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优秀16篇)

时间:2023-12-03 15:10:17 作者:文轩

读书心得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享受阅读的过程,让读书成为一种乐趣和享受。推荐以下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写出更优秀的读书心得。

《南极大冒险》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现在是科学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学习科学、了解科学。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都会学到科学。但学校的科学知识是有限的,这就不仅需要我们多阅读,还要去亲身实践在科学中。但我们现在学习繁重,哪能抽出时间去探索科学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只能在阅读中弥补对科学知识的缺陷了。但在种类繁多的书籍中,很多书都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但有一本书却把漫画和科学完美地搭配在了一起,这就是《南极大冒险》。

《南极大冒险》一书讲述了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毛毛,咪咪,爸爸,姑姑一行人受到邀请来到南极世宗基地。在受到基地成员的热情款待后,便准备去帝企鹅栖息地拍照。可在他们乘飞机去栖息地的时候,却把领队落下了。他们便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寻找企鹅。在他们找到企鹅后,却不幸遇上了暴风雪与白朦天,他们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这些困难。又跌入了一个深坑,在他们爬出冰洞后,却意外地发现周围全是断裂的冰床。在爸爸卓有成效的指挥下,他们又度过了一个挑战。就在他们于冰床上休息时,冰床却断成两半,开始在海上漫长的漂流。终于,世宗基地的队员发现了他们,才使得毛毛一行人九死一生。

中国南极长城站建于1985年2月20日,以世界著名的中国长城命名;帝王企鹅身高1.1米,重约30至40公斤,是体型最大的企鹅。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了有关南极的科学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如何面对南极的恶劣天气。如:为了避免雪盲症,在南极要戴上太阳眼镜;刮起暴风雪时,最好不要移动,应等天气好转再行动;发生白朦天时,不能随意行动,必须乖乖地待在原地,直到能清楚看见前方的景物为止。仔细地看这本书时,就觉得亲临现场,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主角。看完这本书,便会发觉自己又懂得了许多。

其实生存并不难,只要你了解了你所面对的困难的特性,就完全可以克服困难。所以,学习科学,也就是学习生存,学会生存。看《南极大冒险》,也就是在学生存方法。遇到困难,像毛毛那样冷静,像咪咪那样乐观,像爸爸那样学会思考,像姑姑那样学会适应环境,就一定能打败困难。

身处科学时代的我们,如果不学习科学,那在遇到困难与危险时,便会少一份活着的希望。

我知道,看《南极大冒险》,就是学科学知识,更是学求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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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星期二》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这本书内容不多,一口气看完了,很感动,流了些眼泪。看到时候很心痛,一直被教授感动着,看完之后稍有空虚,因为教授的世界离我太远了,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品读并为止神伤,可是天亮了,伤痛都回来了,教授在天堂里。无论如何,看了还是有很大收获……死亡,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可不幸的活着也同样让人悲哀,而许多人并不幸福。我们过多的追求物质需要,可他们并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忽视了人与人之间互相爱护的关系基础,我们忽视了周围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感动的一本书。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书评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作者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部分因突变、重新组合或来自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办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回答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计划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如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计划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机会(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达到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达到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以前我很讨厌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见与狭隘。从古至今,大家都在说:“自私是不好的。”在我们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会有好报的。但是看了本书,我的认知也开始颠覆了。

《相约星期二》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生命即将逝去的老人,在这人生美丽的余晖中与当年的学生——米奇相约每个周二,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授于他人生的课程。那朴实无华的语言,处处闪烁着思想的智慧;那有些吃力的声音,处处传达着无私的爱意;那时而调侃的话语,处处体现着心灵的坦然。他的勇气,他的幽默,他的耐心和他的坦然,无不让我看到这么一个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的老莫里,给我的心灵留下一片感动与宁静。

因为病情恶化,莫里失去了自理能力。翻个身,不时的调整他坐着的姿势,喂他吃一些打碎了的食物,甚至是为他擦屁股,都需要家人为他做。他的手抬不过胸部,他的头不能动弹,他全身的肌肉正一点一点地萎缩。在最后的那段时间,他几乎是逼视着自己的肌体如何一部分一部分衰亡的,今天到哪儿,明天到哪儿,这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比直接死亡更为可怕。但你猜他怎么着?他把这视作为一种享受,他享受着像回到了婴儿时期,重新忆起儿时的那份乐趣。有人给他洗澡,有人抱他,有人替他擦洗。是的,他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这样的乐观又这样的带给我心灵一次又一次的震撼。

在这即将入秋的时节,我读完了这本书,也读懂了一个着实让我敬佩的人。当枫叶开始变得火红,随风盘旋的时候,我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像火红的枫叶一样,燃尽了自己不朽的生命,也点燃了我虔诚的心。

如果一个人被告知,自己人生只剩下短短几个月甚至更少时,他会如何度过这段时光?

我的答案:“起来,吃饭,治疗,睡觉。”

相信有许多人会选择这个答案。

一个叫莫里的教授,却修改了这个选项。

他的答案是:“起来,吃饭,治疗,上课,睡觉。”

当死神的利刃划过你的胸膛,带过一串血珠,你会想什么?

我的回答:“快逃,爸爸妈妈还等着我吃饭呢,最近的杂志我还没买……”

相信有许多人也会选择挣扎与逃跑。

一个莫里的教授,却偏偏不信逃能解决一切。

他站在原地,享受着剑贯穿胸膛的疼痛,品味着飘扬在空气中的鲜血。

他是明智的。

当死神向莫里伸出手时,他一颤,随之又平静下来。他觉得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时间回忆,甚至享受到再度成为婴儿的惬意。

他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更多的人分享。于是,他开了一门课程,只有一个学期,14节课,学生只有一个。这门课只有一个规定:星期二上课。

14节课,从世界,到自我,从怜悯,到真爱。

最后随着我们的教授一起结束。

跨入此门者,必须舍弃所有的希望。

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教授违背了这个条例,他的口袋里攒满希望。正如他所说的,当人年老时,可以拥有40、30、20岁的自我,他的人生也就更充实。而当人死去时,他拥有的自我足以让他成为超过微软的老板的富翁。

只是更多的人不愿意这么想,他们想要回到过往。这没有错,但这样便浪费了用一生积攒的最宝贵的希望。

我们的老教授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努力把自己的人生和更多的人分享。病痛催(摧)不垮灵魂,一个伟大的灵魂,一个已经坐上死亡之船的老人,却像开告别演唱会一样,在船上向所有爱他的观众招手,告诉他们接受爱,接受自身的教育,别被世俗蒙蔽。

岸上,观众们用笑容拭去泪水。他们的人生依旧进行,但是已经随着老教授的船偏离了原本的航道。

即便都通往地狱,但是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航道。

选择一条特殊的航道吧,和莫里一样。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相约星期二》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一位身患重病(渐冻症)的社会学教授即将离世,与学生约定每周二再进行一次教学,教学内容是人生,毕业典礼即葬礼。一位即将离世的老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哪怕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躯体,仍然希望自己有所价值,他希望自己是终身教师。看完全书感动之余也有一些收获。

什么是人生最困难的事情?学生问。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在思索是什么呢?失去生存的能力和依靠?看到老人的回答:“和生活讲和。”觉得自己想的太肤浅,不知道是否该庆幸这份肤浅。的确和生活讲和是最困难的事,如果能完成这个最困难的事,相信也没有难以克服的事了。这是一门毕生的修炼课。

我们的文化不鼓励人们思考真正的大问题,而是吸引人们关注一大堆实利琐事。上学、考试、就业、升迁、赚钱、结婚、贷款、抵押、买车、买房、装修……层层叠叠,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而且总是企图按照世俗的标准活得像样一些,如果你想对社会的上层炫耀自己,那就打消这个念头,他们照样看不起你。如果你想对社会底层炫耀自己,也请打消这个念头,他们只会忌妒你。

我决定活下去——至少尽力去那么做——像我希望的那样活下去,带着尊严、勇气、幽默和平静。

许多人过着没有意义的生活。即使当他们在忙于一些自以为重要的事情时,他们也显得昏昏庸庸的。这是因为他们在追求一种错误的东西。你要使生活有意义,你就得献身于爱,献身于你周围的群体,去创造一种能给你目标和意义的价值观。

超脱并不是说不投入到生活中去。相反,你应该完完全全地投入进去。然后你才走得出来。

在这类小事情上我能遵纪守法。但在大问题上——如何思想,如何评判——你必须自己选择。你不能让任何一个人——或任何一个社会——来替你作出决定。

我认为逃避并不是解决的方法。你应该为建立自己的文化而努力。

在生命的中途,我们同样需要别人活着。

《这些人那些事》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这一段时间看了几本书,也看了一些推荐感言和读后感,真的很是失望,广告气息太重,好像是天下绝无仅有的一部书,好的不能再好了,等你真正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你的感觉和人家的简直是千差万别了。

《洗澡》这本书也是这样,附在书上的推荐感言上说可以媲美儒林外史,让我看这本书时都是战战兢兢的,为什么会如此呢,总结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有了些年纪,又看了一些当代作家的传世之作,实在是不愿意去看过多曲折、狗血而又充满情色的故事吧。幸好,《洗澡》没让我受这份罪。

整部小说非常符合杨先生的一贯风格,平淡而贴合实际,每一个人物好像就是我们身边的人,有自私的,有龌龊的,有高尚的,还有各种纠结的。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新中国后改组的文学研究所展开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入骨三分,特别是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的洗澡运动,更是情态百出,形形色色,我想这才是人类社会,才是真实的人,表面的高调下面就是这样一张张真实的脸,没有完美的人,说的永远比做的要好。

其中的感情主线应该就是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纠葛,姚宓是改组前研究所所长的女儿,在父亲突然去世,母亲中风的坚难时刻,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退学并与未婚夫分开,专心照顾母亲。许彦成是向往新中国而回国的有志青年学者,有一个大学同学的妻子,一个彪悍的妈妈,还有一个假小子的女儿,我认为他是一个对人情世故有些不开窍的人。

这两个人的相遇,让他们对对方都有不一样的情愫,感情的发展突飞猛进,见到了姚宓,许彦成才对爱情开了窍,但是时机却不是最佳。

许彦成的妻子杜丽琳是一个漂亮的人,有着标准美人的外号。许彦成是杜丽琳自已选择的丈夫,也为了他,放弃了和家人一起,陪同丈夫回到了国内。

面对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她是难过又理智的,理智到可以放任这种感情,真是感到悲哀,但是这就是现实存在的啊。虽然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始终没有突破最后的底线,但是在他们三个人的感情里,杜丽琳已成为了第三者。

我对这三个人的感觉不一,对姚宓是同情,对杜丽琳是可怜,对许彦成是有些厌恶的,担当是最大的理由。

读完了这本书后听说杨先生怕别人擅自续写破坏了她的作品,亲自写的续集《洗澡之后》,好像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等看完了续,再补写一下感想吧。

《大卫不可以》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它简直就是日常生活的翻版,不可以爬高,不可以玩水,不可以玩食物,快躺下睡觉,玩具太乱啦!大卫妈妈说的每句话,我都对霖霖说过。霖霖读这本书时很快乐,每到最后,大卫的妈妈说,宝贝来这里。霖霖也会张开手臂,让我把他拥入怀中。我摸着他的头,也说,霖霖乖,妈妈爱你。那一刻,心里很感动,很温暖。

白天他犯了错,有时候他自己会小声嘀咕,对不起。有的时候,他会在我搂着他的时候说,妈妈我爱你······我想,是大卫这本书让他领悟到了不一样的东西,这是语言说教无法达到的效果,这大概就是绘本的魅力吧。

我依然经常对他说“霖霖,不可以!”他也依然喜欢挑战我的忍耐度,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他知道,妈妈虽然会说很多不可以,但是妈妈依然爱他,永远爱他。

就像书中前言中写到的,无论怎样,你不能阻止孩子在走廊上奔跑,这也许就是孩子的天性。而爱和包容,就应该是母亲的天性。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书,作者尝试用基因的自私来解释世界的种种。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平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精子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枪炮病菌与钢铁》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为什么是欧洲大陆征服了美洲和非洲,为什么不是印第安人等消灭欧洲人和亚洲人?作者认为决定各地区的发展的因素与人种无关,而是与生存的环境有关。

不同的气候决定了可以驯化的植物种类和数目的多少,从而又决定了可驯化的动物种类的多。足够多的驯化植物和动物提供足够多的卡路里,使得粮食有大量的剩余,促进人口的大量增长。圈养的粮食与动物又决定了人类从狩猎游牧的方式逐渐成为定居聚集的生活方式。人口大量增长,粮食有剩余使得供应专职人员成为可能,于是,技术发明、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文字得以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人口的增加。文明由于环境的南北轴线或者东西轴线不同,使得传播的难易程度有所区别。

由于人口稠密且聚集的生活方式,加上人与动物亲密接触,这为致命病菌在人群中流行提供基础。欧亚大陆人口的基数大,一次次致命病菌的接触产生的免疫力,这成为了以后摧毁屠杀各种土著人的重要原因。

当欧亚大陆的文字、战马、枪炮、病菌全都准备好的时候,印第安人等存在的新大陆就这样被占据,土著人被无情宰割。

本书通过大量的论据论证作者的观点,可读性强。作者提出一个问题之后,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通过事例与对问题的深度剖析,引导读者跟着作者思考,最后再得出结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

它是由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之所以令我感动,那是因为它非常真实地描述了当时美国旧社会黑奴的悲惨生活,在多重压迫下的黑奴生活,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里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无论身处何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乐于助人,噩运并未打倒他,他依然乐观。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优点,比如:他善良、忠诚、能干、精明等,还任劳任怨地帮助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

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卖掉,就无奈地连夜逃走。她为了自己的儿子,不惜选择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十分辛苦。伊丽莎伟大的母爱和坚定的信念令我感动万分。

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她天生就拥有着天使一般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还是坏人。一旦他们需要帮助,她就会用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的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和精明,从吉琳身上学到了平等待人的美好品质,同样的,我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原来这个星球上并非到处是阳光一片,还有许许多多的阴暗面。可喜的是,在这些阴暗面下,依然生活着一群意志坚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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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个人很喜欢青春类书籍,正值青春美好年华,很想看看书中人物的青春是怎样的。本书讲述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都有一样的青春时光,都有那些让你想想就嘴角上扬的美好回忆,这本书使我对青春也有了自己的见解。

青春,有喜有悲,有爱有恨,有友情也有爱情。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一种过去了就回不去的状态,青春时,你会肆无忌惮的不管任何人不闻任何事,因为你会认为那跟你没关系,是你这个年龄不该担心的,青春时,你也会认为学习是一件痛苦的事,只有玩才对得起‘青春’二字,青春时,你会有青春期,萌发了爱情的嫩芽,你会有喜欢的人,暗恋的人,现在想想,谁的青春没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校园爱情呢。

《这些人那些事》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第一点体会:字句竟是带感情的,人物性格不是描绘出来的,而是字句之中散漫出来的。这绝对是功力。谁说的只言片语立刻使那人物立了起来,有血有肉,使你不相信是虚构。罗厚的血气方刚简直跃然纸上。

第二点体会:荒谬的事竟也被她稀疏平常地表达,娓娓而谈,仿佛愠怒已被碾平,剩下一颗历经岁月却也平淡如水的心。

尽管雷雨是戏剧,洗澡是小说,在我看来都是讲故事,只是讲的方式不同,讲的内容不一。我把雷雨和洗澡放在一起是因为雷雨在我心目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它的确如一场雷雨,从酝酿,到积聚,最终爆发,虽潜移默化却是十分规律按常理,慢慢袭来,仿若一开始便能感知结局,却仍旧被结局震撼。而洗澡的前两章确如洗澡般闲适,但最后一章竟像是在洗澡盆里发现的鱼雷,瞬间轰炸,不带预兆,只是发生。在事情发生的节奏这一点上,洗澡的确是比雷雨高明,雷雨是在揭伤疤,洗澡却在扯伤疤。而洗澡却不如雷雨震撼,也许杨先生不求震撼,也许平淡无奇也是一种震撼。其实故事很平淡,三反这些背景读者大概也能猜到其无理,读者猜不到的是杨先生表达竟如此平和,大风大雨在她面前都失了颜色。前部分姚宓和许先生的地下恋其实平淡,但却是有味道的,像是蒙在葫芦里的味道,是陈年的味道,却不像老酒般陈腐,也还有新竹的嫩香。读杨绛的小说,观众读的流哈喇子竟不敢去擦,要吸回去,总期待发生什么,结果还是没发生,杨先生一带而过,我们也睁大了眼顺从。其实我读完最后一章总觉得有些许突兀,不知是不是杨先生别有用心,想借此讽刺这沧浪之水浑浊不堪,抑或我太期待姚宓会发生什么,而杨先生确实吊人胃口一般只字不提姚小姐。总之杨先生写东西如她这个人,如清风般带过,干净纯炼,字字珠玑却无丝毫矫饰之感,读来舒服,真如洗澡,而不用脱裤子,割尾巴。对于这本书我更欣赏杨绛老师的表达方式,而故事本身,只是杨老师的手掌上的细纹,她不过随意捡挑一二,没有震撼人心,但却丝丝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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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精选】

这是一本悬疑小说,不看到最后等作者解密,无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策划者。因为书中刻意描写了每个人的心理活动,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无辜的,这也是作者高明的地方。整本书情节精彩,环环相扣,看书的时候,连自己的呼吸都是小心谨慎的。

整本书讲了十个人(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有人因为他们的过失死掉,但是他们却躲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同一天,因为受到邀请然后怀着各自的目的去一个他们从来没去过的小岛。关于小岛的传闻很多,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这十个人一来到岛上就被一个留声机宣布了他们曾经的犯下的罪行,然后按照某种计划,一个一个被暗杀掉,过程对于当事者来说当然充满了恐惧,猜疑和挣扎。但是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制裁,他们还都是一一死掉了。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疑惑当然是“到底谁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同时为那十个人中大部分人犯下的罪行或惋惜,或气愤。他们这帮人就因为心中的私欲,践踏他人的生命,还利用自己的缜密心思或者社会地位逃脱法律的制裁,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他们每个人(除了那个策划者,这也是最后作者解密的时候才知道的),每个人都死有余辜。等他们都死完了,真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

看完整本书,心得有二,一是人真是不要做恶,除非运气一直都很好,否则难免遇到更厉害的狠角色,就会遭报应。二是,希望可以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做一个聪明又内心强大的人,既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尽可能地去伸张正义,打压坏人。

《黑骏马》读书心得个人所感

这一段时间看了几本书,也看了一些推荐感言和读后感,真的很是失望,广告气息太重,好像是天下绝无仅有的一部书,好的不能再好了,等你真正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你的感觉和人家的简直是千差万别了。

《洗澡》这本书也是这样,附在书上的推荐感言上说可以媲美儒林外史,让我看这本书时都是战战兢兢的,为什么会如此呢,总结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有了些年纪,又看了一些当代作家的传世之作,实在是不愿意去看过多曲折、狗血而又充满情色的故事吧。幸好,《洗澡》没让我受这份罪。

整部小说非常符合杨先生的一贯风格,平淡而贴合实际,每一个人物好像就是我们身边的人,有自私的,有龌龊的,有高尚的,还有各种纠结的。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新中国后改组的文学研究所展开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入骨三分,特别是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的洗澡运动,更是情态百出,形形色色,我想这才是人类社会,才是真实的人,表面的高调下面就是这样一张张真实的脸,没有完美的人,说的永远比做的要好。

其中的感情主线应该就是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纠葛,姚宓是改组前研究所所长的女儿,在父亲突然去世,母亲中风的坚难时刻,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退学并与未婚夫分开,专心照顾母亲。许彦成是向往新中国而回国的有志青年学者,有一个大学同学的妻子,一个彪悍的妈妈,还有一个假小子的女儿,我认为他是一个对人情世故有些不开窍的人。

这两个人的相遇,让他们对对方都有不一样的情愫,感情的发展突飞猛进,见到了姚宓,许彦成才对爱情开了窍,但是时机却不是最佳。

许彦成的妻子杜丽琳是一个漂亮的人,有着标准美人的外号。许彦成是杜丽琳自已选择的丈夫,也为了他,放弃了和家人一起,陪同丈夫回到了国内。

面对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她是难过又理智的,理智到可以放任这种感情,真是感到悲哀,但是这就是现实存在的啊。虽然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始终没有突破最后的底线,但是在他们三个人的感情里,杜丽琳已成为了第三者。

我对这三个人的感觉不一,对姚宓是同情,对杜丽琳是可怜,对许彦成是有些厌恶的,担当是最大的理由。

读完了这本书后听说杨先生怕别人擅自续写破坏了她的作品,亲自写的续集《洗澡之后》,好像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等看完了续,再补写一下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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