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特约商户协议(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9 23:48:31 作者:XY字客 最热特约商户协议(案例17篇)

合同协议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授权。如果您需要一份合同协议范例来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范文,供您参考。

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2、甲方提供 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绿卡。

5、乙方为持有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_______________。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绿卡推广费______________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 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 数码桥网、 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市委(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市数码桥中心(盖章)

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4、甲方负责发放绿卡。

5、乙方为持有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数码桥网、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_______共青团市委(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4、甲方负责发放绿卡。

5、乙方为持有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_______________。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绿卡推广费______________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数码桥网、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市委(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市数码桥中心(盖章)。

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二)限制类商户。

1.小型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

2.小型直销商户;

3.小型科技商贸类商户;

4.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酒廊等;

5.提供中介、咨询类服务的商户;

6.持卡人需预付款的`商户。

二、大莱卡商户。

高风险商户,具体为:

1、电子商务/网上商户、邮购业务、电话购物。

2、会员制健身中心、美容中心。

3、套票形式的刊物订购。

4、旅行社/票務代理、房地产代理。

5、私人摄影室(或画室等)。

6、模特儿中心、训练中心/学校。

7、电话市场推广。

8、汽车租赁公司。

三、美国运通卡商户。

高风险行业,具体为:

1、金银珠宝玉器销售、桑拿按摩(包括spa)、夜总会等娱乐业、通讯服务、租车、电话支付和互联网交易商户。

2、旅行社和售票代理应提供iata,若无法提供,必须签署《完全追索权协议》。

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4、甲方负责发放绿卡。

5、乙方为持有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数码桥网、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共青团市委(盖章)乙方:(盖章)市数码桥中心(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之《_________技术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会员守则(暂行)(以下称守则)》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独立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最后一日止。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4、甲方负责发放绿卡。

5、乙方为持有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数码桥网、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共青团市委(盖章)乙方:(盖章)市数码桥中心(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特约商户贷款联保协议

乙方(联保小组):

为了维护特约商户联保小组(以下简称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及贷款人各方利益,经各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书,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一、乙方成员自愿组成本联保小组,并一致推荐 为组长,协助甲方按期收回发放给乙方的贷款本息。

二、乙方成员已仔细阅读《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约商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并保证遵守《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三、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对乙方在最高授信额度内发放贷款。在此期限内和最高授信额度内(本组成员授信额度总和)以外,不再办理其它贷款(抵押贷款除外)。

四、在乙方存续期间,乙方成员均可从甲方申请联保贷款。

五、乙方借款必须在甲方发放贷款前存足申请借款额5%的活期存款。

六、保证担保(联保)范围为乙方成员在甲方所借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罚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乙方成员对在甲方的联保借款本息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乙方其他成员代为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成员违约,甲方有权从借款人和乙方其他成员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八、乙方成员必须在甲方开立存款帐户,并保证将所有营业款和其他家庭收入全部存入该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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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方组长有权督促乙方成员按期履行借款合同,当乙方其他借款人发生挪用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甲方。

十、乙方成员在借款未还清以前,不得擅自处臵、变卖门店及固定资产,也不得将固定资产设臵抵押;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人应承担授信额5%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帐户内扣收并取消联保小组成员资格。

十一、乙方全体成员偿还贷款人所有贷款本息后,可以在通知乙方其他成员后自愿退出联保小组。未全部还清借款的,经本人书面申请,乙方其他成员一致书面同意并经甲方审核后,该成员方可退出联保小组。但该成员对乙方存续期间担保的贷款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三、本协议事宜,按《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约商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及乙方成员每人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成员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用于合作过程中,承担协议所包含的内容要求,)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兰州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从一起信用卡交易纠纷案看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

案情简要介绍:原告霍某于1993年12月3日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申领了长城信用卡1张,卡号为8750190110733xxx,在申请表签名时明确声明在“用卡签单时均须使用此签名”。2002年2月24日晚19许,原告霍某装有身份证与信用卡的钱包被盗,其于当日20时16分通过电话方式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并于同月26日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刑警大队报案,该案至判决时仍未侦破。当日19时49分至20时13分之间,该卡被他人在被告广东某电讯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厅通过pos机分6次刷卡购买手机7部,共消费29030元,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已将此款项划入被告公司帐户。在发生该笔交易时,被告某公司收银员为慎重起见要求该冒用人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并复印一份留存备查,并根据规定要求使用人在消费单据上签名,也对其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进行了核对。在法庭调查中,该身份证复印件与原告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但信用卡冒用人在被告处消费时单据上的签名笔迹与原告在申领信用卡时的签名笔迹样本以及原告作为证据提供的在其他特约商户消费时的签名笔迹三者都明显不相似。2003年1月9日,原告霍某将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起诉至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被告“在使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接受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导致原告的财产损失”。因此,要求被告赔偿原告霍某的全部损失。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审核冒用信用卡人的签名与该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是否一致,便与该冒用信用卡人发生商品交易行为,特别是冒用信用卡人对同一笔消费要求分6次刷卡,被告的工作人员对此未产生警觉,仍违反规定进行了6次分单处理,并通过pos机划卡结算。没有及时、主动与发卡银行联系,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发布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存在过错,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等规定,判决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赔偿原告17418元,即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且被告已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尽管本案已经生效并已履行完毕,但笔者认为这其中的很多理论问题仍需澄清,否则有可能会给以后的司法实践带来误导。同时也对该判决结果是否公平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发表自己的主要看法,并对本案展开讨论,以求见教于大方。

首先,从信用卡交易这一法律关系的性质上来说,一般认为持卡人持信用卡在特约商户直接购物或消费时只构成一般的商品买卖或服务的法律关系。该关系是信用卡交易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却又相对独立于信用卡支付关系。笔者认为,持卡人在利用信用卡支付价款时只与普通的买卖关系在付款方式或结算方式上不同而已,并不产生其他新的法律关系。同时笔者也认为在信用卡付款不存在透支的情况下,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或发卡组织之间主要形成的是一种服务的法律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代理关系,笔者认为并不准确)。因此,从法理上来说,只要特约商户在进行pos机刷卡交易时的行为符合其与发卡行或银行卡组织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审查义务时,不论实际持卡人是否为合法的持卡人,他都必须接受消费者用信用卡支付的这种付款方式。对于核对实际消费时的持卡人是否为合法持人,特约商户也只能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及与发卡组织的具体约定进行审查,而不得强加给特约商户过重的义务,从而让特约商户承担更大的、不合理的责任。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我们也不能简单的以一般侵权责任中有关过错的理论及归责原则来进行处理,或者随意增加某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或责任。

其次,我们来讨论特约商户在接受pos机交易时应负有哪些义务。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26日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特约单位经办人员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内容:(1)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2)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3)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字样;(4)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5)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6)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该办法第44条也规定: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应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从该规定来看,除“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除此之外,特约商户主要审查“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即可,并无须核实其“签名笔迹是否一致”的义务。而且,该规定也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月5日所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废止。但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删除了原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约商户应负担的有关义务的规定。因此,特约商户在接受刷卡这种支付或结算的方式时应负有什么具体义务,主要来自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进行的约定。笔者同时也注意到,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协议大都类似于原《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对特约商户有关义务的规定。因此,笔者就对特约商户是否应负有审查“签名笔迹是否一致”这一义务的合理性等问题展开讨论。

从审查核实签名笔迹是否一致这一义务的来源上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从实体上来看,要求特约商户对持卡人在签单时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笔迹是否一致的义务又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其二便是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特别约定。如前所述,由于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已没有再对特约商户在接受刷卡交易时的审查义务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主要便是第二种情形了。但笔者认为这一约定对特约商户来说并非完全合理,而且他们之间的这些约定并不一定都会当然有效或全部有效(限于本文篇幅,在此不作深入讨论)。由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大多数也就只有两到三个汉字,对于一个练习过硬笔书法的盗卡人,特别是一些犯罪手段高明或运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的人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来模仿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并非难事。而特约商户的收款人员也并非专业的笔迹鉴定人员,他如何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鉴别出此二者的笔迹是否一致?除非是模仿的效果太差,很明显。而且,“一致”的含义究竟是什么,“相似”算不算“一致”。我们都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对某些情况下的.签名笔迹鉴定,就连经验丰富的笔迹鉴定专家都无法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那么让特约商户的一个普通收款人员来具有此项专业技能实属要求过高。而且,银行卡背面用于签名的纸条也会存在被替换的可能,此时的笔迹核对又有何必要呢?!而在本案中,原告霍某在1993年12月3日申领信用卡时声明其在此后的“用卡签单时均使用此签名”的签名笔迹也与其本人在法庭上提供的在其他特约商户消费时的签名笔迹明显不相似,足以说明笔迹核对的难度及局限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人的书写习惯等方面都会发生改变,其签名笔迹也就会随之发生改变,如何能保持完全的、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一致”呢?而且某些银行卡组织对某些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时明确告知特约商户无须核对其身份证件(本案中,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就于2001年2月21日、22日向被告等特约商户发出通知,明确告知对中国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在通过pos交易时无须要求持卡人出示身份证),就算是实际使用人不是合法持卡人,特约商户也无法知道其持卡与刷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仅仅只是要求核对“姓名一致性”或者是“笔迹的一致性”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仅此就让特约商户来承担责任,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尽公平合理,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二、从程序上来看,在此类信用卡交易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一般认定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未尽到消费时审查冒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此理由在证据法理论上并不充分。我们知道,特约商户在与持卡人在进行交易之前并不知道该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预留的签名笔迹样本,甚至连持卡人的姓名就可能不知道。因此,特约商户根本无从知晓该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与预留的签名是否一致,也就是说,他也根本无法知道该信用卡背面签名的真实性。我们要清楚,在进行笔迹核对时只能拿申领信用卡时的签名笔迹样本与实际消费时签单上笔迹进行对比,或者是拿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与签单上的笔迹进行对比,而不能随便用其他的签名来进行对比或鉴定。对于前一种情形,特约商户根本无法做到,而且特约商户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在对签单时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签名笔迹进行对比时,从举证责任来看,原告霍某认为“使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明显不一致”,那么原告应该举证来证明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原告负有举证责任。现信用卡已丢失,其丢失的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笔迹很难取得,很显然,原告根本就无法来完成其举证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并没有要求此种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从而要求被告来完成举证。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那么法院也只能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事实上,特约商户既无义务且在事实上也没有保存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因此,如果法院在此类案件中都采取此类举证责任分担理论的话,毫无疑问都会使特约商户举证不能,岂不是强加给了特约商户在接受信用卡交易时都必须复印该信用卡背面签名笔迹等义务?此外,结合到本案案情,原告于2002年2月24日19时左右信用卡被盗,其电话挂失的时间是当日20时16分,但信用卡被冒用的时间却是在当日19时49分至20时13分之间,也就是说就算是原告霍某在挂失后立即生效,但由于该交易已经完成,其损失已经发生。()而对同一次交易特约商户不得分次处理,仅仅是持卡人自己设定的自我保护方式,该限额既然由持卡人设定,那么他也就可以进行更改。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说特约商户的责任有多大?因此,由于该交易已经在挂失前完成,因此该行为并不是导致原告霍某的财产受到损失的原因或主要原因,而信用卡被盗及被冒用这一行为才是其财产受到损失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最起码第一次刷卡交易如此)。所以,法院判决让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似有不妥。同时,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持卡人一般在申领信用卡时与发卡银行之间的合同及信用卡章程中都无一例外的认可在持卡人的信用卡被盗或被丢失后在挂失前及挂失后的24小时内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都由持卡本人承担。因此,法院在没有否定这一特别约定的效力的情况下,判决让被告承担主要责任,更无合同约定义务依据。不过笔者认为,发卡银行与信用卡申领人之间的这一条款极不公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应持卡人的请求予以变更或撤销,或者直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确认其为无效,以加强对持卡人的保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信用卡交易中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主要由其与信用卡服务组织之间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但不能违背合同法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同时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公平等基本原则。在信用卡交易业务蓬勃发展的今天,正确、公正、合理、合法处理信用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不仅可以保护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司法实践活动来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以前信用卡交易中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或核对签名笔迹、信用卡挂失制度等),使得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风险较大。但随着现代社会通讯技术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有可能也有条件进行解决。笔者也欣喜也看到,国内一些银行已经推出了信用卡“即时挂失即时生效”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信用卡丢失后被冒用而给持卡人所带来的财产损失风险,较好地保护了持卡人、特约商户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也呼吁各发卡银行及发卡组织能够真正从保护持卡人的权益出发,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建立起“即时持失即时生效”制度,以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1.请将(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于本协议书之后。

2.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已经发行或拟发行的牡丹国际信用卡、牡丹国际借记卡、牡丹贷记卡、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牡丹专用卡、牡丹纪念卡、牡丹智能卡等牡丹卡系列品牌的银行卡(本协议中简称“牡丹卡”)以及他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3.特约商户指与收单机构签署协议、受理银行卡、外卡的机构。收单机构指与特约商户签署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机构。

结账功能指pos可以按收银员班次结账,结账后银行按班次入账的功能。

5.下属部门是指大型综合商户存在经营范围明显不同的内设部门,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需要单独设置的部门,如存在需填写此项。

6.特约商户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特约商户部门档案表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以下各条款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

一、机具管理。

如乙方为甲方安装受理机具,双方同意履行以下约定:

(一)乙方对受理pos机具、密码键盘等所有设备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乙方负责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安装、调试及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甲方正常受理业务。乙方应对甲方报修的机具进行及时维修,对于系统升级等特殊情况,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升级,资料《工商银行特约商户》。

(二)甲方应指定人员对机具进行管理和使用,严格按乙方要求使用机具,负责机具设备安全,注意防尘、防水、防火,机具设备上不得放置杂物,不得挪做他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装或移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负责提供安装机具的`环境(包括:安装场地、线路、220伏电源及多用途电源插座等)。机具如出现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因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造成机具损坏、遗失、被盗等,甲方负责按市场价格赔偿。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受理标识、业务培训及相关资料,负责设立业务咨询和授权电话,协助甲方解决受理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投诉。

费后,划入甲方指定的人民币清算账户,甲方应及时对账。甲方有权对最近15日内的交易款项要求查询和改正。对于截获止付、伪冒、没收卡的甲方经办人员,乙方确认。

特约商户(甲方):公章收单机构(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银行特约商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青春慈x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提供“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青春慈x绿卡。

5、乙方为持有青春慈x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青春慈x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青春慈x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慈x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特约商户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特约商户,我一直不断地探索着如何提升我的业务和服务质量,以及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效率。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分享出来,希望对同样身处特约商户行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第一段:认识特约商户的意义和价值。

作为特约商户,我们承担了推广和销售银行产品的任务,我们不仅仅是银行的代理,更是银行推广产品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我们作为特约商户必须要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我们的存在不仅给银行带来效益,更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我们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和持续不断的学习与提高,以便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

第二段:服务质量是特约商户的核心竞争力。

在如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忠诚度,提高服务质量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事情。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力求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例如,我经常利用社交媒体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回复客户的咨询和反馈。我也会主动向客户提供一些金融理财方面的建议,以此增加他们对我和银行的信任感。

第三段:需要深入了解客户需求。

作为特约商户,我们需要深刻了解客户的需求,这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广银行产品,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金融方案。例如,我会通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职业、收入、资产等情况,以此为基础,帮助他们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产品。

第四段:运营应该持续不断地创新和改进。

在特约商户的运营过程中,持续不断的创新和改进对于业务的发展非常重要。我会定期参加银行举办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了解与金融相关的最新趋势和发展方向。同时,我也会定期检查自己的运营方式和理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反思和调整。

第五段:建立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特约商户除了推广银行产品,更需要建立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形象。一个有信誉的商户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业务和客户。我通过尽力提供优质服务和积极回应客户反馈,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逐渐地在市场中建立了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总之,在特约商户行业中,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提升是必要的,要想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需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口碑,不断推陈出新,迎接市场的变化和挑战。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能对从事特约商户行业的朋友们有所启示和帮助,让我们一起努力和成长。

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 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壹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中任何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 合作原则:

1) 自愿参与。

2) 开放公平。

3) 优势互补。

4) 互利共赢。

三、 双方义务与权利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在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彼此网站

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接或文字链接,在其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合作方可在其平面媒体、对外宣传等方面使用对方的旗

帜徽标链。

3)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乙双方在成都地区指定的销售展示场地,允许摆放对方的

相关宣传及服务资料,展示时间及具体位置另行协商。

宣传。并且双方vip会员可直接成为对方vip会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vip客户可享受对方提供的特殊待遇,如超低折扣价、免费体验券、绿色服务vip通道等。

5) 甲乙双方若开展品牌推广、客户联谊等活动时,双方均享有活动参与的优先权,并且

双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活动咨询和相关宣传资料,便于乙方对其vip会员宣导。

6) 由于甲乙双方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双方可进行资源互换,为增加其服务内容、扩大其

客户资源、减少其费用投入,而最终达到共赢的目的。

四、 其他事项:

实施。

方书面通知至对方。任何一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双方合作内容有变动或更新时(同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新合作项目和内容将以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形式予以明确。

承担互相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4) 甲乙双方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对方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如因一方的产品或服务造

成会员的投诉,此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可在附件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

与附件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五、 协议生效与终止

1)盖章后即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可生效。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a、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b、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c、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d、其它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

六、 争议处理

1) 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为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

下述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相关定义

特惠商户:指与某一发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向该发卡机构的持卡人提供专享

服务和优惠的特约商户。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乙方与甲方签署兴业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成为兴业卡特惠商户。乙方按照

协议约定,在持卡人刷兴业卡(包括兴业银行信用卡和兴业银行自然人生家

庭理财卡)消费结算时,给予兴业卡持卡人下述专享服务和优惠;

[ 优惠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具体优惠服务内容:

二、甲方承诺通过下述途径,积极宣传乙方给予兴业卡持卡人的专享服务和优惠:

1、兴业卡相关特惠商户宣传品

2、兴业银行网站信用卡主页

3、条件成熟时,双方联合举行各种促销活动

4、其他传播媒介形式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免费合理使用乙方企业名

称、商标、徽标、特色菜名等相关标识。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积极为乙方创造品牌宣传途径,向兴业卡持卡人宣传、推荐乙方优惠服务项目。

二、使用合理的方式对乙方相关收银员进行兴业卡业务功能、使用和受理的培训,提高其受理、操作兴业卡的能力。

三、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对乙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兴业卡持卡人提供优惠服务,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从各种宣传渠道上将乙方的.名单撤销,并保留进一步索偿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将双方的合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印发下属分支机构,并对每一位收银员、领

班经理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兴业卡持卡人能够顺利使用合同所约定的专享优惠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相关收银员进行兴业卡受理、使用的专项培训。有权要求

甲方用合理的方式对乙方的优惠服务进行广泛宣传。

三、同意在收银台或其他显著位置安放甲方提供的特惠商户宣传物料。

四、乙方应将法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地址变更等重大变更信息及时通知

甲方。

五、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复制甲方商标、徽标等相关知识产权标识。

第五条 协议期限及协议的变更、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方便推广宣传双方合作内容,特将优惠服务期限的截止日期固定为签约后次年的12月31日。

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时,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含),甲乙任何一方未就终止本协议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则本协议有效期顺延一年。顺延不受次数限制。

二、合作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欲变更合同、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对双方合作内容及从对方获得数据、资料及其他信

息负永久的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将前述的数据、资料及其他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如有违约情形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七条 其他

一、甲方非商品服务之提供者,与乙方间无任何广告、代理、保证或经销关系,倘客户与乙方之间有产品交易纠纷,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对于本协议若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双方同意定期进行业务合作交流,以扩大双方的合作深度,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双方同意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给予对方的通知,应送交如下地址: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__咨询电话____

联系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甲方:

乙方:

为了实现客户、联盟伙伴双赢的良性循环,为了能够提供更加贴身的个性化会员服务,提高企业间最大化的共享客户资源,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法:

1.店家客户资源的互动

2.店家宣传的互动

3.消费方式的互动(会员卡、宣传品、互动活动)

人需补交500元/人附加费 此赠送不能抵现金使用和退还现金及行程改动

另有: 短线 国内 出境 价格优惠 最终解释权由本旅行社所有

举例说明:

(1):乙方宣传物品(宣传单、展架、优惠卡)放置甲方店家进行发放宣传

(2):。如甲乙方店家会员最新活动通知,应做到及时沟通与互动宣传。

(3):卡类消费以实际商议再定。

二:合作说明

甲方须承担义务:

(1):针对乙方宣传物品做到最大支持的宣传。摆放乙方宣传物品至经营场所明显处(如各合作方的前台处)

(2):保证乙方客户来次消费的真实性,并及时反馈给乙方。

(3):保证消费方式,绝不欺诈客源。

(4):如客户有任何事情,按相关法律自行解决消费者在消费时所产生的一切纠纷。

乙方须承担义务:

(1):义务保护甲方会员的个人资料,不外泄。

(2):保证甲方宣传品或抵用券真实有效。

(3):保证消费方式,绝不欺诈客源

(4):积极配合甲方组织性活动,最大限度给予支持与合作

三:双方责任

(1):双方自愿遵守协议各项条款。

(2):共同为对方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3):共同监督双方对条款的落实。

(4):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与对方有关的网络组织、业务发展、客户资料商业机密。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期___月,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签人: 授权代签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合同

文书帮作文频道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6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共青团市委市数码桥中心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提供"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绿卡。

5、乙方为持有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绿卡推广费 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数码桥网、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共青团市委(盖章) 乙方: (盖章)市数码桥中心(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 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壹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中任何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 合作原则:

1) 自愿参与。

2) 开放公平。

3) 优势互补。

4) 互利共赢。

三、 双方义务与权利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在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接或文字链接,在其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合作方可在其平面媒体、对外宣传等方面使用对方的旗帜徽标链。

3)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乙双方在成都地区指定的销售展示场地,允许摆放对方的相关宣传及服务资料,展示时间及具体位置另行协商。

4) 甲乙双方将向其vip会员公布对方的名称和其vip会员提供的优惠内容,并对此进行宣传。并且双方vip会员可直接成为对方vip会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vip客户可享受对方提供的特殊待遇,如超低折扣价、免费体验券、绿色服务vip通道等。

5) 甲乙双方若开展品牌推广、客户联谊等活动时,双方均享有活动参与的优先权,并且双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活动咨询和相关宣传资料,便于乙方对其vip会员宣导。

6) 由于甲乙双方所从事的行业不同,双方可进行资源互换,为增加其服务内容、扩大其客户资源、减少其费用投入,而最终达到共赢的目的。

四、 其他事项:

1) 甲乙双方宣传时涉及对方名称、商标等相关标识使用时,须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 甲乙双方应就本合作协议之合作项目指定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具体项目负责人名字由双方书面通知至对方。任何一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双方合作内容有变动或更新时(同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新合作项目和内容将以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形式予以明确。

3) 本合作协议之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应当承担互相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4) 甲乙双方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对方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如因一方的产品或服务造

成会员的投诉,此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可在附件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

与附件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五、 协议生效与终止

1)盖章后即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可生效。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a、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b、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c、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d、其它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

六、 争议处理

1) 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特约商户心得体会

作为特约商户,我们一直在努力经营我们的业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增加我们的营业额。在此过程中,我们面临各种挑战和机遇。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我在成为特约商户后所学到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申请成为特约商户的好处。

作为一名特约商户,我们可以获得平台的各种优势。一方面,我们可以提高我们的业务曝光率,为顾客提供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获得平台提供的专业的营销和技术支持,以及独有的奖励机制。这些好处大大提高了我们的收益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段:提供良好的服务是成功的关键。

作为特约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是成功的关键。每个客户都期望获得好品质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体验。我们必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和解决客户的问题,以建立长期的客户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口碑,提升我们的信誉和品牌价值。

第四段:不断优化经营策略。

对于一家特约商户来说,经营策略的不断优化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来调整我们的产品选择、价格、营销策略等。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我们的库存和供应链,以确保我们能够在最佳的时间提供最合适的产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增加收益和市场份额。

第五段:结语。

总之,成为一名特约商户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我们需要锐意进取、不断尝试新的策略,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通过不断的尝试和总结,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强大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并获得可观的收益。作为一名特约商户,我们应该始终坚持高标准的服务质量,在商业领域中创造良性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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