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实用16篇)

时间:2023-12-05 14:45:45 作者:梦幻泡

在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数据分析和事实依据,让总结具备说服力和可信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立足本职,四措并举,积极开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县社会稳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一是营造氛围,发动宣传攻势。利用晨会和司法所例会,组织司法全体人员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扫黑除恶应知25问答》等内容,通过学习制定新的宣传方案,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读本,利用微信、微博、广告栏新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及打击对象和目标任务,树立群众对“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形成“帮扶正义、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二是发挥调解职能,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县各司法所深入村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走访、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势组织的滋生空间。同时,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党委政府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安全隐患。通过实地走访和个别谈话,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深入排查,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全面落实“日定为、周电话、月汇报、季评议、年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并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力度,预防阻止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优化法律服务,强化律师执业监督。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指导,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树立正确的政治操守、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办理黑恶社会性质案件的审查,请示报备制度。通过每周法律服务小分队进村宣传活动,要求一村一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挥律师群体的积极作用,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切实维护当事人及受黑恶势力欺压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为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提供群众基础。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根据市驻县督导组三轮督导发现的问题,认真谋划,积极工作,采取落实整改工作“七项措施”,全面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着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该县的“七项措施”:一是召开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市驻县督导组三轮督导发现的问题,聚焦“六个围绕”进行专题研究并迅速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大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码再发力;三是组成由县委领导带队的8个工作队分包15个乡镇,组成由政府副县长带队的4个工作队分包20个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县扫黑除恶领导组对部分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和后进乡镇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五是组织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认真落实村“两委”主干背景审查及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六是纪检部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深挖“保护伞”,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持续加大“打伞断血”的力度;七是zd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加快侦办进度,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攻坚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力的社会氛围、法治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涉黑案件审理的广泛支持。国土局推进“扫黑除恶”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中存在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或不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2.解戒人员、社区**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他们朋友、亲属中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一)加强线索摸排,固定证据。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戒人员等进行重新摸排,切实加强对四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挖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同时积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朋友和亲属投案自首。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证据。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对被举报的人员核实后作为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加强舆论宣传,壮大声势。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彬任组长,副局长向元宗、郑志辉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取得实效。目前,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家单位联合印发《岳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岳市政法发[**]12号),指导协调律师工作,要求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市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市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4月24日上午,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深挖攻坚百日冲刺行动推进会召开。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及刑检部门共计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持续推进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扫罴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面胜利,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办案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强化办案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办案本领;四是进一步深化提前介入,保障办案效果。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粉红指出: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要按照“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总体要求,认真抓好“百日冲刺”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

她强调,一要实现清零目标。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2019年立案侦办尚未判决的案件,上半年要争取全部作出一审判决。院扫黑办要抓紧对尚未起诉的案件加快推进,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做到任务清零;二要确保案件质量。要提高提前介入工作质量,从源头抓好取证、定性等工作,减少退回补充侦查;三要搞好专项整治。综合发挥检察职能,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矿山资源领域和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做好2018年以来涉黑恶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中三个重点领域不批捕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通过自我监督,纠正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坚决查处黑恶势力和人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摸排和举报线索,使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组长:包对山荆金奎。

副组长:李亚光乌兰哈达巴图。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5990836。

(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勢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保卫科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蒙古族中学保卫科:5990836。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成家庄镇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做到“六个全部四个明显”。“六个全部”即: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长效机制全部健全;“四个明显”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小恶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第一阶段:20**年春节前后,动员部署,初见成效。各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支村两委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一阶段,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第二阶段:20**年春节后至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2019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2020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构建大宣传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柳政法〔20**〕7号)文件精神,要精心策划主题,积极跟进报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全镇营造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发言人作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有针对性地讲清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社会误解。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建立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逐户排查摸底,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派出所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要对**年以来的黑恶线索、黑恶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从中进一步深挖犯罪线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镇纪检要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组织部门要指导基层党组织,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信访办要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各村要对摸排出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所有摸排出的线索逐条进行核查,要深入进行串并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对于重大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用警、异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

(三)各村委齐抓共管机制。各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成员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建立组织纪检联动机制。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对发现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政权的、插手基层事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镇纪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要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纪委、组织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要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消除后顾之忧。

镇党委、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彦平兼任。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信息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四个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固定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收集、梳理、分析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各类信息,掌握工作趋势和动向,把握规律性特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跟踪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疑难复杂案件,对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交办督办。

(二)资料信息组。

组长:镇人大**。

负责每日收集各村委报送工作信息,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对信息整理分类,编发信息简报;准备会议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主任科员。

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等进行宣传。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镇纪检书记。

对各村委贯彻落实镇领导组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每年对各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考核排队。其他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包村督导任务。

1、镇综治办: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能。

2、镇纪委:做好黑恶线索“双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健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职务犯罪防范体系,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3、镇组织部门: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发现、培养、使用一批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黑涉恶的、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清退。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双移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纪检部门同步查处;加强对黑恶犯罪线索的核查和犯罪证据调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与政法各单位紧密做好案件程序衔接工作。

5、镇宣传部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会同综治办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7、镇民政所:建立健全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监管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团和违法违纪行为,排查黑恶势力渗透社团或组建社团线索,以及插手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的违法线索。

8、镇司法所: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加强监外执行审前调查工作;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涉霸案件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9、镇国土资源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抢占资源、非法开采、违法占地、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严格执法,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以及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业监督职能,抓好建筑行业的流动人口管理,排查其参与黑恶势力线索。

10、镇交通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1、镇水利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强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察;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河道、水库等的管理。

12、镇农技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农村的财务管理。

13、镇文化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行业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14、镇卫生院: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的监管。

15、镇信访办: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组织策划群体上访、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16、镇安监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非煤矿山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案件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各村委要保证扫黑除恶所需经费足额到位;镇派出所要配齐配全一线办案民警执法装备。加强科技保障。大力推进公安技侦、网侦、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提升科技战斗力。加强人员保障。镇综治办要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加强安全保障。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打听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侦办的案件调查材料,不能外泄和随意调阅;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的,须报经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主要领导同意。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上级指导精神,眉山市xx县xx镇实施四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行动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共设立举报箱64个,悬挂横幅标语315条,开展林区调查问卷1877份,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教育600次。

一是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内容,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加强对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森林防火的依法管理和宣传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知法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在林区加大宣传力度,让林区群众明白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黑后台”的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将林区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推向高潮。

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一是聚焦重点,明确摸排思路。在近期的线索摸排工作中,全市林业系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清线索摸排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对日常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梳理是否有涉黑涉恶信息的漏洞;二是对现行开展的各类工作进行梳理、摸底,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林业管理秩序规范化。三是深入排查系统内可能出现的“关系网”、“保护伞”、“黑后台”等,清查林业系统内职工干部是否有利用公权力包庇、纵容、以及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行为。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范围。根据近期开展的“2020春雷”、“宣传质效提升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结合林业案件、项目“回头看”梳理,系统性地分类、分块对林区线索摸排工作进行梳理。要注意培养和引导辖区护林员、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分子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安排专人密切注视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打赢一场信息战、线索战。

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林业站、林场等所有涉林单位都要公开举报途径,将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横幅广泛覆盖各个林区。在做好传统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同时结合日常法治宣传、森林防火、林企、林业从业人员培训、涉林工作任务部署等工作,突出强调林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入林区,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问卷调查发到林区群众手上,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把林业系统在林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传播开。

四是建立联勤联防协作机制。深挖案源,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耳目布建。做好与地方公安、工商、渔政、水利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

省民政厅: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2018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迅速对标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开展一系列工作。在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我局作为成员单位,肩负着会同市委组织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省厅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年度以深入宣传发动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法治宣传全覆盖,教育入脑入心,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抵制黑恶势力”为思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公开举报电话。组织学习和印发《应知应会学习读本》。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印发《阜阳市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阜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工作。

我局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制定下发了《阜阳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张春任组长,副局长汪亚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全局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统筹推进,加强思想发动。

上半年以专项治理农村殡葬领域和农村低保领域乱像等为载体,下半年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2018年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活动,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当“村霸”,不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自身权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培育文明村风,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不良社会风气,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的气候与土壤。

三、建好传统宣传阵地,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通过展板、电子屏、微信工作群、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了深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市民政局指导县、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在各村(社区)显著位置张贴《致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一封信》和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等3个公告,把“七不能”“六不宜”和涉黑13种类型列为负面清单广泛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悬挂条幅,印制宣传手册、漫画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对象、工作目标,宣传“扫黑除恶”和“村霸”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选民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为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平时以村和社区服务场所为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设立举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新宣传载体,尽力增强宣传效果。

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社区qq群、微信群、社区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全市民政系统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注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和省市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讲清政策、表明态度,敦促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举报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面发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五、深挖彻查,确保宣传见成效。

从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低保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摸排线索。在摸排工作中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上访的问题,专人负责,实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时通报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市本级平均每位领导下挂钩县督导检查6次。到目前为止,各级民政部门共派出工作指导组973组,3192人次。

严格规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始终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漫延。换届前,结合扫黑除恶、“村霸”整治等工作,摸排出188个换届重、难点村(居),选举中,严格资格审查,完成1953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联合审查中有243名村(居)委会成员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建立换届选举全程纪实工作,制定选举程序流程图,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性社会组织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引导全市1500多个社会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下步工作筹划。

战争的社会氛围。二是深挖彻查。从村(居)“恶霸”、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养老院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切实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督查。今年我局以殡葬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区)和县级民政部门领导包乡镇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农村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阜阳市民政局。

2019年2月12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先后于1月30日、4月3日、4月24日分别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2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xx市电视台、xx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xx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xx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和全市1000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30块,播放led电子滚屏1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幅,张贴公告1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四)整顿基层组织,铸造扫黑除恶堡垒。经过征求意见、排查摸底,确定15个基层党组织为2020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整顿力度,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市级领导分别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包保,将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共深入软弱涣散基础党组织19余人次,累计解决问题11个。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进行重新选配,目前已经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4名。制定印发《xx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完善17项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组织生活日常纪实、巡视督查、季度审签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动,鼓励、支持和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7月20日上午,邮储银行衡水市分行为贯彻市处非办安排部署,协助推进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抽调市区各营业部精干人员组成了宣传小组在新华路广场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非法集资及扫黑除恶工作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银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条幅,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等宣传单册和礼品。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细致讲解了非法集资、扫黑除恶,逃废银行债的相关知识,并提醒大家要做守信公民,共同维护社会金融环境稳定。现场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听取,并纷纷表示要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理财选正规银行。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广大群众抵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学会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了安排,开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会议内容。抓重点、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认识不全面、不扎实、不细致的问题,存在对扫黑除恶认识上政治站位不高,扫黑除恶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没有“严要求、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工作中存在疏漏的问题。

2、宣传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没有将本职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合理分工,导致在宣传发动、信息报送等工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3、每个阶段会议部署情况以及对会议内容的记录不详细,学习专项斗争的专题会议记录不完善,学习不够全面细致,不能够实时掌握摸排及线索核查的总体情况。

二、原因剖析。

一是思想意识还停留在表面,没能够科学合理的处理好工作与扫黑除恶的关系。

二是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学习不到位,造成对党员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把握不准确。

三、

整改措施。

1、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忠诚队伍、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2、要不断的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文件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体会领悟扫黑除恶的精神主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扫黑除恶全面整体工作。

3、严格按照扫黑办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工作,确保我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狠抓落实,全力提升政治站位,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大力宣传,强力推进全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系列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自2018年2月5日传达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2月8日下发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草案)》,6月18日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斗争方案,9月10日召开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9月28日研究扫黑除恶“六进六必”宣传工作,10月6日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由派出所长汇报扫黑除恶工作,10月17日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2019年2月28日,传达落实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3月27日再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批示精神及应知应会,4月6日分别召开扫黑除恶研判会并传达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4月12上午传达省扫黑除恶督导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午在孙法村召开软弱涣散村整治推进会和派出所扫黑除恶开展汇报会。通过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凝聚了全镇镇村干部的共识,促进了打击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立即行动,召开党政联席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赵晓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启来为第一副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徐跃东、纪委书记张伟任副组长、相关镇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强化线索摸排、实行多措并举。进一步制定完善线索排查机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通过广播、海报、微信群发布有奖举报机制。截止目前,我镇发现有价值线索3个,正在侦查阶段。按照部署,要求各单位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村庄、重点企业的走访摸排力度,深挖细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错过任何一个问题,不漏任何一个细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报。

(四)、抓好村级宣传、党员群众知晓。一是坚持“责任主体汇报制”,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五个行政村包点负责人及村书记汇报扫黑除恶工作和阶段性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并把软弱涣散村孙法村作为此项工作的主战场,充分“借势发力”。各村利用广播、微信、海报、音频、壁画、墙布、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同时每月10号的“党员活动日”及“三会一课”宣讲“扫黑除恶”。全镇截止目前,村级出动宣传车五辆,广播播放300余次,微信转发1000余次,海报200余张,壁画墙布100余副,各级村级党组织宣讲50余次。二是发动村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线索排查,有力推动了我镇扫黑除恶工作的持续开展。

(五)、做好镇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镇继前期扫黑除恶宣传基础上,再次根据县扫黑办会议和文件精神,于2018年9月9日研究制定了扫黑宣传工作方案,9月10日召开镇村宣传工作动员会。我镇会同派出所和镇直各单位充分利用搭建宣传台、宣传标语、电子屏幕、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势氛围。截至目前,我镇辖区村委会向全镇群众广播了扫黑除恶致群众的一封信百余次,利用“一村一警”出动宣传车队4辆,张贴通告和一封信10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3000余页,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壁字、壁画10余处,喷绘50余处,公园大型led1处,各单位宣传屏20余个;同时在集市人口密集处设置宣传点,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六)、坚持依法严惩、强势震慑黑恶。2016到2017年,xx派出所按照党委政府部署,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大力度,对影响全镇经济发展和治安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严惩到底。2017年,xx派出所仅行政拘留人数就达107人,名列全县基层派出所打处人数第一名;刑拘10人;抓获各类侵财等类逃犯十一名,其中包括潜逃十三年的命案逃犯孙自某。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该所持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连续两年位居全县绩效考核第一,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市公安机关岗位争先活动先进基层所队”,2017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在2017年9月份,我镇根据孙法群众上访举报,镇党委高度重视,不等不靠,立即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问题处理工作组,明确镇分管信访人大主席徐勇、党委副书记徐跃东亲自主抓此信访案件。先后成立了由镇纪委、信访办、国土、农经、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并采取一线查找问题线索、一线分析研判,一线调查取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事实,xx镇党委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孙法村党总支书记孙克义停职。与此同时,根据调查深入问题的严重性,镇党委果断请示县纪委成立专案组。根据镇党委的请示,太和县纪委书记于群,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广杰先后批示,立即成立纪委、国土和公安三个工作组先后进驻xx镇开展工作。工作组得到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广杰,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范兆才和国土资源局领导亲自带队并多次亲临现场一线指导工作,并给予指导性意见。在多个工作组的缜密工作和连日奋战下,成功侦办8.03案件,收网30余人,目前这起涉黑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这起案件打响了乡镇扫黑除恶的第一仗,极大提升了xx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净化我镇治安环境,荡涤了污浊势力和不正之风滋生的根基土壤。

二、目前存在问题。

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实、线索摸排不精准、工作作风不踏实、基层组织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虽然镇党委委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安排部署,但个别干部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工作,工作安排落实迟缓。主要表现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没有认清,一直把黑恶势力作为严重犯罪行为来对待,没有认识到他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产生活、党的执政基础等各方面造成的深层次严重影响,也没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以前曾经认为扫黑除恶斗争是中央布置下来的一项常规性专项工作,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研究和思考。没有看到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的隐蔽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没有做打持久战的准备。有的感觉自己及亲人、朋友不涉黑、不涉恶,自己工作领域、分管部门也没有专项斗争的具体任务,因此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心态。

二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实。部分镇直单位和干部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派出所的事,存在等、靠、推的思想。有的单位缺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培训,落实成效不明显。相关部门协作不够紧密,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另外摸排打击不够精准,有的单位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是摸排线索不精准。单位线索摸排工作不深入,线索摸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当前,广大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并未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到目前,摸底排查主要集中在各村,对部分企业、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排查力度不够。

四是“一案三查”落实不力。镇纪委、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互相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对于有关案件和线索中暴露出的“关系网”问题,虽能严格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全力侦办,但对过去发生的腐败、治安、信访等案件,没有认真“过筛子”,分析研判不深不透。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涉黑涉恶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难以连根拔起,以及个别地方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象和政绩,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

四是工作作风不踏实。有的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履责担当不够强,比如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害怕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有的单位工作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有的单位存在慢作为现象;有的镇直单位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工作;有的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尤其是“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

五是基层组织整治不深入。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展缓慢。部分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两委”班子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群众的职能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员群众中有“公信力”的人员较少,村级后备干部力量不足,“选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思想认识上再统一。各单位再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线索摸排上再深入。派出所、各村治保主任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利用学校、便民服务大厅、各村广播、电子屏、微信等途径开展宣传,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再强化。镇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部署落实、信息报送等情况定期开展督查;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各村每周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次督查情况及各村信息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深入打击再推进。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好的社风民风,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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