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假冒产品鉴定书大全(17篇)

时间:2023-11-05 23:14:15 作者:LZ文人

范文是对某一种文体、体裁或主题的典型表达方式的概括和总结。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范文范本,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假冒产品的声明

“xx牌饮用纯净水”、“xx牌其它饮用水”由xx市xx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生产并销售。该系列产品x年进入及周边区域市场以来,以品质优良、质量过硬、绿色健康等特点受到省、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及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

近期经过用户举报,我公司发现市场出现并销售假冒伪劣的xx公司产品及水票。对xx公司的产品和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并严重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利益。

xx公司郑重声明:

1、xx公司生产的“xx牌饮用纯净水”、“xx牌其它饮用水”均标有防伪识别码及商标。无防伪识别码及商标的产品均非本公司生产。

2、市面流通的xx公司各区域水票均有防伪识别码及公司公章。未标示防伪识别码及公章的水票均为假冒xx公司水票。对于假冒水票,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3、各区域经销商只有获得xx公司的产品销售合同,才能正式销售。没有销售合同的经销商请立即停止销售xx公司的产品。对已流通于市面的假冒伪劣产品,xx公司将通过各地执法部门对上述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追缴并追究责任。

4、欢迎广大用户监督并举报上述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xx公司将不遗余力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坚决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xx公司保留对假冒伪劣产品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xx市xx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x年9月22日。

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范文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3、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将鉴定产品的内在质量状况与合同或产品标准要求比较,不能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的,因此,产品质量鉴定一项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诊断”工作,它区别于仲裁检验。

4、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1.申请人。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2.不予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二是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三是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是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五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作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专家组负责制仃产品质量鉴定实施方案,独立进行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鉴定需要查看现场,对实物进行勘验的,申请人及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场,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条件。对不予配合,拒不提供必要条件使产品质量鉴定无法进行的,应当终止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需要做检验或者试验的,专家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进行,并由其出具检验或者试验报告。

专家组负责出具产品质量鉴定垠告包括以下有关事项和内容:(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受理产品质量鉴定的日期;(2)产品质量鉴定的目的、要求;(3)鉴定产品情况的必要描述;(4)现场勘验情况;(5)产品质量鉴定检验、试验报告;(6)分析说明;(7)产品质量鉴定结论;(g)鉴定专家组成员签名表;(9)鉴定报告日期。

3.审查和备案。

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并对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负责。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产品质量鉴定报告交付申请人,并向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打击假冒产品宣传语标语

1、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2、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3、为了你我他的人身健康、抵制假烟。

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5、提高打假维权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6、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7、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8、协力抓商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安全。

9、全民打假,营造和谐社会。

10、打击假冒卷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1、和谐消费,远离假烟。

12、根治制假,为子孙后代造福。

13、卷烟打假,群众是我们最有力的依靠。

1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5、烟草打假,利国利民。

16、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7、全民打假,人人有责。

18、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制假害人害己,不得不除!

20、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21、化解消费纠纷,服务社会和谐。

22、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3、反欺诈、树诚信、打假冒、促发展。

24、商品质量联万家,打假治劣靠大家。

2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26、标本兼治,努力构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27、杜绝假烟,关爱健康。

2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9、烟草打假,人人有责。

3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电子产品销售实习鉴定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在签订经销合同时,应当对商品的规格、质量以及销售区域、是否是独家代理经销等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对上述情况约定不明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会伴随发生“经销商超范围销售”的情况,致使合同履行争议重重而最终夭折、亏损。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账后______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_____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年___月____日。

电子产品销售实习鉴定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甲方作为供方,在协议期内应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需方,在协议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采购产品。

鉴于与乙方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不止甲方一家,对于在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中选择其中那一家作为供方,乙方具有最终决策权。

2、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活动,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产品购销协议》。《产品购销协议(样式)》作为本协议附件。即使甲乙双方因时间紧迫等原因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未能订立《产品购销协议》,甲乙双方均仍应严格遵守《产品购销协议(样式)》中的各项条款之规定。

3、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提供产品的明确书面通知(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后,应立即组织生产,保证向乙方供货。甲方不得以双方尚未订立《产品购销协议》或双方尚未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其它事宜协议一致为由影响生产及供货。如甲方未能及时组织生产及供货,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全部没收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4、如甲乙双方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甲乙双方以往的《产品购销协议》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甲乙双方就有关协议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条第一款约定之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有关规定。

5、为保障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据此订立的各份《产品购销协议》的履行,甲乙双方暂不结算第一笔产品购销交易的货款,相应款项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待本协议期满后,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及如何返还该保证金。对于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充抵或扣付货款充抵。

6、争议的解决: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甲乙方均未向对方提交解除或修改本协议的书面要求的,那么,在协议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协议期,以此类推。

8、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新产品鉴定申请书

xx产品规划:

xx产品拟分三期,第一期以实现基于群组的文件同步分发功能和基于动态密码的透明加密为主,产品形态为windows客户端软件,计划时间6个月;第二期再在通信录和群组的基础上实现“网络对讲机”功能,计划时间4个月。第三期以开发ios和andorid平台的手机客户端为主,计划时间6个月。所有服务器端均采用平台。

xx一期功能设计:

1、通信录和群组管理功能:能以手动或批量导入的方式创建并维护通信录;并可根据任务来创建群组,群组的生命周期和群组策略可以方便的修改。通信录和群组是用来协同文件的基础。也是xx不同于其他网络硬盘和同步备份软件的最大区别。

2、基于群组的文件同步功能:任务群组的创建者可以创建一个目录树,这个目录树会自动同步到群组内所有成员的终端上;创建者还能分配目录的访问和操作权限;当群组内任一用户操作文件的时候,其产生的结果将被同步到群组内其他用户的终端上。

3、文件备份功能:传统的同步软件,一旦某个用户对文件进行删除,群组内所有用户终端上的文件也会同步删除,虽然对文档管理有一定作用,但任然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xx特别设计了文件副本备份功能,即在本地会有一个缓冲目录,里面是本地用户所有操作过的文件的备份副本,可做到1秒钟产生一个副本。这样一来,及时群组目录中的文件已经被同步删除,但在本地缓冲目录中还可以找到近期的副本。

4、文件分发功能:拖曳文件至某个用户或群组,文件就会被分发至对方。为了实现高速度的分发,将采用多路并发的方式,根据网络的动态状况,选择多条动态路由,将文件分割打包进行传送。

5、动态透明加密:数据文件在缓冲、存储、分发、同步的过程中都采用动态密码来进行透明加密。这样可以实现不改变用户使用习惯的同时,提高安全性。特别是采用了动态密码加密,实现了一次一密,即使与单个文件被破解,也不会影响到其他文件的安全。

项目管理项目开发团队拟入职在上海公司,团队场所安排在南京,teamleader为张健,1972年1月3日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现任:南京安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创办北京康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三茗硬盘还原卡;-在南京成立正玄科技。在美国注册inasoft公司;2004-现今成立南京安悦科技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专利产品“雨过天晴电脑保护系统”连续三年获得中国优秀软件称号。现有用户数300万,另一项产品雨过天晴备份宝与在线文件备份,均与本项目产品的核心技术有关。

张健擅长软件研发团队的管理和领导,本身具备极高的系统分析与工程实施能力。

相关费用。

1、基本人工费用:张健薪资每月2万,其他人员按人均6千计算,拟招募8-20人。

2、房租:每月1万元。

3、设备采购:电脑20台,打印机1台,工位20个。

4、不可预见费用:按每月1万元计算。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项目投资方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主管单位名称;。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项目产品的市场分析;。

4、项目建设内容;。

6、主要原材料及水、电、气,运输等需求量和解决方案;。

7、员工数量、构成和来源;。

8、投资估算,需要说明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

9、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10、经济效益初步估算。

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范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职员,电话。

被申请人:bb有限公司。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bb公司所供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是否相符。bb公司所供产品是否符合法规强制标准。

事实及理由:

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对产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aa公司提出质量异议。aa公司库存bb公司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不符的产品数量为。在合同履行中,bb公司的供货与样品的质量要求不符,aa公司年月日提出质量异议。双方签订合同书,bb公司供货只,是不合格产品,已退部份货物,下余只aa公司在库存。与国家规定条款不符,是不合格产品。bb公司的供货与国家规定条款不符,是不合格产品。因bb公司的产品存在内在的瑕疵和质量问题,bb公司先是承认并接受退货。为查清事实真相,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准许!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a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范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履行国务院赋予其“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职能,做好受理用户、消费者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组织质量鉴定,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的质量申诉信息等工作而成立的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设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具体承办申诉处理、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的日常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在行政上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领导,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法人代表;业务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予以归口管理,对外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名义开展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移送、催办等项工作。

二、调解产品质量纠纷。

1、负责受理并调解重大的产品质量纠纷;。

2、负责对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有关咨询问题的答疑。

1、负责解答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的相关问题;。

2、负责向委托人介绍和推荐检验机构、技术专家;。

3、受委托人的委托,组织管理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质量申诉信息。

1、收集并定期汇总分析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申诉的信息;。

3、编制质量申诉简报。

五、参与起草产品质量申诉和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方面的规章和工作制度。

六、承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临时交办的任务。

-

办理时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质量鉴定工作。

申办对象资格:(一)司法机关;(二)仲裁机构;(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四)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下列情况以外的质量鉴定申请均予以受理:(一)申请人不符合以上办理范围的;(二)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三)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五)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申办手续:。

1、委托质量鉴定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委托质量鉴定的项目和要求;。

4、完成质量鉴定的时间要求;。

5、质量鉴定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

6、违约责任;。

7、申请人和鉴定组织单位代表签章和填写时间;。

8、其他必要的约定。

(八)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将各有关鉴定材料归档。

收费标准及依据: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梦见假冒产品

预示着你会战胜暗中捣鬼的敌人。

提醒着你要提防上当受骗,也许你原想得到别人的帮助,结果却反而被骗。

远方会传来好消息。

可能会有苦难,但会有人助。

预示考试成绩好。

欣欣向荣之大吉运,但要安守本份。

喜事临门,万事如意,前途发展与业务繁荣。切忌运气太好而骄傲或过分松懈与怠慢,否则坏运。

暗示着你有机会旅行,途中要小心。

定会。

幸福。

快乐。

新产品鉴定

第四条柴油机新产品的鉴定按其研制过程的不同阶段,可分为以下二种鉴定:

(一)样机技术鉴定:其主要目的是验证产品图样和设计技术文件是否正确、完整、统一,考验新产品结构是否合理可靠,检验新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

(二)小批试制鉴定:其主要目的是验证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统一、工艺是否稳定,工装是否符合要求,并进一步验证产品图样和各种设计文件的正确、完整、统一性,检验样机技术鉴定时提出的技术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能否保证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未经样机技术鉴定的新产品,一般不得直接进入小批试制鉴定。但在工艺、工装等方面与试制企业的原产品基本相似的产品,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其样机技术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合并进行。

第六条申请部级组织鉴定的柴油机新产品,应是列入机电部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项目,根据产品任务计划的分级管理,产品鉴定可按以下划分:

1.样机技术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3.设计任务书;

5.全套产品图样、图样目录、文件目录,标准件、外购件及通用件明细表等;

6.各种设计计算书;

7.研制总结报告;

8.产品国内外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9.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10.标准化审查报告(由标准部门审查并认可);

14.用户试用报告(或意见书);

1.小批试制鉴定大纲;

2.新产品小批试制计划任务书;

3.新产品样机技术鉴定证书(样机技术鉴定与小批试制鉴定合并进行的除外);

5.标准化审查报告(由标准部门审查并认可);

6.新产品小批试制总结报告及样机技术鉴定时提出的技术问题改进处理报告;

7.具备批量生产条件的论证报告;

9.工艺、工装和专用设备的验证报告;

10.工艺总结报告;

14.主要外协作、外购件验收技术条件或技术协议书;

15.产品装配技术要求;

16.产品使用说明书;

第十六条柴油机新产品一般采用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下经机电部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按照机电科〔1991〕644号文有关条文进行检测鉴定或验收鉴定。

第十七条以会议评审形式进行的鉴定,由鉴定委员会主持并具体实施,其一般程序如下:

(一)鉴定委员会成员听取研制总结(或试产总结)及有关报告,视察生产现常。

(二)鉴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需要对研制单位提供的鉴定试验用样机进行随机抽样。

(三)鉴定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按鉴定大纲项目安排检查评审,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

1.技术资料。

(2)图样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3)图样和文件的术语,柴油机零部件名称及计量单位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柴油机的型号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gb725-91的规定。

2.整机。

(1)对抽取的鉴定用样机进行主要性能抽测,检验其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对经耐久试验后的拆机零件进行磨损值复测;

(4)对柴油机的耐久试验报告及可靠性试验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定;

(5)对柴油机结构的合理性、先进性进行评定。

3.主要零附件。

(2)工艺、工装、设备及检测器具等生产手段能否符合小批量生产要求;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CMA

【释义】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

“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司法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并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英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在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和处置,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常。

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第二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

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范文

申请鉴定的事项与要求:

被上诉人泰州市**工业设备制造厂出售给申请人的kgps1200/2.0/1s中频炉频繁出现的死炉现象是操作不当引起,还是因内在质量瑕疵或设计缺陷引起。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26日,申请人与被上诉人泰州市**工业设备制造厂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被上诉人向申请人出售型号为kgps1200/2.0/1sk中频炉一台,价格17万元;由被上诉人负责安装调试,提供产品基础图;质量与技术标准为jb/t4280-93、jb/t8669-20xx,主电路保修1年,二次回路三年质保。合同对其他事项亦作了约定。申请人在使用该炉后,发现经常出现死炉、电容及晶闸管烧毁等内在故障。被上诉人应申请人的要求,于20xx年6月份到9月份之间曾多次派人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使该炉正常运作。20xx年10月份以后,被上诉人开始拒绝维修,甚至连申请人的电话也不接,导致上诉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炉从事生产经营。上诉人为此提起了诉讼。现因被上诉人不承认出售的中频炉存在内在质量瑕疵,并认为死炉是上诉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为此,申请人特具申请书,恳请贵院依法对诉争中频感应炉死炉现象的形成原因委托司法鉴定。

此致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石化阀门厂。

假冒商标的鉴定机构

是什么机构来鉴定商标是否为假冒?本站小编把整理好的假冒商标的鉴定机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规定。

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根据“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要看具体侵权行为,可以根据以下途径维权。

1、到案发地工商局或权利人所在县级以上工商局进行投诉。

通过工商局行政处理商标侵权效率高,可以短时间制止对方侵权。

2、通过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人民法院是可以追诉自己受侵害的商业利益,进行索赔。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企业事业单位犯前两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简洁明了物质丰富的社会,品牌多如牛毛,人们不会特意去记忆某一个品牌,只有那些简单的标志才留在了人们的脑海中。

苹果(apple)电脑是全球五十大驰名商标之一,其“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非常简单,却让人过目不忘。创业者当时以苹果为标志,是为纪念自己在大学读书时,一边研究电脑技术,一边在苹果园打工的生活,但这个无意中偶然得来的标志恰恰非常有趣,让人一见钟情。苹果电脑作为最早进入个人电脑市场的品牌之一,一经面市便大获成功,这与其简洁明了、过目不忘的标志设计密不可分。

耐克品牌的红色一勾,可以说是最简单的标志了,但它无处不在,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小时候,我们做完作业,等着的就是老师那红色的一勾,它代表着正确、表扬和父母的笑脸;长大了,这一勾仍然如影相随,开会签到、中奖了领奖,甚至在我们小小的记事本上,都要在已经来过的人或已经完成的事的前面打上一个勾,它代表着顺利、圆满。当年设计出这个标志的一名大学生只得到了35美元的报酬,但今天,这一勾已经价值上百亿美元。

二是准确表达品牌特征:公司的品牌的标志,归根到底是为品牌服务的,标志要让人们感知到这个品牌是干什么的,它能带来什么利益。比如食品行业的特征是干净、亲切、美味等,房地产的特征是温馨、人文、环保等,药品行业的特征是健康、安全等,品牌标志要很好地体现这些特征,才能给人以正确的联想。

“m”只是个非常普通的字母,但是在许多小孩子的眼里,它不只是一个字母,它代表着麦当劳,代表着美味、干净、舒适。同样是以“m”为标志,与麦当劳(mcdonald’s)圆润的棱角、柔和的色调不一样,摩托罗拉(motorola)的“m”标志棱角分明、双峰突出,以充分表达品牌的高科技属性。

三是设计有美感:造型要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保持视觉平衡,使标志既具静态之美,又具动态之美。

百事可乐的圆球标志,是成功的设计典范,圆球上半部分是红色,下半部分是蓝色,中间是一根白色的飘带,视觉极为舒服顺畅,白色的飘带好像一直在流动着,使人产生一种欲飞欲飘的感觉,这与喝了百事可乐后舒畅、飞扬的感官享受相一致。

四是适用性与扩展性:公司标志的设计要兼具时代性与持久性,如果不能顺应时代,就难以产生共鸣,如果不能持久,经常变脸,就会给人反复无常的混乱感觉,也浪费了传播费用。

作为杀虫剂产品的枪手,其品牌标志是青蛙+手枪,青蛙是专吃害虫的,用在这里非常贴切,但考虑到将来枪手品牌要向非杀虫剂产品延伸,品牌标志就显得有些束缚。新的标志是一个枪手的形象,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有可能使这一新的标志成为品牌的象征符号。

五是字体与色彩运用讲究策略:字体首先要体现产品特征,例如食品品牌字体多以明快流畅的字体,以表现食品带给人的美味与快乐;化妆品品牌字体多为纤细秀丽,以体现女性的秀美;高科技品牌字体多为锐利、庄重,以体现其技术与实力;男人用品字体多为粗犷、雄厚,以表达男性特征。其次,字体要容易辨认,不能留给消费者去猜,否则不利于传播。再次,字体要体现个性,与同类品牌形成区别。

在色彩的运用上,首先要明白不同的色彩会有不同的含义,给人不同的联想,适用于不同的产品。当然,作为个体的人,对于色彩的感觉有时会差异很大,由于人们的生活经历不同,红色也可以联想到暴力和恐怖,白色也可以联想到生病、死亡等等。其次,相同的颜色也会因为地区、文化、风俗习惯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联想。因此,进入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时需要对色彩因地制宜,进行调整。

公司标志设计禁忌。

按照上面介绍的原则、方法和流程等,我们可以设计品牌标志。但是在设计过程中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

1、防止类同品牌标志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用以区别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品牌。如果我们在设计标志时同其他企业出现类同,那将会大大减弱品牌标志的识别性能。所以我们在设计时,既要与企业的形象、产品的特征联系起来,又要体现构思新颖,别出心裁的风格。

2、大小修正有些标志图案可以完美地用在名片或图章上,但是放大运用在广告牌上时,却容易失真;有的则正好相反,大的标志压缩变形后,原来的设计精神和形象变得茫然无存。因而在标志设计中,要注意这种放大或缩小引起的变形。

3、错觉改正在设计时对可能引起公众和消费者心理错觉的地方作某种修正。例如,设计的是垂直线,由于其他部分斜角的影响,使它看起来歪了,要纠正这种错觉,就得把线条略向相反一方微斜,使之平衡。标识设计还应注意实际使用问题。如品牌可能在很小的空间使用,要求标志实际尺寸很小,应能用通用的工艺制作。

4、各国禁忌跨国公司在设计品牌标志时必须考虑到产品行销国对色彩的偏好和禁忌(我们将在品牌标志色部分详细介绍)。品牌标志的设计受到营销原则、创意原则、设计原则等各方面的规范,以前随便画一个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的图案已远不能满足品牌发展的需要了。激烈的品牌竞争对品牌标志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设计的程序推上了更专业化的道路。我们普通的企业内部很少具备专业的设计能力,所以最好还是请一个优秀的设计公司设计,把标志的设计与企业的理念、产品的特征等多方面综合起来进行构思策划。

在办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时,必然会涉及到两个鉴定。一个是假冒注册商标的鉴定结论,另一个是侵权产品的价值鉴定结论。实践中,司法人员对这两个鉴定结论进行审查时,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是否每件案件都有必要进行假冒注册商标鉴定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从商标法和刑法规定来看,要认定假冒注册商标行为,首先是要确定行为者使用的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因此,有必要对行为者使用的商标进行假冒注册商标鉴定。在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中,无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查处后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的案件,还是公安部门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每宗案件都有假冒注册商标鉴定。但是,笔者认为,实际并无此必要,理由如下:(一)、侵权者之所以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因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能使其商品大量销售,从而给其带来经济利益,其为了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自然是大力追求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具有相同性。从这点看,侵权者主观上是明知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二)、侵权者生产商品时,都是刻意把商品的外形做得与被侵权产品一模一样,从这也可看出侵权者对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的相同性的大力追求;(三)、即使侵权者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是同一生产者生产的,只要侵权者使用该商标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一样是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当然,假冒注册商标鉴定在某些案件中是必须具有的。当侵权者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具有明显的差异时,或者侵权者辩解其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是不同的,其没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时,为准确处理案件,应进行假冒注册商标鉴定。

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进行假冒注册商标鉴定的主体各有不同,有的是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有的则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委托进行鉴定的主体的多样化,反映出了确定鉴定人资格方面存在问题。

笔者认为:假冒注册商标鉴定人应确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由有二:

1、进行假冒注册商标鉴定时,鉴定人的主体资格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决定看,假冒注册商标鉴定如果是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类鉴定的话,其不属于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这三类,只能是属于“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这一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九、“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在目前,由于没有假冒注册商标鉴定人名册,因此,可以排除假冒注册商标鉴定人是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人。那么,假冒注册商标鉴定人是否属于“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类的鉴定人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亦未见有对假冒注册商标鉴定事项的规定。此外,在侦查机关中,目前亦未设立假冒注册商标鉴定机构。从上面的论述可见,假冒注册商标鉴定应由何机构及何人进行没有明确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从法律规定看,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商标注册和管理,其设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商标争议事宜,这说明工商管理部门是商标领域的专业机构,在对商标相同性进行认定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法律规定出发,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既然要查处,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肯定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就进行过商标的鉴别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的鉴别工作有历史传统和丰富的经验,因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假冒注册商标鉴定是适合的。

三、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的问题。

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来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对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出现了一些问题。

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公安机关查获的侵权产品中,有的侵权产品未在我国生产和销售,有的型号侵权产品则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根本就没有生产过的。在侵权产品既无标价,亦无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这一标准计算存在着下面的问题:1、侵权产品未在我国生产和销售,使物价部门缺失了确定被侵权产品在我国市场的销售价格这一客观基础,自然也就谈不上能确定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这一事实。2、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判别标准是两者是否都属于商品目录中所列的同一类商品,如果是同一类,则是同一种商品;如果不是同一类,则不是同一种商品。判断出属于同一种商品后,认定假冒注册商标则有了事实基础。但,同一种商品的认定不能解决侵权产品价值计算问题。同一商标的同一种商品,由于型号不同,价格有显著的差别。某种型号的侵权产品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根本就没有生产过的的情况下,因为根本没有该型号的被侵权产品,那么,自然地也就没有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这一标准存在。没有标准,则计算侵权产品的价值根本无法进行。

在实践中,物价部门有时会以成本法计算上述两种侵权产品的价值。笔者认为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成本法为标准计算侵权产品的价值是比较合理的。理由有二:1、大多数情况下,侵权者生产出侵权产品后,不会以被侵权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而是会以比被侵权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低得多的价格出售,因为,如果以被侵权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的话,侵权产品由于其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存在,很难销售出去,侵权者也就很难从中获利,这不符合侵权者为获利而实施侵权行为的目的。侵权者大多数会以生产成本加上利润形成的价格销售侵权产品,也就是说,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肯定是高于生产成本的,在这种情况下,物价部门以成本法计算侵权产品价值,是符合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无法明确准确数额时,就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处理这一现实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从规定看,当伪劣产品没有标价时,就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虽然针对的是伪劣产品,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采用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实际上是为了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无法采用通常计算标准计算非法经营数额而采取的折衷方法。而从同一司法解释的第十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来看,采用成本法计算侵权产品的价值无疑也是一种较理想的选择。

假冒注册商标鉴定及侵权产品价值鉴定的结论关系到定罪量刑,其对办案处理结果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现实中,假冒注册商标鉴定及侵权产品价值鉴定存在的种种问题,影响到了案件的准确处理,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有立法权或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尽早对此进行立法或者司法解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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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何谓“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5.

国办印发通知严惩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6.

侵犯商标权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7.

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8.

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9.

公民如何举报商业犯罪。

产品鉴定会致辞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嘉宾:

刚才鉴定委员会通过了我们公司三种电能计量芯片bl0952、bl6503及bl6501的鉴定,我代表上海贝岭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各位用户为鉴定产品所作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各位嘉宾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贝岭的产品鉴定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贝岭十几年来,在上级领导、广大客户和同行专家的热情关怀和支持之下,得到了全面发展。近两年来,随着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形势的发展和市场变化,上海贝岭已经开始实行战略转移,也就是一方面从原先的制造企业向以设计为主、制造为支撑的产品企业转移,另一方面从原先单纯的.通信产品向消费类产品和通信产品并举转移。在这战略转移之中,电能计量芯片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发展电能计量芯片市上海贝岭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措施。为电子电度表的整表企业当好配角,服务好,也是上海贝岭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措施。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上海贝岭的关心和支持,并预祝大家事业兴旺发达、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正当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在我们为振兴装备制造业、谋求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之际;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之时,我厂省级新产品专家鉴定会在这里隆重举行,在此,我谨代表兰州长城电工股份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向莅临本次鉴定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并对各位领导和专家长期以来对天水长城开关厂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帮助、支持和亲切关怀下,长开厂在即将过去的2007年,克服了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资金紧张等一系列困难,各项经济指标取得了新的成绩,改革、技术与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企业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预计全年将完成产品销售收入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800万元,主要产品产销售量将创历史新高。其中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将双双超过1亿元。

在技术创新工作中,今年我厂完成了断路器过程控制技术改造的一期工程,二期改造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之中,这一技术改造将使开关柜的核心元件——断路器向高可靠、高稳定性迈出实质性步伐。126kv产品装配厂房的工艺改造已基本完成,为企业从中压开关制造领域迈向高压产品生产制造领域奠定了基矗目前126kv gis已经承接到4个合同订单18个间隔,并正在抓紧组织装配。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CMA

申请鉴定的事项与要求:被上诉人泰州市东升工业设备制造厂出售给申请人的kgps1200/2.0/1s中频炉频繁出现的死炉现象是操作不当引起,还是因内在质量瑕疵或设计缺陷引起。

事实和理由:20xx年12月26日,申请人与被上诉人泰州市东升工业设备制造厂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被上诉人向申请人出售型号为kgps1200/2.0/1sk中频炉一台,价格17万元;由被上诉人负责安装调试,提供产品基础图;质量与技术标准为jb/t4280-93、jb/t8669-20xx,主电路保修1年,二次回路三年质保。合同对其他事项亦作了约定。申请人在使用该炉后,发现经常出现死炉、电容及晶闸管烧毁等内在故障。被上诉人应申请人的要求,于20xx年6月份到9月份之间曾多次派人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使该炉正常运作。

20xx年10月份以后,被上诉人开始拒绝维修,甚至连申请人的电话也不接,导致上诉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炉从事生产经营。上诉人为此提起了诉讼。现因被上诉人不承认出售的中频炉存在内在质量瑕疵,并认为死炉是上诉人操作不当造成的。

为此,申请人特具申请书,恳请贵院依法对诉争中频感应炉死炉现象的形成原因委托司法鉴定。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假冒产品防骗指南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20字)。

如今,假冒产品的泛滥已成为社会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损失。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机构发布了一系列的假冒产品防骗指南,帮助消费者更好地辨别真伪,保护自己的利益。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假冒产品防骗指南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应对假冒产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二段:了解假冒产品的特点(240字)。

假冒产品通常存在以下特点:价格低廉,质量差劣,与正品外观相似,易混淆;商标和包装不规范,存在错误和瑕疵;售后服务缺乏,无法提供保修和维修。了解这些特点,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判断真假货的重要方法。在购买商品的时候,要仔细观察产品的细节,如商标、包装等,并注意与真品进行比较。同时,还需要留意价格,不要过分追求低价,以免上当受骗。

第三段:寻求权威渠道购买(240字)。

购买产品时,选择权威渠道是防止假冒产品的关键。一方面,选择正规的商场、专卖店或官方网站购买,这些渠道一般具有正规授权和售后服务,能够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真货。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消费者报告、评论和评级,寻求其他消费者的购买经验,以更好地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的认证信息进行查询,以确保渠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四段: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240字)。

除选择权威渠道购买外,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购买价格较低的商品,要保持怀疑态度,并仔细核对商品的质量和商标信息。此外,还应该主动学习相关的知识,并关注媒体和社交网络上的消费者警示信息,及时了解市场上的假冒产品情况。平时积累一些产品的特点和识别方法,对于辨别真伪也大有帮助。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五段: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360字)。

最后,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假冒产品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并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警惕性。同时,消费者也应该针对假冒产品的问题积极行动,比如维权举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此外,也要重视法律保护,对于购买到假冒产品的消费者,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应对的氛围,才能有效地减少假冒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第六段:总结(120字)。

总而言之,假冒产品防骗指南是现代消费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通过了解假冒产品的特点、选择权威渠道购买、提高个人的防骗意识以及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我们可以有效地避免上当受骗,保护自己的利益。只有消费者主动行动起来,社会和政府各界共同合作,才能够从根本上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产品设计毕业自我鉴定

四年的大学生活似弹指一挥间,转眼大学生活就该结束了。回首这四年的'大学校园生活,有期待,有迷茫,有欢笑,有悲伤,有成功,有失败。四年的大学生活让我在各个方面都提高很多,以下就是我对这四年大学生活的自我鉴定。

在校期间,在学校的指导、老师的教诲、同学的帮助下,通过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和参与社会实践,自觉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升,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专业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完整、适应能力强、具有团体协作精神的青年。

学习方面,我努力认真地学好每一门专业课。在校期间,我非常注重英语和计算机方面能力的培养,通过了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同时,我还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了现代办公所需要的各种软件工具,能够熟练运用office软件。

工作方面,我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大学四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更多的同学,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他同学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

身体和心理方面,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里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合格标准达标。在心理方面,我锻炼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日常生活方面,我能够与同学和睦相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对于一名大四毕业生来说,离开校园踏入社会就是人生的一个新旅程,走好这段人生新旅程的第一步也非常重要。通过对这大学四年学习生活的总结,我对自己有了一个更加系统地客观地认识,在以后的求职路上我会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以全新的面貌面向社会、迎接未来,迈好人生新旅程的每一步。

作为毕业在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有理由对祖国的未来充满憧憬,对将来的工作满怀期盼!难忘而多姿的大学生活即将逝去,但我不会沉浸于过去的岁月,我将用全新的心态去拥抱新世纪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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