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8篇)

时间:2023-11-29 06:15:23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每半小时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场地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实行归口管理。保卫处是学校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其他单位和部门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校区、各单位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凡在学校内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在保卫处注册的机动车辆,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五条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校内正式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以及聘用的临时工均需到保卫处办理注册手续,纳入学校归口管理。

第六条 凡需出具集体户口证明的在校生学习机动车驾驶的,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在保卫处开具户籍证明后,到正规驾驶培训学校学习驾驶。

第七条 在校注册的驾驶员应按公安部门要求,参加公安或学校保卫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第八条 在校注册的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年度审验。年审时,驾驶人员须到保卫部门进行初审后,集中或个人持年审表和驾驶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年审。

第九条 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悬挂“危险物品”标志,车上不得搭乘无关人员,并按规定行驶。

第十条 工程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和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方可驾驶工程车辆。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如发生交通事故,不得隐瞒,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卫处报告。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机动车驾驶培训班。

第三章 机动车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机动车上牌后,七日内到保卫处登记注册,纳入学校管理。

第十四条 抵债、捐赠给学校的车辆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 校属机动车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出租或承包。

第十六条 学校各单位将校属机动车辆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由转出车辆的单位、个人承担相关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对已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八条 校属机动车过户、停驶、复驶、改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报保卫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在校注册的单位或个人机动车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按时参加年检。

第二十条 校属机动车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和保卫处组织的车辆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 执行长途运输任务的校属机动车,出车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按规定悬挂标志,使用封闭式货箱,安装防静电设施。

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第二十四条 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在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行驶和停放,如因特殊工作需要,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在校区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主干道和消防通道上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须在黄线区域内下车推行。在校园内行驶时,不得双手脱把,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不得骑车带人。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车棚或划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道路上无证驾车、教练车和试刹车。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在学校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 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号。

第二十八条 校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第二十九条 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报告保卫部门同意。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有关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第五章 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第三十条 机动车按学校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从其它大门进出,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辆凭《东南大学机动车通行证》进出校门。协作单位以及其它车辆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出校门。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第三十二条 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临时进入校门,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重大活动提前一周,向保卫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入校。

第三十三条 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进校时,门卫应主动疏通,确保安全通行。

第三十四条 为学校生产、施工、生活等服务的校外车辆,由主管部门申请,需经保卫部门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入校门。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需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三十五条 各类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

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学校内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进行情况调查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学校内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事故情况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保卫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章 监督与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学校内行驶的机动车,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和本规定的,将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四十条 在校注册的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不予年审。

1 、不参加安全教育或安全学习的;

2 、不服从指挥、管理的;

3 、乱停乱放,不接受处理的;

4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四十一条 损坏校内公共设施或道路的,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所需价值赔偿。

第四十二条 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持有学校机动车通行证的予以收回,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东南大学机动车通行证》,不得伪造、复制和转借他人使用,违规者没收通行证,并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它相关规定作废。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解释。

校通知 [2015]71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东南大学校园安全、环境及交通秩序,加强园内交通和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根据《东南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辆指进入东南大学校园的所有机动车辆(摩托车禁止进入四牌楼校区)。所称收费是指为维护动态、静态交通秩序,校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辆在校园内有序停放实行管理的相应费用。校内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收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 保卫处为校内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财务处为校内停车管理收费票据及经费核算的管理部门。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条 凡进入东南大学校园的机动车辆应遵守《东南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通知[2003]209号)。按学校指定的大门进出。

第五条 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实行门禁系统进行管理收费。车主通过东南大学信息门户登录数字化校园保卫管理系统中的车辆管理进行注册登记,经保卫处审核,交纳相关费用后,凭保卫处核发的电子智能卡进出校门。

第六条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应减速慢行,并且在划定的停车场或停车区域,采用不固定车位的方式有序停放。禁止在主干道、消防通道、绿化场地等“禁停区”停放。如有违反,管理部门有权处理。

第七条 车辆停放场地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学校划定的车位上堆放物品或用其它设施占用车位。如有违反,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清理。

第八条 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车辆应在划定的.车位线内按序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停放。

2 、车主应根据规定,对车辆的安全自行保险,丢失、损坏,责任自负。车辆停放后,锁好门窗,车上不得摆放贵重物品,如有随车物品丢失,后果自负。

3 、爱护停放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及其他车辆,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 、停放车辆不得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等危险品,擅自携带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5 、不得在停车场乱扔垃圾,保持停放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场地内擅自维修、清洗车辆。

第四章电子智能卡的类型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 电子智能卡分为年卡和记时卡两种,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a 类电子智能卡为学校公车:即行驶证登记为“东南大学”的车辆,收取电子智能卡工本费。由车辆管理单位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申请表(加盖东南大学公章)和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审核手续。

2 、b 类电子智能卡为在职教职工私家车:即校园一卡-通为“1 ”开头的在职教职工私家车辆,收取电子卡工本费。由教职工本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申请表和教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校园一卡-通、行驶证三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审核手续。行驶证登记其配偶姓名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 、n 类电子智能卡为收费卡:限于学校各单位的自备公车、长期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协作单位公车、校园一卡-通为“3 ”开头的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的私家车。收取电子卡工本费和 1200 元/ 年的停车费,到期可交费续卡。由自备车辆单位(含协作单位)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申请表、单位证明和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审核手续。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的私家车,由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单位证明、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校园一卡-通、行驶证三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审核手续。

4 、因执行公务需要进校的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维修等特种车辆,门卫一律放行,不收取费用,并向保卫处报告。

5 、其他临时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在校门口-交押车辆行驶证(或有效证件)后,领取电子智能记时卡进校,电脑自动计时。出校时凭电脑记时收费。在校园内停留 1 个小时之内的不收费;超过 1 个小时的,按 5 元/次收费;过夜车辆 20 元/ 次。(此标准经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停车办审核批准)。

第五章收费票据和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电子智能卡工本费的收费票据为服务业发票,停车费的收费票据为定额发票。

第十一条 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交学校财务处。学校财务处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统一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 年5 月1 日起施行。2015 年颁布的校通知(2015 )185 号文件同时废止。

校通知 [2015]107 号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遵章守法意识,杜绝酒后驾车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安全教育,充分认清酒后驾驶的危害和后果

各校区、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车辆驾驶人(包括私家车驾驶人)要强化交通安全和遵章驾驶意识。要重点教育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超速、飙车、闯红灯、违章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内行驶除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需严格遵守《东南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通知〔2003 〕209 号),服从学校管理,严禁在校内练车。

各校区、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自觉遵章守法,彻底消除隐患

各校区、各单位机动车驾驶人要加强自我管理,增强自控意识,严禁酒后驾车。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做到不论上班、下班和休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做到遵章行驶、文明驾车。校属机动车和各单位自备车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执行长途运输任务前,要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保持车况良好,杜绝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各校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纳入到治安保卫责任制工作中去。校属机动车和各单位自备车要明确单位主管领导、安全责任人,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报送保卫处备案。

今后一旦因管理不善或教育不到位发生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实处理,造成后果或严重影响的师生员工,在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同时,学校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党纪、行政处分。

凡使用外聘工程队或外聘人员的单位和部门,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聘工程队或外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育改革的要求,确保举办体育活动的安全,防止发生体育暴-力一路事件和其他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体育活动包括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各全国性体育协会以及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名义举办的国际、国内体育竞赛、表演、会议、展览、展销等。

举办体育活动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以国家体育总局、中人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名义举办的体育活动,安全保卫方案由国家体育总局安全保卫部门制定并办理审批手续。以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名义举办的体育活动安全保卫方案由主办单位制定报公安部门审批,并报国家体育总局保卫部门备案,对于规模较大和重要的体育活动,国家体育总局保卫部门应进行监督指导。

委托承办的体育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可由承办单位办理,但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应有书面协议。主(承)办单位向公安机关报送安全保卫方案前须经场地保卫部门签署意见。

向公安机关申报的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

(二)入场券发售办法;

(三)拟邀请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外宾;

(四)主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情况和负责人姓名;

(五)主要安全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应及早向公安部门申报。参加人数在万人以上和较重要的体育活动,须在一个月前报公安部门审核批准。举办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可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在举办活动前七天向当地公安分(县)局备案。

 举办体育活动要根据场地大小和活动内容发票、售票,不得超员发售。严禁发、售与活动内容无关的票、证。

 举办体育活动抽奖和发售体育彩票须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举办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其法人代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模较大的体育活动, 要在组织委员会下设立由公安、内保等部门参加的安全保卫机构,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l 作也要落实到部门或人员。

租用场地举办各种体育活动的,其安全保卫工作应由主(承)办单位和提供场地的单位共同负责,双方应有明确的分工。

 安全保卫机构可称为"安全保卫委员会"或"安全保卫部",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现场维护治安勤务人数根据形势、任务情况而定。安全保卫机构领导成员由公安、内保负责人组成,按照国家赋予的职权范围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安全保卫机构在体育活动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二)对参加体育活动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进行审核把关;

(三)负责证件的设计、制作、发放和管理,监督控制入场;

(五)维护现场秩序;

(六〕处理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七)做好出席体育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现场警卫工作;

(八)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九)完成组委会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为了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或组织委员会应为安全保卫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通信等物质保障,安全专项经费预算。

 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或组织委员会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在体育活动现场,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广告等形式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观众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 文明观众。

 对违反本规定、忽视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员,主办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对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尽到安全责任以致发生暴-力事件和其他治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主(承)办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体委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执行本规定。

物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物业保安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保障其所管区域内的财物不受或少受损失,人身不受伤害,并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它是指通过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依靠必备的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或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也就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防盗、防流氓活动、防意外及人为突发事故而对所管理的物业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物业保安管理的基本特点

1.物业治安管理难度大、综合性强

一些大型商住区和高层综合楼宇不但楼层高、面积大、进出口多,而且区内公司多,餐厅、歌舞厅、健身房等娱乐场所也多,从而使人流量也大,进出人员复杂,这些情况给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众多的单位又有各自的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公司不可能干预很多,因而保安管理的工作难度较大。

2.服务性强

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创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舒适的环境。物业的保安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整体工作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讲,物业保安管理是为用户提供保卫安全服务的。因此,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首要任务就是坚持“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治安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3.制约性强

物业管理的保安管理部门在履行其相关职责的过程中,一般既要受到来自国家公安主管部门的指令信息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还要受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保安服务方式、内容及具体水平等内容和要求的制约。

4.灵活性和能动性

物业的保安管理工作是针对特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的,作为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根据其所管辖的物业管理区域周边的安全形式,结合物业管理项目本身的特点,在遵守相关法规和合同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安保措施,充分调动安保人员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到物业的保安管理工作中去,实现群防群治。

物业保安管理的一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方针,防患于未然

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是保安工作的关键,保安员应时刻警惕,防止可疑人员进入住宅区域或综合大楼,防止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2.坚持物业内的治安管理与社会的治安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物业管理属下的保安部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掌握犯罪分子动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物业周围的保安工作。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物业的安全,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

3.坚持“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

管理就是服务,保安也是一种服务。物业保安管理就必须紧紧围绕努力为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既要有公安人员的警惕性也要有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性;既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又要时刻为用户着想,主动帮助用户们解决问题;既要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又要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坚持保安工作硬件与软件建设一起抓的原则

一方面要抓好保安队伍建设,认真完善各项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又要搞好物业治安防范的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应购置充足的对讲机及其他保安工作所需的设备等。

物业保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在国外,物业管理一般是由专业的保安机构负责。在我国,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主要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负责,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加强对保安部的领导和管理,配备充足的保安人员。

制定和完善各项保安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负责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贯彻和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辖区内及辖区周围的违法犯罪活动。

制定巡视值班制度。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应每天24小时安排保安员的巡视值班,具体工作可分为门卫、守护和巡视等方面的措施来实施。

加强辖区内车辆与交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辖区内的车辆安全管理,做好车辆停放和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和停放,保证辖区内道路通畅、路面平坦、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完善辖区内安全防范措施。物业的保安管理除了靠人防力量外,还应重视保安的技术设施防范,如建立防盗报警系统等。

定期对保安员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只有常抓不懈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保安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对保安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礼貌服务意识、基本的物业管理知识、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治安保卫知识和消防知识等。

密切联系辖区内用户,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物业的保安管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工作。通常,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所管理物业公共地方的安全工作。要保证物业的安全使用和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仅靠物业管理公司自己的力量有时是不够的,必须把辖区内的用户发动起来,实现群防群治,强化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与物业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与物业所在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物业保安管理的主要措施

1.时刻加强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人员是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保安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物业保安管理质量的好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在选聘保安人员及在日常的保安管理工作中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保安制度

根据物业类型、档次、规模等,以及周边治安形势和物业管理区域的封闭性情况,配齐保安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及其人数。

确定保安巡逻的岗位和线路,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巡逻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出入口、隐蔽处、仓库、车库、车棚等位置或区域。

建立24小时固定值班、站岗和巡逻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相关制度等。

3.日常工作要求

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建立密切联系,随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

采取发放通行证、出人证、来访登记等措施,控制人流、物流和车流等。

加强物业基础资料的管理,熟悉业主或使用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结构布局、设备性能等情况。

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填写每日工作报告和特别工作报告。

严禁保安人员滥用权力,超出物业管理保安人员的权力范围,如使用武力、搜身等。

物业保安管理的机构设置

一、保安管理机构

物业保安管理的工作任务比较明确,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保安部的`机构设置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规模越大、物业类型越复杂、档次越高、配套设施越多,其保安管理工作量也就越大、越复杂,其机构设置也就越复杂,分工也就越细、越明确。一般情况下,按保安人员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的不同,保安部下辖办公室、门卫班、安全巡逻班、电视监控班、消防班、车场保安班等(见图)。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

1.部门经理的工作职责

保安部经理是在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整个物业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制定保安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制度。

主持部门工作例会,组织保安部全体成员开展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暴、防自然灾害)为中心的安全法纪教育,领导和组织对保安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对较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考查本部门各岗位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投诉。

完成总经理下达的其他的任务等。

2.保安领班(经理助理)的工作职责

部门经理不在时,代行经理职权,处理有关保安工作事宜。

协助部门经理搞好保安日常管理工作。

检查、监督各班组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经理报告。

搞好分管区域的重点防范工作等。

3.保安员的工作职责

保安员的工作分为几种,实践中每个保安员一天上班期间都有可能轮换几个岗位,这样做是为保证保安部每天都有24小时运转的工作安排,同时避免保安员在某一岗位上班过分疲劳。不同的保安岗位(如门卫、巡视、电视监控等)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其工作职责也有所不同。保安员的一般工作职责为:

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熟悉辖区内业主和使用人的情况,掌握辖区内的治安特点,保护辖区物业和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尽力查明原因、尽力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等。

一、严格掌握本区域的各种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二、为防止或尽可能避免本小区内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全面负责本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保证小区安全,必须加强治安巡回检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门卫日常工作,基本熟悉并掌握小区业主情况,不准与本小区无关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做好相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一定的防卫器具,检查小区内各楼道(道路口),四周围墙和较隐蔽黑暗的角落,发现疑点及违章行为,必须及时劝说制止和处理,特别出现斗殴、凶杀、火警等严重民事或刑事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同时告知公司领导。

五、每班必须按时上下岗,严禁离岗、脱岗。当班时如因玩忽职守,给业主和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安保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巡回检查认真负责,发扬正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白天不定时流动巡视,夜间巡回检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在交接-班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接-班者。

八、礼貌用语,规范服务,不徇私情,严肃执纪。

九、对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十、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保人员岗位规范及奖惩办法

一、安保人员应做到

1、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佩戴执勤标志;

2、文明执勤,礼貌用语,不卑不亢,坚持原则;

3、门卫接待,路遇领导,引导车辆,纠正违章,实施收费,必须敬礼;

5、白天对所辖区域实行流动岗巡查,夜间巡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

6、巡查时注意行走姿势,二人以上时,成纵队型;

7、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登记与检查工作,态度热情、和蔼;

8、门卫室及相关保洁区始终保持整洁、明亮、有序。

二、安保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1、上班时,嘻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

2、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等;

3、旷工、迟到、早退,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

6、其它有损公司声誉及安保人员形象的行为。

三、奖惩

2、凡违反上述二项内容之人员,将作出必要的处罚,具体是:

(1)、第一次责成检查并扣工资5—50元;

(2)、第二次处以警告并处扣工资50—100元,一直至除名的处分;

(3)、第三次除名。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光盘

一、为了维护三厂初中 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小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 、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 、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教师 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  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 、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  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虐-待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油料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供应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

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库内不准使用硬质金属工具。

3、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到公司综合事务部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

5、仓库周围杜绝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桶装汽油、煤油等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6、本部位配置kg干粉灭火器具,放置在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

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公司综合事务部该业务管理人员要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检查内容:

1、查仓库及其周边的'防火情况,严禁一切烟火;

2、查仓库周围有无危及油库安全的作业;

3、查仓库门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无损坏;

4、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查仓库警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仓库保管员要坚持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重大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司综合事务部(电话:****)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6、查安全保卫责任体系运行情况,查各类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1、因不执行本办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职工个人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按所负责任划分全额赔偿;5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在仓库内违章吸烟的给予违章人经济处罚200元。

3、仓库保管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考核其100元。

4、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追究内部管理责任。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消防器材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施工区域及办公区域禁止吸烟。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应按照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动火作业票。各种照明、施工用电的线路及电源设施的'安装必需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电工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养护。

凡各种废机、柴、汽、齿轮油要存放在指定容器内。交叉施工时,焊接、切割必需远离精密贵重仪器,确因工作需要,则必需用防火材料遮隔,并设置监护人准备好相应灭火器材。严格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进行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人。

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值班巡逻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法规,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执勤时要严格履行职责;值日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校值班,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故旷工,遵守本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2.值班时间必须经常巡视学校各处,发现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设法解决,无法解决的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处理问题有记录,发现案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各类物资出门须出示部门证明,检查后方能带出。

5. 放学后检查各楼各室,及时处理各类异常情况。

6. 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7.值班期间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瑞安市轻工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在学生上课时间实行专人执勤制度。管-理-员、安全值班员由学生处宿舍管理办公室配备。保卫处负责业务指导,并进行检查督促。

二、管-理-员、安全员在执勤时佩带标志,严守岗位,认真执行会客、携带登记等制度,严格管理。如发现失职现象,严肃处理。

三、学生宿舍每天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门,学生宿舍进出人员一律凭校徽或证件,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四、任何人不得引带他人进入学生宿舍。

五、来访人员须持本人证件与值班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会客,客人必须在晚上6时前离开,因特殊情况需在宿舍留宿者,必须报经安保处或政教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严禁擅自留宿客人。

六、加强自身防范,保持门窗、玻璃、门锁完好,妥善保管私人财物,离开寝室时,要关锁好门窗,以防失窃。

七、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八、宿舍楼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私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不准在楼内起炊烧火;不准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不准在宿舍走廊内堆放杂物,不准停放自行车。

九、宿舍如发现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好查处工作,发现案犯要勇于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维护高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第三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

第五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任务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7、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高校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下列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保卫工作制度:

1、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2、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门和部位的保卫制度;

3、防火安全制度;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

5、秘密产品、材料、文件、图纸、资料、印章等的保密和管理制度;

6、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学生宿舍、教学区、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及校内文化、商业、服务网点的治安管理制度;

8、校内集会、讲座、布告栏、学生社团、勤工助学、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制度;

9、校内计算机及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制度;

10、外籍教师、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

12、内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3、对师生员工进行各种安全教育的制度;

14、其他需要制定的保卫工作制度。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高校党委和校长在学校内部保卫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4、决定或向主管部门建议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宜。

第九条  高校设置保卫部、处(科)。保卫部、处(科)作为党委的保卫部门和学校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高校的管理制度,对校园实施治安及安全管理。

高校要加强对保卫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保证业务经费,改善装备条件,不断改善保卫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第十条  高校应建立健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可设在学校保卫处(科)。

第十一条  高校可组建校卫队或聘请保安人员,以加强校园治安的防范工作。校卫队统一着装。校卫队和保安队由高校保卫部门领导和管理,执行守卫校门、校园巡逻、维护校园秩序和守护重点要害部位等任务。

第十二条  群防群治,搞好内部防范。高校各部门、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发挥治保会的作用。高校可吸收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组成学生治安服务队,也可组织教工治安联防队,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区、教学区、科研区和校园内家属区的治安防范。

第四章  奖惩和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  对内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不重视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不健全,防范不力,导致发生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  故或刑事、治安案件及因教育管理不力,本单位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严重的,学校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在校园内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违反校纪,但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高等学校可依据校规校纪和有关规定给予校纪或其它行政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或承担医疗等有关费用;本人无支付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承担。

第十八条  对高校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进行处理被处理者不服的,可向校内有关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高校保卫部门和校卫队、保安队在执行任务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校内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校内有关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和实施违法乱纪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园林设施的功能和作用,依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区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园林设施是指城市绿地内配置的各种设施。

园林设施主要包括:甬路、围墙、桥梁、亭台楼榭、雕塑小品、路椅、果皮箱、标识牌、警示牌、护栏、花池、灯具、电力设施、地下管线、泵站、喷灌、水栓、井盖等城市绿地内的设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园林设施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护园林设施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第六条城市园林设施管理工作应当贯彻注重管理、精心维护、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保证城市园林设施状态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七条城市园林设施保护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林设施保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应当将城市园林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护和年度目标管护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日常巡查制度,经常加强对园林设施养护、维修和管理。

园林绿化监察人员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园林设施的保护工作。

公园、广场管理单位的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园林设施的保护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护社区公园、居住绿地内园林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在建或竣工后未移交的城市绿地内的园林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管理。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园林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园林设施上刻、涂、划、张贴的;。

(二)侵占园林设施的;。

(三)损毁园林设施的;。

(四)迁移、拆除园林设施的;。

(五)偷窃园林设施的;。

(六)其它损坏园林设施的。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发现园林设施受到破坏时,应当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园林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和偷盗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公安部门报警进行处置;破坏、盗窃设施现象为事后发现的,应向辖区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立案后,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应到受理案件的公安部门查问处理结果,并向破坏、盗窃人提出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应建立园林设施保护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登记应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案件来源、事实依据、调查人的意见、主管领导意见。

第十四条因交通、生产等事故和其它原因造成城市园林设施损坏的,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对损坏城市园林设施进行恢复处理。

第十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林设施保护管理有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举报破坏城市园林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依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属于城区河系公园管理范围的按《石家庄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对盗窃、非法收购或故意破坏城市园林设施且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园林绿化管理单位领导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由上级行政机关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的治安保卫和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追究治安保卫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园林设施的损坏、破坏程度予以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车辆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员。

第三条权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保安人员按照相关内容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保安人员每日工作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时(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门卫岗、巡逻岗各1名)。

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

执勤期间严格执行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出入严格管理,对发生在当班期间、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及时制止并采取控制措施,对发生的台风暴雨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协助处理。同时根据巡逻相关规定日夜不间断对厂区内部各点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一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岗位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协助行政部严格管理公司内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公司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队长与队员一样轮岗值班,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公司行政部联系。

3、熟悉公司范围内的大小、厂房编号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6、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7、做好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训练与考核。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保安人员的值班安排,出勤统计,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保安工作期间各项文件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9、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的门岗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人员到访保安人员应起立主动上前咨询其来意及受访人等相关信息,并电询受访者得到确认后由受访者将人员带入厂区。对送货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机要热情接待,与库管人员确认后引导进入仓库待检区待验收。

2、负责检查、登记进入厂区人员和车辆,凡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携带污染性物品人员或车辆的,一律严禁驶入厂区(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等相关制度。

3、负责报刊、书信的签收工作,并及时送至办公室。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8、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三)保安人员的巡逻岗岗位职责。

1、不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仔细追查并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警情应立即上报公司行政部或报警,并协助处理。

2、对厂区消火栓、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有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3、辅助厂区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对厂区用电用水、办公安全进行不定时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检查与防控工作。对厂区内外进行巡检,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行政部,杜绝治安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8、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工作交接,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第一条仪容仪表。

1、统一工作服装,且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2、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不留古怪发型、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

3、口腔无异味且在上班时间不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4、保持指甲干净且不留长指甲、不配戴体现个人个性的装饰品(戒指、手链、项链);

6、不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敞开外衣或卷起裤脚或衣袖,服装笔挺、不歪斜松垮;

7、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

第二条礼节礼貌。

2、坐姿: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3、敬礼:举手礼。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礼毕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

4、规范用语:您好、请问、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第三条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客户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条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五条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其他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

11、执勤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2、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室。

13、未经许可擅自调班,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参照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条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公司。

1、员工进入公司不得携带枪、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员工上班期间出入放行条未经主管核准,不得随意进出。

3、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属财产。

第二条业务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业务人员来访洽谈,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部门前来接洽才可进入。

2、来宾车辆进入公司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4、货运车辆驶出公司时,应出具出门放行条,并有仓管员审核:保安人员查验一切合于规定后,方可放行。

第三条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厂区。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四条门禁管理注意事项。

1、车辆及人员进出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受访部门全权负责跟进,严禁擅入未经许可的禁止区域,若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受访部门应负连带责任。

3、离职人员按程序办完手续后,相关部门开具放行条,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验,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一条厂区巡逻。

1、防盗红外系统报警系统和报警联络装置及巡更系统的使用。

2、速递快件的签收事宜。

3、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管制稽核。

4、异常人员、事件的巡逻检查。

第二条消防系统检查。

1、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和压力是否足够。

2、消防栓是否供水。

3、明火管制稽核。

4、消防通道的通畅、疏散方向和防火标志。

第三条安全专案检查。

1、防爆灯和应急灯的检查。

2、车辆出入检查。

3、员工下班后的门窗和水电的检查。

第四条秩序的维护。

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第一条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应在当班下班前,接班上班前10分钟进行,接班人员提前到岗,提前交接。

2、交接班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上一班的待办及注意的事项,人员车辆进出、巡逻、警械安保器材等情况,接班人员必须了解清楚,并在交接班表上签字确认,方可完成交接。

3、接班人员未到达交接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4、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1、在工作期间,按照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明确要求保密的事项等涉密信息。

2、对监控设备与系统形成的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不得向外扩散,不得随意复制、传播、查阅,不得供无关人员观看,不得向媒体提供,更不能通过网络等途径对外扩散。

3、对于公司的安防系统、工作规律、岗位设置、防控措施、管理规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机密的事项须严守秘密,不得与任何无关人员谈论。

4、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来访人员登记的个人信息或单位信息,不能私自保留,不得随意谈论和泄露。

5、不得私自开拆信件、快递。

第一条保安室值班人员只对行政部指定的:挂号信、发票、重要文件,在查看收件地址是否正确、外包装是否有损坏,无误后签收。

第二条个人包裹及快递,将由快递公司自行联系收件人,由收件人自行至保安室门卫处验收并领取,若收件人不在园区无法领取的,可联系同事代其验收领取,或与保安员沟通确认后由保安室代收做暂时保管,但不对包裹做验收签收责任。

第三条保证信件包裹安全存放,严禁私自拆阅他人信件。部分特殊邮件门卫室通知收发管理员统一处理。

第四条信件包裹签收后应及时在《快递包裹收发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公告于公告栏,并通知收发管理员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签收领取,及时发放。不得积压,不得造成信件延误或遗失。

第五条如信件包裹没有收件人或收件人不祥的快件,保安室门卫处可拒绝签收,由快递公司自行按照相关投递制度进行处理。

第一条保安室纪律。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场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入内。

2、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玩手机、看电影、听歌等,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保持保安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室内卫生由当班保安员负责清扫,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5、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6、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第二条保安器械的保管及交接。

1、由当班保安员负责保安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在未发生不法侵害时使用管制器械。

2、保安器械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当班人员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3、保安员交接班时,对保安器械应清点检查清楚。有异常及时记录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

4、保安器械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5、保安器械归公司所有,任何人员不能带离公司。

6、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器械,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四条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1、包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

3、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乱挖掘等行为进行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对紧急突发事件,参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安排及时响应处理。如:

第一条火警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注意兼顾厂房安全,否则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部门主管和并做好相关工作。

2、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应:

2.1火速打电话至119报警,并上报公司应急小组负责人,火速启动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2.2协助、引导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

2.3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

2.4派人至大门处等待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至火灾现场。

2.5火势熄灭后按相关领导部门安排,清查人员及物品情况,封锁现场,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2.6注意警方处理时,亦不能破坏现场,以免影响保险公司的认定理赔。

2.7若于下班时间发生火警,马上扑灭并上报,若无法扑灭。立即通知119与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如员工停止上班,则公司的安全维护除值班人员外,保安人员应完成以下事项:

1、关闭所有门窗及照明电源。

2、将散置于室外易于被风吹或吹损坏的物品移于室内或予以固定处置。

3、注意接听员工电话,转达公司规定的事项。

4、遇有灾害或须支援时,立即报警求援并报告主管。

第三条打斗事件。

1、公司员工或外来人员打架闹事,保安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打斗或对公司人员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或致电公安部门处理。

3、打斗现场若有其他人员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保安队长及主管,有安全之虑时,即刻电请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四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4、将情况报告行政部主管人员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主管。

第五条打劫被盗事件。

1、发现可疑人物,应立即联系行政部主管人员,并一人监视。

2、发现公司物资被盗,立即报警并及时与行政部联系。

3、保持被盗现场。

第六条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资源部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遇意外事件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语言简要说明现场情况,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及时报备主管或行政部。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区安保管理体系,健全景区各项安保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

三、做好各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

四、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一)熟悉景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如财务、水上安全、护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四)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六)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

(七)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八)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游客的赠与。

(九)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十)驱赶景区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十一)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景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四)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八、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二)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四)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景区或游客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景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

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安全保卫工作是事关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一件大事,集团公司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千方百计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公司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1做好安保工作是集团每个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各部门(公司)和每个员工必须以向集团负责,向员工负责的精神,把安保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每个环节,做到持之以恒,常备不懈。

2集团成立以主管行政工作的副总经理为主任,各部门(公司)一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简称安保委)。集团办公室为安保委的办事机构,负责集团安保工作的整体筹划、有关制度、规定和防范措施的制定、以及各项预防工作的检查督导和发生问题后的处理工作。各公司要成立相应的安保领导小组,在集团安保委的指导下,全权负责本单位的安保工作。

3集团分管行政工作的`副总经理,分管各业务系统的副总经理,各部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集团、本业务系统和本单位的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保工作出了问题,各级第一责任人要逐级承担责任。

4经常进行安保教育。对新入职员工,结合岗前培训,组织学习集团安保规定、安保常识、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打好安保工作的思想基础。平时,要把安全教育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各部门(公司)每周工作会和每月中层干部扩大会的重要内容,做到逢会必讲,遇事必抓,不断提高全体员工抓好安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各部门(公司)要重点抓好车辆事故、失火事故、触电事故、财产丢失、被盗事故、失泄密事故、工程作业事故和员工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案件的预防;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并抓好落实。

6要抓好要害部位和节假日的安保工作,各级各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地抓好责任区域内的安保工作,严禁睡岗、脱岗、漏岗、岗上做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因责任心不强在值班期间内发生了问题,值班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7要做好接待中的安保工作。前台接待员和集团员工必须做到:不经领导同意,不准向来访客人提供领导的电话和办公地点,不准随意签收外来的各种送达件,不准在电话中向不明身份的人提供集团的各种情况,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政教处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校实行校、处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组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校综治领导小组和保卫组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六、安排校领导和处室领导行政值曰,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组安排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七、节假日由保卫组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八、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17:30—次日8:30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人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 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 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地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 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

2、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

3、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4、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

5、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3、责任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1、员工出入门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xxx、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门卫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xxx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xxx、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xxx。

3.1.6不得酗酒、xxx、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xxx、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1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xxx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凡从事放射源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源操作方法、要求。

2、放射源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涉及放射源取用的,由专人负责建立领取、使用、归还记录档案。

3、每周对放射源进行巡查巡测,巡查巡测情况记录存档。

二、放射源转让建立放射源管理和放射源登记台账。做到进出本单位的放射源数量相符,放射源购买、更新、处置(转让、送贮)时,要按规定办理放射源转让批准、备案登记、许可证变更等手续。

三、放射源送贮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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