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贷款合同(精选15篇)

时间:2024-01-15 09:14:10 作者:XY字客

建立合同协议前,双方需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条款和义务,以避免发生纠纷。最后,请在签署任何合同协议之前,务必核对和确认各项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收到贷款合同

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签字)。

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根据《_担保法》。

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六条抵押人的义务。

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

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

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

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________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贷款合同

授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授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过甲方“一网通”中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助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限额。

授信期间为______年, 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间内通过网上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3.1 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笔通过网上申请使用。乙方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办理支取贷款以及通过网上归还贷款的有效签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关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权利和根据借款金额填制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的权利。

3.2 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的实际发生和归还以甲方在“企业银行”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或甲方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据、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为准。甲方的业务记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业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且放弃任何异议。

3.3 每笔网上自助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且网上不办理展期。贷款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此授信额度内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2 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财产作抵(质)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7.1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7.1.1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7.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7.1.3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2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7.2.3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2.4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2.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2.5.1 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7.2.5.4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7.2.5.8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2.5. 9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8.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8.1.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8.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8.1.4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1.5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7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7.2.5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8.2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8.2.1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8.2.2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9.2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9.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数负担,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其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数,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明。

贷款合同

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助学贷款。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贷款合同

贷款抵押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xxx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xx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xx个月,即自xx年xx月x日起,至xx年xx月x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xx银行的规定执行。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xx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xx次提取。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xx年x月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xxx。

2.制造厂家:xxx。

3.型号:xxx。

4.件数:xxx。

5.单件:xxx。

6.置放地点:xxx。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xxx,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xxx%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x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xxx(章)乙方:xxx(章)。

代表人:xxx(签字)代表人:xxx(签字)。

地址:xxx地址:xxx。

银行及帐号:xxx银行及帐号:xxx。

订立时间:xx年xx月xx日。

订立地点xxx。

贷款合同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息日,最后一个月将全部偿清借款和利息,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出借人。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 出借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出借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生效。

1.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

2. 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出借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出借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果保险中断,出借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 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十一、借款人和出借人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 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 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1. 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 违约发生后,出借人有权对借款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出借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出借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百分之零点五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出借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百分之零点五计收利息。

十四、通知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借款人的价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出借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抵押物清单(交通运输工具)

贷款合同

乙方:

丙方:

为促进汽车消费,甲乙丙三方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领域展开合作。甲方向在丙方购车的个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乙方为甲方债权取得还款保证,提供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丙方为确保借款人购车行为真实性,向甲乙双方出具购车交易真实性确认函。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有关释义

1.汽车:指依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可以入户上牌的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必须为全新商品车,旧车不在此列。

2.包牌价:购置汽车的总价(含上牌费用和购置附加税)。

3.购车交易行为:指购车人(借款人)以自己的名义一丙方签订购车合同购买汽车,并委托丙方以购车人为车主为所购汽车上牌入户的行为。

第二章 基本规定

1.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必须为与丙方进行购车交易行为的购车人,且必须为个人。

2.本协议项下贷款人由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可将在丙方购买汽车的个人推荐给甲方和乙方,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4.在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时,丙方应向甲方、乙方提供《购车合同》和购车“首期款证明”,并向甲方出具《汽车消费贷款转入账户确认书》。

5.丙方应提供在《购车合同》和《汽车消费贷款转入账户确认书》上的签章的样本,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方更换。

6.甲乙双方均独立对借款人进行自行审查,如借款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不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丙方所作的贷款承诺概与甲方无关;如借款申请人不符合乙方担保要求,乙方有权不提供担保,甲方、丙方所作的贷款承诺与乙方无关。

7.丙方向甲方、乙方保证购车人(借款人)购车交易行为及相关资料(仅指汽车购销合同、汽车销售发票、首期款证明、行驶证)的真实性,并保证《购车合同》所指车辆与实际交车的品牌、车型、发动机浩、车架号等要素一致。如发生不真实购车交易行为,给甲方及乙方造成损失,丙方应当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丙方承担。

8.丙方办妥汽车行驶证和汽车拍照后,应将汽车销售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证》和《行驶代用证》或《行驶证》交甲方授权的人员查验。同时,将汽车销售发票(原件)交于乙方。

第三章 其它

1.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必须经三方同意,任何一份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终止,应在三十天前向他方书面提出。

2.甲乙丙三方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子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三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本协议的失效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借贷行为及相关责任的有效。

5.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二〇一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贷款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价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借款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计算单位.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_____年____月____日2._____年____月____日。

3._____年____月____日4._____年____月____日。

5._____年____月____日6._____年____月____日。

7._____年____月____日8._____年____月____日。

9._____年____月____日10.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3.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2.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果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6.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7.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1.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办理合同确认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接受强制执行。办理前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的价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贷款合同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___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_民法通则》、《_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贷款用途和金额。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_________与进口商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______项目,购买_________设备。

贷款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

(3)_________。

第二条提款条件。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_________。

第三条提款。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提款期从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截止,过期_________。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贷款按_________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承诺费费率为_________%。承诺费自______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_________个月计付一次。

管理费率为_________%。管理费自______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本贷款保险费_________。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五条还款。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__年,每__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违约和处罚。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就家具购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一、货物名称、产地、数量、价款: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将所供产品运回,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三、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同类行业标准。

四、结算方式: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即供货。

五、货物的所有权:自货款两清之日时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义务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供方有权利对货物进行处理。

六、合同争议的解释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产生的补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给履约方。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需方: 供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贷款合同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发放贷款方:

借贷款方:

应借贷款方请求,发放贷款方将自有资金向借贷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经借贷款方与发放贷款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请共同遵守。

一、发放贷款方向借贷款方提供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二、此项贷款按月息一分五厘计收。

三、贷款期限为一年。

四、此项贷款从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计收利息。

五、借贷款方必须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180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

六、对借款方不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发放贷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还付清之日终止。

借贷款方: 发放贷款方:

日期: 日期:

中介人:

贷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银行:中国xx银行____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_号文件,(项目)________________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外汇______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外汇贷款年率为______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率为____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配套人民币贷款自第一笔用款之日起,在________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日起_____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_____次还清,每次___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__年________月归还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归还____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修改原借款期限,重订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借方的担保单位,并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和责任。

一、借方未按规定的用款计划用款,造成未用或超用部分须向贷方支付_______%的承担费。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借方支付_______%的违约金。

二、借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

三、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的利息。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贷方收到借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

(二)借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三)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能力。

二、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三、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方:

贷方:

贷款合同

借款人'。 经办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编号:年字一号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

据实选择填写,若不适用需倒除) 邮编:

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年乂个月〈一年月日至 年月日),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一的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 。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口一个月口半年口一年。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口个月/口半年乂口一年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口上浮义口下浮一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口上浮乂 口下浮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口固定利率方式

首先执行年期固定利率。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年以内,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固定利率基准贷款利率口上浮口下浮计息。在该固定利率执行期间内,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该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前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定,从以下两种模式中选择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后剩余贷款期限内的利率执行方式:

模式二、在贷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期限品种中选择,新一期固定利率按重新定价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的相应品种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第二个固定利率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在剩余贷款期限内按"模式一"约定的利率方式执行。

借款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前按约定及时就上述两种模式做出选择并经贷款人确认,则视为借款人自动放弃利率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利,贷款人有权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限届满日后按"模式一"约定的利率方式执行。

0固定利率利率选择权方式

首先执行三年期固定利率。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三年以内,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固定利率基准贷款利率口上浮乂 口下浮 计息;在该固定利率执行期间内,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前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定:

模式一、自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之日起执行浮动利率方式,具体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

满日前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确定, 可从以下两种模式中选择执行剩余贷款期限内的利率:

8、在贷款人提供的固定利率期限品种中选择,新固定利率按选择当日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同品种个人住房固定利率重新确定。第三个固定利率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在剩余贷款期限内执行浮动利率方式,具体利率水平按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

借款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前按约定及时就上述两种模式做出选择并经贷款人确认,则贷款人有权在首个固定利率执行期届满日后按上述"模式一"执行。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一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一i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向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i 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 (本金应付未付利息)x实际天数息利率。

第四条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4、借款人已经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0x曰罚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提款申请后,按以下方式发放贷款:

口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账户名称:;账号为:〉。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方式偿还(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口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口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0到期一次性还款。0。

2、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期共计期,约定还款日为每月的日。

如放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額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在非结息日遇利率调整,计息方式为分段计息:上次结息日到该账户利率调整的前一天用旧利率来计算,利率调整日到本结息日的前一天用新利率计算。非结息日提前还款需要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利息本金月利率730 x上次结息日到提前还款日之间的天数。

4、借款人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人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款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还款曰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应还贷款本息。若账户币种与还款币种不同,根据扣收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及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后扣收。

第七条提前还款(备注说明:此为选择性条款,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借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0借款人巳正常还款

满一期;

口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元;

口其它:0

2、借款人应提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标准计收补偿金。

3、提前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即不可撤销。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提前还款计收补偿金,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贷款人支付。

贷款合同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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