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6 19:44:29 作者:笔舞

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先充分了解问题或目标,并考虑到可能遇到的挑战和限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工作方案一:根据项目需求,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安排人力和资源,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工作方案二: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会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三:我们会定期对工作方案进行评估和反思,不断优化和改进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工作方案四: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团队成员的特长和偏好,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工作方案五:为了保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我们会和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制定出符合各方利益的方案。工作方案六: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工作方案七:工作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会充分发挥团队的协作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工作方案八: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会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工作方案九: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工作负荷和工作

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深刻汲取江苏无锡、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围绕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从外包食堂收取食堂承包费,从学生配餐中牟利和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通过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我省发生类似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一)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

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

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

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20xx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见附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分步实施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学校食堂内部自查。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原则,以整治损害学生利益为重点,对本校自办食堂、服务外包食堂、校园配餐企业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或服务企业违规违纪违法、漠视学生利益问题和上级文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排查,立行立改,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风险点较多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10月10日后,在各地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并进行督查审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省级督查组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肯定、推广,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通过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反响强烈的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宣传阶段(20xx年8月28日-20xx年9月15日)。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召开食堂专项整治动员会,利用政府门户(教育)网站、qq工作群、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各中小学校对标省、市、区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自查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区教育局计财股对全区六个单位学生食堂的常规管理和20xx年3月至20xx年7月食堂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对每所学校深刻剖析,并在检查过程中调查学生及家长,把问题发现出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发改、财政、审计、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经常暗访和重点检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并通报暗访检查结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自查工作走过场、专项整治搞形式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区专项整治办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各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经营和管理环境。

(四)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2月-12月)。区专项整治办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1、建立创建健康餐厅活动办事机构,由一名主管餐厅的领导抓创建健康餐厅工作的落实,有创建健康餐厅的工作计划。

2、各项管理制度完备,开展创建健康餐厅活动的检查记录等书面材料、活动照片齐全,工作档案规范。

3、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齐全有效。

4、突发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完备,当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洗涤、通风、防腐、防尘、防蝇、排风抽烟、污水排放、密闭垃圾容器等齐全完好;上下水道通畅,有防鼠网。

2、清洗池、消毒池、冲洗池及洗肉菜池标识明确、消毒设备标识清楚、效果可靠。

3、天花板、排气罩无烟垢;墙皮和油漆无脱落无油污。

4、配备食品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一6度。

5、垃圾、泔水容器密闭完好,餐余垃圾实施分类处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6、粗加工间、进货、存菜间独立设置;磁卡售饭,不直接接触钱款。

7、冷荤间“五专”落实,设专用更衣室、洗手设施,冷荤食品窗口传菜,消毒灯安装到位,冷荤间有门帘或幕布,设独立空调。

8、工具、用具、餐饮具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储存食品冰箱生熟分置,直接入口的食品采用无毒、清洁的材料包装,禁用有色塑料容器。

1、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生进熟出x,确保“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存放;生熟工用具、容器、冰箱要分开使用。

3、食品原料新鲜,存放分类分架,离墙隔地,防尘防蝇。

4、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x无锈,盖布洁净,正反标志清晰。

5、使用公用餐、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洗净、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密闭存放。

6、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菜墩立式存放;药品、苍蝇拍按规定位置存放。

7、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8、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

9、加工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隔顿或外购熟食品须重新加热。食用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

1、食品入库前实行安全质量验收,大宗食品检验三证(卫生证、化验证、合格证),购货合同、发票齐全,确保进货食品及原材料100%可追溯。

2、主副食库管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登记,每种主副食原材料、调料进货登记齐全。

3、库房分类存放食品原料,先进先出,专室专用,无个人物品。食品储藏做到分类分架,离墙隔地,无病媒生物污染。

4、运输食品、装卸食品时的包装、容器和工具无污染,食品原料去掉外包装进操作间,鸡蛋进操作间倒箱。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在规定位置冷藏存放24小时。

1、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无蚊虫滋生现象,染鼠、蝇、蟑率3%以下。

2、消毒、监测报告和消杀记录齐全。

3、餐厅内安装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幕、自动门等无破损;各类管道设施安装防鼠装置。设置的鼠盒、毒饵新鲜有效;防蝇帘、防蝇灯完好有效。

4、餐厅、操作间墙壁无洞穴和缝隙;灭蝇灯悬挂距地面2米左右高度。

1、落实控油、控盐措施,并在餐厅、餐厅醒目位置提示食品的营养搭配。

2、配备专兼职食品检验员、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3、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自我保健知识。

4、配备体重秤、bmi尺、膳食平衡宝塔。

1、一线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100%。

2、职工有更衣室或个人更衣柜,有洗手、洗浴设施。

3、冷荤间具备二次更衣条件。

4、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包括管理人员)。

1、达到无烟餐饮单位标准。

2、就餐环境舒适优美,设立特殊就餐服务区。

3、餐厅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周围无污染,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杂物。

4、餐厅设洗手池、卫生间,保证设备完好。

5、节约粮食,节能减排,符合环保要求。

6、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积极探索我县食堂标准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全面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学校(单位)食堂环境得到明显改观,食品安全得到大幅提升。

以改善就餐人员饮食条件、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食堂设施设备,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队伍建设,通过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活动的开展,整体推进,按级分类逐步实现食堂设施建设标准化,食堂管理规范化,餐饮服务人性化、精细化,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全县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

(一)建立健全机制,完善食堂食品安全体系。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各单位应成立食堂饮食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饮食安全的责任机制,签订承诺书。各单位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堂自查严把关,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活动,严把食材采购关、从业人员健康关、场所环境关、制作过程关、餐用具清洁消毒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等六个关口。二是建立从业资格准入机制。单位与食品配送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隐患退出机制,一经查出食材存在安全隐患,从严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从源头上遏制有毒有害食材进入食堂。三是建立食品安全查验机制。各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查验食品生产者、供货商的合法证照和相关证明,并对索要的材料进行逐项登记,对食品质量进行审查;查验经营者所购食材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查看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检疫是否符合要求,确保食材质量达到有效的审查。四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制定完善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食堂许可审查。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堂办证情况,防止出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对新办证的食堂,要严格把好准入关。食堂应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培训资格证方可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必须公示在食堂所醒目位置。

(三)规范食堂布局流程。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要求,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加大食堂标准化投入,完善食堂设施设备,促进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有序。

一是实施食堂硬件标准化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要求,根据食堂功能分区、操作流程要求配备和配备完善符合规定的消毒、留样、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或设备等。二是实施管理制度标准化。严格食堂食材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洁消毒、食品加工、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实施培训考核标准化。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力度,规范培训和考核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提升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五)加强科技监管,全面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

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安装视频摄像头,进行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让食堂运转全程透明。公开展示食堂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实现阳光操作,主动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实现食堂的全天候监管,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时间从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从食堂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从业人员素质培养等方面进行推进,实现全面达标的目的。我县共完成35家标准化建设示范食堂目标。其中,20xx年完成7家;20xx年完成14所;20xx年完成14所。

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是创建整改阶段(每年2月至6月)。各单位对照《江华县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二),积极建设,增大投入。根据各级各类食堂的具体情况制定出落实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时序进程细化表,逐步推进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实施有步骤,落实有先后”的原则,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辖区的食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不达标的食堂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申报阶段(每年7月至10月)。各单位食堂按类别按批次根据自身建设情况主动向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检查验收申报并填写《江华县学校(单位)食堂建设申报表》(见附件一)。县食安办于每年7月10日收集相关资料上报市食药安办。

三是验收总结阶段(每年12月底前)。所有上报食堂将由市政府验收审查,对由市政府授予“示范性放心食堂”的称号,适时推广先进经验,探索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治理途径,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堂餐饮食品经营行为。对未授牌的学校(单位)食堂及时总结教训,按要求进行整改,设定时间表,保证在下一批验收中通过审查。

1.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由副县长、县食安委主任文嵩任组长,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组长为成员的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握时间,坚持标准,认真抓好落实。要将《江华瑶族自治县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发放到每个机关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含各级党校、职中、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等)食堂,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做到相关人员心中有数,理清工作思路。坚持建设管理并重,不断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的主体责任人对方案要研究透彻,认真落实,及时走访调研,邀请专家指导,制定整改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杜绝盲目蛮干,导致出现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误时又误工。加强督查,各级监管单位结合实际,定期督查,提高实效。

3.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食堂饮食安全,事关全县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要增强江华县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携手共建,为促进食品安全共同努力。

各单位要加大资金保障和硬件建设投入,确保硬件达标,高度重视食堂设备建设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建设,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完善设备,完善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全力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搜集信息,按时上报。要按照市政府、市食药安委的要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2日之前上报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随时总结上报。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20xx年至20xx年上学期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和《邵东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邵教发〔20xx〕21号)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力争通过一年半时间的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失职失责行为,着力解决小食堂中的“大名堂”,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堂经营管理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将学生食堂经营中的问题彻底整治到位,形成学校在学生食堂经营过程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根据省、市、县专项整治办的具体要求,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1、违规将学生食堂的经营权整体承包给社会餐饮企业或个人;或者违规将学生食堂的经营权肢解拆分,以饮食店、小吃部等名义变相承包给社会餐饮企业或者个人;或者违规以所谓的“劳务托管”方式,将食堂利润与劳务挂钩的手段,采用“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的办法变相承包给社会餐饮企业或个人。

2、强制学生在学生食堂搭餐或通过学生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或者以学校食堂条件有限为由采取限制就餐人数的方式阻挠学生在食堂就餐,动员、引导学生到指定的社会餐饮企业或饭店、饮食店就餐,接受其利益输送,从中谋取利益。

3、设立“小金库”、“帐外帐”,直接或者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在食堂帐中列支学校的公共支出、招待费、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范畴的费用。

4、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以次充好,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纳入学校大宗食材集中配送的学校违反配送合同,擅自在配送公司以外采购食材。

5、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私分、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食堂经费。

6、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

7、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者以权谋私。

8、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

9、食堂财务核算没有实行“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10、学生食堂每餐没有实行带量食谱公示。

1、公办学校的学生食堂只能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由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或者承包。不得以办校园饮食店、小炒部、第二食堂等形式搞变相承包。

2、学生在校就餐遵从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也不能阻挠学生自愿在食堂就餐。学生自愿就餐采取学生或家长在自愿就餐登记表上签字认可的形式。学生食堂收费严格按照县发改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不得以学生食堂条件有限为理由,采用限制就餐人数的方式阻挠学生自愿在学生食堂就餐,动员、引导学生到社会餐饮企业或饭店、饮食店就餐,从中谋取利益。

3、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含教育局及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的人员)交纳的伙食费收入、食堂资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食堂废品变卖等收入全部纳入食堂收入,不得将上述收入采取隐瞒、转移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帐外帐”。学生食堂的建筑物维修、室内外的装修、大型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维修、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均由学校公共财政资金支出,不得列入学生食堂支出范畴。

4、学生食堂严禁使用“地沟油”、转基因油。采购的所有食材必须能经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凡实行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的学校,不得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在配送公司以外采购食材。

5、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支出必须价实相符,不得采取高开食材单价、少开食材数量、空开食材发票等形式虚开食材发票入账。严禁学校要求配送公司为学生食堂虚开食材发票,套取学生伙食费。食堂费用支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采取虚开劳务工资、虚开人工工资、虚开食堂费用支出等形式从学生食堂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帐外帐”。

6、学生食堂经营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遵守“非盈利、零利润”规定。学生食堂的房屋、设备在财务核算中不得折旧,不得以开办学生食堂增加了教职员工工作量为理由在食堂帐中发放管理费、加班费及超工作量补助,也不得虚开劳务发票、费用发票等方式变相发放上述费用,从而增加食堂成本,损害学生利益。学生食堂的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临时工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食堂的水电费、燃料费、卫生用品、工人的劳保用品等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得高于伙食费标准的25%。

7、学校领导、食堂管理工作人员在食材采购环节中,不得利用职权采取为食材供应商谋取利益的手段达到为自己谋私利的目的,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利益输送,更不准以“索、拿、卡、要”的方式强迫供应商向自己提供利益输送。

8、学生食堂的食材采购,必须索“证”、索“票”,“票”货同行,在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的风险。

9、实行预收伙食费的学校,按照实际开餐天(餐)数计算,多余的伙食费必须按照实际开餐数和伙食费标准在学期末足额退还给学生。

10、学生每餐的食谱必须提前一周公示,在上周末公布下周每天的食谱。公示的食谱内容包括:主要食材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带量食谱公示表”的格式执行。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自查(20xx年8月-20xx年10月)。各学校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校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自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并填报相应的表格,于10月22日前上报中心学校。

2、全面整治(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学校对照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和整治要求,全面自查20xx年下学期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中心学校采取经常暗访和重点检查的方式,督查学生食堂的经营管理状况;各学校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督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

3、总结评估(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学校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相关管理,健全相关制度。中心学校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学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监督执纪问责措施,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巩固深化(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各学校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行动有高度、有力度、有深度,宋家塘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唐作禹。

副组长:曾连康李庆洋王艳华。

组员:廖兵华张芳良赵军辉申硕李翔罗昀辉张红星罗春林徐亚龙张克家吴新斌刘伟徐芳杨媚。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由王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心学校成员按联点学校包干负责。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要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中心学校。

1.落实整改责任。各学校校长是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自上而下落实专项整治的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各种违规行为。中心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做出严肃处理。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媒体监督的作用,形成对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做出科学评判。

1、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2、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学校校长及分管后勤工作领导(后勤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及食堂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全面整治中仍不收手,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食堂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使食堂成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让学生欢心。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务处,由王信华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络。

(一)安全卫生。

1、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索取经销商的合法有效证件,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入库检查和留样工作。洗菜要洗干净,炒菜要把正火候,贮菜要生熟分开,各类用具要分类摆放和使用。

2、一丝不苟地做好消毒工作,餐具做到“一餐一消毒”,餐具使用消毒柜和消毒药片消毒,熟食间用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3、食堂工作人员均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一律要穿戴好工作衣帽,保持好个人卫生,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环境卫生分组分人包干,必须保证每周一次大扫除。

4、食堂用电用气,要求员工规范操作,时刻注意安全。

5、加强卫生管理,解决卫生死角,工作定岗定位,做到地面无烟头无杂物,垃圾桶要每餐及时清理。

6、灭蚊蝇、蚁、鼠等卫生设施必须齐备,并放在正常使用处使用。

7、加强清洗地面、灶台上下不得有污垢、垃圾等不卫生的状况。

8、成品与半成品、生熟、荤蔬分开,做到整洁有调理。

9、对各种防疫设施进行细化,防疫、采购、采证、冰箱、消毒等各方面进行重点盘点,做好记录。

10、严禁在规定外的地方加工食物,严禁混合用加工食台和工作台。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食品操作售卖场所。

11、就餐地及周围环境必须做到窗明玻净,舒适优雅,绿色环保。

12、每周三定期召开食堂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会议,研究讨论本食堂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每周五组织食堂员工开展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术水平,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二)服务要求。

1、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责任制,到班到岗,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已任。

2、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心中要有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用微笑来礼貌对待每位师生。

4、充分发挥学生会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及反馈师生中的信息。

5、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在干好食堂工作的前提下。全体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热情主动。

7、正确处理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相互支持,友好相处、协同工作。

8、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

9、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依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开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学问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选购掌握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选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选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预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选购部分菜篮框,避开外包装进入厨房;预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开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掌握,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预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需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

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学校食堂防疫工作方案

xx月xx日至学生返校期间。

早餐:7:00~9:00。

午餐:11:00~13:00。

晚餐:16:30~19:00。

(一)请先洗手,再买饭就餐。

(二)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

(三)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马上记录报告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早餐:直接到食堂,现场按需刷卡,打包回各自岗位就餐或在食堂一、二、三楼按指定位置错峰就餐。

(二)中、晚餐:食堂提前准备两种价格各五款套餐(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在食堂入口提示),统一定价,全额支付。

教职工就餐方式:

方式一:线上订餐。

订餐时间:须每天上午9:30之前完成该日中餐、晚餐的点餐程序(便于准备食材,避免浪费。)。

送餐地点:行政办公楼、学院办公室、各单位指定地点。

方式二:快餐盒用餐。

教职工自行到食堂快餐窗口选好套餐,刷卡支付后带餐盒离开食堂。回各自办公室就餐,或在食堂一、二、三楼一人一桌分开就餐。

(二)假期留校住校学生用餐参照执行。

(三)学生返校前,仅第三食堂一楼提供餐饮(套餐)服务,不提供接待用餐(围餐)服务,其他食堂暂不营业。

(四)饮食服务中心按《广东海洋大学开学后勤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学校后勤集团要加强对第三食堂、第六食堂特殊运营时期的监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活动方案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伙食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2、教师伙食按每天核算价格照实付款(含米饭),伙食标准不低于每天一荤两素一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实行一次性就餐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盈余情况研究决定。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职责。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

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

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办法。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xxx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促进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师生、家长、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校园氛围。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平衡膳食教育等。

(一)开展“5·20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5月)。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学校以此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均衡膳食合理营养知识,提倡安全营养饮食、远离垃圾食品、培养健康饮食行为。通过专题板报、墙报、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及不同途径进行广泛地宣传,确保宣传效果。

(二)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6月)。

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健康教育课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平台宣传新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随着夏季的来临,即将进入了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利用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活动,对师生及学校的炊管人员分别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相关知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一)纳入健康教育宣传计划。

结合健康教育宣传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注重宣传实效。

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宣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进行总结。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本次活动情况整理入档。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按照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20xx年3月9日至3月30日。

(一)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否具有许可证。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

(五)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新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六)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是否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和原料违规现象。

(八)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九)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十)对集体用餐饮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城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统一行动,是落实省、市局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举措,统一指挥和行动,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大米、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二是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4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督科。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社区在街食安办的统一指导、安排下,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深入开展“20xx年春季和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为主线,结合社区实际,将食品安全贯穿于社区工作的始终,形成“内外监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无缝隙,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齐分享”的浓厚氛围,确保此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社区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科学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规模、加强宣传、内外监管、夯实工作、取得实效。社区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社区主任为组长,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副组长,居委会成员为组员,共计11人组成。制定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社区以宣传教育阶段、检查整治阶段及总结汇总阶段共三阶段展开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社区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宣传培训、宣传讲座、制作展板、为商户发放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发放灭蟑药具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居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做到社区宣传无缝隙。

1、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板报,以“法治天下,食者无忧”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工作宣传重点,通过板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张贴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并提示大家从根源制止“黑窝点、黑作坊、黑市场”等行为,及时举报、合力打击、彻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减少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以“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齐分享”为宣传主题,在社区内开展宣传培训3次、宣传讲座2次、现场咨询2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00余张,社区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印制了《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发放于民等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社区不放过任何宣传平台,见缝插针,做好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商户。深入31户食品加工商户进行逐户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30余张,发放蟑螂药具50余袋。每到一户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大胆管理、及时整改。同时不让外界环境破坏食品原材料,社区还为每户餐饮企业发放灭蟑药具,逐户详细讲解使用注意事项,切实使食品原料不受侵害,保证食品鲜美程度。巩固商户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切实为广大消费者饮食保驾护航!

我社区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开展,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逐步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保障春节和“五一”期间社区零事故、无隐患!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奢侈浪费行为,树立高效机关、廉洁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花秋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娄经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冉腾、周俐辛、李婷婷、罗云美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一)压缩行政开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可能采用自然光,尽量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尽“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因天气炎热确需开启空调时,温度须设置在26℃以上,空调开启时不得开窗敞门。加强用水装备的平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水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避免“长流水”现象。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办公用品统一发放,每1个月由党政办向各部门发放1次。完善公车及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责任单位:各部门)。

(二)加强食堂管理。落实阳光采购、计划采购制度,堵住各种漏洞。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进机关活动,倡导“光盘行动”,用餐人员要适量取餐,不留剩饭剩菜,避免浪费。(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加强餐饮门店监管。向全镇餐饮门店和消费者发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附件2),结合开展“公筷公勺行动”“光盘行动”“文明餐桌”等行动,突出勤俭节约要求,要求餐饮门店设立“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标语,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根据用餐人数给出建议,避免浪费,让“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成为社会新风尚。(责任单位:市监花秋分局)。

(四)加强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在做好节水节电、压缩公务性开支基础上,要面向镇内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粮食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倡导“光盘行动”,通过主题征文、手抄报、绘画、海报设计、节约小达人、文明食堂等评比表彰活动,通过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家庭乃至社会,形成节俭惜福新风尚。(责任单位:花秋中心校)。

(五)加大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要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自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合作,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文化墙、餐桌台卡等发布宣传标语(附件1),广泛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城管办、市监、卫生院、中心校、各村)。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要求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村、各部门要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下功夫,杜绝“一阵风、走过场”,杜绝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稳步推进,不断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成效。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