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8篇)

时间:2023-11-02 10:52:14 作者:紫衣梦 优秀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8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自己的成长和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公安部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公安部最近出台了六条规定,旨在严格纪律、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警。这些规定覆盖了警察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对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本文我将结合自身经历,从不同角度分析这六条规定带来的深远意义。

第二段:提高纪律意识。

作为公安队员,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遵守纪律规定。而这条规定的落实将极大的提高队员的纪律自觉性,减少违纪行为,避免在执勤过程中发生错误的判断,并損害公职形象。实际上,公安队员分类工作涉及非常多的细节,每一个人都得做到严格遵守把好关口,只有如此,才能维护社会和谐、公平正义。

第三段:加强队伍建设。

为了打造一支强大的公安队伍,我们固然需要重视人才的引进和选拔,但更重要的是在队伍建设中加强力度。这条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责任和义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应该结合自己的工作,在员工遇到问题和困境时积极帮助解决,促进队伍的健康成长,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第四段:突出法治意识。

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法律安全的重要力量,对于队员来说,遵守法律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待案件始终是首要的责任。这条规定也特别指出:在处理各种案件时,一定要重视证据收集和程序瑕疵问题,并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对此,作为一名队员,我们要深度理解,养成严格依法执法、法律意识强的工作习惯。

第五段:加强队员思想教育。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意识,规定明确要求各地要深化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队员正确处理客观实际问题,加强队员的思想政治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作为公安队员,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群众有温情、真诚帮助,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做到以身作则,诚信公正、依法执勤。这条规定的落实,相信会向着良好的方向推进公安机关队伍的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结束语。

总之,公安部六条规定是一份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的重要文件。有了这份文件,我们有了更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履行好我们的神圣职责。

公安部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公安部“六条规定”自2015年推出以来,旨在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这六条规定包括对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要求、对执法人员行为的规范、对接受群众举报的操作等内容。自实施以来,这一规定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更让人们相信公安机关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本文将从自己的角度谈一谈公安部六条规定给予我的启示。

第二段:理清思路,深化认识。

作为观察者,我对公安部“六条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用户至上”的文化理念的重要性。只有尊重用户的需求,才能真正达到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目的。除此之外,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和开展内部监察工作的必要性。由此可见,公安部“六条规定”不仅涉及到组织架构和流程规范,更具有深远意义。

第三段:深入探究,彰显核心。

此外,我也更深入地学习了“窗口服务”这一概念。公安机关不但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更应该亲近群众。因此,我认为在工作当中,执法人员应该时刻保持面带微笑的态度,认真聆听群众的心声,并协助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使命。

第四段:实际应用,提高效率。

作为公民的我们,我们在治安防范和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也同样应该秉持“用户至上”的精神和“窗口服务”的理念。通过这样的行为和思考,我们才得以更好地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为社会安定和谐投入一份微薄的力量。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稳定工作,从而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安全。

第五段:总结反思,启示未来。

回归公安部“六条规定”,它的引进对于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性具有极大的意义。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们看到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基层建设,推出更为可操作的指导。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主题的大讨论,让广大警察充分发挥了思维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们相信,未来在“六条规定”的引领下,公安机关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体来说,公安部“六条规定”是一份令人钦佩的文件。通过它,我们了解到了公安部为拥有更加高效和更加专业的执法机构而进行的努力。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执行“六条规定”的思想,将会为社会稳定、繁荣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陕西公安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陕西公安六条规定是陕西省公安厅出台的一组行动规则,旨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警务水平、保障社会安全。这些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全体干警来说,是一份重要的指南和规范。本文将围绕“陕西公安六条规定心得体会”这一主题,分享笔者的体验和感悟。

第二段:强化职业品德、严格执法标准。

公安干警作为执法者,必须身体力行,做到守法、严格执法、依法办案。这不仅要求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更需要我们强化职业品德、养成专业习惯。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执行执法标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搞特权、不损害人权,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够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段:传播正能量、建设和谐警民关系。

社会治安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生活质量。公安干警作为治安维护的第一道防线,要紧密依靠群众,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需要全力做好基层工作,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以此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为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段:创新思维、提高专业素质。

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变迁,公安工作也逐步面临新挑战和新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创新思维,提高专业素质,紧跟时代脚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和形势要求。另外,我们还需要对现有技能进行进一步学习,注重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和实战经验,让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事半功倍。

第五段:总结。

陕西公安六条规定是一份关于公安干警职业伦理和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工作指南,是公安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论文,更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的精神支撑和指导。我们应该时刻铭记规定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诠释“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不断创造新的荣誉和价值。

陕西公安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陕西公安部门最近出台了六条规定,这对于提高公安工作效率、优化公安服务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对这六条规定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并从中感受到了一些深刻的启示和体会。

第二段:加强队伍管理。

这六条规定中,第一条规定是要加强队伍管理,这在我看来是非常必要的。在现代社会,社会矛盾复杂多变,需要公安队伍有坚定的职业信仰、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只有通过加强队伍管理,大力推进队伍管理“数字化、专业化、精细化”,才能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进一步为社会治安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段:优化公安服务。

第二条规定着重优化公安服务,这在我看来也是跟紧时代发展潮流的表现。任何一种服务的提供都应该以民众需求为核心,公安服务也不例外。在这个基础上,公安部门需要加强公安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鼓励和支持实现“一次掏出、多个问题解决”的公安服务,真正为民众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段:加强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规定强调了信息化建设,这也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信息化建设可以使得公安部门更快速、高效地获取、处理信息,从而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同时,信息化建设还可以降低公安办案成本,使公安工作更加实现精细化,规范化。

第五段:强化规范管理。

第四条规定要求强化规范管理,这在我看来是防止公安工作中的权力滥用、避免“一言堂”等弊端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从系统层面推行规范、合法、文明执法,同时要通过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和优化人员收留机制等方式,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确保实现依法行政,既让公众知晓警方对案件的处理,也让内部知晓规章制度。

第六段:结语。

总的来说,陕西公安的这六条规定,可以帮助公安部队通过推行精细化治安管理、优化公安服务、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技能能力水平,增进公众对警务的信任度,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平稳定。同时,公安部门也应该不断审视和完善自身制度,加强公众参与,推进公安工作走向现代化、精益化,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公安部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公安部六条规定的颁布,是加强和改善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系列规定具体界定了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规范了公安行为,彰显了公安机关秉持法治精神的态度。在工作中,我也深刻领悟到了这六条规定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对于我自身职业成长的启示与指引。

第二段:坚守依法执勤。

以法律权威为基础,保障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这一条规定,体现了公安工作的根本精神。作为公安干警,必须牢记警察的职责与使命,时刻把握执法的底线,不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执法也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

第三段:深化改革创新。

坚持“智慧警务”、“平安中国”两大战略,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这意味着,在工作中,我们必须不断探索新的路径,善于利用科技手段,将工作做到更加高效、智能化,并且遵循更加公正、透明的方式处理事务,促进公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四段:落实依法治警。

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法《公安机关警务活动规范》,市、县公安局警务活动规范实施经验有益借鉴。从这一条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法治警是公安工作的核心。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把警务工作做到规范、透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段:促进文明执法。

加强警务社会化,推进服务型警务建设,普及法律、理性执法、亲民、便民、利民。这一条指出,我们作为公安干警,应该争取将公安工作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进行对接,进一步推广法律意识,协助社区、市民、团体等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等工作。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既向民众提供警务服务,又能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结论:

六条规定针对公安干警在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对策,强调了依法履职的重要性,也提醒了我们必须不断拓展视野,并且注重引导和培养团队和管理人员,让整个公安工作系统变得更加有条理和高效。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理解这六条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为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安全,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消费逐渐普及,但与此同时,酒驾和酗酒问题也屡屡引发社会公憾。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公安机关针对酒驾和酗酒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禁酒措施,其中“公安禁酒六条规定”是我国公安部门在打击酒驾和酗酒现象方面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执行过程中,我深感这些规定的必要性和妥善性。接下来,我将从推动法制观念、增强道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以及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等五个方面,总结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在推动法制观念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过去,因为法律法规落地执行的不全面,很多人对酒驾和酗酒的危害并没有足够的认识。而如今公安机关以身作则,制定了明确、具体的禁酒措施,使社会各界更加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为广大公众提供了一个警示教育的机会,促使人们正确认识到酒驾和酗酒的危害性,并自觉遵守相关法规。

其次,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能够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从法律角度看,酒驾和酗酒不仅涉及到安全问题,更涉及到公共道德。公安部门制定的禁酒措施在惩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让广大民众认识到了道德约束的重要性。人们深刻认识到酒驾和酗酒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更是对社会公德的一种伤害。这使得广大人民对个人品质和社会公德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道德水平。

此外,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还能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过去,酒驾和酗酒行为往往在一些场合和聚会中被视为“豪迈”的表现。但是,随着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推动禁酒措施出台,这种社会心理正在得到改变。如今,人们在聚会和社交场合逐渐形成了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以及拒绝酗酒、抵制酒驾的社会习惯。这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公安禁酒六条规定也提醒了人们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尽管公安机关在推行禁酒措施时已经采取了很多有效手段,但由于形势的复杂性和人们自觉约束的局限性,禁酒措施的执行效果仍然有待提高。个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就成为了保证禁酒措施执行效果的重要环节。只有每个人都自觉保持清醒,远离酒精,才能真正做到拒绝酗酒和酒驾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公安禁酒六条规定还需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酒驾和酗酒行为一直是一个社会问题,禁酒措施的落实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公众应积极参与,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酒驾和酗酒行为的举报和揭发。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使禁酒措施真正发挥效力,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在推动法制观念、增强道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以及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禁酒措施的执行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广大公众自觉遵守和支持这些规定,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酒驾和酗酒问题必将成为过去,人们的生活环境必定会更加平安和美好。

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酒驾事故频频发生,给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强化对酒后驾驶的打击,公安部门出台了禁酒六条规定。这六条规定分别是限制饮酒场所、酒驾严抓不放、车辆停驶经营性服务场所内禁止饮酒、设立代驾服务点、企事业单位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长期的实践和宣传教育,这六条规定逐渐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生效。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谈谈我对这六条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是限制饮酒场所。通过设立饮酒场所的时间限制、减少酒水供应量等措施,有效防止人们在深夜或者过多饮酒。我发现,在这样的限制下,很多人选择控制自己的饮酒量,或者干脆不去饮酒场所。随着时间的推移,维护自身的健康成了新时尚。通过规定限制饮酒场所,不仅减少了酒驾的发生,也改变了人们的文化习惯。

其次是酒驾严抓不放。公安部门对各种酒驾行为都进行了严厉打击,让酒驾者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在通过新闻报道了解到,酒驾被严管后,很多人舍弃了饮酒开车的行为,转而选择代步工具或拼车出行。这无疑对提高交通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只有让酒驾者付出代价,才能够真正让人们对酒驾行为望而却步。

第三是车辆停驶经营性服务场所内禁止饮酒。这条规定要求车辆在经营性服务场所内(如加油站、汽修厂等)不能饮酒,这有助于酒后驾车的预防。我在实际生活中也常看到这样的场景:在加油站或汽修厂门口,都会有醒目的标语提醒驾驶人禁止饮酒。这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起到了警示作用,让人们意识到酒后驾车真的是很危险的行为,也让人们有了更多避免酒驾行为的意识。

第四是设立代驾服务点。为了方便市民选择代驾服务,公安部门纷纷设置代驾服务点。这些代驾服务点提供了专业的代驾司机和舒适的服务环境,让人们愿意选择代驾出行。我本人就曾多次在晚上饮酒后,选择了代驾服务,通过打电话就能随时找到一名代驾司机接送自己回家。这样的服务让人放心,也间接地减少了酒驾行为。

最后是企事业单位加强责任落实和加强宣传教育。企事业单位作为社会主体,要主动承担起宣传教育和责任落实的义务。我注意到,很多企事业单位在内部会议、公告栏等处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的宣传力度,组织员工参加交通安全培训,着力培养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这不仅让员工明白了酒后开车的危险,也传递了一种企业文化,让大家意识到单位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总之,公安禁酒六条规定在酒后驾驶打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这六条规定的贯彻执行,酒后驾驶的危害逐渐减少,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酒后行驶的法律风险大大提高。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酒驾行为一定能够被有效遏制,公共道路将更加安全,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于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逐渐升级成为禁酒规定,对于广大司机而言,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也是对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在执行禁酒规定的过程中,作为一名司机,我深切体会到了其中的积极作用,下面就是我对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机关禁酒规定为驾驶员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过去,酒驾问题一直存在,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然而,禁酒规定的实施,让酒驾的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司机和行人提供了更安全的交通环境。在我个人的驾驶经验中,很多人都以前所未有的警觉性维持交通秩序,尽量避免酒后驾驶,这无疑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其次,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让司机重新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过去,有些司机在饮酒之后依然坚持开车,他们自信地认为酒量可控制。然而,公安机关的禁酒规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让司机明白了酒驾的危害。在实施禁酒规定之后,我看到很多司机重新评估了自己的酒量,并放弃了酒后驾驶的行为。他们意识到开车时头脑清醒的重要性,这样不仅降低了自身的风险,也为其他人提供了更好的安全保障。

正如人们常说的,法则面前人人平等。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实施,清楚将酒后驾驶定性为违法行为,并明确了强制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司机不再只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是否饮酒开车,而是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这种公正的法律制度让每个人都对酒后驾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确了行为的后果,从而使人们更加谨慎对待酒后驾驶并主动遵守相关规定。

另外,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还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禁酒规定不仅仅是对司机的要求,也是对社会各界的倡导。一些媒体、企事业单位纷纷响应禁酒规定,加大对酒驾的批评与警示,同时也为司机提供了更多的酒后安全出行方式。同时,一些酒店、餐厅也纷纷跟进禁酒规定,充分履行了自己作为饮食服务行业的社会责任。这种共同努力,使得禁酒规定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也提高了司机的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公安机关禁酒规定也给了司机在法律环境下的新选择。过去,司机在外出就餐时常常会面临是否喝酒的矛盾,因为不喝酒可能被视为失礼,而喝酒又担心超过酒后驾驶的标准。然而,禁酒规定下,司机可以选择不喝酒或者找代驾,这样不仅能保证交通安全,同时也不会损失面子。这给了司机更多自主权,让司机能够更加理性地面对酒驾问题,并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总之,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实施对司机和整个社会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安全的交通环境,让司机重新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同时,公平公正的规定也提高了司机的遵守意识,并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交通安全。通过禁酒规定,司机可以在法律环境下有更多的选择,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作为一名司机,我将始终遵守公安机关的禁酒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陕西公安六条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陕西公安机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干警从严治警的六条规定”。这项规定不仅提出了严苛的纪律要求,更是在呼唤着全体警察,希望他们能够在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方面更加守规矩、做到规范。在这个规定中,我们看到了警察们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使命,这六条规定,不仅是警察们的准则,也是他们行事的标志。下面,本文将就这六条规定阐述自己的体会和看法。

二段:认真落实“三规定”,为队伍正风肃纪。

近些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提上日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等人员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规定。陕西公安机关也赶上了这个大潮,确定了“三规定”:不违纪上网,不在办公场所吸烟,不能接受吃请、礼品。本人身为一名公务员,在工作场所中,也要时刻将“三规定”落实到位,自觉做到办公中不刷微信、不接电话,严禁低俗、黄暴的内容出现在办公电脑上。这样,不仅专注于工作,也为队伍正风肃纪打下了基础。

三段:坚守“五个严禁”,彰显警察特权责任。

警察作为国家和人民的保障者,具有与众不同、特殊的职责和任务,在此背景下,陕西公安机关提出了“五个严禁”,这五个严禁分别是:严禁利用警察特权谋取私利,严禁分得好处,严禁与不良人员接触,严禁包庇、眼红、火中偷换,严禁不服从指挥、不执行任务。对于警察而言,这五个严禁是自觉遵守的标志,是表明自身独特职责的展示。警察需要做到“在特权面前要严格自律”,必须“先做人、后做警察”。

四段: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警察素质。

提高警察素质一直是公安工作中要解决的难题。在规定中,陕西公安机关对此也进行了强调。要求警察们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建立正规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技能、扩大知识面是警察们践行“奉献、忠诚、敬业、担当”的必由之路。加强队伍管理,打造一支职业素质过硬,在制度、考核、激励等方面严密把控的警察大军,是基本要求。

五段:转变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

在六条规定中,我们还看到了一条“突出工作重点,转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这一条规定显然就是希望警察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思考方法、创新工作。他们需要有兴趣、有责任、有情感、有信心,把工作视为自己的事,用心、用脑、用情地做好每一件事。目的是要把队伍整体的工作效率提升到一个新的高位,为打造新型的公安文化稳步迈进,为国家、为人民,做出更多的贡献。

总结部分。

六条规定的实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与示范作用,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增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的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稳定,也能够更好的维护警察队伍的形象。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贯彻落实这项规定,让陕西的公安安全有序,为实现幸福安康的社会建设贡献巨大的力量。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身体力行,为我们做出了求真务实、亲民爱民、勤俭节约的表率,作为基层干部,本人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内容是这样的:“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领导抓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首先,要立足岗位,自觉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要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的交谈,心贴心服务,为民办实事,倾听群众呼声,不激化群众矛盾。

其次,要以身作则,做事情少讲排场,少走形式,摆正态度和立场,尽量减少给群众带来的麻烦和不满。

最后,作为基层干部,是最贴近群众的,一方面即代表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印象,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出表率,另一方面,要做好群众的传声话筒,及时反映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

总之,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想为民所想,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才能当好领导干部,百姓拥护,造福一方。

一、八项规定主要内容: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心得体会写作方法。

(一)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明确的说,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然后加以评论,重点的是着重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

(二)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技巧的观点来评论它的优劣得失、意义内涵,看看它给人的感受如何,效果如何。

(三)应用原文做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我们可以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做为引导,然后发表见解。

(四)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

(五)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也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也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来写;更可以采用向老师或同学报告的方式来写。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__年12月4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特别强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八项规定”一出台,便赢得了满堂彩。在长安工业公司上下,随便走到哪里,就可以看到广大员工对八项规定的讨论和称赞。有人说,中央八项规定所涉范围之广、内容之细,彰显力度之大、决心之坚,让人感到非常“给力”。

事实上,大家都能体会到,八项规定之所以“给力”,是由于这些规定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无需回避,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确切还有改进工作作风的余地。主要表现为慢、粗、虚。“慢”就是对当前发展态势、发展机遇认识比较慢,对公司分厂决策理解慢,具体落实行动慢,“辛辛苦苦效率低,忙忙碌碌实绩少”;“粗”就是办事不求精细化,工作环节疏漏多,执行决策生搬硬套,搞“上下一般粗”,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回音,计划了没行动,开头了没结果,安排了没检查,执行决策“行动在嘴上,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正是由于如此,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熟悉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才能凝聚起实现发展目标的强大气力,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员工一起实现“美丽兵装梦”和“幸福长安梦”。

固然,改进工作作风不能只停留在“说”的层面,还要脚踏实地地去“做”,还要靠敢于动真格碰硬。一些不良作风之所以成为顽症,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抓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八项规定”就是改进文风会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重要举措。常言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效率。一些党员干部主观上有解放思想的愿望,但眼光只放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头脑装不下形势发展的新思想,因而“形势变了仍旧我行我素,任务明确了仍旧等待观望,在非常时期仍旧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凭老底子,解决问题靠老经验,常说的是不行、不能办,而不是怎么能行、能办,遇到难题往往是主意出得多,挑的担子小,执行的力度小。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正是为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范本、立下了“规矩”。

同时,社会在发展进步,知识在不断更新,如果不注意学习培训,就会形成“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局面。要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党员干部关键才能的培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和制约执行能力的客观因素,对症下药,拾遗补缺,努力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岗位技能培训等有效途径,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完成好工作的业务能力,切实解决“想执行但不会执行、能执行但标准不高”的现象。

作风是一个抽象而宽泛的概念,而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是具体的,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唯有把一项项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变成每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让每个党员都能以良好的作风做好工作,改进作风才算落到了实处,这才真正“给力”。

总之,工作作风是靠高度的责任心“干”出来的,是靠开拓创新的精神“闯”出来的,是靠脚踏实地的作风“拼”出来的,是靠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出来的,是靠严格的制度“管”出来的,是靠有效的监督“促”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风越务实,就越能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加大真抓实干的力度,从而开启实现“中国梦、兵装梦、长安梦”的新征程。

公安部禁酒规定心得体会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

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然的产:“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局党组对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小事抓起,树好自身形象。

1、局政工科和办公室根据区委和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月主题内容。

2、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全员学习制度,做到集中与自学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学习结合,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1、局纪检组牵头,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廉政司法文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司法职业群体服务和谐本领,创造公开透明的廉政司法环境。

2、按照分级分类分训要求,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等政治业务培训。鼓励全体人员自学,攻读本科、研究生学历和第二学历,加强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1、改进文风会风。召开会议要简短,议程要简化,内容要简明。会前必须签到点名,会议期间手机、小灵通必须关机,确有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到振动状态。公文写做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内容要详实。司法行政发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由主要领导签字。

2、严格工作制度。一是挂牌上岗制度。司法行政人员办公室必须挂牌,办公桌必须亮牌,明确职责和岗位。二是例会制度。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加强沟通协调,会后不折不扣执行。三是下基层工作制度。党组成员每月下基层、挂钩联系点不得少于一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次。四是留言制度。下基层单位,外出工作必须告知留言,明确时间、地点、内容。

3、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自身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请假制度。严格司法群体职业礼仪容貌,注意言行举止,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禁酒令;下班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因事请假一天报分管领导,一天以上报主要领导。

4、建立绿色通道。针对司法职业群体,全局上下一盘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各部门科室、各站所处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分工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面对司法职业个体,全体人员一接到通知,必须反应迅速,及时到位,保证政令畅通。

1、考核依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各科室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2、督查实施由局督察队组织,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参与。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北京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一是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在街道各级领导班子中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对街道领导班子,开展以“扬五种风气、建五型班子”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节约型“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对村、社区干部,开展以“知民情、聚民意、谋民福、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

二是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校培训和干部集中轮训等多种方式,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工作实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争当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领导干部。街道机关、村、社区、事业单位的每位干部都要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写好一篇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真心实意地向实践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三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努力建设服务型组织。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开展以“爱民、为民、富民、安民”为重点的“送党情、办实事、解民忧”和“联村联社区”、“一员双岗”、“连民心、献爱心”干群结对等活动,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送温暖、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基层联系点等制度,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落实便民服务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流程,真正做到真心为民做事,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效率型组织。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完善效能机制,认真落实各类便民服务措施,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出台规范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强化效能监察,完善绩效考核。认真开展“三创”活动,积极开展争创“效能示范岗”、“群众满意单位”、“优秀村(社区)”等活动,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五)加强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努力建设节约型组织。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形成清廉节俭的风气。严格落实街道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费疗(休)养、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有关规定。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实行定点管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接待礼仪,提倡便餐制,严格执行午餐“禁酒令”。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

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语叫“酒风看作风”,公安部门禁酒令的心得体会。倘若某某在酒席场上喝酒直率、实在,不管身体能否承载得了,令敬酒者高兴,敬酒者由此推演说某某人的工作作风过得硬。倘若你在酒席场上无酒量或不能喝,以理拒喝,令敬酒者扫兴,敬酒者往往说某某的工作作风不实。“酒风”与“作风”本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词,被硬生生的联系在了一起,并且成了评价一个人工作作风好坏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否有点牵强附会吗?“酒风”本义是病名,指以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为主症的酒病。后来引申为一个人对喝酒的一种态度。是能喝还是不能喝?是喝的直率还是勉强?是拉满灌还是留三分?这要看喝酒时的身体、氛围、条件等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作风”则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酒风”本来是一个贬义词,包含的意义也只能是在生活上一种对待饮酒的态度。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席场上,敬酒者往往把它贬义褒用了,把其意进行了曲解,并且与工作作风连在了一起,混为一团。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安禁酒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酒文化在我国日益盛行。然而,过度的饮酒不仅对个人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还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健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禁酒规定。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对于这些安禁酒规定有着深刻的感悟和体会。

首先,安禁酒规定带来了社会秩序的改善。过去,因为过度饮酒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不胜枚举。无节制的酗酒行为不仅导致家庭暴力、人身伤害案件频发,还使得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大幅度增加。然而,自从安禁酒规定宣布实施以后,这些问题明显减少了。人们开始更加理性地对待饮酒,减少了酗酒行为的发生,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控制。

其次,安禁酒规定对于个人的身体健康具有积极的影响。酒精虽然是一种可以带来短暂愉悦感的毒品,但长期过量饮酒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过度饮酒不仅损伤肝脏和胃肠道的功能,还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引发抑郁症等心理问题。而安禁酒规定的实施,有效遏制了人们对于过度饮酒的追求,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饮酒对身体健康的危害性,提高了大众的生活质量。

此外,安禁酒规定的实施也对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产生了重要影响。过去,因为饮酒而引发的各类不文明行为频频上演。例如,在公共场所喝酒、酒后滋事等行为屡见不鲜。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还损害了人们的素质形象。但随着安禁酒规定的出台,公众意识得到了提高,大家开始更加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文明饮酒成为新的时代潮流。这样的进步不仅让社会更加和谐,也让人们更好地正视自身的行为举止。

然而,也有一些质疑声出现在安禁酒规定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人认为,政府过于干预公民的个人选择权利,制定了过于武断的规定。例如,有人觉得规定中严禁在公众场所喝酒的做法过于严苛,给了人们太多的束缚感。但我认为,政府实施安禁酒规定是基于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虽然这些规定对人们个人自由的限制是存在的,但只有通过政府的规范控制,才能确保社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总而言之,安禁酒规定对于社会治安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改善了社会秩序,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并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质疑声音,但在大局的考虑下,安禁酒规定仍然是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自觉遵守规定,健康理性地对待饮酒,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六条禁酒令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对酒驾和酒精类产品的管控力度越来越大,一系列禁酒令相继出台,其中最为广泛的是“六条禁酒令”。这六条禁酒令分别是:酒品禁广告、未成年人禁进酒吧、限进酒厂、酒店不得推销贵重酒类、白领限送酒与酒饭拓殖,以及限制领导发放名酒。针对这六条禁酒令,我特意做了一些调查和研究,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酒品禁广告的禁令对于控制酒精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过去,酒品广告无处不在,不仅在电视、电台等媒体中频频出现,甚至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里也屡见不鲜。这无形中加剧了人们对酒精的推崇和依赖,让酒精消费成为一种风尚。而现在,这种情况得到了遏制,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酒精对身体和社会的危害,酒精消费逐步减少。

其次,未成年人禁进酒吧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酒吧环境“暗昧、狂热”的特点,对年轻人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但事实上,未成年人不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在酒吧环境下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可能导致早熟、堕落等不良后果。因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不仅减少了未成年人饮酒的机会,也保护了他们的健康成长。

进而,限进酒厂的禁令对于控制酒精的生产和销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酒厂是酒精产品的产地,对于酒精产品的控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限制酒厂对外开放,减少了人们触摸和接触酒精的机会,从源头上减少了酒精消费的可能性。同时,对酒厂的检查和备案,也有效地降低了酒精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安全隐患,对于保障民众的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酒店不得推销贵重酒类的禁令降低了人们与酒精的接触频率。曾经,酒店经常以特殊优惠、赠送等手段推销贵重酒类,人们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会与酒精接触。而现在,这种推销行为受到了限制和监管,人们不再频繁接触到酒精,从而降低了酒精的消费和依赖。这种限制对于控制酒精消费,减少酒精相关问题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限制领导发放名酒的禁令提高了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过去,领导在公务礼仪中常常会发放名酒作为礼物,但这种行为往往被用于奢侈享乐,不仅浪费了公共财政,也容易滋生腐败和贪污。而现在,这种行为受到了禁止,减少了公共财政的极大浪费,提高了财政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六条禁酒令对于控制酒精消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食品安全、降低酒精相关问题的发生、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尽管一些酒精行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长远来看,这些禁令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持续加强对这些禁令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饮酒理念,共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公安部出台了一项禁酒规定,旨在杜绝醉酒驾驶和酒后滋事等违法行为,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秩序。根据该规定,公安部门将会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酒驾等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人员实施相应的法律制裁。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这样的新规定,对待它应该是理性地看待和积极配合。下面我将从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安全意识、保障公共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及营造和谐社会五个方面,谈一谈我对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禁酒项规定能够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酒驾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饮酒后驾车更是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酒精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禁酒规定的出台,将强制酒驾者在喝酒后及时放弃驾车,有效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其次,公安禁酒项规定有助于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过去,在一些地区,饮酒后仍有司机违法驾驶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因为人们对酒后驾驶的危害认识不足。而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出台,提醒了人们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更加明确了酒后驾车和饮酒滋事的严重后果。这有助于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觉,培养出一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

再次,公安禁酒项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共秩序。酒后滋事是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一旦发生酒后滋事,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还会牵连到其他无辜的人。通过这一新规定,公安部门将从源头上控制酒驾、醉酒滋事等行为,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此外,公安禁酒项规定对于促进饮酒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益的。过去,酒驾行为的频发会导致年轻人对于酒精的误解,误认为酒精是一种兴奋剂,对健康有利。然而,公安部出台的这一禁酒规定,从法律上告诉了人们,酒精是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该适量饮用。这将引导饮酒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人们的理性消费观念,提高整个饮酒行业的质量。

最后,公安禁酒项规定有助于营造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每个人都应该有秩序的行为,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益。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出台,将对全社会形成一种警示作用,引导人们遵纪守法,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项规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一步,它的实施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共秩序,促使饮酒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社会。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禁酒规定的实施,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自觉遵纪守法,做文明的出行者,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公安民警禁酒的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凡树有根,方能生发。弘扬“三能”精神,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方能注魂立根。

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聚焦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立警之本,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思想源泉。

(二)以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扛起“三能”精神。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也是公安民警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核。当前,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能不能知重负重,敢不敢担当作为,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的重大考验。要弘扬好“三能”精神,必须要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广大公安民警要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努力锤炼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硬脊梁、铁肩膀。

(三)以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支撑“三能”精神。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面对公安工作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光有信念、担当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铁一般的过硬本领。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在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和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要紧扣实战实用实效,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练就克敌制胜真本领、硬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能力支撑。

(四)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保障“三能”精神。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弘扬“三能”精神的根本保障。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紧抓实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保持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勇于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保持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年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

 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带头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六项禁令自我反思,准备以谦虚谨慎的态度把好“四大关”:

1、把好思想关,谨防自腐蜕变;。

2、把好名誉关,谨防好大喜功;。

3、把好感情关,谨防事随情迁;。

4、把好嗜好关,谨防失足落水。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是在学习六项禁令上要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助严思想防线,防微杜渐,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争做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公安禁酒项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各类消费场所出售酒类饮品的一项措施。该项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社会治安和公众的身心健康,限制酗酒行为的发生。自该规定实施以来,许多人对其产生了不同的思考和感悟。筆者也有幸体验到了这一禁酒政策带来的一系列改变与体验。

第二段:公众社会效益(250字)。

公安禁酒项规定的上述实施,对社会的效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首先,该项规定削弱了酒驾和醉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发生。禁止酒类饮品的销售,使喜欢到酒吧或夜店聚会的人们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聚会方式,避免了酒后出行导致的车祸和暴力事件。其次,这一政策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在酒类饮品禁售期间,公共场所没有了酒精酒气的弥漫,也没有了酒后吵闹的声音,公众可以更加安静、舒适地享受生活。再次,禁酒政策也为一些酒鬼戒酒提供了机会。无法继续获得酒类饮品的人们,面对自己的酒瘾问题,或许会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方式,尝试放弃酗酒的行为。

第三段:对商家的经济影响(250字)。

然而,在获得公益的同时,该禁酒政策也给商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各类酒吧、夜店等需要酒类饮品作为核心产品的商家,在禁酒期间无法正常营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有的商家为了规避禁酒规定,选择了非法的酒水销售渠道,损害了商业秩序和市场竞争公平。另外,对于那些从事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来说,政府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补偿和帮助,以确保其能够度过这段艰难期。

第四段:个人的改变与思考(300字)。

我个人也深切地感受到了公安禁酒项规定带来的改变与思考。禁酒期间,我不再经常出入酒吧,也开始寻找其他的娱乐方式,如运动、读书等。在此过程中,我发现原来并不依赖酒精就可以过得很开心。逐渐地,我开始反思自己过去的酒精消费习惯是否健康,以及酗酒可能对自己和他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禁酒期满后,我并没有像之前那样纵情畅饮,而是更加理性地对待酒精。因此,我认为禁酒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我个人的情感成长和价值观调整。

尽管公安禁酒规定切实起到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公众健康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规定的执行需要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以保证落地的可行性和公平性。同时,政府还应出台一些扶持政策,以帮助受到禁酒政策影响较大的商家和从业人员渡过难关。此外,在禁酒期满后,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对酒驾和酒后滋事等不良行为的监管,以确保公众安全。最后,政府还应该加大对酒精消费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于酒精消费的认知水平,推动形成健康的酒精消费文化。

结论(100字)。

总的来说,公安禁酒项规定取得的积极成效不可小觑,对于社会治安和公众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实施禁酒规定过程中,负面影响和改进空间也不能忽视。只有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禁酒政策的正面功能。公众也应从个人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禁酒政策的意义,并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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