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语The(实用14篇)

时间:2023-12-13 07:22:42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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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又译为《荒野的呼唤》)是美国近现代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通过作者精彩而生动的描写,我很容易的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里。这只狗就是巴克,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了人的幻想的狗,而是从南方优越的环境中被卖到北方冰天雪地的环境中,并在那里生活、事迹足以震撼我们心灵的狗。

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长大,经过完全的驯化,巴克已经“习惯了要信任它所认识的人,它对他们的信任已经超出了对它自己的信任”。但是,就是这种信任,让巴克经历了它生命中的第一次欺骗,这次的欺骗彻底改变了巴克的生命轨迹,它被卖到了寒冷的北方,远离了南方优越的生活。在巴克被拐卖的第一站,它受到了一顿大棒严厉的教训,从此,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那根大棒让巴克知道了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激发了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棒下,高贵的巴克被打得头昏脑胀,毫无反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无产者受到残酷的剥削和沉重的压迫,而维护这种剥削压迫的,则是棍棒——社会权利机构。巴克在棍棒下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是没有希望的。“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则里,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行尸走肉,我们还应对这个制度保持清醒的认识,服从、防范,为反抗保留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个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智慧、甚至不够奸诈阴险,都无法存活下去。荒野没有和平,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为生存而进行努力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斯文、高洁、谦让这些文明社会所赞扬的美德则都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在哪里,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在这部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后来在20xx年2月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

一开始我是以电影的方式来了解这部作品的。这是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巴克原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被人卖到寒冷的北部成为一条雪橇犬,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迅速的适应了极地环境,后来因主人的不断更替,巴克最终和他最后的主人约翰前往了荒野之地,在那里找回了野性,不再受人束缚,由一条家犬变成了狼王。

在电影中,巴克被善化了,不应该说整个故事都被善化了,一些电影中的巴克坚强,勇敢,善良,隐忍在雪橇队的时候,作为领头犬的斯皮茨,因为地位更高一级,所以他总是欺凌其他雪橇狗,而巴克却与之相反,他总是尽力帮助其他雪橇狗靠自己的善良感化他人,最终打倒斯皮茨,把他赶走,自己成为了头狗,当我看到电影中的巴克时,我忽然感到这世上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自己对他人的善良了,因为巴克的善良,他获得了支持与人心,才成为了领头犬,让其他狗敬重于他。

可是三天后我的感觉又改变了,只因为我读了原著小说,我看完电影后就立刻在网上买了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的小说,刚到时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但是读完后我感到很失望,是对巴克对狗性以及狗性折射出来的人性而失望,小说中的巴克是一只狡猾有篡位的野心,破坏规矩,抢夺其他狗食物的狗,他自从当上雪橇犬,狗就一心想当领头狗,他每次都在暗中捣乱,让领头狗无法好好带领群狗拉雪橇,暗中挑拨离间,暗中偷取食物,变得非常残忍,狡猾。领头犬斯皮茨也早想撕碎了他,当他们互相撕咬时,而它们的两个主人还在看好戏,其中一个人还笃定巴克能将斯皮兹撕碎。

而到了后来巴克和斯皮兹终于开始了争夺,最后还是巴克赢了,但是巴克没有放过斯皮兹,而是把她的喉咙直接咬断,不过当她当上头狗后,却也变得非常忠诚善良,在小说里作者强调适者生存,强调原始与野蛮,强调狼的特征,正如作者自己写的,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有人把慈悲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错误的认识就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被杀死,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它服从于它。

巴克在新的环境中为生存而努力,这部小说告诉我们,人的命运,不管是出于偶然的因素,还是别人强加给你的,但无论怎样都不能逃避,要努力在新环境中学会更好的生存下来。

而我综合电影小说却觉得人要保持着善良,但要看对待怎样的环境,怎样的一群人只有在生存的基础上才能善良——你的善良,要带有锋芒。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worthreading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政府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其它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在第四任主人的手下,它像机器一般繁重的工作,丝毫没有休息。等遇到第五任主人的时候,它已经疲惫到站不住脚了。而它面临的生存环境却越发残酷,巴克遭遇到了一次次的毒打。更要命的是,它的主人坚持要在薄薄的冰面上前行,而这么做,几乎是可以要了他们整个队伍的命。幸运的是,在巴克性命攸关的时候,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它。

桑顿本来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给巴克的第四位主人一些建议,让他暂时不要走冰面,但当他看到巴克的主人们表现出无知和对巴克的孽待时,他像野兽一样的扑了过去,并带着哭腔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再打它,我就和你拼了!”,在一番搏斗后,桑顿救下了巴克,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给了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关于桑顿的这种照顾,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别人关心他们的狗不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就是因为要尽一份责任;但他却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狗,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不由自主。当然,他关心还有很多。他总是友好地和它们打声招呼或说句鼓励的话,还经常坐下来和它们长谈,不但狗们觉得高兴,他也觉得快乐。”。巴克生平第一次得到真正的爱,而这样伟大的爱也唤醒了巴克心底对桑顿燃烧似的爱。

关于巴克的这种爱,书中有两个很打动人的例子,一个是当桑顿坠入激流时,巴克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跳去水中去救他;另一个则是巴克为了桑顿拼尽全身力气,然后超乎想象的完成了其它狗从来没有完成过的壮举,可以说桑顿完全俘获了巴克的心。然而此刻,巴克的野性已经完全复苏,它经常能感觉到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它一次次的向森林冲去。期间,更是有野狼想带它进入狼群,但是桑顿的爱还是一次次的将它拉回。最后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巴克才彻底暴走,它化身成了杀戮的魔鬼,咬死了印第安人,完成了对人类这种最高生物的复仇。并在之后于一己之力征服了狼群,成为了狼群之王。故事由此结束。

在看到巴克所经历的这些脱变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确实,无论是从巴克的出身,还是它在被拐入社会后发生的一切,都能从我们身边的人,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身上找到影子。巴克开始生活在一个富贵的法官家,正如大多数生活在父母庇护下的顺风顺水的孩子们,在他们步入社会前还不知道真实的社会是什么模样。就像巴克被迫进入社会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几乎每个孩子都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社会中的各种人和各种事,也不得不面对人生中的一系列烦恼和困境。故事中的巴克品尝了权利的无尽苦头、经历过同伴的无故恶意、体会过生存的无尽残酷,而这些也都一一的发生在了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一次次见证了生活的残酷、人性的阴暗,也是在一次次的碰壁中像巴克一样慢慢坚强、慢慢长大。而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巴克遇上了桑顿,就像是一个在社会中打拼多年的自己遇到了灵魂的另一半,虽然结局并不算完美,但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们明白:生活并不是只有黑暗。

故事的最后,巴克成了狼群之王,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而这种勇气和力量最终会带领我们蜕变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人。那么这个挣扎求存的过程也就是生命的意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本事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我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我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我的生活,奔向只为自我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我,仅有自我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野性的呼唤》震惊了我的心。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宠物狗,住在南加州温暖的山谷,却被卖到偏远寒冷的阿拉斯加。因为有大量的黄金,来自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在这里,而这需要大量的雪橇犬。巴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的。

进入北方后,他意识到环境有多糟糕,生活有多艰难。没有南方法,只有大棒尖牙法。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永不倒下。倒下的是弱者,遵守南法的也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他对导盲犬激怒他的方式有点宽容,然后他不断地指着导盲犬斯皮兹闹事,最后惹得斯皮兹和他大打出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不是斯皮兹原来的位置,巴克也很聪明。如何拉好雪橇,如何克服寒冷,对他来说真的很简单。

他在极地遇到了五位大师,最后一位名叫约翰。桑顿家的人,救了巴克,也很照顾巴克,不用绕桑顿走很远的路,更不用拉雪橇了,在巴克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桑顿在淘金热中被印第安人杀死,打断了巴克与人的感情。从那以后,巴克对人失去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新的看法吗?你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这篇文章吗?如果巴克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变成上面的斯皮兹,被别人打败杀死。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另一个道理:不同的环境可以改变事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个原理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写的很清楚。不改变,就成了失败者,被这个社会淘汰。人也要学会适应形势的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坚持不懈地加强锻炼,增强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在我身上,就体现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学到武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改。我总是给人一种自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还是没有朋友,他们对我还是很尊重的。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改变的时候了。于是,我摘下假皮,善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是一个真实而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才是强者。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巴克,是西方著名小说《野性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的名字,它是一条狗,或者确切的说是一匹带有野性的狼。

《野性的呼唤》,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发生在上个世纪美国的淘金热时期。

和其他的家养犬不同,巴克每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会遥望北方,喉咙发出半似犬的吠声,但再到之后,声音却更像是狼嚎。

由家主豢养,到最终成为被积雪覆盖森林的狼王,中间的故事令人热血又震惊,但其中的一段追逐麋鹿的故事却很是令人震惊。

麋鹿的双眼在与巴克对视的那一刻,就已经变成它的盘中餐了。

麋鹿的体型很大,全力一击未免不会使这一匹孤狼重伤,但是麋鹿没有锋利的獠牙,而这正给了巴克展开长久的拉锯战的机会。

在剩下的时间里,孤狼不紧不慢的不断消耗着麋鹿。在它想要摆脱跟随时,孤狼紧跟而上,在它想要喝水时,孤狼漏出其锋利的獠牙,在它想要睡觉时,孤狼却逐渐靠近形成威胁。

最终,体型巨大的麋鹿拜倒在这孤狼的獠牙之下。

在卡尔·伊坎展开对塔潘公司的收购案例中,不难看出,在卡尔身上所闪现出的狼的身影。

在卡尔的助理金斯利的帮助下,卡尔这匹狼的目光盯向了塔潘这块肥肉。

从1977年年末,卡尔开始以每股7.5美元的价格收购塔潘的股票。展开收购,选择塔潘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当时美国股票市场开始出现回暖的迹象,另外一方面,塔潘的资产价值为大约20美元一股,是现在股票价格的两倍,这样看来的话,购买塔潘的股票就等同于购买了一个基本上没有风险的塔潘股票期权,只是,这个期权没有具体的到期日。

剩下来,卡尔·伊坎便开始逐渐的漏出了他的獠牙。首先,给塔潘的首席执行官布拉休斯打电话,表示出伊坎公司想要继续购买塔潘股票的意图,然后咨询公司的一些基本状况;之后,以大量持股为资本,威胁布拉休斯公司可能会有收购的风险,再之后,向证监会提报13-d表格。

当然,这中间,卡尔也遭遇到了一些风险,比如塔潘公司意欲发行优先股的计划,但是最终被伊坎强力进入塔潘董事会的意图做出了让步。

发展到后期,整场斗争,就是一场公司股东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斗争,因为公司发展到后期,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公司的管理层似乎早已经将公司视为自己所有,公司就是一个为自己赚取利益的工具,但是管理层似乎从来没有考虑到股东们的利益,伊坎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能够站在股东的立场上,赢得与公司管理层之间斗争的胜利。

公司的管理层肯定不愿意伊坎将公司的股票清算变现。

最终,在1979年8月,塔潘和布拉休斯与瑞典的巨无霸公司伊莱克斯达成协议,这位神圣的“白衣骑士”以每股18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塔潘的股票,此时,伊坎所持有的321500股塔潘股票,获得了近270万美元的利润。

从1977年年末到1979年8月,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伊坎赚取了270万美元,虽然这在伊坎后来的收购案中有点小巫见大巫,但是这也正是验证了卡尔关于公司价值观的哲学思维是正确的。

从野性的呼唤,到华尔街之狼,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做事情从来都不会浅尝辄止,一但认定了猎物,将会全力以赴,锲而不舍,甚至是,无所不用其极。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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