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通知(实用19篇)

时间:2023-12-11 15:35:26 作者:曼珠

通知常常需要明确阐述目的和要求,可以适当使用条理清晰的文字表达。在这里,我们提供了一些通知的样本,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领导: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满年不满年,年休假天的条件,申请从月日至月休假天,请予批准。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单位领导审查意见:审查领......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希望能够......

单位领导: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本人符合工作已满年不满年,年休假天的条件,申请从月日至月休假天,请予批准。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单位领导审查意见:审查领导......

带薪年休假申请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筒称年休假)制度,对于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考勤台账;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实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领导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休假,鼓励和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需报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其他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分别由单位分管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报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审定。各地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制订全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应当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各单位执行年休假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既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或普遍发放、平均发放等违反规定滥发工资报酬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年休假通知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带薪年休假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旳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旳,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旳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旳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旳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号)及我区人社、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环卫部门工作实际,就我局正式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明确如下:

一、公休假时限规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内,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关要求。

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必须申报并安排公休假期,个人不申报或申报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休假的,视同按政策规定天数休满年休假,单位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2、各部门中层干部副职以下(含副职)休假,由个人填写休假申报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当年(按年度公历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计,不计发未休假报酬,次年不补休。

3、各部门中层干部正职休假,由个人填写申请表,经劳资审核休假天数,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后,可按申请时间安排公休假。部门正职符合休假条件,提出休假申请,但确因工作需要领导未予批准的,依据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报酬。

20xx年xx月xx日。

某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xx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19号)和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元月1日起执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各科室: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县人事局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经研究,现对我局(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我局(公司)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0%。若职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九、职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十一、本通知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休假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以下筒称年休假)制度,是更好地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权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鄂政办发〔20xx〕10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发挥领导带头休年休假的示范作用;要准确区分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和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情形,合理把握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尺度,防止因此而影响年休假制度的落实;要严格把握安排年休假的计划、考勤、审批、公示等各个环节,强化痕迹管理;要准确掌握未休年休假报酬计算办法,严格计算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履行职责,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年休假制度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严禁全面发放、虚拟休假情况发放、超计发口径发放等违规发放未休年休假报酬的情形发生。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一经核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人:

20xx年x月x日。

某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冀人社[]1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及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本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要做出表率,带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加强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对职工年休假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事假、病假、考勤和岗位工作a、b角制度,处理好正常工作和依法休假的关系,保证工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

各单位在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意愿,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与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等相连接,相对集中的安排休假,形成较长假期。职工年休假应当当年安排,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

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部门,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职工的年度休假信息和休假安排,在安排休假时间的同时统筹安排工作或生产任务,做到工作和休假两不误,确保公共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监督。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保证职工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都应安排休年休假。确因工作或生产经营的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方可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须按照规定对应休未休的职工按未休天数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职工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应按干部管理的权限进行审批。

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实施。

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履行对用人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对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由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带薪年休假问题,职工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相关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二零**年四月九日。

带薪年休假制度

联系方式休年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入职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备注。

签批人。

人力资源中心意见。

注意: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只要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明确,则需要问明再决定是否填写申请表。

带薪年休假制度

为落实我站正式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第9号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50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我站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下同)。

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的职工,年休假5天;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的职工,年休假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15天。

1、每年12月份各科室制定下一年度年休假计划,报分管站长审核,经站长批准后,由站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

2、每年1月份站办公室向职工发放当年年休假凭证,职工按照年休假计划进行休假,每次休假在休假凭证上做相应记录,职工年休假休完,上交年休假凭证。

3、在站内工作的因工作需要不能如期安排休假的,()科室和本人必须服从站内工作,调整休假时间。

4、年休假原则上不得跨年度休息,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休假的,可延续至下一年继续使用。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职工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被停职检查或受到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含15天)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有关问题处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调动工作的人员、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由原单位(部队,下同)出具是否已享受年休假的有关证明给我站。年度内已在原单位享受了年休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未休过年休假或已休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由我站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或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3、职工在到达退休年限的,可于应办理退休手续月份提前3个月离岗休养,其中含本人退休年度年休假及其他假期,退休年度年休假不再另行享受。

4、我站驻外、公派外出、借调至其他单位的职工,每年12月份提交下一年度年休假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休假,未休年休假站内不给予经济补偿。

5、职工当年死亡,其生前因工作原因没有安排休年休假的,其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

6、职工参加上级或我站组织的荣誉性休假活动(奖励性外出活动或休假)的时间,可从职工当年度应休年休假时间中扣除。

7、其他与年休假有关的管理规定,参照《**区中心血站休假管理制度》(塘血站〔20**〕15号)执行。

五、本办法由站长办公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站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区中心血站。

20**年12月28日。

带薪年休假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满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带薪年休假制度

xxx:

本人工龄x年,根据xxx规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现本人需申请休假(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请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x。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国家规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带薪年休假规定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累计工作已经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经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应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制度

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它,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等的文书。请假条因为请假的原因,一般分为请病假和请事假两种。

尊敬的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拟申请休公假天,即月日至月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____部门______岗位____。

联系方式休年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入职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备注。

签批人。

人力资源中心意见。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只选其一):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年月日休假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满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拟申请休公假_____天,即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带薪年休假规定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温馨提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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