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心理干预方案(通用19篇)

时间:2023-11-21 07:00:05 作者: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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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以学校为参评单位,每校限报10幅作品,每幅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可配指导教师1名,不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

(一)内容要求。

作品分为漫画作品、绘画作品等2种类型,作品要反映大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自我意识,勇于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大胆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脚踏实地追求幸福人生梦想的精神风貌;符合心理漫画所具有的夸张、象征、比喻等独特风格,思想积极健康,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审美性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不受理涉及有关心理变态和心理障碍题材的作品。

(二)格式要求。

作品可以是单幅的,也可以是连环画,要求标明页数;作品可以是彩色的.,也可以是单色的,要求画面清晰,整洁干净、没有破损;作品必须为纸质手绘,要使用标准绘图纸张或漫画原稿纸,作品尺寸最小为40×40,最大不超过70×44,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空白;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报送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不接受电脑软制作和打印的作品,要求将作品扫描刻录为光盘。

请各高校对参评作品审核,对作品的立场观点、原创性进行把关,于9月10日前将参评材料包括申报表、纸质作品及扫描光盘报送东莞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地址:xx。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为了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决定在我校“20xx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举办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理性平和健康心态。

1、作品应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具有心理学特色和教育启迪价值,以“理性平和,健康心态”为主题,贴近校园生活实际,折射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现象,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内容丰富,剧情深刻。

2、作品须为原创,参演人员必须为本学院师生,参演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8-10分钟。

2、复赛:11月1日、2日,复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择优评选出8个作品进入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决赛:20xx年11月11日,决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最佳表演奖、最佳创作奖各2名。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四)危机报告。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为了给在危机中或者危机过后的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危机在心理层面造成的负面影响,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

组长:秦娟(15166689xxx)。

副组长:李俊青(13708983xxx)。

组员:潘立坤(17685790xxx)。

刘静(18661931xxx)。

陈红(15712762xxx)。

孙丽丹(18678999xxx)。

张强(13589298xxx)。

秦娟,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报告学校校长。

李俊青,教师的调配与补位,提供学生日常的档案。

潘立坤,给区域心理专家打电话获得相关指导。

陈红,通知各班班主任,稳定班级其他学生情绪。

刘静,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张强,维持秩序,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孙丽丹,组织校家委会成员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一)加强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在培训学习中增进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更加地热爱生命。

(二)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研判。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日常中要关注特殊家庭的学生,特殊性格的学生,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生的影响,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进行靶向干预。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给予精确的策略支持,让学生认识危机事件,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

(四)加强健康校园的创建。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员工良好习惯的的培养与养成并且学会自我关怀,营造适合学生成长、教师员工舒心的健康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师生员工的心理品质。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一)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二)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四)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五)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六)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七)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一)及时发现问题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按时报告讯息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或者启动“澳门路小学紧急吹哨群”。

(三)及时安排监护学校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相关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将及时报告上级,听取专业部门的建议,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妥善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靶向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教导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采取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后续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校长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教导处、总务处、保安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卫生老师或者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专家指导下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复盘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教师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中国梦,校园情,快乐心"关注心理健康,放飞美丽心灵。

在校大学生正处在学习专业知识与人格塑造的关键阶段,近年来因大学生心理问题导致的事件层出不穷,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校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要关注自我的心理健康和心灵成长,学会珍惜生命,关爱自我,关爱他人。近年来大学校园的微电影创作蓬勃发展,颇受广大师生的欢迎。为更好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校园建设,我们举办此次微电影大赛,鼓励同学们用微电影手段传递青春正能量,展现青年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平顶山学院文学院。

平顶山学院所有在校学生。

本活动以微电影大赛的形式开展,鼓励同学自编、自导、自演能传播正能量的'心理"微电影",传递校园真情,传播快乐。

(一)内容要求:以校园生活为主题,围绕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成长等事件,能够反应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如:环境适应、学业问题、情感困惑、寝室关系、人际交往、就业考研压力,帮助他人、自我成长等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作品新颖有时代感。类型不限,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皆可。

(二)时间要求:参赛作品分为短片作品与长片作品两种类型。短片作品要求不少于300秒(5分钟)、不超过720秒(12分钟)。长片作品要求不少于900秒(15分钟)、不超过1500秒(25分钟),以18~23分钟以内为佳。

(三)技术指标:短片拍摄设备自备(如手机、相机、dv、摄影摄像机等),后期制作完善,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dv作品如有对白请务必配上字幕;片尾字幕需注明主创人员名单;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规之内容情节。动画作品(使用计算机2d或3d动画软件制作的作品)请将作品渲染为常见视频文件,以便于放映。

(四)原创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借鉴他人或网上作品,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制成dvd格式光盘,报名时需向承办方负责人递交作品光盘及参赛作品表、原创承诺书(见附件)。同时将参赛作品表的电子档以"姓名(第一负责人)-学号-作品名"命名,在6月9日前发送至活动评审会邮箱。

报名及递交作品时间:5月18日起至6月8日。

联系人:杜彬彬。

本活动共分为三大阶段:。

1.前期阶段(5.15-6.8):宣传活动,征集作品。

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海报宣传、广场led宣传等方式对本活动进行宣传。

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

2.中期评审阶段(6.9-6.11):组织专业教师评审,选出入围作品。

3.成果汇报阶段:作品展映,现场评委与观众评审,评出奖项。

奖项设置:最佳短片奖、最佳长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原创类、改编类各1名)、最佳摄影奖、最佳(男)女演员奖、最佳艺术效果奖、观众最喜欢作品奖,另设优秀影片奖若干名。

学校疫情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4、加强学生们新冠疫情防控意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1、加强心理健康线上宣传,引导学生正确调整心态。

辅导员通过专题网文、网课、晚点名等形式,为学生开展线上引导,为同学们讲解同学们如何在低效率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有效的身心锻炼;如何发现并及时调整自我不良情绪。征集学生在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线上学习方面的优秀典型和好的做法,通过“西电计科学工”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引导,为学生们提供确实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案例和方法。

2、建立线上四级防控体系,及时掌握心理健康数据。

各年级建立“辅导员——班长——宿舍长——学生个人”的线上四级防控体系,逐级细致摸排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数据。

3、开展线上活动,提供网络服务,全面满足学生需求。

针对在学业压力、就业困难、身体疾病和心理危机等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对接学校和学院层面的相关服务。

(2)学校就业指导服务:

(3)学校资助服务:

(4)学院就业指导服务:学院副书记、16级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助理,7*2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

(5)学院心理健康服务:学院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助理,7*2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

(6)年级/班级线上活动:各年级、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就业指导、学涯规划、心理健康等线上主题周点名和主题班会,心理健康委员为同学们进行专题讲解,班级策划开展线上心理交流活动。各宿舍长组织同学们进行线上视频交流,创新线上交流方式,以解压降压为主题,开展线上ktv降压、学习辅导等活动。

(7)党员先锋岗专题活动: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基于党员先锋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一对一负责湖北地区学生日常问题反馈以及心理疏导工作。

4、丰富心理健康宣传形式,扩大教育引导影响力。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工作,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心理健康征文评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网络摄影、摄像大赛,征集师生在疫情中相关心理问题方面(心理状态、心理转变、心理调适方法、亲子关系等)的文章,鼓励全体师生用不同的形式和载体,积极分享线上学习、居家防疫过程中的所思所感,将优秀作品进行整理,通过学校学院网络平台进行推送,积极传递正能量。

(1)征文要求。

1、投稿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

注:作品要体现真实情感,不得编造、抄袭。稿件内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号(工号)、电话、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信息。

(2)征文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终止日期为xx月xx日。

(3)投文方式。

投稿人请将稿件投至邮箱: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学校疫情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通过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心理疏导,会帮助您分析您的问题,您的困惑,您的恐惧到底来自何处,从更深的层面来剖析人性,让您从恐惧中跳脱出来重新审视自己,让您真正的成长起来,从而达到根治心理问题的目的。

1)生物反馈训练。

通过生物反馈仪,训练师带领你在轻快的音乐中调节你的呼吸,放松你的肌肉,从而让你心中的紧张情绪慢慢地舒展开来,并且让你在放松中认识你的紧张、恐惧情绪,进而消除你的恐惧。

2)身心平衡减压训练。

通过身心平衡减压训练来改变恐惧状态,达到治疗目的。恐惧最显著引起的是紧张情绪,进而出现流汗、头晕、心跳等躯体不适。因此,通过先进的身心平衡训练仪,不仅能消除这些躯体的.不适,调节你的心态,而且让身心达到一平衡的状态。

3)催眠治疗。

应用催眠治疗来对抗面临恐惧处境所产生的紧张、焦虑反应。训练来访者应用自我催眠法,在催眠的气氛中鼓励患者面临恐怖处境时保持肌肉松弛,以期对抗。

4)系统脱敏治疗。

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模拟性或渐进性训练,令恐惧者的感官逐步接受刺激,使之对刺激的恐惧程度逐渐降低,通过等级性的恐怖情景一步步地进行脱敏,使患者逐渐克服对物体或处境的恐怖。

5)团体治疗。

运用团体的能量场,在团体的支持和帮助下,建立爱与信任的氛围,分享彼此的情绪与问题,在集体的智慧帮助下,在团体里一起走出社交恐惧的困扰,逐步提高恐惧症来访者的社会功能。

校园暴力心理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初高中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咨询,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困扰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6.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教师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保卫科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花果小学

2017年9月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

(―)组织与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班主任

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于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为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这些应急机构的指挥系统就会与学校的指挥系统构成联合指挥。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学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联合指挥成员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联合指挥成员代表作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职i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德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干部教育,切实执行报告制度。

4.后勤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学校保安进行教育,严格执行保安巡逻制度和进出校门的规定,严防不法分子进人校内。

5.德育部门加强对宿舍教师、宿舍保安的管理,要求他们坚守岗位,提髙瞥惕,严禁外人进人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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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加强能力。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心理咨询中心和各专业教学部、各班级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

(二)以学生科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生工作者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学生工作者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三)以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

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中心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中心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善后系统。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重大危机发生后,心理咨询中心和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一起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当事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经过,危机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三)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学生科、保卫科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中心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四)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科汇报情况。

2、学生科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舍友、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五)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室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六)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七)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心理干预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组长:统筹管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副组长:协调心理健康负责人(刘倩倩)及各科室、班主任、科任教师对于防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关工作。

组员:

刘倩倩:

1、预防和监控学校可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2、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班主任及学生会干部:

1、收集并上报学校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学生的信息;

2、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寻求帮助并向刘倩倩老师和学校领导通报情况。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及家长。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我校师生及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及时关注情绪,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及家长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刘倩倩)、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及家长做好服务。我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刘倩倩)、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及家长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戒者进行电话咨询(电话:4034819。),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1、疑似感染师生: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戒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及家长: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心理辅导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疫情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5、后期跟踪。

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6、危机处理。

一旦发现在校期间,我校师生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隔离并送诊,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消毒工作。师生住院要有医院证明,同时做好跟踪记录。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防控防指[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同时四川汶川大地震对他们的心理伤害,使产生心理危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特制定南轩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南轩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心理社团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警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团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 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

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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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高校心理晰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一) 心理危机与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寻常方式不能应对或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激而陷入极度的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或刚刚经历重大突发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二)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 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 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 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明显或突遭重挫者;

4、 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 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 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 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 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9、 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0、 其他经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 对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 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 ,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 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原则

(一) 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 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 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 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 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 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

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 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 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责任追究。

(五) 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 成立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系党总支书记

组员:学工办主任、系心理健康辅导员

五、 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 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 各系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必须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初步的诊断并提出相关建议。如有必要,可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2、 根据诊断情况,可进行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如果诊断学生确有心理疾病但尚可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应立即告知学生家长,请家长到校协商解决。如家长希学生休学专心治疗,则学院配合办理休学手续;如家长希学生在校继续学习,学院应告知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请家长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学生在校边学习边治疗期间,学院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关注学生动向,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情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同时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2) 如诊断学生需配合药物治疗,且不适宜在学校继续学习,应派专人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将学生带回家休养治疗,同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3) 如诊断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学院应派专人负责,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到校后,学院要与家长协商并签署有关文字性材料,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治疗,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送学校对口医院要求回家治疗,应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生家长同意,将学生送到医院要慎重,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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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干预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加强能力。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心理咨询中心和各专业教学部、各班级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

(二)以学生科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生工作者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学生工作者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三)以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

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中心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中心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善后系统。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重大危机发生后,心理咨询中心和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一起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当事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经过,危机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三)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学生科、保卫科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中心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四)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科汇报情况。

2、学生科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舍友、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五)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室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六)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七)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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