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优质13篇)

时间:2023-12-15 05:42:38 作者:笔尘

报告范文通常要求准确、简明地表达观点,采用清晰的逻辑结构,以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和消化报告中的内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报告范文的写作规范,下面我们列举了一些典型范例。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

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xx年,共免费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30000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000份,清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共计55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1。1万余人。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全市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制作了投诉公示牌,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地显著位置悬挂。积极联系多家新闻单位,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宣传先进、警示拖欠。

通过“两网”,建立“一格一册”,实行分类监管,切实掌握全区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监测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和加工企业。各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开展劳动年审、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弄清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个网格建立一个用工单位名册,分a、b、c三类监管。用工规范,无投诉单位纳入a类监管,年巡查一次更新信息;有投诉单位,整改及时,用工较规范单位b类监管,半年巡查一次;用工不规范单位c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采集到的用人单位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录入或更新,及时录入监察工作信息,打牢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努力从源头制止拖欠。

为加大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服务大局、处理复杂问题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是搞好协调,健全和完善联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重点在建筑领域,我局始终加强与建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他们行业管理的优势,积极配合,甘当配角,形成合力,抓出成效。

二是增加清欠工作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建设局在滨湖新区设立联合窗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工项目,摸清用工情况,监督工资发放。

三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我局从源头抓起,督促新开工的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印制了适合建筑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10万份,向用工单位免费发放。四是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与司法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投诉窗口联合办公,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引导劳动者依靠法律追讨工资。

四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街道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快速调解工资纠纷案件。

一是坚持“四快”原则,迅速及时处理纠纷,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案人员对每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始终以“快速”、“高质”为要求,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缩短时限,尽快处理。为此,我局大力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当庭裁决制度;要求每一起处理完毕的案件都应当是高质量的,经得起推敲。

二是推行便民举措。发放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等。推行劳动仲裁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开庭制度。当事人正常工作日确实无法到庭,经一方书面申请,另一方同意的;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可能给离职的员工在新单位工作带来不便的。经员工申请的,开设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庭。

三是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坚持“四不”制度,即农民工不离开不下班、案情不清楚不离场、员工情绪不稳定不断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以快速妥善解决每一起突发性群体的事件。

以上,是我局的一些基本做法,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为民排忧解难的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款项清欠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xx号)要求,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基本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清理重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一)优先清理阶段:20xx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返还。

4、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6、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二)着力清理阶段:由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清欠。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全面排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题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灵导是具体责任人。任真组织妍究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察,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真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订。要求各县根剧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察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根剧《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任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察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砖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察。各县区对本区域全部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琢一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任真排查,捅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任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订,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也许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腹、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柿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为了真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厉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工作,真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嫦亊件的发生。

(二)题高认识,加大落实利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题高认识,增强专项检察工作的落实利度。

民营企业款项清欠报告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5月6日,我局组成审计组、6个审计人员,对桐柏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采取嵌入式、点穴式、专项调查式等方式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省人民政府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具体情况,了解开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及清欠工作安排情况。

2.审计组从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的基础数据入手,重点调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检查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关注长期、累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3.分析拖欠账款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合理规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建议。

(二)桐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的主要做法。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桐柏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排查,并积极与施工企业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及时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但是在落实具体措施过程中,未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未将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未对严防新增拖欠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其中20xx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20xx年第一季度清理偿还0.007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38%。

(一)从拖欠主体来看,主要是地方政府拖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地方政府拖欠金额为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三源大道道路改扩建工程(申铺段)项目协议价xx48.55万元,协议上定于20xx年1月xx日开工,实际是20xx年8月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3亿元未拨付。

(二)从拖欠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类项目。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工程建设类项目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产业聚集区道路bt模式建设总合同价为3916.4万元,项目于20xx年5月xx日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2亿元未拨付给南阳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三)从拖欠的时间来看,主要是拖欠1-3年的。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拖欠5年以上0.03亿元,占xx.75%;拖欠3至5年0.02亿元,占12.5%;拖欠1至3年0.09亿元,占56.25%;拖欠1年以内0.02亿元,占12.5%。例如桐柏县教体局20xx、20xx年建毛集镇一贯制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拖欠河南德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2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拖欠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0.04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零七个月。桐柏县程湾人民政府20xx、20xx年建镇完全学校拖欠南阳市三亚建筑公司、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0.02亿元,拖欠时间达5年以上。

(四)从产生拖欠的原因来看,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因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的原因,拖欠0.16亿元,占比100%。例如桐柏县司法局办公楼20xx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并于20xx年委托南阳市天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宛天舒专审字[20xx]第xx8号),万元,截止审计日司法局下欠河南天工集团205.48万元,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

(一)清欠任务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了解,政府成立了清欠办,办公地点设在工信局,虽然也在按计划清理偿还欠款,20xx年清偿率达70.84%,但没有制定具体清欠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的相关文件。

(二)清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桐柏县清欠台账显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xx笔总额5741.34万元,20xx年已清偿4067.16万元,万元。20xx年1-3月偿还拖欠款70万元。万元,要加大清偿力度,尽快将欠款拨付到相关企业。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各部门尤其是财政、工信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对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拖欠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化解。在清理欠款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单位,应协调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尽早完成清欠任务。

(三)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坚决杜绝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打白条”行为。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全面排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剧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灵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视,任真贯彻执行,真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妍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题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讯速开展青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状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体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体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期偿还有关欠款。由于灵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平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赀金来原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劾。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劾评价旨标体细,强化督查考劾。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全面排查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召开动员会议。xx月xx日,召开全面干部员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要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灵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和、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灵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平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xx月xx日,xx月x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要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有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有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灵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任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露。

目前,已全体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任真整理、完膳青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民营企业款项清欠报告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xx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xx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20xx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xx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xx年剩余欠款情况。20xx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xx.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65.12万元、习岗街道办xx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xx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项目审计决算情况来看,项目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xx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xx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xx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xx.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xx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xx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xx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xx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xx年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多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部分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项目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偿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项目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xx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xx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部分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项目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xx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xx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部分项目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xx笔,金额xx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馈,“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xx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项目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项目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项目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20xx年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该项目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则已支付1xx.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项目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项目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项目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项目,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项目,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清欠民营企业自查报告

(一)召开动员会议。xx月xx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xxx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xx月xx日,xx月x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市人力社保局收到《全市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江审财调报〔20xx〕3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推进落实,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其中: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安排专人联系相关施工企业,至20xx年4月23日,所涉7家企业105万元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到位。

整改措施:本次整改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全面清退,涉及应缴企业采用先退后缴方式处理,完工手续不全经主管部门查证已实际完工的予以退还,存单丢失的协调监管银行按程序办理挂失补办。应退未退原施工企业保障金共计43笔,本金合计875.55万元(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金额为936.74万元,差额61.19万元为存款利息),已清退34笔计789.35万元,尚有9笔计86.2万元未退,主要是施工企业存单遗失、经营不正常等原因,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剩余确实无法清退的将按省清理规范办理。

整改措施:我局认真落实本次审计建议,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法规政策精神进行了再学习,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对工资保证金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机制。经多次研讨并征求市监管办、银保监等部门意见后,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江人社〔20xx〕22号),修订后的保证金管理办法体现了应缴尽缴的有效制约手段,停止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的不规范做法。同时对28家涉及水利工程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的保证金621.2万元,已由市水利局牵头进行保函置换,整改期内已全部退还。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20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2020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15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0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20年剩余欠款情况。2020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15.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65.12万元、习岗街道办14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13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项目审计决算情况来看,项目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13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15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14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13.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13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14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2018年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多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部分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项目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偿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项目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15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部分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项目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金额943.18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部分项目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15笔,金额15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馈,“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3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项目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69.18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项目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项目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2015年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该项目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则已支付115.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项目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项目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项目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项目,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项目,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18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报告

题高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真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砖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像。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有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积极完膳治理清欠工作有关制度,要求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赀金来原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疚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20xx年xx月xx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欠工程款基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09.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部分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15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0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20年剩余欠款情况。2020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15.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65.12万元、习岗街道办14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13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项目审计决算情况来看,项目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13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15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14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13.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13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14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多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部分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项目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偿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项目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15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部分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项目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金额943.18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部分项目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15笔,金额15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馈,“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3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项目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69.18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项目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项目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该项目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则已支付115.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项目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项目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项目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项目,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项目,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18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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