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偶像初二(汇总20篇)

时间:2023-12-02 19:20:32 作者:HT书生

优秀作文应该注重文章的主题和内容的一致性,以及与读者的共鸣和沟通能力。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作文写作上的启示和指导。

我喜欢初二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的偶像作文

在我心中,也有这么一位人。她用她的歌声吸引了我;她用她却挫越勇的精神,震撼了我;她用她的才华征服了我。她就是我的偶像——taylorswift。

她有着皙白的皮肤,高挑的眉毛,高挺的鼻子,一双清澈而又深邃的蓝眼,那鲜烈的红唇。再加上一米八的身高,配上一双大长腿,简直是美绝了。

在她小时候,她曾因自己热爱乡村音乐被同学孤立。她为练好吉他,每天坚持练四个小时,有次还将手指弹破流血了,都还不是很想放下吉他。终于她学好自己弹唱,她开始在咖啡厅里独自演唱,她希望关注,希望有人能发现她的才华。她还被登上了报刊,因此她的同学们就开始孤立她了。当她在获得歌唱比赛的奖是,约同学出去玩,都没有人愿意。可她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她熬过来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被人签约了,开始发行自己的专辑,开始了她的音乐之旅。

一路走来,尽力了多少的苦难,可她坚持下来了,她的每件事都在激励我,让我一天天变得更加的强大;她的歌陪我走过最难熬的路;她的行,一点一滴的感染着我,让我也变得更加好。

我喜欢初二作文

是的,诚信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最喜欢的成语就是“一诺千金”!

时间倒流回四年级的一天,蝉在头顶的浓荫里撕心裂肺的高歌,让本就燥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烦躁,妈妈给了我五块钱让我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我瞟了一眼钟表,我去,还有十五分钟迟到!我像泥鳅一样溜到楼下的“拉面王”面馆,面馆的阿姨做的面既好吃,又实惠,三块钱就能吃个大饱,我直勾勾的盯着阿姨做拉面时那上下翻飞的双手,快点!快点!我焦急的想,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分针和秒针的竞赛,还有十分钟!我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但却没有丝毫办法。终于,香气冲天的拉面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恨不得将整个脸埋进碗里,只求能吃得快点。

当我重新抬起头时,表带给我的准确信息还有五分钟,终于赶上了!我抹了把嘴,刚准备起身走人,一个吃面阿姨很不合时宜的来到我面前,我纳闷的盯着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从天堂滚到了地狱,“小朋友,我出去有点事,你帮我看一下包吧!”说罢,便跑出了面馆。哎呀,我勒个去,咋偏偏挑这时候让我看包呢?!看了看表……四分钟!着急也没用,我干脆坐在凳子上等,三分钟……二……一……我感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划过,啪,掉在了桌面上,我似乎听到了校园里传来了悠扬的铃声,感受到老班那怒火中烧的面孔。

终于,在迟到十分钟后,那个阿姨终于满头大汗的跑进了面馆。“对不起啊,我一个家人生病住院了,耽误你上学了吧?”我本来到口的话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冲阿姨摇了摇头。阿姨感激的对我说“真是太感谢你了,真是个好学生!”本来我一肚子的怨气被一扫而空,原来遵守承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种种“恶”行,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我喜欢初二作文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的偶像作文

每个人都有失败的时候,也有成功的时候,我也不例外,从我四年纪的时候我就开始想学骑自行车,可是,每次就是学不会,那天正好有琪琪找我下楼学自行车,琪琪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可是很什么都会,就像个“甲小子”。

我和琪琪到了楼下,琪琪也很认真的教我,我也很认真的学。我还对她发火,我不学了,你看我都学了一下午都没学会,还得我手脚都是伤。

我看到琪琪把我的把我的自行车扶起来,我的在想又不是琪琪的'错我干嘛这样对她发脾气,琪琪向我走来对我说;“你不要灰心,每个人都要失败的时候,你有听过一句失败是成功之母,相信我,你这次一定可以的。

听了琪琪这句话我拿起自行车我一边学,一边想琪琪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心想我一定可以的,突然,我大叫“琪琪”我学会了,你看我真的学会了。

我终于知道琪琪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每个都有失败的时候。不一定人人都有成功的时候。

我喜欢初二作文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的偶像作文

偶像像阳光一样照耀在贫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灯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后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万千灿烂。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龙。

成龙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于1954年,从小辍学,7岁拜师学武,1971年进入影坛,1980年他自导自演、编导了《师弟出马》因此名噪香港,到后来演了《红番区》打入了好莱坞,1998年凭借主演《尖峰时刻》奠定了在好莱坞的地位,20xx年获得了亚太影展杰出电影成就奖。20xx年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终身成就奖。他不仅仅是一个影星,还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梦想。

当然,成龙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戏受的伤不计其数,1975年他演戏被打得失去了知觉,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脚骨受伤,导致脚变形。这些苦换做平常人肯定早就放弃,可成龙没有放弃,反而愈挫愈勇,因为在他的心中有个梦想一直鼓励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吗?你要为你所做的事承担后果”。

成龙受了那么多的苦都没放弃,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着怎么少听课、玩手机。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我还以为离我很远,还在消磨时光,“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于是我总是一次次地品尝失败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尝试新事物,安排的事总是推诿。与成龙相比,我还差很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成龙像一颗恒星闪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偶像初二作文

大家的偶像可能是你的爸爸妈妈,或平时常见的熟人。但是我却不一样,我的偶像并不是爸爸妈妈之类的,他是一位卖菜的老爷爷。

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像往常一样,我们来到蔬菜区,妈妈准备买一些有营养的蔬菜,到了那里,妈妈选中了几样维生素比较高的蔬菜,正在准备砍价。卖菜的老爷爷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露在帽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褂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了一层油。下面的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脚上没有穿鞋,脚板上的老皮怕有一指厚,……腰上插着旱烟袋,烟荷包搭拉在屁股上,像钟摆似的两边摆动着。我一看这是个非常老的老人,就劝妈妈不要砍价了,但是妈妈不听,偏要少下他个2,3块来,我生气的跑掉了,一不小心把书包掉在了卖菜的老爷爷那里,妈妈为了追我,连忙把钱给了卖菜的老爷爷,跑上来追我,也没有注意到我的书包……。。过了很久,妈妈追上了我,我哭着对妈妈说:“妈妈,我的书包不见了,里面还有今天的家庭作业呢!怎么办啊?”妈妈说道:“女儿,你可能是把书包丢在那个卖菜的老爷爷那儿了,我们快去那儿吧!“我又说道:“这么晚了看,人家肯定已经回家了!”妈妈点点头说:“也对哦!”忽然莫名奇妙的下起了雨,我和妈妈连忙回家,在回家的路程中,我模模糊糊的看见了一个身影,他正站在菜市场那里,东张西望,好像在看什么东西或等什么人,啊,他的手里正提着我的书包,我连忙叫妈妈停下急忙的脚步,直奔到菜市场去……。。过了一会儿,到了菜市场,我问那个老爷爷:“爷爷,你怎么还不回家呢?”老爷爷说:“你这个闺女,怎么走时忘了拿书包呢?快回家吧!早点写作业!快,把这个拿着.”说着,递给我一把雨伞,我的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以后,妈妈再也不和这个老爷爷砍价了,我每天回家的时候都会和他打招呼。

老爷爷,你是我的永久偶像,如果每个人都要像你一样,那么在世间那得有多少好人呀!

我喜欢初二作文

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后记。

我喜欢饭偶像高中作文

饭偶像现在似乎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高雅而又不失为一种情趣,有追捧歌手的,有羡慕演员的,还有钟爱主持人的,很多很多都是我们对明星的崇拜。下面请大家来看看美文網小编辛苦为大家准备的《我喜欢饭偶像高中。

作文。

》多篇,如果想了解更多的写作技巧请继续关注我们美文網的作文栏目。

饭偶像现在似乎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高雅而又不失为一种情趣,有追捧歌手的,有羡慕演员的,还有钟爱主持人的,很多很多都是我们对明星的崇拜。

明星通过种种不同的渠道来获取成名的机会,选秀节目、歌手大赛、电视剧、节目访谈,诸如此类节目多如牛毛,但是真正有实力的人几乎没有,为什么这么说,据我了解,一个真实的情况,现在拍个电视剧女演员要和导演同床共枕,上个选秀节目要花销几百几千万,所以我们不能盲目饭偶像,我们不能让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不法分子”逍遥快活,纵使现在可以真正可以追捧的明星公众人物少之又少,几乎快绝种了,可是我们还是不能追捧那些不正当途径进入娱乐圈的人物。

我也饭偶像,听到赵传的歌声不错,我赞美赞美他,看到梁宏达主持节目口才很好,我给别人介绍介绍他那独到的好,看到周立波主持达人秀大言实话,我佩服佩服他,我们不能让他们完全控制我们的生活,那样岂不违背了我们当初的意愿。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陪她来到了商场,朋友就像脱了疆的野马,开始在整个店里飞奔起来。而我却獃獃地站在那里,满面愁容地看着朋友,“哇,吴克群好帅啊!”“金莎真漂亮!”“周杰伦又出新专辑了,太棒了!”“终於找到你了,蔡依林的唯舞独尊!”真好,终於朋友买完了,我一看差点晕了过去,她带的一百元钱全部英勇就义。什麽周杰伦的《黄金甲》、《十一月的肖邦》。吴克群的《将军令》、《大顽家》等等。朋友还买了好多明星的海报。

回家的路上,朋友不断给我讲,什麽明道的《王子变青蛙》中的单均昊和叶天瑜。《天国的嫁衣》中的陆子昊和陶艾青。《浪漫满屋》中的韩智恩和李英宰等等许许多多的韩国连续剧,最後她到家了,我终於说了一句话,“对不起,一句没听懂。”便回家了。

回到家,我终於明白了,也认识到了饭偶像的不好之处,不仅浪费钱财,也影响自己的学习,而且韩剧中有许多不适合小孩子看的内容,什麽爱不爱的,而且韩剧很长,一看就会上瘾,所以父母不让我看这些。我宁愿承认自己落伍,也不去饭偶像。

饭偶像,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一种理智性的敬仰、钦佩。而不是盲目的崇拜,追随。

对于自己心目中的明星,应该是一种榜样,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而不是天天茶不思饭不想,疯狂的喜欢。

那只是一种现象,如果你仅仅喜欢他的歌,他的成就,他的外表,那么,你很盲目,你没有认清饭偶像,所谓追,到底指什么。

你应该了解他的歌怎样创作,他的成就如何取得,他的外表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你应该以他的歌为动力,以他的成就为目标。喜欢以一个作家,购买她所有的书,就应该从书中读懂些什么。喜欢一个歌手,听过他所有的歌,就应该从歌中听到些什么。如果喜欢明星,你会没有任何收获,而且会失掉很多时间。那么,请重新审视你对待他的看法。以及它在你心中的形象。

当然提到饭偶像,我想我不得不提及最近几年,社会上的一些“哈韩”现象,我不知道这些所谓“哈韩族”到底心中是怎么想的,但,我想就此说一些我自己的想法。

我喜欢韩国的明星,但我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不是在为我自己打掩护或做辩解,只是想通过这篇文章,来表达我内心一些真实的东西,仅此而已。

我承认,我喜欢韩国的明星首先是依据外表,但我不得不承认,倘若只有外表,我喜欢他们不会超过3天。我承认,我喜欢韩国的明星包括它们的歌声,但我不得不承认,另一个国家的语言,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他们坚强,为自己的梦想打拼。他们纯真,为了哥哥可以放弃自己。我喜欢他们的性格,他们的歌声,他们的坚强,他们的勇气。

中国拥有5000千年的文化史,不知有多少文明礼节,是从中国传播的。然而韩国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国家是最强大的,他们的文化史及为悠久。

所以,我喜欢韩国的明星,与他们的国家,毫无关系。我喜欢他们的歌声,与他们的文字并无瓜葛。我并不排斥中国的“周杰伦、潘玮柏”,只是看法不同但我想,个人有个人的欣赏观,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偶像给自己以动力,朝着一个目标,迈向成功的自己!

我喜欢初二作文

秋季到了,枫叶害羞的脸都红了,农民伯伯的脸上也笑开了花儿。

今天妈妈带我去了趟外婆家,外婆一家住在美丽的乡村,新鲜的空气,美丽的风景,还有可喜欢的外公外婆,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刚到外婆家的农田里,我惊呆了,哇哦,高粱怎么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它还和我弟弟一边高,怎么现在都快超过我爸爸了。

哦,原来是秋季到了。它们经过日日夜夜的生长,也是时候报答养育他们四季的农民了。

到了外婆家,亲戚们都忙的不可开交。小舅驾驶着三轮车搬运成熟的农作物,外公外婆在地里挖着土豆,虽然头顶着红红的太阳,但他们个个脸上都充满了笑容,我想这就是秋季的甜美啊。

看着他们忙的不亦乐乎,我的脑子也蹦出一个想法:去外婆家的采摘园采摘点儿水果,给劳动回来的他们解解渴。

悄悄进入棚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彤彤的草莓,然后是又紫又甜的葡萄。你若是再往后走走,你会看见橘黄橘黄的橙子。我马上摘了起来,见到葡萄就摘一株,见到草莓我就摘一对,还顺便往嘴里塞了几个。

太阳爬下了山,西边露出了火红火红的云,啊是火烧云,它颜色是那么柔美,好像大自然母亲用双手把它们染成奇妙的红色。

啊,我喜欢秋季,我喜欢着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喜欢这五谷丰登的季节!更喜欢外婆家果园里的水果。

我喜欢初二作文

四季之美,独喜欢秋之美,秋之类,不比夏之美热烈而粗犷,不比冬之美寒冷而刺看。

秋季,一个果实丰收的季节,一个个绿中偏的桔子商高地接在树上,风一吹来,桔子们便摇来摇去,像是在推销自己,讲自己很可口一般。树顶正的两三个桔可能“不幸”地被飞翔后休息的鸟给啄烂了。你在位置中等偏上的地方,挑选一个颜色好的,剥开皮,顿时你会感受到一段清香扑鼻而来,一个个桔肉被塞进口里美味极了!

秋季,一个稻谷丰收的季节。一粒粒水稻种子被农民伯伯撒在水田里,现在已进化成了一束束的谷穗。等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有收谷机把它们运到一个新地方一一晒答坪。在晒谷的过程中,你先要把稻谷里的不明物体给挑出来,接着就是最辛苦的时间了,你可能会要在太阳的强光照射下,一遍又一遍的地翻捣这些稻谷,这些程序虽累,但夹带着一些的'欣喜和在吃时的苦尽甘来的感觉,当在品尝这美味时,想着以前做的那些,想想也值了。

每至夏末秋初,你就会顿一下觉得这是个芬芳四溢的季节。为什么呢?因为啊,有一种花出这个时节开放——桂花。桂花,很常见。没有玫瑰那般的鲜艳,没有梅花那样的精神,但它也有它的好,桂花虽小,香味十足。在我家附近有两个品种的桂花:一种是很常见的黄色,另一种就是比较稀少的金黄色。在你心情烦躁时,你就闻闻这桂花香,顿时心情就畅快了。你也可以剪一小束桂花插在瓶子里点缀房间,点缀心情。

秋季,虽不比其他三个季节,但它有它的优点。它,果实丰收的;它稻谷丰收的;它,芳香四溢的。我喜欢秋季,喜欢这个美丽的秋季!

我喜欢的偶像作文

所有人都会对自己有些期待,我希望能成为像巴西的卡卡一样,是衣为世界文明的足球选手,在足坛上占有一席之地。

一个人如果胸无大志,即使有再壮丽的举动,也称不上是伟人。所以,人总是需要有志向,有的人可能一生也成不了大事,有的人可能一时就立下了大业,而奋斗,是人生价值实现的唯一途径,没有努力,再有志向也不会成功。在这个浮华的社会中,貌似获得成功的人,背后也许有着多样的成功途径,但没有经过奋斗得来的,貌似光鲜,必然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所以,成功是要有过奋斗才会有的,而虚假的迟早会被拆穿。

想要像卡卡一样,就得要每天勤快地练习足球,也得要每天练习折返跑和腰力,才会像卡卡一样,有着惊人的速度,稳健的控球能力,和超强的射门威力!有像他这样的能力,才会有机会打进世界盃足球赛,并且得到最后的胜利,且胜过所有的足球球员。

要追求这样的梦想,可能要把脚上的伤给完全养好,且在初中或小学时期,就开始练习,长大后到巴西练,最后再去向卡卡拜师学习,学习他那高超厉害的技巧,才能超越他,完成自己的期待。

偶像初二作文

说到这里,估计大家都会好奇了,我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在说别人,那我现在就来说说自己。我的偶像呢,他的名字几乎是家喻户晓,可谓是妇孺皆知,他就是一代音乐大师——贝多芬。

贝多芬8岁开始登台演出,10岁开始作曲,13岁任宫廷乐队大键琴手,14岁任宫廷管风琴师,18岁起任歌剧乐队中提琴手,25岁首次在维也纳以作曲家及钢琴家的身份登台。德国作曲家、钢琴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虽然双耳失聪,但还是热情地继续他的音乐创作。他不仅以他优秀的作品感染人,更以他惊人的毅力感动人。

音乐有使人痴迷的功效,贝多芬的音乐尤为如此。在他双耳失聪之后,仍创作了许多不朽的经典,在维也纳音乐史上划下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单论这一点,试问我们之中又有谁能做到。有许多人,他们先天性残疾固然可怜,但他们就是要将自己努力变得更惨,然后出卖人格和灵魂上街乞讨。更有甚者,有着一副完整的躯体,有手有脚却整日游手好闲,浑浑噩噩无所事事,这种人才真正值得鄙夷。

而贝多芬呢?身残志坚,即使身体上有缺陷,但也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熄灭心中信念的火把。“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这一句感人肺腑的名言又在我们耳边回响。他致“不朽的爱人”信中有言:“当我有所克服的的时候,我总是很快乐的。”他1811月16日致韦格勒信中又言:“我愿把生命活上千百次,因为我并非生来过恬静日子的。”都让我们看到一个不愿屈服于命运,与命运顽强抗争的贝多芬。说到这,我又想起贝多芬的一句名言:“竭力为善,爱自由甚于一切,即使为了王座,也永勿欺妄真理。”这句话也表现了贝多芬的善良真诚与对自由和真理都非常渴望的纯真心理。在成年后仍能保持孩提时代心灵的纯洁,尤为难能可贵,这也是贝多芬的最大闪光点。

贝多芬的音乐,可以给人以如痴如醉的感觉,仿佛能将人带入一个神秘的境界之中,这种古典音乐独有的美,是现代音乐的嘈杂和浮夸所无法比拟的。

就是这样一代音乐大师,我的偶像——贝多芬。

偶像初二作文

轻翻书扉,我能听见她的循循善诱;品读文字,我能理解她的独到观念;合起书本,我能想象出她对孩子的教诲和母性的光辉。并非她人,她就是龙应台。在我心中有着偶像般地位她领着我一步步成长。

这次有幸读了龙应台的作品,封面几个娟秀的字立刻映入了我的眼帘。“孩子,你慢慢来”,虽然只是几个简单的字,但是它似乎有一种魔力,看了让人心中不禁漾起一丝的安宁。恰巧读到作者写一个孩子反复要去做好一件事情,却遭到旁人催促时的轻声相言,“阿婆,没关系我有时间多,让他慢慢来”。然后她坐在旁边耐心的看着孩子安安静静地做好手头上的事情。心中一阵阵微漾,先是被母性的光辉所感化;后又为是其中所谓理性的`东西所惊叹;更为这位善良智慧的母亲所动容。她,毫无多言,只是留给孩子一个安静的环境让他在慢中体会事理。不知不觉,这句话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印象。因为它不是磨蹭,而是静心。正如古语云“浅水喧哗,深水沉静”。在生活中,慢下脚步,让自己静下来,让你学会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品尝。才能在精神上沉淀些精华。这也是她所教会我的在我的成长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

每天喜欢在楼下吃上一碗米粉,不是因为它有多实惠。却仅仅只是因为手艺之精细。手工米粉的粗细宽度如约好了般一致,配料多而不杂,香而不腻尝来味道正好,但吃上这样一碗米粉,你可得等上许久的时间。是店主手脚慢,那倒也不是。抓、放、拿、倒、撒、捞,动作娴熟,显得十分的悠然。每个动作都是那么的完美,让观众心中生敬。这时我又忽然想起龙应台书中的小序“蝴蝶结”,为一位文坛上激起千层浪花的礁石所具有的母性光环而掀起的波澜。她是怎样的柔情,看着那样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在花束上系好一个蝴蝶结,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女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她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她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温暖从心底涌起,和着阳光斜照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她愿慢慢等着,让孩子慢慢来,蒋蝴蝶结系好。系完美,系无悔。我在生活中不也一样吗?放下匆忙的脚步,才能真正的做好一件事。正如妈妈教导我一句古语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也终归是明白了它的意思。也正是龙应台所教会我的,在我成长的路上点亮一盏明灯。

“慢慢来”有如一剂良药,在我心烦气躁的时候能让我沉静,在我急功近利时能够使我细致行事。龙应台有如我的偶像,为我举起了一盏明亮的指路灯。让我在成长的路上缓缓的放慢了脚步,脚踏实地,踏实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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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二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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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初二作文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

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

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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