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业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4 08:53:02 作者:文锋

最后,一个成功的公司是建立在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基础上的,它需要坚持诚信和责任,与社会共同发展。以下是一些公司在金融风险控制、市场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总结。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权担任电气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在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票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为:

(1)受令、审令;

(2)填票、审票;

(3)操作准备;

(4)模拟演习;

(5)执行操作;

(6)复查;

(7)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1)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2)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以另一种状态。

(3)同一母线上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4)属于同一主设备的所有辅助设备与主设备同时停送电的操作。如一台主变和所供电的全部出线间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

(5)操作票由当班执行操作的人员填写,填票人按照调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后,再填写操作票。填票人和审票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自设安全措施的装、拆、要填写操作票。

7、下列情况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1)事故处理。

(2)单一操作,仅拉、合一台开关;拉、合一组刀闸;投、退一块压板。

(3)拉开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为了解救触电人或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

(5)压负荷。

8、操作票保存一年。

9、评价与考核。

每值应对上一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价。班长和电气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评价。

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称无票操作)。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主设备、开关、刀闸等编号,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词句写错者。

操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人员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执行不认真,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涂改超过三处,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10、操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操作票月合格率=(当月使用票数-不合格票数)/当月使用票数×100%。

物业公司高压工作票制度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 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证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站备查,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回保存。

5、配变站,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者(但需在各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保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采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

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2)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配电线路无需停电。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开工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

几个工作班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分组负责人应持有工作总负责人签发的工作命令单,并必须得到总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工。

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站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工作票保存一年。

物业公司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度

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处主任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带领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按照《条例》、《委托承包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综合性的系统管理,接受管委会、业主、住户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实现各项管理指标。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特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能力。

二、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率的组织机构,按照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制度。监督和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通畅,管理工作高效。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三、负责制定实现振业物业公司承诺的"一年建成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区,建成全国唯一一个示范园林智能住宅区"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指标。

四、现各有关机构、部门,配合逐惭完善智能化管理体系。

五、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原则,负责审批管理处财务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保证管理费的52%用于住宅区维修养护和办公费开支;不得向住户乱摊派、乱收费。

六、积极与住宅区、派出所、居委会、房管局等管理机构和智能开发建设单位、供电所、供气所、供水所、天威视讯、邮政通讯等服务机构建立友好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业主管委会和业主、住户的民主监督;征求和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七、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管委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八、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九、完成住宅局、振业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营,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制度(公司部分部门因工作特殊性质所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批准后,按照该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和董事长之任命管理公司一切事务,并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机构设置:公司设置总经理室、办公室、财务部、保安部、清卫绿化部、工程维修部、市场经营部等部门,并根据业务发展开设分公司。

第五条公司机构设置图。

第一条总经理室:

2、负责制定公司月、年度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3、制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确定各岗位的任职条件。

4、主持管理评审,领导内部审核;

第二条办公室。

担负公司的行政管理、考核评比、企发职责,设立投诉处理中心,在公司规模扩大后分离为行政管理部、品质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投诉处理中心。

(一)、行政管理部。

1、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

2、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维护;

3、负责公司内部宣传,组织公司内部的各类会议,跟踪落实会议决议;

4、负责识别、收集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转发相应部门;

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6、负责对公司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7、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工牌、着装进行管理;

8、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

(二)、企发部。

1、负责公司发展的近远期规划,为总经理的工作提供意和参考;

2、掌握与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3、负责企业发展项目,包括物业项目投标书的策划、制作等;

4、负责收集物业招标信息,代表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协议);

5、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招标书、投标书、物业委托合同(协议)评审;

6、负责开展与物业有关的市场调查,形成文字、图案信息及分析报告;

7、负责公司的形象宣传,做好新物业项目的形象策划。

(三)、投诉服务中心。

1、负责受理业主投诉或复诉,组织解决,并转交相关部门,

2、组织调查业主反馈信息并进行分析,为服务改进提供依据,将意见、建议总结归纳后提交总经理。

第三条财务部。

3、执行审批制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报一切费用,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奖金;

4、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做好收费发票购买、保管、使用及回收工作;

5、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记账,及时遍报各种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拟定各项财务计划,及时反映财务状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当好参谋。

第四条保安部(可在公司规模扩大后独立为安保分公司)。

1、根据公司对保安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建立整套管理体系,制定《保安制度》;

2、根据管理处对保安人员的需要,做好对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调整、辞退等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物业法和《xx医院家属区物业管理及收费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州医院家属区物业管理委托昌吉市恒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由家属区业主代表委员会、医院总务科、保卫科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条物业服务。

(一)房屋管理。

1、物业公司每年与业主签订一次《物业服务与管理协议》,便于物业管理处建立业主档案。

3、占用公用空间堆积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的。

4、改动和损坏了公用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管线,可能影响其他业主的;

5、破坏了房屋受力结构,造成了安全隐患的;

6、为保护屋顶防水层,严禁业主私自攀爬楼顶,如因此造成屋顶防水层渗漏,责任人必须承担防水层修复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单位或其他业主的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7、本小区楼宇房屋分为公用和自用两部分,公用部分的维修由物业。

公司负责,其费用属物业管理费用中范围的,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自用部分的维修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选择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维修费用业主自理。

(二)卫生保洁。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积雪。

2、根据小区实际合理布设垃圾箱、果皮箱。垃圾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溢满现象。垃圾站垃圾无外堆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清运,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住宅楼楼道、扶手卫生每周清扫、擦拭一次,保持干净整洁。

4、公共区域玻璃每年擦洗两次。

5、根据实际开展对公共区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6、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对不听劝告者上报医院保卫科进行处理。

(三)庭院绿化。

1、禁止业主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饲养家禽。及时清除草坪杂草、杂物,有效控制杂草滋生。

2、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对花草、树木浇灌、施肥和松土,预防病虫害。

3、根据庭院实际和经费情况,每年春季适时安排补植树木花草,努力为住户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公共秩序。

1、设立门卫室,配备专人24小时值勤,禁止收购乞讨商贩进入小区,无外来闲杂人员,确保小区安全,不发生任何被盗、被抢情况,现场无打架斗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请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要求存放在各自区域。业主需交纳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如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出现刮擦、丢失等现象,物业不予负责。

3、为缓解院区停车难问题,家属区有停车位车辆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工作区停车场内,如经发现,扣罚车主200元。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及各项代收代付费用的缴纳。

小区物业管理费按昌州计价费(20xx)44号文件一级物业标准0。55元/月/平方米,按季度暂由医院物资管理科收取。

2、机动车场地占用费。

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法规【20xx】3088号)文件的规定,小区车辆临时停放每车每次2元(超过1小时);小区业主的车辆实行包月制,每车每月40元。业主车辆需在物业管理处登记造册,由物业管理处为业主指定固定停车位,业主可在停车位自行安装地锁(费用自理)。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每月由医院保卫科审核后交财务科从业主当月工资中扣除。非本院职工机动车场地占用费由物业管理处报医院物资管理科代为收缴。本院职工优先享有停车位使用权。

3、业主水、电费按相关部门物价标准收取。居民用电为0。55元/度,

商业用电为0。689元/度。电费每次购买最高不得超过300度,水、电费暂由医院物资管理科收取。

注:物业费用支出情况由医院总务科和业主委员会代表进行监督审查,按年公布物业费用支出情况。

第五条本办法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总务科。

20xx年3月12日。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法律保障和服务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试行)》,充分考虑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结合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法律事务工作以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法律风险和解决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基本任务。

第三条法律事务工作在蛇口工业区和蛇口控股股份公司监督指导下,按照分级与授权的原则,建立以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和各属下公司法律事务联络员为纽带,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律师为社会资源支持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法律事务工作分两级管理,公司总部的法律事务归口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管理,各属下公司指定一名法律事务联络员。

第五条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和完善招商局物业系统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总部和指导各属下公司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仲裁事务;

3、协助参与重大的对外商务谈判;

4、根据总部、各属下公司、行业协会的要求,为法律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9、建立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案例资料库;

10、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第六条各属下公司法律事务联络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各属下公司与总部法律事务工作的联系和沟通,按时报送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2、负责各属下公司与外聘法律顾问和个案律师的对口联系;

3、负责各属下公司重大法律事项、案件进展情况和结案报告的报告;

5、负责组织各属下公司二、三级培训中的法律常识、证据收集保存和业务的培训;

6、负责各属下公司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7、负责收集本地的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规章、正在使用的合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文本以及在物业管理实际操作中成功与失败的典型案例,并上报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

第三章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总部根据各属下公司业务和工作需要签发《授权书》,授予各属下公司签署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在银行开立帐户等法律事务的权限,期限一年。各属下公司在权限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公司总部与各属下公司主要印章如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对外代表企业,须严格其使用管理。::部门印章只在业务和内部往来中使用,不具有对外效力。

各属下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九条各属下公司加强空白法律文件如空白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管理。授权委托书应由各属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条各属下公司应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各

属下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可要求律师提交年度顾问工作清单。

第十一条依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各属下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分为三级:

1、重大法律事项应报总部批准:

(1)超出本细则第七条各属下公司《授权书》权限的法律事务;

(2)各属下公司需主动发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公司函》或在媒体发布声明、启示等法律文书的,涉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在发出3日前报总部批准;接到对方上述法律文书的,应在3日内向总部汇报。

2、一般法律事项应报总部知会备案:

3、本细则第七条各属下公司《授权书》权限范围内的可以自行处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除、终止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合同'包括:

1、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企业章程;

2、股权转让协议;

3、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外委)、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5、电梯、空调等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合同、清洁绿化等外包合同;

6、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审批权限:

1、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产权整合、股权转让、借款和担保和对外投资新设公司事务由总部统一管理,各合同由总部审批。

各属下公司新拓展项目的外委和顾问物业服务合同均报总部批准。

2、各属下公司预算范围内其它经济合同审批权限:

(1)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2)上海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3)西安公司:金额不超过5万元,期限1年;

(4)武汉公司: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1年;

(5)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1年;

(6)深圳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超过上述金额和期限的合同需报公司总部批准。

各属下公司上述权限由法定代表人按本细则第七条签发的《授权书》确认。

第十五条合同的谈判、审批、签定、履行、解除、终止的全过程,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介入。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应在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对外合同签定前出具《律师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合同签定程序:

1、合同的谈判:新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总部领导、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项目所在地人员共同组成谈判小组进行;不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发展策划部和各属下公司组成谈判小组进行;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二人以上相关人员进行。

2、需报总部审批的'合同按本细则的审批权限、《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各属下公司应建立公司内合同审批制度。

3、合同的签定:需经总部批准的合同原则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根据本细则第七条《授权书》的职权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合同谈判与签定时应注意以下几项重点审查内容: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注册资本等;在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当地主管部门的登记,是否取得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

2、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及身份证

复印件、受托事项及权限、有效期等。

3、签约对方的履约能力:有无违约记录、银行信誉、股东背景等;对电梯维护养护等分包合同,应从合格分包方中选取。

4、合同条款的完备和严谨,特别是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合理,经办人应充分估计违约风险。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第十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所在地有示范文本的应使用该范本,没有的应使用公司范本。::采取电子数据交换和e-mail形式的,应特别注意保存,须打印存档。各属下公司应指定一个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并要求签订确认书。

第十九条总部及各属下公司经办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合同的履行,注意保存双方往来文件、函件和数据电文。发生可能中止履行、履行不能,或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情形时,应及时向法律事务联络员和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因执行合同需申请资金支付或调动的,应由经办人向财务部出示合同副本,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合同履行与条款不一致时,应及时向法律事务联络员和主管领导报告。

财务部发现合同的付款严重与合同条款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和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汇报。

第二十一条属下公司应建立合同档案制度,将合同正本(至少一份)、《合同审批单》和《律师合同审查意见书》原件存档。由总部批准的合同,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由总部备案。

第五章外聘律师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部将选择几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建立'外聘律师备选名录'。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应加强和各地律师协会的联系,及时掌握律师的业绩、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情况,充分了解律师执业背景资料,对律师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各属下公司业务量、所在地物业管理和律师行业发展水平,实行外聘律师的层级管理:

2、武汉、南京公司按往年惯例和业务量聘请律师;

3、西安公司外聘律师由总部监管、指导聘用。

第二十四条各属下公司工作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时,原则上由各属下公司自行聘请,但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合同期限、费用和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简介、律师简介等背景材料报总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各属下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项目律师或个案代理律师。项目律师指为特定项目临时聘请的律师,一般是非讼代理,一事一聘,采用固定金额制。个案代理律师指诉讼仲裁代理的律师,费用可根据纠纷情况采取固定费率制、风险费率制或其他方式。采用固定费率制的,应分期支付,且在结案后支付的律师费应不少于总额的30%。采用风险费率的,不得超过胜诉金额的30%,一般不再支付差旅费等办案费,且律师费须在结案后支付。

第六章特别法律事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所称的特别法律事务是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的诉讼仲裁事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特别事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是公司特别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属下公司在诉讼仲裁事务上接受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第二十八条各属下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

1、应做好起诉前准备,收集整理各种有利和不利的证据;

2、在起诉前10日内,向总部提出书面报告,拟聘律师及

其法律意见书和起诉书(申请书);

3、总部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并书面回复。

第二十九条各属下公司接到对方律师起诉前的《律师函》,或接到法院或仲裁机构《应诉通知书》的,根据案件性质、可能损失和危机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2、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西安公司5万元)的纠纷,在7日内书面报告,附拟聘律师及其法律意见书、答辩书。

3、总部收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书面回复。

第三十条各属下公司接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必须在5日内上报总部,决定是否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各属下公司接到行政机关的将被重大行政处罚的口头或书面《听证告知书》,必须在次日报告总部,::决定是否聘请代理人,准备参加听证。

第三十二条各属下公司根据总部的授权权限、案件性质和危机程度将案件进展情况上报:

1、属于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外委和顾问)纠纷性质、或标

2、各属下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案件,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总部,报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案件处理完之后,各属下公司应在15日内上交结案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产生、争议事项和金额、案件结果、总结分析,如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应有处理意见。并附和解协议、调解书、裁定或判决等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各属下公司应建立特别法律事务的案件档案,包括各种法律文书、证据、内部报告和批复。在总部对案件的结案报告批复后,由各属下公司装订成册归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适用于除香港公司以外的公司总部和属下公司。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解释和修改。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3、对本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年统计、分析并上报质量管理部或分公司;

4、负责在本部门跟踪落实内部审核不合格项及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的整改情况;

5、定期参加由质量管理部召开的质量工作座谈会;

6、负责跟踪落实及反馈质量管理部安排工作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8、接受质量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9、质量监督员的设立和更换必须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

(一)公司对各分公司的质量监督制度

1、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公司定期质量监督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质量管理部确定,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包括所有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2);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分公司及管理处,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对考核时间及行程安排进行保密。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考核人员交通及食宿由公司统一安排解决,不得接受分公司或项目的宴请。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分公司只有一个项目的,该项目管理处得分即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分公司有二个以上项目的,各项目管理处得分的平均分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部予以书面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各分公司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检。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质量管理部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5)奖惩制度 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结果与分公司及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在质量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质量管理部。

(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1、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由分公司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分公司经理确定。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为分公司管辖项目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管理处。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公司予以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各管理处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由分公司进行复检,并填写《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见附件5)。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分公司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分公司应将考核结果《 分公司 年月份项目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4)于下月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并将《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报送质量管理部,同时保存考核资料,接受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的监督和检查。

5)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与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分公司开出不合格报告,管理处必须在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分公司。

附件:1、《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住宅小区)

2、《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大学园区)

3、《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住宅小区)

4、《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大学园区)

公司物业管理制度

第二章大厦管理的早期介入。

第三章大厦的接管验收、入住。

第五章车辆管理。

第七章绿化管理。

第八章消防管理。

第一章工程部的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

第二章机房管理规定。

第三章建筑物(大厦)基本构造和维护。

第四章供配电设备的规范运行及维护保养。

第五章给排水设备。

第六章空调系统。

第七章电梯系统。

第八章弱电系统。

第九章消防系统。

第一章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员招聘、培训与考核。

第三章文书资料管理。

第四章采购和仓库管理。

第五章公共关系。

第一章财务部的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一章社区文化的开展。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水电费;

3公摊水电费;

4、电梯费;

5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

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

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

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1、收费单据的管理。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3、收费操作程序。

a、固定费用收费项目的收取。

1)会计于每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并签名确认后,通知物业管理员进行崔缴。

2)办理业务时,出纳根据需收费项目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4)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b、临时停车费用的收取。

1)所有出入小区的外来车辆,门岗工作人员均应做好来访登记,凡在小区内滞留超过10分钟的外来车辆,应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2)门岗工作人员在收取临时停车费的同时应在相应的专用票据的存根联背面记录好相应的车牌号码,收费日期,以便了随时抽查。

3)所有停车费收取必须开据发票或专用收据(物业公司印制),如发现有收费业且未给客人提供票据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4)对于临时停放车辆一般采用按天收取的方式,如凭当天收费单据出入小区,仅收取一次费用。对于过夜车辆,按收费规定收取费用。

5)门岗收费工作人员在开据收费单据收妥停车费后,应提醒客人凭此单据当天出入小区免费。

6)门岗工作人员应于每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节假日收取的费用须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8:30之前上交财务部出纳。

7)每次上交所收费用时,要附带交款汇总表,列明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并出纳当面核对清楚,交款人与财务部出纳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做为出纳入帐依据。

c、家政服务的.收取。

1)接到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请求时,出纳开据收费单据,通知家政服务人员到财务领取收费单据,并上门服务。

2)完成服务时,应要求业主在收费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收妥款项。

3)收费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家政服务人员留存。

4)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作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收费单据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5)家政服务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6)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家政服务人员。

d、维修费的收取。

1)接到报修电话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开据相关维修工作单。报修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工程部留存。

2)工程部维修人员根据现场维修情况,确认需收取的维修服务费用,同时将维修服务费用填入相应维修工作单上,并连同维修材料费用一并收取。所有维修工作单完成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否则财务无法确定收费项目是否属实。

3)如遇业主不在现场情况,费用无法现场收取,工程维修人员在班次结束后,或财务下班前,务必将当日维修单提交给财务,以便进行相应的登记及崔收工作。

4)工程维修人员应于每个工作日17.30前,将当天收取的款项交到出纳处。

5)出纳员当面核对无误后,在收费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第三联交还工程维修人员。

3检查与控制。

第一条对于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情况实行抽查式管理,如查某月某日,车牌号码为xxxx的外来车辆是否实行了收费,只需查验相应日期的收费单据即可。

第二条所有收费单据的使用每个班次应做好交接班登记,此项工作很重要,关系到责任明确的事宜,如无法明确相应责任的,由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同共承担,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物业公司会计每月对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将盘点情况做好书面的登记,经双方签字确认,并报集团财务总监。

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物业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第六条物业公司财务应对门岗收费点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其他财务工作规定。

第一条每月末会计编制物业费及各类服务费欠费一览表,上报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部,总结催收款工作。

第二条妥善保管未用的发票和收据,对用完的发票及收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查证;

第三条若业主提出搬迁、装修、转售等服务要求时,审批前要先核实欠款情况。

第四条经领导审批确定执行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原件由物业会计存档备查。

第五条所有已交房的售房合同,复印件必须交财务存档。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我国从宏观上分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四方面:

(一)、计划职能指对未来活动进行规定和安排管理首要职能工作实施之前预先拟定出具体内容和步骤包括预测(分析环境)、决策(制定决策)和制定计划(编制行动方案)。

(1)激励下属;。

(2)指导别人活动;。

(3)选择沟通渠道;。

(4)解决成员冲突。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高级管理员在物业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值班时的各项管理工作。

2.必须熟悉苑区内建筑物布置地形应急通道及保安、消防工程设施分布情况。

3.执行上级之工作指示,监督下属完成工作情况,及时查处偏差行为,并积极向管理部主管提供自己合理有效的建议。

4.确保所有管理员工按编定时间表值班,如于事假或病假要求时,安排调动其他员工补缺。

5.检查巡逻系统上的.记录是否正常,如有疑点,立即跟进了解情况,并采取适当行动修正。

6.定时巡查苑区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如发现苑区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物业主管采取适当行动。

7.指导管理员工树立为客人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当班管理员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考核和违纪员工的处理。

8.对苑区各区域之水、电、煤和门锁的检查。

9.做好值班记录,每小时巡查各岗位一次,检查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器械、设备的状态,做好班次交接工作。

10.切实落实治安,消防报警的查处工作。

11.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事故苗子,对进入大厦的可疑人员进行布控,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12.保持各岗位的通讯联系、协调、对突发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全权按《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方案》处理。

13.定时对苑区内的清洁和绿化进行检查。

14.督促班组管理员保持各自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责检查各值班员工的服装,仪表,仪态是否规范。

15.负责本班与其它班组的交接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岗位员工“交接班操作顺序”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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