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放管服自查报告(汇总19篇)

时间:2023-12-23 01:35:35 作者:纸韵

编写自查报告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不足之处,有助于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在写自查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写作指导和方法。

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是新常态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更高要求。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编办按照有关要求,勇于担当、主动谋划,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勇于担当,主动谋划。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在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总牵头负责下,市编办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又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等7个单位分别牵头承担8小项清理工作,共涉及28个责任部门单位。市编办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自身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取边请示边集中的办法,先行腾出会议室给专项工作小组使用,从相关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第一时间落实集中办公的要求。5月19日召开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工作推进会,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拥政对工作进行细化明责、深度部署,有关部门50余人参加会议。专项小组对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整理传达到各部门单位,并对贯彻落实进行不间断地指导帮助。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

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细化明责、深度部署,健全了推进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系人制度和周报告制度。5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8个分项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对自查自纠提出要求。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并协调牵头部门制定了各自的具体工作子方案。与牵头部门“面对面”沟通,明确台账和情况报告的填报要求。设立了专项清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开展了对市直有关部门的第一轮督导检查。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资料”,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针对连续“零报告”问题,要求牵头单位制定自查自纠实施细则,以工作落细、落实打开突破口。向市直牵头部门和23个县市区发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2次,向省、市专项办周报3次。

三、深抓细研,积极推进。

对于牵头承担的3个小项清理工作,市编办坚持问题导向,明晰清理标准,把全面排查,清理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范围的6大类、59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6月2日,组织召开了市级49个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对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明确具体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填报要求等。针对清理事项较为原则笼统、不便于操作和督查的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核查具体标准27项,做到聚焦准、数字实、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可查、可核。

前期“‘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市自查发现权力清单公开不及时、双随机数据库抽查单位不完善等问题线索53件(其中,市直1件、县市区52件),已完成整改11件,正在整改40件,待整改2件。6月5日,《石家庄日报》头版报道了市编办推进清理工作的有关做法,并公布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的举报电话、邮箱。下一步,按照省市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继续发挥好指挥员、辅导员、监督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双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把任务具体化、数字化、表格化、台账化,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文、见行动,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自查报告。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15〕18号)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14]36号)

二、认真梳理,精简赛事和协会审批,简政放权。

积极组织、指导各股室依法开展区域内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备案及行政执法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依据、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变更表格、年检表格、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情形、执法依据、适用条文等进行梳理归类。

下一步,体育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精简赛事审批,加快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进程,抓好校园足球和业余足球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争取把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铜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体育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14〕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20xx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20xx年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20xx年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民政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x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初具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八轮流程再造工作的意见,滁州市由市网信办牵头,于xx年启动实施“网上政务超市”项目,以信息化、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通过补强实体大厅,优化虚拟大厅,建立“纵横衔接,上下联动,内外有别、服务社会”的网上政务超市,横向部门数据实时交换、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申报全时空、运行全网络、行为全记录,监管全过程。我中心积极同市中心对接,积极推进我区网上政务超市建设。

实行行政x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x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对现行的项目,还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依据梳理,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结合区将全部项目进行x,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了方便群众,我中心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我中心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窗口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中心的x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未推进;二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行政x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中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x度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xx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xx〕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民政局自查报告范文民政办自查报告

在总结前几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晋江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的部署和要求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大力弘扬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民政工作宗旨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四项主要内容扎实有序地开展以婚姻登记服务、殡仪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属福利事业单位四大项目为主的行风建设活动。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不断促进本局机关的政风建设和系统各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现将行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风评议活动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调整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印发《20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本系统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起草制定《晋江市民政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评议对象和内容、评议步骤和方法,并印发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机关必须带基层,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民政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市育婴院荣获省民政厅“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细化量化评议内容标准,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动落后,重点抓好婚姻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殡仪服务和下属事业单位等窗口行风建设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行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召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殡仪服务站,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以及行评代表参加的晋江市民政系统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分管领导宣读行评实施方案,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开展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行风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有计划、分阶段,对整个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让参评单位和参评人员明确民主评议行风的具体内容。

(四)选聘行评代表,接受评议监督。为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选聘评议代表时,我们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分别从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离退休干部中选聘6名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充分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

二、深入对照检查,勇于自查自纠。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点多事杂,且面对的都是基层群众、弱势群体,行风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委和政府和形象。因此我们以行评为平台,化压力为动力,抓住行风建设这一“牛鼻子”,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进行对照检查,在“评”字上找差距,在“纠”字上下功夫,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一)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重点解决依法行政、严格登记、服务公开问题。严禁搭车收费,兑现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行政收费标准。实行全市免费婚检,财政买单。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着力建设民政部门新型婚姻登记“行风建设示范点”。自婚姻登记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来,就成为中心工作最繁忙的服务窗口之一,工作人员克服人手少、业务量大的困难,始终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端正服务态度,用语文明,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到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上半年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4377对,离婚登记231对,补领结婚证115对。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在把好事做好,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来,会同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低保工作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严格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要把低保工作列为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做到上报对象和审批入保人员名单“两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要求拍照备查,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全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4692户、11909人增至7260户、20488人,提前完成低保对象增标扩面任务。

(三)殡葬管理工作。市慈善总会自创建以来,五大系列救助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保证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市委、市政府决定,由慈善总会收购晋江市殡仪馆。制定《晋江市殡仪馆改制方案》,8月31日,殡仪馆公开拍卖经营权,10月1日起移交给承包者经营,改制后,市殡仪馆尽量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员不散,努力保持较好的行业风气。我市殡葬服务窗口除市殡仪馆外,还设有13个殡仪服务站,一定程度方便了人民群众,为丧属提供较及时优质的服务。通过启动市场运作机制,有了竞争,各殡仪站索收红包现象有所遏制。下大力气理顺市殡仪馆和各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之间利益关系,出台《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力求从法制层面规范约束殡仪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同时注意通过群众监督与投诉,查摆、纠正存在问题,充分体现了行评的威力,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单位形象,端正行业风气。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们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归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殡仪服务方面:市慈善总会自去年10月1日实行承包经营以来,因承包费用偏高,承包者存在有多收费现象,殡仪服务方面不够规范,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2、尽快建设公墓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开展制止骨灰“二重葬”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建设新型殡仪文化。

3、低保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化,民政助理员要多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加强公开工作,完善进出机制,实施分类指导。

4、婚姻登记窗口人员不足,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事效率。

5、下属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有待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不足,局领导高度重视,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研究,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达到行评目的。

1、认真规范殡仪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要求市殡管所做好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与市殡仪馆的业务协调工作,出台《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与检查,进一步规范殡仪馆的收费及服务行为。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吴辉跃。

整改时限:半年。

2、加快公墓区建设步伐,由慈善总会牵头,殡管所配合,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市开展骨灰“二重葬”的专项治理活动,推进殡仪服务规范化、努力建设新型殡仪文化。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吴辉跃。

整改时限:半年至两年。

3、低保工作要实施分类指导,完善进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启动医疗救助,出台低保对象综合救助实施办法。不断完善灾害紧急救助和农村特困对象救助体系,在市区设立6个捐助中心。规范救灾经费管理和救灾物发放,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水平。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肖爱珠。

责任时限:半年。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免费婚检后办理登记制度,补充人员编制,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负责领导:许天宝。

整改责任人:吴晋莲。

整改时限:3个月。

5、加快市福利中心建设步伐,整合社会福利资源,为老年人、孤儿和弃婴、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托管、养护、辅导、教育等专业服务,同时加大对现有民政下属福利事业单位的服务人员素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负责领导:施琼琼。

整改责任人:黄春木、吴耀辉、李长远、汪小玲。

整改时限:3个月至三年。

四、下半年的行评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行风评议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公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出力。

一要把整改工作始终作为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主线来抓。把握关键环节,完善“纠、评、建”机制,针对已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扎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尤其对殡仪服务行业等服务群众窗口,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加快整顿工作步伐、真正让群众满意。

二要以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把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作为主要内容来抓,全面加强民政局机关政风和下属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内容、范围和时效,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三要继续组织行评监督员对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下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扎实推进行评工作。

四要通过行风建设,努力促使每一个民政工作者能较熟练地掌握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实现从“一切服务围绕管理”到“一切管理围绕服务”的转变,实现从“群众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群众”的转变。继续开展“学习周国知,满意在民政”的活动,真正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

五要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以近年来发生在民政系统内部的系列案件为鉴,警钟长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踏实努力、勤政廉政的民政工作队伍。要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多深入基层,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尽早尽快建立“一对一”、“一对多户”党员挂钩联系特困户制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民政局自查报告

本文目录。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

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

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

规章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救灾。

应急预案。

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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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

工作计划。

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

年终工作总结。

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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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来,县民政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救助管理站、敬老院、殡仪馆和公墓林区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形势相对平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

二、狠抓宣传教育。利用标语、宣传画册、宣传栏、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消防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倡导不带火种进山,不燃放鞭炮、不烧蜡烛纸钱的文明扫墓祭祀方式,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通过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排查整治。以文件形式向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办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宿舍、食堂、活动室、库房、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备、设置和维护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水、电等设备安全保养情况,炉灶、烟道安全使用情况;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是否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在局机关设置8个灭火器,在救助管理站设置2个消防栓,8个灭火器,在婚姻登记处设置6个灭火器,在殡仪馆设置6个灭火器,在金牛山福寿园设置16台风力灭火器,8个干粉灭火器,在烈士陵园设置4个灭火器。三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成立了38人的专兼职志愿消防队。

四、强化值班督导。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县民政局定期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敬老院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仍然不够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消防队伍专业化水平仍待提高;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3、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救助管理站、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公墓林区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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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xx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xx县民政局党组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2次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及规定等进行传达学习。同时,研究制定了《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xx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xx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集体研究事项“末位发言”制度的。

工作方案。

》、《xx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党委(党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组织召开20xx年民政工作会议,总结xx年工作和部署20xx年工作,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根据市纪委、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局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组织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人物事迹宣传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室、展板、走廊、电子显示屏等场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局党组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提出了xx县民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规定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及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下基层调研,走访联系村50余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及重特大疾病户100余人次,帮助解决和协调处理群众实际困难20余个,完善服务群众长效机制1个。加大对所驻村的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所驻村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进行清理,促使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创优工作环境。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了复退军人待遇等问题。

局党组认真落实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xx县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xx县民政局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等制度文件,制定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流程,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和在企业兼职专项清理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项目工作流程,确保项目管理各个环节阳光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中心理论学习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组织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自觉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制度,通过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的辉煌历程和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认真落实《xx市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督促相关领导及股室对牵头或协办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分解与细化,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和村(居)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对局机关各股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振精神状态,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主动带领相关人员到基层、农户家中走访调研,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及重特大疾病户30余人次,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0余个。

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县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始终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重视做好表率,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都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观点鲜明,立场坚定。

坚持服从上级命令,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对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负责,又对分管股室及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负责。同时,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不以权谋私。

局党组班子成员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力争以最高的效率、最好的质量和最好的服务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出色。在工作中,真抓实干,扎实做事,兢兢业业,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激情。特别是在急、重任务面前,在连续作战、加班加点的情况下,都尽力保证工作质量、讲求工作效率,从而保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总结回顾我们所开展的工作,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纪委、县纪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较单一,宣传教育力度还应加大;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按照市纪委和县纪委的安排部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崭新局面。

民政局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贺政府形象的要求。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排查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制度,并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领导重视,明确任务。

我局因局内人事变动,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调整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局公务用车问题的自查核查相关工作,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三)加强管理,严格自查核查。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了车辆维修和车辆定点加油规定。

区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民政局行政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国办发[2015]12号文和赣府字[2015]63号文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推进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开。

二、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做到及时快读的向群众公开及解读,例如新出台的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及时向群众解读哪些符合二胎政策的人群可以再生第二胎,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危房改造、低保等。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2015年1月1日至今,高桥楼镇政府网站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等。

1、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高桥楼镇政府子网站平台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

3、基础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场所设置在高桥楼镇党政办,并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镇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短,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完全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五、2015年打算。

2015年,我镇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各类报告(一)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高桥楼镇政府网”更新改版,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民主资金使用、社会维稳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高桥楼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2016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二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15〕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14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14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15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放管服自查报告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民政局履职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按照《乐业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百色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以及《2015年乐业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优抚工作条例》《行政区划选编》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3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56人次,局干部职工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星级敬老院和双拥模范先进单位为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多份。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民政”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全面实施“阳光民政”

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乐业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乐业县民政局救灾救助》、《乐业县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宣传栏》等。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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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

放管服自查报告

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3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15条硬举措。其中,税务总局参与落实的工作任务主要有3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三分之一,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国务院审改办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教育部、科技部牵头,国务院审改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中国”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民政局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一)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车使用教育,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加强公车使用教育,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作用。

(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豪华装饰车辆。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继续做好车辆派遣。明确车辆路线及使用时间。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等与公务无关的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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