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优质17篇)

时间:2023-12-05 17:18:06 作者:念青松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重复犯错。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整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

自我参加工作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持续“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忙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用心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持续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用心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不动产是国家改革新事物,我很想把工作做好,但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国家各种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创先争优”,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持续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到了许多工作方法,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会议,通过参加不动产培训,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动产登记经常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需要用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物权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平时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我本人在单位主要有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做好不动产登记材料初审意见。

(二)负责中心登簿打证工作及证书颁发情况统计表报送。(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699本,不动产抵押证明1967份)。

(三)负责中心日常报账工作。

(四)负责黎母山镇榕木村委会2户贫困户扶贫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是要多看一些对工作有帮助的相关书籍,多学习,多请教,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腿勤、口勤。一如继往的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务实高效,不断自我激励,自俄鞭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办公室形象,力争高效、圆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坚持做到每日办理业务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寻求解决方法,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时光飞逝,20-已经接近尾声,在工作的第一年里,在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的关心、栽培和权籍调查股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生活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不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认真书写党员记实手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一年里,通过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唤醒了我对共产党员的“最初记忆”,不忘本心,不改初衷。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我也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对于刚毕业走向工作的我,理论业务不熟是最大的问题,如何准确重新认识和调整自我定位,如何在工作中之初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这些都需要我不断思考,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学习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悉心钻研权籍调查业务,做到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时刻牢记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充分认识权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本职工作。这一年来,在权籍调查股股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有我参与完成的外业调查草图共140份,独立完成宗地图20余张,城镇新增数据中完成户信息入库7340户。

通过一年的锻炼、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一是学习不够深入,不彻底,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眼高手低的行为依然有;二是由于工作缺乏经验,力能力不足,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三是心态不够稳定,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改变。权籍调查工作特别是外业调查和数据入库工作,涉及的细节方方面面,需要百分之两百的细心和严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更新自我、努力做一名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基层服务人员。

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xx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我区于20xx年5月18日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断摸索和学习,逐渐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登记程序,基本实现便民高效的登记要求。但是在我区不动产登记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原来分散登记中的弊病,导致了部分不动产统一登记严重滞后,大大影响了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受理和形象,故特向上级反馈存在的问题,恳请给予指导。现将问题反馈如下:

问题一: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资料只有土地权属证明。

20xx年之前,金安区各乡镇普遍存在由当地土管建设所为登记申请人开具土地使用证明,证明的基本内容是申请人所占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界址清晰,面积准确,无权属纠纷、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等,申请人仅凭借该证明就进行房屋登记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土地一直没有登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不明确,四至模糊,面积未实测。

问题二: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没有办理土地登记,查询房屋登记资料也没有土地权属证明。

金安区早期房屋登记中不需要土地登记或土地证明,但房屋登记材料中写有土地证书号(经查没有土地登记资料),其土地性质集体、国有不清晰,划拨、出让不明确,也无土地使用权的任何信息,但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办理不动产,无法鉴定土地使用权性质。

问题三:办理了土地登记但没有办理房屋登记。

金安区于20xx年已完成“三权”登记发证工作,但因乡镇规划等原因,特别是农村宅基地没有建房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房屋信息不能记载,无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特此请示。

20xx年8月30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和自治区、盟委行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考勤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编制了固定资产登记领取台账。抽调专人配合局机关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三)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一是努力提高全盟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5月14日和12月4日举办了两次全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要求各地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会上邀请区内相关专家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内网外迁”工作、信息共享集成工作、抵押登记向银行延伸服务工作进行了培训。二是组织本中心干部职工对不动产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全盟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组织相关人员赴*_**参观学习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及“线上线下”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受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便民举措和先进经验。三是做好盟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登录盟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查看系统运行状态,了解掌握各地区登记信息报送情况,联系相关技术单位解决了旗县级信息系统获取不到响应报文的问题,保障了盟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稳定运行。目前,全盟12个旗县市(区)共颁发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证明340484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25731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3171份。

(四)推进不动产抵押业登记务向银行网点延伸工作。已与盟金融办、公积金和有关金融机构协同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延伸服务,通过搭建互联互通平台,实现抵押人在金融机构网点签订抵押贷款协议的同时,同步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减少了办理环节和时限。目前,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已分别与5家金融机构开通了业务,西乌旗与中国邮政银行、住房公积金,镶黄旗、白旗、多伦、蓝旗与住房公积金、农商行,太旗、阿旗、乌拉盖与农商行开通了专线,已经开始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其他旗县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五)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内网外迁工作。一是按照“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目前12个旗县市(区)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已全部压缩至5个、3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与盟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局多次协调沟通,将我局业务专网和各旗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迁移至盟大数据局,统一进行三级等保测评,实现内网外迁和信息共享。目前我局机房已搬迁至盟大数据中心机房,完成了网络调整与策略调整,并将采购的安全设备全部部署至盟大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环境得到了保障。

(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旗县加快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房地产遗留项目“办证难”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416号)要求,我局进一步与住建部门沟通对接,并组织13个旗县市(区)对房地产领域遗留项目进行了摸底,全盟实际遗留问题项目数为200个(包括二连浩特),总套数为49271套,截止目前,开发商首次登记47506套,办理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28769套,完成率61%。

(七)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配合确权登记科,为年底完成90%以上的任务,按照周某某、月调度制度,紧盯颁证进度,目前,全盟宅基地应登记发证宗某某128338宗、面积4807.77公顷,宅基地已登记发证宗某某117446宗、面积4001.93公顷,完成率分别为91.5%和83.23%。

(八)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自查工作。一是配合人事科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现有在职人员共10人的人事数据采集和信息核对工作,为实现全盟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做好准备,并完成了中心人员的档案自查工作。二是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对9名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进行补充更新,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对新增人员的年度考核表、工资变动表、干部任免表等及时装订进档,完成了引进人才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

(九)煤炭资源违规入股统计工作。按照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对全盟各级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等情况进行清查登记的通知》(组发[2020]6号)要求,我中心配合机关人事科,对盟直97个单位以及13个旗县市(区)2000年以来在职和退休所有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档案资料全部按照要求上报至盟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完成煤炭整治销号任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共领取3个煤炭整治销号任务,分别是乌兰图嘎煤矿(h0086,6-6)、芒来煤矿(h0084,9-7、9-8),领到销号任务***和企业沟通,完善资料及佐证材料,通过了盟里审查,已完成销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各旗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确保盟局完成三级等保测评工作后,能够及时接入自治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及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平台,争取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督促旗县加快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与住建部门的对接工作,督促旗县市(区)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的底数完成月报制度,对符合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的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延长工作时间,加快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三)做好林权交接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准备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登记业务,督促旗县市(区)尽快与林业草原部门对接,完成林权资料移交工作,加快数据资料整合。配合确权登记科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准备工作。

(四)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事业改革要求,全力配合人事科做好下一步改革工作。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总结

1、业务开展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各类登记业务19728:首次登记4133,转移登记7260,抵押登记3739,其他类登记2712。共登簿19728笔,办结率100%。

缮证发证10999:其中不动产登记证书726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739本。出具不动产房屋查询证明580份。

2、根据市营商环境专班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积极完成登记财产指标的各项工作要求。

3、规范窗口设置,积极宣传,加强咨询辅导,着力打破以往办理模式,让办事群众可以就近办、便利办,全面实现“全市通办”,并设置了“绿色通道、土地二级市场、企业服务专窗、金融服务、全省(市)通办、异地通办、不动产业务综合窗口、不动产税务交易联办、不动产水电暖联动过户”等一系列便民服务窗口。

4、深入贯彻山东省、烟台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和政务服务“双全双百”精神,持续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高新区实现企业购买不动产零登记费用。

5、完成金山湾、马山街道农村房地一体不动确权登记工作。

6、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全面推行。

7、高新区自实现“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来,不断优化升级,力争最大化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相继推出了“不见面”“零材料”“全程网办”“无还本转贷组合业务”“智能审批”等便民利企的新举措,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抵押、注销的“秒批秒办”,网办率达到全市第一。

8、贯彻落实《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制度创新和加快流程再造,全面实现交房即办证、交地即办证。目前已完成吾悦广场项目、力高阳光海岸项目、泰利模具项目等4宗土地的交地即办证业务;已完成祥隆理想城7栋楼722户的“交房即办证”的相关工作。新闻报道分别烟台高新、烟台广播电视台、山东大小事儿等多渠道发布。

9、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税务部门、世纪安图技术公司以及高新区19家开发企业在高新区创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不动产+税务联办平台”专题会议,实现了不动产税务“一窗受理”,保障了不动产税务联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10、根据市不动产统一要求,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专班,解决了容大东海岸、力高阳光海岸、东方御景等小区办证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均已办完首次登记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开始正常办证。

11、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对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与完善。配合浪潮技术人员进行登记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测试工作。

12、对核心区和金山湾区域测量标志点进行维修管护,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测量标志日常维护和巡查管理。

13、协调涉及我区“多测合一”工作的各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多测合一”工作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科、土地经营科、土地管理科、规划科、人防科,目前部分科室该项工作没有进展。

三、

下步打算。

1、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强化人员配比、窗口数量、配套设施、科技支撑等方面的配备,做到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少排队、不排队,最大限度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出便民便企措施,持续深化“全市通办”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政府为民服务渠道,用真心融入百姓,用真情服务群众。

2、在企业购买不动产零登记费用的基础上继续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在更广泛的领域与银行开展合作,最终实现银行查询、贷款审批、抵押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贷款发放的无缝衔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继续精简材料,做到“能享尽享,应减尽减”,严格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提升企业满意度,做到全程帮助、事后回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常态化推行即时办结、交房即办证、交地即办证。努力做到让服务“多走一步”,让群众“少走一步”,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不动产登记利民便民护民为民的“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继续进行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核登簿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加强部门之间、部门和企业联合和沟通,继续精简材料,做到“能享尽享,应减尽减”,在开通企业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措施。并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宣传,增派人手,积极告知、引导、帮助办事群众和企业,确保今年改革成效稳固进入常态化。

4、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间安排,积极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通过参加培训、学习等方式,尽快推进我区“多测合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迎接省审计厅对我市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环节工作落实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总结

自20xx年3月18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数据一直无法对接共享,造成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资料,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针对这一问题,xx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议,解决存在问题。

20xx年9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再次召集市属相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开会。会议决定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整合到一个部门。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主设置统一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在最短时间解决两部门之间存在的数据对接问题。9月25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拉设专线,首先对司法查封、档案查询窗口进行合并,将原房屋预售备案、产权信息与20xx年3月18日之后不动产信息共同设在一个窗口查询,由两部门共同出具一个查询受理结果。

在未解决完系统整合情况下,取证信息、送达回证等均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同时加盖两部门公章方可生效。该决定于20xx年9月25日起执行。

目前,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计工作人数43人,共设置窗口40个。计划自10月1日起,将推行当日办理即时取证,即办即取。

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了岗位工作计件量,针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要求按规定完成计划内工作量,对工作人员每日完成工作量实行了计件管理;开设预审窗口,对办事群众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多跑路。从便民利民角度不断进行完善改善,提速增效,优化服务。

(一)根据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要求,20xx年7月1日起进一步精简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取消企业群众重复提交的办证材料及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实行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相关事项,企业及群众申请办理时,针对不同办理事项予以承诺确认。

(二)20xx年8月12日,在办事大厅设立自助查询机。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档案资料在我中心可一次办理完成,无需再去多个部门重复查询。在查询机上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后,免费查询产权人本人名下不动产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三)在厅不动产登记局支持下,xx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见面”申请受理模式继续推广,与移动公司合作,拉设专线至各房屋开发公司,结合房地产企业从业端登记业务申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承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商品房(期转现)转移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的业务报件,群众及企业在各房屋开发公司房产部门从业端办理完网签备案同时,即可提交不动产申请登记资料。

(四)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功能,逐步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能上尽上”,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本季度,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件数14640件,登薄15530件,缮证11678本,发证13975本,归档13546件。

截止20xx年9月30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件数118853件,登薄111281件,缮证87837本,发证90522本,归档97544件。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好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乡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政府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以“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围绕“四个中心”:即“确权主体以农民为中心、登记颁证以村组为中心、改革责任以乡为中心、监督指导以市县为中心”,本着“严程序、保稳定、稳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已登记农户900余户,家庭承包地块数2000余块,登记家庭承包地块面积8000余亩。

****乡于1952年建乡,地处川北高原,**县城北部,北与**接壤,东北界与**相连,西与**连接,是**县北大门。全乡面积888.89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500米以上,辖**5个行政村和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800余人,**人口占98%,是距离成都最近的少数民族乡。

一是强化组织,统一。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村支书和村主任为成员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土地确权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队员包户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乡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土地确权办证登记意义深入人心。前期我乡召开了乡村组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了市县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下发了告全县承包农户书1200余份,并利用微信、短信平台发送信息、张贴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具体办法、目的意义等做到了家喻户晓,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随后我乡又召开了乡村组干部参加的推进会,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并由旭普公司专业老师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填写方法进行了培训,确保在入户登记调查时,二轮承包面积、地块四至、家庭共有人等精确无误。

三是规范程序,妥处矛盾。乡形成了党政班子成员挂村、机关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包农户的三级责任网络,严格按照“摸清底子—清查核实—测绘绘图—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农户签字—颁发证书”的流程开展工作。并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司法协理员、维稳信息员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对确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典型、实测确权工作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及时进行调处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二名有威信、讲公道、懂业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参与土地情况清理核实工作,针对个别村二轮延包沉积的权属不清以及农户之间自行置换土地等问题,切实做到尊重民意民主决策。

四是落实进度措施。为做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前期,我乡组织专员到各村进行指导和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在每周五汇总进度情况,通过乡、村公示栏通报各村确权工作进度。同时将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全面提高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我乡入户登记率为100%,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打算。

我乡将以这次领导指导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把环节、严格流程、确保质量,并积极配合县级部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公示工作,收集并汇总对自身地块图册、信息有疑问的农户,及时与测绘公司协商并进行更正,确保公示阶段顺利完成,农户确权数据的真实可信。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20年10月13日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共345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43本,其中首次登记134本,转移登记118本,变更登记21本,换发登记37本,更正登记30;办理不动产权证明114本,注销登记84.

(二)申请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准确把握政策,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公众号,以便在公众号上面宣传不动产相关法律知识。

(三)提高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缩短了办理周期,由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咨询类、为减免契税出具证明类、不动产查询类等登记业务采取面对面即时办结。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

(四)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创新做法。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其工作制度,切实考虑办事群众切实利益及困难。对于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五)政务一体化。今年按照县行政审批安排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3.0系统的升级工作包括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认领、重新编制、上报我单位所有行政权力清单248条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完成了我单位2020年的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拟下放乡镇服务清单、政务公开等工作。每月按照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完成我单位行政审批录入50条任务,截止目前录入了500余条我单位相关的依申请事项。并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我单位规划相关的咨询和受理,截止目前咨询300余次,受理90余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认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及相关的整改工作和系统维护。

(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二)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将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三)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计划设立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20年10月13日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共345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43本,其中首次登记134本,转移登记118本,变更登记21本,换发登记37本,更正登记30;办理不动产权证明114本,注销登记84.

(二)申请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准确把握政策,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公众号,以便在公众号上面宣传不动产相关法律知识。

(三)提高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缩短了办理周期,由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咨询类、为减免契税出具证明类、不动产查询类等登记业务采取面对面即时办结。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

(四)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创新做法。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其工作制度,切实考虑办事群众切实利益及困难。对于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五)政务一体化。今年按照县行政审批安排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3.0系统的升级工作包括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认领、重新编制、上报我单位所有行政权力清单248条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完成了我单位2020年的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拟下放乡镇服务清单、政务公开等工作。每月按照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完成我单位行政审批录入50条任务,截止目前录入了500余条我单位相关的依申请事项。并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我单位规划相关的咨询和受理,截止目前咨询300余次,受理90余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认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及相关的整改工作和系统维护。

(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二)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将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婚姻登记个人工作总结

20--年,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丰收年,婚姻登记处年终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63对,离婚登记875对,补发婚姻证件751份,出具证明924份。20--年荣获全国及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1封,及时给予了答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邀请市档案馆人员进行指导,对06年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已整理档案3018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制作缝纫机、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三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16882707),这是自集中登记以来我处推出的第四项便民措施。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份,在《科学与消费》大型刊物上刊登一期婚姻法律法规,印制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千册、2万多份结、离、补登记告知单供当事人免费阅知。

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日”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在结婚颁证仪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年我们又对证婚活动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大型“浪漫潮乡·玫瑰婚典”证婚活动,今年举办了二期,有70名新人报名参加。通过这些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xx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10次。

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3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今年为了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对每位登记员进行计算机新三级培训,都取得了合格证书,从而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市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二、20--年工作思路。

20--年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

20--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一是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二是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在“五一”、“十一”举办大型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

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

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二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规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不动产登记党建工作总结

20**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从制度层面堵住了房地分割中出现的制度、贷款和税收漏洞,进一步明晰了不动产权,但也出现了部门衔接、历史遗留处理等相关问题,如何化解这些问题,让不动产登记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笔者认为,在今后一段时间,关键要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一、基本情况。

20**年11月20日,县委编委会批准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相关部门涉及的不动产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内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定编14人。根据我县实际,县国土资源局组建工作专班,初步拟定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印制不动产登记样表、申请资料、服务指南。并就“人员调配、办公场所设置、权籍档案移交、税费收取、印章启用、人员培训、县政府实施不动产登记公告时间、工作经费、成立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等9个议题提请县政府专题审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决定自20**年元月1日起,国土资源、房管、林业等部门暂停受理业务。1月11日,**县不动产登记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主要做法。

1、整合力量。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连人带编划入1名,从县房管局连人带编划入2名,国土资源局内部调整5名,8名人员于20**年12月30日前到岗,迅速开展系统培训。

2、增设窗口。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8个,其中受理窗口6个,收费、缮证、归档窗口2个。3、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全员设定a、b岗,确保工作连续性;对招商引资企业、城投公司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工业项目的抵押贷款项目、预告预抵押、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现登记等业务,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做到立等可取;其他业务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截止目前,全县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57本。

三、存在问题。

1、部门协调配合待解决。一是与房产部门的业务协调配合中存在数据共享、查询和补录工作不到位。原房产登记业务统一划入不动产登记后(其中,转移登记仍由房产部门审核),由于未进行房产数据补录,造成不动产登记系统不能查询房地产数据。县政府要求20**年7月1日起实行不动产数据统一查询,如此,造成不动产登记机构不能对房产数据的完整性负责。二是国土资源局内部程序亟待简化。因为我局未设置导询台,申请人来大厅登记后,就认为已经受理,实际在受理前还有不动产测绘、土地评估等一系列环节,经常因其中一个环节时间过长,引发矛盾和误解。

2、不动产登记测绘单位需统一。在不动产登记初期,我们一直按照原有模式,房产测绘和土地测绘一同到现场开展业务,经常因测绘人员不足问题,造成时间长,资料积压多,影响不动产登记质效;两家单位收费,不符合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利民原则。

3、数据整合待启动。按照部和省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年11月底前,我县必须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与市、省、部对接。当前必须尽快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房产数据补录到不动产信息平台。二是在地藉核心数据库内导入不动产信息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和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平台的及时更新。

四、建议与思考。

1、加快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数据共享与保护,从根本上解决档案查询、数据补录问题;二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只需提供一次资料就能办理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需再向房产部门提供资料。三是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图、表、证、薄的有机统一,实现数据成果管理和信息安全的需要。

2、规范不动产登记测绘和收费。一是省厅要尽快联系物价等部门,及时确定不动产测绘收费标准。在现阶段应综合房产和土地测绘收费标准,按下线的70%收取测绘费。二是规范不动产测绘机构。通过备案或者公开遴选2-3家具备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现不动产测绘一次性进场测绘、同时出具测绘成果,一次收取费用,从而起到提质增效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测绘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对测绘单位实行黑名单制管理,规定测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整理和出图,并确保成果质量,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在收取费用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对涉及农村宅基地的登记测绘实行全程免费,按时完成,确保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3、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素质。一是在系统内部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到人人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二是要加强横向交流,向先进单位学习、向业务能手学习,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努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整体水平。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对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内部团结,对把握不准的业务,要及时反馈、沟通。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房产数据整合、档案扫描参考歙县的模式,由区国土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他数据整合及系统二次开发、购置暂由苍穹公司先行提供服务,最终技术服务商参照市局模式确定。相关工作由招管局予以配合。

信息共享目前解决方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平台向房管部门开放(连接内网专线、账号密码),房管部门的业务平台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提供外网网址端口、账号密码、u盾),确保双方实时共享交易(登记)信息。

信息共享下一步解决方案:为了确保登记资料统一性、完整性,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召集苍穹公司、新奕公司,共同商讨数据实时共享共用的建设方案、传输接口研发、统一登记簿册等工作,尽快完成各自数据库接口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权籍管理系统标准统一修改、设置各业务系统登记簿册,确保各部门数据正常实时互传共享,数据转换与推送工作做到完整正确、不重不漏。实时共享共用数据库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工作招管局予以配合。

三、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移交事宜。

房产登记历史纸质档案于10月28日前移交不动产登记局,档案资料仍存放在房管局档案室,房管局负责档案整理和查询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并划归不动产登记局管理,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责保障。不动产登记局正式运行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及纸质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分年度统一移交给区档案局。

四、关于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事宜。

为提前做好新老发证工作准备和衔接,区政府决定于10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从10月20日起开始停办房屋、土地登记业务,查封登记仍由原部门受理,并将登记结果反馈到不动产登记局。10月28日起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10月20日前各部门受理登记仍由各部门按原途径办理。10月20日起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各部门引导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电视台负责。

为确保10月28日顺利发证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同意招聘临时人员10人,请区国土局行文报区政府研定,区人社局、财政局商洽办理。

六、关于经费保障事宜。

区国土局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列入预算,区财政局做好预算。

不动产登记中心年三季度工作总结

1.严格执行规定,加强业务培训。一是中心严格按照《手册》和《规范》进行资料提交、限时办理和收费,制作办事流程图、服务指南、申请书和受理通知单等表格式样,认真梳理登记业务流程,按要求不断进行流程再造,积极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二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对市局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要求,中心定期组织统一学习培训,领会政策精要,融会贯通到具体各项业务工作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为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软实力。三是建立实时沟通机制。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不动产登记人员不等不靠,一是积极与市局领导交流汇报;同时中心建立了内部会审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分析研判、攻坚克难,对问题进行合理处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做好解释,保证了登记工作井然有序开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措施为缓解登记拥挤,方便群众办理,继续推行网上预约登记;二是针对老弱病残开展上门服务,受到申请人一致好评;三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员要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不让申请人多跑一次腿;四是坚持推行免费邮寄不动产证书服务,实现申请人办理业务“跑一次”的目标;五是实行了坐落变更证明备案制度,梳理以往办理的变更登记业务,登记备案,在受理更址业务时,已经办理过地址变更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中心内部来解决。六是开展延时服务,碰到特殊事项,大家思想统一,开展延时服务,真正为申请人雪中送炭,解决难题。七是开设了绿色通道--提速办件。对于材料齐全,情况特殊的登记申请人,我们开展了提速办件,证书站等可领。

3、严格执行限时办结规定。不动产登记开展以来,登记中心严格执行市局和分局领导要求,把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作为不动产工作的重心。一是分类设立受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工作人员各专一项,便于快速进入角色,并通过逐步换岗达到综合受理的目标。原土地登记工作人员与房产登记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就近安排,便于沟通,高效无障碍的推进了不动产登记。二是在柜台外设立了开发商自理办件区,方便开发商预约前来办理,既减轻了受理人员工作量,有效提高了登记效率,得到了开发商的好评。三是限期办结。自不动产登记以来,在保证受理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岗位提交的办件无特殊情况全部实现日清,部分业务实行提醒办结,即受理办结及时转件,并提醒下一环节人员及时处理,使所有登记环节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办结率。

4.廉洁勤政根据分局统一要求,分管领导定期通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并同登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岗位廉洁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紧抓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克己奉公、勤政廉洁,做到受理工作不分亲疏、不走人情,依法依规登记,杜绝“庸懒散”现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通过中心人员齐心协力,三季度中心共办结:不动产信息查询2871件,不动产信息查封92件,不动产抵押登记318件,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305件,不动产转移登记1232件。已颁发不动产证1610本,不动产证明382件。合计办理办结2577件。办结率98.6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是林业登记目前未整合到位,根据原定整合到位人员一人,而且未参与林权发证业务,后期林业登记工作困难较大;二是历史遗留信访工作量大而繁琐,大部分因为历史原因未完成审批,导致要件不全无法受理,占用了大量工作精力;三是整合前由市房管局和其他区县局登记的博山辖区房产信息数据,博山区不动产登记时无法查询使用,影响了登记效率,引起群众不满;四是每天查询证书办理情况的电话量多,新开发的系统不具备领证短信提醒功能,每次来电必须查询系统,占用大量精力。以上两项已经汇报给市局,正在协调解决。

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总结

1、推进综合窗口建设,“一窗受理”取得实效。2017年11月底,我县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合署办公,建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人员物理集成,共同受理群众登记申请。2019年3月,税务窗口与交易登记窗口实现了合署办公。经部门间不断磨合,窗口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办证只需签一次字,填一张表,跑一个窗口。

2、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间。为全面落实^v^、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v^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有关流程、挖掘工作潜能、提升登记能力,自我加压,增效提速。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及异议登记即来即办。梳理登记权责,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再扣押不动产权证;整合登记事项,精简收件材料。

3、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大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聚焦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取消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房屋交易告知单等各种奇葩证明,实现减证便民。

4、实行错时延时服务,为特殊办证人提供“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2019年上半年,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提升服务形象持续发力,便民利民大提升。按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错时延时服务,打造24小时不打烊不动产登记窗口。针对重大重点项目、老、弱、孕等群体办证需求,窗口咨询人员将引导其通过“绿色通道”,加急加快办理;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现场办事群众,在县城范围内的,安排专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四)制度完善及作风建设提升情况。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效率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活动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升措施、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力度。

1、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筑牢廉能风险防火墙。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将登记工作各个环节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全面更新清理岗位职权,更新制作了每项业务流程图,优化内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通过采取在发证系统设置超期办理预警、窗口人员“接办分离、收发分离”等措施,杜绝工作人员超期办件、办人情件、收取好处费办加急件的廉政风险。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带班领导巡查制,科室自查制。为加强不动产登记中心作风效能建设,树立服务窗口良好形象,建立健全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等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实行带班领导窗口值班制度,局领导、中心主任不定期对登记窗口进行巡查;中心所有干部职工签订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科室长履行本科室作风效能监督职责,每天自查作风效能建设,形成自查表报综合科备查。推进服务态度不优、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解决;推进工作纪律散漫、随意脱岗问题的解决;推进登记指引不清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

二、

2019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及要求、企业群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数据整合工作进展缓慢。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所有登记业务的基础,按照省厅要求,所有市县需要在2019年前全面完成房产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目前我县数据整合仅完成全县房屋总量的71%左右,与兄弟县区相比进度较慢。进贤县数据整合单位对所有的房产登记档案全部重新扫面,建立了全面的电子档,纸质档案移交始终没有影响数据整合进度。影响数据整合进度的关键因素是房管测绘部门消极应付,我局与县住建局及房管局多次沟通协调,在县政府分管领导主导下也对接了多次,但县房管局下属的房屋测绘所始终没有积极配合提供进贤县房产登记详尽的分户图及楼盘表;存在协调一次,就提供一部分的情况。目前数据整合单位只能依照权籍调查部门实地调查的数据以及老房产证办理抵押、转移业务时一户一户整合,进展缓慢。因数据整合工作是有局相关行政科室监督指导,不动产的登记中心协助配合,需要局党组督促相关科室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数据整合,尽快全面整合到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登簿行为,确保新增登记数据准确无误,维护国家、生、市、县登记数据的同步性、一致性。优化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权籍数据的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和整合入库,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二是“一窗综合受理”、登记信息集成存在不足。1、我县在2017年11月整合房管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综合服务窗口”,2018年7月将税务窗口整合到综合服务窗口。但限于数据共享、实时数据推送难于跟进,“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还停留在人员物理集成层面,数据集成不到位。造成这项工作滞后原因主要是按照进贤县机构改革方案职责已经划转,但人员很难划转到位。进贤县房屋交易所定编8人,但现有54人,且全部为自收自支人员,县政府不解决财政拨付工资,交易又无收费项目。上述人员划转我局,我局将无法解决工资经费。2、我局对登记信息集成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与房管、税务协调,但实际进展缓慢。由于进贤县房屋交易所目前没有经费来源,进贤县房产交易信息系统已经连续三年未向软件开发维护公司(南方数据软件公司)支付维护费,该公司据此拒绝协助开展与不动产数据库的登记信息集成。经与进贤县税务局协商不动产登记系统、交易交税金山系统信息集成,县税务局请示其市局,答复为县级不动产不能直接与县税务金山系统对接,要与市税务局金山系统对接,目前一直没有达成一直的集成方案。

不动产个人工作总结

原则同意房屋交易(抵押)类事项,由区房管局负责前置审批。该类事项申请人须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后,移交房管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抵押)审核,房管交易窗口出具交易确认单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公告发证之日前,区房管局办理的房屋所涉抵押权、查封登记,仍由区房管局办理注销、解封登记;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后,未办理首次登记之前,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名下的房产,查封、解封登记仍由区房管局办理。涉及仅街道、门牌号等地名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一律不收费。

二、关于不动产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发证系统无缝对接工作)事宜。

房产数据整合、档案扫描参考歙县的模式,由区国土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他数据整合及系统二次开发、购置暂由苍穹公司先行提供服务,最终技术服务商参照市局模式确定。相关工作由招管局予以配合。

信息共享目前解决方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平台向房管部门开放(连接内网专线、账号密码),房管部门的业务平台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提供外网网址端口、账号密码、u盾),确保双方实时共享交易(登记)信息。

信息共享下一步解决方案:为了确保登记资料统一性、完整性,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召集苍穹公司、新奕公司,共同商讨数据实时共享共用的建设方案、传输接口研发、统一登记簿册等工作,尽快完成各自数据库接口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权籍管理系统标准统一修改、设置各业务系统登记簿册,确保各部门数据正常实时互传共享,数据转换与推送工作做到完整正确、不重不漏。实时共享共用数据库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工作招管局予以配合。

三、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移交事宜。

房产登记历史纸质档案于月28日前移交不动产登记局,档案资料仍存放在房管局档案室,房管局负责档案整理和查询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并划归不动产登记局管理,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责保障。不动产登记局正式运行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及纸质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分年度统一移交给区档案局。

四、关于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事宜。

为提前做好新老发证工作准备和衔接,区政府决定于10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从10月20日起开始停办房屋、土地登记业务,查封登记仍由原部门受理,并将登记结果反馈到不动产登记局。10月28日起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10月20日前各部门受理登记仍由各部门按原途径办理。10月20日起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各部门引导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电视台负责。

为确保10月28日顺利发证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同意招聘临时人员10人,请区国土局行文报区政府研定,区人社局、财政局商洽办理。

六、关于经费保障事宜。

区国土局20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列入预算,区财政局做好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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