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自查报告系列(精选13篇)

时间:2023-12-12 13:19:37 作者:笔舞

自查报告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内容要清晰明确,观点要准确有力。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自查报告,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实践的参考和借鉴。

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意见》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按照上级规定只收取作业费,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三-----六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除此之外,没有擅自设立任何收费项目。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总之,通过自查,我校的收费是根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无乱收费现象,有力的落实了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整改报告《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xx年秋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系列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规范办[20xx]第2号)文件精神,我园就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我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出租出借园舍给社会力量办学;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我园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园区物价局统一核定并发放收费许可证,许可证每年进行年检。收费严格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收取。

我园将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园所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代管费伙食费按照8元/天/人的实际成本标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每学期期末结算,同时,幼儿园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餐费收支明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幼儿家长将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直接打入建设银行交费卡上,收入全部及时上缴苏州工业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幼儿园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我园结合幼儿学习需要,为每名征订和配置了相关学习材料,统一由办公经费支出,未另行收费。

1、幼儿园没有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无任何其它名义上的乱收费行为。

以上四项是我园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卫医政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和《来宾市兴宾区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xx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院严格按照兴宾区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按兴宾区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通过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为此成立了院内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领导小组,组长温贤科(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梁永海(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姜素芬、张世梅、许光进,张盛青组成。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院委成员不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收费与划价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收费价格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与药品商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临床各科医生病历评价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等,每月底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逐步调整用药结构,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因病施治,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乱收费的现象,我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兴宾区凤凰华侨卫生院。

20xx年10月8日。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系列

[20xx]379号文件、苏府办[20xx]65号文件、苏府办[20xx]142号文件、苏价检(20xx)324号、苏价检发[20xx]35号文件、苏价费[20xx]68号文件、苏财综字[20xx]21号文件、苏教材[20xx]19号文件、发改价格[20xx]3207号文件、苏价费字[20xx]122号文件、苏财综字[20xx]34号文件对我园20xx年秋季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收费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园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园区物价局统一核定并发放收费许可证,许可证每年进行年检。收费严格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收取。

我园将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园所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代管费伙食费按照8元/天/人的实际成本标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每学期期末结算,同时,幼儿园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餐费收支明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幼儿家长将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直接打入建设银行交费卡上,收入全部及时上缴苏州工业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幼儿园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我园结合幼儿学习需要,为每名征订和配置了相关学习材料,统一由办公经费支出,未另行收费。

1、幼儿园没有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无任何其它名义上的乱收费行为。

以上四项是我园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收费自查报告

08』10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学、霞林小学、棠坡小学都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学生的体检、看电影两项代办收费项目;对学生服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毕、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强行统一收取,也没有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闽教综[x4]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教综[x6]53号)文件规定执行。

6、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莆政办[x5]150(号),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7、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x7]费330号)和莆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市价[x6]83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详见附表三)。

8、各小校没有擅自增设项目向学生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办费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也没有其它部门或单位在学生注册时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收费自查报告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稳固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标准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标准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标准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立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立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立标准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立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立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立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标准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立教育收费标准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立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稳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标准,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置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根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标准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工程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局部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局部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局部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稳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标准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工程、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催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根底上,有方案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拟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根底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标准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稳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xx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效劳性、代办性收费操作标准。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效劳性收费工程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那么,严格收费工程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本钱原那么,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工程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标准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别离。

5、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局部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缺乏全区学校的10%。

虽然我区在稳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鼓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送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抗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罚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效劳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响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收费自查报告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1.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各种收费项目注于明确、细致的解释。

二、收费标准按《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亮证。

收费。收费标准收费,具体为:

1.20xx年春幼儿保教费费按五个月收取,每月教育费收100元。

2.20xx年秋幼儿保育费按五个月收取,中心幼儿园每月保育费收120元,教学点幼儿园每月60元。

三、用无其他收费行为。

20xx特此报告年3月3日。

收费自查报告

标准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净化学校教育环境,标准学校教育收费,创造优质的教学气氛.我校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原为星城小学,去年刚刚成立,现有一二年级14个班级,在校学生529名,教职工人数38名,非编职工11名。今年9月以来,标准教育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规定位置,并将收费工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

其次,一是利用公示栏、公示牌、下发通知单等,在开学收费前告知学生和家长本学期的减免情况,免课本作业本费、免外省市学生借读费,以及“两免一补〞执行情况;二是告知学生和家长,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代办效劳性收费工程,并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工程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课本作业本费用全部由政府承当后,我校严格执行标准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

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那么。学校对代办效劳性收费的工程、标准进行公示,并以征询单形式书面征求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意见。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标准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工程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说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学校的操作步骤是:在代收取伙食费、校服费时先发告家长书,然后由班主任统一收费,对有助学券的学生伙食费可享受免费。学期末学校会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那么,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我校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明确反对有偿家教,开学初全校17名教师签署了《师德承诺书》。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缺等,我校老师利用下午第三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学困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那么标准操作,并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校加强师德行风管理,学校严格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每年春秋两季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合理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置教辅读物资料。要求教师从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出发,精选、设计训练材料,逐步建立校本作业体系。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以这些名义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两免一补〞政策按规定执行。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和医疗保险费,但我校在开学报名时并未收到“助学券〞。

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收中,共招收了(224)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可以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们利用公示、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外省市借读生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学校认真执行此政策,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按规定全部免于收取。

(10)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没有这方面收费的行为。

(11)xx年以来“退租还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班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我校教师没有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作宣传、发动、并参与组织工作,也没有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本校学生进行补课收费等。

(12)群众反映问题或实例的整改情况。

开学至今未有群众反映问题。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切实把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行风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标准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教学德育两处主任和学校财务主管。制定学校财务和收费的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等会议,及时向教职工传达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学习有关标准收费的文件,依靠全体教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参与与落实教育收费工作。

2.加强师德教育,增强育德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坚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通过讲座、研讨、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人、为师、为学〞主题师德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落实“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要求。在职教师必须签署含有“不参与有偿家教〞条款的《师德承诺书》。学校为局部学生提供免费的提优补缺课程,午休时间教师放弃休息为学生面批辅导、答疑解惑。要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但质量不能因此而下降。为此学校抓住“有效课堂〞和“有效作业〞进行实践探索,开展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精选、自编练习题集,推动作业校本化建设。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从而有效提升教学质量。

3.措施得当,操作有序,努力确保教育收费行为的标准。学校代办效劳性收费工程力求做到有序标准,强化和落实“自愿、不营利〞原那么和“按标准、按程序〞要求,根本的流程是:先由各处室提出收费缘由,经校级分管领导审定批准,再印发书面“征询单〞告知学生家长并获得学生家长签认可。

4.全面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实施帮困助学。

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把标准教育收费工作做实做细。第一,进一步提高标准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领导重视是关键,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是重点。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令行禁止,标准有序,把标准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三,综合各方力量,将标准教育收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师德建设结合起来,由标准教育收费的他律态势变为学校自觉、常态的自律行为,把标准教育收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阔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阔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玉媛为组长,刘步玲、刘雪花、晁英杰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置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效劳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对20xx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公示。学校按规定每学期开学初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收费公示牌实行收费公示,如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在收费公示牌上,公布教育局监察室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同时,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工作以及其他办学行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学校切实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

三、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无利用教育、教学场地等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六、学校无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收费自查报告

我区于×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规范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分离。

5、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部分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不足全区学校的10%。

虽然我区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服务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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