境,智力发展,性格特点等多种原因会造成,每个人对知识的理解和接受有差异,表现出学习的效果不尽相同。这种现象是切实存在的,而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这种差异,对每个学生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每个学生都学有价值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获得不同的发展。3、形式和内容更加多样化高中数学课程分必修和选修。必修课程由5个模块组成,必修课程是每个学生都必须学习的数学内容。选修课程有4个系列,其中系列1、系列2由若干个模块组成,系列3、系列4由若干专题组成;每个模块2学分(36学时),每个专题1学分(18学时),每个专题可组成1个模块。对于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对未来发展的愿望进行选择。4、数学教学活动更加丰富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教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就要求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的时间和空间,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让他们通过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学生自主学习可以自学的内容。新课程理念的核心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我想这就是评价新课程课堂教学的惟一标准。

二、听到了一种声音。

在培训期间,我们无论是在报告中,还是在茶余饭后,我们都能听到另外一种声音,感受到合弦的美。数学课程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显然不是只凭热情和勇气就能一蹴而就的冒险之旅。"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而,在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的同时,我们也就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热潮中的冷思考"。对中国的传统一定不要轻易否定与抛弃。中国自己的教学方法好在哪里,对此一定要心中清楚。比如说,"双基"教学是中国的特色与传统,继承的同时要理解与吃透它的内涵。近几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出现了一股"向中国学习"的热潮。因此,面对我们自己的数学教育,有什么理由要失去自信,妄自菲薄呢?在充分肯定传统教学长处的同时,我们应正视所存在的问题。其中,有的是在过去就已暴露出来而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更多地是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而暴露出来的诸多弊端。其主要表现在:重传承文明甚于重创新教育,教知识而不是教创造;重结果甚于重过程,以冰冷的美丽代替火热的思考;重标准答案甚于重个性发展,缺乏对学生情感和个性品质的关注。因此,总结好的传统,认清存在的问题,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刘兼同志讲过"我国当前数学教育中优势与问题同样突出。"我们应抱着"扬弃"的观点辨证对待传统教学,不要盲目继承,更不要全盘否定,正视存在的问题,进行批判改正,根据新时代的要求走一条自己的路。三、体会到了课改的艰辛我在学习之余,与各地的教师私下也做了交流,深感课程改革前途光明,但眼下困难与阻力也不容忽视。若要课程改革成功,尚须方方面面的努力。这困难有来自经费方面的--经费严重不足或使用不当;有来自领导层面的--领导对课程改革重视不够或只认为是教育界自己的事;有来自教育内部的--人人关心的终结评价尚未出台,广大教师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最后的评价十分关切;农村教师的素质的提高问题;高中与初中的课程衔接问题,高考的问题;课程标准与教材中的问题;市场上大量充斥的滥编滥印的教辅教材问题;教师的素质水平和对课程改革的认识以及培训的一些问题……几天的学习紧张而有序,研修使我们了解了课程改革的理念,了解了数学教育的方向,了解了教材的设计思路,了解了数学课堂教学的实施。也体会到了课程改革的艰辛。四、增加了新的思考我觉得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身上的担子都不轻,因为进行新课程仅仅有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有比较充分的理论准备,必须要有教育观念的更新。为了课程改革的成功,为了下一代人的数学教育,我们数学教育工作者都应关注,都应思考,都应行动,都应付出,都应探索。

为了课程改革的成功,为了数学教育的美好明天,让我们共同努力,在新课程的土地上辛勤耕耘。

义务教育法学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我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我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理解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就应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资料,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一样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应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构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个性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我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学校的创建是我国基础教育系统的重要改革之一,旨在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名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创建的教育工作者,我感悟颇深。

第二段:意义与挑战。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对于我国教育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它不仅扩大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更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然而,在义务教育学校创建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挑战: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师资力量不足、教育教学经费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

第三段:经验与启示。

在义务教育学校创建的实践中,我们逐渐形成了一些经验和启示。首先,要强化志愿者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创建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可以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其次,要注重培养教育创新人才。创新是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的重要动力,需要有一支教育创新人才的队伍。此外,还应该积极推进数字化教育技术的应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四段:探索与策略。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我们应该在观念上转变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寻适合义务教育学校创建的策略。这里我们谈谈两个方面:一是注重教学资源整合,把有限的教育资源整合起来共享,提高其使用效益;二是提升学校自我管理能力,引入市场化机制,构建以“效果为导向”的管理模式,提升学校的自主创新和发展能力。

第五段:总结。

义务教育学校的创建是基础教育领域的重点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以教育教学为核心,整合社会资源,依托科技创新,不断挖掘创造性的教育教学模式,为学生打造一个富有特色的学习环境。当然,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心得体会

在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的政策推动下,我国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创建得越来越好了,而我也有幸参与了其中。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今天我想分享其中的五点。

一、注重学生的人性化教育。

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创建应该从学生出发,注重学生的人性化教育。这包括了课业的妥善安排,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以及关注学生的情感变化等。一方面,我们应该给予学生足够的时间来休息和娱乐,同时让他们了解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照顾学生的情感需求,让他们学会关爱别人,拥有一颗感恩的心。

二、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分级管理是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创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这种管理模式可以让学校各部门合理分工、分工明确、各承担其责,从而形成一个高效率的运营机制。例如,学校可以设置各类班主任、教育辅导员、保卫、保洁等人员,以便他们分别承担和处理有关班级管理、校园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这种分工明确的管理模式,使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三、培养高素质的教师。

学生是义务教育教育学校的未来,而教师则是学生的引路人。因此,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优秀师资队伍无疑是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创建的重要环节。深层次地推动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以期提高他们对教学工作的热情和质量,是我们应当重视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开展一系列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鼓励他们研究教育课程,体验教学模式,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四、设立网络互动平台。

网络时代的到来,带来了更多的信息渠道。为了让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更互动、交流,学校可以设立自己的网络互动平台。家长可以及时地掌握学校的动态,对学生的情况做出及时的反应,学生们也可以在平台上互相交流,分享生活和学习的体验和知识。这不仅可以让学校与外界更通畅地沟通,而且还可以打造一个互动、共同成长的平台。

五、传承优秀的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是义务教育教育学校的灵魂,也是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创建的重要方面。培养和塑造学校独特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可以更好地带动学生的发展,促进他们品味和表现自己。我们可以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比如诗歌朗诵比赛、辩论比赛、文艺汇演等,这些活动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生活,同时也可以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形成学校独特的校园文化。

总结。

义务教育教育学校创建是义不容辞的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应该从学生出发,注重人性化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培养高素质的优秀师资队伍,设立网络互动平台,传承优秀的校园文化,来推动义务教育的不断改善和提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义务教育教育学校的更好发展而努力!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是教育发展的必然需求,其目的是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在义务教育学校的创建过程中,学校肩负着培养未来人才的责任,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困难。本文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探讨在义务教育学校创建中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设学校文化。

义务教育学校创建的第一步是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学校管理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校园文化意识,制定统一的标准和制度,构建健康的校园文化。同时,我们应该加强金融管理,确保校园文化的稳定发展。学校文化的建设需要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教师应该把自己融入到校园文化中,发挥莫大的作用,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对待学生的态度,营造了优美的校园环境。

三、创新教育方法。

在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中,创新教育方法是非常重要的。现今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于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种挑战,我们需要通过不断的教育方法创新,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为未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创新教育方法是多方面的,学校可以从教学手段、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等多个方面进行创新。

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课程。

义务教育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课程,使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来学习。一个成功的学生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这就需要学校加强对较为特殊的课程的投入,例如体育、音乐和美术等,这将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学校还可以提供具有职业导向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课程,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与启发。

五、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义务教育学校的师资队伍是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应该不断注重质量,持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这里要注意的是,教师的素质不只有学识,个人品行和师德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职业培训和师德教育,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结论。

义务教育教育学校的创建是一个长时间的、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保持持续的努力和不断的改进。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基石,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对社会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同时学生的素质也将得到保障,更好的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孩子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作为一名参与资助义务教育学校的志愿者,我深刻体会到了资助的重要性和带来的巨大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分享我对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都应该享有的权利,然而,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仍有很多家庭无力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因此,资助义务教育学校是帮助这些孩子实现平等受教育机会的重要途径。通过资助,我们可以让这些孩子不再因经济困难而被迫辍学,让他们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改变他们的命运。

作为一名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志愿者,我亲身参与了许多资助学生的活动,收获颇多。首先,我看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对孩子学习的影响。有些学生因为贫穷而饱受困扰,无法安心学习,影响了他们的成绩。有时候,他们因为尚未支付学费而无法参加考试,这让我感到十分心疼。然而,通过资助,我们能够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让他们专心学习,追逐自己的梦想。

第三段:资助给予学生的希望和改变。

通过资助,我看到了许多学生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他们不再担心学费而影响心情,得到了更好的学校设施和教育资源,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各类课外活动。这些机会让他们激发了学习的兴趣和潜力,学习成绩也有了明显提升。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和团队合作能力得到了提升,他们开始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勇气。这让我意识到,资助不仅为孩子提供了学费,更重要的是给予他们希望和改变。

作为一名志愿者,参与资助义务教育学校让我收获颇丰。首先,我学会了更多去了解、理解和尊重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我明白了他们并不希望特殊对待,而是希望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尊重。其次,我意识到教育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创造机会,改变人的命运。这让我更加珍惜自己所受的教育,同时也更加愿意为帮助他人受教育做出贡献。

第五段:展望未来,继续为资助义务教育学校贡献力量。

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资助经历,我深感资助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性和意义。未来,我将继续为资助义务教育学校贡献力量,帮助更多孩子实现平等受教育权利。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为社会贡献更多的人才,同时也帮助孩子们赢得美好的未来。

总结:通过资助义务教育学校的经历,我认识到资助的重要性和给予孩子们的希望和改变。我们作为志愿者,通过资助学生,帮助他们摆脱经济困难,接受良好的教育,给予他们更多机会和希望。同时,资助义务教育学校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的力量和责任,激发我更多地投身公益事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心得体会

近年来,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工作在我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许多学校和学生受益于此。作为一名参与过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志愿者,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以下是我在这一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许多贫困家庭无力承担高额的教育费用,孩子们常常由于经济困难而失去受教育的权利。而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推出,为这些孩子提供了实现教育梦想的机会,打破了贫困与教育之间的鸿沟。不仅如此,义务教育学校资助也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缓解学校师资和设施不足的问题,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增强他们的学习动力和学习积极性。

在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的付出对学生的影响。每当看到那些因为经济困难而得以接受教育的孩子们,我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喜悦。他们的笑容和进步是我最大的回报。同时,我也了解到教育事业的艰辛和复杂性。除了资金问题,教师的教育水平、学校的管理和家庭环境等方面也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影响。因此,只有资助不足以解决问题,我们还应该在教育质量和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更多努力。

第三段:高效利用资助资源的重要性。

正确高效利用资助资源是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关键所在。资助工作应该精确到每个被资助的学生,确保他们真正受益。我在资助学生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家庭并没有充分利用资助款项,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资助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效果。同时,还需要宣传资助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资助的意义,激发更多人参与进来,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第四段:关注学生综合发展的重要性。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不仅仅是为学生提供了财力上的帮助,更应该关注他们的全面发展。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有理想、有能力、有担当的人,并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资助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才艺、品德、领导力等,促使他们在未来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价值。

结尾:勇往直前,共建美好未来。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事业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关注。作为志愿者,我将坚持做好每一项资助工作,将我的力量传递给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们。同时,我也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的队伍中来,用实际行动支持教育公平的实现。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义务教育学校资助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益,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未来。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课程改革给美术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不仅仅停留在过去的以老师教,学生学为主的教学模式,而是加入了更多小组合作,让学生自己在合作中学到新知识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需要美术教师有很高的综合素养、人文素养。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样的美术课称得上好?如何更好把小组合作的融入课堂中?在思考的同时,我重新学习课表,又把一次次的实践进行总结。为此,通过平时教学工作以及课外的学习探索、实践与反思,我认为想上好美术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造开放自由的课堂氛围。

美术教学是一个预设和开放并存的系统,很多时候我们的教学都属于“封闭教学”,按部就班,缺少开拓精神,随着新课标的落实,由“封闭教学”走向“开放教学”已是一种必然,在一个轻松、活泼的情境中,让学生乐于尝试,不知不觉中学习到了美术的知识和技能,并获得了丰富多彩的体验,品尝到了美术活动的乐趣,身心得到舒展,情感得到释放,同时,他们的个性化创意得到了体现和展示,尽管他们的作品还不够成熟,但是每件作品都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情感、理想和创造性。

二、“合作互动”的学习方式。

课堂教学是重点,“合作互动”的学习,是一种同伴之间为达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展开的学习方式,可以增进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培养学生之间的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的精神,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第一、根据课型“合作互动”,通过互助互动有利于解决问题。第二、根据重难点,“合作互动”,抓住课中的难点展开并提出问题:通过小组合作讨论,应用集体的智慧,较轻松地解决了难点。第三、结合作业,“合作互动”,美术作业与其他作业不同,每个学生的想象力和表现能力不同,对同一题材的表现也不同,因此,作业的完成应从封闭走向开放,由个体走向合作,共同完成作品可以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提高作品的质量。

“合作互动”的评价,同伴之间进行借鉴学习,有利于培养他们宽容的合作精神和敏锐的审美鉴赏力。

通过美术教学活动去唤醒他们对生活的感受,引导他们用基础的艺术形式去表现他们内心的情感,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达到认识、操作、情感、创造的整合的道路中,我还有很多的不足,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不断提高美术素质以外,不断的改进教学方法,上好美术课。让学生掌握一定的绘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技法,培养学生具有一定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构图能力和辨别、调色能力的同时,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轻松愉快,有趣味的学习环境和气氛,消除学生心中的心理障碍,使学生感到学习没有负担,是一种享受,一种娱乐。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现结合自身情况,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本文是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义务教育课程心得体会

线上学习了xx师范大学文学院xx教授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xx年版)》的全新解读,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体会。

价值引领,以文化人。从课程标准可以看到继承和弘扬优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内容,无论是在我们的课程目标还是在我们的课程内容都得到了一种彰显,在这里可能老师们也一直在关注这个,实际上这里非常重要的就是强调语文课程它的育人价值的一种体现,也是核心素养的这样的一种体现。

素养为纲,任务导向。在这个课程标准里我们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两个体现是素养型的课程目标和结构化的课程内容。那么素养型的`课程目标到底是和我们原来的课程目标有什么大的差别或者是差异。结构化的这个课程内容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从课程标准里做了很多的探索。那么这样的一些探索,我们到底怎么来理解和认识?以及我们在未来如何落实?这是这次课标修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这个变化。

课程标准当中可以看到就是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我们立足于学生的生活,强调了实践主线。那么实践的主线,大家可以看到,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做了一定的整合,强调的是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也就是语文实践活动的一种表现。

主题统整和强调情境这方面,我们强调真实的语文情境,统整的学习主题,典型的实践活动。那么我刚才和大家分享的就是我们20年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那义务教育的课程改革推进的过程当中,我们一直在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但是,由于我们的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和课程内容的呈现方式,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我们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真正的落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次课标修订的过程当中,在这方面做了很大的探索和努力。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xx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xx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我国的法律法规很多,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认为更应该认真学习教育的法律法规。这次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通过学习,我对教育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特别是《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做,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要互相学习,真正落实素质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法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通过学习,同时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在学校层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要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特别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加以落实。从学校的角度,把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一个核心,通过学校教育教学的实践,在管理的保障层面把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个课题去研究,在落实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大文千信小学 李自珍

7月15日,我校组织学习了《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幼教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

我通读了新《义务教育法》后,体会颇多,在这谈些自己的体会与感想。首先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其次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

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下屿学校 林瑜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体会

下屿学校 邱有佺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又一次在网上看了《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使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这次法规从几大方面阐述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学困生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帮他们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真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暑假里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越来越关注社会公平尤其是教育公平问题。我国教育在改革发展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以及教育发展不均衡和由此产生的诸多社会矛盾、热点问题,不仅给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许多制约,也给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解决教育问题带来了诸多难题,给社会公众的心理带来了巨大压力,社会普遍存在着“教育焦虑”。

追求教育均衡,我们一直在路上

虽然,每当择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论是家长、校长还是局长总感到无奈,似乎择校成了中国教育一道无解的难题;虽然,义务教育不均衡的现状,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影响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但是,若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客观、理性、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少一些焦虑,多一些信心。

追根溯源,不均衡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但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教育资源供给短缺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从教育层面看,我国教育不均衡是由于教育政策及制度安排造成的,尤其是“重点校”政策、“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策和“教育督导与学业水平评价城乡双重标准”政策等造成了严重后果;从社会层面看,我国教育不均衡是社会二元结构的必然产物,是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阶层差异等在教育上的反映,是长期“城市中心”、“精英主义”及“效率优先”等制度安排的体现。

从制度层面看,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带有明显的历史痕迹。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在当时资源短缺和教育投入不足的条件下,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配置,各地举办了一批重点中小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就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高等教育的竞争压力逐渐传递到基础教育,导致义务教育阶段的竞争,加剧了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了公立学校教育不公平。

从社会对教育需求角度看,人们的教育期望远远超过了教育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也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劳动力价格分化等因素,以及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纷纷以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为参照系,希望以现代化教育标准来要求中国教育,社会旺盛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始终十分突出。

从教育资源供给的角度看,我国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将长期存在,而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所显现的特点不同,有的表现为满足基本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有的表现为扩大和增加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还有的表现为接受高水平、高质量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

历史不会忘记:我国把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对城乡所有学生实行了免费,在教育公平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这些成果都是我们今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坚实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是在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较高水平的不均衡。纵观世界,义务教育不均衡是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连美国、英国以及日本、韩国等,也都经历了一个由基本普及到均衡发展、并在均衡发展基础上追求高效率高质量的历程。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和探索可以看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辩证的历史过程,教育均衡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相对的、具体的、发展的,它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必然经历从“不均衡——相对均衡——不均衡——相对均衡”这样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现实,也是世界各国追求义务教育均衡的客观规律。有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英语义务教育心得体会

英语是全球通用的语言,也是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必修的科目之一。在义务教育的学习过程中,英语教育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和文化素养的培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而作为一名英语教育的受益者,我从中获得了许多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英语教育使我对外语的兴趣更加浓厚。在英语课堂上,老师们会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激发我们的学习兴趣,例如通过播放英语歌曲、看英文动画片等。这样的学习方式让我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高英语水平,也让我对其他语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开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角活动,并通过与外籍教师交流,提升了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这绝对是义务英语教育给我带来的巨大收获。

其次,英语教育让我懂得了沟通的重要性。在英语课堂上,我们不仅学习了英语的基本知识,还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小组讨论等活动练习了口头表达的能力。通过这些活动,我明白了沟通能力对于人际交往的重要性。在和同学合作、进行演讲和讨论的过程中,我不仅提高了英语水平,还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观点,培养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这种沟通能力将会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英语教育帮助我拓宽了视野。学习英语不仅仅是学习一门语言,更是学习一种文化。通过学习英语,我了解了英语国家的风土人情、传统文化和思维方式。通过观看英语电影、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等,我认识到世界的多样性和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这种跨文化的认知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更加开放和包容,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化的社会。

另外,英语教育提高了我的综合能力。英语学习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除了语言知识的掌握之外,还需要大量的阅读、写作、听力、口语等训练。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提高了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还锻炼了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同时,积极参加英语角、读英文报纸、听英文广播等活动,也提高了我的听说能力。这种全面的培养让我在其他学科和综合素质评价中都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后,我认为英语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师资和教材的局限性,教师往往只是着重于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学生语言能力的培养。其次,英语学习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教育比较严重,导致学生只注重应试成绩,而忽视了对英语的真正理解和运用。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教育改革中得到重视和解决。

总的来说,英语教育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让我不仅掌握了一门国际通用语言,还培养了良好的语言运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通过对英语教育的体验和思考,我认识到学习英语不仅仅是为了应对考试,更是为了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将能够运用所学的英语知识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展示自己。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不分章节,只有18条,共计1800余字;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共八章63条,总字数达到7000余字。对于这样一个变化,我认为,应该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比原法从内容到规模都大大拓展,规定更为详尽,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学习新法后,我感觉,修订案中有4个方面内容值得大家关注。

“修订案明确,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职责,而且三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得非常清楚: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管理。”

从经费保障体制上看,修订案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提出“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分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仅‘经费保障’就专列了一章,共14条,很具体,应该说进一步明确了投入责任,而且便于依法追究。”

很多人把修订案形象地称作“免费义务教育法”。因为明确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并加大了有关教育教学的规定。在第五章中,又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保证基本的教学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禁止“高价”教科书进学校,修订案还明确了教科书的定价权限和原则,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教科书定价的不规范行为。

“修订案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修订案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包括经费,课程、教学的质量,办学的基本条件,教师等。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此外,还明确要求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可以看到,修订案中处处体现均衡,始终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这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教师质量越来越成为办好教育的关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义务教育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

修订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职务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此外,第一次在法律中对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津贴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这是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在认真研读新《义务教育法》之后,谈谈自己的体会:

法律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新修订《义务教育法》针对长期以来在法定义务教育阶段内,老百姓意见比较集中的“上不起学”、“学校安全保障”、“均衡发展”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推动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化与强效化上的决心和意志。

新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首先,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第二,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从法律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适龄少年儿童提供了一个平等入学的机会,学生将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现实中,尤其是象我们这里的贫困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不在少数,单靠个人或学校的力量是无法改变这种状况的,但新法从法律上予以保障,相信今后不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第三,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47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这一规定进一步体现了新法的公益性,有利于加快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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