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时间:2023-12-03 18:10:13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加强组织的管理,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中小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参考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6.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7.2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7.3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3.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7.3.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7.3.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7.4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5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平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7.5.1本集团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7.5.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7.5.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7.5.6生产部门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生产三部的员工)。

7.5.7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况发生时,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调整时间还相差二个月以上。

7.6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2—3年提出调薪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7.8职位晋升与工资级别调整需依据公司《员工职位晋升与工资晋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谈判工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虑实行特殊人才谈判工资机制。特殊人才标准主要为:市场上稀缺的管理、技术及销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资水平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平、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对特殊人才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个人工作业绩及能力明显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标准,或已非市场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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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企业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设备的安全,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 号,以下简称13 号令)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电梯(含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则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使用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具体包括:(一)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电梯司机; (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司索、指挥的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三)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和司机;(四)客运索道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缆索编索的作业人员,客运索道司机;(五)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操作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综合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本规则明确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 18 周岁;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第二章 培 训

第五条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重点是提高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技能与预防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专业技术培训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并参照其指定的专业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的题库和推荐的培训教材进行。

第六条 专业技术培训具体的学时和内容应当根据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确定。 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参加取证的专业技术培训不得少于160 个学时,使用操作( 司机)及其他作业人员参加取证的专业技术培训不得少于80 个学时。专业技术理论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基本原理,备控制部位和安全装置的名称、作用与使用方法;设备安全操作的规程和技术,设备维护和保养的方法;一般常见故障、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判断与处理方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根据各工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与技能的基本要求而确定。

第七条 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见附录,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向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第八条 拟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培训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健全的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完善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

(四)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专业技术理论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实际操作教员应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以上的技能水平,或者具有连续5 年以上相应工种的工作资格和经历。

第十条 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3 年由原批准机构进行一次复审。经复审合格后,方可以继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培训单位应在每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前15 无,将当期的培训计划、师资情况等资料,报送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后,方能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包括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专业技术考核内容必须按照培训考核大纲和专业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的题库进行。

第十四条 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女年满55 周岁、男年满60 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术考核申请。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在6 个月内申请补考一次。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理论考试的监考人员或实际操作的主考人员不得少于2 名;

(二)理论考试的监考人员中至少有一名是考核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

(四)考核条件和手段应满足该工种的专业技术考核的要求。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考核后,理论考试的监考人员、评卷人员和实际操作的主考人员,应在有关成绩单或者评分记录上签字。专业技术考核的有关资料、健康证明、文凭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等,应与《申请书》一起存档。

第四章 发证和复审

第十八条 经专业技术考核并审核其他条件合格者,由负责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所属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签发全国通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含正本和副卡)。 资格证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统一制作。

第十九条 取得资格证书者,每2 年进行一次复审。持证人员应填写《申请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由当地的考核发证部门负责进行。复审合格者,考核发证部门应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复审不合格者,可在2 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回其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其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复审内容为:

(一)2 年期间从事相应工种工作情况(聘用单位签章);

(二)检查违章作业记录;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知识更新和事故案例教育

(五)本工种专业技术考核。

第二十一条 跨地区从业人员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单位,也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复审。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考核发证部门及聘用单位均须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考核发证部门应将考核发证和复审的情况,记录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据库中。

第二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如发现伪造、涂改或转借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现其情节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将违章作业情况记录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数据库中。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则,损害了国家利益或公民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违反本规则,在相关工作中玩忽职守、询私舞弊的培训单位或及其工作人员,由审查批准培训单位资格的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 号),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提高兽医实验室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兽医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并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省级兽医实验室、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第三条国家实行兽医实验室考核制度。兽医实验室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方可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

兽医实验室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该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应当委托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承担。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

第五条兽医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建立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运行正常;

(六)近两年内完成上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诊断、监测和检测任务;

(八)建立健全实验活动原始记录,实验档案管理规范,整理成卷,统一归档。

第六条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兽医实验室,可以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

第七条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兽医实验室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近两年年度业务工作总结;

(三)现行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四)保存或者使用的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名录;

(五)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和实验室人员情况表;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在5日内补齐。

第九条现场考核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从兽医实验室管理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考核组负责。

专家考核组由3-5人组成。专家考核组应当制订考核方案,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日将考核时间、内容和日程等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现场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指定。

第十一条现场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现场检查有关实验室情况:

(三)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

(四)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

(六)按照实验室考核标准逐项考核。

第十二条在现场考核过程中,考核专家组应当详细记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并进行评议汇总,全面、公正、客观地撰写考核报告,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当由专家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评审意见分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三类。

第十三条专家考核组应当在现场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评审意见和考核记录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考核建议,并报农业部审查。农业部应当在收到考核建议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兽医实验室,由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需要“整改”的兽医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经再审查或者现场考核合格的,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考核“不合格”的兽医实验室,应当在6个月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复评申请。

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原则上实行材料复评,必要时进行实地复核,提出最终考核意见。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考核合格的地(市)级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情况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八条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兽医实验室需要继续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等任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

第十九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实验室工作情况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实验室条件和实验能力发生改变,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应当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对兽医实验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出色或有突出贡献的兽医实验室,由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兽医实验室,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安全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及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1、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医院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一周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写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员工的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中层以上干部还须分管领导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

1、依据本人岗职工资(固定部分)、津贴(活动部分)及每月22天来测算本人日工资和日津贴。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以铃声为准,当月迟到、早退两次以下累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10元;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天扣发日工资和日津贴。

4、一个月内准予病假2天(限于当月),从第三天起,按天扣发日津贴。

5、请病假超过一天的,应交医院开据的病假单。弄虚作假、开假病假单、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其所休假一律按旷工论处。

6、旷工超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发当月津贴(节假日除外)。

7、长期病休和办理劳保手续的员工,无岗位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扣发一定比例的月工资(固定部分)。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员工,无岗位津贴。

8、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到办公室,禁止进行文体活动(集体组织除外),违者每人每次扣罚津贴5元。

9、各部门节日加班需于节日放假前两天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员全年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一10次者,扣发50%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个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计算,等比例扣发半、全年一次性奖金。

1、因公负伤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经总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病休期间不扣款。

2、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公开检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各部门待聘人员在待岗期间无岗位津贴,在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期内只发给津贴的50%。

4、业务看片脱场视同旷工;上班时间抹牌赌赙从重论处:中层干部通报批评就地免职,下岗待岗;普通员工下岗待岗。

5、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同等处罚。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xx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30。

2、工伤假。

3、病假。

4、产假。

(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特制定此制度,对新入职试用期满员工进行转正考核,以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改进,为公司输送优秀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三)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四)坚持交流和沟通,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开诚布公地进行绩效面谈沟通,肯定成绩,指出需要努力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第三条考核范围。

新入职试用期满的员工。

第四条考核种类。

试用期满员工转正考核采取试用期满一次性考核方式。包涵:主管领导评分、书面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等多种方法。

第五条考核内容。

(一)人品考核:人品考核是本司员工聘用的最重要的考核内容,需要任职者具有责任心强,谦虚诚信,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优秀品质。

(二)岗位职责履行以及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态度: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协助性、对待工作的责任心等态度情况。

(四)工作能力、钻研学习能力: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对本职工作掌握熟练程度,工作协调能力,与他人沟通能力等,是否具备主动钻研学习能力,及领悟力和决策力。

(五)遵章守纪:

考核内容为试用期内员工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情况,日常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日记是否及时全面、细致认真填报。日常纪律、考勤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遵守情况。

(一)新入职试用期满员工转正考核得分由。

(1)人品考核。

(2)岗位职责履行以及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3)工作态度;

(4)工作能力;

(5)遵章守纪五部分考核结果组成,各项工作考核得分加权平均即为试用期满员工考核得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员工转正考核表》)。

(二)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具备转正资格,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可以转正,考核结果在60—79分者,可酌情考虑延续适用或者调岗,考核结果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个人,公司予以解雇处理。

(三)考核者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考核者的考核,考核结束后人事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副总经理审批后存档备案。

第七条考核面谈。

(一)员工转正考核结果由人事部向被考核对象告知考核结果;

(二)由人事部和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协同与被考核者进行转正后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的沟通。

第八条。

本考核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长审核通过。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中小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及工作成就感,特制订实行本制度,以实现对商务人员的工作量化考核。

一、考核对象:所有商务人员。

二、考核人员与流程设置: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考评工作由人事部统一安排与监督;考评实施细则由人事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讨论制定。

3、员工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被考核人回避的原则,如考评商务部经理时,本人需回避。

四、考核频率及数据来源:

五、保密原则。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每月10日前报销售总(副)经理审核,由人事部核准汇总,最后送总经理批准;考评文件由人事部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考核指标及权重: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及定性指标二类,本制度列出各指标项并分别给出权重,其中部门经理与员工在内容及方式各有侧重,故在考核的指标及权重上有不同。

中小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参考

为充分调动加工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shu。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加工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三、员工薪资构成及分配办法。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加工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加工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1.1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与当月员工个人出勤状况相挂钩。

1.2考核工资。

以各加工部岗位性质不同,该考核工资细分为非计件制考核工资和计件制考核工资两大类,该部分不以职级工资总额的50%为限。各加工部自行制定部门内考核实施细则。

1.2.1非计件制考核工资。

原则上非计件制工作岗位应依据岗位标准设立周严性关键业绩指标予以考核。

1.2.2计件制考核工资。

(1)计件制岗位应在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实施产量计件制考核。

(2)公司根据各加工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的加工工资成本对各加工部计件工资进行总额控制,并于每月底汇总当月各加工部计件工资总额。酒类资料对由于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各加工部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各加工部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

(3)各加工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作业员当天产量直接计算当天个人应得计件工资。计件制考核工资由生管部统计人员汇总并经过核对后交人事、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事宜。

2.点工工资。

各加工部接受暂时没有计件单价的工作及其他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在合理安排劳动定额前提下执行3元/小时的点工工资,此项工资在计件工资外单独报批。(此项工资从事非计件制作业的加工部员工不能享受)。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与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挂钩,

4.各项补(津)贴。

4.1全勤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员工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该项津贴额度为30元/月,按公司规定每月分解为上、下两半月考核。

4.2交通补贴。

对各加工部从事计件制工作员工及从事跟班的非计件制工作员工发放每月30元的乘车补贴,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按1元/天扣发本项补贴。

4.3营养补贴。

该项补贴结合岗位特殊性只适用于部分计件制工作岗位,具体补贴标准为lamp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加工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加工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4.4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加工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4.5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加工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4.6病假补贴。

4.7公假补贴。

凡国家规定的各种公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手续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补贴。

四、试用期员工薪资待遇规定。

处于试用培训期内员工,在其通过试用考察期后,其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加工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在末级内确定;在此期间内,除可依规定享受学历与职称津贴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补(津)贴待遇,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进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通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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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成员:副队长、技术员、双基员、材料员。

3、队长负责领导本队的班组考核工作,对班组考核工作负全面责任;副队长负责考核各班组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标准化情况;技术员负责考核班组的培训学习情况和班组活动情况;材料员负责统计各班材料使用情况;双基员负责统计各班组的奖罚情况。

我队成立一个机电班,三个生产班,三个生产班分别为生产一班,生产二班,生产三班。每班设立班长一名,生产班每班设立验收员一名。

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对第一名的班组奖励工分200分,对最后一名的班组处罚工分200分。

班组考核小组从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成本管理、操作规程、学习培训与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打分细则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

1)班组内出现一次工伤及以上事故扣10分;。

2)班组内出现一条重大隐患扣5分;。

3)班组内出现一条升级隐患扣3分;。

4)班组内出现一条积水淤泥、物料方面的隐患扣1分;。

5)班组内出现一次重大三违扣5分,一般三违扣2分;。

6)班组由于本班的原因没有完成本班生产任务的每次扣2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次加1分;月底统计各班工作量得分排名第一的加2分,最后一名的扣1分。

7)班组内处理一次意外事故的加1~3分;。

8)班组内迎接上级公司检查和安全大检查表现差的扣3分,表现好的,得到上级公司肯定或矿上表扬的加3分。

2、质量管理。

2)生产后没有验收记录的扣1分每次,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每次;记录不符合实际的扣1分每次。

3)工程质量较好,在月度验收或日常检查中得到矿上或上级公司肯定的奖励1~5分。

3、设备管理。

1)被检查出设备失爆的每处每次扣3~5分;。

2)设备损坏造成影响生产的,根据情况给责任班组每次扣1~5分;。

3)生产完成后对设备不清理不整理的每次扣1分;。

4)不按时检修设备的每次扣2分。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工作业绩为考核、评估重点。

二、员工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实行管理者考核于员工评估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时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四、平时考核由部门主管作主持,季度考核由行政部主持,年度考核由公司考核小组主持,行政部协助。

五、季度考核由行政人事部发放考核表,结合管理者与员工意见进行,季度考核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六、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部门主管再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意见,经考核小组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七、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类。

八、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员工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和加薪的重要依据。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1、 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 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3、 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 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 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1、 素质。 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 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 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 绩效。主要考核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1、 个人总结法:由被考人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 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 业务操作考核:由总厨或厨师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针对员的在厂表现。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考核方法

公告:奖惩之公布于每月一次

评级考核办法

〈一〉分为主管干部和一般人员两种考核,主管干部依据该主管部门绩效衡量其

1.部门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

〈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4.服从管理度。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

〈三〉考核等级通常分http://四等,原则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

〈五〉考勤扣分:

1.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等

a.旷工记录。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 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http://等

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b.记小过一次(含)

3.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http://等

a.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b.记小过三次者。

底分为50分

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

项目 嘉奖 小功 大功 工资上调 晋级

10分 20分 30分.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

a. 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

b. 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

c .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

d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e .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

f .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

g. 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

a.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

b.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

c .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d .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 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

b.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c .遇意外事件或急变,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减少损 害者。

d .研究改善工程制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e .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

惩罚的种类

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

项目 警告 小过 大过 降级 违纪辞退

扣10分 20分.30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

a. 上班忘记带识别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识别证,发现一次即以警告处分(识别证一律挂在左胸前)

b. 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 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d. 在车间吃东西者

e. 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f. 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g. 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h. 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i. 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j. 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k. 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l.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m. 不按规定乱粘胶带者

n.上班时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o. 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p. 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q.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小过并扣20分:

a. 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b. 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c. 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d.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e.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

f 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 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h. 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i.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j. 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k. 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l. 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检查者

m. 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并与管理干部顶撞者

n. 擅自利用公司电打私人电话者

o. 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p. 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q. 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r. 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并扣30分:

a. 在上班时间喝酒者

b.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c. 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

d. 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

e. 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f. 投机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 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

h. 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 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或委托他人制造

j. 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k. 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l.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未完成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n.故意撕毁工厂的`公告,文件者

o.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p. 未经许可者,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q. 有小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r. 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s. 故意怠工作者

职工在同一年度累计有二个大过(含)以上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开除

a. 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 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确定被判劳动教养者

c. 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以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d.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e. 侵占公-款公物者

f.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影印资料者

g. 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h. 在厂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i.伪造或盗用公司账单,伪造公司文件者

j. 在同年度内记大过三次者

k.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l. 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经营活动者

m.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n.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

o. 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安全卫生分配调动者

p.有记大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

q. 有本条各条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商议处分

奖惩案件的公告提报

a. 受奖励或被惩罚的职工,应当按上列标准调整发当月 份的工资

b.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本办法与其它办法合并执行(出勤状态等)

本办法未涵盖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据情节之轻重适当处理

所有奖惩处理按相关层级核准,并经管理部正式公告

奖惩案件者须由人事登记录入个人档案

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它法律法规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考核分等

等级 得分 分配比例 奖金系数 备注

a 90以上 10% 须于考核表内注明理由

d 60以下 5% 须于考核表内注明理由

*c级不变. d级辞退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在厂表现为基本依据。

1、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2、进公司不足一个月的员工及兼职、特约人员不参加考核。

评级考核办法:分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两种考核。

〈一〉部门主管依据该主管部门绩效衡量其:

1、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

〈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

〈三〉考核等级通常分优秀、良好、一般、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等级:。

a、旷工记录。

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良好等级:。

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

b、记小过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良好、一般等级:。

a、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

b、记小过三次者。

底分为50分。

〈六〉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1、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

项目:嘉奖、小功、大功、工资上调、晋级。

加10分20分30分。

2、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

b、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

d、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e、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

f、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

g、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3、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

a、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

b、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

c、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d、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4、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

b、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研究改善制作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e、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

〈七〉惩罚的种类。

1、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

项目:警告、小过、大过、降级、违纪、辞退。

扣10分20分30分。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

a、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c、在车间吃东西者;

d、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e、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f、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g、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h、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i、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j、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k、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l、上班时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m、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n、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o、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3、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小过并扣20分:

a、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b、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c、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d、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e、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

f、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h、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i、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j、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k、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l、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检查者;

m、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并与管理干部顶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电打私人电话者;

o、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p、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q、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r、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4、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并扣30分:

a、在上班时间喝酒者;

b、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c、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

d、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

e、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f、投机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

h、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或委托他人制造;

j、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k、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l、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未完成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n、故意撕毁工厂的公告,文件者;

o、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p、未经许可者,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q、有小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r、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s、故意怠工作者;

5、职工在同一年度累计有二个大过(含)以上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6、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开除:

a、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确定被判劳动教养者;

c、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以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e、侵占公款公物者;

f、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影印资料者;

g、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厂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i、伪造或盗用公司账单,伪造公司文件者;

j、在同年度内记大过三次者;

k、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l、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法经营活动者;

m、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n、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

o、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安全卫生分配调动者;

p、有记大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

q、有本条各条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商议处分。

〈八〉奖惩案件的公告提报。

1、受奖励或被惩罚的职工,应当按上列标准调整发当月份的工资;

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的职工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处置。

五、本办法未涵盖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据情节之轻重适当处理。

六、所有奖惩处理按相关层级核准,并经管理部正式公告。

七、奖惩案件者须由综合部登记录入个人档案。

八、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九、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它法律法规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其它办法合并执行(出勤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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