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1-29 07:26:46 作者:梦幻泡

在现代社会中,各个组织都需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来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以下是一些成功组织的规章制度案例,可以为我们提供启示和借鉴。

高校学生宿舍设施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不得向楼下泼水、吐口谈、扔废弃物。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总务处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的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高校学生宿舍设施管理制度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河南宏力学校初中生活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第十条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赌博,禁止吸烟,禁止喝酒。

3、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4、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1、住校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好,能力突出,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学校应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特别好的住校生,学校应予以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2、住校生违反住校制度,根据《住校生违纪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本期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被视为累教不改,严重违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费补助,取消住校资格,情节严重者并同时交德育处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整洁、安静、文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调配管理。住宿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舍务处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设施,违者,照价赔偿。

2、学生入学时,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并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未经舍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房或强占床位。

3、星期日至星期五晚原则上不准请假离宿,无故离宿及夜修缺课达3次者,作通报批评处理。

4、宿舍早上6:30开大门,晚上10:20关大门(详细开关门时间见备注)严禁翻围墙爬防盗网进入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上课和夜修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滞留,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留在宿舍的同学,需持病假条等证明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或夜修时间进出宿舍一律要进行登记。

6、严禁进入异性宿舍,有事需到异性宿舍可通过舍务处报告,请到值班室会面。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7、未经舍务处同意,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严禁留宿异性,违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8、在校住宿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9、节假日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内宿生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有特殊情况,需到舍务处说明登记。

10、自觉遵守作息制度,自觉保持宿舍安静。午休时间、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开音响、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违者,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起哄、酗酒、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赌博等,不准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违者按规定处理。

12、不得在房间、走廊举重、打球、溜冰,不得在宿舍区域内打排球、篮球、网球或踢足球,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经商活动。

13、不准在学生宿舍区内收藏***、黄色的音像制品和印刷品。不准在宿舍内张贴大小字报、广告。违者责令清理广告,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4、布置宿舍,须以高雅整洁为原则。不准乱涂乱画,乱张贴和乱挂床帘。造成损坏的,自出维修费。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5、不准在宿舍饲养小动物,不许高空掷物。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高空掷物造成伤害者,加重处分,并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16、除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准在宿舍用餐,违者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7、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拆卸、损坏、随意增减宿舍里的设备,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8、全体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保卫人员报案。

19、提高警惕,注意防盗。遇有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要立即查询;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舍务处或保卫人员。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人离宿舍要关好门窗,锁好抽屉。发生被盗,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因个人不慎造成财物丢失,自行负责。

20、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液化石油气具、点蜡烛、烧废纸、杂物等。严禁使用应急灯等用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责任。

21、严禁在宿舍私拉电线接台灯、风扇等,不得私自改装电路,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责任。

22、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切断一切电器的电源,节约用电。

23、学生应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关掣(水龙头开关),严禁用长流水洗衣服(无人在)。

24、严禁在宿舍区放烟花、燃鞭炮,违者,按《阳揭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处理。

25、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生宿舍,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一切责任。

26、不得在人行通道、走廊玩耍,存放物品以免阻碍道路通畅。

27、建立宿舍室长、住宿生卫生清洁轮值制。每宿舍室长一人,各人起床后自觉把自己的床铺收拾好,挂好蚊帐,叠好被子,每天由室长安排一人值日,轮值的同学打扫好卫生,值日生每天12:20--12:40将室内地面、阳台、洗手间及室外走廊清洁,将垃圾装袋带放到本校的垃圾堆,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公共梯道的打扫,由室长负责组织学生轮值。无故不完成轮值清洁任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8、全体住宿生要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均丢入垃圾桶里。做到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干净,被子折叠规范,桌椅及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洗手间无污渍。对个人卫生极差的同学,给予批评,对屡劝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29、要保持走廊、阳台、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准乱停乱放。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泼水、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把杂物倒进厕所。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批评或警告处分。凡因乱倒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者,将追究其本人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难以查清具体责任人的,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负责。

30、每天一次宿舍内务常规检查,一周总评后,进行公布。每月进行“文明宿舍”评比,获前若干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文明宿舍”奖状。凡在“文明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不及格”的宿舍,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31、要爱护公物。学生宿舍水电设施、门窗、家具等,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自然损坏,免费维修;人为无意损坏,收回维修成本;属故意破坏者,从严处理。

32、要尊重支持管理人员,服从管理。

33、学生必须准时参加夜自修,各班负责人必须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4、夜自修期间,学生必须在规定教室学习,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听mp3、mp4、手机音乐等。

35、在夜自修期间原则上不能回宿舍,若有特殊情况需回宿舍者必须向值班老师请假,拿到批条才能进入宿舍。上课期间不能到教室外走动,不能提前下课。

36、中间休息时,不能起哄喧哗、追逐,不能随意毁坏公共财产。

37、夜自修后,各班应关好电源、门窗。

38、星期日至星期五必须到校参加夜自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参加夜自修的必须履行请假制度,程序如下:家庭监护人打电话请假(时间:7:10--7:50),凭请假单到舍务处登记,节假日、月考、期末考试都不例外。否则做缺课处理。夜自修期间禁止学生无故留宿。生病留宿必须持有班主任批条。一周累计两次以上留宿的责令回家休养,并通知家长。累计四次记一个缺课,两次缺课通知家长,白天上课时间必须持有班主任证明方可入宿。

39、夜自修期间进行不定时间的点名,各位同学必须在各自的班级参加夜自修,不能过位,否则视情节的轻重给与批评教育、警告、记缺课处理。

40、熄灯后没有在原来规定床铺睡觉的.,每晚累计一次缺课;私自调换宿舍,要作严肃处理。

41、要保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学期末将进行各宿舍的公共设施的清查,发现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42、全体内宿生要配合好内宿生干部管理,服从安排,否则视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一)处理分类: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二)处理细则。

1、夜自修无故迟到3次,累计一次缺课,早退2次,作为1次缺课违纪处理,并给予口头警告。

2、夜自修无故缺席1次,作为1次缺课违纪处理,并给予口头警告。

4、住宿学生夜自修扰乱课堂秩序1次,作为1次缺课违纪处理。

5、住宿学生累计3次以上(含3次)违纪,对其作出通知家长的处理。

6、各类各次违纪情况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直接对违纪学生作出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理。

7、夜自修开始后5分钟进教室者,若无特殊原因,记无故缺席一次。

8、不在指定地点夜自修并不服从教师安排的,以无故缺席一次论处。

宿舍管理要求:

9、宿舍每月进行的各项检查,检查不合格的男女生宿舍成员需要做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

10、宿舍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包括蜡烛等)或私接电源、插座、开关、电线、电器等,将由宿舍管理员没收各类相关器具,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学生作出处理(可申报学校给予处分)。

11、不遵守宿舍规定(包括不按时到寝室、不按时就寝的)或不尊重宿舍管理员且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视程度作出处理(可申报学校给予处分)。

12、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的,男女同学关系过密的,给予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备注:

1、本条例解释权属政教处,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3、男宿舍办公电话:****女宿舍办公电话:****。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习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入住须知。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小学。

20xx年9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各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负责寝室卫生的.打扫,寝室长负责监督,平时将不定期的进行卫生抽查。

2、物品应按规定摆放,床上被褥叠放整齐,桌上及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蜘蛛网,门前无垃圾。

3、玻璃应干净明亮,无灰尘,寝室无异味且舒适、整洁。

4、脸盆、水瓶摆放统一。

5、文明寝室将在每学期的期末评出,分别为不合格寝室、合格寝室、文明寝室(包括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

1、整体舒适、美观、温馨。

2、地面干净,无杂物及明显污迹。

3、床底物品,书柜、鞋子摆放整齐。

4、壁无球印,鞋印,无明显的涂画,天花板列蜘蛛网。

5、门上无明显的灰尘,窗户干净明亮,窗口无杂物。

6、脸盆、水瓶、垃圾篓、扫把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

7、床上整洁,被褥叠放整齐,无其他杂物。

8、桌面干净,箱包桌凳摆放统一,整齐舒适。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相对应宿舍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4、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5、严禁随地大小便。

6、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扫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学校发疯放,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

1、睡眠铃声响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不得使用台灯。

2、在楼内轻手轻脚,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家长亲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师请假并签名。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按铃声提示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按时、及时归还。

9、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

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

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

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

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___小学。

____年___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