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持股协议(实用22篇)

时间:2024-01-08 06:29:07 作者:紫衣梦

公司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股东根据合同共同投资组建的经济组织。希望这些公司总结范文能够为您提供新的思路和创意,助力您的公司取得更好的发展。

公司代持股份协议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法人代持股份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

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

策的相关规定,依法纳税并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法人代表任职期间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法人代表无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圣琪承担。

五、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甲方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

定无效。

六、法人代表任期为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期,暂定一年。法人代表任期满后,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职,如不再续任,则需进行法人变更。

七、法人代表在任期内必须协助公司完成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和大学生创业项目评估工作。甲公司自收到创业项目全部额资助额当日起,需在三日内内支付乙方20__元报酬,逾期双倍。如果项目评审未通过则无需支付报酬。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份协议

质权人:

出质人: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人代持股份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代持股份协议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公司股份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 为拓展业务,将于______区设立的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主要从事劳务 综合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在______区双方共同投资建立一家分公司,总公司为甲方,双方经协商乙方欲对该分公司进行投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对 嘉定分公司进行资金投资(包括合作期间的成本分担以及前期一次性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享有分公司净利润分成的________%的投资收益。

2、合作期间,分公司负责人登记为乙方。乙方与甲方为合作经营关系,乙方与分公司及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或者分公司为其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如乙方需要挂靠社保,社保费用需自理,包括公司缴纳部分)。

3、合作期间,乙方的负责分公司的业务开展,甲方为分公司运营提供各项资源支持。

4、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分公司期间所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分公司的自有资金、流动备用金承担,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按照50%的比例分摊。

5、分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现有的公司制度;分公司的`各项重要决策由甲方股东会商讨后做出;分公司日常管理及业务事项由乙方会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商讨后实施。

6、分公司对外营业款项全部回款至甲方账户,分公司对外支出也需由甲方同意核销。甲方公司财会负责分公司收支报表的编制。

二)双方义务与权利

甲方义务与权利

三)利益分配、成本费用分摊、流动备用金

四)保密条款

五)其他条款

六)协议的终止

提前终止包括:协议终止及解除终止。甲乙双方可基于实际情况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双方及时清算分公司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与补充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代持股份协议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出资设立公司(工商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亦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首期出资元,并于年月日全部出资到位。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义务,并承担其认缴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

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自身不存在重大债务;乙方承诺若自身存在重大债务,而导致其所持“代表股份”查封,乙方有义务向相关机构提供足值财产作为担保解除查封。

4、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乙方承诺其不享有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投资收益直接划入甲方银行账户。

七、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八、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九、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十、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均由公司财务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二、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三、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董事或监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或监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乙方的报酬作为薪资的一部分,每月支付。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5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预通知;

(3)15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协议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的程序进行。

十六、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七、特别事项。

17.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7.2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十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依据青岛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名义出资人(签字)。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订立地点:

代持股权股份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年月日在重庆区签订。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杨(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公司股份协议

______公司与______公司合并合同(吸收合并)。

甲方: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林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乙方: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卢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1.双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2.原______公司:资产总值10000万元,负债总值7000万元,资产净值3000万元;____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5000万元,负债总值4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万元;现______公司资产净值为4000万元。

3.现w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1000万股计1000万元。发行股票后现w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原w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原____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新股东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4.原w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1:3调换;原______公司发行股票_________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2:1调换;新发行的1000万股w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的时间应当是______年10月30日前。

6.鶺公司和______公司合并时间为______年1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______公司应及时办理财产、帐册和文书移交,为双方合并顺利进行铺平道路。

甲方: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代持股份协议

鉴于: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公司股份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___公司,共同开拓开_________市场,自愿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_______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负担公司债务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应书面通知其他方,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利,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一方无法找到其股份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或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确定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份协议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份协议书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代持股份转让协议书

_________(转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受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的股权(股权),计_________股。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方能转让。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方持有_________的股份占_________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rmb_________)元(转让金)。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_________支付任何款项。

第三条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转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f)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c)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违约及赔偿。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3在守约方依本条第(1)项发出书面通知三十(30)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8.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完整性/可分性。

10.1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10.2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除外)。

10.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4.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30)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至转让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至受让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十六条正本和生效条件。

16.1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_________套。

16.2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予以代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将其对__________公司享有的占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对甲方的上述股权,乙方自愿受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及给付。

一、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股权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价款,乙方已实际付清。

第三条:股份代持。

鉴于相关因素,乙方受让的____________公司股份不能过户登记显名于乙方名下,乙方委托甲方予以代持。甲方接受乙方之委托。

第四条:股份代持期间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承担代持股份的投资风险。

2、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甲方不得因代持股份实施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依自身意愿处置代持股份时,甲方予以配合。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委托第三人持有上述股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甲方代持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并有权获取相应的全部投资收益。

2、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持股份的全部投资风险。

3、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乙方对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代持股份,履行股东义务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投资收益的交付。

甲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于实际取得投资收益后的十五日内交付乙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份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持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全部为乙方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丙方作为公司另一股东,对此协议全面了解并知情,同意在公司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上述股权转移要求时,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乙方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

(三)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其中劳务费为元/年或总计元,由甲方每年末/一次性支付乙方。其余费用如交通费、税金等由甲方据实支付乙方。

(四)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

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五)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六)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任一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特别约定:各方在公司存续期间,本着合作、善意、友好的精神,审慎行使权利,互不侵犯和损害对方利益。

注意:丙方为公司其它股东。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__有限公司办公室。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代持股份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鉴于: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x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万元占公司%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份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均为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公司上市,优化股份结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委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具体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的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总购买价_______万元),自动正式委托乙方代持。

2、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委托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账户。

3、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抵押。

4、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5、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6、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加入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7、乙方有权在委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股东权利。

8、如果双方约定时间内份有限公司上市为成功,双方约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代持期限到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买价格_______元(购买后年限_____%)。

9、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_____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10、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滞纳金。

1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1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委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二)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代持股份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xx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xx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xx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持股份协议书

代持股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为股东,于是私下出资请别人代持股份。代持股份时需要签订代持。

协议书。

以防损害到对方的利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代持股份协议书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

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3)30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元。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签名):

代持股权股份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鉴于: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__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应__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应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6、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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