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总结及建议(专业14篇)

时间:2023-12-03 09:19:30 作者:翰墨

食品的包装在保护和促销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接下来是一些有趣的食品养生小提示,让大家在饮食中更加注意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辖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__街道强化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把好食品安全监管关,营造安全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市场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利用宣传海报、村社区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向群众广泛宣传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环境卫生好的餐饮单位。

二是明确责任,措施到位。督促街道快检实验室做好蔬菜、肉类安全检测,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记录、蔬菜销售记录,保证群众吃上放心安全食材。

三是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街道食安办联合区市场监管局__分局对辖区内餐饮店、养老机构、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经营户的卫生执照、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票索证、店面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食品安全检查通知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村社区配合做好跟踪检查和服务。同时督促各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立即上报街道食安办。

四是制定预案,强化应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能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安办,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让全县人民20xx年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按照大食安办对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确保全县人民节日消费安全,食品市场繁荣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方面对市场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20xx年12月30、31日共出动车辆4辆,执法人员20余人,结合定点屠宰的特点进行了夜间巡查,主要严厉查处非法屠宰、注水、病害肉的违法经营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将突击检查于日常检查和相结合,对非法屠宰和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2、20xx年x月19、20日我局和工商局密切配合,对肉品市场准入,采取倒查的形式对东门、南门农贸市场肉类供应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对个别不按要求使用电子称的经营户进行了教育。检查人员要求肉品经营户按照市场准入的规定必须做到章证齐全,肉品合格。

3、20xx年x月18日,分别对我县成都百货大楼大邑分场、红旗连锁、利民连锁、九龙超市、30多家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较强,进货渠道较为正规,票证、台帐较齐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从进货、出货执行较好,填写清楚。

1、市场有个别肉品章证不齐现象。

2、个别流通企业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执行上,对《随附单》使用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使用时填写不规范,有执行不力的现象存在。

3、个别定点屠宰厂在内部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4、对肉品、酒类管理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

1、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定点屠宰厂对生猪的来源要严格把关,做好入厂登记,严防各种病毒流入定点屠宰厂,严禁不合格肉品投放市场,做好宰前、宰中、宰后的检疫,建立好台帐,搞好逐日登记。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力度,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定期对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做好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使酒类流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3、加大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要严厉查处销售劣质酒的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将“打假保名”工作贯彻落实到位。积极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能,将严查“瘦肉精”流入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当做日常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xx]8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xx]113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红食安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xx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乡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我校全体师生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系着家庭的幸福生活,不仅关系到全州社会的安定和人心凝聚,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为使专项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圆满完成食品专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李天丞、总务主任蔡治安为副组长;食堂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检查组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牢记职能,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靠各县(市)属地监管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原则。严格按照方案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红食安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xx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学校食堂、小卖部为重点对象,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类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检查糕点店,主要检查原料采购、以及包装、操作间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等;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

(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多头监管,要求不一致,出现监管盲区和空白,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二)我校多数食品生加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难度大。

(四)食品监管部门协调沟通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分析评估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建立“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积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和相关的法规业务知识,提高专业队伍的综合能力。

(三)继续发挥好“抓手”作用,在积极开展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四)加强对生产食用油、酱油等的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食品环节的整治,严格审查食品经营者的资格,严肃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儿童食品、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xx分局工商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工商局和高新管委会制定下发的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依据,针对xx区在流通领域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原创: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促进了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确保了整治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据统计,一年来xx分局工商所共出动执法干部2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4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368户次,为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和促进全区食品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秩序明显好转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确保市场繁荣稳定,消费安全放心,高新工商所在去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组织全体干部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了以确保包装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工商所在对辖区内的各行各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十大类品种食品作为监管重点,对辖区内分布在xx农贸市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路、xx路、xx路等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内的70余户经营包装食品的经营户进行了重点检查。一年来,工商所依法收缴过期变质食品138袋(包、瓶)、“三无”食品13包、各种假冒香烟238包;责令4户不具有备案登记证明的180多盒盒装月饼和56件(每件100个)散装月饼作下柜处理。

去年6月份,xx工商所以迎接“gms会议”开展交通和卫生环境整治为契机,坚持“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质量”的原则,按照宣传动员、整治工作、查缺补漏、巩固考核的阶段性要求,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xx农贸市场的“脏、乱、差”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在整治工作中,xx工商所采取重点清查与经常巡查的方法,重点对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大类品种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食品,也没有发现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制品,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水果,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在此基础上,高新工商所积极帮助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部进行了规范,使达江农贸市场“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面貌焕然一新。

去年6月3日,xx分局工商根据群众举报对xx区xx镇xx营村xx号制假窝点、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假冒成品的莲花及其他品牌味精共计291箱,用于制假的原料5袋,塑料袋封口机1台,莲花味精外包装箱127个,莲花味精小包装袋450个,销货款5000元。后因当事人xx逃走,该案已作无主处理。原创:

去年以来,xx工商所采取有效措施,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尝试。一是强化教育。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考试测试等方法,不断提高工商所执法干部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如:去年11月3日,工商所举办了由辖区所有食品经营户参加的“xx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班”,对其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出题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答。二是强化制度。在内部,工商所拟订了《xx分局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制》、《xx分局工商所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等7个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通过签订《高新分局工商所执法干部共建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工商所所长、内勤、市场巡查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外部,为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制度,工商所免费发给了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者《进货商品四索台帐》,并通过签订《xx分局工商所、食品市场开办者(各类食品经营户)共建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各类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购销制以及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强化协作。xx工商所通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工商联络站制度,推进12315投诉进社区、进园区、进市场,对16个工商联络站反映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对消费者投诉多、问题大的区域、市场、食品经营者和品种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检查和整治。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县餐饮化保执法队队长杜增兵为组长、副队长许建维为副组长的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由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各科科长组成。

制定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督导检查阶段。对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的集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等,重点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深入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树立了学校食堂无小事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学校集体食堂的安全操作行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不姑息、不手软,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7家,提出整改意见6条,没收不合格食品45公斤,立案3起,罚款5500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为确保xx县xx年春节期间商贸领域食品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1月10日我局召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县里的工作要求,布置了工作任务;会后制定了20xx年春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要求商务监察队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家畜定点屠宰管理,确保食用肉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xx县各屠宰场(点)春节期间在屠宰环节严格开展检疫检验工作,认真做好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春节期间全县共按规定要求在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肉2头(195公斤),确保了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2、强化对家畜定点屠宰场(点)的督查。春节期间我办联合县渔牧兽医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出动21车次,95人次,共督查屠宰场(点)12家(次),同时,对各屠宰场(点)开展肉品品质检验提出了严格要求,规范了屠宰行为,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

3、加强对肉品流通市场管理:

1、完善凭票销售制度。凡在xx县上市家畜肉品,必须具备“二章二证”。否则严格按私屠滥宰查处。

2、进一步完善了索票索证登记制度。对学校、宾馆、饭店、食堂、肉食加工点等使用家畜肉品单位严格执行采购家畜肉品索票索证登记制度,并加强日常巡查,从源头上杜绝了私屠滥宰。

3、严格市场准入。对县外进入xx县市场的家畜肉品,实行严格验证、检疫,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了市场秩序,确保了屠宰市场的公平竞争。

4、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春节期间,共出动屠宰联合执法2车次,16人次,强化了肉品市场监管,有力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

5、抓好节假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春节肉品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特点,重点加大了节假日肉品市场食用肉品餐饮业的督管力度,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预防。期间共出动联合执法6车次,15人次,检查肉品市场9个,保障了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酒类流通监管。

1、严格实行备案登记、随附单使用制度。春节期间重点检查了酒类经销商持证经营和使用随附单情况,共重点检查酒类经营35家。目前全县酒类市场批发、零售制度已初步建立,酒类经营部持证经营率90%,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80%,初步建立完善了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确保了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仪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仪陇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仪食安办xx号)文件精神,由乡安办、食安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对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集中时间对双盘小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小吃店、副食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扎实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乡及时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办、食安办、警务室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专项检查。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

检查学校食堂1个,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卫生许可证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均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严格食品原料检查登记并索证索票管理。同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二)生活饮用水

检查学校1个,具备较完善的饮用水防护设施,配备有专人管理,对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每学期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蓄水池加盖。

(三)联合执法检查

强化对学校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校食堂严格持健康证上岗,同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学生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自动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和购买食品时查看保质期等。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教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部分食堂从业人员的自身卫生有待加强。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粮食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关于印发xx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10]20号)、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xx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xx区辖区内的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xx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xx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xx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欢度“两节”,丹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总结如下: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事故易发多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把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各单位部门以及各村(居)对应各自职责范围,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针对节日期间人员集中聚餐多的特点,将食品安全宣传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加大了《食品安全法》、《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镇村组微信群、“人文丹山”公众号、文艺汇演、文明劝导、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消费者、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并及时组织核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良好共治氛围。

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对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督查,未发现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掺假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二是重点检查了大米、保健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现大米重金属超标、保健品虚假宣传、校园及其周边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问题。三是对餐饮行业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原辅材料的购进与储存等进行检查,未发现构成隐患的环节。四是加强了“年夜饭”、农家宴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制作流程的监督指导工作,镇域范围内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镇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对酒类、食用油、冷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和节令热销食品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食品违法法规行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