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9 20:09:48 作者:雁落霞

学习让我体验到了知识的魅力,也让我明白了学无止境的道理。接下来是一些写作学习体会的精彩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0多年的光辉历程,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长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面临的任务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为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所取代,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成为迫切的任务,党的领导意识和领导方式也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有所前进、有所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常态下的社会管理中,不能再靠个人和个别组织的意愿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体之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否则由社会发展内在本质所要求的效率和公平都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已经清楚地表明:没有一个好的体制和制度,仅有良好的愿望和勤奋的精神是难以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的。和平与发展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靠科学,二靠体制,综合起来说,就是要依靠科学的体制。这种科学的体制,包括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生活体制等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体制形成后,能否得以确立,能否为社会大众所遵守,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依靠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管理国家事务,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党从大量具体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是党的性质对党提出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人民的个体――公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的条件下,怎样委托和授予权力,怎样表达和形成民意,怎样使国家的.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怎样防止公权力的私化和私权力的公共化,怎样维护人民的主权地位和公民权利,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不仅要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要带头实施这一方略,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首要环节。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完全一致的,党并不谋求也不应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执掌政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使党的执政方式符合法治原则,使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就是坚持依法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党必须积极创造条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引导国家和社会向着法治化的轨道迈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发挥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一,党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和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要确保立法机关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改革开放特别是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当代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还应继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继续履行好立法职能,力争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党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在我国,司法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器,其基本职能同样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仅指物质利益,而是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在内的利益综合体。审判和检察机关是从司法的角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的重要国家机关。它们的职能,不能由其他党政机关来取代,党组织应当通过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积极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来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必须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研究探索服务群众的规律,切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胡锦涛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要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上,必须解决好执法“为了谁”的问题,能够始终做到心系群众、善待百姓。因此,在执法思想上,必须使广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保障人权的观念。公安机关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公正执法的观念。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讲究效率的观念。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效率观念,迅速、及时、认真地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水平新提升。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队伍形象,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民警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地加强对各种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水平的培养,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人民群众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改革越是深入,开放越是扩大,就越要把这个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人的多层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紧的便是安全需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拥有财富的逐渐增加,对安全需要也与日俱增。安居才能乐业,乐业也会推动安居,安居与乐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很难设想在一个安全毫无保障的社会中,人类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安居乐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安居乐业,并非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所能涵盖,也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达成,但公安机关在这个环境的培育、实现和发展过程中,任务无疑最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定、康乐的生活环境,能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必将凝聚人心,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随着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逐渐加快,公共事业发展方兴未艾,人民群众对提供新型的服务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无疑问,公安机关职能的定位,也应该随着人民群众需要的发展而发展。公安机关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力军,而安居乐业的实现要靠我们坚定地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应该看到,公安机关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人民群众期望安居乐业,这本身就为我们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开创了广阔的途径。我们常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而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我们就难以让群众满意。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使命和任务无疑更加繁重而艰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要着重体现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优化行政管理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直接动力、直接服务、直接效益上;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要树立指导型、服务型、沟通型的执法理念,学会运用便民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不仅要做到传统意义上的爱民、助民等服务,而且要自觉地、优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题中重要之义,我们才能自觉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党的奋斗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开展平安尚志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巩固和发展尚志的大好形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标志着我们党执法理论的重大创新和执法实践的新突破。这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十分丰富,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多方面,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越是安定的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应该看到,我们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社会治安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稳定的因素还很多。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可能聚精会神地搞建设,一切都无从谈起。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推动法治实践,精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要高标准地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政法领域的主导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解决思想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干任何事情都要以民为重,出以公心。在出台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把问题研究得更透一些,措施制定得更完善一些,避免增加不稳定因素。要树立动态的、发展的稳定观,充分认识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性、多发性和风险性,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在发展中保持稳定,通过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执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不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颗善良之心。

二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司法环境虽然有很大好转,但许多方面还不很理想,执法中时刻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的各种诱惑,经受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作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要始终把社会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为公平正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只要具有为公正献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气,就能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贯彻到实践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法治,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治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治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自2月14日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即将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县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确定了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县政法队伍的现状,及措施。活动中,我们要求政法委员会委员及政法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指导和了解其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政法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进行层层动员,迅速地启动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步营造了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浓厚氛围,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积极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活动的有效落实。一方面,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相结合。今年,围绕落实省、市政法会议精神,我们突出政治强警、规范建警、从严治警,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创新执法规范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争”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团结创新的领导班子、公正高效的执法群体、业务精通的政法干警、廉洁奉公的政法机关、社会满意的政法队伍。结合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其主要内容,并作为“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重要评比条件,有针对性地搞好学习教育,端正干警执法理念,积极引导政法单位及干警打造“精品案件”和“拔尖人才”,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争第一、创一流的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政法干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将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质量、执法服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同落实,同整改,同检查,使教育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同时,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效果来检验、衡量政法干警的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将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动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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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理念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的规范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们基本方略,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我们首先要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我们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模范守法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深远意义。我们有些同志,工作执法时,很随意,想罚谁就罚谁,说话语气冷硬横,强权执法,根本不按照程序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都以自己的意愿来,好像自己就是法,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清除队伍。我们执法是为了人民群众执法,是按照国家法律办事,依法治国就是要改变以前的盲目执法,乱执法。如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必须依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本职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实践好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政法部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执法的,所以我们在执法中要严格贯穿一条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思想要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心头。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应成为所有公安干警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交警,更要树立好执法为民的理念,首先从一切为了人民这个理念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交警外勤每天接触很多老百姓,如果每天都能热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每天都能认认真真,诚恳地管理交通,给老百姓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那么人民群众一定会满意,这才是我们工作的唯一目标。因此在每天的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诚恳地态度对待工作,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老百姓的话和要求置之不理,我们的作用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个公安干警牢记执法为民思想和意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要始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滥罚款滥收费等现象,树立甘当公仆的意识,克服冷横硬推思想,做到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学习,我们觉得只有公平、正义,法律才有威信。不公平,不公正,是对法律的歪曲。作为执法者,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不法行为,体现了一个执法者的素养。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牢记在心中,言行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灵魂的体现。我们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落到实处,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干警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应该是:

一是坚持秉公执法,维护公益事业,事事处以公心。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氢证据关,法律关。

三是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四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防止执法腐败,权钱交易,真正使公平正义的执法活动深入人心。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通过认真的学习,使我们知道:我们公安工作是以服务祖国建设这个大局为中心,为使命的。服务好大局,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可能性。作为政法工作的干警,要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政治责任,不仅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建设,更要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服好务,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需要,要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我们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任务,不断强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责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我觉得我自身还有一定的差距,每天工作时只是为了完成而工作,思想上滞后,没有超前意识。通过学习,我觉得我要改变以前的作法,要时刻牢记忠旨,时刻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从为社会,从为全局出发。不能只考虑眼前的人和事。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长远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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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xx年7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执法观念方面:

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

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

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

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

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执法质量月考自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按月在单位内进行排名、通报。支队每季度开展季评,会同局法制科部门开展年度最佳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评比活动。同时把执法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个案监督”。各大队的案件主办人员,在刑事案件呈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行政裁决之前,均要填写《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卡》和《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卡》,由大队法制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签名,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再由支队法制工作组复核签名后,再报市局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呈局领导审批。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集体议案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对收取的保证金由支队财务统一管理上交市财政专户,做到管收分离。实行倒查机制,通过对办案程序的全过程监控,加大个案执法监督力度,对确实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支队以提高执法质量为出发点,切实抓好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办案大队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并做好记录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支队结合大练兵及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模拟考试,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摆剖析材料

根据××检察分院关于“××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查摆阶段活动安排”,结合佳院实际,现就查摆阶段提出如下要求: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深入查摆整改队伍和执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中政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活动文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在第十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全体干警的执法思想,切实防止和克服“厌烦”、“自满”情绪,正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勇于揭短亮丑,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投入到查摆整改活动中。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等方面查找差距,务求找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规范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以查摆整改的成效来检验工作成果。

二、抓住两个重点。

查摆整改阶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问题找的准不准,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关系到整个教育活动的成败,因此,要紧紧抓住以下两个重点:

1、各职能部门的查摆。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专题方面内容查找自身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认识问题。通过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容看在执法实践中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是否牢固;坚持党的领导的信仰是否坚定;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重点查摆以下方面的内容:

(1)法律监督方面的问题。即: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对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问题是否抗诉。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软弱乏力等问题,监督纠正审判机关民行案件诉讼中的司法不公软弱乏力;对行政执法机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方面查办是否有力。(2)执法观念上存在的问题。即:是否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人权保障意识淡薄,依法取证意识较弱,监督和纠正诉讼中侵犯人权问题,保证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机制是否建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后面的职务犯罪问题打击和监督是否到位。

(3)违反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不公的问题。主要是还押制度执行好不好,将讯问室当成羁押室;留置证人,对证人野蛮粗暴;初查阶段接触当事人,先采取强制措施后立案;有无超时限办案;诉权告知制度执行不好等问题。

(4)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性不高,为民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实践中是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信访渠道是否畅通;执法能力和水平低,个别案件久拖不结;执法作风不佳,办案中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

2、干警个人的查摆。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执法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不强、党性观念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不端正、理想信念淡漠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三、把握三个环节。

查摆整改活动既要着眼长远,又要集中时间解决突出问题。为此,要把握住三个环节:

1、要从实际出发,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四个表”:一是干警个人问题查摆表。按照八个方面的查摆重点,认真反思查摆;二是各职能科室问题查摆表。在个人查摆的基础上,召开科务会,对照查摆重点,认真查摆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子系统负责人要深入各科室,认真把关。三是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以科室为单位,针对院领导班子在领导、组织、指挥全院开展检察工作、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反思。四是征求意见表。向佳铁地区办事处、管内各单位、人民监督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征求意见,反馈我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2、要深刻剖析原因,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查摆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认真梳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以事论理,着重从深层次、从主观上查原因、论危害。在查准问题、剖析根源的基础上,制定出规范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确保公正执法、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3、要认真组织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期限,认真进行整改,力求实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通过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使我明确了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包括的内容及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对照检查了自己在工作上、执法过程中、日常生活里从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等方面存在些许差距,具体如下:

1、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做的不好,有干好本职工作就万事大吉、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

改正措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转变观念,完全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2、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上把握不好,对好友、同事同学的执法上以回避为原则,不能完全脱离世俗私情面对。

改正措施:回避不是唯一办法,能够作到公私奉命、情法分明才能不断锻炼与完善自我。

通过学习和对照检查,使我在思想上促动很大,做为一名政法干警要勤政守法,甘当公仆,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要自觉地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自觉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以上自查报告,有不足之处请指正。

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阶段总结

一是法治理念与思想认识相结合,奏响平安建设曲。本着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加深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掌握。同时,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座谈、走访听取意见等形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工作实际中。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各项检察工作力度,为林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法治理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奏响品牌创优曲。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局域网、门户网等媒介,及时报道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先进典型事例,大力营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

三是法治理念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奏响廉洁自律曲。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继续,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四是法治理念与文明办案相结合,奏响执法为民曲。在执法办案中树立文明窗口,要求公诉科、控申科等窗口科室8小时内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工作,文明接待,准时出庭。强化办案安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职务犯罪检察局在办案中,有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并严格履行办案流程的监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查摆剖析材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重大举措。我是1988年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党组织,在部队担任过排长、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等职务,现在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工作。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自己能专下心来学习法治理念新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性,把这次教育活动变成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提高执法能力的过程,感到受益非浅。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现将本人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标准要求,以此为镜子,我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新生事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比如,在从部队向地方转变的过程中,自已的思想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停留在部队的工作模式下,未能及时地适应地方工作,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职能理解的还不深、不透,制约了自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精神状态还不佳。作为维护全市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不论是工作的标准,还是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应该说都是很高的。但自已因到新的单位,总觉得地方工作不象部队工作那样紧张,有一种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在日常工作中,我在贯彻落实“严格、求实、创新、高效”的工作要求上还不够自觉,与这一标准相距甚远,工作中还有急躁情绪。

四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由于忙于事务性工作,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在法律知识学习上还不够用心,法律素养还比较浅薄,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研究思考问题不深、不细,理论联系实际不紧、不够。

五是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我到110中队工作已近一年的时间了,还不能熟练地掌握与本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协调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是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我存有一种与事无争、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思想,因而缺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工作方法不够灵活,不能够很好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对政治、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除集中学习和完成规定要求外,平时忙于工作事务,而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虽然平时也在读书、讨论、写文章、投入也不少,但不能很好地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三个不良的后果。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三是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思想与实践脱节,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2、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弱化。工作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在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致使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意见不愿表达。

3、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对公安工作业务限于浮于表面的了解,有的在需用时,才集中时间突击了解学习一下,难以真正的“沉”下去。

三、整改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认真剖析,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加强知识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身“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增强服务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公安干警公信度和树立公安干警良好形象出发。

第三,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单位集体的工作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第五,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摆剖析材料

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局党组的部署下,我参加了教育动员大会及专题辅导,深刻领会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思想认识,澄清了模糊理念,进一步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下面,就自己前一阶段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对依法治国及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理解,就本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如下:

回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结合自身岗位,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在思想上。

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认识紧、迫性认识不深。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钻研不够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未能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理念。

二、在工作上。

工作纪律比较松散。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要求自己,有时犯点小毛病认为无关痛痒。对待群众有时不够热情,服务不够到位,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的理念。

三、在作风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理解不够深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因而自己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一是对工作有畏难情绪,出现工作应付式现象,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对如何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二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欠缺,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积极性不够主动。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未能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的理念。

四、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我觉得之所以存在这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淡漠,放松了学习。自认为自己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业务基础,能胜任本职工作,因而,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是务虚的,业务学习才是务实的,而没有深思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其次就是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上面领导的事,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许多内容又与我们现实生活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全面系统地学习,更谈不上正确理解,而且还忽视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工作的巨大指导作用。缺乏契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

二、服务意识不够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够牢。认为自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也就行了,而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松了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追求。

三、世界观的改造上有差距。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刻学习。经过党多年的`培养教育,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是坚定的,在政治上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但是与现实比较,又觉得一些理论与实践对不上号,找不到答案,当理想与现实发生矛盾而感到困惑时,往往不能将这些问题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去分析、去判断,导致容易产生悲观情绪。从而导致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起色不是很大。

通过学习教育,我明确了改进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脑海,认真把五个专题学好,弄懂。在实践中时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干警。处处以大局为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做好社会行为规范。要让人人向我们看齐,以我们为榜样。

三、执法为民思想要放在口上,攥在手上,实践在行动上。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让老百姓满意。不能成为落后分子。要勇于成为英雄,成为别人的表率。

四、在执法中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司法干警执法的灵魂。否则我们的行为必然成为老百姓不满意的话题。因此要时刻以公平,以正义处理好每一件事。

五、要时刻宣传,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实践中,同时把党的温暖送给老百姓。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到我们都是祖国的一份子。让老百姓感到生活的幸福和美满,这跟党的领导是绝对分不开的。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阶段总结

学习内容。

参加人员。

5月19日至5月31日。

2、集中收看《犯罪嫌疑人消失的背后》警示教育片,开展分组讨论;

全体民警。

6月2日至6月4日。

支队领导班子成员。

全体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6月24日―6月30日。

2、结合1个半月的学习,领导撰写字的心得体会,民警撰写1500字的心得体会。

全体民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在局党组的部署下,我参加了纪律作风整顿大会,深刻领会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思想认识,澄清了模糊理念,进一步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下面,就自己前一阶段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对依法治国及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理解,就本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如下:

1、在思想上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认识紧、迫性认识不深。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不够积极主动。

2、在工作上工作纪律比较松散。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要求自己,有时犯点小毛病认为无关痛痒。

3、在作风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理解不够深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因而自己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

4、凭老经验,老办法解决问题。有懒惰现象,不善于新角度思考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本人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人民警察如果不保持政治上的警惕,不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是非常危险的。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做到政治上更加成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在执法中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人民警察执法的灵魂。否则我们的行为必然成为老百姓不满意的话题。因此要时刻以公平,以正义处理好每一件事。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人民警察法》为行动准则,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总之,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将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公安事业添砖加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三

为了进一步把集中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灵台县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八查八看”为主要内容的查漏补缺活动,对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头看”,为查摆问题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回头看”采取了五个步骤:一是自己对照计划看。由每个干警对照学习计划,看各项学习任务是否都已完成。二是组织检查定期看。由各单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看干警的参学率以及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三是单位之间交叉看。在各基层单位之间进行相互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看组织学习是否认真,看学习笔记是否工整规范。四是督查深入跟踪看。由包抓领导带领督查组深入各部门,全面指导、全程跟踪督查单位和干警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好的做法并进行推广,纠正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政法干部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得有所行。五是领导随机抽查看。由县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参学单位进行抽查,通过听、看、问、查等形式,检验干警的学习效果。

“回头看”开展了“八查八看”:一查思想发动是否到位,看有没有及时全面地传达贯彻市、县动员会议精神,干警的'思想认识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真正弄清了集中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原则要求,有无松劲厌学,消极应付的思想。二查组织落实是否到位,看各单位是否成立了集中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意见和具体的工作行事历,干警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有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三查学习计划是否周详,看各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学习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是否组织党员学习了规定内容,有无方法陈旧、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四查工作台帐是否齐全工整,看各基层单位学习计划、实施意见和会议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档案脱节、资料零散、记录杂乱,标准性、规范性不强的问题。五查规定要求是否达标,看各单位干警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到14小时以上,看个人笔记是否达到1.5万字以上,心得体会是否达到1篇以上,是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有无联系实际不紧密,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强的问题。六查学习成效是否明显,看学习成果是否转化为实际行动,干警通过学习思想觉悟是否有所提高,服务意识是否有所增强,工作态度是否有所改善,有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七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作表率,看领导干部是否主动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带头摘抄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普通干警作出了表率,有无言行不一致、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八查宣传氛围是否浓厚,看各单位是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氛围,有无漠然视之、不重视宣传工作的问题。

“回头看”取得了五个方面的实效:一是参学率高。集中学习中绝大多数单位的参学率达到了100%。二是学习扎实认真。大多数单位集体学习达到14小时以上,人均学习笔记均在1.5万字以上,最多的达到2万字;三是学习形式多样。各部门都通过学习园地、板报、撰写心得体会和读后感来增强活动氛围,每个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都在1篇以上;四是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所有政法干部都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五是促进了业务工作。各部门结合贯彻县上会议精神,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实效,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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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阶段总结

5月10日下午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后,我院党组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在思想上积极相应,行动上立杆见影,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保证司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我院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教育活动当成政治任务来抓。

5月11日上午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副主任兼任主任,抽调党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处等同志为成员。

5月12日和5月20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发了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实施意见。确定了实现三个延伸、取得四大成果,为渠县实现四大目标和十一•五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教育目标(三个延伸:实现法治理念教育向法治理念建设延伸、集中性教育向长期性教育延伸、一时之举向长效制度建设延伸。在思想、调研、制度、工作四方面取得成果)。

为了全院干警对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明白此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积羽沉舟的哲学道理,活动领导小组在与全院中层干部集体谈心、交心后、深入到各庭室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与此同时院里建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话制度、院长向全院干警报告工作制度、座谈会和研讨会制度等。

6月9日院长再次召集民一、民二庭全体干警进行座谈,就当前学习的开展,如何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发扬成绩,学习好的典型、树立好的典型,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为使此次教育活动掀起高潮,达到预期目标,6月15日和6月30日在院顶楼会议室院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到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实质、如何学习法治理念读本,如何用法治理念指导实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辅导。在辅导时,要求全体干警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一定要义无反顾地维护法律尊严,守住心灵底线。

从两方面向全体干警讲解了在当前形式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深入各庭室督导学习,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升华,为此次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找准载体认真实施。

在此次活动集中学习阶段,在院领导小组组织带领下,全院干警全面坚持实打实,反对空对空,各庭室不但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读本,教育辅导资料和教育问答、人民法院报刊登的相关内容,观看法治理念教育片。而且建立了专用记录本,人人有专用笔记本。各庭室每周必学相关内容,学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好》、《八荣八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各分管领导每周和分管庭室一同学习,并督促、指导大家学习。

为使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工作,达到应有的目的、院党组提出了建立“学习型、和谐型、为民型”法院及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向我看齐的工作方针。为使此方针落到实处,我院成功举办了一界法官健身运动会(此次运动会设有:男、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登山,男子象棋、女子跳绳、呼啦圈等项目)。积极参加县上进行的公务员法宣传,院大门上方悬挂了宣传公务员法的横幅,派出精兵强将参加县上举办的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院领导亲临竞赛、比赛训练场和比赛场进行指导,参加干警深受鼓舞,赛出了较好成绩,受到了县政法委表扬。

各庭室以办活动专栏、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总结,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征求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意见,扎实推进教育活动进行。

在学习活动中全院干警以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为基准(集中学习:5月21日至7月21日、查摆整改:7月21日至9月21日、总结提高:9月21日至11月30日),以院长在各单位参加学习讨论和专题辅导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解的.法治理念精髓为指导,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学习,边学边改、边学边用,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全力做到求真务实。加快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渠县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各庭室在案件审理中主动用中立的立场,辨证的观点,市场经济的方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和现代司法理念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一齐抓,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自觉地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指导司法实践。全院干警心中以均初步树立起了“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学习中以五结合达到了五增强,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警知荣辱的意识;二是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增强思想的先进性;三是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四是与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干警的创新能力;五是与办案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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