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模板21篇)

时间:2023-12-10 17:11:02 作者:紫衣梦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有约束力的规定。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示范,希望能对大家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范文

为规范公司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管理,理顺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审批程序,确保安全技术作业规程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凡参与工程建设各专业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资料等编制《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

凡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图纸及资料、《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及会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安全和技术负责人员会审,并填写会审单,签署会审意见,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4、

特殊情况下《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必须经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审核,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审批。

5、

《安全技术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写,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方可组织施工。

6、

《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审批手续完善后,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学习,并有学习记录。安全部门要做好施工监督。

7、

所有审批后的《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必须在施工现场存放备查。

8、

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审批的各种文件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传达和贯彻实施。

9、

未经会审的图纸资料,不准用于施工。无《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及图纸资料不全的工程严禁开工。

10、

经审批的《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实施单位必须按审批意见严格执行,不得任意修改和变更审批意见。

11、

《安全技术作业规程》未经审批人授权,不得由他人代批。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范文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3.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起吊时应按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根据检修内容认真检查普通工具、专用工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7.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检修的杂物,尤其是检修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8.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

9.检查外部零件有无损坏、丢失。

10.使用起重机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11.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12.解体:

(1)。

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他们的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2)。

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3)。

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4)。

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1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不得损坏零部件。

14.用煤油对内部零件进行清洗,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15.零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16.对修复的零部件应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应在无尘车间进行。

17.装配前根据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对零件进行清洗。

18.部件组装时应每完成一个步骤检测一遍,直至整体组装完毕。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19.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0.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应做安全性能试验的必须先进行试验。

21.按标准对整机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检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使用后的污棉丝、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23.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24.将检修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25.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场地。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2、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3、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腐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4、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5、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6、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7、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8、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9、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10、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11、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12、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13、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14、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添加之方式或药品种类。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范文

1203工作面煤层极不稳定。下部区域煤层0.5到1.5米不等,上部区域煤层厚度达3米左右,在加之该工作面的上回风巷,存在大量的顶板积水。这样给工作面回采时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现结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相关要求,根据该工作面的上述基本情况,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

对该工作面上部8米区域内的煤层采取留底煤的方式进行回采,回采高度控制在1.9米。在回采时,顶板下沉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加打托梁柱支护。

2、

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必须架箱支护,支护高度不小于1.6米,支护上邦及两帮必须用优质楼条背紧背严,支护柱梁的柱窝深度不小于0.4米,并用长度不小于50公分、厚度不小于0.2米的木板进行“穿靴”。

3、

该区域内的点柱支护左右间距不小于0.8米,所有点柱都必须穿靴,且保证柱窝深度不小于0.4米。

4、

工作面上部8米区域内的煤层底板坡度不大于35度,在局部区域无法控制坡度时,应在该区域布置人行梯步。

5、

上安全出口形成后,必须设置保险绳,确保上下行人安全。

6、

施工该区域时,当班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要求工程质量。

桃山煤矿技术科。

2023年5月27日。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范文

1.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3.

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

起吊时应按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

根据检修内容认真检查普通工具、专用工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7.

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检修的杂物,尤其是检修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8.

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

9.

检查外部零件有无损坏、丢失。

10.

使用起重机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11.

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12.

解体:

(1)。

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他们的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2)。

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3)。

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4)。

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13.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不得损坏零部件。

14.

用煤油对内部零件进行清洗,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15.

零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16.

对修复的零部件应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应在无尘车间进行。

17.

装配前根据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对零件进行清洗。

18.

部件组装时应每完成一个步骤检测一遍,直至整体组装完毕。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19.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0.

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应做安全性能试验的必须先进行试验。

21.

按标准对整机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

检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使用后的污棉丝、

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23.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24.

将检修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25.

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场地。

作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公司、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般规定。

1、

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

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

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

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

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原则。

1、

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

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

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编制流程。

审批。

1、

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

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贯彻。

1、

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

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

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

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

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

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范文

未经准门培训,未持有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采煤机。

一般规定。

1、

采煤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特殊情况下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但不允许长期无保护运行。

2、

坚持巡回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3、

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他物件,更不准用采煤机破矸石或其他铁器。

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采煤机:

(1)。

无冷却水或水量达不到要求;

(2)。

遇到坚硬夹层超过煤机截割硬度标准;

(3)。

刮板输送机出现急弯;

(4)。

采高低于“作业规程”要求。

开机准备。

1、

检查采煤机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滚筒截齿是否齐全;行走轮是否良好,调高千斤顶销轴及挡板是否齐全。

2、

检查各操作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3、

检查滚筒内外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滴现象。

4、

检查油标指示装置是否正常,否则加油。

5、

检查真空表读数是否在3~10水柱∕英寸,否则更换吸液过滤器。

6、

检查跟机电缆卡子是否完好,严禁电缆受力运行。

7、

在检查机器特别时滚筒时,必须将煤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在零位,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8、

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并发出开车信号,通知人员离开,点动电机,待电机快停转时,挂上滚筒离合器。

开机运行。

1、

开启清水泵,启动电机并选择牵引速度。

2、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切实掌握好采高,随时注意顶、底和煤层的变化情况,底板割平。3、司机发现截齿短缺要及时补齐,不准在无截齿的情况下工作。

4、

采煤机割煤时司机要随时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以及其他各种指示信号,发现不正常指示时,要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严禁强行开机。

5、

专人随机清理电缆槽,随时注意观察跟机电缆、水管,不得使水管、电缆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避免砸、压、卡拉坏。

6、

采煤机不得带负荷启动,也不准在过载情况下强行割煤,如发现过载要仔细分析原因,必要时滚筒脱离、退出截口,停机检查。

7、

发现操作手把不灵或动作有误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8、

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变化,严禁猛增猛减。

9、

在割煤过程中,煤机司机始终观察煤帮及支架间支护情况。

停机。

1、

一般应选择顶板完整、无淋水的位置停机、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司机必须将所有的操作手把、隔离开关手把打在中位或断开位置上。

2、

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换向手把停车、正常情况下停机要先停牵引、后停电机,同时关闭冷却水路。

3、

临时停机时,在电机隔离开关未停,滚筒离合器未脱离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他各手把应恢复到中位位置。

4、

停机后如司机要暂时离开,必须将隔离开关打在断开位置,滚筒离合器手把打在脱离位置上。

5、

采煤机必须在空截情况下停机。

安全标准。

1、

司机每班到达工作现场后,要对煤机周围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并按照标准做好开机前准备。

2、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滚筒的位置,防止割顶、割底;

3、

要随时注意电缆的拖动状态,及时处理电缆挤塞、卡、蹩、跳槽等事故;

4、

注意油温及机器的运装响声,注意监测显示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找出原因;

5、

停机时必须做到:隔离开关手柄回到“分”位,截割机构离合手柄要脱开,调速手把回到“零”位。

6、

除紧急情况外,停机时不允许用“急停按钮”。

7、

煤机运行时司机要密切注意上下滚筒周围情况,滚筒3m范围内严禁站人。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范文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3.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

5.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一般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绸布、海绵、棉纱(丝)、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7.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8.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9.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10.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11.检修前除原有设施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12.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13.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14.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15.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16.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17.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二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18.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19.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20.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21.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22.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23.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24.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帐篷和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25.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26.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定义:本制度所称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全规程),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点或注意事项,以及各工序、岗位安全作业类要求。

4、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用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规程技术类审核

安全办负责安全规程格式制定、规程审核、登记、督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规程批准

5、程序

生产部门须按岗位、工序、设备设施制订安全规程,规程须结合设备状况,操作情况,满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实际操作。

安全规程编制遵循实际操作顺序,简洁明了,便于新员工学习,同时安全要求于步骤后列出,安全要求须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安全规程草稿修订完成后,须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安全规程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的,须交由相应设备工程技术评审。

安全规程经本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后,交由安全办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编号并登记。

安全规程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颁发

安全规程生效后部门须组织规程涉及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以保证所有人员熟知规程内容。

安全规程须分发给各相关人员,并签收存档。

安全规程须用文件袋装好后,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

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安全规程修订,按以上程序进行,并在借鉴旧版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生产后,须回收旧版废弃处理,防止作业人员沿用旧版引发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发、存盘、培训须遵守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办对各部门安全规程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正确科学的操作机电设备,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出如下规定:

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具体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实际操作性。

2.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技术主管负责起草,领导班子讨论定稿后报机电部审核。

3.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一位该工种职工,职工在学习该安全操作规程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学习考试必须有记录,存本单位档案室。

5.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悬挂上墙,悬挂在机房或硐室的最显眼地方。

6.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做出相应的修改,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方案,报机电部审批。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操作时不能持刀指手划脚,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携刀时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摆放不可随手摆于工作台边上,以免伤手。

3、切勿将刀具随意浸在放满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使用绞肉机、榨汁机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须使用专用的填料器推压;清洗机器时,应切断电源,清洁刀口时应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间向外擦。

5、厨房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油、汤、水撒地后应立即清除。地面铺面砖块松动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鞋、高跟鞋,以及拖鞋、凉鞋,穿的鞋脚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7、使用任何烹调设备或点燃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油锅或油炸炉使用时严禁水份溅入,以免爆溅灼伤人体。

(2)蒸箱使用时,应注意烫伤,首先要关闭阀门,再背向揭开蒸盖。

(3)烤箱或烤炉在使用时,严禁人体直接接触;煮锅中搅拌食用要用长柄勺,防止卤汁溅出烫伤。

8、摆放热油、热汤要适量,端起时要用垫布,并提醒别人注意安全。

9、设备的安装和电源的安置须符合厨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须掌握设备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须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0、设备使用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知工程人员修理,不可带故障使用或私自进行修理。

11、其它岗位人员不得私自上炉灶进行操作。

12、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升降机必须专人适用、维护,持证上岗。

2、 升降机机房内不得潮湿,禁止烟火和堆放杂物。

3、 升降机严重超载。所运货物应安放均衡,不能过于偏心和靠近笼门,且要采取相应的防动措施,防止货物在运动中滑动。

4、 升降机严禁吊运超长物件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 进入升降机吊笼,严禁在内跳跃。

6、 禁止非法维护(禁止短接各线路、开关,手动掀按接触器和开启层门)

7、 层门与笼门开、关都要到位(不要用力过猛)。否则,门锁和平层安全装置将不起作用。

8、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或不良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运行。

9、 在维修过程中,如须手动开启层门时,应注意确定吊笼位置,以防坠入井道。

10、 升降机在适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改变运行方向,不得忽开忽停。

11、 升降机停用后,必须将吊笼降落到最底层基地,拉断电源。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本项目各技术岗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两种形式,所有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和专业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4、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5、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6、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生产场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齐。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备用桌椅、木材要隔离摆放,以防火灾。

3、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地、车间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安全帽。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4、每天完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刨渣、锯末等),确保生产场地清洁。要文明生产,文明维护,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5、工作人员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机械前先检查机械是否正常,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

6、对机械设备(电锯、电刨等)要一学期一检修,确保生产和安全需要。

7、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要备好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备火灾之患,并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负责维护、检查和监视运行;

2、所管区内外线小修工作,有条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检查和对用户的安全宣传;

5、当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理念。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核心要求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生产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作业安全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重大危险源监控

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应急救援

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评审和修订。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或其他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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