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自查报告(实用23篇)

时间:2023-12-01 15:55:41 作者:念青松

在写自查报告时,我们要客观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情况,不掩饰问题,也不夸大优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教育收费的自查报告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教职工101人。20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由xxx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xxx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xxx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和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上级文件精神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守聪(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张晓阳(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安爱景、刘俊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滑县焦虎乡第一中心小学。

2015年3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xx楼镇小学。

20xx年10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威县教育局要求,我中学成立了“教育收费规范”领导小组,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逐条分析,深刻领会,结合我校现状,仔细对照,统一认识,由校长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收费项目标准,无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我校一如既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的监督,至今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的违规违纪问题,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1.中学“教育收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通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由校长总负责,财务人员专职收费,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关,做到政令畅通、思想统一,确保收费规范。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宣传收费规范的重要意义,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教育收费的有关知识及要求、标准和范围。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3.学校各项收费都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即先报批,再收费),按规定向区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才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用品。做到期初按统一标准收费,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明细,费用去向明确,学生家长都比较满意。

5.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我校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专用公示栏,将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维护学生和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严肃收费纪律,防止和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良好形象。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20xx]2475号、鄂价检[20xx]295号及荆价发[20xx]65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2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48人,在编在岗教职工72人。

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部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20xx年秋季收住宿费40元/人,不住宿的学生不收此费,此项收费于20xx年春季终止。

2、生活费按自愿就餐原则,对就餐者按早餐1.80元,中、晚餐每餐2.5元的标准收取,此标准由县物价局(京价[20xx]65号)核准,食堂实行零利润。

3、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中学生天地》等由县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后生效。

4、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5、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6、防疫费:由镇防保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参与收费。

7、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救助。20xx—20xx学年度资助学生100人,每人补助生活费75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8、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9、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10、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教育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教育收费的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我园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园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任何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办学行为都有损教育形象,有损教师形象。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建设的重要任务。

1、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

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收费工作当做践行x,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园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2、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把教育乱收费处理在萌芽状态。

1、我园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收费规定收费,进行教育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一致。

3、用于幼儿个人的伙食费按市场成本价收取,勤俭节约,杜绝消费。

4、幼儿保险费属代收费,无强制幼儿家长购买保险行为。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__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教育收费的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xx〕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xx〕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xx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xx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xx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xx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xx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xx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xx〕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xx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xx〕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xx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xx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我市2015年度教育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对2015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对照自查,现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1、我校依据粤教督函[2016]35号和粤府[1994]6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收费指导思想,做到严格执行“免费制”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根据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及时更新《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做到亮证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示,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严格执行课程安排,为学生订齐课本,开足课程,按规定填写收费收据。没有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或分解收费项目,没有强制或组织学生订购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

3、学校没有出现违反规定举办或变相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和各种补课行为。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依据汕头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颁布的汕价[2016]72号文件要求,以自愿原则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每生收费60元(收费标准经教育局、物价局批准后执行收费),并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5、没有向学生代收代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的行为。

6、我校没有超越权限,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我校没有其他违规收费的行为。

汕头市沟南小学。

2016年10月20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依法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各部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收取任何费用,不准自立代收代办项目。没有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

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置专门的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教育收费一律归口由财务室统一办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财务室加强教育收费的资金管理,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规定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过程中坚持专人负责收费、专人负责复核、专人负责检查,实行教育收费层层负责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将收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等现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若干年来实现了零投诉。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继续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了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胥维忠孙守星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周思新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济阳县崔寨镇中心小学。

xx年9月20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武政教纪字(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航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陈鹏(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何耀峰张军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之后,组织开展了本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20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5、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6、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

以上是我校关于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自查内容。这项工作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加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明确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政策规定,严格财经纪律,落实财物制度,严禁从中谋利,侵占学生利益。同时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我校20xx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县委、县政府保证教育投资,公用经费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困难学生的补助经费按足额发放到位。

2、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活动等所需的合理开支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学校做到收支两条线,未设立小金库和帐外帐,严格执行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

2、严格学生用书管理。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示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或统一征订各类教辅资料,未统一收取作业本费。

3、学校未强制收取校服费、试验费、保险费等费用,没有举办向学生收费的任何补习班。学校开设美术手工、硬笔书法、乒乓球等校本课程均为教师义务奉献,不收学生费用。

4、加强教师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和诱导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经查,我校教师没有利用节假日或上课期间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没有组织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经查,我校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现象。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xx年秋季,我校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发电[20xx]12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xx)2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收费政策,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促进学校工作上档次,上台阶。现把收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秋季,我校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教育部门实施的收费政策,对全体学生实行免费(含外省户籍学生)。作业本费按(阳价【20xx】132号)的精神统一代收。

1、开学收费前,我校由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收费文件,政策、标准。

2、我校收费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实行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群众交费交得清楚明白,款项管理合理合法。

3、我校认真落实省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有关规定。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没有对在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交纳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4、我校无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

5、我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取补课等。

6、基层政府或部门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向学校“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

7、我校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能按时足额反拨,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教育收费收入,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我校没有将免杂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临时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政策性津贴补助和福利,没有用于开展奖教奖学活动支出等情况。

9、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补助金及时公布及发放工作。

10、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较严密,在收费期间,上级主管领导、我镇中心校领导和镇中心会计都多次组织人员检查、督促。因此,我校对收费政策、标准掌握得较好。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这项工作只能做好,不能出错。我校着力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有礼、笑脸相迎有问必答,让家长喜欢而来,满意而归。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缴费清楚明白。

以上是我校20xx年秋季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恳请上级领导同志指导我校工作,谢谢。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6.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制度、运作流程、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廉洁。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钱场镇初级中学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年伊始,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评促教、整建并举”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收费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校办学行为、校务公开及收费管理情况”等重要内容,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比较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每学期除了按规定对收费项目的内容、要求、依据等进行公示以外,学校还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校长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反馈学校行风建设的情况,听取社会对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了开展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确保学校的收费工作能够完全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取信于民,我们围绕办学行为、学校收费、师德师风、收费管理等热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归为:师德师风、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三大类。通过反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学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热点和可能产生违规收费情况的隐患。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住宿费、搭伙费等费用,教育经费由国家全额拨付。

2、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没有收取学生的补课费、择班费等。3、本期学生进餐实行自愿刷卡消费,没有一次性收取一个学期的伙食费行为。

4、教辅资料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到先预约后征订,严格执行上级一科一辅的规定。

5、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没有同商家一起强制学生饮用学生奶,定制学生服,更没有加价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6、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钱场镇初级中学规范收费具体措施》、《钱场镇初级中学师德规范细则》和《钱场镇初级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历年来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承诺。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