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的基本准则,它可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规章制度的优化和改进方法,希望对大家制定更好的规章制度有所帮助。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1、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跟踪,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会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
合同。
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
说明书。
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1、产品质量;2、技术服务;3、交货速度;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5、供应商的信誉;6、产品价格;7、延期付款能力;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供应商管理制度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无。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承包商的选择、评估和考核。
3.1供应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分类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建立及考核。
3.2总工办负责供应商技术资料的提供及技术支持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参与重要供应商的评估及考核。
3.4财务部负责核定资金预算、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备存及应付帐款的对帐及付款。
3.5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及本制度的审核确认。
3.6供应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调整以及监控执行。
3.7总经理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批准及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1.1采购员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产品特性导向选择采购类别及方法,并据此进行采购信息收集。
4.1.2采购信息收集分为产品信息收集、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资料收集、替代产品资料收集及核定资金预算等。
4.1.6替代产品资料:根据产品特性进行相关替代或关连产品资料的收集;
4.1.7核定资金预算:确定公司财务方面的资金预算。
4.1.8采购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需依类别备附)。
4.2.1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由采购员负责实施(详见《采购控制程序》)。
4.2.2索样:根据需要的产品图纸、性能指标等参数,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4.2.3供应商样品经需求部门检验确认后,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评估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名录报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依项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项目评估。
4.2.3.1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评估。
4.2.3.2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供应商的iso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4.2.3.3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根据索样检验确认记录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询价、比价、议价单对供应商产品价格情况进行评估。
4.2.3.4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及企业信誉状况: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供应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事实调查结果、同行业对比等进行评估。
4.2.4供应部经理将经相关部门人员评估后的供应商评估情况提交总经理批准。
4.2.5如审批结果合格后,则转入合格供应商进行请购作业,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如审批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采购部门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或重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
4.3.1公司每年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过程考核。(如遇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可立即对供应商实施考核)。
4.3.2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考核项目收集相关考评资料报供应部经理,供应部经理依资料内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采购过程考核。
4.3.2.1考核项目和方法。
1)价格:依多家供应商价格比参数值进行考核。
2)服务:依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4.3.3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供应商级别分类:共分a好、b一般、c差三类。
4.3.3.1评为a类供应商,选择加强合作;
3)4.3.3.2评为b类供应商,选择减少合作;
4.3.3.3评为c类供应商,选择直接淘汰。
供应商管理制度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略)。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无需考察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光,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光、紧急物料的交货时光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
评标程序为:
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
2、开启标书;
3、宣读标书;
4、汇总计算平值;
5、按低于平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
6、按低于平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
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供应商管理制度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免了考察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能源供应控制,减少能源消耗,加强水、电、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水、用电、用汽的管理。
3.1供用水管理
3.1.1机电公司要确保全厂生产用水的供应。水泵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启动设备,并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信号,保证生产用水供应;搞好设备保养、维护,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修复;水池缺水要立即报告,由机电公司负责及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问清停水原因,上报生产计划部协调生产、合理安排供水;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停水而影响生产正常秩序的,视其缺水时间长短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1.2机电公司应加强供水管网维修,减少能源消耗,管道维修人员要加强所辖区域的巡视检查,及时修复供水管网的堵塞、滴、漏现象。如接到使用单位维修通知而不及时修复的,每个阀门、水龙头按每天10-50元罚款。
3.1.3各使用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水龙头要管好、用好,杜绝浪费,明确班组或个人负责;不得乱开阀门、水龙头,更不允许有长流水,否则罚单位5-10元;凡阀门、水龙头长期漏水而又不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的损坏阀门、水龙头,每处罚单位或责任人50-100元/次。
3.1.4严格消防栓的管理使用,消防栓由武装保卫部负责管理,除非消防队试水和灭火用水及管道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外,严禁动用消防栓放水冲沟、搞卫生、洗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或责任者50-100元,若武装保卫部对消防栓的管理失职,将影响其年度评先,并罚款50-100元。
3.2供用电管理
3.2.1机电公司负责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确保生产用电的正常供应。配电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信号,搞好设备保养、维护,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通知;除非供电公司停电或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维修,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而影响生产正常秩序的,视其停电时间长短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2.2各使用单位照明灯、用电器要有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灯灭,产停机停。非生产必需的照明灯、用电器不应乱开,不许照长明灯、开空机,否则每处罚单位或责任人10-20元/次;电器开关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修复,否则因此而造成电能浪费的,罚责任者10元。
3.2.4各单位使用电炉须征求技安环保部同意,发放电炉使用证,否则物资部门不发电炉;各电炉使用单位在电炉使用中应当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妥善保管,严禁挪为它用;对无证使用或违反规定使用电炉的,每次罚责任者或单位100-200元。
3.3供用汽管理
3.3.1机电公司要负责锅炉和热力管道干线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生产用汽正常供应。对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而影响生产用汽的,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3.2加强供热系统的保温维修工作,对使用多年而老化脱落的保温层,机电公司要做好计划,准备型材修补,不允许供热管道裸露。
3.3.3加强对蒸汽跑、冒、漏的管理。管道维修人员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热力管道疏水器、阀门的巡视、检修;接到用户或管理人员的维修通知后,未及时修复而造成浪费的,每次以50-100元的罚款。
3.3.4各单位要严格采暖装置的使用管理。凡发现漏汽而不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各单位不能随意增设散热器,如确实需要,须办理申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生产计划部下计划安排,机电公司实施安装。
3.4.5各单位要严格澡堂和蒸饭柜的使用管理。生产区各单位不得私自乱设蒸饭柜,乱开汽,否则罚责任单位或个人50-100元;生产区各单位的澡堂要有专人负责,定时冲水,按时开放,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100元。
3.3.6各单位要加强对蒸汽使用的控制。哪道工序和哪栋工房停产,就应关闭其蒸汽阀门(须烘烤、保温的产品库房除外),以避免蒸汽有不必要的浪费,否则罚使用单位或责任人50-200元。
供应商管理制度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裕东公司,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8、收录和维护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