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2 06:56:54 作者:笔尘

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共同参与方案的制定。工作方案的写作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总结一下。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1、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县疾控中心、医疗单位及学校的工作职责。

2、定期召开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协调会,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商讨,确保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3、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切实提高了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质量。

1、县疾控中心设计制作了结核病宣传展板30张、结核病宣传课表1500张、宣传折页近万份及结核病宣传用品1000份,在各学校开展宣传活动。2、我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先后到城区学校开展多**健康教育讲座,通过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向广大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国家结核病防治**宣传。3、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全县学校在学生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调动了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结核病防治**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防范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会辐射,提高项全社会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不良行为的改变。

1、因为经费及硬件设备制约,以多**健康教育讲座、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和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仅局限在城区范围,尚未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进。

2、结核病健康促进进校园模式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建立的长效机制。

1、加强多部门合作,继续深入开展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打造结核病示范校亮点。

2、在我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的健康促进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解决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保障。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赵某某(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总结

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组长:张永歆副组长:兰和平。

成员:安艳平梁占英闫晋平。

3、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提提出处罚意见;。

6、组织建立本地区学校卫生档案。

三、监测报告。

1、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定期对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常到各学校主动搜索疫情,及时发现疫情隐患。

四、监督管理。

1、学校卫生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档案,组织落实卫生工作情况。2、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分析,晨检、传染病、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落实情况。3、教学环境卫生、班容量、课桌椅、采光照明、黑板、微小气候、噪声等情况。

4、学生宿舍分区、人均面积、安全防护措施、通风、换气等卫生状况。5、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措施。

1、召开会议。召开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的麻疹防控工作专题会议。

2、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预防麻疹的防治策略和措施,使人民群众了解其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其自觉接种疫苗。

3、依法监督。对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挨门入户的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指导其搞好环境卫生,保证空气流通。二是对学校执行晨检、巡查、缺勤登记和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对预防接种单位的接种资质、疫苗的存储、运输、使用登记、接种等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个体诊所不得收治疑似麻疹患者。发现发热或疑似麻疹患者全部转岚县人民医院就诊。对“坐堂医”、“黑诊所”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四是对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持健康合格培训证情况、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水源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具进行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应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麻疹疫情监测报告控制体系,保证麻疹疫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1、技术保障。

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麻疹疫情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提高现场调查处置能力。

2、经费保障。

要保证麻疹疫情监测预警、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处置的各项经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责任人要把疫情防控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2、严格纪律。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交接班记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报告。

3、定时报告。各责任人要定时报告,每天下午五点向所麻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防控工作情况。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近年来,全县肺结核疫情高发,部分学校时有肺结核病散发疫情发生,不同程度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xx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县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教职员工及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晨检率达100%。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

4.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5.对确诊学生或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2),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处置率达100%。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特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中心校长、县直中小学校(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张华香同志兼任,成员由结防科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拟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督导评估,为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

(1)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施目标考核。

(2)联合教育局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治对策、措施。

(4)制定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会同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

(6)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计划,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协助学校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结核防治工作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审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信息,核实患者是否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就诊,对未到位者及时追踪。监测学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者筛查。

(4)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将信息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学校结核病月报表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学校通报辖区结核病疫情信息,提供防控措施。

(5)负责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并将调査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当发生疫情时,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组,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观场,具体负责结核病疫情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传播范围的判定,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的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向学校提供的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

(7)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学校领导、教师、校医、学生、结核病患者以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控政策、技术措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对结核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

(1)负责结核病诊断、登记、报告和转介工作。首诊医生要对学校师生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包括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班级、年级、联系电话、住址等,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院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定点医院必须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危重肺结核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管理及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方法见附件3),对不需要住院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3)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健康教育。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每年组织对新入园幼儿体检和在园幼儿体检,同时对在园幼儿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实验,对具备结核病临床症状体征和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5.卫生监督大队。

(2)督促指导学校接照卫健、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发生结核病疫情后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二)教育部门。

1.县教育体育局。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卫计部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

(1)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将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明确肺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开展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宣传。

(4)配合卫生部对校医、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等相关工作人进行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肺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3.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1)承担本校(园)肺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转介、疫情监测,对患肺结核已复学或尚未完成疗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对未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师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到位。

(4)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

(5)对接触肺结核病患者的人群,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xx版)》规定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合作,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ニ)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核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各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要及时做好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査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卫生监督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年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全县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全县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在“四节三会”及师生在校期间平安、和谐、稳定。

县教育局成立由谭晓华同志任组长,向鹏、杨俭、王明清、邓琼、梅宇同志为副组长,宋秀艳、邓汉林、何宝俊、宋晓明、万国知、邓爱民、秦茂林、乔勇、邹瑜为成员的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开展。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1、防火工作是学校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学生宿舍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点名查铺和防火巡查制度,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和使用明火等。

6、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的内容。四懂:一是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二是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是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四是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一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二是会报火警;三是会扑救初起火灾;四是会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一是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是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个第一:一是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二是第一时间报警;三是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四是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五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7、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学校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学校要根据冬春的季节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防范,与学生签订冬春防火公约,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不要在民间风俗、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学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在此期间大力宣传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师生员工明确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26日)。

学校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要依据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把握好冬季防火的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校园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详细登记,确保整改到位。在此期间,县教育局将结合其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学校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工作常态管理。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冬明春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以第26个“11.9”消防日为契机,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各学校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同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小店教体通【xxx】4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为有效防控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我校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从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学校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成立了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

1、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将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在学校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级。并做好记录。

2、建立了晨检、午检制度。我校加强了晨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和中午,学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检查学生是否正常到校,有无发热现象,其他症状。认真执行晨午检制度,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

3、为了落实新生入学检验接种证,我校对无证或漏种学生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将疾病防患于未然,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

4、我校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并且有清晰完整的疫情报告记录。

5、我校在开学初加强了消毒、通风工作。开展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除卫生死角工作。在教室、操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保洁和通风。

6、根据上级指示,我校还查了以前的报告记录。学校在近3年没有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

7、我校利用开学之初的第一节课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防病知识的主题教育班会。

当然,在这次自查活动中,我们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人员有限,我校还未配备专业的校医。但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将会越来越完善。

总之,我校进行的一系列宣传预防传染病措施,在今后我们依然会严防死守,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学校开学防控工作方案

制定了《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已印发各地,切实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工作方案》从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包括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等六项措施。二是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调严格人员出行要求,强化春运疫情防控,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三是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调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推进疫苗接种。五是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强化应急响应速度。六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强调国家层面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

同时,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时,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工作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年3月15日。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在学习昭市教联xx号文件,及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我校全部学生和教师的结核病症状筛查工作,传染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健康,在全校师生的大力协作筛查下,我校未发现疫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召开预防结核病工作大会,安排布置传染病预防工作。会上要求各班班主任及上课教师严格对本班学生进行结核病症状筛查,严密监控学生健康情况,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上报。

二、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青少年对各种传染病来说都属于易感人群,而且学校人员比较集中,稍为有所松懈,就很容易大面积的染上各种传染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就会受阻。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的工作、学习;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所以利用班会、专栏对学生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使学生重视,提高防控意识。

四、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每天利用早读的预备时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五、学校领导分别对班主任、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师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讲究卫生,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班主任或上课教师报告。

目前,我校预防结核病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学生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从思想上提高了防治结核病的意识,我们将为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总结精选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了广泛深入、科学的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3.21我们开展预防结核病的宣传活动。重视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宣传活动做好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我校于3月21日开展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广播向学生宣传了我国结核病疫情现状、什么是结核病、肺结核的传播途径、如何预防肺结核病等相关知识。

校医组织教师、学生在学校小学三楼电教室,播放结核病防治光碟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此次活动宗旨在使同学们能够正确了解肺结核病,做到提前预防、及时治疗,并号召大家能积极参与到“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的活动中来。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及时、有效,对预防肺结核有很好的教育指导作用,我们欢迎多举办这类科普知识讲座。

通过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我们认识到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要贯穿结核病防治的全过程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宣传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日常结防工作中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把国家免费治疗结核病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做到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健康防病知识为完成结核病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营造了浓厚的结核病防治氛围,对推动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在我校的传播和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满意的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宣传目的。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鹤壁市卫生计生委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控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学校根据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制定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旦有传染病疫情立即上报。

3、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

4、我校配备了校医。

5、我校把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

6、学校把结核病等传染病纳入到每年的学生体检中。

7、新生入学及时体检,对无体检的学生进行补检。

8、学校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健康宣传,宣传防病知识。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大清除,消除卫生死角。

9、教室、宿舍经常进行保洁和通风,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10、学校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结核病防治条例》,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我校在20xx年3——4月份,由主管领导徐校长亲自抓,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学校大队部、班主任及校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有条不紊地落实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及政策的宣传,并由学校向家长、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知晓率。

20xx年3月19日,由徐校长组织全校老师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校医对学校一年级至六年级19名班主任进行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位。让各班主任明确此项活动的内容、方式及重要性、并具体开展实施。

为了使该项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我校利用夕会、小报、组织学生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活动,课间广播也成了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的阵地,以确保宣传到位。同时,对家长会进行宣传20xx年3月——4月,各班围绕“关注结核,促进健康”召开了形式不同的主题班队会,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防治肺结核知识抢答题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了结核病健康教育目的。

另外,我校又动员四——六年级每一名同学发挥特长,围绕“结核病防治”动手制作有特色的手抄报,学生阅读相关报刊杂志,广泛搜集预防控制结核病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以巩固、拓展、延伸教育效果,将健康教育由课内延伸到课外,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在组织学生开展的课堂结核病知识讲座和召开完主题班队会后,在全校师生了解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前提下,我校建立了体检制度,对入校新生进行体检,教职工定期体检,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制度,坚持做好晨检工作,因病缺勤追查病因,如有怀疑,及时上报检查核实,做到严防、早发现、早治疗,将病情控制、扼止在萌芽状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经常通风,定期消毒。

总之,我校根据教育局、卫生局的文件精神和方案要求,全体师生齐心协力,使结核病健康教育试点推广工作在我校顺利开展,全面铺开,使结核病远离我们,共同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校园。

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由分枝杆菌(主要是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又称“结核杆菌”(tubercle bacillus)导致。结核通常感染并破坏肺(称“肺结核”,又称“肺痨”或称作“咯血病”)以及淋巴系统(称“结核性淋巴病变”,又称“淋巴结核”),但其它器官如脑、中枢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骨骼、关节、甚至皮肤亦可受感染(如感染脑部可引致“结核性脑膜炎”)。如下为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结核病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防控的重点传染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2007年起,省政府实施贫困结核病医疗救治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已出现多起幼儿园聚集性结核病发病,且有增多的趋势。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组 长: 王娟

副组长: 布海里且木 翟祥云

成 员: 各班班主任教师

1、组长负责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2、对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幼儿园对全体师幼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一)日常预防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县(市、区)结防机构为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参与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分别向省卫生厅、省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疫情信息。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5、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孩子,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三个月的异烟肼加利福喷丁预防性治疗并定期复查。药物性预防可在幼儿园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6、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孩子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各级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孩子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幼儿园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学校复学防控工作方案

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勠力同心,全力以赴,共克时艰,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为指导全县中小学充分做好复学复课的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着力抓好“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教学”的双重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各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复学准备和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依据岗位分工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防控责任必须落实到位,杜绝疫情防控一阵风现象。在确保安全防护扎实到位、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本期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确保全县师生健康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并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小学六年级毕业测试、小学和初中调研测试、中考学生优秀人数、优秀率和平均率有明显提升,过差率有较大幅度下降,高招成绩稳中有升,中招评比实现晋位升级,加强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巩固率。

(一)建立复学复课领导机构,落实强化工作责任。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复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复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复课的准备和实施。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无小事,学校要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开学前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宿舍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开学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学校与各处室、班级、教师、家长签订好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全面落实好《xx县中小学校xxxx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相关要求。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县疾控中心、当地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继续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防疫办报送信息。

(二)做好复学前摸排、健康教育培训,严防死守,坚决把疫情拒于校门之外。

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培训。通过微信、班级群、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学校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学校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学校食堂、餐厅、宿舍、教室等设施情况,合理规划,加大投资,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诸如红外线测温计、消毒液、口罩等必备物资,要准备充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使用口罩,正确洗手方法。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懂防疫的氛围。

(三)认真落实复学后的疫情防控措施。

1、坚持日例会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建立疫情防控例会机制:坚持每天召开工作例会,汇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方法。各班主任要加强责任意识,分工负责,对学生要逐个认真进行体温监测,仔细填写,登记造册,定时向学校汇报。学校有专人汇总,逐日向上级报告。

2、做好校园疫情突发处置工作。

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能出现瞒报、谎报等不实事求是的现象。

3、加强学生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

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确保师生课堂安全,健康学习尤为重要。要加强课堂防疫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教室上课期间,教师要佩戴口罩,学生也要佩戴口罩,避免教师讲课、学生读书、回答问题过程中飞沫传染。教室内课桌凳应尽量拉开,尽量让学生保持距离。课间活动不聚集、校园集会要减少甚至取消。每班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让学生每天入教室前,按防控要求进行消毒,每节课活动之后要洗手。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市学校结核病疫情控制工作,提高在校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及广大师生的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大连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由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各县市区结防机构和在连高校共同组织。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

市卫生局和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宣传月活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大卫发【xxxx】66号),并共同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启动培训会,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认真部署,充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为了活动顺利开展,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做为主要实施单位进行了充分准备。主要包括:印刷学校宣传海报1550份;宣传手册2万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视频宣传动画2个;宣传课件1个。

xxxx年3月24日-4月23日期间,市结核病医院和各县区结防机构选派优秀专家深入我市高校及寄宿制学校进行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月活动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包括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讲座、咨询、播放视频等形式。

(二)其他方式宣传。

各县区结防机构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共发放宣传材料14余万份,各学校张贴宣传海报1500张。所有参加活动的专家,对学校师生进行免费咨询,咨询人数共计5000余人。部分学校制作了以结核病防治宣传为主题的大型条幅和绘制了精美的宣传板报,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师生们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及健康防护的重要性和预防措施等学校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提高了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在校师生的结核病健康防护意识,使有可疑症状的师生能够尽早到结防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今后降低我市学校结核病聚集疫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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