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6 10:12:11 作者:文轩

安全工作总结可以激发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责任感,促进整体的安全文化建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安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启发。

乡镇安全监察员个人工作总结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

3.监督检松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指导、协调和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6.监督检查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活动和技术服务的情况。

7.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经费的投人和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经济组织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

9.参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二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松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10.参与并监督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安全监察员个人工作总结

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

3.监督检松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指导、协调和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等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6.监督检查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活动和技术服务的情况。

7.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经费的投人和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经济组织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

9.参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二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松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10.参与并监督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

3.监督检松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指导、协调和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6.监督检查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活动和技术服务的情况。

7.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经费的投人和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经济组织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

9.参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二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松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10.参与并监督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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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切实抓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及时部署。

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于20xx年5月底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专门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活动月”进行了全面安排,并对各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抓宣传,把活动引向深入。

为切实做好“安全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20xx年6月19日,在县安全生产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我局出动宣传人员4人,在县政府大街进行了设点宣传。宣传活动中共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资料600余份,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接待咨询人员60余人次。与此同时,通过本县电视台对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管理等进行了宣传,把活动引向了深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为切实抓好安全月活动,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6月10日至25日,我局组织精干队伍对县内的宾馆、医院、液化气充装站、旅游景区、学校等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完善和运行情况,在用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表是否在定期检验或校验有效期内以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使用登记等进行了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中共发现各种安全隐患5处,现场督促整改4处,责令限期整改1处,共发出安全指令书1份。同时,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复查,认真落实好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消灭一处。

经过全局职工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巩固成果,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乡镇安全监察员个人工作总结

xx年我区农机监理在区政府和市局监理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中全会和市委八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机化促进法》为依据,以市局"xx年度农机监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具体工作目标,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共创"和谐、平安农机监理"的总思路。年初就狠抓各项岗位目标的分解,落实到人,真抓实干,现已全面完成农机监理任务。具体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市农机局"津农机监(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度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总检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召开了汉沽区xx年度农机总检审验动员会议,明确了任务、要求、措施,下达了xx年度农机总检审验指标,成立了总检审验领导小组及总检审验办公室。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目标到镇(协会),任务到人,采取集中审验,镇站配合的办法,抽调专人,深入镇、村,走进农机户,到田间地头、施工场地为农机户审验服务;在3月15日召开了"xx区xx年度农机总检审验现场会",并下发了农机简报,对今年的总检审验工作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另外在区政府行政执法大厅设立了农机服务台,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截至8月全面完成总检审验任务截至8月已全面完成总检审验任务,今年共年审拖拉机942台,占年度审验计划113.5%;驾驶员安全教育979人,占年度审验计划的131.6%。

根据市农机局"津农机监[xx]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农机监理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评议内容、具体措施和评议时间步骤。在行风评议中,按照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提高监理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的,通过认真自查自评,找出差距,认清不足,并针对问题,深刻反思,突出重点,在依法政和依规办事、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队伍综合素质、作风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整改阶段,区中心下发了"知荣辱,树新风,搞好行风评议,共创和谐农机监理"的农机简报,促进了个人评议,单位整改,建章建制。区已建立和完善了以服务承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风评议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行风评议,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政策行为,规范办事行为,促进我区农机监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农机监理系统行风建设和监督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切实做到"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办事、廉洁高效"。

今年我区农机监理工作紧紧抓住农机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围绕全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各项措施,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依法行政,全面规范农机监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开展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工作,提高检审率和检审质量,切实加强田检路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至目前为止,共检查运输拖拉机1165台次,纠正违章632人次,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书)641份,全区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年未发生农机责任事故和死亡事故。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提高对"专项治理"的认识。

按照市农机局津农机监﹝xx﹞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了详尽安排部署,狠抓落实,要求各镇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放在首要位置,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宣传到家喻户晓,排查农机安全隐患,有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区营造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使遵章守法成为农民机手的自觉行动,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区农机监理科与各镇农机管理站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求各镇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全年农机监理工作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在农机总检期间,各镇和区协会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共641份,从而实现了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力度不减,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退,真正做到了农机安全工作长年抓。

(三)、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拖拉机的检审率和检审质量。

拖拉机的年检年审工作是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通过检审使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为此,各地在检审中严格执法,强化质量。今年拖拉机年检年审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检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服务质量日益提高。在检审工作中,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农机监理员下村到户,田间地头,并帮助机手做好拖拉机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加强田检路查,确保农机安全。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农机作业安全,各镇和区监理科积极主动深入田间、上路检查,纠正违章,打击"黑机非驾",检查一台,处理一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加强对场头机械的检查监督管理,组织技术人员对投入作业的机械逐台检查,维修保养,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另外,共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中国农机化报纸"980份和"学习手册"960份及"中国农机监理"杂志120的征订工作,并发了十三期农机简报(已上报市局监理处),从而农机各类事故得到全面控制,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保证了我区农机作业安全生产。

市农机局监理处下达的"xx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和协会。同时,我科进行目标细化,分解到人,明确了责任,层层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罚。另外,还对xx区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并向区政府上报了"xx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报告"和"xx区农机服务中心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报告",并建立了农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农机行风评议制度。还加强了基础管理工作,对原农机监理档案进行认真清理,对拖拉机和驾驶员以及其他的文件和材料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农机监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农机手法律意识淡薄,还有“黑车非驾”的现象;。

三是农机作业量少,大部分车辆闲置,农户不愿意参加年度审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XX年工作总结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把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公司安全监察部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就快结束,回首一年来的工作,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现就本年度重要工作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一)在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工程维修主要有:在卫生间后墙贴瓷砖,天花修补,二栋宿舍走廊护栏及宿舍阳台护栏的维修,还有各类大小维修已达几千件之多!

二、心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年上半年,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规程及考勤制度年下半年,行政部组织召开了年的工作安排布置会议年底实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将考评结果列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在工作目标落实过程中宿舍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对清洁工每周不定期检查评分,对好的奖励,差的处罚。

(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宿舍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维修和使用维护。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三、主要经验和收获。

在安防工作这两年来,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认真统计盘点,才能履行好用品的申购与领用。

(四)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五)要加强与员工的交流,要与员工做好沟通,解决员工工作上的情绪问题,要与员工进行思想交流。

四、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在工作中正确认识自己。

(一)开展常规检查。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冬季公司对电线和宿舍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二)经过这样紧张有序的一年,我感觉自己工作技能上了一个新台阶,做每一项工作都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标,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事事分明,从根本上摆脱了刚参加工作时只顾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就这样,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一年,又从无限轻松中走出这一年,还有,在工作的同时,我还明白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份对工作的热诚及其相形之下的责任心是如何重要。

乡镇安全监察员个人工作总结

我镇安监部门对我镇辖区内的单位、企业进行了12次安全生产检查,2次联合大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38处,提出安全整改意见21条,上报安全生产信息10条,组织安全生产培训3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一是调整充实镇安委会成员。建立健全各街道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工作的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组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的力度和专业化程度。

(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今年我们对___的大小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力求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事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大大提高了企业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今年我镇以会代训的方式共举办了三次安全生产培训,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六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我镇组织全镇18个村安监员在镇二楼会议室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在,促进安全发展”,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教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五)强化重点区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做好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六)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

在镇主要领导的支持安排下,根据县安委会的要求:1-9月份,除每月进行一排查外,着重对___的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隐患大排查。特殊时期镇安监部门联合镇文化部门、交警部门、城建部门分别于6月份、7月份对___的幼儿园校车接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进行了3次联合大检查。

(七)加强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在重大节假日(清明、五一、中秋)期间,由镇书记、镇长主要领导轮流带班24小时值班,制定节假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报送制度要求:辖区内18个村安监员在节假日期间每日汇报各村情况,确保我镇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假日。

(八)做好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按县安委会要求,我镇安排精干干部,联合镇交警大队、治安派出所、黄陂小学、黄陂中学、卫生院等部门在卫生院大门口举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镇书记、镇长亲自参加,通过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牌、现场解说等方式,提高全镇人民的安全素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气氛。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展示交通事故宣传板6块,横挂宣传横幅2条,粘贴安全标语3条,并向387名群众现场解说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三、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我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形势逐渐好转,各部门纷纷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得力措施,你追我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但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员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缺乏认识,在工作执行上存在偏差,作业过程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个人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安全投入比例不平衡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阻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最大难题,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安全投入一项重要环节,安全宣传也是提高安全意思的一种有效方式,由于安全生产经费的限制,使得我镇不敢放开手脚去干,有必要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力度。

我们应该把安全生产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来对待,在有限的经费内也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只要我们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就一定能够将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

年初,根据市局全年工作安排,以及区域经济特点,结合实际,制订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并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这一年来的努力,基本落实并完成了市局的工作目标及下达的各项任务,为确保地方经济安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成立以及各镇、街道相对稳定的安全管理员的确立,构筑了我区的安全监察网络体系。我们制定了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过例会,我们互通信息,交流总结经验,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能在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也得到较好的落实,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也弥补了分局安全监察工作面广、量大、人少的不足。平时,我们与镇、街道积极配合,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到目前为止,我区未发生一起因特种设备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达到了市局对我分局考核的事故控制指标任务。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

3月份,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一批建筑工地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问题。消除了存在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全年先后两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监察。6月份和9月份,分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对辖区内的10家使用锅炉或电梯的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学校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设备都能按时检验,作业人员也基本做到了持证上岗。个别学校使用的餐梯没有维保单位,我们主动帮助他们联系、落实了维保单位,使他们的设备能够得到正常的维护保养,而且,我们还针对学校锅炉运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专门设计了《学校锅炉每日运行记录表》,统一了格式,规范了操作记录,得到了学校的好评。

6月份,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5月28日,分局召开了由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员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了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核查摸底的任务。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在我们及镇、街道安全管理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查清我区共有电梯使用单位91家,电梯251台(件)。并督促指导企业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使每台电梯都落实了维保单位,得到了正常的维护保养。

9月份,开展了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对我区13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其中属于自制的起重设备都发出了安全监察意见书,要求使用单位停止使用自制设备。

10月份,开展了气瓶专项整治。对我区4家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气瓶150余只,未发现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钢瓶。

11月份,对化工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化工企业5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压力容器未经检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都发出了安全监察意见书。

11月到12月底,开展冬季锅炉安全大检查和查禁无证伪劣锅炉的行动。冬季是锅炉安全事故高发季节,一些无证伪劣锅炉和自制土锅炉都开始违法运行了。针对这一情况,并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作出了具体安排,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开展冬季锅炉安全大检查和查禁无证伪劣锅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先开展自查,12月份,我们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现在,我们正在开展气瓶普查工作。我区共有工业气体充装单位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6家。根据市局的要求,2家工业气体充装单位气瓶雕刻,数据录入计算机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进度正常,能够按时完成普查工作。6家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我们正在督促他们与充装单位签订气瓶托管协议,定点充装。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对液化石油气经销单位的安全注册工作。

除了完成上述市局布置的任务以外,我们还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些专项整治。如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的问题,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对全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的调查整治。专门设计了《拱墅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调查表》,利用各镇、街道安全管理员对自己辖区内企业情况比较熟悉的特点,对无证上岗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汇总,然后上报到我分局,根据上报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并将无证上岗的人员名单报至锅检和特检两个中心,根据两个中心的安排,参加上岗培训,取得上岗证。通过这次整治,使我区持证上岗率达到了规定的比例。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我们加大日常的安全检查。全年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16人次,检查企业130家,特种设备850余台(件),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21份。

根据省、市局的通知要求,我们确定了“三里洋港口装卸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为我区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并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模式。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设计了《拱墅区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设备状况信息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信息等。各重点监控单位将台帐填写完后,企业自己留档一份,所属镇、街道留档一份、我分局留档一份,使企业和管理部门都能准确掌握设备状况。企业也可以根据台帐记载的情况,将到期设备及时向两个中心报检。避免了漏检、不检的情况发生。检验合格后,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更改数据,使三方数据保持一致。

2、对于企业新增、转让、报废特种设备的情况,我们专门设计了《新增、转让、报废设备登记表》。企业如发生设备新增、转让、报废情况的,应填写登记表报管理部门备案,让分局也能及时掌握情况。

3、建立重点监控单位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分局在例会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信息,企业也将有关情况进行交流,从而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动态,分局也能够了解企业的一些困难与问题,以便于帮助企业解决。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我们定期对这些重点监控单位实施安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他们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5、建立年终考核制度。年底,我们将组织人员,对重点监控单位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综合评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分别于6月1日和9月1日开始实施,为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我们订购了1000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和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并在《拱墅通讯》上全文刊登了“条例”,使广大企业和群众了解、掌握了“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另外,我们还编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资料汇编》,将两个“条例”以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拱墅分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拱墅区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监控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作为基本内容,用于培训班的学习资料。

根据“条例”规定,我们及时修订了《拱墅区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11月上旬,召开了各镇、街道安全管理会议,对应急预案的处置进行了专题研讨,确定了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流程,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今年,我们举办了司炉工和电梯安全管理员两个培训班,并及时将一些零散的培训人员名单报至两个中心使他们能及时领取上岗证。全年,共培训管理、作业人员 140余人次。

与锅检、特检两个中心密切配合,提高我区特种设备定检率。截止11月底,我区已基本完成定检任务。锅炉和起重设备的定检率均超额完成。

对于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我们都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今年7月,左家新村14幢高层建筑的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赶赴事发地点,在市局和特检中心的指导、配合下,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做了反馈,举报人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分局对电梯困人和锅炉爆炸事故进行了演习。这次演习得到了米市街道和星都宾馆的大力配合,特别是星都宾馆,在分局的指导下,制定了企业自己的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预案制定了“电梯困人”及“锅炉爆炸”事故的演习方案。

11月6日下午2点,星都宾馆发生“电梯关人”事故和“锅炉爆炸”事故,宾馆上下全体动员,各部门分工合作,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有条不紊地展开了救援和处置,到下午4点,演习结束,演习圆满成功。

通过“实践”演练,星都宾馆各只能部门及有关人员熟悉了解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提高应变与快速反应能力。我们还将星都宾馆演习情况分别在各镇、街道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管理员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汇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来,分局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摸索了一些安全检查、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特种设备数量上缺乏及时掌握,注册、注销情况不明;定检情况体制上还有待理顺;安全监察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量大、面广、要求高等特点,要作好这项工作,明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贯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一定的载体,加大宣传,使群众了解,使用单位认真执行。二是加大安全监察的检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对责令不改的该处罚的决不手软,力争办几件有一定影响的违规案件。三是摸索一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模式,做好对重点监控单位的“试验田”工作。四是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及设备年检,使持证上岗率、设备定检率达到上级要求。

公司安全监察部个人工作总结口头语

规章制度。

认真负责忠于职责勇挑重担;办事坚持原则讲求实效敢讲真话。对职责内的事不推诿对问题不回避。未发生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扯皮放弃原则的失误行为。20xx年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我本人认真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下面我就20xx年内的工作情况陈述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XX年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管理方法,提高特种设备节能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销售与使用。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核准和登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负责。

鼓励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设计文件需要鉴定或者产品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应当在鉴定或者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第九条制造单位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制造的特种设备因设计、工艺、材料等原因导致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制造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或者交付使用,及时通知销售、使用单位并通过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消除产品缺陷。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台帐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合法性负责,不得销售证件不齐全的特种设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

对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存在安全缺陷的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协助制造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的,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从事压力管道定期维修或者紧急抢修活动的,应当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并对充装的气瓶及销售网点的安全负责。

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装卸作业,禁止超量充装气瓶,或者充装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

气瓶充装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并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在使用过程中或者经检验检测、安全监察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隐患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五条用于出租、出借、转让的特种设备应当具备使用注册登记文件并且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

转让特种设备的,由原使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受让单位应当在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拟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者应当自停用和重新启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启用的,应当报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启用。

第十七条下列特种设备应当实施报废处理:

(一)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缺陷的。

第十八条气瓶的报废处理由出具不合格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其他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由注册登记记载的使用单位负责。

报废处理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应当在报废处理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和环保处理。

特种设备已做报废处理的,所有者应当自报废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当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并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作业。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作业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前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或者证明。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采购特种设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标。

第三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应当由依法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取得资质证书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定期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者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

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与申请者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或者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实施检验检测的,应当报告当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者也可以同时报告当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指定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内外清理、介质置换、通风、降温、登高设施等现场检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现场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现场检验检测结束后立即与使用者办理检验检测结束告知手续。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原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特种设备使用者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委托另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检验检测或者组织专家对原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鉴定。

重新检验检测结果与专家鉴定的结论应当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异议的依据。

重新检验检测与专家鉴定所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先行支付。重新检验检测结果或者专家鉴定结论确认原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成立的,所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原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不成立的,所需费用由原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与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检验检测费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收取费用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国家批准的项目和范围进行检验检测;。

(三)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四)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五)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检验检测费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环节实施重点监察。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出示有效证件,对安全监察情况作出记录,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主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拒绝或者拖延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予以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商业或者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应当报请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省、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二)在用特种设备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状况;。

(三)特种设备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原因、特点及其处理结果。

第三十二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特种设备,不履行消除安全缺陷义务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未在施工前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从事压力管道定期维修、紧急抢修活动,未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活动,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装卸作业、超量充装气瓶,或者充装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单位未将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特种设备,原使用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受让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停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重新启用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冒用、买卖、转让、出租、出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核准、登记、作业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超出国家批准的项目和范围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同一特种设备擅自重复检验检测或者收取重复检验检测费用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第四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核准、登记的;。

(六)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七)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立即处理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监察部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八月底,我到安全监察部工作,开始对车间安全进行调查了解。四个月中,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全力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安全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限制了乱挂衣物;各种废弃物得到了妥善处理;噪声、废水、废气的排放达到了国家的相关标准;员工个体防护满足生产条件。虽然如此,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车间仍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员工安全意识仍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大力度,严格排查、整改不合格之处,力求将工作做到。下面将安全工作简单做一下总结:

与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公司安全工作。加大生产工作环境监管力度,找出重大危险因素、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各部长(车间主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班组长对各自分管区域进行安全管理。

加大了对重大危险源、“三违”现象的监察力度。对有隐患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对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以上是我与全体员工协同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晶。即使如此,我部门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今后我会继续从基层安全入手,加强专项管理,严格监督检查,重点对电气、机械设备、气瓶、空压机等方面进行检查。尤其是龙门吊、空压机等关键设备做好定期检修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各部门专业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针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我们对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认真、细致、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在以后的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多方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力争将明年安全环保工作做到尽善尽美。

安全环保部:张钟。

20xx年12月30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期间对县域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出动了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车辆40余台次,确保了节假日人民出行安全。

二、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对县域内18家电梯使用单位、2家锅炉使用单位、3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3家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3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家客运索道使用单位、1家石油液化气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

三、组织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调研会议在xx成功召开,参加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多次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激动车,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活动。

下步工作打算是:加强安全监察宣传力度,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突出抓好重点设备的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水平。

一、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公民自我保护能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坚持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维修和改造等全过程安全监察。认真落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安全监察力度,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100%;同时提高特种设备的持证上岗率。

三、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XX年工作总结

xx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继续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坚持安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政策,县级安全监察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对消除安全管理盲区及工作上的空白点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全省初步启动了以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设备用户、基层组织为基础的安全监察网络,一个新的监管机制正在形成。加大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本年度共检查单位22251个、设备64055台、发现安全隐患13763处,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均进行了有效查处。建立了安全监管责任制,省局与市局、市局与县局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安全工作目标,完善了考核奖惩机制,安全监察、技术检验等方面的责任得到落实,今年共检验设备59624台,监督检验17978台。完成了28条客运索道的专项整治任务,气瓶专项整治和压力管道普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共整顿充装站1188家,各类气瓶合计1408929只,登记压力管道使用单位2291个,普查累计长度5478公里。另外,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对特定条件、特定环境中的特种设备进行了专项整治,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设备安全。技术机构事业发展迅猛,技术支撑能力在不断加强,全年技术检验设备近8万余台,新增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239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投入达到584万元,技术检验工作质量在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0%和71%,万台事故起数为0.49起,安全形势趋于好转。

二、事故情况。

xx年,全省特种设备共发生7起事故。其中:机械损坏事故1起、爆炸事故6起(含2起土锅炉爆炸事故)。事故中共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30%和71%,(xx年发生10起事故,死亡21人)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不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重大事故有所减少”的安全控制目标。7起事故分别是:

1、xx年1月4日,秦皇岛市红旗管业有限公司起重机械违章操作,造成1人死亡。

2、xx年4月14日,保定市玉清观大众浴池土锅炉爆炸,轻伤1人。

3、xx年6月24日,石家庄市新华区西里乡永安街服装加工户周念刚使用的.小锅炉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

4、xx年6月24日,涞源县东团堡龙泉矿业有限公司空压机储气罐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

5、xx年9月11日,邢台市隆尧县固城镇大营纸业有限公司三分厂发生承压蒸汽锅炉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6、xx年11月3日,邢台市临西县新高实业有限公司造纸用蒸球发生爆炸(属非法使用的黑设备),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7、xx年11月14日,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压力管道波纹管式膨胀器堵漏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了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于3月初在石家庄召开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了xx年工作,表彰了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工作先进单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部署了xx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11个设区市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技安处“一把手”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了安全生产目标,强化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了安全监管任务,有力地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加大了对技术机构的整顿力度。在去年对所有技术机构抽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年的技术机构整顿计划,主要是对汽车罐车检验进行整顿和对驻厂监督检验进行抽查。整顿抽查历时2个多月,监督抽查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抽查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彻底剖析,找出原因,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对进一步提高技术机构的技术检验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3、起草了“十一五”规划编制内容。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十一五”规划编制内容。基本目标是: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技术机构的发展目标是:办公条件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检验场地占地面积(按责任区范围内特种设备数量计算),每台不少于1.2平方米。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是做好偏僻区域、隐蔽场所、边缘性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将责任制贯穿安全监察工作的始终。加快技术机构的能力建设,扩大设备定期检验的覆盖面,提高检验质量和技术水平。

个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11年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工作思路是:以深化执法监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主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强化,实现三个确保,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突出两个强化:强化执法监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区域和重点时期执法监察。

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执法计划完成率100%;确保隐患整改复查率100%;确保行政处罚结案率100%。

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适时组织大队,中队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以及组织中队与中队之间相互检查,相互学习活动。

(二)是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今年要以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为突破口,在法律贯彻执行上动真从严,做到“够威、够硬、够严、够细”努力打造一支能过得硬、能办大案、能办铁察的执法队伍。“够威”就是要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府政令,在依法行使监督处罚调查整改等方面,要有魄力、有威力。“够硬”就是要敢管,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在涉及安全生产执法问题上不留情面,不讲变通。“够严”就是要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严格监督,从严要求,敢于较真,不管是谁达不到标准,不符合程序的企业坚决不放过。“够细”就是要务实,要实打实,不来半点虚的,执法不能只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说说,一定要口到、心到、腿到,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该处理的一定及时处理。

控制来保证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坚决杜绝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要使每一起立案查处的案件成为“铁案”,在案件查处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收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糊涂案、切实维护执法监察的公正、公平性。二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克服行政处罚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处罚额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今年将组织全队人员认真学习我局出台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要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善于把握执法尺度。对每一个案件提出从轻或从重处罚建议均要依法,不可因人情关系好就从轻处罚,没有关系就从重处罚。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裁量,平衡适当。三是实行说理式告知。为更好地体现“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执法理念,切实起到教育当事人的作用,树立安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大队今年将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说理式告知制度。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办案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力,通过说理式告知既能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同时也能提高当事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执法检查。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专项执法监察力度,针对不同时期,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对逾期不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五)加强执法人员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把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树立安监队伍良好执法形象。

(六)正确处理好科、所之间关系,提高整体竞争力。科、所、大队是一家,作为“一家人”只要平时多沟通、多交流、相互了解、相互体谅,开展各项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人人都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一家人”理念,那么“一家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定会大大增强,做工作定会“无往而不胜”。

个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县法制局: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法制局的指导下,我们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主题,以狠抓队伍建设强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树形象为主线,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推进执法工作,县安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党组班子、科室负责人及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文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执法年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执法计划,详细制定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度监察计划》,并以金安监发[2010]22号行文下发。并按照此《计划》,分行业、分重点开展了安全执法监察工作。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监察业务学习上狠下功夫。我们在今年三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结合实际,组织全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察业务知识。同时,要求每一位监察人员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完全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到位。

三、抓载体,开展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我们在反复总结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和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两项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首先,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社区安全标准》、《农村安全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基层实施、群众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其次,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抓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执法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手段。执法活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我们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医药生产、机械加工、制造行业、轻纺行业、旅游行业、水上休闲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分重点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年共开展执法监察382次,出动人员1520余人/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执法监察47次、危化企业8次、烟花爆竹企业28次、建筑施工企业38次、工业企业31次、商业企业2次、其他行业的企业228次;发出限期隐患整改指令书26份、隐患复查意见书41份;当场处罚2起,安全生产违法立案4起,结案4起,共处罚金3.5万元。全年执法大队本着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准则,对各行业、各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查找隐患,并指导加以整改,最终达到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抓规范,认真加强文书的正确制作和案卷管理。我们按照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法性、量罚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治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有关要求,对我局的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整理,正确使用并制作好文书。目前,全局13个执法案卷已进行了整理并已归档。

2010年,我局执法工作本着规范执法的思想,站在为民服务的高度,为提高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加快构建和谐金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殷切期望,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全面履行职责,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姿态,努力做到科学执法,为民服务的最高层,确保我县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

3月10日,浙江省局在杭州召开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会上,省局特种设备处处长传达了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分析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对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局赵海滨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赵海滨强调,20xx年是召开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举办全国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之年,必须确保全省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做好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必须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首先,全省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特种设备安全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从坚持技术检验与安全监察相结合、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等方面,重点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制度不完善和人机矛盾突出等问题,扎实研究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改革发展。

其次,要充分认识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治标和治本并举,全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一要在特种设备大监管格局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格局、推进电梯安全立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技术支撑和推进社会共治,逐步构建形成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社会共同发力的“五位一体”新体系。二要在近几年探索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基础上,应用信息化、标准化方法,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能力,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三要在总结g20峰会特种设备安保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严、细、实”工作作风,全力打好重大活动安保攻坚战、电梯安全攻坚战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三场硬仗”。四要切实加强“四项工作”,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项任务措施到位;持续加大对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扩大安全监察执法影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能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积极研究推进检验机构改革。

第三,要围绕“浙江铁军”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着力提高特种设备干部队伍参谋助手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保安全、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市、义乌市局分管局长、处长和省、市特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XX年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

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们紧紧围绕“预防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中心,根据市局全年工作安排及县域经济特点,制订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并与各街道(镇)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断规范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及维修保养单位的管理。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市局及县安委会的下达的各项任务,为确保地方经济安全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20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是**县特种设备高速增长的一年,新增电梯251台,增长55.5%;起重机械203台,增长30%;压力容器208台,增长24.6%;压力管道18.24米,增长65%;厂场内机动车51台。增长75%。目前全县办理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2834台,其中:锅炉163台、压力容器1025台、起重机械831台、电梯702台、场内机动车112台、游乐设施1台,另有气瓶63066只(其中cng气瓶3710只);压力管道46.23公里;全县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零,无事故发生;设备的登记率达到96%以上,定检率达到了96%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率达到了96%;全年共出动车辆300台次,出动安全监察人员600人次;共检查企业280家(次)(其中全面检查38家,重点监控企业18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1份,消除安全隐患380条;立案38件(其中已结案34件)。

二、主要工作。

(一)借助街镇力量构筑安全防线。

充分利用街镇安监办(经发科、园区管委会)的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筑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体系。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过例会,互通信息,交流总结经验,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能在街道(镇)一级政府部门到较好的落实,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也弥补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面广、量大、人少的不足。到目前为止,我县未发生一起因特种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达到了市局及县安委会对我局考核的事故控制指标任务。

(二)整治巡查结合确保设备安全。

一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2013年5月3日下午,**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暨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在县质监局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园区管委会及15个街道(镇)的分管领导、安监办主任共45人参加了会议。副县长王复莲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敏总结了20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表彰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5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并与各街道(镇)签定了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是开展皮革制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皮革制品企业使用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际,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皮革制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2013年5月10日上午,**县皮革制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会议在县质监局召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经贸委、县公安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璧城街道、璧泉街道等相关领导10余人出席了会议。与县公安、县经委、县安监局、县园区办及各相交街道组织联合执法检查20多次,共检查企业150多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0多份,对15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一起,有效的规范了皮革制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三是狠抓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6月19日上午,我局召开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会,81家电梯使用单位,34家维保单位负责人约115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3年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要求第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电梯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要分工负责,强化责任。要求各单位根据职责严格落实有关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的责任单位,要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第三要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电梯的,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配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等。维保单位要切实负起维保责任,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健全电梯维保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接到电梯故障和相关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第四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我局加大巡查力度,检查电梯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对未按期检验的电梯和违规的维保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开展气瓶专项整治活动。对县内的2家cng加气站、及2家石油液化气体充装单位、1家cng气瓶改装(安装)单位及餐饮企业使用的气瓶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3家(次)石油液化气体充装单充装销售的石油液化气体进行了抽样送检,对其中一家充装销售的石油液化气含二甲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确定重点监控单位探索动态管理模式。

年初,将**cng加气站等18家企业为我县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并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模式,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建立了《**县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设备状况信息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信息等。各重点监控单位将台帐填写完后,企业自己留档一份,所属街道(镇)留档一份、我局留档一份,使企业和管理部门都能准确掌握设备状况。企业也可以根据台帐记载的情况,将到期设备及时向两个中心报检。避免了漏检、不检的情况发生。检验合格后,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更改数据,使三方数据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企业新增、转让、报废特种设备的情况,我局建立了《新增、转让、报废设备登记表》。企业如发生设备新增、转让、报废情况的,应填写登记表报管理部门备案,让分局也能及时掌握情况。

三是建立重点监控单位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我局在例会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信息,企业也将有关情况进行交流,从而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动态,以便于帮助企业解决。

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我们定期对重点监控单位实施全面安全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搞好宣贯培训工作杜绝违章作业事故。

一是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8人次;制定了**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培训计划》,此项工作,连接年培训计划,利用县安监局培训平台组织了2期对工贸企业特种设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青杠街道、园区管委会共近1000人的培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受到了各街道(镇)及相关企业的好评。二是积极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准则》培训,从2013年11月12开始,按照分片区、分批培训的方法,共举办了六期培训班,实现了对全县十五个街道(镇)及县工业园区相关管理、制造和使用单位全覆盖的目标。培训共涉及420家特种设备管理、制造、使用单位共520人,培训期间共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准则》5000多份,《征求意见表》420份,现场解答培训对象提出的问题50多个,现场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5个,并重点帮扶10家企业建立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培训,提高了相关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准则》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各相关单位管好特种设备、用好特种设备、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意识,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准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培训工作得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金泉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

(五)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让人民群众放心。

对于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我们都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到群众投诉9起,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及时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做了反馈,没有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

(六)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应急能力。

2013年6月25日,为了强化**cng气体充装站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能在第一时间内正确、及时、有效的作出反应,控制事态进一步的恶化,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达到最大程度的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目的,**县质监局与**cng加气站联合进行了一场以模拟加气机排污阀及连接部位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

**县委常委、副县长何平同志及**县安全生产检查组的领导和同志们观看了演练。

三、存在的问题。

2013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人员力量与大工作量的矛盾依然存在,导自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能到点到位,还存在监管死角;二是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不突出;三是科技兴安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如电梯远程监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继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条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制度措施,强化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准则》,不断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制造、维修保养单位的管理,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年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是:全县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31以下,事故结案率达到100%;设备的登记率控制在96%以上,定检率控制在96%以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率保持在96%以上,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0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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