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2-13 08:32:32 作者:文轩

读后感的内容可以包括对书中情节的评论、对主题的探讨、对人物形象的剖析,以及与自身经历和观点的联系等等。如果你正在写读后感,以下是一些可以作为参考的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爱玛读后感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大家有空记得看一下。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

比起我看过的《傲慢与偏见》故事梗概,《爱玛》的故事显得要完美得多。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的爱情,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烦恼都来自于爱与不爱和生活的一些琐碎细节,几乎每一对情侣最后的生活都安逸且富足,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班奈特夫妻的貌合神离,没有像《傲慢与偏见》中最后仅因为物质而嫁人的少女。这样完美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里非常难得。

简·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的环境和人物都描写得温柔细腻。不知是这位女性作家的创作思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中的人们总是如此为对方考虑,作品中几乎每个人,或者说每个主要角色,都有着温柔细腻的心思。在互相交往当中,既礼数周到,又为对方考虑。这种风格,是这部作品中最打动我的部分。

其中最鲜明的表现在,大家对伍德豪斯先生那多虑温和的个性的顺从,以及在收拾旧屋准备举办舞会时,威斯顿一家对整个环境会对人们造成的影响的关心。

在弗兰克发起、威斯顿一家准备举办舞会时,他们请了不少人来观看旧屋的环境,对每一个细节都安排到位。他们邀请的人如此之多,在观察环境时又如此之细。他们探索每一个墙角,除了舞会本身还考虑到其后的吃饭;他们一遍又一遍地丈量走廊,计算人数,并因为担心人们受凉而把走廊布置得密不透风。这种温柔细腻的心思让人感动。除此之外,他们还考虑到了来宾的问题——贝茨小姐家没有马车,而简小姐身体又不好,需要派一个马车去接呢。按照文里的说法,这群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而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照顾都是如此周到,使整个地区的人际环境都显得温暖融洽。

“温柔细腻”是其中大部分人行事风格的统一刻画,但在这少有悬念的平淡故事中,每个人的形象又非常鲜明,自有其性格。同时又因为环境的推动,人物在不同环境下又显现出不同的复杂反应。

爱玛是开朗聪慧的,她地位较高,无论是长相还是智慧都在海伯利地区属上流水平,故而她虽然温和有礼,但是行事和思考的风格中又带有一股强烈的自信和微妙的优越感。这种特性也造成了她在初期对简的不喜欢,因为简比她优秀,却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她热络。

相对于爱玛,简·菲尔费克斯的性格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温文尔雅却不热情,她柔弱却又极其坚定倔强。也许是家庭环境使然,使她从小寄人篱下,即便对方对她很好,她也会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显得谨小慎微。她天生带有一种忧郁的性子,倒让我想起了林黛玉。她们有着相似的经历,在性格上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除开这种强烈的对比,性格相似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贝茨小姐和埃尔顿太太都属于热情且话痨的人,但是贝茨小姐总是热情且对于周遭的一切有着极高的赞誉;埃尔顿太太的话痨则显得自大吹嘘和目中无人。贝茨小姐爱讲话是性格使然,本身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品质;而埃尔顿太太则是过于自恋,且对他人的不礼貌。

令我惊讶的是伍德豪斯先生的想法竟然比较超前,他反对婚姻,觉得结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可怜”的事情(让我好奇他当初为什么会结婚,难道他对自己的婚姻不够满意?)。当然人物的想法也是作者思维的反映。在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简·奥斯汀的爱情观——不结婚固然是一种选择,但如果能和喜欢的人厮守,却更是幸福。

性格不同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适合的对象,聪慧的爱玛最终和明辨绅士的奈特利在一起,寡言的简·菲尔费克斯自由弗兰克·邱吉尔去爱怜,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在埃尔顿先生眼中却是最美好的伴侣。每个人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那一半,拥有如此完美的结局,一方面是因为戏剧的情节,另外一方却也是一种现实。剧中人在实际面临问题时,总是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

从爱玛第一次为哈丽埃特挑选对象开始,书中就描写了爱玛思考到的种种要素:长相,性格,头脑,和家庭背景。这几乎就是人在挑选伴侣时应该考虑到的因素。虽然说爱情的产生有着许多跟命运相关的因素,超越社会地位的一见钟情并非不可能,但最终来说,大部分的感情都要建立在双方拥有近似背景的基础之上。

虽然当今社会对所谓“拜金主义爱情观”“颜控”进行各种喧嚣尘上的批判,但不管是来自于中方还是西方的、自古以来各种忠告式的爱情观,都会告诉人们,这些都是进行选择所不可少的要素。长相好和有钱都是美德,如果辅以良好的性格和聪明的头脑,那自然更是出类拔萃。而现在的人们要获得这些东西,比以前的人们要轻松很多——但看你有多努力。《爱玛》中的马丁是个地位不高的农夫,但是有着良好的头脑和举止,并且身为一个年轻人,他知道要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努力创造财富,这使他得到了奈特利先生的欣赏,让他身上的品质与普通的农夫相异。简·菲尔费克斯的出身也并不好,但是凭着良好的相貌与教养,她也能与比自己地位略高的弗兰克终成眷属。

书在快结局时提到,“真心爱这女子的男人,会希望让女子以后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她出生时要好。”(大意),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具有这个能力,而这个女子,又是否值得男人去这么做?真正的爱情,必然也会是现实的爱情。

爱玛》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情节合理,文笔流畅,并且对于现实中的人们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总体来说,这部爱情故事在我看来,如同《简·爱》一样,就是一部写得很好的言情小说。有个朋友告诉我,“任何世界名著,都曾是流行小说。”。的确如此。

《爱玛》读后感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爱玛读后感

好久都没写读后感了,算算也有八年了。今天看了一下2002年3月11日也就是我读初三那年写的《爱玛》读后感,不禁让我汗颜了。以下是文章内容:

一部《爱玛》让我了解到在旧社会的英国是一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一样的国家,但里面那些表面上的礼物让我感到吃惊,如此不嫌累、烦。里面虽然没有像《简爱》一样的追求爱情,但里面却有让人感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爱的执著。它是让人以平静心态阅读的小说。但它更让了解到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就像爱玛一样在生活中,在奈特利先生的警告中去改正自己的不当态度。让我感到爱玛确实是一个完美的人。其中,文章中也显得让人觉得唠嗦,但能培养我的耐心。

看完后觉得那时的表达真的很差,句子不通顺,表达不准确,有错字,毫无中心,写的字也影响视觉。当时就是把感觉写下来,再想写点什么时就什么也拈不出来了。读后感里开头说到“让我了解到在旧社会的英国是一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一样的国家”这个我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但之后我也看了几遍《爱玛》(事隔三、四年后),我已体会不到初次看时的所谓“封建思想”,虽然《爱玛》里面也反映出有反对的东西,但我认为那是不同于中国的。真是让人感叹阿!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候阅读同一本书,收获会不同,人长大了就是不一样,随着年领的增长知识面广了,理解和表达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也有了自己的见解了。不过里面写到的一些东西我确实未曾变过。我希望成为爱玛一样的人,像爱玛一样有学识,但并不一定要在各方面都有天赋或成为才女,我只要自己有一颗不会厌倦学习的心,这样的心是不会空虚,这样的心是自己给自己能量,源泉不会枯竭。爱玛最难得的一点是能接受别人的意见,能知错就改。他在当时算是才貌财的,享有着别人少有的独立权也算是“一家之主”,这样的人本应是高高在上的女王,应该不可一世。但他没有,当他用言语刺伤贝茨小姐时,他是在反省,也用行动去挽救,或许贝茨小姐心里已留下了一个不可磨合的疤回不到从前了,但他努力过了心灵就会得到救赎。读后感中提到老是送礼,这个是当年年幼无知的我想破头都想不明白的。但现在这个疑问已不解自破那是他们的文化、生活和义务。文中抱怨《爱玛》罗嗦了,但现在看来到我却不以为然了。其实不是小说罗嗦,是译文写得很细。细的东西能让读者易懂,可以慢慢咀嚼一些细节。不过当时读来真的是忍着躁性一点点看下去的,想来最大的收获是耐心了吧!

这部小说就喜欢爱玛的性格!爱玛,旧时代的人却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独立、主见、热情、活泼、智慧…或许就是因为有着共同点才产生了共鸣,才在看第二遍后被这本书吸引。不过爱玛就是爱玛,我就是我。世界上圆满结局的小说、性格各异的女主角何其多,我希望自己是他们-有那样的性格和境遇。但模仿是一件累人的事。做自己没什么不好的,起码我至始至终都会是我故事里的女主角。但最难的却是做一辈子的自己,我记录的一切不只是给自己的回忆,更多的是记住自己的最初、记得自己是谁。好了夜已深,最后一句是给自己的结束语:爱玛是近乎完美的,因为他是被塑造出来的;我是有缺陷的,因为我正在塑造自己。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她被迫在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是奥斯丁小说大部分女主人公的命运——她们必须被拽回到现实中。爱玛想象的世界一次次被现实所穿透:第一次是艾尔顿向她而不是向哈丽叶特求婚;第二次是弗兰克·丘吉尔与珍妮·费尔法克斯订婚的消息;最后哈丽叶特向她表白了对奈特利的爱慕。这些事实使爱玛成为她自己错误判断的讽刺对象。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最终得到幸福时,反讽也开始消解。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读后感作文

英国人戴维·洛奇在《小世界》里替莫里斯教授的一对儿女起名叫达西和伊丽莎白。由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看来,这未免有一点乱伦的意味。简·奥斯丁活了42岁,一共写了6篇小说,统统是关于适当的婚姻与适当的爱情。可是她本身并没有结过婚。《爱玛》是她写的最后一篇小说,爱玛是位出色的,有一些可爱缺点的闺秀,一心抱定独身的念头,和奥斯丁一样。

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23岁的女孩还不懂得用复杂的人物和细节充实、掩盖她的主题,就那么简单地把自己想说的道理说出来了。其实她所有的小说无非是这个道理的延伸和发展,但是到《爱玛》,技巧和经验已经炉火纯青,所有的侧面都那么丰满,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充实可信。

她在所有的故事中指出:当有教养的青年男女门当户对,谁也不会玷辱谁时,他们可以发展适当的感情。这感情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以订婚为目的。有理智的女孩在热恋和失恋时都要克制,以免为人侧目,失掉家族和自己的体面。

我常常奇怪这些女孩子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为什么情感不会冲破理智。生活中可往往不是这样。有一个女人被人评论说:如果你一直没有理智也就算了,可是你每次歇斯底里之后偏偏又能恢复理智,这真让人受不了。女人有理智时像金子一样高尚公正,坦荡无私,女人歇斯底里时像一摊泥捞不起来,无可理喻。问题是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会让她从金变泥,瞬间崩溃,随后就不可收拾。

谁知道,也许这才是情感与理智的常态。情感像水一样流荡,不可捉摸,理智像土一样沉默,亘古不变。爱玛最终还是结了婚,因为她发现一直以来,她都那么重视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都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在小说里奈特利先生果然没有辜负她,皆大欢喜。然而,如果在这漫长的消磨中奈特利先生已经爱上了别人呢?觉得和别人结婚也很可以向往呢?这好像是更加可能的事情吧。人得到爱情的水,珍藏起来,过多少年打开,决不是婚礼上的女儿红:它要么偷偷地蒸发掉了,要么变得肮脏难耐。贾母拿出密敛多年的上好人参给凤姐用药,谁知时间久了,那人参已成了糟朽烂木,化灰化烟,烟消云散,水流花谢,春去无归。春归容易,花已成泥。

这就是失掉了理智时说的话。

有理智的时候会说:化灰化烟,烟清云淡,水流花寂,春去宁归。春归容易,杂花满蹊。

绝望地怀着希望。

《爱玛》读后感字

这本书应该又叫《奈特利太太养成记》,毕竟奈特利先生你自己说的在爱玛13岁的时候就爱上了她。算算姐姐伊丽莎白生孩子的速度估计那会儿刚和约翰结婚,结果爱玛成天嚷着的不结婚倒是让奈特利给执行了,啧这两个人真甜也真香。

其实就爱玛的生长环境来看,缺少同龄人陪伴的她(除了最后一本《劝导》,基本每个简奥斯汀的女主角都是在同龄女伴和各种舞会间长大的,只有爱玛是在家务和照顾父亲间长大的,最最亲密的朋友也是比自己成熟很多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或者说威斯顿太太)其实我觉得就心理年龄上和奈特利没有实际年龄相差得那么大。当然,爱玛本身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又让她充满了年轻人的、甚至可以说书中任何人物都没有的活力和光彩,让她不是一个像简那样沉稳的“屋中天使”。难怪作者也说喜欢她。

简奥斯汀说爱玛是她最喜欢的人物,的确就像奈特利说她是“最可爱,最出色,虽有缺点但又完美无缺”的人儿。即便到了书的最后,爱玛依然还是在门第地位上有自己的执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没有停下(这在奈特利看来都是爱玛的缺点,让她不够谨慎、沉稳,并且过于自傲)。但最后她学会了沉默,不得不说是奈特利的塑造和磨砺。如果爱玛没法通过,如果在奈特利教训她之后她没有去看贝茨小姐,也许最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也可以说是不为简考虑(其实从他后来做出种种对简伤害至极的事看得出他就是缺少对她的体谅),如果舅妈没有那么早去世他该如何应对这门秘密订婚?取消吗?还是有勇气和毅力坚持下去?另一方面,他以爱玛作为幌子遮人耳目,既没有考虑如果爱玛真的动心了怎么办(而爱玛的确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一开始她抱定终生不嫁以及中途三个月的冷却期,谁知道后来会如何发展);也没有考虑这事儿发酵传播之后会如何伤害简又如何伤害爱玛的名声。嗐,总之就是这个人不行不行。

当然我这些担心都不会发生的,简奥斯汀最后都会给他们一个幸福结局的。不过这来得匆匆又巧合的幸福结局似乎又在说:如果没有她这样一位好心的叙述者帮忙,少女们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法子来拜托这些尴尬的困境的。唉,长叹一口气,这大约也是爱玛一开始就声称永不结婚的原因吧:做个天马行空的少女没有什么人指责你,但做个天马行空的太太就不能够了。个人身份和社会角色间的矛盾一直都在啊!最后奈特利先生表示为了照顾伍德豪斯先生,愿意搬来和爱玛同住,大约也是奥斯汀的一个美好祈愿吧!

愿天下有情人不仅白头偕老,还可以永结同心咯。

《爱玛》读后感

不像傲慢与偏见那么广为人知,但也很好看。

读起来很容易进入主角爱玛的视角(据称是首创了自由间接引用这种现今已随处可见的叙述手法),一不小心就被作者的巧笔欺瞒,然而回头看去,真相早在处处细节里表露过了。

跟作者的其它书一样,充满着绅士小姐们的'爱情和琐碎,主角和其朋友虽有缺点但各有可爱之处,不讨喜的角色也被刻画的入木三分。很喜欢奈特利先生和简,对爱玛虽然无感,但其坦率亦动人。

想起来其他人对简奥斯丁的批评,大概内容是指责其格局小,不能以深刻的东西刺痛读者的心,态度过于温情理智(疏离),然而我想,虽然深刻悲情的作品很具力量,但这种琐碎、真实的温情和理智,也未必不是生活中的另一面啊。

最后悄悄的,觉得翻译有点别扭,读的不通畅。

名著爱玛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文档为doc格式。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

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读后感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机会,认识然后任其发展。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忽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心,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而奈特利先生不会因为爱上爱玛小姐,便纵容骄惯,他向来直言不讳,用心良苦。有次不经意的玩笑中,爱玛抢白了贝茨小姐,奈特利先生及时地对爱玛说:“如果她(指贝茨小姐)很有钱,我可以容许偶尔多看看她的可笑之处,而少看重她的善良之处。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她家境贫困……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你这件事做得真不像话”。爱玛为此羞愧难当,“时间也没让她平静下来。她似乎越想越难受。她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一路上爱玛感到泪水在顺着脸颊往下淌,尽管很奇怪,她并没有试图去抑制。”

真正的朋友和恋人应如奈特利先生一般,勇于指出你的错误与不当,使得你不断进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恋。而事实上,我们常听不进逆耳的忠言,远离指出自己不妥处的朋友,或是满不在乎地批评丢掷脑后……多年以后,当我们还能忆起这些忠言良意,体会到个中滋味,感受一定不同。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对比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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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

最近在读简•奥斯汀的小说《爱玛》。这是部很有意思的小说,剧情推动基本上靠说话,在自己家里说话,在别人家说话,在露天里说话,在庄园里说话。无数人的说话推动了情节的进程,让我们知道了主人公爱玛及其周围人的故事。

《爱玛》这本书的情节并不复杂,富家女爱玛在家庭教师泰勒小姐出嫁成为韦斯顿太太后,又结交了一个新朋友哈丽特,她费劲心思给哈丽特做媒,结果一次又一次失败,她以为牧师喜欢哈丽特,其实牧师喜欢他;她以为弗兰克看上了她,其实弗兰克喜欢的是简小姐;她以为新朋友哈丽特喜欢丘吉尔,其实夏洛特喜欢的是奈特利先生,然后爱玛发现自己也喜欢奈特利。总之各种男女之间的感情是各种啼笑皆非的乱点鸳鸯谱,但好在是个大团圆结局,最后大家都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归宿。

许多人并不喜欢主人公爱玛,觉得她自高自大、自作聪明,但我很喜欢她。她聪明、善良、乐观,充满热情,所以对出身不明的夏洛特十分友好。但是因阶级所限,她也有点骄傲自大,识人不清,所以在夏洛特的感情上存在偏见,导致了一起起误会,幸好有奈特利先生。这个总是诚实的给爱玛建议,在爱玛旁边指点她不犯错误的男人,尽管说话总是那么不客气,甚至有时候非常毒舌,但我喜欢这个主人公,他有着超越阶级的气度,有着热心助人的好心肠。冷静、睿智、善良、宽容,不仅仅有着绅士的风度,而且有着绅士的品格,谁能不爱他呢!

爱玛的可爱在于她乐于助人,比如热心帮助哈丽特,尽管不是事事如意;也在于她尽力的维持家庭的和睦,比如在多愁善感的父亲和专心生活的姐姐对话时,她竭尽全力去让对话和谐圆满;她的可爱还在于她的知错就改,因为说话她上了贝茨小姐的心,奈特利先生严肃的指出她的错误,爱玛能够知错认错,没有固执己见。当然还有很多小细节能看到爱玛的品质,这也是男主人公奈特利先生爱上爱玛的原因吧!

文学评论家说奥斯汀细致的描绘了那个时代英国乡村的生活情景,说的非常恰当。从字里行间中,可以看到那时每个英国人的形象,也可以看到热闹的邻里关系,宽阔幽静的乡村庄园环境,还有充满人情气息的乡村生活。而主人公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故事情节,就是在吃饭、聊天、聚会中发生的一系列小事,这些具体而生动的生活才是真实可信的爱情。爱情最初的模样就是在生活中,你爱我说话、聊天、为人处世的方式,我爱你在家长里短中展现的真实性情,这就是最好的爱情。

《爱玛》读后感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爱玛》读后感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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