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汇总17篇)

时间:2023-11-23 23:41:14 作者:文轩 2023年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汇总17篇)

社区工作总结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工作的理解,还可以为我们的职业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看过下面这些社区工作总结范文后,你会对如何写一篇出色的社区工作总结有更清晰的认识。

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这学期开学之始,在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我们各个社团一同面向1*级新生进行了社团纳新活动,在纳新会上,我向1*学弟、学妹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时间以及从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当天本社团共纳会员八十多人!

20xx年10月26日,在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游园会中,共那外院会员35人。并在当天举办的校社团风采大赛的决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1*级刘雪同学以一曲《my heart will go on》博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最终法律援助中心获得辽宁师范大学社团风采大赛优秀奖。

20xx年11月15日法学院1*级,1*级32名同学在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社团的组织下,来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社区。本次法学院同学进社区主要是为了协助马栏街道进行国家第二次经济普查,并且与社区长期建立联系,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给群众带去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次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实践机会,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应用于实践。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师大学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20xx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1*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法律援助中心章程》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xx年12月4日,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沙河口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1*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辽宁师范大学法法学院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 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20xx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1*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时光匆匆,这个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在法学院团委和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本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这里感谢老师的支持、指导,感谢全体社团成员的帮助,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将会带领本社团的全体成员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自身职能职责,扎实有序推进、狠抓落实,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律援助工作是省市区民生工程,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心在加大自身工作力度的前提下,通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街镇乡,确保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预计到x月xx人,全区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x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

(二)大力开展专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力做好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每年的岁末年初都是农民工集中讨薪的时期,中心对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案件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指派,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x月xx日至xx日每天到区民工维权中心值班。上半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次),涉案金额xxx万余元。

2、按照省厅、市局安排,全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目前,中心根据要求安装了电子政务外网,并于x月xx日在中心召开了x市法律援助业务系统应用片区推进会,x区法律援助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系统管理员以及电信人员xx余人参加。本月还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会,对各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尽快使全区顺利应用法律援助业务系统。

3、组织法律援助知识宣讲,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应龙泉特殊教育学校的邀请,为学生家长和老师作了“监护人的职责和责任”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制讲座。应洛带司法所的邀请,为洛带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治保主任讲解法律援助工作。x月安排德斯普律师事务所曾正律师到龙泉看守所讲课。希望通过不同的方式,对不同的人群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法律援助的宣传,做到知法、懂法、不犯法。

(三)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中心还加强或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巩固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按时召开了律师事务所、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动工作会议;三是开展了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回访;四是坚持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定期申报制度,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共审核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xxxxx元,做到专款专用;五是继续深化法律援助“点援制”,上半年,有xx名受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点援”律师,被点援律师xx人次;六是办理市长公开电话x件。

1、全面完成为城乡群众法律援助xxxx人次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现对应援人群的法律援助受理率xxx%。

2、进一步推进x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配合办公室做好法律援助大厅的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大厅的硬件设施,使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深化法律援助“点援制”,按法律援助案件不同类型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与受援人的联系。

1、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仍然需要加大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积极性不高、能力不足。

3、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卷宗结案材料不高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为了正义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xx日报》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xx日报》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五)探索进取,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是扩大案件受理范围,由过去的刑事辩护、工伤事故代理发展到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抚养纠纷等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听庭、办案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多种制度。

三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办案、办好案,使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四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名援助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局、乡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法制夹湖、和谐夹湖”这个目标,我们坚持以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我所共受理法律援助5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xx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嬉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制定完善九项服务制度。

二、是扩大了服务渠道。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创新开通了司法所微博,多型式多渠道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

三、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举办了一次村联系点负责人法律援助培训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在圩镇、社区举办活动两次,悬挂标语3条,通过户的形式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位xx多份,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人心。

五、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xxx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内设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应12个乡镇(街道),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街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本级工作站的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工作站的.相关事宜。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法律文书审查等方式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持续发挥“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的作用。律师值班方式采取比较灵活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更方便贫困、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能够更及时的为贫困、弱势群体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法律代书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年两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共解答各类咨询50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8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县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的xx,为维护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2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未成年人6件、聋哑人1件),民事案件46件。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贫困群众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春节期间该中心利用外出打工人员陆续回家过年这一时机,针对以往宣传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我县社区及村居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开展宣传;在3月1日《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期间,中心又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等10余人在县城区内开展了纪念日活动。活动现场异常热闹,前来咨询人员络绎不绝,主要都以《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为宣传重点,采取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其中共接待法律咨询520余人次,解答涉法问题120起,主要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纠纷、婚姻纠纷及赡养纠纷等)、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同时在醒目处悬挂出“维护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动”横幅并出动宣传车在人群较为密集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这个宣传日活动,既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又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使更多的贫困群众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中心已在法制轨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条例》的规定,中心始终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援助及时便捷。三是实行接待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新格式文书。五是实行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从而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援助的覆盖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心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在县老龄办、妇联、残联、工会、团县委及全县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在今年3月底前分别在8个社区及28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以此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维护好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为了响应号召,中心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故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50余件。

(二)办案经费缺乏有效保障,而支出费用仍较为颇高;。

(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担当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二)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促进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汉源县司法局立足县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致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

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局机关、司法助理员中选派22名干部兼职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推进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第一季度,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20人次,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我局不断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协作,加强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基层和学校向群众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通过热心细致的讲解,消除当事人认识上的模糊,减少顾虑,帮助妇女儿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注重线上,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为适应新时代普法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润汉源”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以案普法、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丰富了关注人群阅读素材,提升了法律思维,第一季度,共推送10期。

(二)抓牢线下,拓展法治宣传平台。积极探索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的法律宣传新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劳工维权、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从多个维权领域作了细致的解读,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层次。一季度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专题讲座1次,受益人数达1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50余份、悬挂横幅4余条、制作展板2块。

我局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的审查。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第一季度,我县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7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7件,维权成功案例7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80件。截止6月30日,全市共审批案件3457件,完成率达59.80%,办结案件2318件,结案率达67.05%,经费投入计划数635.80万元,已投入444.86万,经费投入率69.96%,已支出229.28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12.46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16.82万元,经费使用率达51.53%,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92.66%。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组织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分组异地互评方式进行。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市、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组织召开六安市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1.经费投入率并未达到100%,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已达到序时进度,但并未完成年度任务,案件结案率偏低,各县区结案数不均衡。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5.与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6.下半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和优秀案例评选,11月份由市中心组织牵头,对全市20xx年1月以来报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同时评选出十佳优秀案例,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7.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这项“双百”任务每年年底都要不停地敦促,同时要求各县区上报年度考评资料,组织第三方考评,向民生办报告考评结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1-5月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2件(其中刑事案件11起,民事案件139起,行政案件2起),受援群众131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82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今年以来,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契机,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工作,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及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

1、积极推行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节约办案成本。

2、群体性案件突击办。对追讨农民工工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对工伤赔偿案件放宽经济条件审查标准,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

3、刑事案件靠前办。认真做好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及时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和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第一线。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吉州区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对援助对象调查摸底、适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完善衔接机制等工作,精确定位援助对象;在提供精准服务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团队和建立“惠民卡”制度等保障精准服务。在强化精准管理上,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投诉查处,强化质量管控;通过健全实体窗口、壮大人员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保障等措施完善精准保障。

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快推进集援务公开、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上监管和在线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于一体,全要素、全流程、全集成的法律援助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并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集远程咨询、远程会见、远程培训等于一体的远程视频法律援助系统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的.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化、一站式、零距离。区局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明确1名法律援助网络专管员。顺利开通“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微信以案释法。

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待》、《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查指派》、《服务承诺》、《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案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实体上、程序上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通过旁听、走访、回访等手段,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进行评查,有效转变了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上半年未发生因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上半年,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案件承办人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导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简单,不能反映办案过程和体现办案水平。

二是基层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其原因主要是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补充,导致个别乡镇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及时办理。

下半年,我局将针对上半年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力争今年工作有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主要打算如下:

1、充分利用新建立的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2、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数质量督促力度,既要确保办案数量,更要确保办案质量,让受援群众满意。

3、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向区局建议,及时配齐、配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人员,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有人做,案件有人办。

20xx年6月13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克州三小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咨询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4月3日、26日,各班级组织老师、学生大力学习和宣传。

(三)送法上门。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经营场、农牧区所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举办法制培训班。州教育局局派出流动宣讲组,深入基层,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基层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片,完善了学习园地。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服务责任区机制,使人员职责清、责任明,监管服务无死角;加大我校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不法行为。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向祖国六十华诞献礼。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xx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xx、20xx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xx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xx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xx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xx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xx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xx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xx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xx年只有5起,而20xx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将宣传日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将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作为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接到市局文件通知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详细布置本次活动计划和相关要求,并在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提高宣传的社会效果,9月1日上午8时,我局在县繁华地段,开展了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期间,组织部分骨干律师、公证员参加,进行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法律援助的事项和问题;印制《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知识问答、法律法规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发放,让群众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当天共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余50人次,悬挂过节宣传横幅2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依托媒体、加大宣传。

为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我局与县广电局联合制作了一期法律援助电视专访节目。中心主任对法律援助的意义、对象、范围、形式、申请程序等一些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在节目中公布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欢迎经济困难的群众来申请法律援助。目前,节目正在进行紧张的后期制作,近期将在县电视台播出。

通过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为今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民心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706件,其中,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484件,为1544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答涉及残疾人法律咨询10642人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放宽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将经济困难标准由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倍,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出台多种措施,进一步降低残疾人法律援助门槛。东营市对本市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滨州市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日照市对残疾等级为一、二等级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青岛市对涉及赡养、扶养、抚恤金、人身伤害、医疗事故等纠纷的本市一二级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均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整合部门资源,积极推进工作站建设,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当地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6个,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转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联络机制等工作制度。开通残疾人来电来访“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同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申请服务。今年以来,已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194次。全省90%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临街落地并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开辟残疾人专属等候区,体现人性化服务。

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通过现场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联系,开辟专栏,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及申请程序。今年全省已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294场次,为保障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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