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业资产评估报告(通用12篇)

时间:2023-11-08 11:48:19 作者:XY字客

报告范文的结尾应该总结全文的主要内容,并对未来可能的研究和应用进行展望,以提供读者更多的思考和启示。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报告范文吧,相信一定能够为你带来一些写作灵感。

资产评估报告

基本页面为a4纸,纵向,页边距为默认值,即上下均为2.54cm,左右为3.17cm;如遇特殊图表可设页面为a4横向。

2.正文。

正文内容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文中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及符号表示;文中数字能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newroman字体。

3.图表。

文中图表及插图置于文中段落处,图表随文走,标明表序、表题、图序、图题。

表格标题使用四号宋体,居中,表格部分为小四或五号楷体,表头使用1.5倍行距,表格内容使用单倍行距;表格标题与表格内容、表格与段落之间均采用0.5倍行距;表格注释采用五号或小五宋体;表格引用数据需注明引用年份;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

4.体例样式。

封面式样、著录项首页样、次页样张分别见图1、图2、图3。

5.打印装订。

节能评估文件应采用双面打印方式打印装订。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由来。

第四节评估重点。

第六节评估目的。

第二章项目概况。

第一节项目地理位置。

第二节建设单位概况。

第三节项目基本情况。

第四节项目产品方案。

第五节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与供应方案。

第六节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第七节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设施配置方案。

第八节项目用能方案。

第九节总图布置。

第十节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第十一节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二节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第三章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评估。

第一节行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估。

第三节规划符合性评估。

第四章区域能源供应保障评估及能源消费预测。

第一节区域能源消费状况分析。

第二节区域能源供应保障程度评估。

第三节区域能源新增量与节能目标预测。

第五章建设单位现有项目能源利用分析评估(适用于改、扩建项目)。

第一节现有项目概况。

第二节现有项目生产情况。

第三节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评估。

第四节现有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评估。

第五节现有项目的用能系统评估。

第六节现有项目能耗指标核算及能源利用效率评估。

第七节现有项目能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六章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第一节项目总图布置评估。

第二节项目产品方案评估。

第三节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方案节能评估。

第四节主要用能工艺(工序)节能评估。

第五节生产系统主要用能设备节能评估。

第六节辅助生产系统节能评估。

第七节附属生产系统节能评估。

第七章项目能源利用及能效水平评估。

第一节项目能源消耗量核算。

第二节项目能源消费结构与成本分析。

第三节项目能源流向及能量平衡分析。

第四节项目能效指标核算与能效水平对标分析。

第五节项目改、扩建前后主要能效指标对比分析(适用于改、扩建项目)。

第六节项目能源消耗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和实现节能目标的影响分析。

第八章节能措施评估。

第一节节能技术措施及效果评估。

第二节单项节能工程评估。

第三节节能管理措施评估。

第九章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一节项目评估结论。

第二节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合理用能建议。

第三节综合评估结论。

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下列内容是编入报告正文还是作为附件编排:

1.地理位置图。

2.厂(场)区总平面图。

3.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4.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

5.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

6.能量平衡表及能流图。

7.评估报告中涉及到的相关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等附件。

8.使用专家判断法时,专家组成员的意见作为评估结论的附件。

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摘要表。

10.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

2、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原有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不仅适用于国有资产评估,也同样适用于非国有资产的评估。

3、20xx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并加强对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管。

4、20xx年国家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20xx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要素和内容对评估报告进行规范的重要评估准则。

6、20xx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等,以下介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制度。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xx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该指南。金融企业【20xx年颁布《金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从07年12月31日实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第六章是“披露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其中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绪言;(比《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多出的一条)。

(3)评估目的;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依据;

(8)评估方法;

(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评估假设;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5)签字盖章。

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5730。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xx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xx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xx)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xx〕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具体过程如下:

3、通过调查了解,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2、指导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清查资产与收集相关资料;。

3、组成项目评估组,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5、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

6、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完善和充实工作底稿;。

7、现场查询和收集委估资产的价格信息。

(三)评定估算。

1、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

2、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3、根据工作底稿和收集到的资料、价格信息对有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评定估算,起草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草稿。

(四)评估汇总。

2、分析评估结果,确认有无重复和漏评,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经与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交流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由于产权持有者各项资产和负债所处宏观、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资产评估报告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1992]价费字625号,1992年12月10日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累加为收费总额。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资产评估报告

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车间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1、车间装修工程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是车间的装修工程,房屋是租用房,装修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装修面积1800平方米。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清查调整后评估帐面原值:635,000.00元,净值:612,380.03元。

2、建筑物装修情况:

装修工程包括:

1、厂房设备气管、水管安装;。

2、车间暖气安装;。

3、土建部分包括:金刚砂地面、铝扣板吊顶、车间隔断墙及粉刷;。

4、给排水部分;。

5、室内照明部分(含装防爆灯)。

3、机器设备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设备。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外购专用设备。如:大桶机等。部分设备状况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有部分设备已损毁,不能使用。

资产评估报告

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xx女士拟为子女出国留学提供资产价值证明。

根据委托方的指定及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xx女士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建筑面积xx平方米。

20xx年11月20日。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

对本次委托评估的住宅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20xx年11月18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次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评定估算,评估值为xx万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肆佰元。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论系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的。

1、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1、委托评估一套住宅的评估价值中含房屋所应分摊的土地价值。

2、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为房改房。

1、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壹年,限从20xx年11月20日到20xx年11月19日止,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以评估结果为价格参考依据,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5、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和委托评估资产现状,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如实提供,并对其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在上述资料准确、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我所对本报告书的客观、公正负责。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xx司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各方。

名称:xx有限公司。

注册号:企合津总字第000670号。

登记机关: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食品、饮料、及化妆品的各类容器(不含玻璃瓶、涉及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

(一)评估对象:

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车间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二)主要概况:

1、车间装修工程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是车间的装修工程,房屋是租用房,装修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装修面积1800平方米。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清查调整后评估帐面原值:63500000元,净值:61238003元。

2、建筑物装修情况:

装修工程包括:1、厂房设备气管、水管安装;

2、车间暖气安装;

3、土建部分包括:金刚砂地面、铝扣板吊顶、车间隔断墙及粉刷;

4、给排水部分;

5、室内照明部分(含装防爆灯)。

3、机器设备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设备。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外购专用设备。如:大桶机等。部分设备状况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有部分设备已损毁,不能使用。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选择评估基准日的依据如下:20xx年4月9日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为使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量接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xx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假设:

3、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目前的水平。

4、评估对象资产按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载明的用途在合法且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进行估算,当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5、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6、本评估结果建立在被评估企业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基础上,为委托方指定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和价值类型定义下的评估价值。

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有关基本前提及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二)限制条件:

2、本所不对委托方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三)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其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在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一)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20号)。

2、《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1996]03号)。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

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产权依据:

1、主要设备报关单、购置合同和发票。

(四)取价依据:

1、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本所评估人员在市场上调查了解的价格信息。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评估目的涉及的相关各方,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20xx年4月9日经双方协商后,委托方与本所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所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指派项目经理和评估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评估计划报经部门经理和所长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对车间装修工程、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车间装修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等。

(六)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测算,对委托评估的车间装修工程和设备采用成本法。

项目经理召集评估小组成员讨论分析评估结论,并由项目经理撰写评估报告,经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时,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11.9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387.1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3.49万元,增幅为6.80%。(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但本所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出具后的政策与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同时与相关各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和偏见。

(四)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其他瑕疵事项,被评估企业在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六)评估结果是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未考虑该资产的他项权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对结果的影响。

(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的建筑面积是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我们并未进行查证及核实。

(八)油温机及备件、水温机及备件、输送系统为免税进口设备,评估基准日时尚处于海关监管期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该等设备及备件用于转让时应经海关许可。另外该等设备的评估结果未考虑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九)空气运输机《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收货单位为天津中富联体容器有限公司,我们取得该设备产权属于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说明函。

资产评估报告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汽车制造厂,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该制造厂属于本行业同类产品的中型骨干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合资经营相对应的出资公证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为委托方合资项目出资公证这一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反映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合资的汽车制造厂整体持续经营价值,具体包含企业近3年来的各项收入支出现金流,以及对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的测算。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持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企业发展的某一个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也是不稳定的,而在这个不稳定期间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的,故而采用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6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6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现场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股东权益评估采用收益法。

(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评估人员采用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成本、利润以及企业净现金流量。通过该制造厂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现场调查,并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近3年的财务、统计资料,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人员熟悉了改制造厂生产经营的现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进行了企业经营、财务与获利能力分析。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

(1.1)该制造厂成长较快。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可知,企业前几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都为正数,平稳增长且波动幅度不大,表明该制造厂的经营活动比较稳定。从近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2)企业的盈利除了运用于加薪和奖励以外,其他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更新,并开始注重职工的培训。

(1.3)企业已由生产导向转向了主动式市场营销导向,已初步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技术情报网络。

(2)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

(2.1)经过数年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该制造厂的技术基础已经基本达到了中等先进水平,技术装备处于同行业中的上等水平。如果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制造厂将能追上中等发达国家同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水平。

(2.2)该制造厂的内部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等级高,筹资渠道畅通。

(2.3)一方面,由于产品的改型,该制造厂已经赢得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代理商以及企业直销的努力,该制造厂已经开始产生品牌效应。目前,该制造厂所生产新型车的性价比偏高,但还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随着技术组织措施的到位以及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可望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降价、增加利润。

(2.4)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经过合理的预测和多方论证发现,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3)相关参数说明。

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该制造厂在未来头两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未来第三年基本扫尾,然后坚持追加发展投入。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该制造厂的收益在永续期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

结合银行利率为参照的安全利率和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该制造厂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大约为11%。

(4)评定估算。

由于该企业在未来用续期内的收益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而未来头两年的将加大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到第三年基本扫尾,故对该企业的价值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后的未来五年净现值与固定增速的永续期净现值分段计算。分段法数学表达式为:。

本项目采用持续经营假设。

按收益法中的分段法评估思路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120.2万元。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5年(20xx-20xx)企业净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15898.6(万元)。

(2)从未来第6年(20xx)年开始,计算永久性现金流量现值。

将未来永久性收益折成未来第5年(20xx年)的价值:。

按第5年的折现系数,将企业预期第二段收益价值折成现值:。

(3)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33221.6=49120.2(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12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万贰仟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经营结构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5日。

3、委托方承诺委估股东全部权益未涉及抵押、担保及相关法律诉讼等事项。

4、在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了职业判断。职业判断的合理与否既与委托方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相关,亦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能力相关。因此本次评估目的的相关各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评估结论的各种因素。对于无法观察到的资产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人员能力所无法达到的,不能仅靠本评估结论作为决断。总之,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审慎使用本报告。

以上特别事项敬请报告使用人予以特别关注。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效力。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仅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是在持续经营的价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3、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确定的持续经营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4、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11月16日起到20xx年11月15日止的期限内有效。

5、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拟合资经营这一经济目的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6、本评估结论仅供仅供xx汽车制造厂合资项目的出资公证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报告无关。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资产评估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位于(地址)号自编1栋的租金价格与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租金的对比情况出具咨询意见书。我们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贵公司负责。同时,我们对贵公司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出租和环境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施审查及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意见。

贵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经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经营范围:。

贵公司于20xx年4月22日与下面单位或个人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租金情况:20xx年月1日至年月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

计算月租元;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月租元。

1、交通设施。

贵公司所租地段毗邻国道g107和广清高速公路,车辆出入自由方便,交。

通十分便利。附近有多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如嘉忠物流中心,便于货物的配送。

2、周边设施配套。

贵公司所租地段地处广州市白云区乡镇地区,周边购物、娱乐、教育、银行、医院、邮局等配套齐全,便于员工日常生活。

3、周边租金。

贵公司所租地段周边同档次厂房、仓库租金平均月租是11元/平方米左右,办公租金平均是22元/平方米左右。

经我们调查,截止20xx年6月10日,贵公司上述租赁合同的租金情况比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的租金价格低。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董事会证明租金水平,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报告日后租金费用的证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资产评估报告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

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接受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控股”)及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中化国际控股的投资性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所涉及的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对该房地产所处宏观、微观环境、历史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论证,采用收益法对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在20xx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8号光彩国际公寓1号楼底商3c。

2、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3、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整。

4、实收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截止20xx年5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

目前企业股权构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卢志强1620077.14%。

黄琼姿240011.43%。

卢晓云240011.43%。

合计21000100%。

委托方二: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化国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7月出资组建,现股权情况为:

投资者名称投入资本(万元)投资比例。

中化国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0919.91355496.75%。

北京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4811.2632463.25%。

合计455731.1768100%。

1、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2、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3、注册资本:455731.1768万元。

4、实收资本:455731.1768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

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二年及基准日当年资产负债情况。

见下表:

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本次资产评估受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35%出资权及相应权益所涉及的光彩国际公寓房地产提供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为房地产。

评估范围:纳入评估范围的光彩国际公寓的房地产总面积7405.99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商业。其产权证权利人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现有三家出资方,分别是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美国泛海有限公司。根据光彩置业的出资各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确认应分配给中化国际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光彩国际公寓的7405.99平方米商铺,但此部分房地产一直未单独办理房产证。目前商业部分房产在对外出租,出租面积为5665.98平方米,未出租面积为1740.01平方米。

以上委估对象用地性质均为出让,评估范围包含房地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评估范围为委托方提供清单所列示的评估基准日的资产,从而确定其基准日止的价值。本次评估的范围以企业提供的清单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5月31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2、本评估基准日是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为:

一)行为依据。

1、双方购买协议。

二)法律依据。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国资委产权[20xx]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准则依据。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xx]189号);。

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xx]18号);。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xx]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xx]189号);。

四)权属依据。

1、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执照等;。

2、主要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建筑施工预决算书等财务资料。

五)取价依据。

3、北京科技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参数手册》;。

4、网上公示的现行写字楼、商铺等出租信息资料;。

5、委托方提供的历史的与现行的房屋租金价格资料;。

6、重要的付款凭证及发票;。

7、房屋出租行业分析资料;。

8、wind资讯金融终端;。

9、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xx年-20xx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10、资产现状现场调查;。

12、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文件等。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依据。

1、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申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3、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4、评估师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取得的其他评估相关资料。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有关评估准则规定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我们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1.本次评估的技术思路。

评估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查勘后,本次评估对象是商业性房地产,主要用途为对外出租经营并产生收益,而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同类型、同一区域的类似商业性房产的交易案例不多,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所以选取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基本方法。

收益法。

由于评估对象为经营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首先确定评估项目的年总收益,扣除年经营费用,计算出年纯收益,通过适当的资本化率进一步求取房地产总价格,得出委估对象房地产现值,其计算的结果比较客观。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为导向求取评估对象的价值。

一般公式:收益法=(未来年租金-应缴纳的税费)/(折现率-增长率)。

式中:

p——评估值;。

i——年序号;。

r——房地产的资本化率。

r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

a——年金。

n——收益年期。

t——收益年期。

房地产未来某年的净收益和房地产的还原利率可能都是变化的,可以将上述公式调整以后进行套用。在净收益的确定上,我们遵循基本公式:净收益=年总收益-年总费用,然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结合市场调查,确定各项数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约定函所约定的事项,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企业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即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5)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收益成本的资料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6月13日。

2、现场清查阶段。

(1)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评估人员针对实物资产进行查证,收集了相关资产权属及其他资料,对其真实性及权属进行了核实,以确认资产的真实准确。

(2)资产实际使用状态的调查及市场前景等情况的调查。

资产实际状态主要为调查房屋建筑物实体状况。在资产占有单位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现场实地查勘房屋建筑物的位置、成新度和使用状况。在调查的基础上完善重要调查表。

(3)企业收入、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收集相关单位以前年度财务资料,对涉及房产的各损益项目进行测算分析;通过访谈等方式调查各项业务的现实运行情况及其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收集分析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用户资料,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对被评估企业各项业务的市场环境、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预测。为编制房产收益预测作准备。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6月13日。

3、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评估现场勘察的情况以及通过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结果。

按照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某某国际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市场法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收益法假设。

本次评估的未来收益预测是根据资产占有单位目前房地产经营情况及各项经济指标,并考虑了房地产市场今后的发展情况,遵循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的。房地产收益的预测是建立在下列条件下的:

1、被评估单位以合法、有偿方式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有关税费。

2、评估对象得到最有效利用,并产生相应的房地产收益。

3、任何有关评估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中化国际控股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不利影响。

7、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

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部分使用的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行业参数,并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项目账面净额调整后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

abcd=c-be=d/b。

长期投资796.22796.22789.58-6.64-0.83。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流动负债17,200.0817,200.0817,200.08。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17,200.0817,200.0817,200.08。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总额23,766.66万元,评估价值28,216.82万元,增值4,450.16万元,增值率19%。上述增值的原因是:自北京光彩国际公寓项目竣工以来,国内经济持续增长,房地产市场发展很快,特别是一线城市,土地、房产价格普遍上涨。处于城市中心地段的物业,增值幅度更为明显。北京光彩国际公寓项目地处北京东二环一侧黄金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加之物业建筑品质良好,故近几年来该物业一直处于升值状态。

以下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敬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重点关注。

1、本次参评的商业房产共7405.99平方米,产权证权利人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现有三家出资方,分别是中化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根据光彩置业的出资各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确认应分配给中化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光彩国际公寓的7405.99平方米商铺,但此部分房地产一直未单独办理房产证。

2、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成的,我们对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评估报告假定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合法。因资料不真实而造成评估结果误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评估结果是对20xx年5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委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已经办理的或正在办理的抵押、担保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未对资产评估增值做任何纳税准备,也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本次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对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指标的确定,是在目前被评估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情况综合预测得出的,如若被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相应盈利预测出现较大差异时,将对本报告收益法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7、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系构成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评估结论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xx年5月3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本报告提交日期为20xx年6月16日。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六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1、评估的经济行为文件。

2、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4、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5、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6、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7、其他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xx]189号,20xx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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