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通用12篇)

时间:2023-11-23 05:41:02 作者:灵魂曲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改进和提高自己。下面是一些实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在区支部统一安排下,掘进五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5月份的廉政准则学习,通过学习我懂的《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以下8条规定: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务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从《廉政准则》的要求上面和一些腐败案例来看,现在行贿人员的行贿手段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在金钱物质的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如何经得起糖衣炮弹的腐蚀,如何在社会经济改革的浪潮中坚定信心,脚踏实地为人民排忧解难,这是一个值得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反思的严肃问题。

共产党员其实只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利、政绩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头脑要时刻保持清醒,做到拒腐防变。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住自己的吃,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做到脑清、眼明、嘴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七: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八: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九、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十、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十三、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四、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十五、不准私存私放公款本项是关于私存私放公款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十六、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十七、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十八、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十九、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二十、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二十一、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十二、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二十三、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二十四、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二十五、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二十六、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十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二十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二十九、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十一、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十二、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十九、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十、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四十一、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四十四、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十五、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四十六、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四十七、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四十八、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四十九、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五十、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十一、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五十二、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古语有云:“处事要公,公生明;律己要廉,廉生威;待人要诚,诚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一支公正、廉洁、诚信、高效的队伍,一支敢于承担责任、不怕吃苦的队伍,一支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队伍,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带领我们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也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带领我们实现民族复兴、中华崛起的夙愿。

同时,我们看到在物质文明不断进步的今天,我们党员部分领导干部产生了骄傲、自满、不思进取,甚至自甘堕落、贪污腐败的情绪,严重影响了我们党的声誉和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正因如此,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基于新时期、新特点对于加强我们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与要求,其中“八大禁止、五十二不准”更是犹如警钟高悬在党员领导干部的面前,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们廉洁奉公、恪尽职守。

执政以廉为本,为官以勤为先。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引路人,其根本职责在于带领人民群众走向全面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只有领导干部做好表率,我们才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自省,做到正直坦荡,表里如一,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廉能生威,廉能聚人,廉能聚心。只有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我们党才有一批又一批的仁人志士加入,才有建设祖国未来的新鲜血液,上下一心、官民一心,一心一意搞建设、一心一意谋致富,我们党才能永葆青春活力。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克己奉公,一丝不苟勤于政务,一生为民乐在其中。如果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将有限的生命和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那他就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敬仰的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群众,用得不好则会伤害群众,甚至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同时,权利对于廉洁奉公者是一柄拐杖,而对于贪婪者则是一把自刎的利刃。《廉政准则》应时代而出,必将在新时期引导领导干部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其人生价值。

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学习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在实施“四个全面”伟大战略征程中,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及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部法规。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显示了深化改革依规治党的必胜信念,在党史上具有划时代、打烙印的重大历史意义。本人通过全面学习两部法规,主要有三点体会。

一、全面学习,让《准则》和《条例》入眼。

《准则》和《条例》是在继承中创新,呈现诸多亮点,主要是内容多、提法新、观点明,在过去的基础做出较大篇幅修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一是集中领学。《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迅速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原原本本地学习法规的原文,在头脑中形成大致轮廓,了解大致框架。二是个人深学。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法规内涵、本质和具体条款,做到全面、具体。三是专家讲学。邀请纪委、宣传部、党校专家老师,借助“五城同创”分课堂,进行全面透彻准确宣讲,解决在领学、自学过程中疑问。四是以案促学。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反条例原因、行为和处理结果,用生动的案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应该怎么做,不应怎么做,做了受到什么处分,达到以儆效尤警示一片的目的。

二、全面领悟,让《准则》和《条例》入脑。

全面学习是《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的前提,全面领悟是守《准则》和学《条例》的关键。两项法规的修订颁布,集中核定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解决了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的问题。《准则》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全文共8条281字,概括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共产党第一部全面倡导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基本法规,给我们共产党员树立起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重在立德。《条例》是把党章对纪律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分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开出一份可操作的“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由此可见,《准则》和《条例》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前后呼应。每个党员守住了道德高线,就不可能够碰纪律底线,守不住道德高线,就用纪律底线去对号入座,亮出纪律“戒尺”.二是解决纪律与法律的问题。原《条例》存在法纪不分问题,让人难以把握和衡量。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体现了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显明特点。三是解决了从严和全面的问题。新修订《条例》和《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制约对象全覆盖、无盲区、无例外,体现“全面”特点。两种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严标准,体现“从严”特点。

三、全面遵循,让《准则》和《条例》入行。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是我们党历来就坚守的铮铮誓言。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全党同志必须做好“两个务必”的,论述:“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白律,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斗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治党,反对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不正之风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不正之风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不正之风现象,什么性质的不正之风行为,其本质上都是侵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也都是违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而不正之风行为得不到惩处,不正之风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回顾历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的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壮大,就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坚决反对,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认真自觉地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廉洁白律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

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重要举措。作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从自己做起,坚持清洁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以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只要党员干部做好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有了希望。党员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和形象和威望。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保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作风。

三、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活动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自身素质,团结干事,为圆满完成馆领导交给的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保证。我们要以开展廉洁自律活动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上,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组织建设上,积极起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博物馆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本部(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馆领导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本部(室)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按照上级部门及博物馆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微杜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改造世界观,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心得体会。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牢记“两个务必”,牢记党的宗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方面的内容,及52个不准的要求去做,认真思考,认清不正之风的危害性,通过中共楚雄州纪委、州警察局编写的《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二)的学习,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要做到时刻警醒自己,不放松思想改造,严于律己,警言慎行,旗帜鲜明的反不正之风,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团结干事,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做到经受各种引诱和考验,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和廉洁形象,才能团结和带领本部室的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共同谱写廉洁自律灿烂辉煌的篇章。

范文二。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不正之风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李自成政权维持了42天;蒋介石的国民党奉行“三洋开泰、五子登科”,三年覆灭;苏联79年后东欧剧变,政权风雨飘摇。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不正之风,听任不正之风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范文三。

习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正之风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引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引诱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新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只有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永葆党员干部的纯洁公仆本色,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才能保证我党的事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要保持廉洁自律,在具体工作中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这有力地说明了我们党有决心有信心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地学,扎扎实实地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地影响,使少数腐败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我们党支部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课堂,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三、通过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而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也是我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人,利国,利己,利家,利社会!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从试行到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不准都针砭时弊,条条不准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很值得人们期待。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感到由衷的欣慰,并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回想《廉政准则》从19试行到20正式推行这十几年的历程,从以前“30个不准”到现在的“52个不准”,条目不仅增加了,内容更有了新意。可以说条条不准都针砭时弊,条条不准都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力度、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这与以往较宽泛和原则性过强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要求不可谓不严、规范不可谓不细。如此明确而细致的标准,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体现出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而《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廉政准则》正是一份严厉的爱。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邱晓华、郑晓臾,还是陈希同、王宝森,以及陈良宇之流,也无论是他们曾经如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都有着有关部门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更与对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有关。而《廉政准则》的实施,将逐步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效果很值得人们期待。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以及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为我们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日丽、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保驾护航船。

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廉政准则》就像一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经文,时刻在我耳边响起,提醒我要对照《廉政准则》将廉洁从政理念铭记于心,确保“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当官、踏踏实实做事”,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能够不为所动,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要念好《廉政准则》这个廉洁从政经: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的。

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廉政准则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遵循的基本原则,虽提纲挈领,然涵盖面广,具有时代特性,是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必学的反腐“经文”。只有认真的'学习了、掌握了《廉政准则》的内容,才能真正触动内心,对准则产生敬畏之心。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而对我来说,更需要持之以恒加强学习,要坚决果断地向不必要的应酬说“不”,“挤”出更多时间来自觉地投入到学习当中,通过学习去强化了自我教育,从而提高自律能力。决不能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当作是一项活动、一阵风,风过则止,要把准则刻在心上。

其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前,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随时都可能面临着各种利益诱惑。要增强道德责任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努力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敢于负责的力行者;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不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心得体会)要强化党性修养,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要求。要正确树立良好作风,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克服浮躁情绪,脚踏实地干事,要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服务科学发展中建功立业。《廉政准则》明确了“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树立坚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果断向各种诱惑说“不”。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心经,从而永保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第三要在实践中检验,发挥表率作用。要把《廉政准则》贯串于整个预防工作。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要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坚持慎微、慎初,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20xx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一、要做到“知”与“行”结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三、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我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为施甸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近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赏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一具有深刻长远意义的中央文件。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了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视程度,以及中央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就此,我谈谈对此《廉洁准则》的一些个人看法和所得:

一、加强认识,落实学习。

中央此次发布《廉洁准则》,无疑是对民意、民愿、民声的最好策应和有效“回应”,可谓正当其时,正合时事,正顺民意。

二、加强学习,勤政为民。

作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我们应该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杜绝不良思维,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八荣八耻”重要内容,将“为人民服务”牢记于心,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勤政为民。

三、乐教勤业,为人师表。

1、强师德,即时刻保持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从教的作风。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担负着培育新一代中国未来人才基础的历史使命。作为奠基工程的我们,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我们的知识底蕴直接关系着我们教学的好坏。作为新世纪的教师,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丰富自己,钻研业务,为人师表,在教学中尽显自己教学本色;快乐生活,让愉快的教学成为自己生命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也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美好。师德好是一名教师的道德水准、立身从教的综合体现。师德不是建立在学位、学识的基础之上,而是在德育的教化和熏陶、法纪的约束、工作的磨砺中逐步形成的。良好的师德,能够营造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能够发挥弘扬中华五千年灿烂文明文化的重要作用。强师德就要加强自身修养。历史的事实表明,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然后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所以,作为一名好教师,更应“强师德、讲修养”,才会牢记使命,牢记誓言,才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对得起手中“俸禄”,对得起良心,做到俯仰无愧,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会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锻炼和考验中坚定信念,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中经受考验,不断铸就教师品行,从而真正树立教师高尚的从教品格。

2、树形象,即做模范“带头人”。

首先要在弘扬教书育人的工作作风上做表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和谐,实现全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迫切要求全体教师进一步转变教风,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只要做到“权为教所用,情为教所系,利为教所谋”,就能在师生中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其次要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树形象。即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刻刻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要在体察教情,深入实际方面树形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吃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必须切实深入教育,从教育中来,到教育中去,在求真务实的指导思想之下,积极响应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本的深刻要求,以此自勉,进一步加强自身党性的修养,始终作好传播先进文化的忠实代表。要谦虚谨慎,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多干实事,多干好事,不要夸夸其谈。要时刻勉励自己,鞭策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人民教师。

3、要在学习方面树形象。

学习是充实头脑的有力武器,是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教法,不断为自己“充电”,要深入实践,善于倾听各方意见,要学以致用,善于提出富于创新教育精神的举措。学规范是我们进行教书育人重要准则,是教师做人的“行为指南”;强师德是我们进行工作的道德准则,是教师做人的“纠偏器”;树形象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的必然结果。【人名】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要求,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学规范、强师德、数形象,是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也是人生追求和道德规范;是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个人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实践“学规范、强师德、数形象”的各项要求,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用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进一步武装我们的思想,加强先进意识的监督指导作用。用我们的思想树立新形象,用我们的作风树立新形象,用我们的绩效树立新形象。

“是人民在养着我们”,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谦恭之心看待我们的工作,才能完成好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才能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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