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公积金贷款承诺书(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6 18:53:19 作者:雅蕊 最优公积金贷款承诺书(模板18篇)

范文是我们自我检验与评价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范本,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技巧和思路。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购买_____市_____街_____路_____号_____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_____元,余款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

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泓源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泓源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日期:

泓源公司为----贵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购房人)向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房开公司(盖公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诺书

本人 系 单位职工,现因购买自住住房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相关委托银行的管理,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郑重承诺,所出具的购房手续是由本人 购买的位于 的住房,购买事实真实存在。

二、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宁夏区内异地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后保证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情况时,本人自愿同意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等用于归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记入贷款黑名单及执

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联系手机: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年2 日 月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系 市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现因在亳州市购买住房向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含配偶)所购住房坐落 ,用于自住。

二、严格遵守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在贷款后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因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理由而发生逾期还款。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担保机构为催收逾期贷款、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中心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工作地亲属姓名: ( 称谓: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

年 月 日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34号d宗4期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 : 元(大写: )。首付款 元,余款 万元整(大写: 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______在______购买住房______一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_________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______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购买_____市_____街_____路_____号_____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_____元,余款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

合同。

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职务_____。因该同志在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郑重承诺:

1、督促该职工按期足额归还公积金贷款;。

2、如该职工贷款逾期时,代扣其工资及其他收入归还公积金贷款;。

3、该同志调出本单位工作时,及时书面通知贵中心,并配合贵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满足以上条件,贷款职工可享受联保比例下降10%的优惠政策。

借款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公章)。

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承诺书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购房人 ,在我公司(单位)开发的 购买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产,因其购房资金不足,现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万元整,期限 年。

我公司(单位)愿意为其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为止。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以贵中心审批结果为准。

保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已与我公司就 小区签订了《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为了明确开发商、分中心、借款人三者之间责权关系,以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公司自愿就合作事宜做如下承诺: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分中心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并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如在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未正式办理完毕之前,即在我公司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我公司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代为借款人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并对房产进行回购。保证期限从建行铁路支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止。届时,我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同时,我公司承诺在《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期限内,同意按贷款金额10%向分中心缴存保证金。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名章 签字):

年 月 日

《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承诺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公积金客户贷款承诺书

现本人承诺以下内容: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泓源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泓源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泓源公司为----贵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34号d宗4期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 : 元(大写: )。首付款 元,余款 万元整(大写: 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日认购*****国际城项目。

号楼。

单元。

号房,本人选择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清本房源约定总房款。

2、签订认购协议后,本人7天内提供本人(及配偶)纸质征信证明;

4、签订认购协议后,本人7天内缴纳不少于本房源总房款30%的首付金额;

6、本人承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因本人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或因本人隐瞒最高贷款额度及年限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本人自愿转为商业贷款或者一次性付清总房款,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2018年。

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系 市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现因在亳州市购买住房向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含配偶)所购住房坐落 ,用于自住。

二、严格遵守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在贷款后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因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理由而发生逾期还款。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担保机构为催收逾期贷款、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中心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工作地亲属姓名: ( 称谓: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

年 月 日

本人 系 单位职工,现因购买自住住房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相关委托银行的管理,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郑重承诺,所出具的购房手续是由本人 购买的位于 的住房,购买事实真实存在。

二、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宁夏区内异地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后保证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情况时,本人自愿同意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等用于归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记入贷款黑名单及执

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联系手机: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年2 日 月

公积金贷款证明

20xx年1月6日,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再出新举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无需提供单身证明,只需办理业务的申请职工出具婚姻状况声明即可,进一步精简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手续。

据了解,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精神,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户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办事群众的最大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群众的最大满意为工作度量尺,在服务举措上优化,使业务办理流程更精简,业务办理手续更便捷,业务办理时限更简短。自20xx年1月6日起,我市职工在办理贷款业务和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时,无需提供单身证明,只需出具由个人签名的《婚姻状况声明》即可。

同时,为确保申请职工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对申请职工的婚姻状况进行查询核实。一经发现出具虚假婚姻证明(或声明)的职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拒绝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委托提取还贷申请,并将不诚信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客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四、客户携带《公积金申请书》正、副本,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首付款收据原件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办理面签手续。

五、等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或短信通知。

注意事项: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如已婚,则夫妻双方资料均需提供且夫妻双方均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面签手续。

预告登记证手续办理:

八、客户接到华润置地赣州公司电话后,前来售楼部领取《预告登记证》;

提醒事项:上述第一至四项与第七项可同步办理预抵押登记证手续办理:

十、等待放款。

一、客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四、将上述所有资料递交给置业顾问,由置业顾问转交相关人员送交银行。

六、等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或短信通知。

八、等待建行贷款审批通知;

九、接到建行通知后,再次前往建行办理“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的签字手续;

注意事项: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如已婚,则夫妻双方资料均需提供且夫妻双方均需到建行和公积金中心办理面签手续。预告登记证手续办理:

十一、客户接到华润置地赣州公司电话后,前来售楼部领取《预告登记证》;

提醒事项:上述第一至五项与第十项可同步办理预抵押登记证手续办理:

十三、等待放款。

公积金贷款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切实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淮南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省内异地购房贷款

1、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当地缴存及使用情况证明、公积金未贷款证明或贷款已还清证明,贷款上限45万元。

2、本地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坐落于本市的抵押物,贷款上限45万元。

(1)以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其贷款最高额度依据本地抵押物的建筑面积及建成年代来确定: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含),建成年限1-5年的,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建成年限6-15年的,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价价值的60%;建成年限16年以上的,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抵押物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建成年限1-5年的,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建成年限6-15年的,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5%、建成年限16年以上的,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2)以自有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3)借款人在异地所购房屋为新建商品房的,房屋开发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的贷款资金转入证明;借款人在异地所购房屋为二手房(存量房)的,借款人需提供当地二手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出具的贷款资金转入证明。

3、本地缴存职工之前以商业贷款方式在省内异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以自有资金将商贷余额结清一年内,凭结清证明、还款明细、中心认可的抵押物等相关资料等可以在我市申请办理“商转公”,转贷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5万元。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时配偶已退休,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来确定贷款额度。

三、借款人已还清公积金贷款,持2015年8月1日前的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或二手房交易契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次贷款的相关政策执行,第三次申请的不予办理。

借款人已还清公积金贷款,持8月1日以后的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或二手房交易契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5万元。

四、借款人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信用状况良好(包括配偶及其他共同还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从2015年8月1日起,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额低于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百分之十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按公积金缴存余额×10+10万元,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借款人在我市公积金缴存额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十,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额高于该标准的,贷款最高上限可按45万元办理。

六、缴存职工购买建筑面积55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可持购房合同、网备、付款票据等资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

以上规定暂定执行一年,从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公积金贷款证明

______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正式职工,因购买住房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特证明其工资收入情况如下:

该职工月工资收入(实发)为: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小写________元)。至今日止,该职工在我单位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本单位对以上证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主管部门(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工资主管部门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公积金贷款证明

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是需要去工作单位去开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已经处于离职状态,或者刚去新公司不久,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你的贷款请求的。所以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在贷款之前不要轻易换工作。

对于像个体户这样无法开具工资证明的,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并一个银行流水做还款能力辅助证明。

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的填写要求如下:

1、工资金额要如实填写,填写金额以实发工资为准;

2、收入证明尽量使用打印件,以免出错;

5、证明出具时间为申请日当月或上月;

6、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扣减家庭成员公积金月缴存额后金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50,且人均剩余收入不得低于福州市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3倍。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通过公积金贷款筛选器的使用,详细了解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政策及还款情况。

公积金贷款查询器操作步骤:

第1步:按照提示填写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情况;

第2步:完成上述操作步骤后,用户点“查询”按钮;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担保,借款人需支付担保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是需要去工作单位去开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当然也可以委托他人到用人单位开具。

公积金贷款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有同志,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工作,为(干部、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工人),月平均收入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正(小写:元)。本单位保证该同志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收入情况与事实相符。若情况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注:本证明一式两份(中心、承办行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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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证明

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______为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月工资收入______元。

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现已缴存至______年______月,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______元。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积金贷款证明

开具条件:。

1、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开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受托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

3、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开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核心业务网点提出开具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且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开具未贷证明。

职工持《xx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到个贷科贷款业务受理柜台,由个贷科在《xx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上出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证明,并且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该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候,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证明

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

兹证明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

1、我单位_____________(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在我单位工作已(大写)_________年。

2、其工作岗位(工种)是____________________,已在该岗位工作(大写)___________年。

3、其职位是_________________(普通员工、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投资人),担任该职位已有(大写)__________年。

另外,每月缴纳基本公积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缴纳补充公积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地址:xxx。

人事部门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电话:xxx。

单位盖章:xxx。

人事部负责人签字: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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