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储备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1-12 23:57:21 作者:ZS文王 煤炭储备方案(实用15篇)

计划书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的回顾和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小编整理了一些成功项目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资储备方案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开学前后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储藏规范、质量达标、保障供给。开学后加强防疫物资的日常管理,确保防疫物资存放安全、使用高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打赢疫情阻击战的胜利。

(一)防控物资:

1、自筹:现筹备了消毒物资、体温计、洗涤用品、医用乳胶手套、喷雾器等一宗;

2、待援:鉴于目前防控物资的紧缺现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现实状况,争取支援

3、捐助:发动全体教师,争取社会外援

(二)厕所及洗手设施:根据本校师生人数,现有设施已能够满足需要。

服从大局,尽量压缩节约公办经费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优先保证疫情防控物资的经费

1、建立相应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专室存放,专人管理(杨德淳),确保按安全要求存放,分类规范、摆放有序、标识明确,特别是酒精和含氯消毒液不能存放在一个房间。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设备状态。

2、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每天汇总防疫物资使用情况。综合考虑防疫物资存量和需求情况,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及时、物尽其用。

3、制定防疫物资分配方案和发放流程,结合现有防疫物资数量和需求量进行科学分配,防疫物资实行错时发放,避免人员聚集。

4、要根据疫情变化科学研判防疫需求,及时调整物资采购数量,避免浪费。

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幼儿园总务处负责储备全园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成立幼儿园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园长任组长:马xx

副组长:杨xx

成员小组:周xx、杨xx、苏xx、周xx、杨xx、黑彩燕、周xx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防护用品:重点储备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薄膜手套、水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含测温枪)等12品种。

消杀用品:重点储备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75%酒精消毒等3个品种。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园长亲自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成立xxx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xxx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8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4月21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为统筹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其中,对于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门岗检测和隔离区设置规范的规(限)上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复产;对于尚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经审批可以安排企业管理层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其余企业适当延后复工复产。

(二)块抓条保。城东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责任原则,建立以城东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的网格化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关部门要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运用行业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执法手段,为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精准施策提供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各平台公司、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服从于属地管理,落实企业法人责任,配合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法人负责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主体责任。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四个必须”防控责任(可参照附件3),做到“七个一律”:

“四个必须”: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并按照要求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可参照附件4);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在企业门口、宿舍等点位设立体温检测点;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七个一律”:一律要求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一律要求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要求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出现体温异常者,立即登记在册并报告;一律要求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要求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要求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复产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和《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贺州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贺发改服务[20xx]14号)等文件要求,从20xx年2月10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街道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申请复工复产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5),且满足相关复工复产条件,报城东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审核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可复工复产。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制造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实行错峰复工复产。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以及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环保咨询、企业管理、危废固废处置、污水处理的企业可以复工。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安排有序复工复产。

(三)建筑业企业。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涉及农业生产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涉及工程项目前期设计的企业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24日起,具备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等条件的其他建设工程(含重大项目)可以复工。

(四)农业企业(市场主体)。

2月10日起,涉及蔬菜、水果产品、肉蛋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经销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复工复产。

2月10日起,涉及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畜禽用药经销和服务的企业(经销点),可以复工复产。

(五)不予复工或暂缓复工的企业。

凡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全面排查落实不到位、防控物资落实不到位、健康教育落实不到位、复工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对未经审核、审核不通过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有违法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凡是经营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或场所暂缓复工复业。包括:

1.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等经营性企业;

3.旅行社、景点、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企业(户);

4.废品回收、一般性专业市场等场所;

5.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非经营性单位(场所),暂缓开工开业,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一)准备阶段。

1.全面摸排。各企业要负责对每一名员工及其随行家属的籍贯和14天内的去向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不漏一人”。对来自或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等,下同)的员工及其随行家属建立监测清单;对已返厂的来自或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其随行家属,要排查其抵达八步时间、检查其健康状况。同时,要按规定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防控措施,确保其在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14天)健康检测正常后,方可上岗。

2.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微信群、qq群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重点地区员工的疏导、劝返。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对于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具有在疫情重点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者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在自治区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各企业在八步辖区以外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返岗,不得赴辖区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八步辖区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赴疫情重点地区出差。

3.复工复产核准。申请复工复产企业须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书、复工复产方案、节后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日常管理方案、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5)提交城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园区管委核准。

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复工复产核查、核准和批准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制(流程图详见附件1)。其中:

(1)核查阶段(限时1个工作日办结):

贺州现代商贸管委:负责城东街道的企业复工复产核查工作。

(2)核准阶段(限时2个工作日办结):城东街道、园区管委核查后,按照企业分类,分别呈报各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由专班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抽查),于提出核查意见报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批准阶段(限时1个工作日办结):经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企业可复工复产。未停工(含已复工复产)的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

(二)返岗阶段。

1.全面防控。各企业要对所有返岗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进行逐一检查,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对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

2.加强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要提前2天向城东街道报送计划返岗人员基本信息表(参照附件5)。城东街道、建中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一对一”服务、“人盯人”跟踪,动态掌握相关人员的行程和健康状况。

3.分类管理。各复工复产企业必须设置防疫隔离区。设有集体宿舍的,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未设有集体宿舍的,要在厂区内便于疫情防控和管理的区域安排临时隔离场所。对于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人员,要先行隔离14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联系城东街道,由城东街道会同疾控部门,安排救护车护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区卫健部门备案。

(三)复工复产阶段。

1.日常防疫。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日常管理方案,落实好防控措施、防控物资、健康教育等方面具体要求。要提前储备必备的防控物资,如:体温仪、消毒水、口罩等。至少确保每人每天1个口罩,且储备量不低于1周;要加强培训教育,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进行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做好个人卫生习惯养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每天至少1次,确保环境安全、整洁卫生;要合理安排工作,降低作业区内人员密度,拉宽工位间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要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对全员进行测量体温、健康询问,每天不少于2次;要实行错时取餐、分散用餐,就餐者打餐后也可自行带回宿舍或办公室用餐并保持就餐卫生;要实行封闭管理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原则上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原则上要求所有员工吃住在厂,住宿条件不具备的,应集中统一安排;原则上严禁一切快递在厂区内收发,收发人应当自行做好快递物品消毒工作。

2.疫情处置。经查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有关企业和街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居家)隔离。对涉疫场所要及时采取消毒防疫和封闭管控等措施。视疫情影响情况,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管控、重新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城东街道和园区管委严格核查,报有关工作专班和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后,方可启封、复工复产。

3.督查检查。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街道、园区管委落实“属地管理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做好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区发改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平台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为企业复工复产、发展壮大提供精准帮扶,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强化疫情防控管理,确保企业(项目)平稳复工复产。城东街道、园区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与管理。要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复产、防疫到位。

(二)实行班子领导挂点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对重点企业(项目)分别安排1名街道班子领导联系服务。指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贺州市的有关扶持政策,督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医用物资储备方案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办公室、财务部、运经部、运安部、保卫部和劳人部的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办公室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五、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六、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七、办公室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2、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3、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要使用空调,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xxx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xxx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xxx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工作为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物资储备方案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机构,由属地机构出诊做好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一)各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物资储备方案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为全面加强我司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司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主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物资储备要结合实际,针对行业内常发的`、影响的`安全事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要与生产规模、人员编制等情况相适应。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应急办公室:负责审核应急物资储备规划。

2、第一分厂: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3、第二分厂: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4、保安队:负责消防救生、防爆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5、技术中心: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6、工程设备部:负责工程机械建工安全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7、工务:负责电力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8、办公室:负责医疗救援物质的储备规划及后勤保障(如车辆等)。

9、仓库:负责应急物资分类储备及应急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

成立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以上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审核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及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掌握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筹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指导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定期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根据需要统筹调配应急储备物资。

(二)加强资金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财务部要将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购买、储备管理等。

(三)加强动态监管。

医用物资储备方案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干线公路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在省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延边州公路管理处负责,由各县(市)公路段具体实施,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运,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以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本方案适用于范围内干线公路因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或其它事件导致交通中断、阻塞的紧急事件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成立“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路处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及县(市)公路段段长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专业物资储备组、运能保障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

领导小组职责为:审核全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全州应急物资资金总量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州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州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在必要时向州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处养护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收集、初审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资金;检查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州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

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抢险队伍基本生活所需的物资保障。如方便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被服、帐篷、照明设备等。

(二)专业物资储备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养护科组成,负责准备编织袋、木材、钢材、石料、铁丝、钢梁等抢险物资。

(三)运能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各公司经理组成。负责运力储备和征用及应急期间应急物资的运输、装卸和安全工作。

(一)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由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划确定,须与我州实际管理公路里程、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方式。采取实物储备、委托企业储备2种方式进行。各类应急物资的具体储备方式由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单位确定,报领导小组批准。

(一)常用应急物资储备购置、更新、损耗轮换和公路处委托企业储备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等所需资金,由承担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测算,在每年底将次年度经费计划报领导小组初审,经上级审核同意,由公路处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从专项资金中开支。

(一)日常管理。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年检查1次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干线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将公路专业应急物资、运能配送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其中,随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定期填报、动态更新制度。确保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一)预警信息。各县市公路管理段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落实应急预警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需调用应急物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用应急物资的建议。

(二)紧急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响应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由事件主管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

组同意后,按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调用储备物资,保障处置工作需要。因发生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需跨县市调用储备物资的,由领导小组及时启动较大应急响应;事件主管部门提出调用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用指令;相关部门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并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州政府及省公路管理局汇报,提出物资支援申请,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判断和宣布物资保障应急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物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有关方案。同时会同被调用物资单位及时补办调用手续,结算被调用物资资金和调用费用开支,补充物资储备,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对在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对在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方案的配套方案。

(二)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照《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煤炭运输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全面实施了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全县煤焦销售营业站、公路焦炭营业站全部撤销,建立了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的煤炭、焦炭公路销售管理新体制。根据《临汾市煤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回头看”暨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发明电〔20xx〕42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煤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成果,规范煤炭生产运销秩序,杜绝煤炭市场体外循环,强化煤炭行业税收征管,彻底清除“黑煤”销售、非法倒卖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和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源头管理、重点盯守、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的原则,严厉打击煤炭生产和销售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煤炭税费应收尽收,煤炭产销量应统尽统,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管理科学的煤炭运销秩序,促进全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本次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从6月1日开始,8月1日结束,为期两个月。

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煤炭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提标改造以及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四)整治洗选煤企业不按规定要求将煤炭、中煤、煤矸石、煤泥等附属产品销售给散户、无证储煤场的行为;整治储煤场、销售点、型煤加工厂经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劣质煤(县安监局牵头,县工商和质监局、各乡镇配合)。

(一)宣传教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专项治理行动。县广电中心、新闻中心要开辟专栏,宣传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对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各洗储煤厂、煤炭销售点、型煤加工厂开展自查自纠,对煤炭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并于6月20日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上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县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对煤炭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问题比较集中的企业,要开展专项检查。

(四)整改提升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顶风作案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一)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

1、加强对煤炭销售市场秩序的监管。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安监及公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一批以倒售增值税发票牟利的私营煤炭贸易公司,清理一批多年无实际煤炭贸易发生的“皮包公司”,教育、引导从事煤炭贸易活动的企业按规办事,照章纳税,依法经营。

2、加强对铁路运输环节的源头监管。凡是在我县通过铁路发运的煤炭,侯马车务段张礼站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增值税发票的核查工作。

3、清理煤炭生产企业通过三产渠道参与煤炭经营。县工商和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第二户头”等三产渠道参与煤炭经营活动的清理与监管。

(二)加强税收监管。

1、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征税,加强税收宣传,做好纳税服务,引导县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按正常渠道依法、依规纳税。

2、县国税、地税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税务监管,加强涉煤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监管,尤其加强对私营煤炭贸易公司的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查处一批影响恶劣、损失严重的案件。

(三)加大打击力度。

县煤炭、国土资源、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财政、经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煤炭产销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无证经营、证件超期、超许可经营、涉煤偷逃税费、倒卖票据等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查封,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准确衔接,依法进行处理。

县政府成立县煤炭生产运销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集中整顿工作的统筹指挥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是我县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振全县经济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做好迎接市级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领域内煤炭生产运销秩序集中整治的具体工作,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三)部门联动。县安监、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扎实有序地推进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专项治理。

(四)强化督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群众反应的举报案件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县政府将从财政、国税、地税、安监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煤炭生产销售监管责任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重视、不履职、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煤炭运输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立足蒙陕宁、辐射全国、链接欧亚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任务要求,积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自治区级物流枢纽承载区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优化我市煤炭物流业发展环境,吸引煤炭物流企业回流,重点支持在鄂尔多斯市内注册落户、依法纳税和统计、实行独立核算的煤炭物流企业以及开展煤炭贸易交易、自主研发运营智慧物流平台企业发展,促进我市煤炭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交通服务。

1.全面加强煤炭物流智能化建设。充分利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自主开发的“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按照与企业“共建、共治、共用、共享”的原则,通过整合货运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生产厂矿企业等信息资源和加强在线调度、线上预约、矿口免排队、简化结算流程、疫情常态化防控等智能化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物流智能化服务水平。将我市注册的煤炭物流网络货运平台数据接入“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加强监管煤炭运输行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

2.推进新能源重卡短途运输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广。推动我市新型纯电动重卡和氢能源重卡在煤炭短途运输推广应用,争取将新能源重卡短途运输纳入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出台新能源重卡车辆购置、运营补贴、优惠电价、加氢站、换电站、新能源运输园区等方面优惠引导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以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为突破口,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功能融合、标准协同、运营规范、服务高效,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建立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奖励机制,奖励2022—20xx年期间创建成功并通过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验收被授予“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称号的企业,奖励标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化税务服务。

1.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煤炭网络货运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便利性。(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建立煤炭网络货运平台数据与税务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充分利用和挖掘煤炭网络货运平台大数据资源,深入开展煤炭物流业经济分析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入驻平台企业涉税行为,提升税收治理质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

(三)优化金融服务。

1.推动煤炭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与第三方保险信息系统对接,提供保险优惠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各旗区设立煤炭物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煤炭物流业及服务煤炭物流企业发展,解决煤炭物流业供应链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3.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炭物流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本市注册并缴纳税收的煤炭物流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

(四)优化交管服务。

1.推动机动车检测机构社会化运营。增加货运车辆安全性能检验、综合性能检测、车辆尾气环保检测“三检合一”站数量,让群众便捷办理业务,市、旗区两级车辆管理所开通“预约服务”,利用周末为辖区注册的运输企业办理重、中型货车及挂车落户查验等业务,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社会代办服务,在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场所设立公安交管服务站,实现货运企业车辆落户查验集中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2.规范货车执法管理。规范车辆执法和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重点时段、路段实行灵活管控,规范对货车轻微交通违法以警告为主,非必要情形不采取查扣车辆、暂扣驾驶证等强制性措施,维护货运企业及驾驶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五)支持企业壮大。

1.引进和培育煤炭物流龙头企业。加大对全国大型煤炭物流企业的招引力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相关要素供给,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特别重大企业或项目,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行“一企一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2.加大对煤炭物流企业支持力度。对在我市注册的煤炭物流企业(含网络货运平台和个体物流从业者)开具专用发票,按发票营业额的1%给予奖励,重点支持物流人才团队建设、研发、技术创新、车辆更新等投入。申请奖励的煤炭物流企业和个体需接入“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奖励资金由属地旗区财政承担,市直属园区项目由市级财政承担,奖励资金按月兑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煤炭行业供应链监管。加快制定煤炭行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推进全域使用“电子煤管票”,为政府产能监督、产量调控、运销监管、市场预测、税费征收等提供依据,并结合综合治税平台功能模块,深度挖掘煤炭行业潜在税源。(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税务局)。

(二)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环境。加强分析利用税务、交通、能源、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实现全过程监控和动态管理实际煤炭运输车辆运行轨迹、交易结算,坚决打击虚构运输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抵扣税款等不法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税收环境。(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市、旗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支持煤炭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年度拨付到位。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支持煤炭物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

(一)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按月兑现奖励政策。

(二)单个企业年度内获得的项目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本方案除已约定兑现时间的项目资金外,其余项目资金在次年6月30日前兑现。

(三)要定期评估本方案实施情况。其它大宗商品物流项目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供热企业煤炭保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电煤保供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要求,落实今冬明春煤炭保供任务,确保全县煤炭稳定供应,保障盂县裕光电厂发电供热用煤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安全保供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10月2日林武书记“统筹协调属地煤炭生产和发电企业煤炭产供需衔接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保供任务,确保发电企业存煤在7天以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煤炭保供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民生大事研究谋划、推进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冬季电煤稳定供应。

为了保障盂县20xx年电煤保供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电煤保供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李君毅兼任,负责电煤保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研究分析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解决保供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

山西盂县裕光电厂每日用煤量16000吨,按照全县统筹安排,我县地方煤矿保供任务每日8000吨。

按照市政府《电煤保供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地方煤矿四季度承担40.2万吨中长期合同电煤任务,其中供热所需电煤为5.9万吨,根据电煤需求情况,发电供热企业与煤矿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实现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根据“发电企业存煤7天以上”的要求,按照裕光电厂10月底两台机组同时运行的情况下,需保证库存煤量达到10万吨以上,由地方煤矿全力兜底保障保供。

晋盂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每日供煤5600吨;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日供煤1600吨;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每日供煤800吨。

(一)各煤炭集团要根据所属煤矿工作面搬迁情况,合理安排各煤矿供煤量。

(二)考虑到圣天宝地11月份搬迁工作面,11月份供煤量由晋盂煤业和南娄集团共同承担,晋盂煤业日供煤6000吨,南娄集团日供煤20xx吨,12月份恢复正常供煤。

(三)因工作面搬迁,晋盂煤业和南娄集团供煤量出现困难时,要提前上报县能源局进行协调解决。

(一)发电供热企业要切实加大电煤采购力度,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比重要达到100%,并确保存量煤可用天数不得低于7天。建立健全调度机制,每日向县能源局上报电煤库存基本情况表。加强机组检修管理水平和设备运行维护,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切实提高我县电力供应能力。

(二)煤炭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强化均衡履约,确保月度合同履约率不低于80%,季度、全年合同履约率不低于90%,鼓励提高履约水平,履约情况每日上报至县能源局。对于履约率低的煤矿主体责任公司要书面向县政府说明原因。

(三)完善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对于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未达到自有资源80%的煤炭企业,补签后80%以内的部分,价格按照“基础价+浮动价”的`机制执行。对超过80%的补签合同,价格原则上按照“基础价+浮动价”的机制执行或自主协商确定,确实难以达成一致的,可参考实际存在的月度长协价格执行。自主协商或月度长协价格均不得超过年度中长期价格的2倍。鉴于地方矿井未签订过中长期合同,参照执行“基础价+浮动价”的机制执行。供热所需煤炭执行0.08元/卡供应,切实保障我县居民取暖需求。

(四)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要在10月15日前落实完毕,合同签订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县能源局报备,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生产企业要及时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电商平台”,进入“山西省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签订入口”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页面,合同标识中选择“山西省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全覆盖合同”。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生产企业要在合同签订后,于每日中午12:00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同上),进入“山西省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统计系统”,填报上一日合同履行情况,未在交易中心注册的企业,请及时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点击“客户注册—交易商用户注册”,完成相关注册手续。客户注册、合同签订及履约数据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交易中心。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组织煤矿均衡生产,切实搞好煤矿保供工作,全力落实电煤保障供应工作。

(二)压实保供主体责任

专班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强化责任担当,组建本辖区、本企业电煤保供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日报送县能源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调度预警机制

县能源局要建立日调度机制,动态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及发电供热企业煤炭库存量情况,针对电厂存煤不足、中长协合同落实不到位、能源保供困难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能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县电煤保供专班将每半月对全县电煤保供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对影响我县电力、热力稳定供应的企业要严肃问责。

物资储备实施方案

为了彻底规范、清点成都xx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入库商品、在制品,以减少公司资金积压,杜绝浪费,现对物资盘点方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为规范物资的保管,凡经财务部制定的,经公司认可的制度必须坚决持行。财务部制定制度时,先找生产副总韩吉甫确认,若生产副总确认的,公司亦必须认可。若生产副总不认可,经公司认可的,生产部亦必须照制度执行。

3、为做到盘点有效,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详见附表。

4、凡非库房管理人员应搬移或隔离(综合部),非相关人员或经库房人员同不得进入库房。

5、若库房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公司应该足。

6、库房人员薪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同行业工资的80%。

7、若以上6点公司不能执行,请公司把库房移交至其他部门管理。

8、此次盘库只能完成封闭管理的物资或机器设备、开放式存放的物资不能完成。

说明一:连续3次盘,并不是工折腾各位高管和管理人员,更不是要折腾xx和xx。之所以这样我认为原因有三:

1、xx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长期养成了不对企业库存物资和固定资定的管理;

3、让xx的高管和管理人员知道管理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盘存更是一件辛苦的事,让他们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并遵守日常的规章制度。

说明二:要求xx和xx参加,二位股东在公共场所主持盘点事宜,是要告诉全部管理人员和工人,公司对此事的重视。

说明三:连续3次盘点,一方面养成公司的习惯,另一方面数据才准确。

煤炭工业局七一活动方案

(一)召开一次纪念建党97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6月29日,局党组牵头,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一次全局纪念建党97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会上,局机关党委将结合市委、市直工委“七一”表彰工作,在全局纪念建党97周年大会上,决定表彰一批“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局党组书记、局长将为全局共产党员集中进行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课教育,激励全局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群众,牢记责任,坚定信念,以更加意气风发、斗志昂扬、锐意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局属各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发出团结奋斗好声音,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团结奋斗的过程。(活动时间:6月29日下午)。

(二)开展一次重温“入党志愿、入党誓词”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在纪念建党97周年活动期间,要以“党员活动日”为基本依托,以“坚守初心,坚定前行”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重温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的历史”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接受心灵上的洗礼,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与“做”在融合深化中扎实推进,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1.重温入党志愿,铭记“我是共产党员”。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重温“入党前向党承诺了什么,入党后为党做了什么”,回顾入党的成长历程、入党时的庄严时刻、入党以来的价值追求,对照查看自己是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否坚守当初的信仰选择,是否始终铭记“我是共产党员”。同时,每个党员要结合自己的成长历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对党的新认识,向所在党支部重新提交一份入党志愿书,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逐一表达志愿。(6月30日前完成,党员本人撰写,坚决杜绝他人代笔,各党支部统一上交机关党委)。

2.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合格党员标杆。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志愿后,要组织党员以集体宣誓的方式,面对党旗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使广大党员回到刚入党的那个时候、那种状态、那个阶段、那种场面,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反思自己言行与承诺是否有距离,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是否减退,信念是否依然坚定、承诺是否依然坚守。从而教育广大党员不忘自己的身份,时刻牢记入党誓言,终身践行入党誓词,树牢“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杆。(活动时间:各党支部自定,6月30日前)。

(三)上好一次专题党课。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按照分管领域开展一次党课教育。各党支部书记也要在本支部带头讲一次党课。党课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重点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和严重危害;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要求,发挥带学促学作用,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深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过程。(活动时间:6月底前,党课材料6月2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四)开展一次主题演讲活动。按照市直工委统一部署,为庆祝建党97周年,将在“七一”前夕,举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党支部要抓紧安排,抓好落实。局机关党支部和救护大队党支部至少要报送2名参赛选手,其他党支部至少要报送1名参赛选手,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将于6月22日组织初赛,从中选拔2至3名选手代表我局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比赛活动。演讲比赛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演讲题目自拟,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论辩有力,事例生动,语言精练。演讲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内容可以结合自己学习、生活实际或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围绕演讲主题,谈谈心得体会,充分展示新时代党员干部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演讲人选名单和材料务于6月22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开好一次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按照去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标准和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的党员要根据“四对照一结合”(对照党员标准、对照组织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结合“支部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要互相评议,并以发放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民主评议党员。各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负面作用的党员逐一分析研究,认真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从严从实加强党员管理。(活动时间:7月底前完成,全体党员参加)。

(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七一”前,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将从市直机关工委返还党费中列出专款,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分析排摸和申报工作,局属各党支部也要从本级党组织工作经费中列出一定款项,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心上。(活动时间:6月30日前完成)。

(七)开展一次入村贫困帮扶工作。各党支部要在“七一”系列活动期间,组织党员深入局定点扶贫村平定县东回镇前洪水村,深入所帮扶的贫困户,重点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别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高他们的致富技能,增强自我脱贫致富的能力。要建立结对帮扶管理台账,及时详细记录帮扶措施和效果,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活动时间:7月底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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