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范文(17篇)

时间:2023-11-03 08:21:53 作者:琴心月 船舶污染防治承诺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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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防治告知书范文

今年,我县以党的xxx精神为指针,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己任,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强化政策引导,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有效地遏制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污染,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各矿产加工企业步入了科学化、法制化、有序化的良性发展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整治机制。

一是健全了环保工作部门联动制。今年,县委调整充实了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促进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农村集中连片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江流域污染治理、矿业秩序整顿和环保专项行动等各项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了部门联合把关责任制,凡是未依法经环保审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设项目,发改、国土、安监、建设、规划、工商、电力、金融等部门严格执行了xxx和省市的决定,严把关口,不办理任何手续,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抓环保工作的良好格局。二是严格了环保工作责任考核制。今年我县进一步全面落实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环保工作纳入了乡镇和县相关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大会,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县重点企业与县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责任状,明确了乡镇和县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环保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和环保专干为主要责任人,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督促全县环保工作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三是建立和严格了环保责任追究制。为加强对全县环保工作的领导,我县进一步严格了环保责任追究制,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违法排污危害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的单位,对没有严格依法办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审批项目、给污染企业充当保护伞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由xxx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辖区内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坚决追究属地政府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监管,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

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使全县的污染整治逐步地好转,达到根治的目的,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决定和政策及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县认真履职,严把“三关”,力促全县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一是严把环境审批关。严格环保准入制度,严把了新、扩、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坚决做到了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全面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标排污,对无证排污的企业,电力部门不供电,xxx门不批火供产品,工商、国土、安监等部门不办理证照,各职能部门联合把好了关口,切实规范了全县企业的达标排污行为。二是严把环境监测关。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调整充实了环境监测力量,强化了环境监测工作,保证饮用水源和县域内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及排污企业的监测频次。对xxx三个市控断面**虎洞饮用水源保护区六条支流及总出水口等七个断面的水质实行每月1次监测,监测项目达29项,确保了饮用水源的安全和我县出境断面水达标;加强了对排污企业的采样监测,对重点企业实行每季一次,一般企业一年二次的随机监测,截至到目前,为排污企业出具监测报告116份,及时、全面地掌握了各企业的排污动态;编制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月报4期,真实反映了我县的环境质量状况,为全县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提供了科学的基础数据。三是严把环境监察关。今年我局将全县的排污企业划分为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对重点企业实行一月一次现场监察,一般企业每季一次现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今年我们加大了夜间巡查的力度,严厉打击了偷排直排、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排污行为。检查企业上100家,现场监察污染治理设施上160台(套),建立企业环境监察记录上230份。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了企业的排污申报、污染物排放量核定、排污费核算等基础工作,狠抓了企业排污费的征缴入库。

三、强化整治,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

(一)抓严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把“三重”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成立了xx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xx矿区污染问题,我县采取强硬措施,先后组织公安、环保、国土、安监、监察、供电、小垣镇等单位160余人,对xx矿区屡禁不止的非法采选矿行为进行了10余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炸塌垅洞32个,捣毁摇床38部、柴油机26台,烧毁厂棚58个,给非法采选者予以严厉打击,确保了xx河流域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针对xx铁矿区污染问题,出台方案,成立工作机构,从各机关部门抽调了100余人组建了6支工作队,实行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奖罚的工作措施进行了全面的集中整治,防止了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xx矿区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县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基本消除了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有效保护了xx的青山碧水蓝天,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抓实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了今年环保工作的重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人员分为若干个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开展排查,并要求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按时上报自查摸底情况,形成了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全县共排查化工企业3家,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15家,有色金属采加工选企业34家;确定涉重金属排放化工企业3家,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3家,有色金属采加工企业3家。针对排查出来的各企业存在的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制定重金属环境污染整治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要求、时限、监管人员。按照“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治理一批、淘汰退出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的要求,对排查中存在漏排环境违法行为的xx乡新发矿业公司实行停产整改;对未批先建,环境设备不完善的xx乡xx选厂实行停产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属淘汰落后工艺的xx乡xx村非xxx胎炼油厂依法给予取缔。

(三)抓好了农村集中连片整治工作。近年来,xxx、省、市各级越来越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我县抢抓国家和省市各级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机遇,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多次与省环保厅的衔接,将我县xx、xx、xx等三个乡镇12个行政村列入了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笼子,挤入了全省第x名第x档次,并通过了省环保厅的公示,争取到省环保专项资金xxxx万元,并积极筹划项目前期启动工作,已聘请**xx公司编制了项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下阶段,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争取项目早动工、群众早受益,如期完成工程项目。

(四)抓强了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xx、xx水环境污染专项排查整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全县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通过努力,全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社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企业污染防治和减排成效显着,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近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安全事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县城集中饮用水源xx水质100%达标,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县城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人与自然更趋和谐。

(五)抓细了环境污染信访和纠纷调处。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今年我县环保工作的一个重点。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我们采取分类调处,重点落实的措施,对一般信访件,做到立查立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一律实行领导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要求限期办理。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热线电话16件,出动150余人次,80余车次,协调落实污染补偿金40余万,办复率100%,企业和群众满意率98%以上,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全民的环保意识仍然欠高,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难以下降,结构型污染还比较突出,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时有发生,环境污染治理任务还比较大,污染治理经费难落实,环保能力建设还比较落后,环保应急能力不够强,环保执法难到位,这些不足,亟待加以逐步整改和提高。

下阶段,我县决定着力抓好以下几件事情: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二是保持高压势态,抓好xx矿区、xx矿区、重金属污染等“三重”环境治理;三是严把环保审批关,从源头坚决扼制新污染的产生;四是严格环境执法,对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转嫁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五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六是加大财政投入,增强环保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环保监管水平。切实保护好**的生态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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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疫承诺书范文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复工.我单位承诺,复工期间,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落实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排查,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员工的分类引导,完善相应设施设备,配备防控所有物资,提供卫生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单位将按规定要求定时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立即停工停产,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xx年x月x日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项目)位于(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x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x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〇xx年4月。

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____________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将严格执行岳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并承诺在施工现场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

(1)建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

(2)明确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人,组织协调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建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评价;

(5)协调与环保、公安、交通、市容、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关系;

(6)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公众反映和投诉,查明原因,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告知反映人或投诉人。

2、监理单位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3)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4)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

(6)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工作,并指派监理工程师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签认、拨付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并应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施工单位

(1)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

(5)收集整理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资料和检查记录;

(6)与项目部、班组等逐级签订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7)按规定合理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使用清单备查。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加盖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企业(加盖印章)

项目经理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监理单位(加盖印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防疫承诺书范文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作为一名学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必须切实履行防控疫情的安全责任!为此,我郑重承诺:

1.我会严于律己。我会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遵照执行。

2.我会自觉遵守。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时,我会自觉遵守学校进校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等防疫防控的相关规定。

3.我会及时汇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我会自觉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学校报告,绝不谎报瞒报。

4.我会坚守家中。我不和家人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若因病必须去医院就诊也一定佩戴口罩,并做到勤洗手、勤消毒。

5.我会提醒监督。我会提醒督促爸爸妈妈,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聚众打牌等活动。动员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6.我会积极配合。我不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课,绝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我会做好表率。坚决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防疫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体温监测,协助老师做好教学设备消毒,一旦发热立即自觉隔离,对自己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同伴的表率。

以上承诺,我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同学、家长、老师予以监督!

承诺人:

2020年3月 21日。

船舶防疫承诺书范文

六、疫情防控物资满足企业、员工复工所需。

七、严格履行报备手续,经备案同意后复工。

本企业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务必及时排查员工、加强防护。

*、务必做好复产复工的防疫准备工作。

*、务必完善管理制度、严防死守。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在处理散状物料时,由于诱导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污染局部地带。

二次扬尘。

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道路浮土、耕地土壤、城市裸露地面、绿化超高土、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项目)位于(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特向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执法大队作出以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把扬尘污染治理做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扬尘整治责任。

2、为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x元及时拨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4、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x元,保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单位: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水泥、砂石、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消纳。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1、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1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三、监理单位:

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大队。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〇xx年4月。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xx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xx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轮流值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严格执行重污染天管控措施,在封土期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章):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第一条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工程建设等)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道路保洁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桥梁、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和通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储煤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水、绿化、发展和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机构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七条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第八条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技术标评标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在建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督促施工、运输等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决算时由审计部门据实决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

(三)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

(四)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五)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六)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

(七)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八)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九)闲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十)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十一)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

第十条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三)、(四)、(五)、(十)项规定外,施工单位还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采取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

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场地,超过3个月未进行开发或者利用的,应当种植植物或者覆盖。

第十一条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当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

鼓励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砂浆预拌站示范点建设。

第十二条储煤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地面应当进行硬化。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的储库,应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防尘设施。

(三)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

(四)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防尘设施;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场,应当构筑围墙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种植植物。

(五)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第十三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持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核发的证件;。

(二)进行密闭化改装,安装行使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终端设备;。

(三)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装载的建筑垃圾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条件的单位承运。

第十四条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机场、车站、铁路、停车场、公园、广场、街头游园以及专用道路等露天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五条进行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二)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无法栽植的,应当对树穴和栽种土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以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覆盖。

(三)1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不包括道路绿化),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的连续、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第十六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场所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联合检查;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媒体公开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公众也可以拨打市政府统一公开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在公路、桥梁、港口工程及水工程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分别由交通运输、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者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储煤场和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贵州发展建设工程公司安顺分公司紫云工程项目处承建我单位紫云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工程,我单位承诺按已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内条款履行,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配合施工方、监理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特此承诺。

紫云。

20xx年10月xx日。

船舶污染防治检测工作计划

一是“铁腕”治水不松懈。我市在扎实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后,又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消灭劣v类水和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我市的14个水质重点治理断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编制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施挂图作战。现已落实治理项目34个,安排投资亿元,从工业聚集区排污、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打好消灭劣v类水这场硬仗。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措施17项,累计完成资金达亿元。

二是“铁拳”治河不松劲。**年6月起,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全面开展工业排污、城镇污水、农村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渔业、采砂、岸线管理、排污口、航运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清河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今年还增加了黑臭水体、水库水环境、林业湿地、饮用水源地等4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清河行动”全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排查、定期调度、跟踪督导,保证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销号一起。今年的“清河行动”全市共收集问题150个,要求各地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达100%。

河道保洁成效明显。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将河道保洁纳入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做到河道、岸上保洁统统一管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工作落实、引入第三方承包、对接精准扶贫等,不断创新农村城乡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工作模式,全面打造清洁河湖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明显好转。

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有序推进。x市交通、港航部门高位推动、严格执法,全力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防污染289艘次,涉及防污染类行政处罚24艘次,罚款50000余元,对全市83艘运输船舶加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拆解淘汰老旧船舶2艘。改造港口油污水处理和扬尘处理设施1家,关停水上加油站6家,关停不达标散货码头14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

组合拳整治河道采砂。全面落实我市的“上游禁采,下游严控”河道采砂方针,强化宣传引导、河长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执法、集中打击整治、政府统采统销、科学管理手段等采砂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形成,规模化非法采砂基本基本得到遏制。

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告捷。我市已全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上报全面完成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71个整改工作和**年《水十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禁养区内302个养殖场依法关停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上严格限养区内的养殖审批,全力推动现有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狠抓水库退养。积极开展水库湖面渔业养殖合同清理,对实行投肥养殖的水域,要求一律终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并严格实行人放天养,推行第三方水库水质抽检,严格水质考核制度,倡导在财政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水库水环境质量与奖补资金挂钩,对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

三是“铁律”执法保长效。我市铅山县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和资源侦查大队,助推河湖管护中突出问题的整治。该大队成立两月来,仅清河行动方面就处理各型案件15起,有力打击了河湖管护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里围绕大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参与和授权,探索成立了以大坳水库管理局为执法主体的综合执法平台,负责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并恢复了大坳水库水上派出所建制,为综合执法工作保驾护航。部门联动执法形式多样,渔政加公安的渔业执法,水利、环保、农业、建设、城管等多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执法,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的采砂联合执法等。通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净水**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办理涉水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48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了多轮打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河湖水域治安持续稳定,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环境。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公司承建紫云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工程,承诺按已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内条款履行,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配合建设方、监理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特此承诺。

贵州程项目处。

20xx年10月xx日。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工程建设等)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谯城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建(构)筑物拆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闲置土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执法管理部门负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道路保洁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桥梁、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通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等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水利、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机构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落实;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并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七条施工单位依照本规定和合同约定,具体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监理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制定、防治费用使用、防治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第十条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技术标评标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内容,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在建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督促施工、运输等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决算时由审计部门据实决算。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主干道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

(二)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

(三)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

(四)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五)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六)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有条件的,应当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

(七)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八)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九)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覆盖。

(十)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十一)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

(十二)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十二条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三)、(四)、(五)、(十)项规定外,施工单位还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采取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

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场地,超过3个月未进行开发或者利用的`,应当种植植物或者覆盖。

第十三条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当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

鼓励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砂浆预拌站示范点建设。到12月底,不准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十四条施工场区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的储库,应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防尘设施。

(二)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

(三)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防尘设施;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场,应当构筑围墙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种植植物。

(四)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第十五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持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核发的证件;。

(二)进行密闭化改装,安装行使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终端设备;。

(三)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装载的建筑垃圾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条件的单位承运。

第十六条进行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应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二)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无法栽植的,应对树穴和栽种土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天完成余土以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进行覆盖。

(三)1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不包括道路绿化),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的连续、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第十七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当地政府应给予支持。

第十八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必备条件之一纳入评审内容。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进行的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公路、桥梁、港口工程及市区水利、电力工程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分别由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者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绿化建设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建设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以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项目前期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工地管理,努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现将20xx年5月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扬尘治理成效。

1、面对我项目辖区内施工场地大、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污染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果断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组织职能,通过各方配合,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全天不间断巡查的积极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扬尘防治规定整改了一部分扬尘污染、乱倾乱倒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了对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我项目区内扬尘污染突出的困难局面。辖区内施工在建建筑土方开挖基本规范,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得到有效遏制,乱倾乱倒基本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好转。

2、在加大管理的基础上,设置专人加大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力度,对施工道路面采取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扬尘污染,有效提升了大气和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项目部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班组、项目较多,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项目班子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场地硬化不到位的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制定具体整改专项方案。要求各个相关班组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按时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将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施工的前提条件,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作为相关班组奖罚的要件之一。

2.严把新动工施工现场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分包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针对违反项目部制定的扬尘防治规定的给与重处罚。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xx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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